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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説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説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 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説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附:《未打卡情況説明書》,《請假條》,《外勤工作登記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准,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准;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准。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註明原因,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於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准,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癒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准,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週歲、女方23週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 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後,經人力資源部批准後,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 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為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確保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持續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室環境,現將公司考勤制度規定如下:

一、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9:00a.m~17:00 p.m).,須在公司考勤表上籤到,由於個人因素未考勤者按缺席論;代考勤或委託他人考勤均屬明顯惡意違紀行為,違者一次扣罰50元(請假者除外)。

二、門店人員作息時間為每天(10:00a.m~22:00 p.m)做一休一,輪流換班,店長將換班表統一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出超過30分鐘以上者,須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部門經理(門店店長)簽字的 《外出申請單》(附件1)寫明外出事由;業務人員需9:00到公司考勤後辦理好《外出申請單》手續,方可外出.違者一次扣罰50元。

三、員工請假一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准,員工請假二天以上需由總經理批准,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2),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交給行政人事處;特殊原因(如患急病症或突發事件)無法事先書面申請時,應先電話告知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處,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請假。並於事後1個工作日向行政人事處補交《請假申請表》否則按缺席論。部門經理級以上的請假或工休,應事先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

四、行政人事部將對每天考勤情況做統計,每週公佈一次統計結果;員工對考勤統計有異議,可直接與行政人事部溝通解決;

五、未做考勤記錄、不及時提交《非正常出勤申請表》或《請假申請表》者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論,其分別做如下處罰:

A、15分鐘以上的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50元;

B、1~4小時的缺勤按曠工半日計,並扣除半天工資。

C、超過4個小時以上缺勤者,按曠工1日計,扣除當日工資 ;一個月內曠工2日以上(含2日)將被自動除名;

本制度從20xx年4月8日起執行,請全體員工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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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使員工明確工作和休息時間,嚴肅紀律,保證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員工。

第2章 員工作息時間

第3條 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週一至週五為正常工作日,週六、週日休息。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第4條 上班時間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

第3章 員工考勤規定

第5條 打卡地點:公司行政部。

第6條 打卡時間: 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兩次。

第7條 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並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8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扣 元。

第9條 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監督人員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行政部,行政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10條 如考勤卡損毀或丟失,須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11條 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12條 各部門(或實體)於每月是 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彙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後報辦公室彙總。

第13條 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員工工作績效考核、計發勞動報酬的重要依據。為規範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正常運行,特制訂本規定。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全體員工。

各駐外分子公司(事業部)參照本規定製訂相應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並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後執行。

3.管理責職

3.1 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

a) 監督檢查員工考勤紀律,調查處理考勤違紀現象;

b) 設專人負責各部門考勤記錄統計表的收集、錄入、統計彙總與反饋; c) 指導、監管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勤管理工作,審核分子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職能部門是所屬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主要負責:

a)教育督導部門員工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紀律。

b)審核本部門員工的相關考勤申請流程,監控員工日常的考勤違紀行為並反饋給考勤主管部門。

c)本部門內指定專人(部門考勤管理員),負責依照本管理規定,做好部門員工每月考勤的統計上報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門是考勤管理信息平台的技術支持部門,主要負責:

a)開發或提供專業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統平台,負責提供系統的技術支持。

b)系統日常操作的指導、諮詢,與供應商確定良好的售後服務。

c)系統故障維護,數據安全管理。

3.4 各分/子公司(事業部)是本單位員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責任部門,負責參照本 規定,結合當地政策與實際情況,制訂本公司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並上報總部人力 資源部審批備案後組織落實。

4.相關定義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4.1“請假”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因私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而應履行告知申請和籤批手續的行為。

4.2“遲到”是指到了規定的上班時間,員工未按時到達工作崗位的行為。

4.3“早退”是指未到規定的下班時間,員工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4.4“曠工”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應到達工作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崗位的行為。

4.5“竄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或非聯繫工作需要,員工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並隨意到他人工作崗位的行為。

4.6“怠崗”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員工雖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沒用心工作或乾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行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間節日和加班

5.1 工作日:實行一週5天工作日製,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5.2工作日作息時間。公司根據季節,將工作日工作時間分為夏令、冬令時間。

5.2.1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執行夏令時間,原則上規定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5.2.2 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執行冬令時間,原則上規定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5.2.3具體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門發文通知為準,各部門及分子公司(事業部)的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參照以上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報總部人力資源部審核並送總經辦備案。

5.3休息日。公司實行雙休日製,原則上為每週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產一線及輪班制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實行輪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執行。公司在下列節日期間安排員工休假,若有調整,將以政府部門發佈的通知作為依據再行發佈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節: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c)國際勞動節:1天(5月1日)

d)國慶節:3天(10月1、2、3日)

e)清明節:1天(農曆清明當日)

f)端午節: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為規範公司管理,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按以下要求嚴格執行員工打卡考勤管理。

