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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精选23篇)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精选23篇)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

售房方: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精选23篇)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市__区__县__小区__楼__单元__号

2、房屋类型__,建筑面积__平方米,结构__楼层,房屋走向:__,房屋形状:__,用途__。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__。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屋价_拾_万_千_百_拾_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东:西:南:北:

四、付款方式:

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____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____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代理方: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亍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字第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号”。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元。

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_________日内,结清全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__拾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期付款:

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

____

2,乙方直接付鼓给甲方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

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人民币________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

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_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

第九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_______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_________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___________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房产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经纪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3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____市第座楼单元。合计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原楼价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日期: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 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屋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屋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屋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5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在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商服用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号的商服用房,房照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房产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号)

第二条、商服用房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过户更名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整,作为首款,使用权归乙方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剩余尾款拾陆万元。双发到相关部门过户更名。

第三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之后所产生的水、电、取暖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之日前如有所欠水、电、取暖等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在规定日期内没能付清尾款,商服用房归甲方所有,首款壹万元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中途收回商服用房的使用权或转卖他人,那么甲方需赔偿乙方首付款的两倍既给付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

第五条、本合同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付款方式: 。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五、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六、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七、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商品房项目【暂定名】_______________。

本商品房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渝( )南川区不动产权第 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____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____年___ 月____ 日止,非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至 ___年 ___月___ 日止。

第二条 本商品房销售依据

甲方销售的商品房为下列第( 2 )项:

1.现房。《房地产权证》号: / 。

2.预售商品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一)本商品房座落为: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本商品房所在幢的楼层共计___层(是指本幢楼按规定应该计算层数的所有层数)。本商品房所在楼层物理层为第 ___层(指从本商品房所在幢最底层开始计算的楼层)。本商品房所在楼层名义层为第___ 层(指标识楼层,一般为规划部门或公安机关确定的楼层)。

(三)本商品房结构为: 【 钢结构 】 【 钢和钢筋混凝土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混合结构 】 【 砖木结构 】 【 其他结构 】

(四)本商品房建筑面积 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 平方米。

(五)本商品房户型为:【单间】【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二室二厅】【三室一厅】【三室二厅】【三室三厅】【四室一厅】【四室二厅】【四室三厅】【五室以上】【其他】

(六)本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属于【普通商品住屋】【住宅式公寓】【别墅】【经济适用住屋】【限价住屋】【其他】

本商品房用途为非住宅,属于【办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摊位】【门面】【商场】【车位】【仓储用房】【其他用房】

(七)关于本商品房层高、净高的约定:

1.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

2.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本商品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见附件二。

第四条 购屋价款

(一)本商品房为清水房,总成交金额为 ____元整(大写:___ 元整),建筑面积单价为___ 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___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为装修房,总成交金额为 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建筑面积单价为 _____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_________元/平方米。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按下列第 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______ 元整(大写:_________ 元整)。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___________ 元整(大写:___________ 元整)。

(1)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

3.按揭付款:__________________

本商品房总成交金额________ 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元整)。

(1)于 年 月 日支付房款 _______元(大写:______ ),余款________ 元(大写:_____ )办理按揭,按揭金额及年限以银行实批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办理按揭贷款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屋价款及利息(按LPR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屋价款2 ﹪赔偿乙方。

2.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双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3.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一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收受的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作为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并按下列约定处理:

1.合同约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合同约定房屋总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乙方有权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屋价款由乙方补足,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屋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甲方返还乙方;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屋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第七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一)本商品房交房期限

1.属现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____ 年 ___月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预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据实延期交房。

(二)本商品房交付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取得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商品房为装修房的,装修质量应符合本合同关于装修方面的约定(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 交房手续的办理

1.甲方应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做好办理交付手续的准备。双方进行正式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__________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验收交接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还需提供《新建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及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的保修期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遭遇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万分之 3 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屋价款百分之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的万分之 3 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 。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违约金,该比率不大于第九条1款(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应付款的百分之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屋价款。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大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1.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本商品房涉及抵押的,按本条的第2款的约定执行)。如因甲方隐瞒上述情况,导致乙方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屋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屋价款 5 ﹪。

