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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閉交通通告(通用5篇)

封閉交通通告(通用5篇)

封閉交通通告 篇1

為配合我市重點城建項目進鄉街高架橋工程的施工,保障施工順利進行及交通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5月2日至10月30日,將部分封閉進鄉街的交通,並對周邊區域道路交通流量進行調整,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封閉交通通告(通用5篇)

一、調整道路交通流量的規定

(一)下列道路,禁止機動車臨時或長時停放:進鄉街(三大動力路至三環路)、安通街、紅星路(紅黎街至安通街)、通郊路、紅黎街、三新街、榮進街、軋鋼街、通鄉街(榮進街至香坊大街)。

(二)每日6時至21時,進鄉街(通鄉街至三環路),除公交車、出租車、特種車和沿街單位及居民的車輛外,禁止其他機動車通行。

(三)下列道路,機動車須按照規定方向單向行駛:通郊路,由進鄉街方向往紅星路方向;榮進街(軋鋼街至通鄉街),由軋鋼街方向往通鄉街方向;軋鋼街,由軍民街方向往榮進街方向;紅星路(安通街至紅黎街),由安通街方向往紅黎街方向;紅黎街,由紅星路方向往三新街方向;三新街(紅黎街至進鄉街),由紅黎街方向往三新街方向。

(四)每日6時至19時,下列道路禁止貨運機動車通行:進鄉街(三大動力路至三環路)、通郊路、三新街、安通街、紅星路、紅黎街、榮進街、軋鋼街。

(五)從6月10日至8月10日,進鄉街下穿鐵路地道橋,機動車只准許由華北路方向往通鄉街方向單向行駛。

二、機動車繞行規定

(一)由市區方向去往阿城區的車輛,請從長江路,或公濱路、電碳路、南三環路、進鄉街、哈阿公路繞行。

(二)由阿城區、平房區經哈阿公路進入市區的車輛,請從哈阿公路、進鄉街、南三環路、電碳路繞行。

(三)由華北路方向去往香坊區、太平區、道外區的車輛,請從進鄉街、三環路、化工路繞行;去往哈西方向的車輛請從軋鋼街、榮進街、通鄉街、躍興街等道路繞行;去往原動力區、顧鄉地區的車輛請從進鄉街臨時便道或通郊路、安通街繞行;去往平房區方向的車輛請從進鄉街、新華、江南中環路繞行。

三、6月10日至8月10日期間,途經進鄉街施工路段公交線路走向臨時調整規定

(一)公交10、55、60、62、217路:由南崗發車至哈慈集團走向不變,由哈慈集團起,臨時調整經通鄉街、安通街、紅星路、紅黎街、三新路,恢復原走向,返回走向不變。臨時單向取消林機小區、工程機械廠、製藥二廠站。臨時單向增設熱電廠、安通橋、紅星菜市場站。

(二)公交22、34、118、333、337、365路:由道里發車至汽輪機廠走向不變,由汽輪機廠起,臨時調整經安通街、紅星路、紅黎街、三新路,恢復原走向,返回走向不變。臨時單向取消林機小區、工程機械廠、製藥二廠站。臨時單向增設熱電廠、安通橋、紅星菜市場站。

(三)公交601、602路:由哈市市區起至通鄉街走向不變,由通鄉街起,臨時調整經進鄉街、紅旗大街、公濱路、香福路,恢復原線路運營;返回走向同上。調整路段不增設站點。

年月日

封閉交通通告 篇2

目前,西堠門大橋、金塘大橋已進入橋面鋪裝階段,為確保兩橋橋面的正常施工,保證上橋車輛和人員的安全,優質、高效、順利地完成建設任務。自20xx年8月1日起,大橋實行交通封閉管理。一、一切非施工人員和車輛嚴禁進入橋面施工現場。二、工作車輛一律憑浙江省舟山連島工程建設指揮部制發的《通行證》或《臨時通行證》通行。三、工作車輛全線限速在20公里/小時以內。四、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需向門衞出示本單位發的工作牌(證),無牌(證)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要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勸導,嚴禁污染橋面,並做好自身安全防護工作。

