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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風效能實施細則(精選5篇)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精選5篇)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1

為了確保政令暢通,切實加強行政管理,提高行政交效能,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強化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服務大局的意識,樹立嚴明、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根據區委、區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精選5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區委四屆八次會議提出的各項工作目標,切實解決機關幹部身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增強機關幹部的服務意識、大局意識,提高工作效能,推進行政機關和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秉公執法,創造優良經濟發展環境,為加快打造“首善之區”、建設“和諧愛輝”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和行政效能建設,切實解決機關幹部身上存在的“庸、懶、散”問題和工作作風不紮實的問題。建立辦事高效、運動協調、行為規範、依法行政、

清正廉潔、不斷創新的行政管理體系。確保區委四屆八次會議確定20xx年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三、行政效能監察的範圍和內容

(一)加強對局機關落實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監察。檢查是否緊緊圍繞衞生事業發展這個中心,在思想和行動上,與區委、政府保持一致。着重檢查對重大決策部署以各種理由頂着不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為了個人利益損害全系統乃至全區利益的行為;自行其是,各自為政,甚至陽奉陰違,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無政府主義行為;其它影響政令暢通的行為。

(二)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的監察。檢查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搞形式主義、工作不紮實的問題,樹立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的作風;重點檢查有無遲到早退現象,上班時間是否存在串崗聊天、遊戲、打盹、中途離崗、灑後上班等現象,着重治理責任心和執行力不強,不求上進不思進取,作風渙散、不恪盡職守、互相址皮、效率低下、拈輕怕重、“虛、浮、懶、散、慢”等問題。樹立紀律嚴明、辦事高效的作風。

(三)加強行政成本支出情況的監察。主要檢查局機關日常經費開支情況。一方面檢查各項支出是否符合財務

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必要,有無講排場、鋪張浪費,有無用於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尤其要看成本支出與完成的業務工作總量之間的比例大小。提高行政資金的利用效益,要牢固樹立行政成本觀念。

(四)加強政務公開和制度建設情況的監察。加強制度創新,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要不斷探索並推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新制度、新辦法。重點檢查政務是否公開、是否接受社會的監督,包括政策公開、收費公開、程序公開等,是否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失職追究制等制度。

(五)加強對局機關履行職能及開展業務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職工辦事、辦證、辦文等是否及時,程序是否規範有序,有無拖拉推諉、吃拿卡要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現象,業務數量和辦理質量是否與之相匹配,完成任務進度是否符合目標考評的要求。

(六)加強對局機關行政執法情況的監察。檢查機關辦事人員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有違反規定耍特權,搞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行為;是否存在緩作為、亂作為、不作為現象。 (七)強化行政決策情況的監察。重點檢查局機關重

大事項是否按制度辦理,做到民主、公開、公正;是否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決定命令,明知故犯的錯誤決策行為;是否存在不調查研究、不民主協商的主觀盲目、主觀武斷、暗箱決策行為;是否存在當斷不斷貽誤時機或因私廢公造成重大損失的決策失職行為。

(八)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嚴肅追究責任人。重點查處商業賄賂案件,是否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招投標制度。是否存在隱瞞不報、瞞案不查、查而不究的問題,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

四、行政效能監察的方法與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份,衞生局按照此次開展的行政效能監察內容和範圍,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組織發動單位職工進行學習討論,制定實施方案,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羣眾監督。全面啟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並將實施方案於7月30日前報區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8月—9月,衞生局將按照行政效能監察實施方案的檢查內容,對今年工作運行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徹底自查,不留死角。深挖本單位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整改糾正。對羣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社會影響大易引發羣體事件的問題要及時發現

及時整改。自查自糾階段結束時,形成局面報告,將自查及整改情況於9月30日前報區監察

局執法監察室。

(三)監督檢查階段。衞生局紀委組織有關人員通過明察暗訪、組織座談、聽取羣眾意見、重點抽查、接受舉報等方式對本單位實施監察。對工作不認真,查擺問題不細緻、不徹底,不認真進行整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人員,進行行政問責並按照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考核,對問題嚴重的要採取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兩種手段進行責任追究,典型事件要在全系統範圍內通報。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30日,認真總結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中的做法、經驗和舉措。使整改成效得到鞏固,工作作風根本改善。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並形成書面材料報區紀委監察局。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局機關要充分認識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工作機構;要把行政效能監察納入行政管理的議事日程,並向社會公佈投訴電話,受理、協調、處理本單位行政效能投訴問題。

