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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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1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有效提升員工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二、作息時間
公司上班時間: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3:30至17:00
三、考勤時間
1. 打卡次數: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兩次。
2. 打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崗時間—上午9:00
下班離崗時間—下午17:00
3. 週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按實際打卡時間計(前台工作人員實行週末輪休制,不計加班)。
四、實行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除高層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可不定工作時間無需打卡。)
五、考勤辦法
利用指紋生物識別唯一性特徵進行考勤,更加客觀、公平、公正。
六、實施細則
1.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辦事,未能按時打卡的,須在前一日或當日到前台填寫《打卡異常登記表》(附表1),登記未打卡時間,並説明原因。
2. 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返回打卡的,須在次日到前台登記説明。
3. 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須在次日前到前台登記説明。每月累計忘記打卡五次,按遲到一次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次遲到按事假半天處理,以此類推;累計三天事假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 遲到、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事假半天處理。
5. 週末及節假日加班人員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務必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附表2)交至人力資源部(臨時加班請於之後第一個工作日補交);換休時間以實際加班打卡時間為準,並且提前填寫《換休申請表》(附表3)交至人力資源部方可換休。
6. 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按時打卡也沒有登記説明的,根據時間按遲到或事假處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沒有登記説明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全天未打卡又沒有登記説明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7. 因遇停電或考勤系統故障無法正常打卡時,至前台進行簽到和簽退。 七、考勤統計
1. 每月初,前台根據指紋打卡記錄和《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考勤統計。 2.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對考勤記錄,記錄結果作為員工領薪的基本依據。
八、附則
1.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執行本細則;
2. 本細則自頒佈起執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2
一、工作時間:
上午08:30~11:30 下午12:15~17:15
二、適用範圍:
除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線員工。
注:新產品拓展部因工作環境限制,考勤以記錄統計為準。
三、管理規定:
1、打卡規定: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打卡次數: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現故障,請及時聯繫綜合管理部陳晨。
注:無論任何原因,到達公司和離開公司必須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寫《外出申請單》,並需在回公司後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綜合管理部。
3、所有請假必須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待相應審批權限領導批 準後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的,必須在休假之前以電話方式請假,上班後立即補辦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4、請假的審批權限:
四、缺勤:
1、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過,因非工作原因20分鐘以內到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提前20分鐘以內離崗者;
3)、曠工: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且無領導批准的請假單。
2、未打卡的定義:上班或下班無打卡記錄。
3、對缺勤的相關處罰規定參見補充説明。
本制度於20xx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南京普天王之電子有限公司 綜合管理部
二Oxx年三月廿六日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3
一、指紋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
二、指紋簽到實行每天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遲到5--10分鐘罰款10元/次;10--20/鍾罰款20元/次;遲到20分鐘以上,扣除半天工資;超過1小時以上者扣除當天工資。但遲到一次後,當天其餘三次考勤必須按時考勤,若不按時考勤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全天無故不按規定指紋簽到、簽退,將按曠工一天處理(扣除三天工資)。
三、指紋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麼變化,及個人有什麼變動,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重新錄入指紋。實行倒班的部門應把倒班、倒休表提前報到人力資源部。各部門及各店每月的考勤單應在每月月末的26日上報下月排班值班表。
四、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請假1--3天者,須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請假4天以上者,須由總經理批准,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部門經理和主管請假必須申報總經理和董事長批准。如未能按照要求請假者,一律按實際缺勤天
數做曠工處理(扣除實際缺勤天數的三倍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五、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要求籤到,必須填寫正規的《考勤異常補單》,並由部門經理簽字證明情況屬實,超過三次未簽到者,扣發當月全勤獎金。
六、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若惡意損壞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並給予高倍經濟賠償。
人力資源部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4
一、制定目的 為了規範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運策網全體員工
三、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乾淨。 手指上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手指放置中間位置。
3、刷指紋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乾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後再試(可用口呵温、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行政負責人反映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脱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採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事行政處審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採集指紋。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 (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A.每日早上9:00上班前; B.下午下班6:00後
2、指紋機全天候固定位置長期待機,無論是否公私事遲到都必須刷指紋。
公事刷後,到人事行政處領取《補籤條》並寫明詳細情況,經上級主管確認後,交人事行政處存擋;無《補籤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3、遲早早退問題:上班9:00以後到崗視為遲到;下班前30分鐘內未經批准離開視為早退。因公情況:遲到者需遞交《補籤條》,早退者須遞交《早退條》來説明情況,可不作處罰。除此之外,均視為無故缺勤。
4、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者2次,必須遞交請假條、補籤條、早退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凡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處理。
5、懲罰:
遲到:中午自行覓食(雨雪天氣除外);
無故按指紋者,一週超過2次者,自剁;
無任何理由無故曠工者,祝你一路順風~~
累計每月超過1天以上的請假,需要COO批准;
累計每月一天以內的直屬leader批准即可 。
6、獎勵
全勤獎:每月全勤並準時到崗,獎勵100元 !
