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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精選18篇)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精選18篇)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精選18篇)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

親愛的清潔工人:

您好!

天氣越來越冷了,小心感冒,出門的時候要多加一件衣服。

不知您還記得幾個星期前的那個女孩嗎?

那天,放了學,我便買了幾袋小零食,走到十字路口那裏,零食也吃完了,於是我隨手把手中的零食袋扔在地上,這時,您從我身邊走過時,您彎下腰,用掃帚輕輕的掃到垃圾桶那裏,彎下腰,把垃圾丟到了垃圾桶裏。

我目不轉睛的看您。您長得並不高,臉很黑,皺紋也悄悄“爬”上了您的面龐上。看着您的眼睛,裏面有幾絲憂傷的感覺,望着您的背影,我的心裏真不是個滋味,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樣。

過了幾天,我在街上碰到了您。本來我準備把手中的零食袋扔掉,但是,我又想起了上次,於是,我把手中的零食袋捏緊,向您跑去,把垃圾丟到了垃圾桶裏,您微笑這點了點頭,誇獎我是個好孩子,我的臉不禁紅了。

其實,環衞工人並不可笑,可笑的是我們。因為我們總是認為環衞工人這個工作很可笑,所以許多家長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時,總會説:“你不聽話,不認真學習,長達就像街上掃地的環衞工人一樣。”難道不是嗎?

大家都説:“勞動是最光榮的。”但是,為什麼就要看低他們嗎?他們總是彎下腰,默默無聞的為我們做貢獻,難道我們應該貶低他們嗎?人人都是平等的,沒有貴賤之分,王君和乞丐的不同就在於金錢之分,難道他們就不是人了嗎?

祝各個環衞工人:壽比南山、笑口常開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2

敬愛的環衞工人:

你們好!

誰是城市的美容師?是你們。誰是城市的守護精靈?是你們。誰是我們的護花使者?是你們。

春天是一個春暖花開的季節,也許這是你們最開心的季節吧。伴着温暖柔和的陽光,握着手中的掃把,微笑着在街道為民服務。謝謝你們!

夏天,驕陽似火、烈日炎炎,你們在烈日下辛勤地工作着,豆大的汗珠從你們的額頭上滑落下來。但是你們依舊揮動掃把,清理垃圾,你們似乎從來不怕太陽的火辣、垃圾的臭味,你們那種敬業的精神令我為之佩服,你們的汗水讓髒臭的街道變得乾乾淨淨,在太陽的映射下你們的汗珠變得格外晶瑩。謝謝你們!

秋天,是樹葉歸根的季節,這個季節樹葉紛紛揚揚地從樹上飄落下來。你們拖着垃圾箱,在樹下掃着落葉,可大樹總是不聽話,總是掉下樹葉來,害得你們如此勞累。謝謝你們!

冬天,太陽是沒有了,但是可惡的風大哥又來了。你們依然手握掃把,凜冽的寒風吹在你們的臉上和手上,你們的手凍僵了,但是你們似乎從來都不怕寒風,勇敢地與風作鬥爭。冬天中有全國人民都十分喜歡的節日——春節。在春節這閤家團圓之時,你們也許還在默默工作着,即便有假期,那也只有一兩天而已。謝謝你們的默默付出!

掃我們街道的是你們其中一位的老爺爺,他每天迎着東方的第一縷晨曦來街道掃地。當我們起牀時,我們就會看見一個沒有任何垃圾、乾乾淨淨的街道。叮鈴鈴……那熟悉的聲音又在街頭想起,那位老爺爺又要工作了……那熟悉的背影,那位老爺爺又要工作了……那不緊不慢的動作,那位老爺爺又要工作了……那熟悉的動作,那位老爺爺又要工作了……

環衞工人,一個卑微的職業,但是你們的精神卻是可貴的,我敬佩你們,謝謝你們!

祝你們身體健康,萬事如意,閤家幸福!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叔叔、阿姨:

您們好!我是福州市屏西國小四年四班的一名學生。讀了您們《致福州市民的一封信》,我深受感動。

因為我相信每天許多人還在夢鄉,您們已揮舞着手中的掃帚,奔波在大街小巷,辛勤地忙碌着;桔紅色的工作服,在路燈的照耀下,閃爍着點點的光芒。您們為了扮靚福州這美麗的城市,一年365天不論嚴寒酷暑,不論颳風下雨,都在默默無聞地工作。您們沒有豪言壯語,只有無私奉獻。你們用一把掃帚掃出了城市的文明,用一個畚斗端出了城市的整潔,不愧是“城市環境的美容師”。在我的心目中您們是最偉大的,在這裏我要大聲地對您們説:“叔叔、阿姨,您們辛苦了!”

