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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家長責任書(通用13篇)

會考家長責任書(通用13篇)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家長朋友:

會考家長責任書(通用13篇)

您好!寒假將至,春節即臨,希望您真正履行自己的安全監管責任,讓孩子過一個快樂、健康、文明、平安的假期,在此簽訂本責任書。

1.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一切從孩子的安全出發,以防為主,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提醒子女出行時應注意交通安全, 嚴守交通法規。

3.教育孩子不到水塘、溝渠的冰上玩耍;不要讓孩子私自或結伴外出。

4.教育孩子注意公共衞生和個人衞生,講究健康飲食,不暴飲暴食,注意保暖,防止各種疾病的發生。

5.冬季是火災的多發季節,請教育孩子不玩火,不帶火種;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和能力.

6.不燃放煙花爆竹,觀看時必須由家長陪同,並在安全距離之外。

7.幼兒家長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幼兒寒假離園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若家長疏於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督,在假期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長和幼兒承擔,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___

____年__月__日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2

為確保學生交通安全,學校和家長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校方面:

1、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督促學生不乘坐“三無車輛”。

2、學校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

3、學校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二、家長方面:

1、不讓學生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的車輛上、放學。

2、不讓學生坐農用車上、放學。

3、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放學。

4、學生不能自己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放學。

5、要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本責任狀自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11日有效。 年級 班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漢川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20xx年2月11日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3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寒假將至,春節即臨,希望您真正履行自己的安全監管責任,讓孩子過一個快樂、健康、文明、平安的假期,在此簽訂本責任書。

1.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一切從孩子的安全出發,以防為主,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提醒子女出行時應注意交通安全, 嚴守交通法規。

3.教育孩子不到水塘、溝渠的冰上玩耍;不要讓孩子私自或結伴外出。

4.教育孩子注意公共衞生和個人衞生,講究健康飲食,不暴飲暴食,注意保暖,防止各種疾病的發生。

5.冬季是火災的多發季節,請教育孩子不玩火,不帶火種;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和能力.

6.不燃放煙花爆竹,觀看時必須由家長陪同,並在安全距離之外。

7.幼兒家長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幼兒寒假離園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若家長疏於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督,在假期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長和幼兒承擔,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X年XX月XX日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4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情繫萬家。夏季,氣温炎熱,中國小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加之降雨量劇增,各種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平頻率增高。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防自然災害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汛期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和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學生到校後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須電話告知家長,經家長同意後方可外出。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隨時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要全部承擔學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責任。

九、家長要對孩子進行防自然災害安全知識教育,內容包括(防山體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滾石、防雷擊)等。

十、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一式一份,學生、家長簽字後,由學校統一收存。

立狀單位:仁懷市城北中學

履狀人

學生(簽字): 班級:

家長(簽字):

20 年 月 日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5

尊敬的家長:

您好!按中山市教體局文件要求,20__年學生寒假放假時間為:1月19日至2月17日,2月18日為開學時間。放假期間,請家長履行監護人的職責,加強子女安全教育,引導子女合理安排時間,督促小孩做到以下六點要求:

一、注意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翻越隔離欄。行走或騎車時不看手機、不聽音樂。不在車輛盲區內玩耍打鬧。未滿12週歲不騎自行車,不坐副駕駛座位,乘車系好安全帶,自覺遵守公交車乘車規範。

二、提高防範意識

嚴禁小孩進入不良網站、社交聊天羣,防範低温災害天氣。教育小孩不燃放煙花炮竹,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進行活動。

三、關注居家安全

不在飄窗或陽台上玩耍。不用濕手或濕布觸碰家用電器。不給陌生人開門。不往窗外拋物。規範使用燃氣設備並注意開窗通風。發現火情,及時撥打119。

四、注意娛樂安全

孩子外出要知會家長,不去網吧、酒吧以及歌舞娛樂場所。不沉迷網絡和電子遊戲。不玩渲染暴力等不健康網絡遊戲。慎交網友,不與陌生網友見面,防範電信、網絡詐騙。不在工地、軌道、高壓線等危險區域玩耍。遠離擁擠場所,避免擁擠踩。