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員出勤實行考勤打卡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後必須到指定打卡機上進行打卡;

3、打卡機的監督管理:前台負責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並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4、打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打卡,由本人提供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病假單/事假單等申報行政處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時,必須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行政處存檔或主動到前台處登記進公司時間。

3)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 遲到:晚於公司起始上班時間的視為遲到;

第一次:遲到在15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5-30分鐘以內,罰款2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並扣除當月全勤獎。

第二次:遲到在15分鐘以內,罰款2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遲到15-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

第三次:遲到在15分鐘以內,罰款5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遲到15-30分鐘以內,罰款100元,扣除當月全勤獎,視為曠工。

2. 早退:早於公司下班時間下班且未經領導審批同意的,視為早退。員工無故早退視為曠工處理。

3. 脱崗:工作時間不在工作崗位工作,視為脱崗。脱崗是嚴重的違紀行為,將視為曠工。

4. 曠工:按日常工資的二倍進行處罰,當月累計曠工3次以上,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5、忘記打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 當事人雙方各扣罰100元/次。累計出現3次以上,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從20xx年12月1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上述規定隨着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可能需要對上述規定政策進行修改,因此公司保留根據法律規定隨時修改、增補、廢除上述條款中任何一項的權利,員工將以書面的方式收到條款修改等方面的通知。

核准人: 製作人:行政部

20xx年11月20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良好校風校紀,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製以下考勤制度:

(一)事假

1、教職工確有事需請假的,應先寫好請假條,將請假條面交學校領導,經校領導同意方可離校。超過請假期限而未續假的,未履行請假手續而擅自離校的,先離校後履行請假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特殊情況可帶假或電話請假,但回校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一天以內的,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3、女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可按病假處理。

4、教師請事假1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後勤工作人員事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30元。

(二)病假

1、病假須持相關證明予以説明。病假一天以內,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病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2、教師請病假1天,扣發當月工資30元。後勤工作人員病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因不可抗拒的事故住院且不能繼續工作的,按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1、上班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罰10元;達30分鐘以上者每次扣款20元。上課鈴響後,沒按時到崗,發現一次扣10元。教師必須按課表上課,私自調課者,雙方均扣工資10元,

2、因事因病請假或因公離校時,必須報告部門主任批准,並移交課程,否則無人上課,應由原任課教師負責,並罰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小時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曠工:未經學校領導批准,擅自離開教學崗位,一律以曠工論處。曠工一天者,按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曠工累計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

4、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學期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給予辭退處理。

5、上班時間聊天、幹私活、到宿舍睡覺,或隨意離開學校30分鐘以上,發現一次罰10元-30元。

6、學校集合、開會或參加集體活動等遲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缺勤扣款20元,無故缺勤扣款40元。

7、教職員工因私事離崗,全月累計按事假扣發工資。

常規工作處罰規定

1、全體教職工必須形成“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集體”的觀念。在工作中自覺服從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與安排,不服從管理與安排的,視具體情節扣款10-100元。

2、無教案上課,一次罰20元。檢查教案和批改作業,未達到《教學常規管理規定》者,每少一次分別罰10元。坐着上課,發現一次扣10元。

3、上課穿拖鞋、背心或玩弄手機、每次罰20元,曠課1節罰50元。

4、體罰學生、擅自對學生停課者,每次罰20元。

5、師德修養差,在校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響較壞者,根據情況輕重每次罰30~300元。體罰、變相體罰、辱罵學生,發現一次罰20元。

6、學科合格率低於政教部制訂的教學目標指數,罰全期工資5%。(根據班級情況酌情考慮)

7、擅自停課、影響教育教學秩序者,罰100元。

8、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給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帶來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9、違反校紀校規,不履行崗位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10、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一次不到位扣10元,對班級事務處理不當,或不管不問每發現一次扣20元。

11、教師上課對學生要求不嚴,放任自由,學生無故缺課,每發現一次扣任課教師20元。

12、嚴格執行本校《中國小收費管理規範要求》,未經學校同意,班主任及學科教師不準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輔導參考書,違反規定,家長投訴罰50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頻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頻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頻打卡時,須説明情況,並留存説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繫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鈎: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上班時間:每年03月01日至10月30日早:07:30—19:30 每年11月01日至02月28日早:08:00—18:30

二、每月休息4天、春節放假3天。

三、考勤統計及工作評價。

1、由主管負責每月的考勤統計極平常狀態監督。

2、遲到

每天在規定上班時間後10分鐘開始點名。超過點名時間的按照規定的時間計算,遲到1分鐘罰款2元,每次最多按本人基本工資的60%計算, 遲到2小時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計算,遲到3小時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計算。

3、早退

每次早退1分鐘的罰款2元,沒最多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資的60%計算, 早退2小時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計算,早退3小時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計算。