為了保護環境,共建綠色家園,我的學校大隊部於今天下午在屏西社區開展了一場“小手拉大手”為主題的親子活動。這次活動目的是“美化環境,從小做起,從我做起,共建綠色社區”。活動現場熱鬧非凡,同學們還為社區居民派發了關於“珍惜資源保護環境”的宣傳單。許多家長都帶着孩子參與到這活動中來,同學和家長們個個精神抖擻,爭先恐後地在社區各個角落撿拾垃圾。

雖然活動時間有限,但通過這次“小手拉大手”的親子活動,同學們在親身的體驗中,懂得了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同時喚醒了各位家長和社區居民的環保意識,懂得尊重環衞工人的勞動成果。通過一雙小手拉起一雙大手,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攜手並肩保護環境、共創文明的形式,從小培養了同學們環保意識和社會公德意識,同時家長、社區居民也受到深刻教育,共同維護社區的環境衞生,起到了以點帶面的積極作用。

榕城是我家,美化靠大家。為了我們福州的天更藍、水更清、人更美,我和我的同學們會一起加油,努力!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4

敬愛的環衞工人:

您好!

我是福州市羣眾路國小六年(1)班的沈斯瑒。在我的記憶中,環衞工人從來就是一個很神聖、很崇高的職位。那是因為我的童年中,最難以抹去的記憶。

小時候,我會刻意避開他們;有時我聽到他們掃地的“沙沙”聲,就用雙手捂住耳朵,有哭有鬧;我怕看見他們。後來幼兒園的老師説:“只有勞動的人最光榮!”我卻不住地搖頭:“不是,不……”我從沒有想過他們的艱辛,見到他們馬上把手上的紙一扔,然後扭頭就走,他們卻沒有説什麼,只是把紙揀起來扔進了垃圾桶。有一件事卻讓我改變了看法。那是一個冬天的清晨,天空才有一點魚肚白,我被一陣鬧鈴吵醒了,我揉了揉眼睛,披上衣服。“沙沙”,什麼聲音?我跑到陽台定睛一看,哈哈,是環衞工人啊!我剛想戲弄戲弄他,卻感到了一陣涼意,全身刺骨的冰涼,我往牆上的掛鐘一看,才6點15分,我打了個哈欠。

一陣風迎面吹來,又是刺骨的冰涼,摸摸鼻子,冷得像冰,手腳早已凍得麻木。這時,我不由得佩服起環衞工人來:這麼冷的天,寒風如此刺骨,您和工友卻只穿幾件單薄的衣服,起得這麼早,幫大家掃去地上的垃圾。我又想起自己小時候的年幼無知,對環衞工人的不尊敬,心裏有點慚愧,有點酸酸的,還有一種説也説不出的滋味。我為我以前的過錯向環衞工人們道歉,你們能原諒我嗎?

環衞工人這個職位雖然很多人不願做,但是這個職位是崇高的、神聖的;環衞工人,我佩服您,佩服您的不懼艱辛,佩服您的不怕髒和累。

環衞工人,您真的很讓我佩服,我要向您學習,學習您的不懼艱辛,學習您的不怕髒,學習您的不怕累,不管如何,我一定要向您學習。

祝:身體健康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5

敬愛的環衞工人們:

您們好!

百花盛開、春意盎然之時,當烈日當空、炎炎夏日之時,當秋高氣爽,楓葉飄落之時,當北風狂嘯,大雪漫天之時,是你們—— 辛 勤 的環衞工人,維護着這座美麗的城市—— 福州。

一身樸素的桔色工作服,一輛陳舊的垃圾車,再加上一把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掃帚,一個佈滿歲月印痕的簸箕,就是這羣默默奉獻的環衞工人所有的“家當”!當人們還在夢鄉中享受睡眠的快樂時,他們早已開始了艱苦辛勞的工作:掃除街邊的灰塵紙屑及各種各樣難以清理的垃圾……而他們所做的一切勞動,似乎是大城市的“高雅人士”所不能接受的!真可悲!

