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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精選17篇)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精選17篇)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1

一、枱球室的開放時間為:每天12:00-13:30,16:30-23:00(節假日全天)開放。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精選17篇)

二、枱球器材較為昂貴,請大家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三、在活動前、後都應檢查核實器材確實無損,數量齊全後方可活動或退場。

四、枱球娛樂時不準打“跳球”、“扎槍”或其它有損器材設備的舉動,嚴禁對台球桌磕碰,保持枱球桌、枱球杆、枱球、台泥的完好無損,球具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凡損壞者照價賠償。

五、嚴禁吸煙,對室內電器設備不準私自亂調整,防止使用不當損壞或引起火災。

六、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影響別人活動。

七、保持室內整潔衞生,不亂丟廢棄物,不隨地吐痰。

八、請自覺遵守以上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2

一、本台球室是全體員工業餘活動場所,其他人員須經管理人員許可後方可入內。進出枱球室應在門衞處辦理登記手續(進枱球室時應在門衞處領取枱球和台杆,出台球室應在門衞處辦理歸還手續方可離開)。

二、枱球室由總經辦總負責管理,日常管理職責由

(1)門衞按規定時間開關門,辦理活動人員登記手續。

(2)業務部阿姨負責打掃衞生。

三、枱球室的開放時間為:24小時開放。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四、枱球器材較為昂貴,請大家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五、在活動前、後都應檢查核實器材確實無損,數量齊全後方可活動或退場。球具分類:A.普通球具(適用於非正式場合)、B.高檔球具(適用於正式及比賽場合)。

六、枱球娛樂時不準打“跳球”、“扎槍”或其它有損器材設備的舉動,嚴禁對台球桌磕碰,保持枱球桌、枱球杆、枱球、台泥的完好無損,球具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凡損壞者照價賠償。

七、嚴禁吸煙,對室內電器設備不準私自亂調整,防止使用不當損壞或引起火災。

八、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影響別人活動。

九、保持室內整潔衞生,不亂丟廢棄物,不隨地吐痰。

十、請自覺遵守以上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3

一、員工應自覺遵守枱球室開放時間:07:30-11:30,14:30-20:30。

二、保持室內安靜、整潔,不大聲喧鬧,不隨地吐痰,不吸煙,不亂扔雜物。

三、枱球室內嚴禁吃零食;可自帶飲料,但在離開時必須將包裝容器帶走。

四、愛護運動設備和器材,若人為故意損壞公物者須照價賠償。

五、枱球杆及桌球等用後請及時歸還,發現自然損壞或缺失及時上報,如不及時上報造成損失將由使用人承擔。

六、枱球室內配有長椅供員工休息,請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

七、員工須愛惜設施,不得人為破壞,枱球桌、長椅等未經允許嚴禁私自挪動或據為己用,臨走時請隨手關閉空調及日光燈。

八、違反上述規定者依富士康員工手冊及公寓管理規定之相應條款予以處理。

九、以上內容為維護全體員工利益而制定,敬請每位員工嚴格遵守。

十、所有同仁對宿舍區發生的異常事件及破壞公物事件有制止及上報的權利與義務,對於知情不報而產生不良後果的,取消住宿資格;情節或後果嚴重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4

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3小時以上視為曠工,遲到3次計為一次曠工)。

2、曠工:罰款50元(曠工2次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

3、病假:視情況而定。

4、事假:扣除當日工資。

5、包房衞生不合格:每點罰款5-20元。

6、不使用禮貌用語:每次罰款10元。

7、與客人發生爭吵:罰款100元,嚴重者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

8、擅自脱崗,聚眾聊天、打鬧、説髒話:罰款5-20元。

9、在營業區內吸煙、飲酒:罰款10-50元。

10、不服從管理、頂撞領導:罰款50-200元。

11、與員工發生爭吵、招搖生事:罰款200元,嚴重者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

12、服務生必須保持立崗,如因空崗所造成的跑單需照單賠償。

13、所有在職員工必須瞭解本店概況、服務項目、包房及商品價格以及優惠政策,熟悉本店有關約束制度及處罰條例,達不到要求者罰款10-20元。

14、嚴禁員工進行陪酒服務,違者罰款50元,嚴重者立即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

15、員工用餐時嚴禁浪費,違者罰款50元。

16、顧客投訴:罰款10-100元,嚴重者開除並扣除當月工資及抵押金。

17、因值班人員工作疏忽而造成損失,由值班人員全部負責,嚴重者負法律責任。

18、工作服裝損壞或丟失罰款50-200元。

19、胸牌損壞或丟失罰款50元。

20、手台丟失或損壞罰款100-300元。

21、全勤獎:連續一月未請假或遲到、早退、誤工者,經審查後授予全勤獎。獎勵50元

22、委屈獎:在沒有任何錯誤的情況下受到客人的“打”、“罵”而始終保持微笑服務者,獎勵10-100元。

23、誠實獎:拾到客人貴重物品上交領導或者交還客人者,獎勵10-50元。

24、建議獎: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意見被採納者,獎勵10-50元。

25、貢獻獎:為本店做出重大貢獻者,獎勵50-200元。

26、舉報獎:及時舉報各種違反本店規章制度及違法行為。(如:貪污、偷盜、招搖生事等)獎勵50-500元。

27、年終獎:優秀員工獎勵200-600元。

28、醫療補助:工作滿一年者獎勵240元醫療補助。

以上各項條例請員工自覺遵守,如有疑問請及時詢問上級領導。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5

一、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一眨眼的工夫,一個學期就很快就過去了,又迎來了 新的一年,新的學期,又有新的工作等着我們來學,等我們來消化,去理解.在 上個學期,我沒有好好去學習,去理解,所以在上個學期的考試才會考得那麼糟 糕,那麼差。不過,現在又是新的一年,新的學期,我要整裝待發,要以一個全 新的我去迎接這個學期的起點站,奮發圖強,永不停步。

二、本人能嚴格遵守學校紀律,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樂於助人,關心同學,與 同學相處融洽;學習上刻苦努力,思維活躍。是一個正直誠懇,聽話懂事,誠實 質樸的學生。 老師和同學都很喜歡我。 學習上雖然很努力, 但學習方法不是最佳, 所以成績還不夠理想。希望在以後的學習和生活中,能探索出適合我自己的高效 的學習方法。

三、 我能夠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基本上能遵守校紀校規。本人自控力還可以, 但是也要提高自身的分析識別能力。以後我會在各個方面能夠獨立自覺,自己管 理自己。 在學習上,我有提高各科成績的良好願望,但這不能只是口頭上説説而已, 我要用自己的行動來表明我的決心,迎接每一個嶄新的明天!