4、病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資計算扣除(必須憑本人到醫院的門診票據)。

5、事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資+20元計算,事假的期限一次不能超過7天。

6、礦工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資的2倍處罰,當月曠工次數達到3次以上的公司不再錄用並一次性罰款200元,沒有直接直管負責人或主管通報的情況視為曠工。

第二章、員工禮儀

1、上班時必須穿戴乾淨整潔的工作服和佩戴工號牌。

2、必須正確的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並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3、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蠻對待,挪為私用。

4、有顧客前來消費或諮詢時,立即應該熱情地接待並問好,顧客離開時應致謝並説“謝謝光臨,慢走”等。

第三章、崗位設置及主要工作分配

1、雨潔·車友匯中和店設有5個崗位

①鋪面主管②執行助理③財務④小組組長⑤洗車技師。

2、主管主要負責全方面的管理以及業務發展。

3、執行助理協助主管將具體工作和任務一一落實到位,以及工作安排調整,開拓業務、泊車、接待、檢驗等、。

4、財務負責每日銷售表、每日開支明細、每日技師項目提成登記、每日銷售提成登記、每日現金收訖、會員賬目管理等。

5、小組組長負責每個不同區域崗位的工作安排和生產質量。

6、洗車技師負責各自不同環節的技術質量。

7、公司的相關設備必須分配到個人,負責人必須按時進行檢查及維護保養,對發放的維修工具要妥善保管,在工具的使用期限內損壞,遺失等,在領取的費用從個人工資里扣除。

第四章、業務技術流程

1、當顧客消費,泊車人員在接待時必須發放取車牌,同時提醒顧客收好車上的貴重物品,在工作比較忙的時候一定要提示顧客大概需要等候的時間。在車鑰匙交到前台之前必須做好質檢。

2、當車輛沖洗完後,由泊車員將車輛行駛到擦車區域,此時由擦車組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的流程將車輛裏外擦淨,由泊車員將車行駛到公司指定的位子停好後做最後的質量檢查,確認以達到標準後鎖好車門將車的鑰匙交給前台。

3、技術美容項目施工流程

在受理美容項目時必須認真做好檢查工作並填寫雨潔車友匯派工單,每次施工前及時必須對業務車輛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顧客或上報給有關管理人員,最後施工完成以後通過質檢驗收合格將車的鑰匙交給前台有由關人員通知顧客前來取車或送車。

4、前台的財務人員在收取現金時注意要假鈔、回收取車牌時要對號碼,結算會員卡下賬的業務時必須將會員卡單據讓顧客確認後簽字,最後將車鑰匙用雙手遞給顧客並附帶禮貌用語。

第五章、違規處罰方案

1、在工作區域內抽煙、吃零食、吃早餐,每次罰款5元。

2、沒有穿戴工裝或佩戴工號牌的每次罰款5元

3、在工作時間內與同事或當着顧客的面説粗話和髒話的每次罰款5元

4、在工作時任意妄為開玩笑的每次罰款 5元

5、沒有將自己的工作做好做完善的每次罰款5元

6、野蠻使用公司的物品或設備時(若損壞照價賠償)每次罰款5元

7、在工作時不聽從管理人員調動或安排的,甚至頂撞管理人員的 罰款 5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除名處分。

8、在工期間擅離職守的每次罰款 10元

9、在銷售過程中導致商品損壞或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所有損失。

10、收銀台的工作出現跑單時由崗位人員負責彌補損失。

11、在工作時間裏無精打采或睡覺的每次罰款10元

12、未經允許將顧客的車輛行駛出去的每次罰款100元

13、與同時發生爭吵或與顧客發生爭吵的每次罰款50元

14、泊車員在工作時間或指定區域內發生的車輛擦掛,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70%,公司補助30%。

15、在工作時間內不能飲酒,更不能飲酒後上班違者每次罰款50元

16、亂動顧客車上物品若遇大顧客投訴的每次罰款20元

17、盜取顧客車內物品的,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扣除當月本人的所有收入,情節嚴重的由執法機構處理。

18、在各種項目或業務受到顧客投訴時罰款當事人每次罰款30元以外,該組組長和質檢人員每次罰款10元。

注: 凡事以上行為在一天以內相同違規發生3次,一個月以內發生10次,或一個月累計20次的人員,扣除當月所有提成並且辭退不再錄用。

成都雨潔車友匯汽車一站式服務-中和店

20xx年10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01

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準則

實行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公司每兩週週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實行年休假25天予以調換。國外代表處等駐外機構的工作時間可視具體情況安排,在當地法律允許並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儘量與公司一致。

華為班次表

01

科技園

8:00~12:00 14:00~18:00

02

西鄉、車公廟

8:30~12:00 13:30~18:00

03

阪田B班

9:00~12:30 14:00~18:30

04

研究所

8:00~12:00 14:00~18:00

二、刷卡制度

1總則

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

2刷卡次數

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幹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

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

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後,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5代刷卡

