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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學校的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

體育室管理制度

學校的管理制度(精選14篇)

一、體育器材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體育器材及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賬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賬務相符。

四、體育器材及設備原則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五、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黴工作

六、做到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體育器材及設備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師生借用,做好借用記錄。

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

九、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圖書室管理制度

一、學校網絡有專人管理,一旦發現問題可以及時解決。

二、老師們不得隨意利用學校的網路資源進行聊天,看電影等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三、如遇雷雨天等惡劣天氣應該儘量不用“班班通”,做到切斷“班班通”電源,停止使用網絡資源以保證設備的安全和人身的安全。

四、全體老師要利用好學校的寬帶資源和湖南省基礎教育資源網以及人教數字校園網,特別是湖南省基礎教育資源網,老師們可以把自己的課件,備課等上傳到資源網裏,這就是你的成果和成績的顯現。

五、為加強學校與家庭的聯繫開設了“家校通”,做到學校及時與家長聯繫溝通。

六、保護校園網的設備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連線,不得隨意拆卸計算機主機等。

七、校領導將定期對各處室和教研組的計算機使用、管理及清潔衞生等情況進行檢查。若有違反本規定的,報校有關部門處理。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2

採購業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採購業務管理,規範採購業務行為,防範採購業務活動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範-採購與付款》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採購業務特點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採購業務包括採購計劃、採購訂單、合同訂立、物資入庫、購貨發票、登記應付賬款和支付貨款等業務。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 集團各單位的採購業務管理與控制。

第二章 崗位分工與授權批准

第四條 建立採購業務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各崗位的職責與權限,確保辦理採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五條 物資採購業務嚴格規範和執行如下程序:

一、計劃與審批;

二、請購與審批;

三、詢價與核價;

四、確定供應商;

五、訂立合同;

六、採購與驗收;

七、物資入庫;

八、賬簿登記與支付採購款。

第六條 採購業務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倉儲部負責編制物資儲存計劃;

二、採購部負責編制物資採購計劃,填制請購單、詢價與價格談判、簽訂合同、採購物資等業務;

三、財務部負責結算採購款項、登記存貨及應付賬款等;

四、倉儲部負責根據物資儲存計劃和採購計劃辦理物資入庫,登記保管賬等;

五、品質部負責物資入庫前的質量驗收;

第七條 辦理物資採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員工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辦理採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人員在同一個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年。

第八條 物資的採購價格、付款政策要嚴格執行學校授權文件的規定,各級審批人要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第九條 授權採購部、品質部、倉儲部、財務部分別辦理物資訂購、檢驗、收發存和付款業務,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經辦採購與付款業務。

第十條 對於重要的、技術性較強的採購業務,應當專家評審、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章 計劃與審批控制

第十二條 學校對採購業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和採購目標責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會與採購部經理簽訂下一年度的《採購目標責任書》,明確全年的採購目標、價格目標、費用指標政策。

第十三條 採購部要將年度採購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採購崗位,並將目標分解落實情況報學校備案。

第十四條 實施物資採購的具體依據是《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的填制、審批程序如下:

一、採購部填制《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中須列明如下事項:

1.採購物資的依據;

2.採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技術要求;

3.使用部門及物資用途;

4.採購員及採購部負責人簽字。

第十五條《物資請購單》首先經倉庫部門簽字確認:學校倉庫是否有該物資。如有,則無需採購,由使用部門統計員開具物資領料單,直接到倉庫領用;如無,則按下列流程審批:

《物資請購單》應由使用部門(採購發起人、部門主管)、採購部(採購業務員、採購部門主管)簽字後,報校長簽字審批。

經過學校領導審批的《物資請購單》,是採購物資及辦理驗收、入庫及付款的依據。

第四章 採購價格控制

第十六條 物資採購過程中的價格決策要做到科學有效、公開公正、比質比價、監督制約,杜絕採購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發生。

第十七條 採購部要廣泛收集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採購物資的信息變化。

第十八條 物資採購價格的確定要履行詢價、談判、審批、和備案五項程序:

一、詢價:採購部按照學校批准下達的《物資採購計劃》,根據採購項目的時間要求,在瞭解市場行情、參考過去採購記錄的基礎上,向供應商諮詢價格。接受詢價的供應商應在三家以上,詢價過程和供應商的報價要如實登記備案。