特此通告

舟山連島工程建設指揮部

八月一日

封閉交通通告 篇3

因省道326線玉龍喀什河大橋建設(一橋)工程需要,為進一步加強安全保障,決定對省道326線線部分路段實行全封閉施工。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閉路段:S326線k0+000(和田市區環島東側市政府聯合辦公大樓前)至k1+425(_x216線和田至布雅煤礦平交路口處)

二、封閉時間: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8月30日

三、為保證施工期間羣眾出行安全,封閉施工期間道路禁止車輛和行人通行,請過往車輛和行人繞行。

四、繞行路線:

(一)河西岸的居民由本項目K0+455處的三鄉連接線(X623)繞行。

(二)河東岸的居民由G315線玉龍喀什河大橋(和田二橋)繞行。

五、因道路封閉帶來的諸多不便,敬請廣大羣眾理解。

特此通告!

年月日

封閉交通通告 篇4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依法綜合整治城市交通秩序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xx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決定從20xx年12月10日起至20xx年1月19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綜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標:以治理機動車亂停亂放和交通亂點堵點為重點,嚴格交通管理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淨化道路通行秩序,提升羣眾出行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二、整治範圍:兩區主城區道路,五縣城區及城郊結合部道路。

三、主要內容:1.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3、不按規定車道行駛;4、車輛違反交通信號(亂鳴喇叭、隨意掉頭、斑馬線上不讓人);5.不按規定使用車燈;6.公交車輛不按站點停車上下人;7.涉牌涉證;8.酒後駕駛機動車;9.駕車追逐競駛、飆車等;10.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11.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堆放雜物或者從事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活動;12.道路兩側的經營者超出門窗或者外牆擺賣商品,在人行道上擺放落地廣告牌匾。13.未取得營運資格車輛參與運營;14.公共客運車輛車容車貌不整潔、駕駛員不按規定着裝。

四、停車規定

(一)機動車應當在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內等規定的地點停放。

(二)機動車不得在下列路段停放:1.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2.人行道、人行橫道;3.在施工地段;4.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5.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6.在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

(三)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或道路停車泊位內,按順行方向依次停放,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不得妨礙通行。

(四)客運出租車不得在公交站點停車。在路邊停車,駕駛人不得離車。

(五)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六)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處罰依據:秦州區民主路、建設路、大眾路、青年南北路、合作路、藉河北路等5條道路為我市秦州主城區嚴管街,禁止機動車亂停亂放、隨意掉頭、逆向行駛等;校園門前兩側道路及人行道上嚴禁車輛停放;其它各縣區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嚴管街。公安交警、綜合執法、交通運管等部門將加大執法管理力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凡機動車違反停車規定的,一律貼單拍照固定證據,處100元罰款;凡因違反禁令標誌停車的,一律罰款200元記3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甘肅省道路運輸條例》,對營運性駕駛員違規行為及非法營運行為依法實施處罰,並計入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及所屬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檔案。

對不服從管理,有意製造事端,造成一定影響或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xx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xx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20xx年12月10日

封閉交通通告 篇5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務水平,為打造魯蘇豫皖交界地區科學發展高地和廣大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道路交通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公安局將在20xx年2月16日至5月25日,集中時間、集中警力、集中精力,以治亂治堵為重點,組織開展“奮戰一百天、打好主動仗”城區交通秩序集中攻堅戰,現就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重點整治區域菏澤市區中華路、人民路、長江路、牡丹路二、重點整治內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分對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具有以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之一的,依法從嚴查處1、機動車無牌無證行駛2、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行駛3、故意遮擋號牌4、機動車隨意調頭5、摩托車不走專用道6、機動車亂停亂放7、接送學生車輛佔壓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8、非機動車進入機動車道9、非機動車逆向行駛及不按交通信號燈行駛10. 行人亂行亂穿、翻越護欄對不聽勸阻,阻礙交通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三、對於發生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敬請廣大人民羣眾大力監督,踴躍舉報,對於舉報屬實並提供有價值影像資料的給予一定獎勵,舉報電話:0530-5352122 屬於執法民警不作為的,及時舉報,舉報電話:0530-3336161

四、違法本通告,將依法景象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菏澤市公安局

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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