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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5篇)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5篇)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1

一 、服裝款式與配置: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5篇)

1、保安服配置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蓋帽1頂(含帽徽)、腰帶和領帶各1條,肩章1對,臂章一副,皮鞋一雙(自備)

二、服裝的使用管理:

1、保安人員正式入職起,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發放保安服裝。

2、保安服裝的使用期限為2年。保安人員應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損, 應按折舊交納折舊費。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三、服裝的製作與尺寸設定標準:

保安人員服裝製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號為製作標準,除特

別情況外,一般不進行量身訂做。

四、保安人員服裝摺舊費計算:

1、保安人員入職後,不收取服裝押金,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因工作表現 違反公司規定被辭退的,應扣減服裝摺舊費用。【保安人員入職服務不足6個月(含)的,離職時扣回全部服裝費的100%;服務滿6個月,不滿24個月的,按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摺舊費用。超過24個月的,按新發的標標準和繼續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摺舊費用】。

2、保安服裝自發放之日起計算,保安遞交離職書時,連同保安服一齊遞交到人事行政部。服裝摺舊費用由人事行政部在員工離職的結算工資中扣除。

五、服裝價格參考標準

1、冬裝:125元/套,普通藍襯衣30元/件。

2、夏裝:85元/套。

3、棉襖大衣:85元/件。

4、佩飾:大蓋帽 (含帽徽)35元/頂、腰帶12元/條,肩章8元/對,臂章10元/對。

注:以上價格標準如有變動,按程序報請批准後實施。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2

第一條 為了規範保安的着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保安隊伍的服裝管理。

第三條 職責

一、 綜管部負責服裝管理工作。

二、 物業管理處負責着裝日常管理工作。

三、 各管理處保安隊伍負責落實。

第四條 保安執勤時的着裝標準:

1、佩帶帽徽、領帶、肩章、胸章、綬帶(手套)等物品。

2、服裝應整潔無污漬、整齊不缺扣、平整無皺褶。

3、參加會議、訓練、培訓等活動時,應按要求統一着裝。

第五條 保安執勤時不準有下列行為:

1 、挽袖、卷褲腿、敞懷、圍圍巾、戴耳套、帶墨鏡;

2、歪戴帽子、穿淺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頸上的掛件外露;

4、反季節着裝等。

5、將制服借給非公司人員穿着。

第六條 服裝的發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及必備的標誌物。

2、着裝、帽子、領帶、綬帶、肩章、臂章等標誌物的使用期為24個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為36個月。

4、配發使用舊服裝的,應減去原相應的使用期限;按規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處向綜管部申請以舊換新。

第七條 保安辭、離職時,由綜合部收回服裝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帶、領帶等標誌物,並退還原暫收的服裝費;如不交回或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八條 着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放夏裝;夏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秋裝。

2、保安季節性的換裝,應由公司視情況而定,原則上每年的5月1日更換為夏裝,每年的10月1日更換為秋冬裝。

第九條 離職時服裝摺舊費核算規定:

1、凡不履行承諾勞動期限離職的,凡被公司辭退的,凡不滿12個月離職的,均扣除折舊費。

2、夏裝摺算: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

10元。上限為5個月。

3、冬裝折算:襯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4、折舊費時間從領用那天開始計算。

5、工作滿一年免服裝摺舊費。

第十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3

目的:為了規範保安的着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全體保安。

第一條 工作服制度基本流程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保安制服的定製、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着裝要求、服裝維護等。

第二條 工作服管理部門職能

管理部負責保安制服的各項管理,包括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工作服的保管與發放、領用核籤、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 工作服的定製及領用

1、彙總保安人員信息:管理部依照公司在崗保安人數,對制服的數量、尺寸等進行彙總;

2、制服的購買:管理部負責制服的選購、運輸和保管;

3、制服的領取:管理部按照保安人員信息彙總名單核實後發放,並做好登記;

4、制服的盤點:管理部負責人要定期盤點制服,根據保安人員入職離職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並根據使用年限和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第四條 工作服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

1、保安制服包括春秋裝、夏裝、冬季大衣及配件。

2、保安人員進入公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大衣一件及必備標誌物。

3、保安人員夏裝的使用期為一年。春秋裝及帽子、領帶、肩章、臂章等標誌物的使用期為兩年。冬季防寒大衣無固定使用年限。

第五條 制服的收回與折舊標準

1、如果保安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的,服裝無需歸還(大衣除外),但需要按規定繳納折舊費。