四、本人在校熱愛祖國,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於助人,是老師的好幫手,同 學的好朋友。我學習勤奮,積極向上,喜歡和同學討論並解決問題,經常參加班 級學校組織的各種課內外活動。 在家尊老愛幼,經常幫爸爸媽媽做家務是家長的好孩子,鄰居的好榜樣。 這個學期,我學到了很多知識,思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以後能做 一個有理想,有抱負,有文化的人,為建設社會主義中國做出自己的努力。 當然我也深刻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字寫的不是很好,有時候做事情會只有三 分鐘熱情,我相信只要克服這些問題,我就能做的更好。

五、在這個學期裏,我不能像上個學期一樣浪費時間,不懂得珍惜時間,所以, 我要在這個學期裏自我反思,要珍惜現在的時間,不會再浪費時間了。老師講的 課我沒有聽懂或者是沒有聽清楚, 下課後, 我要馬上跑去問老師, 直到弄懂課時, 要專心聽講, 不可以跟前後左右講小話, 要勤做筆記, 把老師講過的重點記下來。 回到家裏,把今天老師講過的課文複習一遍,再做老師佈置的作業。 我會在這個學期裏好好學習,爭取用優秀的成績彙報爸爸媽媽。

六、本人能自覺遵守中學生守則,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尊敬師長,與同學和睦相 處,關心熱愛集體,樂於幫助別人,勞動積極肯幹,自覺鍛鍊身體,經常參加並 組織班級學校組織的各種課內外活動。

七、考試技巧貴在練習。生活之中,我還要多多加強自己的練習和複習,考試之 前制定周詳的複習計劃,不再手忙腳亂,沒有方向。平日生活學習中學會積累, 語文積累好詞好句,數學也要多積累難的題目,英語則是語法項目。對做完形填 空等練習題也是提高英語的好方法。

八、各科老師,我希望老師不要對我失去信心,雖然我這次考得並不理想,但是 我相信自己的實力。下一次考試,我一定會努力的!

九、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十全十美的人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可是每個人 都有優點,也有缺點。既有長處,也有短處。我一定會努力借鑑別人的優點和長 處。在期末考試中,我的成績並不理想,從現在的這一刻起,我要從零開始,把 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學習上。確立目標。爭取在下次考試會考一個理想的成績。

我的成績並不理想,從現在的這一刻起,我要從零開始,把 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學習上。確立目標。爭取在下次考試會考一個理想的成績。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 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 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 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 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 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 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 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 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 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 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 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 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 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證;

二、 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 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 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 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 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 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 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 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 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 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 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 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 9:00-12:30 13:30-18:00

週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 鍾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 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 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 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 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 司齡7-20xx年(含20xx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 司齡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 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 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 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 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 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 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 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 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 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 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 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間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間內應盡職責,除特殊情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己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並將工作執行情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係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保持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託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於事發後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 員工之住址;

2、 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 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 通訊電話和緊急時間聯繫人。

第三十七條 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必須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 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僱用關係。

第三十九條 員工須遵守安全衞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並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 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 儀表與行為規範

第四十一條 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 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説笑。

第四十三條 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並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 員工對上級説話謙遜有禮,言語保持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 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 向上級彙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間實事求是報告,並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 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 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 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必須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迴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係的員工,相互間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 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範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 兼職

1、 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接受後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係,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 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 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 員工對外業務聯繫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佣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

第五十七條 交際應酬

1、 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 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繫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繫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3、 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 保護公司資產

1、 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 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 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濫用職權、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羣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間內,不得穿着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髮披肩,頭髮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 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 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提供職訓機會,結訓後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籤,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 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 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准後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間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 公司以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責任。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可以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適時提供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 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穫。如: 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間;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於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 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情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 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 所有辦理考核人員不得徇私舞弊或錯誤,且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後,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助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必須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進;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於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 獎懲

第六十八條 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 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 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 申戒、 警告:

2、 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 降級:

第六十九條 獎懲關係:

一、 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 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 三次大過即予解僱(開除);

六、 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 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 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進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並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於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後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並執行認真,實施後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採行後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後修繕等善後工作不遺餘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特別獎。年度特別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後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准,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週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衞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間內喧譁 、大聲閒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鬆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迴避責任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佈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於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於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於防範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內容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 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於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提供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 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 賀儀 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 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20xx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務20xx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週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遊等。

第十三章 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 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 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後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於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情況經批准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 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併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餘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6、 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 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 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 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必須在辦完手續後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願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通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 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 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 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並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僱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後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 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第九十條 終止勞資聘用關係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三、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係。

第九十一條 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 公司終止聘用關係(解聘)

一、 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准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係;

二、 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 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癒或患惡性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 公司為裁減宂員而解聘;

五、 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公司即予解聘;

六、 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 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 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 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 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 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 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間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 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毒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 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祕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佔公司財務者;

9、 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 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 因職務關係收受賄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 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羣眾、公開演説、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 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 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 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採取頑抗者;

17、 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 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 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衝突工作者;

20、 年度內功過相抵後,仍積滿二大過者;

21、 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 託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經大過後再犯者;

24、 提供虛假髮票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 按照業務管理規定符合解僱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 因法律關係而停職

一、 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 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係,是基於下列情形:

1、 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滿;

3、 員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關係而終止僱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説明。

第九十四條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後,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 因年邁而終止勞資僱用關係

一、員工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職員55週歲),公司基於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係;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 資遣

第九十六條 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宂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 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 合理化建議及申訴制度

一、 意見調查

公司通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徵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己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通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己的想法。這些意見與建議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考慮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覆。

二、 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必須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採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情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可以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責任人或責任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後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儘快做出處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通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可以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 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符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於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接受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達到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閲歷要求。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 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 本公司員工務必瞭解本手冊一切內容,並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並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諮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並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7

員工守則一: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總則

《員工手冊》是公司的基本法,是每個員工的行為規範。為了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正常有效地運作,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的順利發展。凡是本公司的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自覺遵守活用《員工手冊》。本《員工手冊》適用於公司的全體員工。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5、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6、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工作準則

第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產品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全體員工要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5、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的應向車間主任請假並批准後方可離開;

6、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場地及公司其它場地的環境衞生; 7、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8、員工應團結協作,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9、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11、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不得打罵普通員工,對於普通員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耐心教

育和耐心的培訓,及時掌握本部門員工思想動態,並耐心解決員工的各種問題;

12、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章 辦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發規定

1)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後,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發。

3)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4)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5)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6)經簽發的文件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7)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閲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閲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8)文件閲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閲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説明原因。

2、文印管理規定

1)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2)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各統一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4)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複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3、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1)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經理審核並總經理批准後辦理。

2)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四章 聘用制度

第一條、報到手續:

經核定錄用人員於報到日攜帶:一寸免冠照兩張,學歷證書及身份證複印件到人事科報到並辦理入職手續,且並保證資料屬實,否則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第二條、試用及轉正手續:

1、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七天(管理人員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由部門主管根據個人工作

表現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評分表》,試用期滿後由人事科依據部門主管提交的簽署意見,辦理該員工的轉正或辭退手續。

2、試用期內員工存在下列情況時,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1)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工作能力達不到公司要求的; (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包括各車間各項制度)的; (3)事假達三天以上、病假達五天以上或遲到三次以上的。

3、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4、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上班時間為上午:7:00—11:30下午:12:30—6:00。如有調整的以公佈的新工作時間為準。

