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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計生局街道計生工作考核細則

市計生局街道計生工作考核細則

為了認真落實國家“一法三規”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確保《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中各項指標的完成,嚴格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切實為廣大育齡羣眾搞好計劃生育優質服務,進一步把我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細則。

市計生局街道計生工作考核細則

一、基本工作指標及考核(本項滿分為100分,採取倒扣分的辦法考核)

1、落實計劃生育居民自治制度,年初向居民代表大會承諾計劃生育工作目標及內容,年底向居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完成情況。工作承諾和工作報告形成書面材料,缺1種扣1分。

2、居委會主任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做到親自抓、負總責,及時解決計劃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每季度研究一次計劃生育工作並做好記錄,缺一次扣1分。

3、負責本轄區內全部(居住人口和户籍人口)育齡人員的統計管理工作。育齡婦女入住、户口遷入後10日內填好信息卡、建好檔,月底把信息卡報計生辦,並與計生辦流管員、微機員核對台帳、信息,超過10日漏填1人扣5分。要保存好轄區內非本居管理的加蓋管理地鎮(街)計生辦公章的管理證明。黨政事業單位證明一般有效期為三年,特殊情況按實際收。失業、無業人員以及企業職工每年2次(證明有有效期,但在一年以上有效的,可一年一次),缺1人次扣1分。對早出晚歸人員要上網查明居住地是否錄入信息,如果居住地未錄入信息,對居住地每人扣5分,工作地每人扣2分。平日涉及的帳、表、信息記錄等,數字類錯、漏每處扣1分,文字類錯、漏每處扣1分,不規範每處扣0.5分。因工作不認真、措施不當造成當月漏報出生、結婚、節育措施,按項扣分,錯漏每項扣1分。各種報表、文件、檔案資料齊全,缺一種扣1分。每月月底召開統計例會,詳細記錄各類數據,缺1次例會扣2分。流出已婚育齡婦女計劃生育合同、二胎生育審批表、放環、取環、流產證明、暫不合格證明、當年領《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和批二孩的夫婦雙方身份證、結婚證、當年生育孩子的醫學證明等證件的複印件存檔齊全、有效,缺一份或無效扣1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節育手術證明、各種宣傳品等材料,育齡婦女家中要存放齊全、有效,缺一種或無效扣0.2分。

對户口在轄區內的人員,統計時按以下規定辦理:

(1)户口在派出所的集體户,均按照派出所登記地址,隸屬哪個居委會轄區範圍,就由哪個居委會負責統計上報信息和管理,如果居住在轄區內,責後均分。

(2)户口在轄區內村(居)委會的且在轄區內居住的,按照新的統計口徑要求,信息統計和管理由户口所在地負責。(即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居住的,男方負責;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居住的,由女方負責;在第三地居住的,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負責)。居住地和户籍地協商好的且居住地自願納入管理的,居住地給户籍地出具信息統計和管理證明。對於需要變更交接的,雙方搞好交接,並由雙方計生主任共同找微機員調整好信息。

(3)户口在本居委會,居住在無居委會的小區或居住地未納入管理的,由户籍地納入管理。

(4)户口在,不在轄區內居住的,按照市統計口徑執行。

4、為已婚育齡夫婦搞好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每年2次組織已婚育齡婦女參加街道安排的環情、孕情監測和健康查體工作。超過規定的時間,每人每月扣1分(2次間隔時間為6個月,結紮的每年參加一次健康查體)。對未參加檢查人員提供假證明或審核不嚴導致漏查的,每發現一人次扣10分。流出已婚育齡婦女每年回寄2次居住地計生部門的孕檢證明,缺上半年的扣2分,缺下半年的扣3分。對產後婦女做好產後隨訪,及時發放藥具,並督促其落實長效避孕措施,有一人未訪視扣2分。年10月1日以來生育的婦女,長效避孕措施落實率要達到80%以上,低於80%的每5個百分點扣1分。放環後7日內訪視一次,有一人未訪視扣2分,1個月到街道服務站透環,超過一個月扣1分。及時為育齡夫婦提供避孕藥具,並記好藥具帳表,做好隨訪服務,每有一人一月未送套扣2分,未隨訪扣1分。帳表每錯漏一處扣1分。在藥具發放中弄虛作假,未發放到位錯記賬,每有一人次扣2分。對重點人員建立登記表,並每季度走訪一次,無登記表扣2分,每少走訪一次扣1分。

5、搞好計劃生育宣傳工作。平日採取黑板報、宣傳欄、發放宣傳品、入户面對面服務、文藝匯演、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宣傳婚育新風、生育關懷、流動人口“關愛加盟”等內容。黑板報每月一期,要求圖文並茂,保存好底稿,每少一期扣1分。積極參加辦事處組織的各種活動,每有一次不參加扣1分。免費為已婚育齡婦女發放宣傳品,流入育齡婦女、無業已婚育齡婦女宣傳品入户率達到100%,每有一户無宣傳品扣1分。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每年不少於4次,缺一次扣2分。流入已婚育齡婦女知曉“關愛加盟”內容,有服務卡。有1人不知曉扣1分,無服務卡扣2分。協會會員積極參加“生育關懷”行動並瞭解具體情況,有1人不瞭解扣1分。入户面對面開展宣傳服務,做好記錄,根據育齡婦女人數每月2-4人次,每少1次扣1分。

