村党费收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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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三、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四、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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