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忘帶卡等

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祕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三、彈性工作制

1

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後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

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幹部處主管批准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3

刷卡和有效工時: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亦應刷卡兩次,一個月平均有效工作時間不少於44小時,平均每週刷卡累計時間不少於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

欠工時:若平均每週累計時間少於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並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

技術管理幹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並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

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

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幹、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2

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准,可享受免刷卡。

23

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4

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

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准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0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並於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02

加班與值班管理制度

一、加班管理制度

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節假日指法定的節假日,假日指應休息的週末;公司規定的休息日,指全公司休息,少數人工作。)

2相關概念説明

a.指令性加班:指公司因為臨時任務安排的加班,或各大部門因自身工作需要安排的集體以及因外部協作而發生的加班。(各大部門對研發,市場指三級部門,其他系統指二級部門,批准手續應快速簡化。)

b.非指令性加班:指除指令性加班以外的其他加班。

c.換休:指應停電等原因,公司統一安排某辦公地點或某部門的員工休息日與工作日對換。換休不納入加班管理範疇。

3加班申報及賠償規定

a.目標責任制普通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處級以上幹部的主要以其所承擔責任的完成情況為衡量標準,不在申報加班。

b.定額制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按實際加班時數計發加班工資。

c.定額制員工為完成生產計劃而加班,按定額計發加班工資。對於任務量不滿的指令性加班,以當月平均工時值計加班工資。

d.原則上,加班申請應扣除中間用餐及休息時間。

e.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培訓教師及培訓組織者應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工作可以作為加班。

4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a.免刷卡人員或駐外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 書面《加班申請登記表》,由各大部門考勤員每月彙總一次。

b.刷卡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加班請假電子流》,經相關主管審批確認後,方為有效申請。

c.刷卡人員的加班,有效加班時數是: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記錄的交集。

注:對於加班期間外出公幹無法刷卡者,要求在提交加班申請電子流,有效加班時數為:加班申請時間與外出公幹時間的交集。

d.員工加班時段亡刷卡,不在系統中作補卡處理,一律按實際刷卡記錄複核有效加班時數。

e.未參加出勤考核的高層領導,每年將名單報總裁辦處理。

5加班工資的核算及發放

a.加班工資的依據:考勤系統中提供的員工當月有效加班時數。

b. 一般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加班工資=小時工資×有效加班時數

c.當月加班工資在下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目標責任制員工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應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

二、值班管理制度

1定義

指在正常班次之外,應特別工作的需要,為保證業務工作的正常進行和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由部門安排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2申報

各部門應在月底擬定下月的值班安排表,並通知到相關人員。

3審核

每月初由各部門結合值班安排表安排對上月本部人員值班情況進行審核。

4發放值班費

審核後的值班安排表作為值班費發放的依據上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經確認後,在下月工資中發放值班費。

5值班費標準

a.公司總部相關業務人員值班,值班時間視具體情況安排。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b.駐外機構(如辦事處,用服等)人員值班,值班時間為休息日的 8:00~22:00,工作日的12:00~14:00,18:00~22:00。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c.市場部客户工程部人員因客户接待任務值班,工作日值班時間為18:00~8:00,展廳人員值班時間為12:00~14:00,18:30~21:00;休息日值班時間為0:00~24:00。值班費標準為15元每小時。

d.用服產品工程部人員因維護任務值班,值班時間一次不少於12小時。值班費標準為180元每次。

03

各類假期規定

一、病假

12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含1天)的應提供醫院有效證明或公司健康指導中心“疾病休假證明書”。病假半天(含半天)的可不用提供“疾病休假證明書”,但每月這樣的病假只能有一次。

22

女員工每月最多可請1天不需提供醫院或健康指導中心有效證明的病假。

32

病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二、事假

12

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由相關領導批准後才能離崗。

22

上班時間因個人事務(如看病,體檢等)暫時離崗不超過半小時者,也須按事假處理,填報相應請假電子流。

32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三、婚假

12

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一般為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為7天。婚假在結婚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使用。

22

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休1天婚檢假。

32

婚假、婚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婚假可與年休假合併使用。

四、喪假

12

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1個月內使用。

22

喪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五、產假

在華為公司工作兩年以後懷孕、生育的女員工享受以下待遇:

1產假

1.1產假為90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台生育的,每多一嬰兒增加產假15天。

1.2產假期間,夥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2產檢假

2.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檢查假。

2.2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懷孕流產假期

3.1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42天。

3.2對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或沒有生育指標但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女員工,懷孕流產休假期間,夥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3對沒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以前未接受節育手續的,休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4哺乳時間

有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台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

5其他

女員工產假結束後,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計劃生育假

1未計劃生育女員工

女員工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

1.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可休假3天。

1.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准取宮餒節育器的,休假1天。

1.3輸卵管結紮的,可休假21天。

1.4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2未計劃生育男員工

男員工接受輸精管結紮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7天。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已計劃生育員工

