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生請假條 請假條 關注:2.56W次 大學學生請假條存根(學院留存)注:1、病假須出具醫院證明,事假不得超過兩週;2、審批權限:輔導員三天以內,教學院長四至十四天,十五天以上的由教學院長簽署意見後報教務處審批。大學學生請假條注:每門課程一張請假條;此聯交給任課教師。 標籤: 請假條 學生 大學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mo/tiaoju/qingjia/68v6m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