五、重視旅行安全

不去尚未開放的景點旅遊。選擇正規、信譽好的旅行社旅遊,並簽訂旅遊合同、購買相關保險。學習、掌握車輛、輪船、飛機突發意外的自我保護知識和處置常識。入住酒店時,及時瞭解消防逃生通道,索取酒店聯繫卡。不在設有危險標誌處停留,不在禁拍處拍照、攝影。瞭解並尊重旅遊地風俗、禁忌。

六、加強心理安全

加強孩子的思想教育和價值觀正確引領。關注孩子使用手機、朋友圈、B站、抖音、網絡貸等情況,密切關注孩子的動向,掌握孩子的思想或行動現狀與動態,杜絕校園欺凌事件發生,抵禦和防範非法宗教思想的滲透。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6

校外住宿生家長與招住宿生業户安全責任狀 為了確保校外住宿生、住宿飲食環境等安全,特簽訂校外住宿生家長與招住宿生業户責任狀:

一、 住宿生家長責任:

1.首先教育子女遵守住宿點的各項規章制度。

2.為子女選擇無安全隱患、環境較好的住宿點住宿。

3.選擇事業心強、安全意識強、管理能力強、責任心強的業户住宿。

4.為子女選擇人品好,沒有犯罪前科的業户住宿。

5.有事及時與業户溝通,如不能溝通的應及時與學校聯繫。

6.教育子女在住宿處不能使用電褥子。

二、 招住宿生業户責任:

1.業主要為孩子的安全負責,要配合好校方加強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建立好各項制度。

2.業主確保住宿生飲食衞生安全,食品採購要索證索票。不吃腐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預防傳染病發生。

3.有較好的住宿條件,保證室內衞生,有安全通道,有消防設施。

4.業户要為男女生分寢居住有相應業主陪護學生住宿。嚴格執行作息時間,經常查寢,看護好晚自習。

5.管理好學生,不允許陌生人介入。對住宿生聚會、酗酒、上網、全部夜不歸宿等,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嚴格教育,出現問題業主負責任。

6.注意學生的思想動態,如有異常(流失、談戀愛等)及時與家長、老師、學校溝通。

7.住宿期間管理好學生,特別是今年雨水大,要做好防溺水教育,更不允許隨意外出,學生如果有事外出需要請假,准假後由專人陪護方可外出,外出學生出現一切意外,業主要負全部責任。

三、 校外住宿生家長與招住宿生業户如有違反上述協議,造成住宿生人 身傷害的一切事件後果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 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校外住宿生家長(簽字):

招住宿生業户 (簽字):

年 班

學生姓名: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7

尊敬的學生家長:

你們好!九年級上學期是學生國中學習階段最有關鍵的一學期,是一個承前啟後的關鍵階段,在這個階段,孩子除了要面臨沉重的學習壓力,還有來自成長道上的各種矛盾,為了您的孩子成才成人,為了桃園中學的長足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確保“家校聯合共育人才”。

1〃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一經發現,由家長領回自省15天,情節嚴重者勒令轉學。 2〃同學之間互助互愛,嚴禁在校內外打架鬥毆,一經發現,由家長領回自省10天,對結夥在校內外打架或勾引社會人員到校尋釁鬧-事、打架鬥毆,由家長領回自省15天,情節嚴重勒令轉學。