4、保安冬裝大衣由管理部統一管理,不列入折舊標準。如果丟失或損壞,則需按照原價賠償。若冬裝大衣損壞不能繼續使用,則由管理部統一報損,並重新購買。

5、折舊時間從領用當天開始計算。

第六條 着裝的要求

1、保安人員上班時必需穿着制服,配飾應佩戴齊全。 2、保安應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制服、標誌、配飾等。

3、制服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也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4、身着制服時,保安需配帶工作證。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5、保安制服不得與便服混穿,帽子不得歪戴,不得有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等不得體行為,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6、保安應定期對使用的制服做清洗及修補,保證着裝整潔。(注:制服自行清潔)。

第七條 着裝的檢查與考核

1、管理部負責人組織着裝檢查與考核工作: 2、未按公司要求穿着制服者罰款50元/次;

3、將制服借給非本公司人員穿着者給予通報批評及罰款100元的處罰。若造成4、其他不良後果的,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

本制度解釋權歸管理部,未盡事宜由管理部負責修訂。本制度經公司核准後由管理部實施,修改時亦同。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4

所有工作設備、器械。

職責:

1、 公司負責保安使用的工作設備、器械的採購和發放。

2、 保安領班對各使用的工作設備、器械進行監督管理。

3、 保安主管負責所屬工作器械的日常監督管理。

4、 保安領班負責工作器械的日常使用管理。

工作規程

對講機管理

1、使用對講機的各部門應將對講機進行編號,指定對應崗位或人員使用。

2、對講機只能在執行公務中使用,嚴禁用做其它用途,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方可使用。

3、對講機應按規定頻率正確使用,嚴禁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如有損壞視情節賠償。

4、 保安員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的交接驗收工作,分清責任人,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給領班或主管並做好記錄。

5、對講機充電要記錄好領用時間和取走時間,各崗位隊員保管好對講機並正確使用、嚴禁不正確使用或用於其它用途,否則按違紀處理。

手電或照明燈的管理

1、指定使用手電或照明燈的崗位,白天由固定崗位隊員負責對手電電池進行充電。

2、保安員夜間巡查佩帶手電或照明燈時,嚴禁敲打和撞擊手電等行為或作為其他用途使用,如有非正常損壞或丟失,應立即上報當值領班,由當值使用人負責賠償。

3、夜間巡查時嚴禁將燈光近距離直接照射人體臉部、胸部和下體,造成人員眼睛傷害。

4、 對講機、巡更器材、手電或照明燈等保安員工作設備、器械是公司財產,公司應建立工作設備、器械台帳,填寫《設備台帳》,掌握工作設備、器械的發放和分佈情況。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5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各項目秩序員着裝行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規範管理,依據公安部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保安制式服裝是指本公司秩序員按照規定統一穿着的服裝。包括常服、訓練服、制式襯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訓練帽、貝雷帽、領帶、腰帶等。

本規定所稱標誌是指本公司秩序員穿着制式服裝時佩帶的專用標誌,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等。

第三條 在工作時間內,秩序員應嚴格按照下列規定着裝:

一、應當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值勤時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着夏服,必須將短袖、襯衫扎於皮帶裏。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當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員着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帶帽的情形外,應當按規定戴秩序員專用帽。

1、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襯衫時,帶大檐帽(棉帽);着訓練服時,戴訓練帽。

2、戴大檐帽、訓練帽時,帽檐前緣應當與眉齊高;戴棉帽時,棉帽下緣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訓練帽的飾帶併攏整齊,並保持水平。

4、進入室內時,通常在脱帽後將其掛在衣帽鈎上(帽徽朝下);無衣帽鈎,立姿時將帽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時將帽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內,帽子統一放置在牀鋪的指定位置,具體位置以執勤點為單位統一規定。

三、保安着裝時應按照規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公司標識等,不得配戴與保安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誌、配飾。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時間內可以不着制式服裝:

1、執行特殊(種)任務不宜着裝的;

2、從事非着裝保安服務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户單位的約定,不着制式服裝的;

