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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應急預案(通用6篇)

總體應急預案(通用6篇)

總體應急預案 篇1

1、目的

總體應急預案(通用6篇)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脱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繫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繫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温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温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並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總體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高效、科學、規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並與《貢山縣人民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

1.3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以及對我縣歷史資料和危害現狀的科學分析,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4大類14分類30種。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4.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鄉甚至全縣、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全鄉各方面資源和力量緊急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和有關部門。

1.4.2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調度各個方面的資源和力量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和有關部門。

1.4.3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調度多個部門甚至全鄉的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和有關部門。

1.4.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鄉調度個別部門的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指導全鄉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並有效與上級和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對接。

1.6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監測網絡,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範意識,有效控制危機,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3)堅持依法規範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鄉委、鄉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5)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村、村民小組、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6)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設備、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7)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7應急預案體系

普拉底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個)。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鄉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鄉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鄉負責制定,經鄉常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3個)。專項應急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批准後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並報鄉備案。

(3)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

(6個)。應急保障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批准後實施,並報鄉備案。

(4)村、村民小組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9個)。各村、小組要在鄉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並報鄉備案。鄉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專項應急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災害災種和應急保障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應急保障事宜,結合實際制定部門應急預案,並報鄉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並報鄉備案。部門應急預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普拉底鄉人民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鄉應急委員會),作為非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鄉應急委員會主任:豐文波、錢文義鄉應急委員會副主任:副鄉長、鄉辦公室主任、各牽頭部門行政一把手。

鄉應急委員會成員:鄉長助理,鄉辦公室副主任,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鄉武裝部、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鄉應急委員會在主任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較大以上級別的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員按照業務分工和在鄉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專項指揮部)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辦公室主任協助鄉應急委員會主任、其他副主任處理有關工作。

2.1.2鄉應急委員會職責:

(1)研究確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負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共公共事件的組織和指揮;

(3)負責審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負責抓好全鄉性應急重大項目建設,並檢查落實情況;

(5)當突發公共事件超出本鄉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序及時上報並請求上級支援;

(6)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協調與上級及各有關部門的關係;

(7)部署和總結全鄉年度應急工作。

2.2辦事機構

2.2.1鄉應急委員會下設鄉人民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鄉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鄉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辦主任兼任,並設一名祕書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為方便工作,鄉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鄉司法所,作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鄉應急委員會的指揮平台。

2.2.2鄉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鄉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應急委員會。

(2)負責全鄉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會議、起草地方性應急法規和規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全鄉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普拉底鄉人民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鄉直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鄉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可動員力量的培訓指導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鄉直各單位、組織實施的預案演練工作。

(5)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預警發佈和相關新聞報道的審核以及各新聞媒體的協調、接待等相關事宜;負責全鄉緊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指導和檢查全鄉應急救援物資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督辦和協調應急救援所需資金、設備、物資的調撥、運輸工作。

(7)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全鄉的應急信息系統和指揮平台,收集應急信息,並對重要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鄉應急委員會。

(8)負責接收和辦理上級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級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督促落實鄉領導和鄉應急委員會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時做好與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的信息溝通工作。

(9)負責與縣應急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聯絡。

(10)負責與縣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繫;負責與毗鄰鄉鎮在信息溝通、應急支援等方面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11)承辦鄉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專家組鄉應急委員會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家組,為制定中長期公共安全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與強化危機管理提供決策性意見和建議;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災害評估、災情分析和應急科學研究等工作;必要時,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聯動機制各專項指揮部的牽頭部門和支持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在鄉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按職責與分工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要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我鄉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台;加強農村、礦區、林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鄉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信息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報請鄉應急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確定事件級別,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發佈啟動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1預測與預警鄉應急委員會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信息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氣象監測、汛情監測、地震監測、交通安全監測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和相關行業部門要負責本鄉鎮或本行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鄉鎮和本行業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向鄉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情況,由鄉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上報市應急管理辦公室。

(2)鄉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鄉應急委員會報告,並將鄉應急委員會領導同志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村委會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村、及村民小組和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鄉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彙總有關情況,向上級彙報。

(4)突發公共事件中出現港澳台僑和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情況時,由鄉或責成有關部門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及相關部門,並按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

3.2.2先期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鄉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