五、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2日起實施。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5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 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為基準:
夏季 早8:00-----下午18:00(數控車間除外)
冬季 早8:00-----下午17:00(數控車間除外)
二、 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出差人員與總經理核准人員無需打卡。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交至部門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且需填寫未打卡申請,並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後交至綜合部存檔,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次。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並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部反應,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脱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部。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部找管理員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三、 本規定未盡事宜,以xx公司管理制度為依據。
製造有限公司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6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部門有限公司協理(不含)以下員工;
三、責任:
部門各部門主管;
四、程序內容:
1、出勤
工作時間:以部門現行工作規定時間;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需提交《員工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一級主管批准後至人 力資源部登記,方可實施。
打指紋: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紋(共計每日兩次)。
注:忘記打指紋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指紋的時間交至人力資源部審核同意予以補籤。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部門行政助理處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一級主管及總經理室批准,並至人力資源部登記。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一級主管事前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一級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50元,以考勤卡為準。(開會遲到兩次者,不參加滿勤考核)
遲到、早退標準:根據各崗位現行作息時間如延誤到崗者則以遲到計,提前下班者則以早退計;
例:
行政人員上班9: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 18:30以前下班或離開,視為早退。
遲到細則,處理如下:
A:遲到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遲到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遲到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遲到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注:如遇特殊情況,須於上班前一小時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一級主管請假,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早退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早退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早退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2、 曠工
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於滿三天後的兩天內交“辭退處分報告”。
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曠工一天,扣款個人日工資的300%;
3、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獎罰單應在完成流程後的3個工作日內交由總經理室審核後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
上級主管在批示員工請假單、休假單時,必須保證該部門營運工作的正常進行,若因人員請假或者補休影響部門營運工作,則追究上級主管責任。
每月調休次數兩次,包括自調和被調。
五、該制度自總經理批示之日起執行。
*部門
人力資源部
20xx年2月18日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7
一、目的 :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營造一個温馨、衞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成都卡美多鞋業有限公司所有部門。
三、責任人:
現場幹部、企管部。
四、就餐規定
1、定時定點就餐
1.1 就餐時間如下,夏季與冬季的就餐時間切換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夏季 早飯7:00-7:40午飯11:50-12:20晚飯17:20-17:50
1..2 就餐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非就餐時間不得進入餐廳,更不得提前就餐。
1.3因會議或其他事情影響正常開餐時間的辦公室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提前或推遲開餐時
間(超過公司上班員工總數的50%方可提前或推遲開餐時間,其他情況一律按照正常時間開餐),如果公司放假(休班)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其他各項準備。
1.4公司指定就餐地點為食堂,不允許將飯菜帶出食堂。
2、 排隊就餐制
2.1、所有員工須按照先後順序排隊打飯,不得插隊。否則,後勤人員有權拒絕盛飯,通知企管部進行處理。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8
力做好班級工作,使幼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
一、師德
1、教師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兒童觀,熱愛、尊重幼兒,堅持積極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樹立與孩子平等的觀念:蹲下來和孩子説話,抱起來交流,牽着手教育。
2、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嚴格做到:視線不能離開孩子。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早教中心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每一個孩子,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嚴禁與家長爭吵。
5、教師要注意儀容儀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帶明顯飾物,不留長指甲;女教師不化濃粧,不穿高跟鞋,長頭髮紮起來。
6、教師帶班不接、不打電話、手機調成振動狀態,不接待人。進班不蹺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兒牀。不隨意請幼兒替老師做事。
二、教育教學
1、教師必須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寓教育於生活及各項活動之中,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2、教師認真實施早教中心規定的教學大綱,依照《綱要》的指導方針,結合本班孩子的年齡特點,和學習特點訂出學期計劃,並按學期計劃制定出月計劃及周計劃。
3、教師積極參加教育研究活動和業務學習活動,認真備課,寫好一週的教育活動計劃、遊戲和一日活動計劃,不斷改進教學形式、方法,隨時更新,科學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按時上課,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導者。