一天早晨,我從睡夢中醒來,忽然一股奇臭無比的味道撲鼻而來!充滿疑惑的我睡眼惺鬆地從窗台往下一望—— 天哪!竟然是環衞工人在清理骯髒的化糞池!當時的我對他們的行為總是感到反感,有時甚至嗤之以鼻!但現在,我再回想當年的那一幕時,卻對你們——敬職敬業的環衞工人們產生了莫大的感激之情:你們不顧池中臭氣熏天,堅持下池工作,自己身上沾滿了糞便,卻總為我們的幸福生活而着想!可我們……真心地感謝你們為百姓所做的一切!環衞工人!

另一次,當我閒來無事、出門散步時,我感到口乾舌燥,便買得一瓶飲料,暢快地飲用着。但我卻忘記了家人“喝過飲料後要將空瓶扔進垃圾桶”的囑咐,將空水瓶置於地上!就在此時,一隻長滿老繭的手緩緩地撿起空水瓶。那佈滿歲月滄桑之痕的額頭上滿是汗水,深陷的眼窩讓他看起來顯得異常蒼老……我望着他,心中頓感愧疚:“自己怎能做出如此不應該的事!這位環衞工人已經這般年邁,卻仍舊對自己的工作這麼看重!這是多麼難得的啊!反觀我自己,卻對這些環衞工人所取得美麗成果不屑一顧!這是何等的可恥!

作為新世紀的陽光少年,作為祖國的花朵,我們應該愛護環衞工人的勞動成果,不亂扔垃圾,更不能看不起這羣可敬的勞動者!

環衞工人!你們才是這世上“最可愛的人”!

此致

敬禮!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6

敬愛的環衞工人:

你們好!

説起你們,大家就會想到大街上掃地的清潔工,疏通下水道的掏糞人。這些人做的事情常常會讓人不屑一顧,讓人瞧不起。但你們的工作都是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你們穿行在各個街道,手上總會拿着一把金黃的大掃把。看着你們彎腰在行人之間,我也忍不住為你們鼓掌,因為,你們是在平凡的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事。

走在街上,我市場會看見骯髒的垃圾車旁邊,站着一位戴着草帽的環衞工人,吃力地用雙手拉起垃圾車。我想到:如果沒有你們每天為我們辛勤地打掃街道、搬垃圾,街道上該會如何?垃圾桶裏的垃圾沒有人清除,又會是怎樣的情景?可以想像,時間長了,垃圾就會堆積如山,夏天還會招引大量蒼蠅、蚊子。我突然覺得,你們的身影在我的心目中高大起來了。

記得有一次週末,我上完課外班回家,在經過一輛垃圾車時,一位環衞工人對我説:“哎,小妹妹,現在幾點了?”我看了看錶,回答她説:“一點42分。”她連“謝謝”都沒説就走了,我有些生氣,於是飛快地從她身邊走過,可是我聽到她小聲地説:“時間還早,我還可以再掃一兩遍呢。”我頓時停住了腳步,回頭看那張黑色的臉,我感覺我對於環衞工人,除了尊敬,還是尊敬。

雖然家長總會在孩子不努力學習時説:“不好好學習,以後只能當掃大街了的。”我卻不太贊同,我覺得環衞工人的崗位是神聖的,不是人和人能夠侵犯的。

你們的生活應該是比較艱辛的吧,但是,沒關係,人們為你們辦了一個環衞工人節來表彰你們。因為你們吃苦耐勞,數年如一日,苦了自己卻淨了千萬家,你們為國家,為社會,為人民做了多大貢獻啊!我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減少對環境的污染,是你們的工作量減輕。

你們有如一朵朵鮮豔綻開的鮮花,讓我們這個城市更加美麗!

此致

敬禮!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7

親愛的爸爸媽媽:

你們每天早出晚歸,晚上十點多鐘才回家,你們可知道你們不在家的日子我有多孤單,多寂寞嗎?知道我有多麼想你們嗎?

記得那天是我的生日。爸爸要外出做事,我知道這又是難熬的一天,又是缺少關愛的一天。

這天,我和平時一樣,聽你們的話,到舅舅家裏去了。雖然能和我的小表弟一起吃飯,但我一點兒都開心不起來。

此時,我又想起以前過生日的情景。每次生日都有爸爸媽媽的陪伴,燭光中唱着生日歌,爸媽由衷的讚美,誇我漂亮了,又長高了一點,每次我都是在媽媽温暖的懷抱中睡着的。

其實,我明白,你們不辭辛苦地工作都是為了我,為了我的學習,為了我將來的幸福,更是為了我們這個家。爸爸媽媽,如果你們累,請説出來,不要藏在心裏,不要不開心,不要讓我整天面對沒有你們陪伴的日子。你們知道嗎,我是多麼想回到曾經有你們陪伴的日子。每當看見別人的爸爸媽媽陪自己的女兒開開心心在一起的情景時,我就十分羨慕,就會偷偷地抹眼淚。