3〃嚴禁學生在校內外吸煙、喝酒,一經發現,由家長領回自看5天。

4〃嚴禁學生進入遊戲廳、枱球室、舞廳、網吧,一經發現,由家長領回自省10天,屢教不改者勒令轉學。

5〃同學之間正常交往,嚴禁學生談情説愛,勾肩搭背,互傳紙條,一經發現由家長領回自省15天,屢教不改者勒令轉學。

6〃對於無故曠課、逃課、逃學要及時給予批評教育並通知家長,兩次以上由家長領回自省15天,屢教不改勒令轉學。

7〃嚴禁學生攜帶手機、mp3mp4進校園,一經發現,除沒收外由家長領回自省10天,2次以上勒令轉學。

8〃嚴禁學生在宿舍內打鬧,喧譁等影響學生的正常休息,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勒令走讀。 9〃住宿生認真上好每一節自習課,對於自習不認真、自習回頭説話、打鬧影響學生的正常自習、第一次批評,第二次勒令走讀。

10〃課間在班級內追逐打鬧,在走廊內勾肩搭背、大聲喧譁、不站隊上下樓梯。第一次口頭批評,第二次找家長面談,第三次由家長領回反省5天。屢教不改勒令轉學。

11〃上課無故遲到、早退、趴桌子、串位、説話、吃東西、照鏡子、看小説、傳紙條、做與本課無關的事,三次以上通知家長到校面談,並與學校簽訂守紀協議書,並由家長領回自看3天,屢教不改,勒令轉學。

12〃學生不準在校服上亂寫亂畫,不能留長髮、怪發、不準染髮、不準留指甲、戴首飾、耳環、耳釘等。一經發現限期改正,不改正者由家長領回,並限期改正,屢教不改,勒令退學。

13〃對不接受或拒絕老師教育、頂撞老師或其他工作人員者,由家長領回反省3天,對辱罵或詆譭教師的學生由家長領回反省15天,情節嚴重者給予勒令轉學處分。

14〃對於有盜竊、強搶學生錢物,敲詐勒索的學生由家長勒令轉學,情節嚴重構成犯罪交給司法機關。

15〃走讀生中午回家吃飯,必須有家長書面申請書,否則中午不準出校門。

16〃走讀生放學時間不準騎自行車橫穿校門前公路,否則後果自負。

以上16條,希望家長認真閲讀同時配合學校搞好學生教育,為了您孩子的成長,家庭的希望和未來謝謝您的合作。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北票市桃園中學

20xx.09.2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8

為了確保學生乘車上學回家的安全,特別是今年雨水大,為保證學生上學、放學安全,實現“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的安全目標,車主、家長特簽定以下責任狀。

一、 家長做到:

1.您要為您的孩子安全負責,要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自覺支持校方的工作。

2.您要為自己的孩子選擇車況新、手續齊全、駕齡長、有保險手續的車輛,養車主家庭經濟條件好的車乘坐。

3.您要為孩子選擇一個固定的車接送,變換車輛要及時通知校方和招住宿生業主,不要搭乘農用車,摩托車、貨車接送孩子,不讓孩子乘坐超員車。

4.家長有權對超員車,不合格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舉報,如不舉報,出現問題,後果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車主做到:

1、用車況好,證照齊全的車去接送學生。

2、車主保證不超員、不超速駕駛、不酒後駕車、不違章駕駛。

3、送子車車主要嚴格執行,《林甸縣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暫行辦法》要認真配合校方簽訂安全責任狀。做好登記

4、車主要主動配合學校領導、交-警、部門的檢查。

5、送子車駕駛員要遵章駕駛,時刻把學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特別是風雨雪天更要萬分小心,安全行駛。

6、如駕駛員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後果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家長簽字:

車主簽字:

學生年班:

學生姓名:

送子車車牌號:

花園鎮中心國小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9

尊敬的家長:

本學期大班幼兒於6月27日正式離園。

為了深入貫徹上級有關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學園與家長的聯繫,確保幼兒的安全,保護好貴子女的健康成長。時值暑假來臨,敬請家長們配合學園督促管理好貴子女的假期安全。如遇到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不法傷害,應及時向派出所報案,避免不必要的損失。除此之外,各位家長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引導孩子遵守暑假期間安全問題“八不準”。

