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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精選14篇)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精選14篇)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户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為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精選14篇)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家長要配合學校時時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和交通安全規則,聽從學校的安排;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範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後果家長自負。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校:

20xx年9月1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2

一、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二、家長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時要靠右邊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闖紅燈;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逆向行駛、競技行駛。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搭乘無證順路車、超載車。

五、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永安洲鎮初級中學

20xx年9月19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於我們學校位於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並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關於您孩子的親自送和接:

1、由於我們的孩子還是國小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着為了我們的孩子着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着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於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並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後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羣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範。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並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後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繫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託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後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4

學生安全不僅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係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為了確保接送學生途中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接送孩子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學生遵守作息時間(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離校,學生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隨意留宿他家,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承擔責任。

二、家長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騎車時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家長駕駛車輛順路接送別家孩子,如果出現此類現象,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該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五、家長在學到校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規定的區域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學生時間。

七、學生因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及離校必須第一時間與班主任及時聯繫。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監督辦法》及省縣有關文件精神,確定各自在學生營養餐安全中的責任如下:

1、學生營養餐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成立學校學生營養餐工作領導機構,確定有專職或兼職領導和人員,專門負責營養餐安全管理工作。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究學校校長的首要責任和相關人員責任。

2、副校長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學生營養餐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本校營養餐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強對學校食堂的民主管理,使食堂管理制度化、規範化。定期組織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和督促檢查工作,保證學校食堂各場所日常衞生整治,各項制度落實到位,食品採購、儲存、加工、供應、消毒等重點環節規範。及時整改食品衞生監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有關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見,並整改到位。建立營養餐安全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如實上報、保留現場,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組織搶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態擴大。積極配合市食品衞生監管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

3、總務主任負責辦理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有關要求規範操作,組織開展年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所有從業人員均辦理健康證。定期組織開展對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及法規知識培訓。

4、食堂採購食品,要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採購有證照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按規定進行索證索票,認真記好進貨台帳。

5、食堂要認真做好食品的驗收和保管,保證食品使用時的安全性,嚴格杜絕向學生供應過期和腐爛變質食品。

6、食堂要嚴格按照學校提供的食譜進行配餐和供餐,絕對保證食物製作過程中的潔淨和安全。

7、食堂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做好食品留樣保存工作,食品留樣不低於48小時,保存食品留樣的冰櫃鑰匙要做到專人保管,食品留樣標籤時間要準確到時、分、秒。

8、食堂人員要做到食品存放和製作的安全性。食品存放要通風良好,食堂鑰匙要做到專人保管。

9、食堂人員發現食品安全有存疑時,應立即向學校報告,不得隱瞞實情。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6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7

甲方:遂川縣泉江國小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國小生年齡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無論在學業還是身心健康方面的發展都需要家校之間的密切配合,以達到教育的最優化,讓學生更好地健康成長和成才。本着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讓他們個個成仁成才的出發點,學校特與在校外託管中心(班)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儘可能地為全體師生營造優良的教學氛圍,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

二、甲方不主張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託管在外,強烈反對乙方把孩子託管在衞生、安全、教育環境不達標的託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確實因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監護人放在校外託管的,請務必實地察看此託管中心的辦學環境,確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實地察看包括周邊環境、從事人員的健康證、消防部門頒發的消防合格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執教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四、乙方要到甲方瞭解學生上學和放學的作息時間,以便乙方與託管中心簽訂相關託管協議。甲方早上7:30開校門,中午開校門時間冬春季節為1:50,夏秋季節為2:10;上午放學時間是11:40。下午放學時間分冬春季節和夏秋兩個季節不同,冬春季節為下午4:40,夏秋季節為下午:5:00。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上午放學時間為11:20,下午冬春季節為3:30,夏秋季節為下午:3:50(星期四下午一、二年級學生也需要上三節課,這天一、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刻是冬春季節為4:20,夏秋季節為下午:4:40)。甲方未開校門期間不允許學生到校,更不允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擁堵,請乙方必須把你的孩子或被監護人的相關作息時間告訴託管中心(班)的工作人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時間,以防止學生進遊戲廳或網吧。學校每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夏秋季節作息時間表,10月1日長假後執行冬春季節作息時間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託管在外,託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學校無關,請乙方務必與相關從業人員簽訂託管安全協議,確保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的安全。

六、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脱離託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請各自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或蓋章):遂川縣泉江國小

乙方(簽字):

年級 班 同學的家長(或監護人)

20xx年9月 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做好涉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徹底杜絕放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的假期生活平安、愉快、有意義,保證學校、社會、家長齊抓共管,特制定國慶節假期安全責任如下,請家長按要求監護好自己的孩子,確保孩子假期安全。

1、放假前認真學習安全教育常識,遵守安全公約,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發生。

2、學生要做到不進入網吧、營業性歌舞廳和卡拉0K廳。

3、注意飲食衞生,保持良好的飲食習慣。

4、到公共場所玩耍要有家長帶領,遵守安全規則,採取保險措施。

5、遊戲、玩耍時要選擇安全場所,遠離馬路、高壓線、工地等危險地帶。不做帶有危險性的遊戲。

6、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先看左後看右,不與機動車輛搶行。禁止12週歲以下學生騎自行車外出。

7、不玩火,遠離火源,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天然氣常識。

8、學生外出要徵得家長同意,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時間告訴家長,有情況要及時與家長聯繫。家長要監護好學生,杜絕學生與不良社會青年交往,防止學生擅自離家外出。

9、嚴禁學生到河邊、灣邊、井邊玩耍,禁止學生到河裏、灣裏洗澡游泳。

10、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堅決抵制一切危害社會的邪教活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11、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素質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9

