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門衞安全工作責任書大綱
- 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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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學校門衞室的管理,強化門衞人員的責任;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特制訂本責任書.
1、門衞責任人:xx
2、門衞室每天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行政人員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
3、節假日要有人值班。若在此期間學校有財產遺失,值班人員要承擔賠償責任。
4、門衞室要保持乾淨整潔;校門口要經常打掃。
5、要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要求進入校內的來訪人員,首先要詳細詢問情況,並作好登記。社會青年及閒散人等一律不準入內。一經發現,每人次扣5元。
6、學生憑假條出校園。對學生要關心愛護,不得體罰學生或私下罰款。
7、教職工上午第1節至第4節課,下午第5節至第8節課為規定坐班時間,上班時間內,教工外出要憑年級主任及主管領導簽字條子方可放行。
8、學生自行車要整齊擺放,妥善看管;校內遺失的自行車由當班門衞照價賠償。
第三中學
主管領導:
門 衞: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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