4、其他不宜着裝的。

五、在下列情況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裝;

1、 非工作時間外出的;按照規定休假、探家的;

a) 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五、 保安着裝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 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保安制式制服、標誌,保持清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隨身攜帶由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證。

d) 兩名以上保安人員着裝徒步巡邏值勤或外出時,應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五、 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男保安不得留長髮(蓄髮不得露於帽外,帽沿以下發長不超過1.5釐米)、大鬢角、剃光頭、留鬍鬚,女保安不得燙髮、髮辮不得過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邊走邊吸煙、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和高聲喧譁,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飯店就餐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八條 保安季節性換裝,由公司統一規定。參加會議、培訓或外出學習、值勤人員,由公司臨時規定着裝要求。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6

一、具有良好的職責意識:值班時必須穿保安服、佩帶工作證、衣冠整潔、儀表端莊、文明禮貌、親切和藹。嚴禁當班飲酒及酒後值班。保持室內整潔及廠區門口環境衞生,負責有關的清掃工作。愛護公物,杜絕浪費,早晚準時開關照明燈具。做好每天的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堅守工作崗位,認真負責,保持高度警覺性,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的內部情況。上午班應站立。有客人、車輛進出時,應在大門站立,並行軍禮。

三、監督檢查員工是否帶易燃品、零食進入廠區。嚴格檢查出廠的一切物品、工具、產品、材料等,有關物品必須持有本司規定放行條,經清點檢查後才可放行。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四、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廠區。對來訪人員問明情況後,打電話給相關部門徵得被訪人的同意,並在《來訪人員登記表》進行登記並核實有效證件,方可放行。對政府機關等上級部門來訪,先放行後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接待事宜,然後再登記。不得在值班室留客。

五、在工作時間內,值班保安必須對外出員工進行登記,詳細記錄出進廠區的時間,月底將記錄本上交辦公室統計。監督並提醒員工打卡,維持好秩序,因停電或考勤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時,值日保安必須監督並記載遲到或早退員工的名單,月底將記錄上報辦公室。

六、負責車輛進出安全及對外來車輛註冊登記,貨物出門一定要有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的放行條,方可放行。並按指定大門進出,平時不得隨意打開大門。

七、對消防設備和防盜監控設備應愛護,不得隨意操作,杜絕玩耍。注意跟蹤消防設備運轉情況。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

八、對視頻監控電腦應按規定操作,禁止利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處以200元/次罰款,屢教不改者給予解僱處理。

九、在廠區範圍內不定時巡查,注意人、財、物安全,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要進行盤查及查看,對監控系統出現警報時,應立即到現場查看情況,有異常時,及時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或報110。下班後值班人應及時到廠區、辦公樓巡查門窗,水電是否關鎖。天氣惡劣時加大巡邏力度,確保財產安全。

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並寫好交接班記錄。早、中、晚餐時間頂班者提前10分鐘到崗。有特殊情況需換班或代班者,應上報主管領導同意,再另行安排後方可離開,外出時需將聯繫方式及去向留給值班人員以便必要時聯繫,以便有情況發生後及時到現場配合處理。

以上規定如有違者,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7

一、保安員服裝由公司統一購制、配發。

二、保安員服裝分為冬裝和夏裝兩種款式。

三、保安員轉正後到辦公室領取服裝,在次月的工資中扣除服裝成本價的一半,即人民幣300元。

四、保安員自動離職或被公司除名,服裝費用扣除比例:服裝穿用不滿三個月的,按其原價的70%折價(即個人上繳服裝原價的70%);服裝穿用滿三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按其原價的50%折價;服裝穿用滿六個月的,不滿九個月的,按其原價的30%折價;服裝穿用滿九個月,不滿一年的,按原價的10%折價;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或以上者免費。

五、保安員必須妥善保管自己的服裝,嚴禁將服裝外借給他人使用。保安員丟失服裝或非工作原因嚴重損毀服裝者須按原價賠償。

六、保安員在離職或更換服裝時,舊服裝一律予以回收;若

七、保安員上班時間必須穿制服,如上班時間不穿制服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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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xx年七月四日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8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專人統一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二)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 崗位值班保安人員由當值班長負責領用本班組人員使用器械,並做詳細籤領記錄;下班時與接班班長辦理器械交接,並做好交接記錄。