二、談判:採購部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力爭以較低的價格簽訂採購合同。

三、審批:合同須經校長審批後,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備案:採購部與供應商簽訂的《物資採購合同》原件,交財務部備案、保管。

第五章 採購與驗收控制

第十九條 根據採購物資的性質不同,分別採取如下采購方式:

一、一般採購物資在貨比三家的基礎上,採用訂單或合同訂購方式採購;

二、小額零星物品採用擇優定點採購方式;

三、符合《招標管理制度》的採購業務及設備購置一律實行招標採購。

第二十條 除僅有唯一供貨單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資的採購應當選擇兩個以上的供貨商,要從質量、價格、供貨能力、信譽等方面擇優定點採購。

第二十一條 主要物資採購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資採購,應當審查供貨單位資格;對已確定的供貨單位,應當及時掌握其質量、價格、信譽的變化情況。

第二十二條 物資採購到校,需辦理如下驗收入庫手續:

一、倉庫保管員核實到庫物資是否與《物資請購單》規定的品名、數量、供貨廠家相符。檢驗物資是否合格(特殊物資應由專業人員檢驗,如設品質部則由其檢驗)。凡核實無誤的,保管員根據發票及送貨清單開具《物資入庫單》;

二、《物資入庫單》經保管員簽字後生效,財務部據此登記賬簿和辦理有關結算事宜。

第二十三條 到庫物資與《物資請購單》不符或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

第二十四條 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嚴格按標準和程序進行檢驗,並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

第六章 貨款支付與賬目核對

第二十五條 採購物資的付款由財務部負責,付款的依據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一、訂有采購合同的,要參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金額付款;

二、要在貨幣資金預算範圍內付款;

三、要在對採購發票、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無誤的前提下,辦理付款。

第二十六條 採購付款時,由採購部填寫《付款申請單》,報領導審批,財務按經批准的《付款申請單》支付款項。

第二十七條 財務部要加強應付賬款管理,辦理結算與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條 財務部往來核算會計負責應付賬款的核對與清理,要每個季度至少與供應商核對一次賬目,核對結果要填制《應付賬款核對表》備案;核對出的未達賬項,要逐項逐筆查明原因,杜絕串户等錯誤現象的發生。

第二十九條 採購部統計員要按供應商設置物資採購台賬,及時登記每一供應商的供貨、開票、付款及應付賬款餘額增減變動情況。

第三十條 採購入庫的物資在保管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採購部要及時與供應商聯繫,並分別情況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數量不足的,要求供應商予以補足;

質量問題,尚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給予價格折讓;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退貨或換貨。

退貨通知單應及時報送財務部入賬。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3

一、行為準則

1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要保持室內的清潔衞生,不準在監控室內存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3嚴禁在監控室內吸煙、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

4值班人員嚴禁酒後上崗、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堅持對系統設備的日常維護,保持系統設備的清潔;

6注意防潮、控制恆温,經常檢查各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二、管理準則

1要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並按要求填寫好值班日記,交接班時,須將當班

2情況和未盡事項交代給下一班;

3不得擅離崗位,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

4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5接值班電話時必須文明用語、語言清楚、態度和藹可親,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向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或保衞處領導報告;

6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7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

8不得擅自複製、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9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10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

11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製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三、保密準則

1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經保衞人員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2未經保衞處領導批准,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置。

3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範圍、監控設備的佈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調用;

5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數據、資料、發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保存,並打印、分類裝訂成冊歸檔保存,未經領導批准不準泄露。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4

一、進入形體訓練室按指定櫥櫃存放衣物就座,保持形體訓練室整潔。

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形體訓練室內音響設備、教學光盤、服裝道具。

三、根據教學需要及時做好教學準備工作,保證教室整潔,鏡面乾淨。杜絕亂扔紙屑、果皮、飲料瓶等垃圾。不準存放與教學無關的物品。

四、正確使用教室多媒體、音響設備,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使用結束關閉電源,鎖好門窗。

五、要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六、使用教室完畢,按要求做好清潔衞生工作,將櫥櫃收拾乾淨。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學校必須成立“營養餐”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或總務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班主任老師、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領導小組對食堂的財務、經營情況、飯菜的質量、衞生安全、服務態度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每學期至少要召開1次會議,聽取學生、學生家長和教師提出的意見,並將合理化建議提交學校行政會研究落實。