4、教師要認真備好每一節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每週五前必須將教案本交給園長。教師上課前準備好教具,保證上每一節課都有豐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學習興趣,而不是老師空手上課。
5、教師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結實、耐用,學期末,將自制玩教具交到資料室,以便資源共享。
6、教師每月根據主題活動,隨時更換主題牆飾。並根據班級情況、幼兒年齡特點佈置生活牆飾,以利於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
7、教師要尊重家長,主動與家長溝通、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平時通過家長聯繫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每週五按時將家園聯繫本交給家長,每本不能寫同樣內容。;
8、學期結束,對教師考勤、教案、教學、班級佈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考核,對各方面表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
三、常規、衞生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衞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衞生教育契機,培養幼兒生活衞生習慣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項常規。(生活常規、上課常規、等等)
3、注重幼兒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醫院或通知家長。
4、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次數。教師給兒童服藥後要打鈎。按時給幼兒服藥。各班應準備存放兒童藥品的專用藥箱。
5、每天記錄幼兒的出勤情況,一月公佈一次孩子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6、飯前,保育員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師帶領幼兒飯前安靜活動。
7、培養孩子的個人衞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飯前、便後洗手的習慣。
8、組織好幼兒吃飯,讓幼兒安靜愉快就餐,教育幼兒不挑食,不掉飯粒,保育員介紹菜名。
9、教師值好班,保證每班有一名教師值午睡,注重幼兒的午睡姿勢,蓋好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牀 ,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兒用眼衞生,保護幼兒視力,正常教學月中不能看電視,中大班每天堅持做眼保健操。
11、每週五將被褥攤開晾曬一次,保持清潔乾淨,有污染時要及時拆洗更換。
12、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每週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滅蚊蠅,掃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領取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四、安全
1、嚴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師提高安全意識,並隨機給幼兒灌輸安全知識,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帶班時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每天保證一小時户外活動時間,户外活動教師要組織户外遊戲,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自由活動前教師必須提要求。
3、注重幼兒安全,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交給家長,不能讓不熟悉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委託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繫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家長來接幼兒時,要簡單介紹幼兒的當天情況。
4、教師離園前應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衞生,保證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長聯繫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師,入園前應進行家訪;各班教師每學期根據情況進行家訪;對缺勤一週以上幼 兒必須進行家訪。
2、教師平時通過家長聯繫本及時與家長溝通信息,雙方共同配合,進行教育;期末與保健人員共同填寫 幼兒發展情況報告單,向家長報告幼兒在園各方面情況。
3、在家長接送幼兒時,隨時與家長聯繫,爭取家長的瞭解、支持與配合。
4、每學期召開全園家長會或班家長會一次。
5、每學期各班可結合家長會向家長開放活動半日,使家長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現。
6、開辦家長學校,向家長介紹科學育兒知識。
7、建立家長園地,向家長宣傳有關教育和衞生保健知識。
8、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園務委員會、夥委會等。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9
按照公司領導的要求和指示,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倡導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發放管理責任部門
辦公用品發放管理統一歸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到辦公用品發放統一管理,統一配發。嚴控指標,厲行節約。
二、辦公用品
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辦公耗材、易損配件、辦公傢俱等。辦公耗材包含:筆、刀、紙、墨水、筆記本、複寫紙、膠水、釘書機(針)等;易損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盤、鼠標等;辦公傢俱包含: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櫃等。
三、辦公用品領用標準
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個人所需用品和部門所需用品。
(一)個人所需用品
1、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膠棒)、釘書釘、回形針、大頭針、燕尾夾、雙面夾、橡膠手套等。
2、個人所需用品的領用標準
各部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按規定標準領用,如有所需,另行申報。
各部室工作人員物品領用時要求做到交舊領新;對於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損壞,由個人負責。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複印紙、打印紙、墨盒、硒鼓、鼠標、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櫃等。
2、部室領用標準
部室負責人每月按需要和規定標準領用向經理申報。
四、其它規定
1、部室使用的辦公傢俱桌、椅、文件櫃等應由個人負責保管,公用文件櫃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管理,單位監督。綜合辦公室對在用辦公傢俱負責統一檢查管理,統一登記、存檔。每年核對1次。
2、職工如有調動,所領辦公用品不可隨身攜帶,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綜合辦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調入的管理人員,提交申請方可辦理領用手續。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10
第一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的遷入。由外地調入、分配、海外歸國到我院工作,但在本市無產權房的職工,經醫院同意,其户口落入我院職工集體户口的,具體辦法如下:
落户者應持有《户口遷移證》等有關材料到後勤保障部出具落户許可證明,到所屬轄區的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
第二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的遷出。職工集體户的成員具有以下條件之一時須將本人及子女户口遷出:
㈠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㈡在本地有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投靠的;