2. 保安隊長、副隊長於每日上班時籤領器械,下班時須將器械交歸管理員入庫,並做好相關記錄。

3. 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1)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

自保留器械。

(2)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保養制度

1.0目的:為了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滅火的應急作用。

2.0適用範圍:小區任何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區內的所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均由管理處統一實施有效的管理;

3.2嚴格執行管理處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養、保管制度;

3.3消防設施設備包括器材應印有管理處統一的消防明顯標誌及編排號;

3.4消防水源、器材、設備未經管理處經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滅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顯、合理,有緊急情況便於使用,但又不阻礙他人,滅火器必須按樓層號進行編號,防止遺失,滅火器箱必須用管理處統一印製的消防封條予以封住,杜絕別人亂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顯的消防標誌,方便區分使用,更利於加強管理;

3.7消防栓應按編號,統一用消防封條進行封閉,杜絕有人亂使用水源和動用設施;

3.8消防斧、消防車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繩,必須統一擺放、統一管理,交接班必須進行清點,並做好相關使用登記工作;

3.9 消防泵、噴淋泵必須保持正常運轉供水,消防水泵必須控制在自動狀態,以便於及時有效地進行滅火工作;

3.10 物業管理處根據實際情況,要定期按時更換滅火器材的藥劑、充氧等工作;

3.11 各用户單元內或自備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負責保養、更換,檢查用户單元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由管理處組織進行,同時做好記錄備案;

3.12 消防通道經常檢查,不準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乾淨,防火門應經常處於關閉狀態,能夠安全有效的隔絕不安全隱患;

4.0消防器材的保養制度:

4.1滅火器保養做到無灰塵、噴咀通,位置擺放符合規定,壓力值正常,四周無其它物品堆放;

4.2消防栓保養做到經常加油,並保持清潔,無生鏽,銜接口正常,無滴水現象;

4.3水帶做到卷緊放齊,保持水帶無破裂,水帶銜接口正常,水帶箱玻璃保持清潔光亮,無灰塵;

4.4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排煙設備,防火門和消防栓都要定期進行測試,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其處於正常的預警預防狀態;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9

第一條 為了規範保安員工着裝行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規範管理,依據公安部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保安制式服裝是指本公司保安按照規 定穿着統一服裝。包括常服、訓練服、制式襯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訓練帽、貝雷帽、領帶、腰帶等。

本規定所稱標誌是指本公司保安穿着制式服裝時佩帶的 專用標誌,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級別標誌等。

第三條 在工作時間內,保安應嚴格按照下列規定着裝:

一、 應當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裝不得混穿。值勤時着 春秋服、冬服、棉大衣,必須扎黑色制式武裝帶;着夏服,必須扎制式腰帶;着兩用大衣,必須扎配套大衣外腰帶。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外,應當穿深色鞋子。

二、 保安着裝時,除在辦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帶帽 的情形外,應當按規定戴保安專用帽。

(一) 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襯衫時, 帶大檐帽(棉帽);着訓練服時,戴訓練帽。

(二) 戴大檐帽、訓練帽時,帽檐前緣應當與眉齊高; 戴棉帽時,棉帽下緣距眉1至1.5公分。

(三) 大檐帽、訓練帽的飾帶併攏整齊,並保持水平。

(四) 進入室內時,通常在脱帽後將其掛在衣帽鈎上 (帽徽朝下);無衣帽鈎,立姿時將帽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

(五) 在宿舍內,帽子統一放置在牀鋪的指定位置,具 體位置以執勤點為單位統一規定。

第四條 保安着裝時應按照規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 章、級別標誌、公司標識等,不得配戴與保安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誌、配飾。

第五條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時間內可以不着制式服 裝:

一、 執行特殊(種)任務不宜着裝的;

二、 從事非着裝保安服務的;

三、 按照公司和客户單位的約定,不着制式服裝的;

四、 其他不宜着裝的。

第六條 在下列情況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裝;

一、 非工作時間外出的;

二、 按照規定休假、探家的;

三、 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第七條 保安着裝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 愛護並妥善保管配發的保安制式制服、標誌,保持 清潔;不得變賣、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贈送、轉借給非保安人員。