二、學校食堂一律由學校集體管理,不準個人承包或變相承包。

三、學校食堂應遵循零利潤的原則,學生“營養餐”只能將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納入成本核算,燃料費、從業人員工資、廚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納入成本。做給學生的飯菜要確保數量和質量。

四、學校應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設立獨立的“營養餐”專賬,並納入學校財務核算。

五、學生“營養餐”補助款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或學生家長,應由學校統一管理,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支出。

六、學校應設立“營養餐”公示欄,將 “營養餐”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七、學校應加強飲食從業人員管理,定期進行業務知識、業務技能和食品衞生安全知識培訓。

八、學校不準購買四季豆、野蘑菇、發芽的馬鈴薯給學生食用。

一律杜絕涼拌菜。

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6

1、學校財產分為固定校產、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資三大類,由總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校產的管理必須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全體師生員工必須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發揚勤儉持校的優良傳統;

2、總務部門要認真做好全校固定校產的登記、保管、新增、損耗、報廢、調撥等帳冊或報表,並檢查各部門的固定校產使用與帳物是否相符;

3、固定校產如發生變動,必須由分管校長或總務主任批准,由校產管理員負責調動。否則減少按丟失處理,增多酌情處理;

4、各處室經批准購置的固定校產,必須到總務部門由校產管理員辦理登記驗收和領用手續,記入該組室固定校產帳冊。教師個人領借的物品,以部門名義統一登記入帳冊,工作調動時交還該部門;

5、凡固定校產報損或報廢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説明原因,由校產管理員報經校領導批准、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消帳;

6、加強對各班級宿舍和處室的財產管理工作,自然損壞的物品應及時維修,人為損壞視情節應照價賠償,並納入考核。對保管使用較好者予以表揚獎勵;

7、總務部門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至二次,每學期放假前清查一次。發現丟失,缺少,損壞等問題,要追查原因,及時處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檢查和清查;

8、固定資產未經校長室允許不準帶出校外;

9、校產如有損壞,相關部門或人員要及時報告總務部門,並共同認定損壞原因,由總務部門登記,處理和安排維修或更換;

10、每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初由總務部門管理人員和各班級,各部門鑑定校產使用登記清單,清單一式三份,由總務主任,校產管理人員,使用者共同簽字,各保留一份。清單要註明校產和物品的數量,新舊程度和破損情況。每學年度第二學期放假前,由總務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清查核對,處室負責人配合做好校產的核對;

11、對低值易耗品的領用,須到總務部門填寫物品領用單,由總務主任簽字批准後,方可領用;

12、各部門要注意節水節電。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

13、總務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校產盤點,寒暑假定期維修,急需修理的則及時修理;

14、師生員工所借公物(如圖書、儀器、樂器、體育器材等)如有損壞和遺失,按有關規定賠償;

15、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負責或不遵守操作規程而造成人為損壞和丟失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16、學生畢業和教職工調出,所借公物需如數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價賠償;

17、關於校產添置、登記、領用、借用、保管、報修、報損、報失、核查、賠償等,參考各類相關流程和規定執行。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7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範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實現學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學化、制度化,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廣州市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管理權限與職責

第一條 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由教導處兼管,建立學籍的學期會審制度,並設有學籍管理員負責學籍管理與控輟工作,及時糾正或解決學籍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瞭解學籍的變化狀況和控輟工作成效,每學期向區教育局基教科報送會審結果和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第二條 各班的學籍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負責,班主任是本班學籍管理的第一職責人,負責完成(或協調班教組完成)本班學生的學籍錄入、核對、變動狀況的跟進等上級要求的工作,並且按照指定的時光完成。

第三條 學生或監護人不按本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由班主任負責聯繫、提醒、糾正,引起的後果由學生或監護人負責。

第四條 嚴格控制班額。貼合條件中途要求插班的,由校長審批,教導處負責安排到相應的班級就讀,班主任應及時辦理接收學生的相關事宜(不得拒收)。國小每班不超過45人,國中不超過50人。

二、管理要求

(一)、新生入學

第五條 學校管理員依據學生報到名冊辦理新生學籍並建立電子檔案,編制統一格式的學籍號。

1、班主任負責學籍的錄入:一年級新生在市系統中需一個個錄入(若年齡不夠的學生需家長到校填寫承諾書);七年級新生錄入,班主任需按照本班實際人數進行核對相關資料。

2、學籍核對:每個學期開學後進行,檢查本班實際人數與市系統人數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須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並做好相關工作。