(二)認真組織學習,抓好落實。局機關要組織人員 認真學習《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使機關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熟悉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內容和要求。為實現加快衞生職能轉變,改變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率,確保政令暢通,羣眾滿意,社會穩定的目標,狠抓落實。把工作做細、做精。不走過場,不擺花架子。

(三)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上報情況。局機關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及時解決在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按時間、按要求、按階段的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實施方案、自查清理報告、總結報告等相關材料。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2

牽頭單位:鎮紀委、司法所

四、工作步驟

活動分為學習動員、自查整改、實施提高、總結考評四個階段。

(一)學習動員(1月1日——2月底)

召開全鎮“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提升年活動”動員大會,對活動進行動員部署。

各村委、鎮直各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動員大會精神,並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對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提升年活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

要通過學習動員,進一步明確開展“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提升年”活動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內容和方法步驟,充分認識開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搞好活動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二)自查整改(3月1日——4月31日)

各單位要通過自己找、羣眾提、領導點、社會評和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集中查找在作風效能上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分析根源,提出政治對策,研究整改方案。

(三)實施提高(5月1日——10月31日)

各單位要明確提升年活動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緊密結合實際,創新活動載體,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提升年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我鎮將組織聯合檢查組對各單位作風建設、效能建設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和查實的問題,嚴格責任追究。建立並實施責任倒查制,出了問題要層層追究,形成良性的責任導向。

(四)總結考評(11月1日——12月31日)

以本方案確定的四個方面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為主要內容,制定量

化、便於操作的考核方案,認真組織考核。對活動開展好、落實力度大、工作有創新、各項工作取得全面提升的單位進行表彰,並將整個活動的組織開展情況及實際效果作為各單位各

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和獎懲的依據之一。活動領導小組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交流經驗,表彰先進。

五、保障措施(具體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鎮機關作風效能提升年該活動領導小組要加強組織協調,切實發揮領導、指導、協調作用。領導小組要加強自身建設,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各村、各單位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其他領導分工負責,辦公室、紀委組織具體承辦的責任機制和工作格局,並保證充足的工作力量。鎮成立了高規格的機關效能建設活動領導小組,馬書記任組長,趙鎮長和人大主任王慧為副組長,紀委、辦公室等班子成員為成員。主抓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提升年活動。 2、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如《村級工作考核獎懲實施細則》、《班子成員聯繫點制度》、《領導帶班制度》、《考勤簽到制度》、《會議制度》、《工作調度制度》、《督查制度》、《村幹部管理制度》等

3、強化督促檢查,由鎮人大牽頭,紀委、辦公室參與,對幹部日常簽到、在崗出勤、中心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做好督查記錄,堅持每月一通報,一季度一兑現獎懲並張榜公示,切實解決出勤不夠、出勤

不出力、懶散軟作風不實、工作落實不到位等方面的實際問題,努力形成人人思工作,人人努力抓工作的局面。

4、中心工作量化到人,考評到人。堅持經常性會議研究有關工作,提醒、提示班子成員所分管工作及中心工作的進度及落實情況,階段任務完成情況,計入年度綜合考評。

5、 班子成員根據《值班制度》,值班班子成員做好來訪接待並妥善處理來信來訪,監督其他幹部簽到等工作。書記、鎮長親自帶班,隨機督查幹部出勤情況及夜間班子成員輪流帶班情況。

6、人大、紀委每半年對各站所、村委會進行民主評議一次,並將結果報鎮黨委,同時以書面形式將結果報評議站所的主管局。

7、認真執行工作日午餐嚴禁飲酒的規定,堅持厲行節約,確保全日制為民服務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請各村、各單位認真實施,確保我鎮機關作風效能建設活動取得實效。

中共河東鎮委員會

河東鎮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0日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3