2.甲方关于本商品房抵押情况的声明为下列第 2 项:

(1)本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权,并已经抵押权人 / 书面同意对外销售,书面证明见附件六。

(2)本商品房没有设定抵押权。

甲方如隐瞒本商品房已设定抵押的情况,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已付屋价款一倍的赔偿金,为已付屋价款 5 ﹪。

第十二条 关于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1.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 甲方 】【 甲乙双方 】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5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3.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90 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万分之 1 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 90 日(与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屋价款百分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的万分之 1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5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90 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万分之 1 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 90 日(与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屋价款百分之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万分之 1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相关资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关于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

1.乙方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双方【同意】【不同意】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双方同意办理预告登记的,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 / 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乙方可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 / %的违约金。

2.乙方为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双方约定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60日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若甲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甲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 60日内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 1﹪的违约金。

3.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抵押权预告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后 3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将办理登记所需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甲方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甲方规划变更、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

(1)该商品房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该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

(2) / 。

(3) / 。

(二)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乙方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 1 ﹪的违约金。

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就变更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退还全部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 1 ﹪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该商品房系装修房的,装修标准还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甲方按约定标准完善,如甲方不完善的,由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

第十七条 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约定

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511.2㎡,具体位置为:1号楼1、2、3层。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基础设施

(1)于20__年8月20日前通水;

(2)于20__年8月20日前通电;

(3)于20__年8月20日前通气;

(4)本商品房用途为住宅的,甲方保证在乙方接房时水、电、气达到使用条件,但水、电开通须在乙方入住后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开通,气的开通须在乙方入住后自行向燃气部门申请开通;

(5) / 。

如果在约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如属甲方原因造成的,从乙方实际接房之日起至实际达到使用条件之日止由甲方按每项每日10元的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因相关职能部门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误的,据实予以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部门不同意开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保修责任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破坏,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所有,楼宇的命名权按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如乙方随意改变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用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 本商品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的已付屋价款,是指购房者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屋价款(包括定金),如系按揭购房的,应包括已向甲方支付的银行按揭款。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

第二十六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房地产登记机构、相关单位各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8

卖方:----------------

买方:----------------

卖方通过转让自家庄基使用权获得单元房一套,因资金周转困难现欲出售,经中间人从中说和,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买卖有关具体事宜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

该单元房位于 县 巷 的第二层北户,该单元房系一梯一户;属砖混结构,权属清楚,无任何纠葛。

二、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双方以现状进行买卖,双方认可现状;若单元房有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三、买卖价格:双方议定该单元房的卖价为 元。

四、交付办法:双方商定分三次付清房款。

1、双方于签约之日买方用现金先付给卖方 元作为定金; 年 月 日前买方付给卖方 元整,剩余的房款于 年 月底前付清。

2、卖方收到买方第一次房款后,将该单元房及相关手续交予买方;卖方不得拖延,并向买方出据收条。

3、若买方未按约定交付房款,以前所交房款不退,单元房归卖方所有。

五、卖方保证该单元房的室外铝合金窗配齐,进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墙面水泥粉刷,上、下水接通并必须进户;

六、买方在装修期间,卖方不得无故干涉和阻拦;买方在居住期间,若有其他居住户干涉其正常生活,卖方出面予以协调;单元房的公共院子、楼梯及公共设施买方必须爱护。

七、卖方保证该单元房与第三人等无任何产权纠葛,否则,赔偿买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若国家政策变化允许办理房产手续,卖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若国家征用或拆迁该单元房,所得补偿款归买方所有。

九、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并按指印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9

范本  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房买卖合同范本,欢迎来参考!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 (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转移、

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转移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拨付)。  

2、 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

①产权房、

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

①产权房

②房屋交付

③房款支付

④贷款

⑤抵押登记

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

② (

①契税

②交易服务费

③抵押管理费

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 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

(二)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于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

②(

①交易过户签字后

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____日内,丙方按售房款10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XX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限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____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一天内或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

1、2种  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0.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

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1.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 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1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由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0

售房人身份证号:

购房人: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市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房屋无任何质量问题,且在协议签订后的状况和看房时状况一致。