㈢屬離退休人員或辭職、工作調動、解除勞動合同等已離開工作單位的。
第三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子女的出生登記。對於職工集體户成員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記應根據下列情況辦理:
㈠新生嬰兒父母雙方一方為集體户,另一方為家庭户的,應按照經常居住地登記户口的原則,將新生嬰兒户口登記在父或母所屬家庭户之中。
㈡新生嬰兒父母雙方均為集體户,且確無直系親屬可以投靠又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隨父或隨母原則在所屬集體户辦理出生登記。
㈢新生嬰兒落入我院職工集體户,需準備的材料如下:
新生兒的《醫學出生證明》、計劃生育手冊、夫妻雙方的户口、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醫院出具落户許可證明,到所屬轄區派出所辦理落户手續。
第四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的死亡登記。職工集體户成員死亡的,應由其親屬或其部門人員持死亡證明、學校介紹信、醫院證明等材料及時到駐地派出所申報死亡人員的死亡登記。
第五條 職工集體户成員的“三投靠”(夫妻間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由於集體户成員沒有合法固定住所,故不能辦理“三投靠”。
第六條 職工集體户口由專人專管。
第七條 如果出現政策性變化,以公安部門最新出台政策為準。
第八條 本規定由保後勤保障部負責解釋。
二Oxx年六月十三日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幹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幹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温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臵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臵。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臵。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臵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臵。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臵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臵防雷裝臵,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臵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臵、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臵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臵,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臵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並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佈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附表: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生產類別 火災危險性的特徵
甲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28℃的易燃液體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7、在壓力容器內物質本身温度超過自燃點的生產
乙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體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
3、助燃氣體和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
4、不屬於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
5、生產中排出浮游狀態的可燃纖維或粉塵,並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12
一、 目的:為了規範公司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收發操作,提高信息傳遞、處理效率,確保郵件安全,制定《郵件收發管理制度》。以下簡稱《郵件收發制度》
二、 適用範圍: 《郵件收發制度》適用於凡經郵政/快遞渠道送達本公司內所有單位(個人)的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的管理。
三、 職責: 公司保安負責郵件的簽收、送達及管理。
1、每日郵件/快遞和常規郵件/快遞的收發工作由值班保安負責。
2、在保安室放置3天以上沒有人領取或無法送達的特殊郵件/快遞由保安室交綜合辦公室處理。
四、 收發程序
1、值班保安負責簽收送達的郵件/快遞,並檢查有無開封、損壞現象,收件單位/個人名稱是否明確,發現異常現象要郵遞員簽字證明,並獲得準確的聯繫方式和地址;損壞嚴重的要通知收件單位/個人到場處理。
2、非公郵件/快遞應由保安公示並告知收件人簽收。
3、匯票/發票一律由收件人簽收。
4、保安對送達的公函性的郵件/快遞簽收後應及時送到綜合辦公室。其中副總級以上的公司領導的郵件/快遞直接送達本人辦公室,由本人確認後簽收。
五、附則
1、已經與本公司解除一切關係員工或單位的郵件/快遞在保安室保存期限為三個月,具有重大價值的要送到辦公室。保存期限已滿三個月的報請綜合辦主任或更高職位人員處理,不得長期存放,不得擅自處理。
2、未經授權許可,所有人員不得接收非本單位(個人)郵件/快遞,不能開看,違者視情處罰。
3、報紙不在登記簽收之內,直接由值班保安按規定分發。
4、《郵件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以前相關制度不再執行。
5、《郵件管理制度》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浙江中煤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九日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13
為規範貨運電梯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確保電梯的安全有序使用,制定本規定;
1. 轎廂內嚴禁吸煙,嚴禁運送易燃易爆危險品。
2. 上下物品時,嚴禁用木棍頂啟轎廂門,不得在轎廂內拖拉,物品不得超重超長,不得碰擊擠靠、劃傷轎廂;任何損壞之修復費用均由申請使用方負責賠付。
3.貨梯運行過程中出現故障時,應使用轎廂內電話及時與監控室 取得聯繫, 嚴禁自行採取措施。
4.貨梯使用完畢,使用申請人應負責清潔並及時通知管理處。
5. 顧客、廠家人員、家電營業員空手、小件等均不得乘坐。服從物業電梯工和安護員的指揮,對違規不聽勸阻的,物業人員有權制止其使用貨梯。
6. 優先照顧殘疾人士乘坐。
7. 嚴禁生、熟食品無包裝和髒水、油污等污染電梯轎廂。
8. 嚴禁超高,超載貨物強行運輸,嚴禁建築垃圾無包紮、散狀運輸。
9.對違規者,有權記下工號牌、廠家名稱等報相關部門處罰。
10. 對於進出六樓以上的人員,電梯工有權問清並請外來人員出示相關證件並 確認其所去的樓層及樓座號。
11. 貨梯使用時間:
商 場: 上午9:00 - 11:15 下午1:30 – 營業結束
寫字樓: 上午7:00 - 18:30 大宗貨物出入需辦理進出證時間另行約定
餐 廳: 上午9:00 - 10:30 下午15:30 – 16:00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14
制度目的:規範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範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後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後,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並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並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准。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説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説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後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籤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於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准後准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複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准;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七年級、八年級),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並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15