已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休假期間發放2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七、司機年審假

12

凡在華為工作滿一年的司機每年給予3天的年審假,用於辦理本人 駕駛執照的年審,並可給予適當路程假。本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5天,外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7天。

22

年審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2

年審地點不在廣東,福建,湖南,江西,海南,廣西六省的司機,若執照年審7天內不能完成的(含來回路程),可提前使用本年度年休假。

八、年休假

1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公司每兩週週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對於每年因此而多工作的時間,實行年休假制度。

22

員工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可獲年休假最多25天(指工作日)。本年度的年休假配額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申請休假。

32

對於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按具體工作時間折算年休假配額。

42

凡在華為公司工作的合同制員工及鐘點工,均可休年休假。

52

員工一年內病、事假天數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或曠工天數累計超過3天(含3天)的,取消當年年休假資格。

62

同一年度必須在自然年度內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和累積使用。

72

在年終統計有效工作時間時,員工病事假等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的假期可以用年休假及未休完的法定節日餘額衝抵。

82

年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92

離職員工離職結算時按其實際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計算當年年休假,計發年休假工資。

年休假餘額工資的計算

對於員工當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餘額,公司給予相應天數的年休假工資。為便於操作,發放的月工資標準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資。發放時間為每年的第一季度。

補發年休假工資額=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資/24天年休假餘額天數(天)

國內機構員工的休假

a.年休假可在部門工作允許並安排有人員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主管審批同意,由;員工在休假年度內自行安排時間。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時段的最小單位為1天。

b.為保證工作的延續性,法定節日(春節除外)休年休假的員工不應超過部門員工總數的15%,平時原則上各部門可批准的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0%,且休假人員應提前兩週提出年休假申請,並與休假期間接替其工作人員交接好工作。

c.員工每年可報銷2次兩人探親的來回機票及住宿費,交通費,並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派駐海外員工的休假

a. 派駐海外工作的人員,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給予5天休假配額(含歸國往返路途時間)。經主管批准後,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報銷一次歸國休假的往返機票。

b. 駐海外工作人員的休假申請,應結合工作地風俗及工作地年度長假期,也可結合回國培訓、述職的時間假期。具體時間安排提前一週報部門主管批准並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九、工傷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經人力資源管理部審批 確認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十、國家法定節假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有薪節假日:

1.元旦:休假一天(元月1日)

2.春節:休假三天(陰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3.勞動節:休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4.國慶節:休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節日原則上遵守國家統一安排進行休假。因工作需要上述節日未休完的時間,可累積計入年休假配額。休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為保證海外業務的正常開展,公司對駐海外機構及有特別工作需要的部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期間,實行輪班制度。

輪值人員可以即時輪休或與年休假一併使用或領取加班工資及春節加班補助費。駐海外機構不按國內休假時間放假,依據當地節假日情況,參照派駐國家的當地法律規定安排假期。當中國法定節假日天數多於派駐國家當地法定節假日時,多出天數計入年休假配額。

04

請、銷制度及缺勤規定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公幹外出等,均應提前提交加班請假電子流。

2.員工請假,如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未來得及提前提交請假電子流的,應在從請假之時起1日內由本人或委託部門祕書提交申請單。

3.對病假、產假、產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婚檢假、喪假等需要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待銷假時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4.如因緊急事務外出公幹,應在外出之時算起3日內由本人或委託部門祕書提交申請單。

二、銷假制度

員工請假、外出公幹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三、病事假期限

1.到崗後的試用期員工病事假累積不得超過一個月。

2.正式員工病事假一年內累積三個月的需經人力資源管理部批准。

四、請假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休假七天以內的(含七天),由公司二級部門主管審批;15天以內的由公司一級部門主管審批;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三個月以內由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一級部門主管人員請假,無論天數多少,都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或總裁批准。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由主管書面授權人簽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各大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並備案。

五、缺勤規定

1. 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30分鐘之內,每次扣半天工資。30分鐘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資。因班車晚點,上班時應照常刷卡,經調度科證實後,按正常刷卡處理。

2. 每曠工一天按日工資額的3倍扣款。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其他

各類假期(除年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並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後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 店:冬天 一門店7:00—21:00 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後可經領導批准後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後由專人打開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界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於上班後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准並説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後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後給予補籤。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並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審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審核。審核後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製作工資的依據。

請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並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並附醫療鑑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鑑定後確認屬於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週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採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准後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附:《請假流程》

請假流程

公司所有員工全部用OA系統進行電腦請假,員工首先登陸OA系統,進入系統內在左邊有功能導航、內部分設幾大塊,在個人辦公內分設請假申請,選擇請假申請後選擇添加申請。請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請假申請——提交門店店長、主任、副店長、主管審批——零售管理科科長審批——經理審批

具體請假方法:

第一步:請假申請添加,申請時選擇請假類型、請假時間起止,申請理由內寫明請假理由,填寫完成後進行保存。選中請假申請後提交請假申請。請假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二步:門店店長、主任、主管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系統會提示是否有需要審批的內容,如有打開我的審批,查詢審批內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審核那選擇自己的審核意見。如審核意見同意審批的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長要隨時登錄自己的OA系統,具體審核程序同第二步一樣。

第四步:經理對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批。

所部流程的審批意見最終會反饋到請假申請人,在我的申請內查看審批意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8:30 ――12:00 下午 14:00――17:30

2、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召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正常上班、下班由指紋考勤機(共計每日2次)。

五、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人力資源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六、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七、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八、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 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員。

2、因故請假的人員。

3、臨時事務,事後以文字形式説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准,將書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説明)。

第四條 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 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地為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 每日出勤規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後(下班後);(下屬分支機構以當地為準)

第六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 人代替打卡(代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 (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如再次違反者予以違紀處罰並 罰款200元,第三次出現此違紀行為公司將考慮給予除名;

第七條 未打卡者必須要有真實合理的解釋並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有直接主 管簽字核實)。

1)忘打卡者:將從當月的工資中扣除罰金10元/次;若因工作關係忘 記打卡,需直接主管簽字的書面證明,當天沒有簽字確認(後補的)需 提供當天的工作證明及上級領導簽字確認的説明單,否則均按缺勤處理,

2)打卡機不識別:須及時在未打卡登記表上登記,並找本部門上級領 導或者其他人證明在未打卡登記單上簽字確認後,方可不做扣罰處理; 若當時沒有簽字確認(後補的)也將扣除罰金10元/次,並需提供當天 的工作證明;

第八條 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的員工必須填寫外出登記單後,經直接主管簽字核 實後上報行政部,方能離開,不辦理者,均按缺勤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 經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後方可生效,並報行政部備查;

第九條 統計人員偽造、塗改現象者當日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出勤情況每月底由行政部統計並交財務部一份,作為核發工資和 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一條 全年出勤率累計低於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

第十二條 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連續曠工3天 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請、休假管理制度

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療診斷證明, 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辭退並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 請假程序:

1) 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准(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影響下批假),併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休假結束後應立即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2) 請假人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批權限人批准後交行政部備案。附:《請假單》

第二條 批假權限

普通員工

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後按批准意見執行,併到行政部備案。

第三條 請假要求與相應的規定

1) 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事件(必須在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 員工假滿後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准人,可按事假處理。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

曠工處理;

第四條 病假

1) 員工因病請假屬病假。病假應及時告之本部門負責人。凡請病假者必須出具北京市三級以上醫院 (私立醫院無效)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

明者按事假處理;

2) 員工病假經核實確屬嚴重需住院,連續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執行,連續病假達到十天者,公司可考慮為該病假員工所在崗位聘用其它人員,並協商辭職、辭退事宜。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連續住院治療或休養,不能繼續工作的,根據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可享受規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只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額的生活費,公司給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補助,醫療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

病事假扣罰標準如下:

1--3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20%,績效保底、補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4--7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50%,績效保底、補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當日工資,績效、補助全部扣除(住房、 社保除外);

3) 未按以上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 事假

1) 員工因私請假屬事假,並應依據批假權限及請假時間進行請假和審批;

2) 若遇突發事件,不能履行請假手續,應及時通過電話請假並獲批准,並於返崗後當日內填寫請假單,部門負責人核實確屬實情後,准予補假;返崗當日內報行政部備案;

3) 事假以小時為申請單位,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4) 試用期員工請病、事假,試用時間順延,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

處理;

5) 月累計事假三天以內,扣除請假天數乘以日工資,月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勸退;

6) 未按以上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一天當曠工三天,連續三天者,公司予以辭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5天/周,8小時/天的工作制度。

三、作息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

1、考勤是企業管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據。凡公司錄用的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每天按照公司規定時間考勤,作為出勤記錄。

2、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由部門負責人考核,綜合事務部負責人審核,並於每月5日前將出勤表交於綜合事務部。

3、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9:00前下午17:00後(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4、無故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間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5、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審批,審批後的請假單交綜合事務部備案。事假超過1天不滿3天,需應經副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應經總經理審批。事假獲准後,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與職務代理人做好工作交接。

6、請突發性病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後30分鐘內告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並於病假後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

請假手續。

7、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説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當天不能回崗者,需填寫外出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交綜合事務部記錄備案。

(二)加班管理制度及流程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公司將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2、員工加班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部門負責人由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副總經理批准,交綜合事務部審核備案,方可實施加班。

3、加班按其級別工資來計算加班工資。(按國家規定來計算)

4、加班補貼由綜合事務部核實加班記錄後計為加班工資,每月10日隨工資一起發放。

5、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者,取消發放加班工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9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0

集團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標準和程序,加強工作紀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規範和統一,特制定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章 處罰尺度