6、堅持依法行政。及時為育齡人員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及時為已婚育齡夫婦申報生育材料,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羣眾反映到計生辦的,每有一人次扣5分。保存好流出已婚育齡婦女計劃生育合同,每少1份扣1分。及時督促流入育齡婦女到相關部門驗證,缺一個部門驗證扣0.5分。實行計劃生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生育政策、執法程序、有獎舉報等常年公示,“八榜公開”每季度公示一次,每發現一種未公開扣2分。公示內容不全,每漏一項或一人次扣1分。對失業、無業晚婚晚育的夫婦當月兑現獎勵(發放優生優育書籍一本),缺1人未獎勵扣2分。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對失業、無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調查,並上報。漏報1人扣5分,對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7、按時參加街道計生辦組織的各種會議、活動,遲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不參加活動扣1分,及時報有關表格、材料,遲報一天扣1分。

8、建立健全計劃生育協會組織,科學劃分會員小組,經常組織活動,至少每季度活動一次,做好活動記錄,缺一次扣1分。

9、為居民辦理户口遷入、落户前,要先審核其計劃生育證明,把違反政策生育、漏報結婚、出生等問題,解決在落户之前。因審核不嚴,導致由街道解決以上問題的,對違反政策生育列入當年考核,漏報出生、結婚,按項扣分,錯漏每項扣1分。

10、及時瞭解羣眾需求,採取隨時隨地、召開座談會、集中採集等形式,收集羣眾需求信息,每月至少採集1份,每少一份扣1分。

11、平日工作涉及的所有記錄都要按時按月記,每有一項1次未記扣1分。

12、出現違反政策生育、抱養,一孩扣10分,二孩扣15分,多孩扣20分,往年漏報按當年考核。流動人口出現違反政策生育與常住人口一樣扣分。

13、積極動員違法生育户接受處理,年出現的違法生育未處理的或已下達徵收決定,3個月以內未交齊社會撫養費的,每有1例一孩扣2分、二孩扣5分、三孩及以上扣8分。季度連續考核,直至交齊社會撫養費。

14、工作不負責、不作為、態度惡劣導致羣眾信訪的,按、、省、國家每1次分別扣4、6、8、10分。

15、搞好計生協管員管理工作。經常組織協管員學習培訓,使其熟悉業務,發揮作用。有協管員登記表,無扣2分。有聘書,缺1份扣1分。有協議書,缺1份扣1分。按考核規定對協管員工作進行考核,考核成績與工資掛鈎,不執行考核規定扣2分。

二、獎分因素

1、工作量獎分:以户籍地和居住地已婚育齡婦女總數500人為標準,每增加20人加1分(已婚育齡婦女總數以每季度末基礎信息數為準,因空掛户需每年收取證明但不在本居居住無信息的,根據已收取的證明數加入育齡婦女總數計算)。

2、積極動員違法生育户繳納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下達後3個月內社會撫養費徵收額達到50%以上的,每例獎5分(沒做工作的不獎,每例指夫婦二人),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再獎加一分。

3、積極動員已婚育齡婦女落實長效避孕措施,每有1人落實加1分;長效措施落實率超過平均數以上的,每超2個百分點獎1分(XX年10月1日以後生育的)。

4、接受市及以上綜合性檢查得滿分並沒有任何問題的,每次加5分。單項檢查沒有任何問題的,每次加2分。

5、在黨報、黨刊及計生專業報刊發表計生稿件按字數獎分,以《今日》為標準每300字獎1分(以每篇300字為最低標準),每高一級在下一級的基礎上加1分,每篇最高加6分,在電視台每播一篇30秒以上的計生新聞獎1分,每高一級在下一級的基礎上加1分;工作中創出好經驗,被、、省、國家推廣或召開現場會,分別獎加2、4、6、8分;在文藝匯演、知識競賽、演講比賽等各項活動中獲獎的,辦事處級獎2分,市及以上獲獎的,按上級對我處獎勵的分數2倍加分,每次獲獎單獨計算;被選拔參加市及以上比賽未獲獎的,在參加的最高一級獲獎的基礎上加1分。考試進入前5名的,每次獎1分。

6、對轄區內有業務往來的駐街單位,已婚育齡婦女20人以上的,每有1個加1分;20人以下的,每有2個加1分。

三、工資核定與發放

1、分數累計

街道計生辦每季度對以上各項工作進行考核。其中工作指標部分總分為100分,有扣分因素的從總分中扣除,無扣分因素的得100分。工作指標得分與獎分之和為個人的季度分數。該分數作為發放計生主任獎勵工資和居委會管理費的依據。

2、計生主任工資核定及獎勵

街道財政撥付的獎勵工資總數除以所有被考核人的總分數,再乘個人所得的分數即為當季度個人的獎勵工資。獎勵工資每季度末由計生辦提供數據後財政所發放。

3、居委會管理費的發放

考核名次1-5名,按每户每月1.4元的標準發放;考核名次6-10名,按每户每月1.3元的標準發放;考核名次11-16名,按每户每月1.2元的標準發放。具體由計生辦提供考核名次,由財政所撥款。

4、因基本工作指標連續兩個季度計生考核倒數第一名的,採取如下措施:計生主任撤換,街道另聘;居委會管理費按每户每月1元標準發放,居委會及計生工作人員年終不得評為先進。

本考核辦法由計生辦負責解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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