(二)、轉學

第六條 轉學操作辦法

1、中途轉入的學生,如屬市內轉入,班主任直接在市系統進行接收操作,接收成功後需核對學生資料;如屬市外轉入,則要在市系統“異動管理”中提出申請,並錄入該生的學籍信息,同時需要家長帶給一式四份轉學表(需蓋有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所在的教育局、接收學校、接收學校所在的教育局的四個章),並帶給全國學籍號(L開頭),由班主任交給學校學籍管理員。

2、中途轉出的學生,如屬市內轉出,班主任直接在市系統進行接收操作;如轉出市外,則要在市系統“異動管理”中提出申請,同時需要家長帶給一式四份轉學表(需蓋齊上述的四個章),由班主任交兩份給學校學籍管理員。班主任還需跟蹤全國學籍系統,聯繫家長,要求對方學校提出接收申請,以確保全國學籍異動的操作。

説明:凡是因為轉學而變動學籍的務必經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核確認,所以要有轉學表作憑證。

(三)、休學和復學

第七條 學生因傷病(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210個學時仍不能上學的可提出休學申請。

流程一:本人或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1、市(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2、住院病歷(原件)、複印件

3、藥費收據等相關材料(原件)、複印件

流程二:學校初審後統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狀況特殊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核檢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備案。

流程四:學校出具休學證明。

説明:1。休學期,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自缺課開始計算;出國的自批准之日計算。休學期限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學校上學。

2。休學期滿,學生或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學的,復學須回原級就讀。

3。因傷病或學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學期滿不能復學的,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學校報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續辦休學手續。出國、出境休學期滿後不能復學的,學校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註銷其學籍。

三、其他

第八條 學生違反中國小生守則、日常行為規範或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學校要與家庭、社會配合進行教育,情節較重的可給予適當處分。義務教育段學生以批評教育為主,不得勒令學生退學或開除學生學籍。

第九條 班主任不按照指定時光完成相應的學籍工作的,則按學校績效考核辦法,扣發當月相關的班主任管理效益獎。

第十條 班主任在平時工作中要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保證其理解義務教育,杜絕輟學現象。學生轉學而不辦理轉學手續的,亦作輟學處理。(如果本班出現輟學現象的,班主任取消本年評優評先資格,包括校級的優秀班主任。)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8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責任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責任心與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准假後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繫不串崗,不閒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情況彙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週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範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必須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並報教務處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情況可例外,但返校後必須説明理由,並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准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説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籤,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9

為了紮實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促進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制度。

1、健全管理體制,明確職責分工,成立由校長為主要負責人的領導小組,形成由膳食委員會監督,層層把關、分工負責的運行機制。

2、供餐辦法。根據學校具體情況採取學校以早點的方式和跑灶生午餐為學生供餐。

3、財務管理。營養改善計劃補助的資金與學校財務統一核算,分賬管理,專人負責,同時實行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向學生、家長公開賬務,節餘資金全額用於改善學生伙食,不得擠佔、挪用。

4、嚴格採取實名制制度。每學期初核實學生人數,並公示無誤後如實上報,不得多報、漏報。

5、加強監督保證安全運行,每學期安排數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檢查工作,加強對學生食堂的監督、檢查工作,保障學生膳食安全。

6、實行晨檢制度。每天早上在工作人員進入加工間時,對工作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檢查,發現有感冒等疾病者,應停止其工作,等康復後再恢復工作。

7、實行食品留樣制度。每餐應指定專人做好食品的留樣工作,並做好記錄。

8、全面落實責任。權責分明,凡參與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都要明確責任,對工作中推諉扯皮而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律要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0

為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體教職工必須參加每週一的升降旗儀式遲到按半天曠工記錄,曠到按1天曠工記錄。

2、全校教職員工必須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考勤執行簽到制度:不準代簽、補籤。上下班、晚自習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擅自離崗1小時按曠工1天記錄。

3、任課教師上下課期間,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無故不上一節課,按一天曠工記錄。教案未超一週備課,缺一節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未完成進度計劃、缺一節課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作業量缺一次,不按時批改作業一次,扣半天工資(累計計算)。聽課記錄缺一節,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不服從組織安排、無理取鬧、影響惡劣者,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4、早讀、晨會、晚自習、政治學習、黨員學習、業務學習、每週總結會、集體活動、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按1小時曠工記錄,無故不參加者按1天曠工記錄,集中學習期間必須關閉手機。