一、根據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對員工進行處罰,處罰分警告、記過、記大過,三次警告作記過一次,三次記過作記大過一次,記大過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公司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條款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二、警告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將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所在部門並公示,且在該員工人事檔案中存檔;員工立功後可通過功過相抵。

第二章 考勤管理規定

一、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制: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崗位,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時間一小時(12:00至13:00)。一週五天,8小時/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駐或出差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工作的,派駐人員或出差人員的考勤及工作時間按集團所屬成員公司相關規定執行,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集團所屬成員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據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二、指紋打卡制度

(一)指紋打卡是公司計算工資和考勤的依據,公司上下班實行指紋打卡制度,所有人員必須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長特批人員除外)

(二)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員工的日常考勤記錄。

(三)由於公司實行上下班交通車制度,由於交通車原因導致上班遲到的經核實後不計入遲到考核範圍。如員工上班打卡時間晚於公司班車到司時間10分鐘之後的,從第11分鐘開始計算遲到。

(四)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採集打卡指紋。

(五)上班忘記打卡或由於指紋打卡不成功原因,應於當日8點40前以公司座機向考勤負責人電話報到以便確認時間,並於當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後由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8:40報到的,算作遲到。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補卡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六)當員工下班時忘記打卡需在次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後交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七)月累計超過三次補卡以上者,從第四次起,每補卡一次扣罰10元,並給予警告一次;未補卡的按曠工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

三、考勤扣罰

(一)凡未請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規定上班時間(8:30)後打卡者視為遲到;凡未請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規定下班時間(17:30)前打卡者視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為進餐及休息時間,以中午吃飯打卡時間計算,若在12: 00之前打卡進餐,以早退處理。

(三)13:00仍未到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視為遲到。中午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人力資源部及行政中心將在午間不定時進行抽查,若當月部門累計被查出3次,該部門將被以書面形式進行張貼通報。(遲到、早退以分鐘為單位進行計算)

(四)遲到:

1、公司根據員工遲到的時間及遲到次數對員工進行處罰:

月累計遲到早退20分鐘開始扣罰,21-30分鐘,罰款20元;

31-60分鐘,罰款40元;1-1.5小時,罰款60元;1.5-2小時罰款80元。

上述遲到除罰款外均給予警告一次。

累計超過2小時以上且半天以內按曠工半天計;超過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內按曠工一天計。

上述遲到除按曠工罰款外均給予記過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五次給予警告一次,超過五次者每遲到早退一次給予警告一次,累計三次警告則給予記過,累計三次記過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依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可通過OA系統查詢打卡記錄(公共文件櫃),考勤負責人不負責每次提醒。

(五)曠工:

未請假、請假未批准、假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曠工扣罰工資3倍,記過一次,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達到三次曠工記錄則記大過一次,並根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遲到、早退的罰款在其本人工資中扣除。

四、外勤管理(一日內外出)

(一)員工因公外出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

(二)因公外出辦事,當天來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須於2個工作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提交部門主管審批並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超過規定時間的每次扣罰10元;因外出沒打卡的,只需寫《外出申請單》,不需另外再寫《補卡單》。

五、加班管理

(一)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於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員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絕。

(二)加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若部門需要加班,部門負責人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註明加班事由、地點、預計加班時數及指定的加班人員,交由人力資源部確認。《加班申請單》不作為核算加班時間的依據,只作為部門主管申請加班的審批依據。

(三)加班後由員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統計單》,加班統計單要寫明實際加班起止時間、加班時數及加班原因,由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後在加班後兩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核准,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沒有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事後沒有遞交或延遲遞交(距加班日期超過3天者)《加班統計單》的,都不計入加班。

(四)員工在公司範圍內(含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加班必須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做為計算加班的依據,未打卡須加班後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提交部門經理審批並由人力資源部核准,加班補卡需計入當月補卡次數中按有關規定扣罰。

(五)員工在公司範圍外加班不能回來打卡的,須在加班後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由部門經理確認並由人力資源部核准,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

(六)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應在工作時間內合理安排將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時間內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而需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

(八)加班應優先安排補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須算加班費。員工每月實際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如部門需要加班工時超過36小時以外的加班一律用於補休,補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補休應提前申請,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未能及時提出補休申請,而已算給加班費的,公司將不再安排其補休。

(十)公司實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計加班超過36小時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公司全體員工監督。

(十一)加班補休由部門主管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安排,對於加班較多的部門,主管應該及時安排員工補休,以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益。

(十二)加班費的計算:員工工作日加班以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計付,加班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對於加班較多的部門或個人,公司將按照特殊政策為其計算加班費。

(十三)公司內享受業務提成的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拜訪客户、參加行業報告會、公司展會等業務拓展工作不計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費核算:若無特殊規定,月度加班時間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當事人聲明該法定日加班用以補休,則優先計算法定日加班費, 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時,而工作日或週末還有加班,則根據上班日期順序,從月初第次到月底將加班時間(不論工作日加班或週末加班)相加,直至與法定日(若存在)加班總數達36小時為止,作為加班費。