二、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談吐文明,精

三、 隨身攜帶由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證。

四、 兩名以上保安人員着裝徒步巡邏值勤或外出時,應 當兩人成行、三人成列、威嚴有序。

五、 不得將制服與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着制服時內衣下襬必須扎入褲內,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腳或赤腳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長指甲,不得染彩發;男保安不得留長髮(蓄髮不得露於帽外,帽沿以下發長不超過1.5釐米)、大鬢角、剃光頭、留鬍鬚,女保安不得燙髮、髮辮不得過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邊走邊吸煙、吃東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攬腰,不得嬉笑打鬧和高聲喧譁,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參加重大禮儀活動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飯店就餐飲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

第八條 保安季節性換裝,由公司統一規定。參加會議、培訓或外出學習、值勤人員,由公司臨時規定着裝要求。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10

一、依照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對園區治安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二、保安員實行24小時全天候巡邏服務,確保每班崗位人員不少於一人,巡邏不少於一次,堵截各類違法犯罪分子,確保轄區安全。

三、巡邏過程中,須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

四、對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做出處理,並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隊長或其他值班領導報告。

五、 保安隊長負責治安巡邏的檢查、監督工作,協助中心主任處理突發事件。

六、 保安巡邏員在巡邏過程中應多看、多聽、多嗅以確保完成巡邏任務。

七、 嚴格執行《保安巡邏規程》,對重點部位實施重點監控,阻止閒雜人員在園區內亂竄,阻止未經許可的人員進入園區重點要害部位。

八、 注意來往人員的動向及攜帶物品,對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可檢查所帶物品。

九、 遇有盜竊、流氓違法犯罪分子,應立即設法擒獲,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

十、 發現吵架時,應予以勸止,發現大家鬥毆等情況時應及時報警。

十一、 發現火情,應立即組織撲救並迅速報警。

十二、 接受住户信息反饋,積極為住户聯繫,及時解決和協助處理入駐企業投訴和求助。 十三、 在執勤過程中,當保安隊長檢查到各崗位的保安員時,保安員應向隊長或班長敬禮並彙報巡邏情況,保安隊長應向保安員回禮。

十四、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崗隊員尚未到崗時,原班隊員不得離開,可通過對講機系統向值班室或保安隊長查詢。

十五、 巡邏隊員下崗後將巡視器材進行交接,並做好相關記錄。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11

一、簽到時間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每日簽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

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日簽到4次

(三)週六、週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

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班總計簽到5次

二、注意事項

(一)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簽到時間,違反一次或一次未簽到者,單次罰款50元;

(二)特別情況:如請假,保安員請假須經班長劉永平批准,班長請假須內保批准;

(三)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進出入車輛管理制度,發現有未登記或未允許進入人員、車輛,單次罰款50元;

(四)外來人員、車輛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壞的,保安人員要及時發現,扣留事故責任的人員和車輛,未找到事故責任人的由當班保安對事故負責,找到事故責任人的視情況獎勵50-500元。

20xx年2月26日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12

第一條服裝款式與配置

1.保安服配置為:春秋、夏制服各2套、冬制服1套、肩章1副、含帽子2頂。

2.黑色皮鞋自備。

第二條服裝的使用期限

1.保安員服裝春秋、夏、冬制服的使用期限均為1年。

2.保安人員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損壞無法正常使用,需照價賠償,由公司統一購買。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第三條服裝的製作與尺寸設定標準

1.保安人員的着裝由行政部根據公司的要求,統一定款製作,並造冊登記。

2.保安人員服裝製作的尺寸按加大、中、小為製作標準。

第四條保安人員服裝的使用及費用

1.保安人員上崗,務必統一按規定穿保安服,任何人不得特殊化,違者每次罰款5-10元。

2.保安服按春秋、夏制服2套/人、冬制服1套/人標準領取,工作滿1年的全免費;工作未滿1年的,公司按出廠價扣除保安服的成本費,

3.新進保安人員自上崗第11天開始,務必穿保安服,違者按罰款5-10元/次處罰。

4.穿保安服時,除上衣第一粒鈕釦外,其餘鈕釦務必扣好,保安服必須整齊乾淨;着便裝必須得體,公共場所不得穿背心短褲。

5.保安服要妥善保管,一經丟失,要及時申領,新領保安服按成本扣除費用。

6.申領辦法:本人寫清姓名、工號、型號、由行政部籤認後,到倉庫領取,倉庫員同行政部核對,扣除費用。

7.不得將保安服轉借他人。將保安服轉借非本廠人員企圖混入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