2、该房屋基本情况如下:房屋性质所有权人:建筑面积:房型:楼层:总楼层:使用性质: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该房屋产权过户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定金及房款交接约定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该定金将在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自动转为

第一部分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立即还清以该房屋为抵押物的所有贷款,保证该房屋在交易前产权完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此房屋进行买卖。2乙方按下述方式付款:银行贷款:按揭贷款。乙方于甲方清理完贷款后____日内将首付款交于产权交易部门指定的资金托管机构,并办理房屋贷款,实际贷款金额与年限以银行实际放贷为准。

第四条:相关事宜甲方承诺于腾空该房屋,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方应于腾房时结清所有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有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贷款手续,以便乙方贷款时候的顺利办理。

2)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协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4)甲、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4、如甲、乙方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或发生本条

1、

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外一方支付本协议

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第六条: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约定其他事宜乙方保留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内容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甲方(卖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

(4)合同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产(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房产的名称、坐落、房号、朝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售价等;预售房产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查无权利受限制的记录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7)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

3.公证结论:

(1)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方式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4)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二、选择要素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2.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3.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4.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内的相关及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本补充协议,全部销售依据《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主临时规约》及该商品房的使用和工程保修等信息,甲方承诺上述信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按照乙方要求做出了合理说明,乙方已清楚且无异议。

一、对购房款项支付的补充约定:

(一)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

(二)乙方如以外汇现汇付款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将款项结汇成人民币,并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人民币金额为乙方支付的金额,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日期为付款日期,与该支付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以银行转账、票据或汇款的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款项时,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金额为乙方支付的金额,以实际到达甲方账户并且甲方可以自由支配的日期为付款日期,与该支付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与购房款实际支付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不一致的,则乙方与实际支付人应向甲方出具付款的书面说明。

(四)对按揭付款的补充约定:

(1)按揭付款是指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款贷款,在乙方获得贷款银行发放的购房款贷款后将前述全部贷款作为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于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前付清房屋总价款扣除乙方拟按揭贷款数额以外的所有房款(乙方已付定金(若有)转为本期购房款),并于合同签订当天付清由政府规定的相关规费、税费、贷款产生的各项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3)乙方选择按揭付款的,乙方需自行到人民银行进行征信查询(甲方不负责查询),如乙方婚姻状况为已婚,则需查询夫妻双方征信,并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提交给办理按揭贷款的银行。

①乙方已知晓银行办理按揭的要求,并同意按照按揭办理银行的要求在本条约定的时间,即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同其选定的贷款银行签署按揭合同,在签署按揭合同时按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资料清单乙方已于认购该商品房时收悉)和签署其他相关贷款文件。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署按揭合同或未按约定期限提供按揭所需资料和签署其他相关贷款文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上述拟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②删除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1项约定内容,并另行约定为: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在解除权形成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逾期视为乙方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行使解除权后,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双方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不应理解为“甲方的原因”:①甲方向乙方提供按揭贷款信息介绍;②银行在甲方售楼现场设点进行宣传推广及业务受理。

③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应在按揭银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7 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鉴于实践中按揭银行并不就拒绝提供贷款发放提供书面理由和书面通知,甲乙双方同意,将此项改为“除非乙方能证明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否则乙方应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7日内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内,不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但此期限之后,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第2)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及本协议所指的“乙方的原因”应理解为基于提供按揭贷款银行判断标准,乙方作为借款人自身的主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不符合银行现行有效的贷款政策;②乙方及配偶资信不良;③乙方及配偶未及时全面提供贷款申请资料;④乙方及配偶未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其他情形。

④鉴于在签署本协议之时,甲乙双方均已知悉银行贷款等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并对此协议已有充分认识,故双方确认,银行因政策原因或乙方不能满足银行审贷要求原因拒绝向乙方发放贷款或发放贷款少于乙方申请金额的,属于乙方原因,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第6)项之约定履行义务。

⑤甲、乙双方同意删除主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第3项的约定内容,并另行约定为: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乙方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或乙方也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的,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受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受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

