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形式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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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本內容通常必須具備:
個人資料:可能涵蓋姓名、國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或電郵地址等等
學歷:求學課程、參與重要考試、或是學位證明等等
經歷:專業工作的紀錄、實習訓練、教學或任職例如助理教授等輔佐性身分,也可能包含專業以外的活動參與,例如某協會的會員、延伸的課程學習(又稱研習),文章的發表或著述、或是甚至類似撰寫百科全書等等的經驗,都可記載。
以下部分則經常附加於後:
語言能力。需註明使用狀況或等級(例如歐洲語言採用的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最好能附上語言檢定證明。
其他無檢定證明的能力專長。例如熟悉維基百科的編輯、程式設計、平面設計等等。
其他出版著述或顯著的成就或個人實現。
家庭狀況、具有駕照、個人興趣及休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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