第二條、考勤採用打卡方式,所有員工不得委託人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有發現雙方均扣20元/次。

第三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1、超過上班時間至十五分鐘內為遲到;

適用員工當月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二次扣10元/次;三次辭退;

正式員工當月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二次扣10元/次;三次及以上扣20元/次。 2、超過十五分鐘至一小時內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3、遲到、早退超過一小時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以曠工1天處理; 4、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均做曠工處理;

5、曠工(曠工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試用員工作辭退處理;正式員工扣50元/天。 6、累計月曠工2天以上,年曠工12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工資。

第四條、員工由於上班途中可能出現交通工具損壞等原因不能按時上班的,公司充分考慮員工的特殊

情況,在當月考勤審核時給予二次免於考核。 第五條、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或錯打、漏打的,必須由車間主任填寫《考勤簽發單》由本人交至人事部備檔並核准考勤卡。

第六條、因生產工序上的原因,需提前下班的員工由車間主任填寫《考勤簽發單》由本人交至人事科備檔並核准考勤卡後方可離開。

第七條、員工由於各種原因需要請假的,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申請報車間主任審批;如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及時向人事科或車間主任電話請假,並得到批准後一次不得超過一天(一般情況下不接受電話請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並提供相關有效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予以開除處理。

第八條、請假條必須本人填寫,請假三天以上需報總經理審批;事假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當天請假7小時或以上的按請假1天計算),當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第九條、在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由車間主任合理安排員工每月休息二天。

第十條、當月請假累計五天以上的員工,公司有權保留其上個月的工資並延後至員工正常上班天數滿

請假天數後發放。

第六章 解聘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辭職”、“停職”、“辭退”、“開除”四種。

第二條、由於本公司行業特殊性,凡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合同期內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辭職,如遇緊急情況需要本人請假辦理的,應提前申請,經公司批准後方可離開(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並要附上相關的證明);如員工執意要辭職的,公司將扣除工資的20%作為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員工需要辭職的,應提前30天(試用期人員提前3天)(管理人員、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需

提前三個月)到人事部填寫《辭職申請表》,由人事科審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憑人事科發出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相關移交手續。如離職者在未經公司批准或工作移交不清情況下,擅自離崗者給公司造成了生產、經營上的損失,公司根據損失程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如果這種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辭職者向公司支付賠償金最低為相當於辭職者在履行本合同約定崗位(工種)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的一倍計算。(在公司生產任務緊急、生產任務繁忙時員工不得無正當理由提出辭職,否則公司有權不接受辭職。)

第四條、員工因情況緊急不能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的,應及時向車間主任提交《辭職申請表》並提

供相關需緊急辭職的證明(如回家車票、生病縣級醫院證明、直系親屬生病、死亡等相關證明),由人事科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後,憑人事科發出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如不能提供相關需緊急辭證明的:公司將扣除100元作為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因病延長假期超過6個月者;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公司均可作停職

處理。本公司員工於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津,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如偵查處分訴或判決

無罪確定後,可予復職。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的員工,公司給予辭退或開除處理: 1、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

2、能力不符合公司需要,調整或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有公司認為可以作辭退或開除的其他情況發生的。

第七條、員工連續曠工三天或超假無任何形式續假手續,以自動離廠處理。

第七章 獎罰制度

第一條、獎勵

1、有以下行為的員工,公司給予通報表揚並視情況給予20到300元的獎勵:

(1)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吃苦耐勞、服從安排並能在工作中起到榜樣作用的; (2)見義勇為、好人好事等能給公司帶來良好形象的; (3)任勞任怨、能經常超額完成工作的; (4)在評比和考核中被公司評為先進員工的; (5)對本崗位的工作有創新和好建議被公司採納的; (6)節儉費用、節省物料從而給公司降低生產成本的; (7)對公司的利益和發展有顯著貢獻的;

2、員工獎勵由車間主任提出,併到人事科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實批准後馬上給予獎勵;對於公司沒發現的獎勵行為,員工也可以自己跟公司提出申請。

第二條、處罰

1、有以下行為的,員工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並看情況處以20到300不等的處罰: (1)上班時消極怠工、閒聊、睡覺、聽音樂、串離崗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2)妨礙工作秩序,破壞安全設施、環境衞生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推脱扯皮、不聽從上級安排的; (4)浪費、損毀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擅自帶公司物品出廠區的; (5)嚴重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車間制度)的;

(6)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料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7)泄露公司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8)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主管知情不報者負連帶責任而

受懲處。

(9)有公司認定的可以給予處罰的其它行為。

第三條、員工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實並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四條、其他未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五條、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兩次作記功一次;記功兩次可發給一定數額資金;警告兩次作記

過一次,記過三次予以免職。同一年度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第八章 附 則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自律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本員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員工應當自覺接受公司及所屬部門的管理。

第三條 公司獎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到以人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規違紀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公司總經辦和工會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助和引導員工學習瞭解、遵照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大力宣傳員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蹟,同時有力地糾正員工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五條 對員工的獎勵和違規違紀的懲處要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寬嚴適度、及時到位。無論獎勵還是懲罰,都要起到對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啟示作用。

第六條 公司員工對他人的獎勵或處罰不當有建議權,對本人的處罰不當有申訴權。

第二章 獎 勵

第七條 對於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一)在恪盡職守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提高生產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改進公司基礎管理或專項管理,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

(三)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開拓市場,擴大銷售或項目建設等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

(四)在生產、科研、工藝設計、產品設計、勞動條件改善等方面有發明、創新、技術改進等行動並取得顯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實施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效果的。

(六)在保護公共財產,預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會組織的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獎勵規定必須給予獎勵的。

(八)公司領導認為或基層建議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獎勵可以於年終集中進行,也可以平時分散進行。

第九條 第七條中的第(一)(二)(三)項於年終進行,結合年度考核工作的開展,分設如下獎項:

(一)全勤獎: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於275個工作日,獎勵400元。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者沒有全勤獎。

(二)考核獎: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定三個等次,比例為2∶7∶1。對全勤者,按考核結果獎勵,優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對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計算。工作日時間不足6個月者不參加年度考核。

(三)先進員工獎:

(1)按部門人員總數的15%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給予張榜表揚,發給獎金400元。

(2)按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比例(相當於全員的3%)評選明星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嘉獎證書和獎金1000元(不重複享受前項獎金)。

(3)按明星員工總數的1/3比例(相當於全員的1%)評選模範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記功證書和獎金3000元(不重複享受前項獎金)。

(4)其它可設單項工作先進個人,如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環保工作先進個人,比例嚴格控制,發給獎狀和400元以下的獎金。

第十條 第七條中第(五)(七)項的獎勵於平時進行,其獎勵條件、額度遵照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規定執行,除制度中有明確流程規定的以外,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審查,確認的立即兑現,否認的説明理由。

第十一條 第七條中第(四)(六)(八)項的獎勵於平時進行,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組織審查,確認的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總經理批准後兑現,否認的説明理由。

第三章 處 罰

第十二條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揮霍浪費公司資財,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第十三條 員工違規違紀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和對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害的程度,分為輕微、一般、較重、嚴重四類。