根據集團《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作風效能建設的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為進一步轉變公司幹部員工的工作和學習作風,加強企業管理與執行效能建設,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確保公司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治懶促勤政、治散正風氣、治庸提能力、治浮抓落實、治拖促高效、治貪優環境、治奢促節儉為目標,嚴剎“四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懲治“懶、散、庸、浮、拖、貪、奢”等不良風氣,創新思想,提升效能,改進作風,廉潔自律,全面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二、範圍對象

公司全體幹部員工。

三、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四、實施階段

(一)思想教育階段——提升道德思想(20xx年11月啟動,按要求實施)

結合集團狠剎“四風”,積極開展幹部員工道德思想教育活動的相關部署安排,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通過影片宣傳、黨務企務公開欄、oa轉發作風建設專題文章 等方式,加強幹部員工道德思想教育,遵守廉潔紀律,嚴肅自我管理。

(1)嚴禁在辦公區域、項目工地等場所參與賭博活動;

(2)嚴禁在高檔娛樂會所消費。

2.建立學習型組織,加強理論知識學習,提升思想認識。

(1)組織領導幹部實地參觀學習活動,現場感受先進企業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和優秀嚴謹的管理模式,參觀後及時總結心得體會。

(2)做好員工業務培訓,做實基礎性工作。加強業務交流,與互動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崗位體驗交流等多種形式,提高學習的實效性。

3.及時更新“公司黨務企務公開欄”,保證重大事項的透明公正。

(二)監控檢查階段——規範行為管理(20xx年12月啟動,按要求實施)

嚴格考勤,嚴明紀律,營造認真高效的工作環境,具體如下:

1. 結合《公司關於加強員工工作紀律的通知》要求,不定期進行考勤檢查和辦公紀律的監督監控。

(1)嚴禁上班期間遲到、早退、脱崗、串崗、擅離職守,以及非特殊工作需要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借工作之機大吃大喝;

(2)嚴禁工作時間利用電腦、電話和手機等從事上網聊天、觀看影視(集團在線學習除外)、玩遊戲、炒股票基金、上網購物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嚴禁對平行部門、項目工地、合作單位態度冷漠、作風蠻橫、言語粗暴,刁難怠慢服務對象;需加強相互支持力度,擴大彼此互動交流空間,及時解決問題。

2.明確會議與會人員提前5-10 分鐘到場,嚴禁遲到、早退、交 頭接耳、手機響鈴,不遵守會議現場要求。

3.鼓勵員工考取與崗位對應的執業資格證書或職稱,給予一定獎勵措施等手段,實現人崗匹配。

(三)整改優化階段——營造工作氛圍(20xx年12月啟動,按要求實施) 優化辦公環境,加強制度執行,具體如下:

1.緊盯集團重點督辦、一般督辦項目的完成情況,做到事事有反饋,執行有結果,每月對督辦未完成事項形成專項報告上報集團。

2.結合5s檢查,不斷提升企業辦公環境,並對錶現好的提出表揚,建立學習模範標杆。

3.不定期進行突擊檢查,如上班着裝不規範、下班不關電腦、打印機、重要文件未妥善放置等。

4.不定期抽查領導幹部在休假期間的電話暢通情況。

(四)總結反思階段——固化作風建設模式(啟動後,每半年總結完善)

結合上述內容,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公司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隔半年總結作風效能建設工作的實施過程,通過對照反思和參照檢查,尋找彼此差距,及時歸納問題、提出解決思路、改善管理方式、逐步完善實施方案。

公司企業作風效能建設初期以階段性步驟開展實施,後期逐步進入常態化管理運作,最終建立起長效的管理機制,形成積極主動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此項 工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實施,切實推進我司作風效能建設。

(二)注重培養樹立先進典型。各部門要認真總結作風效能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注意發現典型,樹立典型,推廣典型,促進作風效能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檢查。公司作風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就各部門的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將結果作為員工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皖政〔20xx〕83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主題,以強化責任為主線,堅持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實現公開、公平、公正、及時。整合救助資源,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能力建設,加大資金投入,鼓勵社會參與,實現應保盡保、應助盡助,努力構建體系完善、機制健全、標準科學、高效快捷、城鄉統籌、銜接互補的社會救助新格局。

