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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意見和建議

食品安全的意見和建議

篇一:食品安全的意見和建議

一、食品安全認知方面

食品安全的意見和建議

1.政府和媒體應該通過各種渠道開展食品安全宣教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意識;比如在人口較密集的大型超市等食品購買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發放小冊子、利用超市廣播以及小型實物宣傳展覽等多種形式。

2.媒體傳播藉助特有的宣傳和披露方式,對有關食品安全的生產經營、銷售等事實情況進行實時監督、披露,通過報刊、雜誌、電視、網絡等積極向大眾傳播有關的食品安全和維權知識,深化市民認識,號召政府、市民參與其中,嚴厲打擊不法行為。

3.應加強宣傳辨別安全食品的技能、食品營養、食品衞生等科普知識,增強消費者購買食品時關注食品安全標識以及相關檢驗證明的意識,不斷提高廣大消費者對安全食品的辨別能力。

4.信息公開化及時曝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不法企業,創建企業誠信評比系統,消費者應該堅決抵制購買違法、不誠信企業的食品,從根本上樹立企業的責任心。

5.政府應當對安全食品的生產與經營進行適當的補貼,鼓勵安全食品的生產,並引導安全食品進超市,儘快形成安全食品消費。

6.政府、企業及消費者都應該接受食品安全知識方面的培訓

(1) 對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包括食品營養知識、食品衞生知識、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意識、職業素質、職業道德、社會公德、職業技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

(2)對企業中負責食品質黽監管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即食品質量監控技術、企業管理技能和相關法律法艦方面的培訓。

(3)對政府部門從事食品檢驗、質量管理的專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監管意識及監管技能的培訓。

二、食品維權意識方面

1.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創造有效的激勵機制,促使消費者在遭遇侵權行為後積極舉報,地方的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專門設立食品安全舉報電話,鼓勵消費者積極維權,並將檢查處理的結果及時向舉報人反饋並向公眾公佈,充分發揮消費者的社會監督職能。

2.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積極加強食品安全立法、執法及監管力度,用制度和法律保障食品安全。構建全方位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在還不具備建立統一監管機構的條件下,可以建立類似美國的職能劃分機制來儘量避免出現的問題。

3.嚴厲打擊犯罪,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食品安全問題如此嚴重,違法生產如此猖獗,執法不嚴是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所以應加強打擊犯罪的力度。食品安全問題應該上升到公共安全的高度上,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應嚴懲不貸。並且參考我國刑法,採取量刑,只有這樣才能使非法生產廠商意識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才會重新考慮計劃生產,這一舉措對確保我國食品安全指數的提高有重大意義。

4.完善法律保障機制。我國的食品安全法運行時間較短,內容頁不夠完善,會讓違法者鑽法律的空子。可以借鑑西方國家的法律體制,在危害國家或公共安全的嚴重問題上,實行兩法並行制,既可以彌補違法者在法律未涉及的領域逃避應負擔的責任。

5.創建食品安全消費者維權綠色通道,使消費者能方便的反映問題,執法部門要公正透明地解決問題,不斷提高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

篇二:食品安全的意見和建議

“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安全生產不僅關係着企業的發展,關係着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更關係着人民的生命和財產,人民的幸福,因此,安全生產要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絲毫放鬆不得,否則將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近年來,雖然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繼續下降,大部分地區和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但是,當前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事故總量仍然較大,特別是8.12天津爆炸事故,電梯吃人事件,上海的踩踏事故,崑山市 “8·2”鋁粉塵爆炸事故,北京海淀清華附中在建工地底板鋼筋發生倒塌事故等,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教訓十分慘痛。因此,安全生產責任大於天。

血的教訓告訴我們,之所以安全生產事故頻頻發生,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作業人員違規操作,未能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未實施有效的安全管控,管理及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制度執行不嚴格,管理嚴重缺失,生產安全事故監管不嚴,作業環境事故隱患大,生產場地環境不良,技術和設計有缺陷,作業人員安全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操作技術知識,生產設備非正常運行等使安全生產面臨着嚴峻的形勢,威脅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事故頻發,因此,要強化安全生產,抓好各項安全工作。

xxx多次強調,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

要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完善責任,強化制度,加強管理,嚴格監管,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切實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為此,我建議:

一、政府方面:

(一)強化紅線意識,積極貫徹安全發展戰略。政府要始終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要始終以最堅決的態度牢牢堅守紅線意識,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在工業園區、開發區、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等的規劃、設計和建設上,要牢記“安全第一”方針,積極把安全發展戰略落實到位。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領導幹部要敢於擔當,勇於負責。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切實做到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領導幹部要敢抓敢管、勇於負責,堅持把命字在心、嚴字當頭,切實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三)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監管職責。要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類安全生產風險,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要定期地對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面督查,對達不到標準要求和周邊環境惡劣、無法保障安全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企業。