⑥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具体额度、成数、利率及年限以提供按揭贷款银行的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未批准乙方贷款申请或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的额度不一致的,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在银行批准是否贷款或贷款额度确定之日10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所有的购房款或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乙方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⑦乙方以按揭方式付款的,鉴于乙方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贷款银行是以甲方为乙方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的,故乙方承诺:如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的,乙方应自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全额偿还甲方已被扣划款项,并按甲方代其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⑧如因乙方出现逾期偿还按揭贷款本息达到按揭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或乙方作出按揭合同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在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代乙方偿还全部未清偿之贷款余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商品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罚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⑨发生上述第②项约定的情形时,若乙方已经入住该商品房的,乙方应将商品房恢复原状,且乙方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0日内将该商品房交还给甲方,甲方不补偿装修费用。若乙方逾期未将该商品房交还甲方的,除②所述违约金外,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该商品房总房款1%的违约金,还须按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的房屋使用费。

⑩该商品房的权属证书过户至乙方名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银行解除按揭合同并由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将该商品房转让给甲方或要求乙方以货币方式向甲方清偿代乙方承担的所有款项。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费、税费、律师费等)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11乙方同意在获得贷款后,按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因乙方原因未及时还本付息而导致贷款银行向甲方扣收贷款本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的,乙方应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还款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甲方处支付上述款项,并承担自银行扣款之日到乙方归还之日期间的利息(每日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一(计算);如乙方逾期未能归还欠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因甲方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办案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2原则上甲方为乙方引荐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若乙方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甲方不予提供任何资料和协助、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和担保等方面的配合,并且乙方承诺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0内将按揭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逾期则按本条第(四)款第2)项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对购房款项支付的其他补充约定:

(1)无论乙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含分期付款最后一笔款支付时间约定在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后的),只有当乙方全额付清购房款(其中按揭付款的则须甲方已全额收到银行发放的按揭款)及相关税费后,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交房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乙方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前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房屋交付期限及房屋产权办理期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无论乙方选择何种付款方式,若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购房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3)因乙方逾期付款,导致甲方起诉乙方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办案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4)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或按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变更付款方式的,本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不变。

二、 对本合同第六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将本条第二款如下内容“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乙方”全部变更为“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已经收到的购房款及利息(利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甲方受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止)退还给乙方”。

三、对本合同第九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删除本条第1款第(2)项全部约定,另行约定为:逾期超过90日(与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屋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屋价款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屋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对本合同第十条作如下补充约定:

甲方按本条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已付屋价款在扣除该违约金后,尚有剩余款项的,由甲方于双方买卖合同解除手续按甲方要求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对合同登记备案的约定:

(一)预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和按揭银行审批完毕后(若有,此两时间以后者为准)的60日内,由【甲方】【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本商品房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其中60天是指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须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甲方代办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在《合同》登记备案之前向甲方付清应付购房款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和提供所需资料,缴纳标准以本项目所在区域相关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乙方未付清应付购房款,或乙方未缴纳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或未提供规定所需资料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不按上述约定时间为乙方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且所引发的逾期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对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一)乙方同意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甲方代办权属登记手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向甲方递交办理权属登记所需的资料;缴清房款、税款、公共维修基金和手续费等费;并完善相关手续。否则,引起的逾期办证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义务超过6个月的,甲方解除为乙方代办权证的义务,由乙方自行向产权办理机构办理该房屋权证。

(二)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和按揭银行审批完毕(若有)并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款义务后的90日内,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其中90天是指甲方将相关资料报送交易登记机构并取得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乙方至甲方处实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验收手续并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五)款义务之日起18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其中180天是指甲方将相关资料报送交易登记机构并取得受理单的期限,并不是办结时间。受政策及专业部门有关规定、不可抗力、工作程序的影响,造成不能按本条约定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所约定的关于合同登记备案期限、产权登记期限及预告登记期限的天数特指工作日。

八、对交房手续的补充说明:

(一)若乙方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缴清房款、税款、公共维修基金和手续费等费用,则甲方有权暂停交房,直至乙方缴清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期交房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对于现售商品房的,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具体接房时间,乙方在签署完毕《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完全部房款后的30日内前往同诚悦府现场办理接房手续。若乙方选择按揭付款的,则在首付款全部付清且银行按揭款全部到甲方账户后的30日内前前往同诚悦府现场办理接房手续,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前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后到时间为准。乙方最迟应在本条约定的交房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验收手续。乙方逾期办理交付验收手续的,合同约定的交房日视为房屋交付之日,视为乙方认可并接收房屋。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甲方不予交付房屋的情形除外。