二、落實相關政策,完善救助體系建設

(一)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鄉鎮(園區)嚴格按照低保申請審批程序,準確核實申請救助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情況,把好受理、審核、入户調查、民主評議、公示和監督等關口;落實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確保低保對象認定準確,堅決杜絕“人情保”、“錯保”以及“拆(並)户保”等問題;按照“定期審核、動態管理”原則,加大低保動態管理,落實低保準入和退出長效機制,全面運用低保信息系統,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信息數據更新及時,動態管理準確有效。(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水平。進一步規範特困人員供養的申報、審核、審批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嚴格實行動態管理;各鄉鎮(園區)及時掌握轄區居民生活情況,主動為符合條件人員依法辦理供養;健全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特困人員供養制度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之間的銜接,確保供養標準不低於上年度當地人均消費性支出的60%,切實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強社會福利院、農村五保供養機構等託底保障性養老機構建設,不斷提高服務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和重病兒童生活救助制度。(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做好受災人員救助。建立健全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和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運行機制;健全自然災害預警預報體系,推進防災減災救災信息管理平台、科技支撐、社會動員、專業人才隊伍和救災裝備等建設;根據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按照佈局合理、規模適度的原則,設立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庫;建立健全災情評估制度,完善災情統一發布機制;加強因災倒塌損壞民房恢復重建能力建設,有序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引導建立災害保險機制;完善自然災害救助程序,加強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經信委、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規劃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委、縣商務局、縣衞計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科技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部或部分補貼;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仍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給予救助;對因各種特殊原因未能參加參合參保的救助對象,由所在就醫醫院和城鄉基本醫療保險部門出具合規自負醫療費用證明,給予救助。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為救助對象提供便捷服務。加快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為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相關費用的患者提供應急醫療救治。(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衞計委、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五)建立並完善教育救助體系。對各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落實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給予生活補助、安排勤工儉學的具體救助政策。對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進一步健全覆蓋學前教育到高中階段教育各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鼓勵試行對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給予資助。對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提供生活補助。在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按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免學費和助學金,實施頂崗實習、校內資助。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國家助學金補助,完善校內資助、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資助政策。(責任單位:縣教體局、縣殘聯、縣財政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六)落實住房救助政策。按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准入條件和保障標準,落實對已通過廉租住房實施住房救助的,確保並軌後救助標準適當、租金水平合理。落實申請審核機制,相關部門要依法分別做好申請對象的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的審核,加強協調配合。完善輪候制度,對符合規定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城鎮住房救助對象,優先安排解決,依申請做到應保盡保。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重點資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五保户、低保户、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户,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户解決基本安全住房需求;規範補助對象審核審批程序,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實行“一户一檔”檔案管理制度。(責任單位:縣規劃建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殘聯、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七)加大就業救助力度。健全就業救助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免費提供就業崗位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全面落實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加強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充分利用創業孵化基地、小額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税收優惠政策,支持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大力實施就業促進民生工程,開發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對零就業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長期處於失業狀態的成員進行託底安置。鼓勵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處於失業狀態的成員到培訓機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後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就業救助對象可參加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培訓期間可按規定享受適當的生活補助。(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八)落實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鳳陽縣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實施辦法》制度,明確臨時救助對象認定條件,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對低保等困難家庭實施重點救助;根據困難類型和救助項目,合理確定臨時救助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規範臨時救助申請、審核、審批、發放程序,改進審批方式,縮短審批時限,增強救助時效性;加強救助網絡建設,健全完善救助管理信息員(聯絡員)制度和常態化聯動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地生活無着落的流浪乞討人員信息,加強監管、早預防和干預,根據其意願實施有效救助;加強臨時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形成制度合力,消除救助盲區。(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健全“救急難”工作機制。以列入全省“救急難”試點縣為契機,不斷健全工作機制。一是全面建立急難對象主動發現機制。各鄉鎮(園區)充分發揮村(居)委會的服務功能作用,建立完善困難羣眾摸底、上報制度,將“發現機制”和主動救助納入村(居)委會職責範圍並落實專人負責。