鑰匙只借給該寢室住宿的人員,學校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用寢室鑰匙時,應出示學校工作證並得到物業管理中心的批准。 以下情況一律不外借鑰匙:
相貌與住宿卡照片不相符,且報不出同寢室同學的姓名;
住宿卡照片模糊或不是近照,且身份證或學生證與住宿卡信息不統一;
借用鑰匙時填寫的信息與住宿卡不符。
鑰匙借用必須在《學生宿舍鑰匙借用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鑰匙借用時間不超過15分鐘,否則樓區管理人員有權收回借用的鑰匙。
借用的鑰匙不得帶出公寓樓。
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因工作借用鑰匙應辦理借用登記,完成工作任務後須立即交還,並準確登記借出和歸還時間。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16
節約用紙是現代企業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為保證公司員工正常辦公,合理使用紙張,防止浪費節約開支,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 提倡推行無紙化辦公
儘量使用電子文件。能夠用電腦網絡傳遞的文件就儘量在網絡傳遞,比如電子郵件、QQ羣,微信羣等,減少紙張的用量。
內部流通的文件材料通過電子版傳閲,減少用紙文件的印製數量。
文件未形成正式文書前,修改過程提倡以電子版形式流轉。
上述外的其他各類材料、資料儘量通過網絡下載閲讀。
2、提高辦公用紙的利用率
含有單位保密或部門重要信息的紙張,需要存檔的文件,按規定統一存檔。不需要存檔的,內部充分利用後自行粉碎。
每件辦公室設置空紙箱,用以放置雙面使用過的廢紙。每季度的最後一天,統一交由綜合管理部辦公室,集中進行粉碎處理。
3、辦公用紙的領用
4、 辦公用紙的保管
耗和領用情況,及時調整採購和發放計劃。
辦公室須在每季度的最後一週,將紙張的採購和領用情況表上報給總經理。
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實施.
附件
附件一:《辦公紙張領用登記表》
附件二:《辦公紙張部門配額表》
指紋刷卡考勤管理規定範文 篇17
一、總則
1、 為了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公司具體情況的有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2、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損部、倉庫日常管理相關部門負責。
二、組織管理
1、 倉庫擴建,改建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給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改擴建竣工時,給公安消防監督部門進行驗收未合格的不得交會使用。
2、 倉庫最高負責人為倉庫防火責任人,負責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以下職責:
4、 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5、 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視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6、 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培訓和考核,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7、 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8、 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9、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向防損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備案。
10、 倉庫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 倉庫管理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
12、 對倉庫新入職員工應進行倉庫包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位工作。
三、儲存管理
1、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少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少於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米。
2、 容易相互發生化學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圖示規定的甲,乙類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的滅火方法。
3、 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的空氣乾燥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期檢測,嚴格控制温度與濕度。
4、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5、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的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6、 使用過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細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入在安全地點,定期檢查。
四、電器管理
1、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2、 倉庫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燈照明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3、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米。
4、 庫房內鋪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硬塑料管保護。
5、 庫區的每一個庫房應當在庫房處單獨安裝開關箱,倉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6、 庫房不準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設備。
7、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室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
產生火花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8、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9、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五、火源管理
1、 倉庫應當置醒目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2、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申請動火證。經倉庫或大廈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有防火負責人批准。
4、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5、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不準吸煙,燃放煙花爆竹。
6、 庫房倉管人員及入庫人員,入庫前應當交出攜帶的火種,接受防損人員的檢查。
六、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 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雜物。
2、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3、 對消火栓,滅火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不準堵塞、隔離、挪用。
4、 庫區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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