1、不準在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樑等遊玩、逗留。

2、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樓房欄杆、不翻越圍牆,不到樓頂嬉鬧。

3、不準私自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尤其不獨自到水邊玩耍。

4、不隨便接觸電源、帶電開關和電器。不進行不安全的遊戲,如:拋石頭、土粒、雜物;拿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戲打。

5、不準未告知家長私自外出,防止被綁架、拐騙和走失。最好不獨自一人在家中,卻無人照顧,可報名參加學園開設的暑假班(暑假班時間:7月1日——8月27日)

6、不準長時間看電視,注意科學用眼,保護視力,每天適當安排學習和遊戲時間。

7、不準隨便食用過期和黴爛的食物,少吃零食,少喝飲料等。

8、不準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不在馬路上嬉戲、追逐和玩耍。

二、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孩子健康成長的義務和職責,應注意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的榜樣作用和潛移默化教育,要經常與孩子進行情感溝通,時常與孩子交談,瞭解孩子的所思、所想,尊重孩子,及時進行啟發、引導和教育。

三、暑假期間,帶您的孩子參加有益的活動。如:觀賞家鄉的名勝古蹟、人文景觀、聽音樂、逛書店、家鄉的民俗節日活動等,增長孩子見識、陶冶情操、開闊視野、培養困惑,可來電和學園的值班教師聯繫,我們將盡可能的給您提供幫助。

四、6、7月份是手足口病的高發期,請家長要注意孩子的個人衞生、飲食衞生及家庭的衞生,切忌出入人口密集的場所,吃不衞生、變質或是未煮熟的食品。如果有發現孩子有什麼異常情況,請到正規的醫院進行診治,確保孩子的健康。

五、請家長籤領到這份安全責任書後要認真閲讀並給予配合,暑假期間家長應確實起到監護人的職責,如孩子在假期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家長負責。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10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住宿生的學習、生活、食宿等方面的安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 學生家長責任目標

家長是孩子成長成材的第一責任人,要對孩子安全負責,及時瞭解孩子的心理,掌握孩子的動態,做到以下幾點:

1.家長要配合學校和老師的工作,教育子女遵紀守法,遵守學校和住宿點的各項規章制度,家長要為孩子選擇管理規範、環境好、證件齊全、對學生真正負責的業户居住。

2.家長不讓孩子住無消防設施,存在用火、用電等安全隱患的住宿點。

3.家長不讓孩子住房舍破舊、檁木、牆體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住宿點。

4.家長不讓孩子住衞生環境差、證件不全、存在飲食安全隱患的住宿點。

5.家長不讓孩子住業主有犯罪前科、其親屬、子女品德不良的住宿點。

6.家長不讓孩子住業主管理鬆懈、對孩子學習、生活不負責的住宿點。

7.家長要經常與老師、業户聯繫,關注孩子的學習,教育孩子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招住户要做好校外時間對孩子的監護工作,看護好晚自習,杜絕學生私自外出,上網吧、遊戲廳等,要主動與招住户簽好協議。

8.家長要經常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預防、避災避險、防雷擊、防溺水、預防侵害等方面的教育。如發現住宿點對孩子管理不嚴,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向政府、學校舉報,讓孩子撤出該住宿點。

9.按學校的作息時間要求準時到校,週日下午不能提前返回住宿點。

10.家長要配合校方對孩子的監管,及時與招住户、送子車等簽好各種責任狀,上交校方存檔。

二、 學生家長如果因違反以上條款而造成住宿生安全問題的後果自負,學校

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本責任狀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

月31日。

立狀單位:花園鎮中心國小

立 狀 人:(校長簽名):

受 狀 人(家長簽字):

(學生簽名):

班 主 任(籤 字):

花園鎮中心國小

20xx年9月1日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11

尊敬的家長:

寒假來臨,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依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責任書:

1、寒假期間國小學生不進清真寺學習經文、參與各種宗教活動。

2、寒假中學生要加強防火、防盜、防中毒等。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強“三防”意識。學生不準隨身攜帶任何尖鋭物、易燃、易爆物品。