(2)鄉應急委員會在向縣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2.3應急響應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上級應急委員發出請求,由上級應急委員會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揮與協調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由鄉應急管理辦公室報請鄉應急委員會主要領導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鄉長或分管副鄉長等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同時,立即上報上級,請求支援。

(2)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及時上報上級請求支援。

(3)一般突發性公共事件

(4級):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或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領導和相關專項指揮部領導負責指揮。必要時,上報上級和相關部門,請求支援。

3.2.5社會動員

(1)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保不同程度、不同範圍的社會動員。在啟動各級相應應急處置預案時,發佈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和公眾發佈事件信息,實施現場動員和提供有關保障,組織人員疏散、隱蔽和隔離等。根據需要,動員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志願者隊伍等所有可以動員的一切力量,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全鄉範圍內的社會動員,由鄉報請市批准。鄉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全鄉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和公共媒體搞好動員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鄉直相關部門開展工作,並報鄉應急委員會備案。

3.2.7應急結束

(1)鄉應急委員會、各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按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需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鄉應急委員會,經鄉或上級應急委員會批准後,作出同意應急結束的決定。

(3)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由省應急委員會或省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由市、縣應急委員會或其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情況要及時通知到參與事件處置的所有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3.3恢復重建

3.3.1善後處置

(1)鄉應急委員會會同事發地村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後,現場指揮部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會救助

(1)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同時,司法部門要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公益性團體和組織應在各自工作的範圍內,協助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3.3.3保險與理賠保險公司要發揮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各類危害事件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種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

3.3.4調查與評估

(1)對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的5日內,向鄉應急委員會提交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報告。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2)鄉應急管理辦公室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核查小組,對事件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並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鄉應急委員會。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3.3.5恢復重建鄉領導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援助的,由鄉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3.4信息發佈

(1)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2)鄉應急委員會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統一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

(3)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必須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僑和民族、宗教等重大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按有關政策和法律執行。

4.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鄉直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鄉負責向上級請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搶險、森林消防、礦山救護、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願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鄉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要及時向上級請求援助。

4.2財力保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條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持。

(2)財政部門負責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的管理,重大資金的動用必須由縣應急委員會審批。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審計。

4.3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鄉應急委員會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鄉民政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衞生保障

(1)鄉衞生院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衞生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衞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衞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衞生監督系統和信息支持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衞生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2)建立覆蓋全鄉的動態數據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衞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應當採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衞生力量參與醫療衞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維護

(1)鄉武裝部、派出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並會同縣武警大隊制定治安維護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應做的各項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警戒和治安管理,並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示標誌;協助有關部門及時疏散災民和傷亡人員,維護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總體應急預案 篇3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峯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羣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保障重點

1、旅客高峯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四、工作職責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着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瞭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五、工作重心

為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乾、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峯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峯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遊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六、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遊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並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週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後,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並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七、應急情況的報告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汽車站滯留旅客情況,其中包括旅客人數、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旅客傷亡情況等和需要上級運輸機構支援申請要求;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八、保障工作機制

1、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措施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並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誌牌,並在臨時客運標誌牌“使用原因”欄內註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並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後,應向運管機構彙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並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後,瞭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並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後,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繫,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並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後,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九、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並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

十、責任追究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總體應急預案 篇4

一、目的

當酒店發生各類突發事件時,各部門能夠統

一、有效的及時行動,採取措施應對,將事件控制在最小範圍,將損失降到最低。

二、突發事件的定義

影響酒店經營秩序,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影響,如火災、爆炸、地震、死亡事故、大面積停電、洪水、中毒等。

影響酒店經營秩序,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影響,如聚眾鬧事、鬥毆、行兇、自殺、搶劫綁架、防颱、防汛、客人死亡、電梯困人重大盜竊案件等。

三、機構設置及職責

為更好的保障酒店安全,落實責任,酒店就突發事件處置成立三級組織機構。一級由酒店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組成;二級由部門經理及本部門各基層管理人員組成;三級由各部門各區域最高負責人組成。 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值班經理

成員:各部門經理

職責:

1、當酒店發生1級突發事件時,應迅速成立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各成員在接到通知後,除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成員外,其餘人員必須及時按要求趕赴指定地點集合。(由總指揮根據事件性質及事發現場情況決定集合地點。)