(十五)補休:若員工月度加班除去當月調休以及計算加班費後有剩餘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週末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將與過去存在的加班剩餘時間一起累計,如需調休,則優先從工作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工作日加班時數不夠扣除補休時數的,則第次從週末加班繼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

六、值班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值班的,員工不得拒絕。有常規值班安排的須於每月25日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門法定節假日值班必須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請,申請通過後並在人力資源部留底備案,無申請或沒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計算值班補貼。

(二)值班必須上下班打卡,以作為計算值班補貼的依據。

(三)週末值班補貼按50元/日計算。法定假日值班按元/日計算。

(四)值班不用於補休。

第三章 請假、休假管理

一、請假程序

(一)公司員工請假一律須經直接上級主管批准,並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核准,必須在OA系統中辦理相關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況下可以採取電話請假方式,待主管回來後再補辦請假流程,不得越級請假,越級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未請假、請假未批准、假期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二)員工辦理請假手續需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並在OA工作流中填寫好請假單,依據請假時數報批權限,由相關領導批准生效,作為考勤統計的依據。

(三)部門主管請假所填寫的OA請假流程須報公司領導批准並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二、事假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時間因私事外出等,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批准後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並在當月扣發相應工資和補貼。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以曠工論處。

(二)普通員工請假一天內的由部門主管批准,三天內的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五天內的由副總經理批准,超過五天的由董事長批准。

(三)部門負責人請假超過二天的由董事長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須附授權委託書,工作交接好後方可請假,並在請假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四)員工如經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將對其個人情況做出判斷以確定其是否勝任其職位。

三、病假

(一)工齡不滿1年,病假第一週內,薪金為日工資的4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30%、25%、20%。

(二)2工齡不滿3年且已滿1年,病假第一週內,薪金為日工資的5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0%、45%、40%。

(三)工齡已滿3年,病假第一週內,當日薪金為日工資60%;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5%、50%、45%。

(四)病假超過1個月的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

(五)申請病假工資需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合法病休建議書(蓋有醫療單位的公章)及病歷,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如經常因病缺勤,公司將對其健康狀況做出判斷以確實其是否勝任其職位。未轉正員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四、休假管理

(一)國家法定節假日

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為了緩解員工工作壓力、鼓勵員工調節身心而設立的休假制度,帶薪年休假是對員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帶薪年休假天數按國家規定,員工在司累計工作在1個工作年度不滿1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個工作年度不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員工滿一個工作年度方可申請休年假,工作年度從員工入職之日起至工作滿一年之日為一工作年度。第二個工作年度為第一個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門根據工作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休假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門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個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連休兩年的年假。

3、以20__年1月1日為年假計算起點,20__年1月1日之後入職的,以該員工實際入職時間為計算起點。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積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職六個月及以上員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享受13天假期。申請婚假須持結婚證明書,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經總裁批准可延長。婚假必須於婚假十五天前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四)喪假: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給予喪假1天(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五)產假:128天,申請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小孩一週歲內母親每天有1小時的哺乳假。申請產假須提前三十天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

(六)陪產假:男同事的愛人生產,可享受3天的陪產假,申請陪產假須出具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七)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期間,發放全額的基本工資,按實際的休假天數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及午餐補貼。

五、出差管理(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二)員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訓,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並提交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審批,作為考勤依據。

(三)部門主管出差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報董事長批准並交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須每天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向部門主管彙報工作情況,部門主管對出差員工負有監督的責任。

(五)出差人員補貼參照《有限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執行。

六、考勤監督

1、所有出差人員若出差地點無打卡考勤設備或專門負責考勤人員,均以日報表或週報表作為考勤依據,

其餘如加班、外出、請假等此類情況需走OA流程,如未考勤打卡又無日報表週報表者又未見相關OA工作流程,以曠工論。具體見《日報表管理制度》

2、人力資源部在抽查中發現有員工曠工現象,將立即登記,作為本月工資計發的依據,並附在當月工資表上。

七、出勤查詢

人力資源部每月在OA系統中公佈考勤明細(公共文件櫃/考勤數據統計表),請各位員工自行查詢並補辦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不再行每日告知職責。

八、出勤獎勵

(一)考勤核算週期:考勤核算週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二)公司對全額出勤的員工給予全勤獎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全勤獎:

1、當月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計20分鐘以上;

2、當月補卡次數超過3次;

3、當月請假累計超過1小時或請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當月有曠工記錄。

(三)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總監、副總監級、經理、副經理150元/月;員工100元/月。

九、附則

所用相關人力資源流程須在有限公司OA系統中辦理。OA系統中無法辦理的流程,請自行到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領取相關表格辦理流程。

集團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休假天數具體參考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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