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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整頓治安秩序的通告

關於整頓治安秩序的通告

治安秩序是指社會治安秩序,即符合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由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規範的,其中涉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社會秩序。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關於整頓治安秩序的通告,供大家參考!

關於整頓治安秩序的通告

關於整頓治安秩序的通告範文一

根據遼寧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在高校開展創建平安校園活動實施意見》(遼綜治委發[20xx]72)文件精神和學校《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為了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為全校師生創造一個良好校園環境,按照望花區政府和學校黨委統一安排和部署,決定對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進行全面清理整治,現將清理整治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清理取締校園內所有流動商販,擺攤設點和佔道經營活動。

二、清理取締校園內經營性網吧。

三、清理整治校園內亂貼和亂掛商業廣告。

四、清理整治社會外來閒散人員在校園內散步、踢毽、溜狗等活動。

五、清理整頓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超速行駛亂停亂放等違章行為。

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校園內所有流動商販必須停止一切經營活動、校園內網吧必須停止營業、社會外來閒散人員禁止在校園內一切活動,各種車輛禁止亂停亂放,校園內沒有合法手續的小吃部、小賣店、商業攤點和服務網點必須全部關閉或退出。對在本規定期限內,拒不執行本通告者,按省市區及學校有關規定處理,由此而引發的一切後果自負。

特此通告

關於整頓治安秩序的通告範文二

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是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懲治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一個重要方針。當前,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場“嚴打”整治鬥爭,堅決打掉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儘快改變社會治安面貌,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為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按照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特作如下通告:

一、各級政府、各部門必須以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增強“嚴打”整治鬥爭的緊迫感,廣泛宣傳、發動羣眾,大造圍殲犯罪分子聲勢,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完成“嚴打”整治鬥爭任務,給犯罪分子以致命打擊。全市人民要迅速行動起來,積極投身“嚴打”整治鬥爭,堅決同各類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大膽檢舉揭發違法犯罪分子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二、各單位、各部門要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一認識,統一行動,分工負責,緊密配合,積極參加“嚴打”整治鬥爭。

三、凡是領導、組織、參加、實施、包庇、縱容有組織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流氓惡勢力犯罪等團伙犯罪、爆炸、殺人、搶劫、綁架、xx等嚴重暴力犯罪、盜竊、搶奪等侵犯財產犯罪、偷税騙税、逃匯騙匯、制販假幣假票證等破壞經濟秩序犯罪、制販毒品、非法買賣持有槍支彈藥、爆炸物、組織、強迫賣淫、窩贓銷贓、聚眾賭博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的違法犯罪分子,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並在20xx年6月1日前,到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對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司法機關將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凡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或繼續頂風作案的,將依法從重懲處。

四、違法犯罪分子的親友要積極規勸違法犯罪分子懸崖勒馬,儘快投案自首;凡窩藏、包庇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從嚴懲處。

五、對積極檢舉揭發違法犯罪分子及違法犯罪活動有功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並予以保密。對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阻撓他人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或對檢舉揭發人員報復的違法犯罪分子,依法從嚴懲處。

六、本通告亦適用於有第三條所列罪行以外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人。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整頓治安秩序的通告範文三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經省公安廳批准成立的13家保安服務公司、押運公司不斷髮展壯大,所屬的4753名保安隊員充分發揮基層治安防範職能,積極參與治安巡邏和大型活動安全保衞等工作,並現場抓獲各類違法犯罪人員81名,協助公安機關破獲各類案件760餘起,為全市社會治安持續穩定和經濟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我市保安服務業發展相對滯後,還存在自招保安員單位不向公安機關備案、保安隊員亂着裝等問題,保安服務市場秩序亟待進一步規範。20xx年,我市將舉辦第七屆全國農民運動會,規範保安服務市場秩序尤顯重要。為此,市公安局下發《南陽市公安局關於清理整頓保安服務市場秩序的通告》,對規範保安服務市場秩序明確了要求和責任,號召社會各界一如既往地予以全力支持,共同為我市保安服務業健康發展獻策出力!

為進一步規範保安服務市場秩序,嚴格保安隊伍管理,大力促進保安事業的健康發展,依據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河南省公安廳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清理整頓保安服務市場秩序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市現有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物業服務企業自行招用從事保安服務人員的單位,必須在開始保安服務之日起30日內向市公安局備案,全部納入公安機關監管範圍。

二、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不再招用保安員進行保安服務的,應當自停止保安服務之日起30日內到備案的公安機關撤銷備案。

三、全市現有各類保安服務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其基本信息必須全部錄入公安機關保安服務監管信息系統

四、全市現有各類保安服務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必須在20xx年7月1日前換着20xx式保安員服裝,嚴禁保安員穿着仿警服及其它非中國保安協會指定的保安服裝。

五、凡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招用保安員從事保安服務未在規定時限內向公安機關備案的,根據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六、凡發現未經授權擅自生產銷售保安服裝、標誌和服飾及帽子的,市公安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廣大人民羣眾應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各類違反保安服務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和線索,公安機關將予以保密,凡舉報有功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對包庇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依法從嚴懲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市公安局舉報電話:0377-63311110-31268 31263

各地舉報電話:110

南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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