2、各成員集合後,必須及時瞭解事件起因經過、發展過程、目前情況,根據瞭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快速出台解決問題辦法。

3、由總指揮對各成員進行分工,接到任務後,各成員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4、事件處理結束,由指揮部處理善後事宜。

指揮部下轄酒店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總指揮

副組長:酒店各部門經理、當值經理

成員:所有當值員工

職責:

1、接到酒店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部命令後,立即按要求開展各項應急工作。

2、各副組長(或副組長指定人員)負責指揮、協調本部門員工開展應急工作,並及時將工作進程向總指揮彙報。

3、負責善後收尾工作。 部門突發事件處置指揮小組

組長:當值經理、部門當值最高負責人、保安部當值最高負責人

成員:本部門各管理人員、保安部當值主管(領班)

職責:

1、當酒店發生二級突發事件時,應迅速成立門部門突發事件處理指揮小組,各成員在接到通知後,除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成員外,其餘人員必須及時按要求趕赴指定地點集合。(由組長根據事件性質及事發現場情況決定集合地點。)

2、各成員集合後,必須及時瞭解事件起因、發展過程、目前情況,根據瞭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快速做出解決問題辦法。

3、由組長對各成員進行分工,接到任務後,各成員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4、一分鐘內成立由本部門員工組成的應急第一力量,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

5、事件處理結束,由小組處理善後事宜。

6、由組長負責將整個事件向酒店分管副總、總經理作書面報告。 區域突發事件處置小分隊

隊長:事發區域最高負責人、當值經理、保安部當值主管(領班)

成員:事發區域其他管理人員

職責:

1、當酒店發生三級突發事件時,應迅速成立區域突發事件處置小分隊,各成員在接到通知後,除在現場處理該事件成員外,其餘人員必須及時按要求趕赴事發現場。

2、各成員集合後,必須及時瞭解事件起因、發展過程、目前情況,根據瞭解到的情況綜合分析,快速做出解決問題辦法。

3、由組長對各成員進行分工,接到任務後,各成員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4、一分鐘內成立由本區域員工組成的應急第一力量,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事態擴大。

5、事件處理結束,由分隊處理善後事宜。

6、由隊長負責將整個事件向部門經理作書面報告。

四、事件分級

參照國家法規,結合本酒店實際情況,按三級劃分。

一級:涉及到整個酒店或後果會影響到酒店的安全事故,由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部處理;在指揮部成員到達之前,由值班經理、保安部當值最高負責人負責前期處理。

二級:影響侷限在部門的安全事故,由部門突發事件處置指揮小組處理;

三級:酒店局部小範圍事件,由區域突發事件處置小分隊處理。

五、突發事件處理綱要

總則:處理要及時、有效,將影響、損失降到最低。

細則:

1、及時控制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惡化;

2、控制住事態後,必須及時瞭解事情詳細情況,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方案;

3、情況不明瞭或無法瞭解到情況,必須及時根據事件性質通知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到場處理。

六、操作程序

(一)、接案和報案程序

1、一旦在酒店發生刑事、爆炸、地震等突發事件,要迅速將案情報告保安部,報案程序為三種:

(1)員工報案:

發現案情的員工必須立即向保安值班室報告(報警電話:3003)簡明扼要説明事發時間、地點、起因、過程、現狀和報案人部門、姓名。報告必須符合c事實,嚴禁虛報、謊報。

(2)賓客報案:

任何接到賓客報警的部門:如總機、房務中心、大堂副理,必須按記錄的五個要素(時間、地點、起因、過程、現狀)問清再將情況報保安值班中心。

(3)消防監控中心監控設備發現案情:

應立即通知當班主管或領班及保安巡邏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跟蹤錄像,封鎖現場,為解決事情提供第一手資料。

2、當保安部確認事件發生時,由保安部當值最高負責人按事件分級直接通知相關部門或指令總機值班人員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有關部門。指令為:我是保安部,現xx區域發生重大事件,請按規定立即通知下列部門:xx部、xx部、

3、總機值班人員接到指令後,立即使用電話按要求通知有關部門。

4、保安部在通知總機執行指令時,同時視事件情況及發展趨勢決定是否需要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消防、衞生、防疫等部門)彙報求助。