第十四條 對員工違規違紀行為的教育與處理分為:公開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五種,並結合經濟處罰。

第十五條 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容易受客觀因素影響而發生的情節輕微的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具有初犯性和偶爾性(同一條款中每月累計不超過一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輕微違規違紀行為:

1.未經請假遲到、早退、或班中短時出廠;會議或培訓中無故遲到、擅自早退等;

2.到崗後洗漱、做個人衞生;上班中擅自離崗、串崗、睡崗、幹私活、玩遊戲、看視頻、看小説、玩手機等;

3.上班中講粗話、髒話、吵鬧喧譁、聚眾閒談、打搞嬉鬧;

4.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應請示、彙報的事項不及時請示、彙報;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吃零食、在設備旁存放食品;亂扔雜物、亂倒剩菜剩飯、亂停車輛、亂擺亂放週轉架、玻璃架等;

6.職員下班時不關電燈、空調、飲水機、複印機、電腦、風扇等用電器;員工非使用狀態下不關水龍頭、電燈、電腦、風扇等;

7.對來訪者不聞不理、態度生硬;對來賓有不敬行為。

第十六條 首次出現輕微違紀,一般適用公開批評的教育方式,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在一定週期內重複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相對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複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託別人打卡、代別人打卡、與考勤人員(含門衞保安)發生爭執、吵鬧、塗改考勤記錄;月內曠工半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一天等;

3.無故不參加會議或培訓;碎玻璃不以色分類傾倒;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違規使用液壓車、電瓶車;輕度違規使用叉車、行車;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未經批准帶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不論是否產生損害結果);

6.上、下班次間未按正常規定交接、隱瞞工作失誤,但尚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負面影響;

8.不服從領導分工和工作安排,頂撞領導;不配合同事開展應予合作的工作,刁難同事;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員語言粗魯、謾罵或侮辱下屬。

第十八條 首次出現一般違紀行為適用警告處分,並在當事人寫出認識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多次重複輕微違規違紀行為和重複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複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3起以上或三個月內重複一般違規違紀現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並強行進出;班中出門無手續或有手續不打卡並強行進出;損毀考勤記錄;不假而別、月內曠工一天或提供虛假的病假條休息滿一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兩天;

3.在廠區禁煙區吸煙但未產生危害結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限額領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產生危害結果;

4.嚴重違規使用叉車、行車,形成安全隱患;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而拒不糾正、損毀消防設施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部門或管理者要求不嚴、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嚴重受傷或釀成傷害事故;

6.隱瞞安全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或其它事故;對重大隱患知情不報;虛報業績而蓄意獲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或有較大負面影響;

8.在工作場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區域內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糾紛約定在公司外打架鬥毆;

9.為獲取加班補助,採用不當手段取得加班機會或延長加班時間的;因工作需要延時下班,但未經許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竊取公司或他人財物的(不計多少);採用不當手段謀取私利,侵佔、貪污或收受賄賂情節輕微的。

第二十條 首次出現較重違紀行為適用嚴重警告處分,並在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200元至5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 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反覆違反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重複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損害)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年內重複出現一般違紀3起以上(含3起)或較重違規違紀現象2起以上(含2起);

2.違反社會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傷社會風化和企業形象,在公司內外造成惡劣影響;

3.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明知行為會帶來不良後果,仍繼續堅持行動,造成公司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形成惡劣影響;

4.破壞、私拿、浪費公司財物、假公濟私、價值在千元以上的;

5.違反保密或競業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祕密;在公司外為同行業企業服務、利用公司出資培訓證件為其他企業服務;

6.私拉私接、私開設備、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釀成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7.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在公司內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參加非法組織的;限制領導人身自由,不聽勸阻的;

8.利用病、傷、事假在外從事有收入的活動,經教育不改的;

9.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損害公司名譽;

10.未經授權或批准,將公司的資金、房產、印章、證照、車輛、設施、設備、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贈予、轉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二條 首次出現嚴重違紀者,如認錯態度好,有好的教育預期,適用記過處分,並由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處以500元至20xx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情況嚴重的可並追加績效考核降等和職務降級。

第二十三條 以上行為適用公司專項制度進行處罰的,按專項制度執行。以上未能列舉的行為,根據情節和影響(損害)程度志所列情形進行比較,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半年內重複出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記過”處分或首次出現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規違紀行為,給公司或同事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或損失,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處分,並可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為體現懲前斃後、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則,公司慎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 員工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有直接責任的,應責令其賠償,但每月的賠償額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對有侵佔、貪污、挪用公款和盜竊、索賄受賄的,應依法全額追繳其違規違紀款額並賠償利息損失。

第二十六條 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應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誰用工、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進行,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對輕微違紀和一般違紀,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各部門直接處理,由部門負責人簽發,結果報總經辦(備案)。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總經辦和工會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理室批准,由總經理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部門和部門工會小組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由分管副總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職員、員工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所在部門或車間及工會小組負責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擬給予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報分管副總批准、簽發;擬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請公司法律顧問斟酌並徵求總經理和工會的意見,確認後報批准、簽發。

第二十七條 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時,下達處理決定書前,通知被處理者本人;書面處理意見及時轉人事科歸入個人檔案,經濟處罰及時報送財務部門執行;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員工,同時解除其勞動合同,停止五險一金的交納。

第二十八條 員工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書包括下列內容:

1.被處理員工的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職務(工種)、入職時間、工齡等基本情況;

2.主要違規違紀事實;

3.處理決定;

4.不服從處理決定的申訴途徑和期限。

第二十九條 受處理的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提出申訴。

第三十條 員工對處理決定提出申訴的,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對員工申訴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核查,按本制度有關規定在一個月內處理終結。不得因為員工申訴加重對其處理。

第三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撤銷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或重新處理,該彌補損失的應彌補損失:

1.違規違紀行為不存在或認定事實不充分的;

2.處理適用依據嚴重不當、出入較大的;

3.違反管理權限或處理程序的。

4.若被處罰員工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本人申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可以提前結束處罰,但被處分時間不得低於應處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罰款數額不得低於應罰數額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所稱違規違紀,是指員工在公司內出現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但尚未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首次經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及車間代表討論通過,經總經理批准後開始試行,試行中廣泛聽取意見,適時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9

網絡公司員工手冊

員工守則

1、忠於職守,尊重領導、服從工作安排,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搪塞的行為。

2、愛護集體、關心集體,講求職業道德。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及處理私人事務,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3、廉潔奉公、嚴於律己,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索賄受賄等。

4、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無關的物品及人員進入辦公場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盜。

5、經手公司財產(包括貨款)必須按規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經手的財務單據憑證須真實、準確,不得偽造、篡改。

6、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不得將公司有關財務經營狀況、技術資料、經營銷售、客户資料、公司機構等,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向外傳播、提供或交給無關人員,違者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7、嚴格執行個人薪資保密工作,員工之間不得相互打聽詢問,對工資計算或發放如有異議,可直接向財務查詢。