(三)对合同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的乙方可拒绝办理接房手续之“正当理由”是指:

(1)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

(2)该商品房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的交付条件的。

(3)甲方拒绝出示《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

除前述正当理由外,乙方以其它任何理由和原因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接房义务的,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已交付,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承担该商品房毁损、灭失的风险,开始计算该商品房的保修期,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以及任何其他杂费等)即由乙方承担。若因业主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接房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也应由乙方承担。

(4)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受政策或专业部门或机构有关规定的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的。

②受相关部门或机构控制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安装延迟的影响且甲方出示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证明文件。

③施工中因异常恶劣天气影响、发现文物古迹、爆发或较大规模瘟疫(传染病)影响施工进度且甲方出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的。

(5)对本合同第十六条的“商品房质量”,甲方和乙方约定如下:

①在甲方交付该商品房时,若该商品房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即表明该商品房已达到交付条件。经设计、地勘、建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与乙方共同查验收房。若在接房查验时发现有本合同第七第2款约定以外的其他问题的,乙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办理完毕接房手续,不得因此拒绝和延迟办理接房手续,甲方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但甲方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标准负责修复,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修复事项的完成。乙方自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杂费和支出。

②甲方出卖的商品房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具备了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即使在该商品房交付后发现上述及其他质量问题,甲方也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6)乙方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应付屋价款、违约金(如有)、委托甲方代收代缴的物业维修基金、规费、税费、甲方被贷款银行扣划相应款项(如有)及其它费用(如有)并签署屋价款的结算协议、办理完毕屋价款结算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推迟将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乙方直到乙方按前述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自甲方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用以及任何其他费用等)即转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前来办理接房手续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给甲方增加的其它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于合同约定交房之日完善房屋交接手续,乙方若延期接房的,按《业主临时规约》的规定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房屋其他费用。

九、对保修责任的约定:

(一)在甲方需使用乙方所购商品房空间对乙方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保修并提供必要的便利。若在维修过程中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对乙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若乙方不提供便利或拒不协助的,因此对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但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

(2)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

(3)乙方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不当装修的。

(4)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的。

本项目实行统一管理,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业主临时规约》。

十、对合同第十九条的补充说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或授权他人无偿使用本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和外墙面。

十一、对花园、露台、地下室、屋顶、外墙面等的补充约定:

(一)乙方同意放弃每一幢楼附带的露台。

(二)乙方同意放弃购买房屋所属楼栋屋顶的使用权。

(三)乙方同意放弃购买房屋所属楼栋的天井处结构板、楼梯间屋顶的使用权。

(四)乙方同意虽然有上述约定,但不影响乙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缴纳相应物管费及相关费用。乙方购买的物业附带的露台、屋顶、底层花园、地下室等附带空间(若有),不影响房屋价款(合同明确约定计算价款的除外),也不影响乙方购买本物业,即:若有变动,既不会影响房屋总价款,也不会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五)乙方所购买物业若附带了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等,则使用所产生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使用的业主自行承担。已布置的公共管线、通风口等公共设施,乙方不持异议并不能损坏或影响其使用并提供维修方便。乙方使用所购商品房附带的花园、露台,不能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不能放置可能损害建筑物本身的物品。乙方不能改变、移动甲方原建隔离墙或绿篱(包括形式、位置和高度等)。乙方不能损坏花园内外设置或预埋的公共设施。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承诺,若乙方对其所在的房屋及相邻区域进行改造的,其责任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改造不得影响小区整体美观、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不得给其他业主造成不利影响,否则由此造成的纠纷及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对规划或设计上属特定房屋买受人的附带花园、露台、地下室、屋顶等,乙方同意由购买该房屋的业主或实际使用人享有专有使用权。乙方放弃使用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侵害其专有使用权,且乙方保证要求乙方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房屋权属承继人均保证遵守本条约定。如因此导致乙方(包括其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权属承继人)向甲方或上述特定房屋买受人主张权利的,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八)乙方所购买物业若附带了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等未计入本商品房计价面积及定价因素,以实际交付面积和利用状态为准,不影响本商品房的交付,乙方不得因露台、底层花园、地下室、屋顶的任何原因拒绝接房或主张退房。