5、總機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內,必須發揮聯絡中心作用,冷靜、準確、快速傳達指令,保證信息暢通。

如突發事件造成酒店內部通訊中斷,必須及時利用外線手機、對講機、酒店應急廣播、手持擴音喇叭、指定專人通訊員負責通訊等工具、方式進行報案及通報工作。

(二)、疏散和救護

1、劃定疏散安全區域,指揮部根據酒店建築特點和周圍情況,指定酒店停車場、員工通道為疏散安全區域。

2、根據情況由疏散範圍內員工接指揮部指令後,至現場指揮疏散人員,並向客人通報簡情,消除恐慌情緒,疏導賓客安全、迅速離開事發地點到指定地點集中。

3、立即啟動疏散區域消防廣播、警鈴,提示客人配合疏散。

4、疏散救護責任到人,專人負責疏散工作,專人負責疏散清理工作,以邊疏散邊清理為原則。疏散區域部門負責清點、核對疏散人數。

5、現場救護

(1)人財部攜帶簡單救護工具在現場對疏散人員進行簡單護理,重症人員必須及時通知醫療部門進行救治或安排車輛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2)非火警時,對受傷或行動不便人員應從消防電梯(員工電梯)轉移,或由工程部人員開專梯轉移。火警時,安排人員從安全通道撤離。

(3)前廳部接到通報後組織車輛停於大廳門口等待運送傷員。

(三)、應急處置小組

1、聽從指揮部的指令,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趕赴現場,控制事態;

(2)接指令疏散現場人員;

(3)封鎖事發區域,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4)封鎖酒店各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出;

(5)搶救、保護酒店、客人財物。

(四)、發生突發事件時有關部門的反應

1、保安部

(1)接到報案後,通過電話或對講機通知保安主管及領班攜帶相關器械迅速趕赴現場;

(2)通報保安部各崗位簡情,保持對講機通訊暢通;

(3)保安監控室嚴密監視案發現場和各出入口,進行跟蹤錄像;

(4)保安部保留值班監控室、車場二個崗位,其餘人員前往事發現場協助處置;

(5)參加處置小組的主管、領班、巡邏員做好保護現場的工作。

(6)及時瞭解現場情況,掌握事件動態並向處置指揮部門彙報。

(7)根據現場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穩定局面,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2、事發區域部門

事發區域負責人接到通報後:

(1)本部門員工堅守崗位,做好本職工作。

(2)現場工作人員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的人和事立即報告。

(3)主管及服務員按指揮部指令進行人員疏散,引導賓客迅速離開事發地點到

指定地點集中。

(4)參加處置小組的人員應做好保護現場的工作,防止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3、前廳部

(1)本部門員工堅守崗位,防止趁亂打劫。

(2)安排好酒店車輛停於大門口,做好出車準備,隨時運送傷員。

(3)如事發區域在本部門,應做好保護現場工作。(4)安排大堂副理在門口接應政府職能部門到來。

(5)安排人員在每個疏散口引導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6)安排行李員控制電梯,協助財務轉移財務資料及現金等物品。