8、不得超越職權向客户做業務上和利益上的承諾,包括獎勵、補貼、損耗等。

9、服務要細心、周到,對客户的合理要求要盡力滿足,對不能滿足的要作出解釋;耐心傾聽客户投訴,找出事情發生的原委,並迅速解決或向主管提出建議。

10、在公司內不得吵鬧、鬥毆、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影響團結或擾亂工作秩序;任何個人利益都必須服從公司集體利益,將個人努力融入集體奮鬥中;不言有損公司聲譽之語,不做有損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一、從整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1公司鼓勵員工發揚開拓創新精神,能適應市場競爭的形勢,鋭意革新,敢於在強手如林的同行中創出一流的水平。

2公司鼓勵員工有積極進取的價值觀和人生觀,關心社會問題,關心公益事業。在公司和住所都要處理好與社區的關係,爭創最佳的社會形象。

3公司參與社會的公平競爭,以合理的價格,周到的服務,服務於社會。

4公司要求員工全力維護公司形象,愛護並宣揚公司名、公司徽標、公司商標、商品名、商品的包裝等。

二、從個體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為公司朝氣激情的創業團隊中的一員,各位員工的儀表、儀容、談吐、舉止、行為,不再僅僅是個人文化素質的直觀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現。公眾的親疏,客户的取捨,將與每一位員工的個體形象息息相關。

1、形象意識

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具備強烈的形象意識,從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個人形象。

2、員工儀容儀表

員工衣着應當合乎企業形象及部門形象,原則上員工穿着及修飾應穩重大方,整齊清爽,乾淨利落。

3、社交、談吐

(1)在交談中善於傾聽,不隨便打斷他人談話,不魯莽提問,不問及他人隱私,不要言語糾纏不清或語帶諷刺,更勿出言不遜,惡語傷人。

(2)與客户交談誠懇、熱情、不卑不亢,語言流利、準確。業務之外,注意話題健康、客觀。採用迎送禮節,主動端茶送水。

(3)與同行交談,注意措辭分寸,謙虛謹慎,維護公司形象,不互相傾軋,客觀正派,不涉及同行機密。

4、舉止、行為

(1)遵守考勤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時申請或通知部門主管,填報請假單。

(2)辦公室內禁止吸煙,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精力飽滿,樂觀進取。

(3)對待上司要尊重,對待同事要熱情,處理工作保持頭腦冷靜,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務。

(4)開誠佈公,坦誠待人,平等尊重,團結協作,不將個人喜好帶進工作中,不拉幫結派,黨同伐異。

(5)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賓,不以貌取人,不盛氣凌人,與客人約見要準時,如另有客人來訪需等待時,應主動端茶道歉。

(6)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聲呼叫他人。

(7)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室,主動敲門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員招聘

1、人員任用流程

根據公司發展狀況,結合各部門業務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用人申請,交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後,由行政後勤部聯繫招聘事宜。應聘人員在通過部門負責人的初試與考核後,經總經理複試,確認錄用人選。

2、新進員工報到時應提交資料

(1) 人事資料登記表及最近半身脱帽二寸照片二張;

(2) 最高學歷原件及複印件;

(3) 居民身份證及本人所在地户口複印件;

(4) 其它能證明本人經歷和成績的證件;

(5) 部分職位需提供擔保書;

(6) 人事部門要求的其它資料。

以上資料請在5個工作日內交人事部門。

3、試用期

所有應聘人員除總經理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期滿合格者,經部門負責人考評後報總經理批准,聘為正式員工。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工作表現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聘用。如有必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延長試用期,否則通知辦理離職手續。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4、正式錄用

試用期滿前,部門負責人要按員工表現做出評核,經總經理簽署,報人事後勤部正式錄用,轉為正式員工,簽訂聘用合同書。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

5 聘用合同

合同期內,公司與員工都嚴格遵守合約。但下列情況將終止僱傭關係:

(1) 合同期滿,雙方不續訂勞動合同;

(2)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3) 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無法正常進行經營活動;

(4) 合同期內,員工不適合該崗位工作;

(5) 合同期內,員工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6)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管理制度,屢教不改;

(7) 員工擅自解除勞動合同;

(8) 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9)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二、薪酬

1、薪酬原則

公司員工的薪金髮放,實行職務給與制,按其所擔任的職位、職務的繁簡及責任的輕重,實行崗位工資發放制度。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10

一、連鎖店管理制度適用範圍

本連鎖店管理制度適用於連鎖店全體員工。

二、連鎖店店長的崗位職責

1、連鎖店店長要對人事、銷售、財務、倉庫等工作全面負責並定期向上級彙報,並審核店鋪交給上級的各項報表,簽字以示負責。

2、連鎖店店長必須忠於職守,維護公司的統一形象,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無條件接受上級的督導。

3、及時把握店堂的商品銷售及庫存情況:對每日的銷售進行分析做出每天的最銷售時間,做出最暢銷款式,以此來控制庫存。

4、合理制定日、周、月工作目標,並帶領全體導購員努力完成目標,在工作總結中明確完成工作情況,並分析其成敗的原因,並及時的分析總結店鋪的銷售補充貨品。

5、每星期一對班次進行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導購員的休息時間,保證導購員工作的良好狀態和工作風貌。

6、連鎖店店長要對高級導購(帶班主管)的工作給予支持與引導,使高級導購更好的協助店長工作,發揮基層管理作用,培養髮現和正確使用人才。

7、建設和完善例會工作,調動連鎖店導購員的工作積極性,使她們以最佳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8、制定每月的團隊建設活動計劃,組織導購員進行團體活動,促進員工的團結友愛,相互促進的良好氣氛。

9、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制度及工作流程,並認真督導各導購員的執行情況,同時配合公司領導檢查工作。

10、公平、合理的進行人事調動,不得將個人私情帶到工作當中,新生各導購員的正確建議,促進團隊精神的建設。

11、連鎖店店長每週二帶領全體導購員進行場景調整,使店堂以全新的面貌迎來本週的黃金銷售時間。

12、主動與顧客溝通取顧客的意見,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務工作。

13、連鎖店店長要認真的組織每月一次的倉庫盤點和每日一次的店堂盤點工作,做到帳、物、款相符。

14、認真督導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財務交接工作。

15、積極配合公司企劃部人員在店面的展示陳列工作。

16、收集銷售動向,競爭店的情報,旺銷商品信息,分析並反饋給上級主管。

三、連鎖店導購員的工作職責

1、嚴格要求自己維護品牌形象。

2、配合協助上級完成日常工作及其它任務。

3、接受上級督導。

4、明確自己的貨品走向,及時信息反饋,確保銷售。

5、新生顧客,以禮相待,不得與顧客爭吵等所有一切不雅行為。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11

強化制度意識

觀念決定態度,思想決定行為。一個人只有內心尊崇制度、敬畏制度,才會有遵守制度的行動自覺,一個社會只有牢固樹立制度意識,才會賦予制度以權威,制度才能在國家治理中更好地發揮化解矛盾、構建秩序、引導行為的積極作用。