學生的安全工作重於泰山,面對即將來臨的炎熱夏季和暑假,學生的安全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夏季和暑假期間學生的安全,學校特與幼兒園簽定本責任書。

一、注重預防,加強教育,提高學生防溺水安全意識和保護能力。

提高認識,注重預防。各幼兒園要切實提高加強對學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將安全工作重心切實轉移到預防上來。

加強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各幼兒園應嚴格貫徹執行防溺水的各項規定和要求,進一步依法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堅決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要利用發放防溺水安全宣傳材料、展板、家長會、家訪、電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讓學生牢記預防溺水“四不一會”,並使這項工作制度化、常規化、經常化,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切實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發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確責任,不斷增強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的實效性。

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規範、強化幼兒園的安全工作。要求學生做到:上學、放學家長接送,按時回家;不準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邊嬉水;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別向學生強調,汛期來臨,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邊玩耍,更不得下河下灣,對於違犯以上規定的學生及時進行教育批評。

三、私立幼兒園辦學者對幼兒在園和上、放學途中負安全管理和教育責任,如因教育不當,或管理不到位,學生髮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兒園全權負責。

四、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幼兒園各執一份。

學校校長(簽字):

幼兒園負責人(簽字):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家校聯動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班主任責任

1.學校沒有設校車接送學生。

2.學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開展交通安全主題班會,請交警部門來校進行安全講座、宣傳。

3.學校、班主任加強學生離校時的監管,疏導學生安全離校,勸告學生嚴禁乘坐超員車和有安全隱患的交通工具。

4.學校開校門時間:早7:40,午:冬季2:05夏季2:35,家長不要把學生提前送到學校。

二、學生家長責任

1.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學生乘坐私家車上下學的,由家長監管好孩子安全。家長租用其它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即無駕駛證、無行駛證、無營運證)。堅決不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不安全車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帶病、酒駕、無牌無證、無保險、無客運營運手續等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自覺抵制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不得乘坐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的超員、超載車輛。近日學校調查瞭解到小飯桌租用接送學生車輛超員嚴重,威脅着學生安全,請家長督促檢查,對超員車現象予以批評、制止。

4.家長要與租用車輛駕駛員或車主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或協議》,並保存好交費單據,既能保證孩子的健康安全,防範事故的發生,更能在意外發生後有效維權。

三、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所乘坐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學生所乘車輛有超員現象應立即拒絕乘坐並告知家長、交警和學校。

2.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3.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酒後駕駛。

4.學生所乘車輛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5.學生所乘車輛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四、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禁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

五、家長要與學校積極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責任分明,雙方要嚴格認真履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代表(班主任):

____年級____班

學生:

家長:

20xx年12月5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1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着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着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為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國小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説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繫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了切實保障全體參加大學聯考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營造一個好的大學聯考環境和氛圍,保證學生能以良好的身體狀況和愉悦的心情去應對考試,考出每個人的水平,取得優異的成績,經學校和年級組研究決定,特擬定該責任協議書,對老師和學生在大學聯考期間的行為進行規範和約束,以保證大學聯考的順利開展。

1.所有帶隊的老師,必須嚴格按照大學聯考組織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履行職責,若因工作不負責而導致不良後果,學校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2.所有帶隊老師要嚴格自律,為人師表。工作上要給學生參加考試以適時的.科學的指導,生活上給學生關心愛護。

3.帶隊老師認真履行自己職責的同時,還必須做好學生考試期間的心理輔導工作,要有效調動學生參加考試的激情,疏導其緊張情緒。力爭使每一個同學都考出滿意的成績。

4.所有參加大學聯考的學生,必須聽從安排,嚴格遵守下列要求。

(1)統一行動,按照老師的安排乘坐往返車輛。如因不聽指揮而導致誤車,誤點,耽誤了考前適應場地,考試或其他事務,後果自負。

(2)在大學聯考期間,學生不得私自離開住地,不能走親仿友。若遇特殊情況,要徵得帶隊老師同意後,在指定同學的陪同下方能出外。若因私自外出而遭遇意外或耽誤了考試,後果自負。

(3)生活上嚴格執行要求。不飲生水,不吃路邊攤食品,不貪嘴吃零食,隨時注意防暑保暖。要嚴格預防因水土不服或其他原因導致身體不適而影響考試。

(4)積極配合老師的工作,及時反映身體上,心理上的問題,如有困難,主動尋求老師或同學的幫助。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集體。

(5)加強安全意識,任何外出活動都必須緊跟隊伍,嚴禁東張西望隨意走動,萬一走失,要想辦法馬上與老師取得聯繫。如因違紀造成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6)嚴格遵守大學聯考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若因不聽老師指導,自作聰明而違犯有關規定受到處罰,或因不遵守考場規定而受到人身傷害,後果自負。

(7)認真備考,力爭萬無一失。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導致考試失誤,成績不理想,要聽從老師和同學的勸告,不得意氣用事,自暴自棄。否則,出現任何嚴重後果,責任自負。

為確保大學聯考的順利進行,以上規定,望同學們嚴格遵守。

學生(簽名)班主任(簽名)

監護人(簽名)

20xx-3-16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明確學生本人的責任,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武漢工程學在校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所述原因堅持在校外住宿,住宿地點:,户主姓名:,聯繫方式:。

二、本人保證居住環境內用電、用水、飲食、防火、防盜及人身等安全。在校外住宿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在校外住宿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院彙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院及輔導員老師。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瞭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校外住宿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願意接受學校給予的相應紀律處分。

1、在校外住宿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提供虛假證明騙取校外住宿的。

六、如遇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或出現緊急狀態等特殊情況,本人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要求,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被接送的安全責任書 篇14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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