4、工程部

(1)本部門員工堅守崗位,做好重大事故時啟動、關停設備的準備。

(2)指派一名主管迅速趕赴現場,控制現場的電源及設備(根據情況),該切斷的要及時切斷,並解決現場的必需照明。

(3)各機房工作人員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立即報告,並嚴防破壞。

(4)視事故情況,指令關閉空調裝置和煤氣總閥。

(5)指派電梯工將客用電梯降到底層,並切換消防電梯以便運送傷員及搶險人員。

5、行政部

(1)組織辦公室人員帶好急救醫藥用品趕赴現場。

(2)如有客人員工受傷,負責救治並記錄。

(3)必要時協助指揮疏散人員。

6、財務部

(1)出納員包括前台、夜審、各營業場所收銀員收好現金、賬冊,並鎖進保險櫃,隨身保管好保險櫃鑰匙。

(2)客人貴重物品寄存鑰匙,應專人隨身保管,必要時在保安的協助下轉移。

(3)組織人員待命,協助醫務室救護傷員。

7、餐飲部、客房部

(1)營業時間應儘可能不要驚擾客人,以免發生混亂,服務員要保管櫃枱錢賬,同時盡最大能力防止漏賬。

(2)根據指揮部指令關閉煤氣電器設施,疏撒客人以安全通道撤離。

(3)如事發區域在本部門,請做好保護現場的工作。

(4)控制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8、銷售部

銷售部接到通報後,應帶領部門員工趕到疏散安全區域協助維持秩序,並協助前廳部做好客人安慰解釋工作。

9、發現者報告人員

發現者報告後,必須在現場等待,視情況制止或仔細觀察事件的發展,直到酒店領導或保安人員到來,並繼續配合處理有關事務。

10、要求

(1)處置、救護小組人員必須按照指揮部要求,快速反應,規範行動。

(2)必須及時有效控制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3)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積極救護傷員,認真保護現場。

總體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統

一、高效、科學、規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並與《貢山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

1.3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以及對我縣歷史資料和危害現狀的科學分析,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4大類14分類30種。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4.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鄉甚至全縣、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全鄉各方面資源和力量緊急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2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各個方面的資源和力量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3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多個部門甚至全鄉的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鄉政府調度個別部門的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指導全鄉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並有效與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對接。

1.6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監測網絡,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範意識,有效控制危機,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3)堅持依法規範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鄉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5)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村、村民小組、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6)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設備、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7)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7應急預案體系

普拉底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個)。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鄉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鄉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鄉政府負責制定,經鄉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3個)。專項應急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准後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並報鄉政府備案。

(3)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

(6個)。應急保障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鄉政府備案。

(4)村、村民小組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9個)。各村、小組要在鄉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並報鄉政府備案。鄉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專項應急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災害災種和應急保障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應急保障事宜,結合實際制定部門應急預案,並報鄉政府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並報鄉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作為非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豐文波、錢文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副主任:副鄉長、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各牽頭部門行政一把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成員:鄉長助理,鄉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鄉武裝部、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主任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較大以上級別的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員按照業務分工和在鄉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專項指揮部)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其他副主任處理有關工作。

2.1.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職責:

(1)研究確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負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共公共事件的組織和指揮;

(3)負責審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負責抓好全鄉性應急重大項目建設,並檢查落實情況;

(5)當突發公共事件超出本鄉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序及時上報並請求上級支援;

(6)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協調與上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關係;

(7)部署和總結全鄉年度應急工作。

2.2辦事機構

2.2.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下設鄉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鄉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兼任,並設一名祕書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為方便工作,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鄉司法所,作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指揮平台。

2.2.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鄉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2)負責全鄉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會議、起草地方性應急法規和規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全鄉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鄉直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鄉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可動員力量的培訓指導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鄉直各單位、組織實施的預案演練工作。

(5)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預警發佈和相關新聞報道的審核以及各新聞媒體的協調、接待等相關事宜;負責全鄉緊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指導和檢查全鄉應急救援物資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督辦和協調應急救援所需資金、設備、物資的調撥、運輸工作。

(7)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全鄉的應急信息系統和指揮平台,收集應急信息,並對重要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8)負責接收和辦理上級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督促落實鄉政府領導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時做好與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的信息溝通工作。

(9)負責與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聯絡。

(10)負責與縣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繫;負責與毗鄰鄉鎮在信息溝通、應急支援等方面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11)承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專家組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家組,為制定中長期公共安全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與強化危機管理提供決策性意見和建議;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災害評估、災情分析和應急科學研究等工作;必要時,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聯動機制各專項指揮部的牽頭部門和支持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在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按職責與分工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要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我鄉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台;加強農村、礦區、林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信息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確定事件級別,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發佈啟動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1預測與預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信息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氣象監測、汛情監測、地震監測、交通安全監測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政府和相關行業部門要負責本鄉鎮或本行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鄉鎮和本行業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情況,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報告,並將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同志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村委會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村、及村民小組和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彙總有關情況,向上級彙報。

(4)突發公共事件中出現港澳台僑和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情況時,由鄉政府或責成有關部門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並按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

3.2.2先期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向縣政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2.3應急響應

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應急委員發出請求,由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揮與協調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要領導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鄉長或分管副鄉長等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同時,立即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2)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3)一般突發性公共事件

(4級):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或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政府領導和相關專項指揮部領導負責指揮。必要時,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請求支援。