強化按制度辦事的規則意識。制度意識,首先是按制度辦事的規則意識。制度是一種行為規則,是政治和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規矩,有規矩才能成方圓,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守規矩,根本要求就是自覺遵守制度、切實維護制度,其重要前提是牢固樹立按制度辦事的規則意識,只有思想上重製度、敬規則,才可能做到行為不越界、不逾矩。要加強制度教育,引導每一位黨員、每一位公民強化規則意識,養成按制度辦事的習慣,做制度的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衞者。要發揮制度的懲戒功能,讓違反規則、破壞規則的行為受到應有的懲罰,增強全黨全社會遵守制度規則的自覺性。

強化運用制度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實現國家有效治理,不僅要求全黨全社會自覺遵守制度規則,還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羣眾善於運用制度解決面臨的問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為開展國家治理提供了重要保障,為社會有序運轉提供了基本規範,無論是黨員和領導幹部,還是普通羣眾,都要在制度軌道上想問題、辦事情,注重發揮制度的積極功能。普通羣眾要學會通過制度渠道合理合法地表達利益訴求,善於運用制度解決利益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各級領導幹部要把制度作為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推進各項工作的基本依靠和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善於運用制度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實現和維護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同樣,各級黨委和政府也必須強化運用制度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在制度軌道上推進各項事業。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12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上班時間:上午 8:30—12:30

下午 13:00—17:00 2、上班要求在考勤表上籤到

3、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要請假、一天以上的事情,需經總經理批准,兩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醫院的證明。

4、處罰:無故遲到、早退或有事不請假者、一經發現,公司將予以批評警告,並處以5元/次的罰款;無故曠勤一天者,罰款50元/天,情節特別嚴重者,將在全員大會上進行公開批評,做出書面檢查,並處於不低於100元的罰款。

二、辦公室制度

1、熱愛本職工作,勤奮認真,保持良好精神狀態,注意儀表,化粧得體,衣着整潔。 2、在工作中使用服務禮貌用語,主動熱情。

3、上班時間不準吃零食,不得在辦公室內抽煙。 4、上班時間不隨便離崗、串崗,不得在辦公室高聲喧譁。

5、保持辦公室良好的衞生環境。

6、愛護公共財物,辦公室用品的領取、歸還建立簽字制度。

三、辦公室電話達的使用制度

1、嚴禁撥打非公司事務電話。

2、公司事務電話每次不宜超過3分鐘,儘量縮短通話時間,以免影響正常業務。

3、自覺遵守電話使用制度,特別業務電話需徵得業務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第二章 員工守則

一、基本準則 1、遵守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關心公司業務情況,愛護公司財產,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

3、加強溝通、增進合作、精誠團結。

4、秉公辦事、公私分明、平等待人。

5、敬業樂業、鑽研業務、提高效率。

6、更新觀念、好學上進、開拓創新。

7、開源節流、力求節儉、反對浪費。

二、職業道德要求

1、從事與本公司利益衝突的業務時,員工應向公司提出職務上的迴避。

(1)員工的直接親屬不得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地進行業務往來; (2)不能介紹直系親屬或不符合公司招聘的人員進公司;

(3)夫妻雙方已在本公司的不能在同一部門(區域);

2、公司對外的交際活動,應本着禮貌、大方、簡樸的原則,嚴禁涉及不法行為。

(1)對業務關聯單位的一般性邀請活動,應報部門經理批准,且需要有兩人以上的人同行;

(2)對外展開工作時,禁止以賄賂及其他不正當的手段獲取利益;

(3)對應邀出席、考察、簽約、學習的應報公司批准;

3、嚴禁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任何利益,在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情況下而不得不收的,接收後三天內應向總經理助理彙報。

4、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得將公司的資金、房產、車輛、設施、設備、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贈與、轉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個人。

5、嚴禁偷竊,侵佔公司財物,挪用公款,如有發現應及時舉報或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司財產受損。

6、代表公司外出參觀、學習、比賽,所獲資料應交總經理辦公室,所獲獎金、獎品應交法律監察室報公司統一安排。

7、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情況下,可以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況:

(1)投資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行業;

(2)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高利益;

(3)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從行為;

8、保守公司祕密:

(1)公司涉密文件包括:標有保密級的公司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工程情況、投保情況、業務數據、財務數據、電腦資料、合同資料及其附件(如送貨單據)等;

(2)對持有涉密的文件需妥善保存;

(3)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得將涉密文件自行復制,帶出公司區域對外提供;

(4)涉密文件不需保存時,保證予以銷燬。

三、工作要求

1、工作注重計劃性、合理性、條理性;

2、具有良好的服務儀式、服務態度、服務技巧;

3、圍繞營業工作,恪盡職守保障商場營業。 4、充分合理利用公司局域網,加強信息溝通,實現資源共享。

5、對工作出現的問題不推諉,勇於承擔責任。

6、工作任務:市場部一般員工每月需完成3000元的基本任務,未完成基本任務者一律不能享受職務津貼;行政人員需要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各項任務,否則也不能享受職務津貼。

7、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做到“先服務後投訴”。

(1)對公司的現有制度、管理方式、經營決策方面如有意見或建議,應向上級反映。

(2)相關人員接到員工投訴或建議後,應在三天內給予答覆。

(3)在規定時間內得不到答覆的,可越級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反映。

8、對公司賠發給個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不準違規使用,公司為其員工配備通訊工具及報銷通訊費用的人員,必須保持通訊設備處於開機狀態並能及時迴應。

9、未經分管經理助理以上人員或電腦部經理同意,非應工作需要的倉管人員不得進入主機房。

四、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入住

(1)公司正式員工無法自行解決住宿的,須填寫“住房申請單”向公司申請入住宿舍。 (2)分店員工住房申請需部門主管,分管行政經理,總辦主任批准,職能部室員工住房申請需經本部門經理,部總辦行政,總辦主任批准方可入住。

(3)住房申請獲得批准的員工,須簽訂“員工宿舍入住合約”一式兩份(本人與公司各持一份)。

(4)總辦行政於每月8日和22日,下發“員工宿舍入住通知單”和“企業員工宿舍入住合約(個人聯繫)”由寢室長根據“員工宿舍入住通知單”上制定的房號和牀位安排員工住宿,並將鑰匙交給入住員工配置。

2、調房

(1)分店員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寢室長核實,經分店部門主管及分管行政經理批准後,由分店行政自行調配,並於每月20日前將本月調房清單傳至總辦行政。

(2)未住宿舍者每月可獲合同中規定的補助,補助發放形式為按月不按日計算,未滿一個月一律不得享受補助。

3、退房:住宿員工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於每週三、六上午(9:00----12:00)到總辦行政辦理退房。分店員工退房須經寢室長和分管經理批准。

4、留宿:員工親屬來探訪留宿者,員工應提出書面申請,須做好留宿記錄,報公司經理批准後,方可留宿。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13

為提高車輛的維修質量,加強全廠職工的質量意識,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質量管理機構

本部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吳明負責。具體質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國負責。