十二、因乙方违约达到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可采取通过向乙方书面记载的地址(含《合同》、确认书等)寄发通知的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无论乙方实际收到与否,甲方寄发上述通知7天后,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合同解除生效。甲方亦可采取公告方式,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次日即视为通知到达乙方,合同即解除。违约责任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三、乙方承诺遵守《业主临时规约》规定,认可甲方委托重庆新同诚众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施的前期物业管理。本物业涉及的物管相关费用有: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物业管理企业按标准向业主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和亏损由物管企业享有或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甲方与重庆新同诚众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已经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含水电公摊)。

(二)本物业的特约服务收费按平等、自愿的原则,其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十四、甲方享有建筑区规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但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甲方可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对其进行处置。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规划内的游泳池、文体设施、会所及附属设施设备等均属于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在同诚悦府项目内设置了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该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仅作展示之用,不作为交房标准。乙方确认,包括但限于甲方的售楼书、广告、展示的样板房、家居布置、示范单位及景观示范区、模型、模型的画面、数据、文字、宣传资料、宣传资料的讲解及其他与该商品房有关的资料及其所表达和提供的信息等,均仅为购房参考示范,不作为签订合同之标准,亦不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承诺及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均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为准。凡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事项,对双方无约束力。

十六、合同解除的补充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本合同解除,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配合甲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预告登记等的撤销手续,如乙方不履行该等配合义务的,甲方除有权拒绝退还乙方款项外,还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本合同解除,如合同解除时,该房屋已经交付乙方使用或已经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乙方应在甲方退款前将房屋产权办理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名下,甲方无需赔偿或补偿乙方装修费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除承担屋价总款1%的违约金外,还需按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元的房屋使用费,且甲方有权拒绝退还乙方任何款项。

十七、周边环境确认

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其已经知悉所购物业及周边区域的道路交通环境、地上地下管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及项目周边现状情况,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得以环境噪声、管网架设干扰等不利环境因素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十八、其他

1、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职能部门政策等的变更或废止导致本合同的内容部分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的,并不妨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双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等对本合同内容做相应变更或签署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不属于保养范围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份额共同承担。

公摊费用(共有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按实分摊计算,按月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3、本商品房设施设备、环境、配套等各项内容以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4、本补充协议和主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5、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需甲方通知乙方的,将根据乙方所留地址采用挂号信公告、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并在该行为进行后的第七天开始,视为乙方已经收妥。需要紧急通知的,甲方可采用向乙方所留的手机、e-mail、qq等通讯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发送12个小时后视为乙方已经收妥。

6、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联系方式作为仲裁机构或法院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7、乙方所留地址和通讯方式要保持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8、在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经对本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解释与说明,履行了告之和提示义务,双方也已就本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本补充协议不属于格式条款合同。乙方对此认为无异议后,予以签字认可。

9、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地名及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楼号及房号,系初步确定的地名、楼号及房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的最终确定为准。乙方不得因此拒绝接房或退房。

10、鉴于本合同约定之开发项目存在不同的物业形态以及不同物业形态所处位置相对集中,甲乙双方同意不同物业形态相对分区,并按甲方修建的围墙(或甲方确定的其他管理方式)独立管理,均不对独立管理范围以外开放。围墙修建位置及其他管理方式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11、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3

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在,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第二条、房屋现状:。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当日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剩余款项于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一周内支付。

第六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交房当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所有,甲方应当按已交付的屋价款的%按日向乙方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天内交付房屋。

3.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并支付违约金,即屋价款的%。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产权登记的约定:

1、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给乙方。

2、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如房屋因甲方及甲方承诺的原因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或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甲方须承担屋价款的%违约金责任,其所产生的与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4、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

3、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______________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付款的______%违约金。

4、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或增值是,拆迁补偿款或增值款归乙方所有。

5、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月_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将____市花园____区经适房号楼单元楼东户三室两厅两卫,面积平方米房子买给乙方 。