8.穿着本公司保安服在外面從事不正當或非法行為、破壞公司名譽者,查到後處500元以上罰款並開除。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13

一、目的

保證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二、適用範圍

保衞警用所有器械。

三、管理要求

1、配發的保衞警用器械主要包括防暴鋼叉、防暴手電、防暴甩棍、防刺服、防暴頭盔、防暴橡膠警棍等警用器械。保衞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員執行任務和制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發的保衞警用器械要擺放在指定的位置,並由每班指定班組人員專人看守,嚴禁器械混亂使用。

3、所配保衞警用器械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巡邏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對付犯罪分子過程中,當其失去反抗能力時應停止再次使用。

4、嚴禁將保衞警械提供他人,嚴禁將保衞警用器械帶出本單位,嚴禁用警械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械交於他人玩耍,以防不慎誤傷到他人。

5、執勤巡邏時保安員必須隨身攜帶必要保衞警械,如防暴橡膠警棍。巡邏時警械不得隨意擱放或託他人代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6、警械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並追究責任。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7、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保衞器械的交接驗收

8、對發生損壞和丟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書面的報告材料,經公司審閲後根據情況酌情處理,並將報告存檔備查。

9、安保器材保管人員要定期核對器材使用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公司保衞部彙報。

10、每個保安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警械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

11、以上制度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予以嚴肅處理。公司保衞部將不定期對所屬各單位保衞器械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納入公司年度綜治保衞工作考核,並通過保衞部工作簡報予以通報。

崑崙能源(遼寧)有限公司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14

1、在工作或值勤中,除因執行特殊任務或者不宜、不需要着保安制服的情形外,必須穿着保安制服。非因公外出時應當着便服。

2、保安制服要配套穿着,並按照規定佩戴徽章、標誌、肩章、臂章,不得佩戴與保安人員身份或執行勤務無關的證章、飾物。

3、保安制服不準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制服不準混穿。

4、在駐勤單位除執勤外,着裝時可以不戴帽子。

5、着保安制服時,要扣好領鈎、衣釦,風紀嚴整,內衣下襬不得外露;着春秋、夏裝時,必須着制式襯衣,按要求扎系制式領帶。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着制式襯衫時,下襬應束於褲(裙)內。領帶要系端正,不可鬆懈或歪扭。領帶夾一般位於襯衫第三粒和第四粒鈕釦之間的位置;褲子穿着要左右平衡,褲腰鬆緊適中。褲袋內不可放過多的物品,以免影響褲型的美觀。

7、保安制服不能與便服混穿(如上身制服下身便服,或上身便服下身制服等),不得在保安制服外罩便服;穿制服時不能戴便帽,不能圍圍巾;不同季節的保安制服不能混穿。

8、帽子的戴法要合乎規範,帽檐與眉同高,鬆緊帶不用時不得露出帽外。除在辦公區、宿舍內或者其他不需戴帽的場合外,應當戴帽。進入室內時,通常脱帽。立姿可以將帽子用左手託夾於左腋下(帽頂向體外側,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將帽子置於桌(台)前沿左側或者用左手託放於左側膝上(帽頂向上,帽徽朝前)。在辦公室和宿舍內時,帽子掛在衣帽架上(帽頂向上,帽徽朝下),或者統一放置在牀鋪被褥正上方。

9、穿着制式黑色或棕色皮鞋,要保持鞋面光潔無破損,制式訓練鞋要保持乾淨無異味。男性保安鞋跟不超過3釐米,女性保安鞋跟不

10、着裝參加重要活動時,只能佩帶公安機關或保安公司統一頒發的勛章、獎章和證章。

11、除緊急情況外,駕駛和乘坐警用摩托車時必須戴保安防護頭盔。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12、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制服和保安標誌。嚴禁將保安制服和保安標誌變賣、贈送或出租、出借給他人。

13、非因工作需要,保安員不得着制服進入飯店和文化娛樂場所。

保安服管理規定範文 篇15

1.保安公司應加強保安員在巡邏服務方面的培訓,加強管理,確保巡邏保安員能較好地完成巡邏任務;