3、寒假期間學生按時完成教師佈置的各科作業,每天堅持温習功課,在家幫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

4、寒假期間,學生要有安全意識,嚴禁在馬路上溜冰玩耍,避免發生意外。如果發生意外,責任有學生家長及監護人自負。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自行車外出,教育孩子走親訪友必須由家長帶領,不隨便和陌生人説話、不要接受陌生人的東西。外出、歸來及時向家長彙報。

6、學生定期返校,聽從學校的各項安排,完成學校佈置的任務。

以上幾點,希望各位家長認真監督落實。

最後祝全家身體健康,家庭幸福!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12

尊敬的家長:

您好!

根據樂山市教育局X年寒假放假通知的精神,我校定於X年1月23日至3月8日放寒假,3月9日報名上課。為做好學生寒假期間的安全工作,保障孩子們寒假期間的人身安全,現將學生寒假期間安全注意事項告知如下:

一、教育孩子遵紀守法。不使用管制刀具,不迷戀於上網聊天打遊戲,不和聾人犯罪團伙通過聯繫。

二、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橫穿馬路,有人行橫道處要走人行橫道,注意來往車輛;教育子女注意乘車安全,不坐證照不全及無營運資質的車輛。監護子女未滿12歲前不騎自行車上公路。

三、做好聾人拐騙防範。孩子外出必須經家長同意,不得私自或結伴長時間外出;教育孩子獨自一人在家時不給陌生人開門。

四、注意用電安全,正確使用家用電器,不爬電線杆,不觸摸電源、變壓器等設備;嚴防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五、加強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孩子們不玩火或易燃、易爆物品,遇有危險情況要及時呼救並報警。

六、注意防溺水安全管理,教育孩子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塘遊玩。

七、不在危險房屋、牆壁下逗留,不在危險地段逗留和玩耍,嚴防危險事故發生。

八、加強對子女飲食衞生教育,不購買“三無”產品;不在無證攤位隨便購買食品;家長要加強對農藥等化學藥品的管理;學生若患傳染性疾病及其它疾病,家長應及時帶孩子到醫院就醫。

九、凡學生在寒假期間出現的一切違法行為或安全事故,一律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請家長及子女認真閲讀後簽字。

X年XX月XX日

會考家長責任書 篇13

尊敬的家長:

您好!

根據樂山市教育局___年寒假放假通知的精神,我校定於___年1月23日至3月8日放寒假,3月9日報名上課。為做好學生寒假期間的安全工作,保障孩子們寒假期間的人身安全,現將學生寒假期間安全注意事項告知如下:

一、教育孩子遵紀守法。不使用管制刀具,不迷戀於上網聊天打遊戲,不和聾人犯罪團伙通過聯繫。

二、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橫穿馬路,有人行橫道處要走人行橫道,注意來往車輛;教育子女注意乘車安全,不坐證照不全及無營運資質的車輛。監護子女未滿12歲前不騎自行車上公路。

三、做好聾人拐騙防範。孩子外出必須經家長同意,不得私自或結伴長時間外出;教育孩子獨自一人在家時不給陌生人開門。

四、注意用電安全,正確使用家用電器,不爬電線杆,不觸摸電源、變壓器等設備;嚴防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五、加強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孩子們不玩火或易燃、易爆物品,遇有危險情況要及時呼救並報警。

六、注意防溺水安全管理,教育孩子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塘遊玩。

七、不在危險房屋、牆壁下逗留,不在危險地段逗留和玩耍,嚴防危險事故發生。

八、加強對子女飲食衞生教育,不購買“三無”產品;不在無證攤位隨便購買食品;家長要加強對農藥等化學藥品的管理;學生若患傳染性疾病及其它疾病,家長應及時帶孩子到醫院就醫。

九、凡學生在寒假期間出現的一切違法行為或安全事故,一律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請家長及子女認真閲讀後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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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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