二、房款总价万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房款不包含进户费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购房资料同时付给甲方定金万元整,大写:万元整。

(2)乙方在____市花园领取钥匙时将剩余购房款元,大写:元给甲方付清。

四、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资料办理过程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五、在开发办交钥匙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交钥匙前一切资料。 甲乙双方如未按以上条款履行,负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担保人签名: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县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厅,所在____层,室号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本协议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___份,见证人各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关键条款细节:

第一,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时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及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购买预售房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根据《民法典》此条款应如此表述“误差在3%之内,视为正常误差,但误差部分应按实际面积在合同中规定的单价重新结算若误差超过3%,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约责任。”

另外,所购楼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第二,关于价格、收费、付款数额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第三,关于不可抗拒力。

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法,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第四,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第五,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目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如: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等。保证购房人入住后水、电、气供应,保安、房屋维修、公用设施、邮政、通讯等服务到位,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6

卖方

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买方

姓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层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_元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屋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7

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

四、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款项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经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给乙方。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九、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房订金。

十、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将经适房号楼单元楼东户三室两厅两卫,面积平方米房子买给乙方 。

二、房款总价¥万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房款不包含进户费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购房资料同时付给甲方定金¥万元整,大写:万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园领取钥匙时将剩余购房款¥元,大写:元给甲方付清。

四、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资料办理过程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五、在开发办交钥匙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交钥匙前一切资料。 甲乙双方如未按以上条款履行,负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担保人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19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___号____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小产权购房合同范文节选!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屋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屋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屋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小产权购房合同范文节选!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20

出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所认购的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开发位于市街的物业,现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甲方开发的' ___ 栋 单元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价为 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4、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至 年 月 日前,带齐相关资料到___物管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同时交清购房款,乙方交付的购房首付款无息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购房首付款不予退还;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内,若将乙方所认购物业另行出售,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

6、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21

卖方(甲方):

代表人: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符合购买公房的条件,甲乙双方就乙方购买公房的事宜进行协商,现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房屋信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市区________路(街、里、巷)________号(幢)________室出售给乙方。该住屋为________结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竣工,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

二、特别约定

以成本价、统建解困屋价、房改经济适用住屋价、商品房指导价(或评估价)购买的获得全部产权。高层住宅以标准价购买的获得________%产权。

三、计价与支付

1、不超标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价出售,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2、杂物间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3、超标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元,计________元。

4、超商品房指导价计________元。

5、超标准装修计________元。

7、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即小写____________元。

8、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屋按揭方式交付。

四、面积

该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若实际测量面积与土地房产权属证书记载的有出入的,以实际为准。

五、购房程序

1、购买单位自管公有住屋的,由甲方持本合同、《公有住屋出售核定表》、个人交款单、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2、购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管理的公有住屋,乙方直接凭本合同、房改专用发票、户口簿,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产权登记。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与毗邻房产共同享有使用住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走廊、梯级、通道、供电、供水、排水、共用天线等系统)。

2、乙方购买的该住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按《住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执法。

3、乙方取得该房产后,自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4、乙方使用该产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维护公共利益。

5、乙方取得该房产后,不得擅自改变住屋的使用功能和房屋建设结构,不得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设备、公共电视天线、通信和煤气等管线;不得更改建筑物外观艺术造型,严禁在房顶、阳台及公共地上搭建。乙方若有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

七、甲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程序。

2、乙方在不恰当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时,甲方有权纠正。

八、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应共同遵守房屋所在地住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诉至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九、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责任方应全额赔偿。

2、因甲方的原因使合同履行不能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款,或乙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双倍的预付款。

3、若因乙方的原因使合同履行不能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预付款,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预付款双倍的违约金。

十、其他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房屋所在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房屋所在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2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位于第______层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

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大写______),余款______元(大写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同时,本房屋目前尚处于出租状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意愿解除原租赁关系或把租赁权转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屋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___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指纹)乙方:____________(签字,指纹)

见证人:____________(签字,指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沭阳县学区房买卖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单元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屋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空调两台,热水器,浴霸,饮水机,音响两台,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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