2.此保安巡檢方案採用電子感應式巡更系統設備,由當班巡檢員手持巡檢機在預設時間和區域範圍內,依照順序先後一一感應讀取預設地點鈕的信息,並形成固定的巡查路線,巡檢機所採集的感應記錄、碰撞記錄及其他信息可作為巡崗職責操作依據;

3.全套巡檢設備由巡檢機、充電器、地點鈕組成,其中巡檢機、充電器將交付保安員使用保管,地點鈕為盾型塑料牌,由我司人員負責安裝,保安巡邏讀鈕時,如發現地點鈕鬆動、掉落、丟失或損壞應立即告知我司人員,否則無法讀鈕或讀鈕失敗,即以缺漏打更處理,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4.巡邏保安員應熟悉巡檢設備使用方法:

①巡邏保安員應緊握巡檢機,將塑料讀鈕頭在0-5cm的距離內對準地點鈕按下讀鈕鍵(中間鍵),紅燈亮,液晶顯示“讀鈕”,提示開始讀鈕,當巡檢機發出“嘀”的一聲並閃綠燈,液晶顯示地點鈕號,表示讀鈕成功;

②保安員值班時間每班為8小時,當班巡邏保安員必須完成5輪巡邏任務,平均一輪花時不得超過96分鐘,當班保安員應把握好時間,以免因過時導致讀鈕失效;

③在同一輪巡邏過程中,保安員應把握好相鄰兩地點鈕之間的時間間隔,請勿超過10分鐘,否則將導致讀鈕失效;

④所有巡邏保安員應參照我司提供的巡檢點位置列表、巡檢路線圖,逐一感應讀取所有地點鈕信息並確保讀取成功,漏讀或因操作不當致使讀鈕失敗,即視為缺漏打更,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⑤凡因超時或誤時導致讀鈕失效,一律視為缺漏打更,即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⑥巡邏過程中確因處理事件未能按時打更者,請記錄事件詳情,並於下班前提交情況説明一份給物業管理處,但以此逃避考勤者,一經發現,一律罰沒當月工資並開除;

5.巡邏保安員應當熟悉巡邏路線,熟悉所轄區域的設施、環境及

應急設備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對特定目標、地段、區域應加以留意,時刻確保其安全或處於正常狀態;對於沿途發生的異常情形,如水電設備異常開閉,物品位移、損壞等情狀改變(包括門窗開啟、高空墜物、陷阱坑道破壞等),陌生或可疑人員進出,外來或內部車輛進出、停放,搶劫、盜竊、打架、行兇等不法侵害行為,煙火異味、浸水漏電及其他安全隱患,應當場採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自行無法處理的,應請求協助或立即上報並加以記錄。遇事不作為或不處理,當場發現一次即按照50元/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6.所有保安員應當愛護和保管好巡檢器具設備,保持巡檢器具設備外觀潔淨乾爽,除交流學習使用外,不得隨意把玩巡檢設備,更不得外借他人,如有違者,即按照50元/人次處罰當事保安員,造成損壞的,應負責修復,如無法修復或遺失的,照價賠償,另罰款500元整,並承擔因巡邏失效引發的一切後果;

7.巡檢機遇外力敲擊或撞擊即會採集一條撞擊記錄,將作為巡檢機的愛護保管程度參考,新增一條撞擊記錄,即按照50元/條次處罰當班保安員;

8.保安員交接班時應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包括物品、設備等交接情況記錄,註明時間並簽名確認,凡物品、值班交接記錄欄空白或有違事實者,每發現一班次,即按50元/人次處罰交接班所有保安員;

9.當巡檢機發出缺電報警時,保安員應及時充電,以確保巡檢機正常使用,若因巡檢機缺電導致無法讀鈕,即視為缺漏打更處理,按照10元/點次處罰當事保安員;

10.保安員應於每週六下午15:00前將巡檢機及保安門崗值班記錄表交予我物業管理處,以便及時採集數據,作為保安員考核根據;

11.保安員在巡邏過程中,應留心觀察,夜間巡邏時應配備好手電筒、警棍、對講機等器具,隨時保持高度警惕,注意保護自身安全;

12.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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