二、企業方面:

(一)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企業要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善於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認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隱患排查整改、風險防控體系和安全檢查責任制,實行 “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要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

(二)加大安全投入,加強安全教育培訓。企業要及時購買新設備同時也要購買與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使之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管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定期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識,根據施工特點進行安全教育,針對不同工種和不同部位,告知他們本崗位存在哪些危險及危害因素,如何消除隱患,通過宣傳欄、黑板報等宣傳安全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文化素質,增強員工的防範意識,規範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

(三)建立管理機制,嚴格獎懲,增強員工的責任心。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把責任心強、具備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強、熟悉管理知識的人員充實到安全管理崗位上來,讓他們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強化施工現場管理,要結合施工現場環境,合理佈置施工設備、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運行,確保各項安全防護和用電設施到位,做到施工標牌化,材料堆放標準化、安全標誌規範化、環境防治意識化、作業過程有序化,獎罰分明,對那些對認認真真、任勞任怨、在工地上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專兼職安全員,要給予必要的激勵和獎勵,使他們在安全管理的崗位乾的更踏實、更有幹勁。

三、個人方面: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築牢思想防線。在工作中,要勤勤懇懇,認認真真地做好每一工作步驟,自覺遵守廠規廠紀,不斷地學習,自覺豐富自己的安全知識,提高自己的安全生產素質,團結同事,要有團隊協作意識。

(二)嚴守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提升自己的安全技能。要認真地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和安全知識教育,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各類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杜絕違章、冒險蠻幹等行為同時也要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三)愛崗敬業,甘於奉獻,勤於請教。在工作中,要做到愛崗敬業,甘於奉獻,遇到工種繁雜,像機修、鑄造等生產品種多、工藝複雜等情況時,要及時向技術人員請教,向有經驗的老師傅請教,細心觀察,認真學習,多動腦筋,避免一切安全隱患,使事故防患於未然,有力地保障安全生產。

篇三:食品安全的意見和建議

食品藥品安全關係到廣大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食品藥品產業的長足發展與社會穩定,關係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和黨和政府在人民羣眾中的形象。加強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餐飲衞生等的監管工作,不斷提高公眾飲食用藥安全水平,是人民羣眾最基本、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需求。黨中央、國務院歷來十分重視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各級政府認真履行職責,各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協調配合,落實責任,加大執法力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隨着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中也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為此,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一、加快保健食品監管立法進程。《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繼出台,對加強保健食品的監管發揮了一定作用。但是,由於保健食品的具體管理辦法遲遲沒有頒佈,造成了保健食品監管的法律真空。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自20xx年6月1日起廢止,導致以《食品衞生法》為依據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等一系列法規和規章同時廢止,使保健食品監管無法可依。為此,建議國家加快保健食品監管的立法進程,保證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規範有序和監督管理依法有據。

二、進一步完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6號)自xxxx年頒佈實施以來,對加強對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發揮重要作用。由於醫療器械的特殊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在實施過程中,一些規定還不夠明確,特別是一些涉及處罰的條款,有的情況無法可依,有的情況依照條文可以有不同理解,違法行為難以認定。如,對於企業未按規定變更的處罰、生產經營條件不符合開辦要求的認定、產品出廠未做檢驗報告的處罰、質量體系考核的地位、醫療器械租賃、免費體驗、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等方面,規定還不夠明確。因此建議進一步完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時對條例進行修訂,以進一步完善監管工作。

三、修訂《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當前,在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時,其中部分相關內容已經與現實情況有所脱節,特別是對醫療機構的違法違規現象處罰過輕,對假劣藥品定性、藥品流通掛靠過票、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以及藥店中藥師不在崗、營業人員未憑處方銷售等方面的相關處理規定都不明確。因此,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對《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進行修訂。

四、加強食品藥品和保健食品監管法律法規的解釋工作。法律法規不可能對食品藥品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過程中的所有問題作出具體規定,這就要求有權力的部門在發現食品藥品和保健食品監管過程中的突出問題時及時作出有權威的法律法規解釋,不斷完善食品藥品和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的法律體系。目前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有:一些利用傳統中藥材、維生素或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等,直接製作成為某一劑型後上市銷售的“邊緣產品”的規範問題;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品的問題;進口藥品或食品的界定問題等。諸如這一類問題,要專門立法加以規範顯然不可能。為此,建議國務院相關職能部門用法律解釋的形式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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