5、夜間,治保會值班人員、警衞室值班人員、鍋爐房值班領導曠到按曠工1天記錄。

二、假類方面:

(一)1、護理假——教職工每學年度護理假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計算),(教職員工夫婦、子女、親生父母生病卧牀住院必須出示户口複印件、住院證明書才能批准護理假)。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4、婚假——大齡青年婚假為30天,再婚者婚嫁為5天。5、產假——生育第一胎產假為12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餘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15天。生育第二胎產假為9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餘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5天。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為7天。7、喪假——喪假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數)。

(二)經學校和區計生委納入本年度計劃准予生育的婦女、如有意外流產情況,按規定休息15天(不扣工資)。未批准納入計劃的婦女,懷孕並做流產手術者一律按曠工記錄。婦女上環按規定休息3天、取環按規定休息1天為準(必須出示醫院證明)。

(三)1、住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必須出示區級以上人民醫院住院單方可住院治療、急性疾病、意外傷害可隨時隨地住院治療,慢性疾病必須在暑假期間住院治療(如需要轉院,必須到上一級醫院住院治療,不得在同等級醫院住院治療,如出現轉同等醫院住院治療按事假記錄)。住院治療以入院至出院日期為準(不扣工資)。重大疾病出院後,需要休養必須出示所住醫院住院部證明,修養期間為按醫院批假天數為準。

2、長期病假——因病長期休息扣全額工資的30%,發放全額工資的70%(必須出示地州級以上醫院的病殘鑑定證明書)。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醫務室出示的疾病證明書,在我校醫務室醫治,不扣工資,除外不準予短期病假)。

(四)課外輔導員每學期補假10天;學前班特護課外輔導員、醫務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2天;清潔工作人員、餐廳工作人員、鍋爐房工作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5天(不扣工資,不和考核掛鈎)。

三、培訓學習方面:

1、學校納入計劃統一培訓、學習人員,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2、參加大、中專、本科函數班的學員參加考試、論文答辯,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3、參加自考、成人大學聯考等計劃外脱產學習者扣全額工資30%,發放全額工資70%。

4、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並錄取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執勤方面:

1、考勤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位,教學樓當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務主任處。後勤人員考勤表當晚12:00前交到總務主任處。

2、考勤人員不得違反考勤制度,發現一次按曠工1天記錄,扣考核分5分並在校委會上做檢討。

3、教務主任負責統計專任教師考勤,總務主任負責統計後勤人員考勤,德育處主任負責統計全體教職員工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晚自習、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集體活動及每週總結考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主任在每週教職工大會上公佈本週考勤情況並在公示欄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規定時間公佈、公示按半天曠工記錄)。

五、違規違法方面:

1、體罰、變相體罰、排擠及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待崗一個月,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2、教研組組長在不按規定不合格教案、缺課時教案上簽字,缺一節教案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

3、違反學生安全事故目標管理責任書者:(1)遲報、瞞報者按曠工一天記錄。(2)管理不善、遲報、瞞報而造成嚴重後果(出現學生離校出

走、出現交通事故、出現意外傷害)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醫療費、賠償費),並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3)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者負法律責任並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批假權限:

全體教職工1天以內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審批;任課教師7天以下假類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後勤工作人員及課外輔導員7天以下假類由後勤副校長審批;7到15天各類假類由校長審批;15天以上假類上報教育局審批。

備註:和靜縣第四中學考勤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教師法》,計劃生育相關條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於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屆第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正式使用。經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屆第二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第一次修改並使用。

和靜縣第四中學

20xx年12月17日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對學校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餘。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財會室每10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彙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主管財務校長審閲和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准。其預算執行情況,由財會室定期向主管財務校長彙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由分管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通知財會室執行。由財會室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並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範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縣教育局下達會計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每年11月底,由財會室提出《學校統籌經費管理方案》和《部門經費分配方案》,經校務會議討論,校長批准。財會室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範圍內,本着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財會室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財務室(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特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分管校長審核、校長審批。其《合同》分送財務室與檔案室存檔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籤後,由財會室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後,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並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校務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財會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後由分管校長審核,最後報校長審籤。

8、學校食堂、小賣部實行承包,獨立核算,學校統一管理。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校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保護環境。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危險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劇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蝕物品等。

第三條 對管理、儲存和使用危險品的部門,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危險品的安全負直接責任,負責建立、健全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