建立縣、鄉鎮、村(居)委會主動發現救助三級管理網絡,健全信息報送機制,各鄉鎮(園區)要對本轄區內的社會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各類隱患進行排查。對特困羣眾參保參合、就業再就業、基本生活保障、災後重建以及住房教育醫療諸方面可能突發各類困難的情況逐一摸底,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項”。對特困羣體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切實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同時,建立重點困難羣體信息台帳,對摸排出來的人和事,各鄉鎮(園區)和村(居、社區)要分類分項建立台帳,實行卡片化管理和動態管理機制,隨時掌握重點困難羣體的情況變化,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救助處置到位。二是全面建立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各鄉鎮以服務大廳為依託,設立“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建立健全社會救助申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綜合性服務平台,確保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三是建立急難求助“首問負責制”和“轉介”工作制度,明確部門職責及分辦、轉辦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化解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各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加快構建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工作流程,明確工作標準和工作時限,落實部門責任,實現救助申請人與相關救助部門高效對接,及時妥善處理羣眾救助申請。(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啟動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成立“鳳陽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配備2名專職工作人員,所需編制在現有編制總量內調節。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建立公共信息服務平台,並落實工作經費,構建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確保社會救助對象準確、高效、公正認定。(責任單位:縣編辦、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農委、縣衞計委、縣審計局、縣地税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金融辦、國家統計局鳳陽調查隊、縣人行,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建立健全社會救助信息共享機制。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社會救助管理服務水平,加快建立民政、教體、人社、城建、衞計、殘聯等部門救助信息共享機制。民政部門要及時為其他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及其他困難羣眾基本信息,為開展教育、住房、就業、疾病應急等救助工作提供支持;教體、人社、城建、衞計、殘聯等部門要及時將救助對象獲取相關救助的基本信息反饋民政部門,為民政部門對接受各項救助之後仍有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提供依據。(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落實社會力量參與機制。落實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優惠政策,鼓勵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救助工作,形成社會救助與慈善事業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專業化、人性化救助服務,幫助困境家庭、困境人員調節家庭、社會關係,緩解心理壓力或矯正不良行為,適應和融入社會環境。(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委宣傳部、縣國税局、縣地税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強化工作保障,確保有效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並落實鳳陽縣社會救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實現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聯席會議議事、協商、決策作用,統籌做好各項救助政策的有效銜接,研究解決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共享等問題,共同推進社會救助工作。(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委宣傳部、縣編辦、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農委、縣衞計委、縣審計局、縣國税局、縣地税局、縣殘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政府法制辦、縣金融辦、國家統計局鳳陽調查隊、縣人行、縣國土局、縣總工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落實管理責任。鄉鎮(園區)為本轄區內各類重點困難羣體救助管理的責任主體,對本行政區域社會救助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鄉鎮(園區)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居、社區)的主任是重點困難羣體救助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縣民政、衞計、教體、人社、城建、殘聯、農委、財政等部門為主要救助管理部門,擔負着各自職責範圍內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與鄉鎮共同承擔救助責任。縣民政部門做好重點困難羣體救助的牽頭工作,把政策內救助、特殊性救助和臨時性救助有機結合起來。縣衞計部門做好救助對象的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加強對全縣各類醫院的指導和監管,督促其依法合理有序地實施對重點困難羣體的醫療救治,建立健全一整套醫療費用核報機制,逐步形成社會化、綜合化、網絡化的醫療救助大格局。縣教體部門加強對各類中國小生特困羣體的多元化救助,確保不因家庭困難而輟學。縣人社部門加強對特困羣體的就業再就業技能培訓和崗位推介,要全力保證特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縣城建部門要堅決執行對特困羣體居住條件改善政策,加大對各類特困羣體建房、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政策傾斜力度,確保居住安全。縣殘聯要完善貧困殘疾人生活、就業、康復救治等系列救助措施,促進貧困殘疾人有關救助政策落實到位。縣農委扶貧辦要切實保障各類特困羣體和人員改善基本生活條件,在就業、解困、救難上搞好服務。財政部門及時主動提出預算方案,並按審批結果及時撥付資金。公安等其他相關部門應依法依規履行各自救助管理工作職責。(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農委、縣殘聯、縣財政局、縣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加強能力建設。科學整合基層管理機構和資源,落實《關於建立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加強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建設的通知》(皖編辦〔20xx〕147號)文件精神,各鄉鎮(園區)要充實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按照人口數量、保障對象數量、動態管理工作量、工作程序、服務時效和服務半徑等因素科學配備工作人員2-5人。原則上人口在50000人以上的鄉鎮專職人員不低於2人,其他鄉鎮專職人員不低於1人。兼職人員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置公益崗位、聘用專業社工、吸納志願者、靈活用工等途徑配備,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責任單位:縣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加強經費保障。將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確保各項社會救助制度有效落實。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擠佔挪用。社會救助資金的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五)加強監督管理。健全社會救助工作績效評價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採取有效方式開展對各鄉鎮的績效評價。落實公開公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佈救助對象、救助金額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落實社會救助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完善部門間投訴、舉報處理轉辦流程,及時調查處理並回應社會的關切問題。對落實社會救助工作好的鄉鎮、部門、單位和社會組織以及有關人員,給予表揚和鼓勵。對落實政策不力、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責任人,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作風效能實施細則 篇5