二、質量機構職責

全面負責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汽車維護工藝規範》、交通部《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貫徹執行有關汽車維修質量的規章制度,確定質量方針,制定質量目標,對維修車輛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維修技術、質量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進行質量分析。

(2)收集汽車維修技術資料及工藝文件,確保完整有效,及時更新。

(3)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4)負責車輛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標準計量工作。

(6)負責設備管理維修工作。

(7)負責汽車的檢驗工作。提高汽車維修質量。

(8)負責質量糾紛的質量分析工作。

三、對維修車輛一律進行三級檢驗,嚴格進行汽維護前檢驗、過程檢驗、竣工檢驗,嚴格執行竣工出廠技術標準,未達標準不準出廠,認真執行汽車維修質量的抽查監督制度。

四、材料倉庫應嚴把配件質量關,嚴格做好採購配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五、嚴禁偷漏作業項目。一經發現,即嚴肅查處。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14

編制施工圖紙(施工)預算,計算出材料分析彙總表,按分部分項工程(基礎、主體、裝飾、分層)提出材料計劃表(預算工作一般由預算員進行,材料表有時候由材料員提交)。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制定施工過程的各種安全、 質量、成本措施。做好各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資料,向各班組進行技術交底。

負責本工程的定位、放線、測平、沉降、觀測記錄(一般配合測量員、施工員進行)。

負責測量用具、儀器的保管,並定期校正測量儀器(一般配合測量員進行)。

進行施工過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後的資料歸檔、裝訂、交工。收集、整理工程施工中的變更籤證資料。

做好分部、分項成本核算工作,按時結算各施工班組的分部、分項、分層、單項完成任務結算書(一般配合預算員進行)。

提供施工現場配合比,包括砼、砂漿等,需要試驗室出具資料的取樣送試驗室。進行現場試塊的製作、養護、送檢、取試驗報告。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材料總計劃編制材料月、周計劃,負責季節性施工措施的編制。

認真配合好項目經理(施工員)的工作,完成工程部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資料員崗位職責

在項目上負責工程項目資料、圖紙等檔案的收集、管理。

負責工程項目的所有圖紙的接收、清點、登記、發放、歸檔、管理工作

收集整理施工過程中所有技術變更、洽商記錄、會議紀要等資料並歸檔。

參加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

負責備案資料的填寫、會籤、整理、報送、歸檔 ;

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施工資料的編制、管理,做到完整、及時,與工程進度同步;按時向公司檔案室移交 ;

負責向市城建檔案館的檔案移交工作;

指導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技術資料(包括設備進場開箱資料)的保管

負責計劃、統計的管理工作

負責對施工部位、產值完成情況的彙總、申報,按月編制施工統計報表;

負責與項目有關的各類合同的檔案管理

負責工程項目的內業管理工作

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對外協調、接待工作 ;

負責工程項目的內業管理工作

完成工程部經理交辦的其他任務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15

目錄:

第一章日常管理制度

第二章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會議制度

第五章出差

第六章行政接待

第一章日常管理制度

着裝儀表規範

公司員工日常着裝應以端莊大方、整齊清潔為標準。

儀容要以乾淨、整潔、素雅為標準,不得濃粧。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不得打架,鬥毆,酗酒,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説話要和氣、謙遜,要使用“請、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等文明用語。為集體創造團結、友善的氛圍。

工作行為規範

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各部門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臨時有事外出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

辦公室工作人員在接待來訪和接聽電話時要注意行為規範和文明用語;辦公電話鈴聲應調到適量位置,講電話聲音應適量;不準用辦公室電話進行私人交往或閒聊。

員工手機應保持上班時間暢通。

行政部每天安排部員值日,注意保持室內辦公環境和辦公枱面的整潔有序。

上班時間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上班時間打牌、看電影、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發生。

保守企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不準對外泄露公司有關的事情。否則一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及行政處罰,嚴重的將以辭退。

工作區內嚴禁隨地亂扔、亂倒垃圾,嚴禁從窗户向外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煙頭、紙屑、吐痰等。

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

愛護辦公設備、儀器,節約使用紙張,能用廢紙打印複印的不得使用新紙,嚴格按照辦公室規定使用辦公設備。

每位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維護集體利益,愛護集體財產,嚴禁將集體財產居為私有。

加強學習,學習型組織是分公司的追求目標,每個人都應該積極主動的參與到各種學習活動中來,不能以各種理由逃避和拒絕學習。

第二章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人員管理制度

辦公室人員執行簽到的考勤制度

每天早9:00上班,晚6:00下班,禁止無故遲到早退現像發生,違者予以20元處罰。不允許代替簽到,9:00起不再簽到;

忘記簽到者須在2小時內向部門領導説明,並由部門領導出具證明;按時間早晚順序簽到;凡沒有事先請假説明理由(病、事假)不簽到人員一律視為曠工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辦公用品發放和使用

本着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購置回的辦公用品統一放在辦公室管理、登記和發放。

領用辦公用品用具必須認真履行手續,應提交OA《辦公用品申請(領用)表》。

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單位挪作私用。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辦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綜合部負責全體員工的考勤工作。

考勤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記錄,記錄必須準確真實,相關票據要和考勤表有照應可追溯。所有職員不得代簽到。

出勤規定

週一到週六上班,週日休息;

上班時間:9:00-18:00

午餐時間:12:00-13:00

所有職員應按時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應按照請銷假制度執行。

考勤員應認真負責,加強考勤,做到不虛報、不亂報、不徇私情;

考勤表必須與所批覆的請假條相一致。無假外出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無工資獎金,月曠工天數累積超過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和獎金;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扣除所有剩餘工資福利。

考勤表在每月的1號由考勤員負責整理,報送財務部門經領導審查後作為當月工資獎金髮放的依據。

員工請假不超過12小時,由部門主管批准;超過12小時需報經理批准。

國家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須無條件上崗,不批假.病假需經領導批准後休息

各部門主管請假需報分管領導同意後由總經理審批。

所有批准假期時間包括往返時間。

第四章會議制度

公司實行例會制度,主要包括週會、月例會臨時性會議和其他部室會。

週會在每週一上午9:30召開一次.週會須有會議記錄,由辦公室負責記錄。

月例會每月月末召開一次,會議由經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門人員參加並簽到。同時要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負責在會後一天完成,同時分發各部門。

各部門臨時性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各部門可根據需要自行組織時間召開,但原則上要務實簡單。

每次會議凡通知到的與會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應向部門領導請假。並形成書面理由,主管簽字後同簽到表一併留存。如未請假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到達會議現場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會議期間,避免頻繁進出或早退,並主動將手機調至靜音。

事假

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

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8小時。

第五章出差

公司人員出差一律書面報批,出差人員需填寫《出差審批單》,由經理簽字批准。

部門以上負責人出差需報公司經理批准;各部門部員出差需報部門主管和公司經理批准。

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差,來不及辦理手續的,應先電話告知經理事後補辦手續。

第六章行政接待

堅持為提高企業發展和經濟效益服務的原則,強化公關意識,宣傳企業形象,廣泛獲取信息。

堅持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原則,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符合禮儀要求,杜絕隨意性。