3.2.5社會動員

(1)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保不同程度、不同範圍的社會動員。在啟動各級相應應急處置預案時,發佈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和公眾發佈事件信息,實施現場動員和提供有關保障,組織人員疏散、隱蔽和隔離等。根據需要,動員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志願者隊伍等所有可以動員的一切力量,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全鄉範圍內的社會動員,由鄉政府報請市政府批准。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全鄉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和公共媒體搞好動員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鄉直相關部門開展工作,並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備案。

3.2.7應急結束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各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按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需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經鄉政府或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批准後,作出同意應急結束的決定。

(3)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由省政府應急委員會或省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由市、縣政府應急委員會或其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情況要及時通知到參與事件處置的所有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3.3恢復重建

3.3.1善後處置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會同事發地村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後,現場指揮部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會救助

(1)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同時,司法部門要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公益性團體和組織應在各自工作的範圍內,協助政府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3.3.3保險與理賠

保險公司要發揮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各類危害事件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種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

3.3.4調查與評估

(1)對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的5日內,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提交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報告。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核查小組,對事件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並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3.3.5恢復重建

鄉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鄉政府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3.4信息發佈

(1)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統一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

(3)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必須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僑和民族、宗教等重大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按有關政策和法律執行。

4.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鄉直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鄉政府負責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搶險、森林消防、礦山救護、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願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鄉政府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要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2財力保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條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持。

(2)財政部門負責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的管理,重大資金的動用必須由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審批。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審計。

4.3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鄉民政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衞生保障

(1)鄉衞生院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衞生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衞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衞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衞生監督系統和信息支持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衞生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2)建立覆蓋全鄉的動態數據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衞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應當採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衞生力量參與醫療衞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維護

(1)鄉武裝部、派出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並會同縣武警大隊制定治安維護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應做的各項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警戒和治安管理,並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示標誌;協助有關部門及時疏散災民和傷亡人員,維護

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羣、重要

總體應急預案 篇6

為加強20xx年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時,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客運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以及生活物質正常運輸,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確立領導小組

為保障我縣20xx年道路國慶節假日期間交通運輸安全,保障組織工作,我所成立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道路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統一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充足,結合客運站車輛運行實際,安排3輛客運車輛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貨車作為我縣客貨運輸的儲備運力,貨車安排情況具體如下:,以備應急時統一調度指揮。

三、加強安全管理

(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班線客運、旅遊客運、維修企業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認真做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車輛技術狀況、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駕駛員資格和培訓情況、衞星定位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強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銷號,並建立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參加培訓教育的駕駛員和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配備不齊全、安全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參加營運。

(二)抓牢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運輸企業在汛前務必對營運駕駛員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要結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自然災害或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操作技能,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訓培訓,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盯緊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遊客運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各項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管控措施,如遇極端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封閉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企業要果斷採取調整發班時間、繞道運行、停班等避險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線路,堅決不得安排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運行途中的,要及時向駕駛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駕駛員將車輛停放到安全地帶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繞行線路運行。

(四)強化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制度,對重點線路要實行全天候、全過程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衞星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安全隱患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超長線客運車輛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通行三級以下(含)山區公路。

四、着力強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合力

(一)強化層層落實的責任機制。要切實履職盡責,主要負責人對防汛工作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要落實節假日期間責任和工作任務,切實做好汛期各項工作。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道路運輸安全責任大過天的思想,加強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進一步建立完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處理措施及搶險救援機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體合力,及時掌握運輸線路沿途地區極端天氣、汛情、地質災害,道路通行條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預警預報,及時採取應急處理措施,防範和降低事故災害損失。

五、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日常應急工作。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失責追責”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結合今年國慶節假日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認真做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細化應對措施,有針對性宣傳普及道路運輸安全及事故處理相關知識,一旦發生災害或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提高應急響應和搶險救災處置能力。

(二)嚴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堅持汛期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關鍵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國慶節假日期間,我所將重點對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及值班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安全責任不落實、職責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隱患突出問題及值班情況進行通報。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單位要明確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信息報送人員,一旦發現險情要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準確、規範上報,汛期期間事故等信息報送給當班值班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務必要在9月29日前將汛期聯絡員報我所對口業務科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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