各省轄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省直管試點縣(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豫有關單位:

為了推進公開、公平、公正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機制建設,不斷完善安置辦法,促進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與考核、使用相結合,不斷提高量化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確保我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根據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加強和改進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國轉聯[20xx]5號)和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我省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意見》(豫軍轉[20xx]2號)精神,對改進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量化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量化考核的主要內容

對軍隊轉業幹部的考核內容,以軍齡、職務等級、任現職級年限、獎勵情況、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教育培訓情況等6個要素為主,採取量化計分的辦法。

二、考核要素的計分標準

(一)年齡計分標準

軍齡每1年計2分。

(二)職務等級計分標準

擔任正團級職務(含正處級文職幹部)計68分,副團級職務(含副處級文職幹部)計58分;正營級職務(含正科級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下同)計50分,副營級職務計44分;正連級職務計38分,副連級職務計34分;排級職務計30分。

專業技術7級及7級以上計68分;專業技術8級計62分;專業技術9級計56分。

(三)任現職級年限計分標準

任現職級每滿1年計2分。

(四)獎勵情況計分標準

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服現役期間被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計50分;榮立一等功計30分;二等功計10分;三等功計2分。獎勵情況計分可累加計算,但最多不超過高一個獎勵項目的計分。

因同一事項多次獲得獎勵的,按最高獎勵項目計分1次。

(五)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計分標準

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累計滿5年計3分;滿20xx年計7分;滿20xx年計11分;滿20xx年以上計15分。同時符合兩項以上的,按最高一項計分。邊遠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的範圍,執行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

(六)教育培訓情況計分標準

參加教育培訓情況計分滿分為5分,最低分為0分。軍隊轉業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期間的表現和結業鑑定,列入當年接收單位對其進行年度考核的內容。

三、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一)擔任團級職務的軍隊轉業幹部(含處級文職幹部),按照量化考核要素累計計分。即:綜合成績=軍齡計分+職務等級計分+現任職級年限計分+獎勵情況計分+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計分+教育培訓情況計分。

(二)擔任營級以下職務的軍隊轉業幹部和專業技術幹部,按照量化考核要素計分的50%和各科筆試成績的50%累計計分。即:綜合成績=[軍齡計分+職務等級計分+任現職級年限計分+獎勵情況計分+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計分+教育培訓情況計分]×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均為100分。

(三)量化考核成績、各科筆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後兩位數。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按照軍隊轉業幹部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時間長短,軍齡長短,職務等級高低,任現職級時間長短,依次排列。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軍隊轉業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計分辦法,由接收安置地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教育培訓經辦機構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其他考核要素計分,依據部隊轉業工作部門移交的軍隊轉業幹部檔案原始記載以及審核情況,分別由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實施。

(二)軍隊轉業幹部在部隊服役期間的考核要素計分截止時間,統一為批准其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時間。

(三)本意見未規定的事項,按照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我省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的意見》(豫軍轉[20xx]2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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