第四條 儲存危險品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危險品應當儲存於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中,並且分類、分項存放,相互間保持相互的安全距離。

2、危險品倉庫的建築和設施,必須符合《化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靜電、避雷,應有良好的通風和相應的安全電器照明設施。

3、化學物品的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存放。

4、危險品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落實保管責任制,責任到人。

5、危險品的領取,要經部門負責人的簽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

第五條 學生在使用危險品做實驗時,教師和實驗員必須在現場進行指導,嚴禁擅自離崗、脱崗。嚴禁學生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第六條 各使用部門在處理廢棄危險品時,應委託具有合法處理資格的單位進行銷燬處理,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危險品。

第七條對於嚴格遵守危險品管理規定,保障安全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對於違反本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古衝國小

20xx年9月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全體教職工均有代表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教職工代表按職工人數的20-30%的比例民主選舉產生,教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教師應不少於代表總數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條 召開教代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成員由學院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黨、政、工、團主要領導幹部,教師代表不少於百分之五十。

第三條 教代會每四年為一屆,按時換屆,特殊情況,經批准可提前或推遲換屆。

第四條教代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會的表決必須有全體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向代表説明,取得多數代表同意。遇有重要問題,或根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要求,可以提前召開大會或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教代會的議題,應根據學院的中心工作,圍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教學質量,深化內部改革,增強學院活力,關心羣眾生活等羣眾關心的`問題,

第六條學院教代會根據需要,可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其成員可以由各代表團醖釀提名,大會選舉產生。如因退休、調離,可提出申請增補,經院工會審議,另增選代表。專門工作委員會行使教代會通過的,按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職權。

第七條 教代會工作機構,應盡職盡責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務:

(一)宣傳好黨的羣眾路線和依靠教職工辦教育的方針、政策,宣傳和解釋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作用和任務。

(二)組織教職工選舉教職工代表,組織教職工代表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和管理知識。

(三)提出召開代表大會的方案和議題的建議。

(四)徵集、整理提案,交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小組審理。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議期間的組織工作和校務公開制度。

(六)組織教職工代表傳達會議精神,發動教職工和羣眾實現大會提案。

(七)組織教職工代表團或工作委員會檢查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

(八)承辦教工代表大會主席團交辦的事宜。

第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決議事項,必須經過全體代表半數以上的票數通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本規則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院黨委批准後實施。

第十條 本規則由臨沂大學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黨政聯席會負責解釋。

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對學校日常工作的制度化管理,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值班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值班領導代表學校領導、協調、督促、檢查值班人員開展工作,代表學校處理值班時間內發生的重大問題。

二、所有值日人員須佩戴值日標誌,行政、年級組教師值日人員須在7:00前準時到崗。(作息時間變動另行再定)

三、嚴格值班責任制。值班期間遇到問題,一般性事項由值班人員協調處理,並報告值班領導;對需要答覆又把握不準的,請示領導後再予答覆;緊急情況和重要事項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根據領導指示迅速處理,確保工作不耽誤。

四、抽查值日教師到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值班人員督促學生會值周學生幹部做好學生課外期間的安全、紀律、衞生等管理工作。

五、嚴格值班紀律。值班實行滾動式輪值制,每班實行周值班制,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脱崗、不空崗。臨時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帶班領導請假,並向門衞值班人員説明情況。值班人員要經常保持值班室的清潔,對當天當班期間的情況要按照要求做好記錄。並在週一早上8:00前作好值班交接工作。

六、實行值班考勤制度。學校建立值班考勤簿,政教處負責不定期檢查。值班情況作為對個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七、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接待客人、接聽電話、下達通知或處理其他事項,態度要和藹,語言要規範,記錄要清楚準確,請示報告要及時,處理要及時迅速,辦理結果要作記錄。值班期間要保持聯絡信息暢通。

2、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並迅速向帶班領導彙報。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認真負責,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視、勤觀察,個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旦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要承擔事故責任。 4、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值班記錄和學校日誌,整理好當日值班記錄.在第二天早8點前前將值日記錄本交辦公室。向值班領導及時報告值班期內的重要和重大事項。

5、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總值班或學校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6、值班過程中有關事項的應急處理程序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7、發生特別緊急的情況時,各類人員應以保護師生的安全、各類財產安全為第一原則,緊急處理可不受上述一般程序的制約。

新泰市金斗學校

20x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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