堅持勤儉節約、熱情周到的原則,根據來賓的身份和任務執行不同檔次的接待標準,反對鋪張浪費。

行政部負責接待工作的統一管理,辦理重要接待事務;對涉及較強業務性的接待事務,應由有關部門接待,行政部配合

接打電話要使用文明語言,如您好、請問貴姓、您找哪位、請稍候、謝謝等類似的禮貌用語,做好電話記錄。

客人來訪應熱情迎接,主動引導客人到辦公室或接待室交談,如本人有事需要暫時離開辦公室,應將辦公桌上的文件、資料、貴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丟失。

事務性接待標準、要求。根據領導意圖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規律,做到目標明確、思路清晰、計劃周密、主次分明、機動靈活、着裝大方、舉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權範圍外作任何決定和承諾,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風貌體公司形象。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16

一、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鐘正常開門營業。

二、(衣服整潔、嚴禁披頭散髮、留海須齊眉毛,嚴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褲、裙子),(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必須提前做好營業時的準備,到崗位後應認真、迅速的上貨、擦貨,拉架,保證商品貨架的整齊、乾淨衞生和貨架的豐滿,(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三、上班時間必須站立規範,嚴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貨架,(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嚴禁在營業場內吃東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煙、聚堆聊天、嘻笑打鬧、看書看報,(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四、文明用語、熱情為顧客服務,不準與顧客頂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如遇顧客來店退換貨、質量問題或其它税費部門來店,熱情告之對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長,若副店長不在,可電話聯繫,不允許不報告副店長擅自處理來店顧客退換貨或質量問題等事情,(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0元/次)。

五、嚴禁私自倒班,若確需要倒班者應提前給副店長説明原因,以便及時安排、調整。請事假者,應提前一天遞交假條,店長批准後,方可休假。

六、各街區員工要及時在各管轄區內巡視,及時拉架並

為顧客導購,同時應提防盜竊行為,保證商品安全。

七、凡遇倉庫送貨,必須先核實數量,方可上架,按規定標價,如若不按規定標價,誰標錯價由誰補齊標錯差價。過期商品及被損商品要及時下架,如不及時下架而給門店造成損失者,由店長、副店長承擔一切責任。

八、上班時間員工不得購物,早班員工須在下班時間購物,晚班員工必須在下班前五分鐘購物,若未吃(用)完者,必須於當日下班時間帶離超市。帶離超市必須讓副店長查看實物和電腦小票才可下班離開超市,(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次)。

九、上班期間,不得干與工作無關事情.不準攜帶手機,攜帶手機必須靜音(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5-50元)。

十、每天上班前10分鐘要簽到,遲到五分鐘處罰5元,遲到半小時扣除當天工資並參加當日工作,如不參加工作者視為曠工計算。

十一、全體員工偷、吃、用行為一經發現,給以此商品十倍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上班期間賣錯商品價錢,誰出錯由誰補齊賣錯差價,少收賣出商品錢數,誰出錯由誰補齊少收錢數,可按店內規定最低價補齊。

十二、損壞任何設施、任何商品照價賠償。

十三、各早班營業員每天上班必須各自負責區域貨架地面及門外玻璃、門外地面清掃一遍,各營業員下班後必須把各自負責區域商品整理整齊,門內外清掃乾淨並進行衞生簽到才可簽到下班,(違反規定給以經濟處罰10元/次)

十四、在工作方面全體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副店長的一切安排管理;在紀律方面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初次進行提醒,嚴重批評警告,屢教不改報之副店長簽單處罰)。

枱球室員工制度範文 篇17

第一條員工必須儀表端莊、整潔。

⒈頭髮:頭髮要經常清晰,保持清潔,不宜太長。男性員工頭髮應經常注意修剪;

⒉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指甲油要儘量用淡色;

⒊鬍子:男性員工鬍子不能太長,注意經常修剪;

⒋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⒌女性員工化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粧豔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華麗。

具體要求是:

⒈襯衫:無論是什麼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有污漬;

⒉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佩戴領帶,並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髒、破損或歪斜鬆弛;

⒊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⒋女性職員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⒌員工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臃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員工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

具體要求是:

⒈站姿:兩腳腳跟着地,腳尖外開約45度,腰背挺直,挺胸收腹,頸脖伸直,頭微向下,兩臂自然下垂,不聳肩,身體中心在兩腳中間。會見客户或出席儀式的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⒉坐姿:坐下後,應儘量保持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把腿向前伸或向後伸,或俯視前方。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後再坐。

⒊公司內與同時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⒋握手時用普通站姿,並目視對方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伸手,異性間女方應先向男方伸手。

⒌出入辦公室的禮貌:進入辦公室,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後,隨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辦公室後,若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話,也要選擇時機,而且要説:“對不起,打斷你們的談話”。

⒍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着對方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己;如是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着自己。

⒎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在通道和走廊裏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説話,能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第四條正確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設備,提高工作效率。

⒈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蠻對待或挪為私用。

⒉及時清理、整理帳簿和文件,墨水瓶、印章盒等使用後及時關緊。

⒊借用他人或公司的物品,使用後及時送還或歸放原處。

⒋工作台上不能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⒌公司內以職務稱呼上司。同時、客户間以先生、小姐相稱。

⒍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資料等。

第五條正確、迅速、謹慎地打、接電話。

⒈電話來時,聽到鈴響,至少在第二聲鈴響前取下話筒。通話時先問候,並自報公司、部門。對方講述時要留心聽,並記下要點.未聽清時,及時告訴對方。結束時禮貌道別,待對方切斷電話,再放話筒。

⒉通話應簡明扼要,不得在電話中聊天。

⒊對不指名的電話,判斷自己不能處理時,可坦白告訴對方,並馬上將電話交給能夠處理的人。在轉交前,應先把對方所談內容簡明扼要地告訴接收人。

⒋工作時間內,不得打私人電話。

第六條接待工作要求

⒈在規定的接待時間內,不缺席。

⒉有客户來訪,馬上起立迎接並讓座。

⒊來客多時以先後順序進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⒋對事前已預約的客户,要表示歡迎。

⒌應記住常來的客户。

⒍接待客户時應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

第七條介紹和被介紹的方式和方法

⒈無論是何種形式、關係、目的和方法的介紹,都要認真負責。

⒉直接見面介紹的場合下,應先把地位低者介紹給地位高者。若難以判斷,可把年輕者介紹給年長者。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的關係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紹給別的公司的人,酌情而定。

⒊男女間的介紹,應先把男性介紹給女性。男女地位、年齡有很大差別時,若女性年輕,可先把女性介紹給男性。

第八條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⒈名片應先遞給長輩或上級。

⒉把自己的名片遞出時,應把文字向着對方,雙手拿出,一邊遞交一邊清楚説出自己的姓名。

⒊接對方的名片時,應雙手去接,拿到手後,要馬上看,正確記住對方姓名後,將名片收起。如遇對方姓名有難認的文字,馬上詢問。

⒋對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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