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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会活动方案(精选3篇)

乡镇工会活动方案(精选3篇)

乡镇工会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标题:

乡镇工会活动方案(精选3篇)

《工会单位职工第一届健身登山比赛》

二、活动意义:

经过组织职工进行登山比赛,进步职工身体素质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活动前期预备:

由局工会办公室担任此次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安排专人担任整个活动的安全预防工作。各科室担任本次活动的宣传活动,办公室担任活动中的摄影和后期的宣传工作,

四、活动所需物品:(办公室预备)

队旗:2面(规格1.2米X1.8米),每面队旗上印有局工会名称,分为男子队、女子队;参与人员每人一套运动服装;矿泉水:约8件,发放给参加本次活动的比赛人员和工作人员,人手一瓶;口哨(发令枪):1个。

五、活动时间:

11月上旬

六、活动路线:

望王山山底路口→望王山(顶点)→前往;

七、联络小组及工作人员组成:

比赛设立望王山山下和山顶上两个联络小组。山下小组由袁晓明等组成,山顶上的小组由等组成。付雪梅主任担任裁判工作。何斌担任安全工作。

八、比赛办法:

比赛开始前,参赛人员列好队当前由每队队长对该队员的进行注销,听到比赛开始的命当前,参赛人员开始比赛,登上“山顶”当前到裁判员处报到,由裁判员做好注销,比赛完结后一致组织下山。

九、奖项设置:

比赛队伍分成男子组和女子组。比赛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发放证书。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一名。

十、活动安排:

8:00:参赛人员在望王山下集合,由每队队长带队,讲解登山留意事项;9:15:由队长带队把各自队伍领至望王山下起始点集合,由裁判长讲解活动规则,单位领导比赛前进行讲话并宣布比赛开始,放发令枪;9:30:比赛开始,直至活动完结。参赛的人员人数,由办公室于10月31日报单位领导,单位一致安排就餐(工作餐),比赛过程完结后,单位办公室组织集合。

十一、活动经费:

运动服装36套,每套1300元,共计36×1300=46800(元)

水8件,每件45元,共计8×45=360(元)

队旗2面,口哨,证书6个,共计800元

工作餐5桌,每桌600元,共计5×600=3000(元)

共计经费50960元

留意事项:

1、参赛人员在比赛中须穿运动鞋或者球鞋,登山时留意途中安全;

2、比赛中倡导“友情、勾结和互助“的精神;

3、参赛人员恪守公共道德,爱护生态环境,禁止乱丢垃圾;

4、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沿途维护比赛次序,确保此次比赛有序进行;

5、参加活动者要遵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踊跃配合共同完成登山比赛的活动。

乡镇工会活动方案 篇2

为了丰富广大教职工的文体生活,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开展庆“五一”体育趣味竞技比赛等系列庆祝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体育趣味竞技比赛

(一)活动时间:20xx年4月29、30日。

(二)活动地点:学校运动场一号场地。

(三)竞赛项目及规则

1、“阳光伙伴”(三人四脚)

(1)比赛规则:各工会小组选出三名成员(含女性一名)参加比赛;三人排成一行,并用绳索将三人相邻的脚固定进行赛跑,跑至终点后再折返跑回起点,以完成规定赛程时间计算排名。(.999738励志名言)

(2)负责人:

2、“横行霸道”(双人夹球竞跑)

(1)比赛规则:各工会小组各选出6名成员,每两人组成一组进行接力;参赛选手背对背夹住气排球侧跑,至终点后再折返跑回起点,再将球传给本工会小组下一组参加选手继续赛跑。以完成规定赛程时间计算排名;如在竞赛过程中皮球掉落,则参赛选手必须在皮球掉落处停止并将球重新夹住再继续跑,否则视为违例。

(2)负责人:王浩齐、屈文霞

3、“前赴后继”(三分钟定点投篮)

(1)比赛规则:各工会小组选出5名参赛选手(女职工至少2名)参加竞赛;参赛选手在球场罚球线处列成纵队,每位选手投一次球后再转至队伍后排队进行循环投篮。以在三分钟比赛时间内投中球数量计算排名。

(2)负责人:银帮兴、徐良

4、“齐心协力”(走板鞋)

(1)比赛规则:各工会小组选出8人分成两组参加比赛;第一组跑到终点后折返跑回起点,再由下一组接着跑,以规定赛程内完成时间计算排名。

(2)负责人:杨芳、刘素华

5、“手舞足蹈”(1分钟跳绳比赛)

(1)比赛规则:各工会小组选出3人参加比赛(含1名男职工);每位选手按规定时间1分钟内进行跳绳,以规定时间内累计三人跳绳次数计算排名。

(2)负责人:任伟宇、吴越

(四)积分计算办法

1、本次竞赛活动以累计积分排名次;

2、每项目得分为: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

二、工会小组外出活动

各工会小组组长在“五一”前后组织一次外出活动。校工会按人数拨给每人40元活动经费。小组活动要有计划并提前报校工会审批。不开展活动的不发给

活动经费。

负责人:各工会小组组长。

三、气排球比赛

时间:20xx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体育馆

负责人:陈观平、银帮兴

办法:各工会小组抽签,进行循环比赛,以胜负积分排名次。

四、观看电影《铁人》

根据区直企事业工会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于5月份组织工会会员观看电影《铁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乡镇工会活动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保障各级工会工作的正常经费,依法规范工会经费的征收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应缴工会经费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征。

一、代征工会经费意义

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征,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征收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的同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通过地税部门征收工会经费,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的开展,从而较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代征工会经费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凡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且已建立工会组织,应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的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的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和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但应上交工会筹备金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上缴市总工会(包括按规定比例上解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的部分)的工会经费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代征。

三、征缴经费缴纳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第二十八条:“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上级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依法建立工会,工会建立后,按照规定比例将筹备金返还该单位工会。”

(三)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厅(79)10号〕和江苏省总工会〔苏工发(79)3号〕文件规定:“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的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六十;省、市、县总工会百分之三十五;全总百分之五。”

四、征缴工会经费方案

(一)征缴基数。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征缴基数。根据全国总工会工财字(95)11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职工范围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二)征缴比例。缴费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百分之四十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百分之二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部分;不按上述比例上交的部分金融、全国垂直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由市总工会审核认定,并凭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算,暂按其百分之四十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三)征缴方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地税部门每年分两次征缴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征缴期为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工会经费月上缴额=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40%。各单位按半年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申报缴纳手续,由地税部门从缴费单位的涉税账户扣缴款项。少数工会经费数额较大的企业,可向市总工会申请核准后,按季度申报缴纳。

(四)征缴票据和财务处理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统一使用由省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行政拨给基层工会的百分之六十部分,由工会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凭上述票据在税前扣除。

(五)处罚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企业、事业单位少拨缴或者拖延拨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税部门和工会负责催报、催缴。经催缴无效,地税机关按《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第二十九条规定:“从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对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xx]11号司法解释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代征工会经费的划解以及拨缴

地税部门在每个征收期结束后的次月,将各单位征收情况报市总工会,并同时将代征的款项划解至市总工会的经费专户。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六十部分,仍由企业、事业行政直接拨款至本单位工会账户。

六、高淳县、溧水县、江宁区、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除外)、浦口区的工会经费代征事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七、原工会经费收缴方案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的解释权属南京市总工会和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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