我知道你們很忙,放不下手中的工作,但請求你們多一點時間來陪陪我。

爸爸媽媽,女兒愛你們!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8

尊敬的流動人口:

感謝您為大城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的貢獻,來到大城,請注意下列事項:

1、如果您未辦理《婚育證明》,請先到您居住的鄉鎮或縣人口計生局流動人口辦公室辦理有效期為三個月的臨時《婚育證明》,並在有效期內辦理户籍地計生部門簽發的《婚育證明》。

2、如果您屬於育齡期的婦女,在外出務工、經商前先到您户口所在地的計生部門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您外出經商、務工時,要帶齊身份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有關證件,以備查驗。

4、您到達大城縣的15天內,儘快到計生部門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憑證件應聘工作崗位、租賃房屋等。

5、您如果是已婚育齡婦女,應按規定每季度到我縣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進行孕情檢查,並把檢查證明寄回您的原籍。

6、您需要租住房屋,請先向出租户出示《婚育證明》。

7、對於發現的政策外生育,您有權利進行舉報,對舉報查實的,我們將給予您一定數額的獎勵。舉報電話:

8、如果有困難需要幫助,請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

x年xx月xx日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9

申請人:x有限公司,住址:。系犯罪嫌疑人之工作單位。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男,xx歲,工作單位:x有限公司。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於x年x月x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看守所。

x年x月x日晚,犯罪嫌疑人駕駛車輛途徑xx村撞上李,造成李死亡。事故發生後,家人、工作單位、朋友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商談賠償事宜並達成賠償協議並已支付賠償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申請人認為,一貫遵紀守法,工作表現良好,且該次屬於過失犯罪,已有悔過表現,對其採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致危害社會治安,也不會在取保候審期間採取逃跑等行為,且單位工作繁忙,也急需返回工作崗位繼續工作。

申請人為保證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遵守有關規定,提出由申請人擔任保證人。保證人系在xx市註冊並正常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申請人和保證人保證監督被保證人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到:(1)保證不離開本市;(2)保證隨傳隨到;(3)保證不干擾證人作證;(4)保證不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並且保證隨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的情況。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請人、保證人: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0

敬愛的趙老師:

我已經不記得第一次看見你時的場景了,只知道現在的你雖然長得不高,但有一點點娃娃音,外加後一頭捲髮,前一簇斜劉海。

關於你上課時的習慣就太多了。你的嗓門兒很大,估計隔壁幾個班都聽得見(隔音效果太差)。你講課的時候無論是站着還是坐着,背都是直的,而且你總是手舞足蹈的,讓我們對你越來越感興趣。雖然吧,你聲音大,但你的語速一般,讓人聽了還蠻順耳的。你總是提醒我們把重要的內容記在筆記本上,還是涉及到很多有的沒的,不過大多還是重要的。如果我們有不懂的,你也會一次又一次地教,這是我最佩服的一點。

在你的課上紀律一般,所以你還是得再兇一點,這樣的課堂沒有一點點噪音。你上課的時候總穿平底鞋,就算穿了高跟鞋,奇怪的是,你也不會走出聲音來。

你上課的時候,講課很快,每節課都會有差不多的時間餘下,所以我建議你可以上得慢一點,多講一點新內容,這樣才是完美的結合!

此致

敬禮

(八年級)

20xx年8月05日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1

答辯人:張三公司,住所地:xx市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

答辯人就貴委所受理的廈集勞仲案201 第001號王某某訴張三公司勞動爭議仲裁一案,結合事實和法律,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本案不屬於勞動仲裁案件,貴委應當撤銷案件或者直接駁回被答辯人的申請事項。

1、被答辯人並非我國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

(1)被答辯人未在大陸合法就業。被答辯人系台灣同胞,適用我國《就業規定》[1]第四條之規定“我國對台港澳地區在內地就業實行就業許可制度。經許可並取得就業證的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受法律保護。”但本案的事實上,被答辯人除了有於x年9月20日向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辦理的x年9月1日至x年8月31日的《就業證》,且該《就業證》已於x年8月31日失效,此外並無其他的就業證,則意味着在x年9月1日至x年3月31日止,被答辯人在大陸的就業狀態均屬於非法就業,被答辯人並不具有就業的資格。根據《確立通知》[2]第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關係屬於勞務關係,不適用勞動法。參照適用廣東《適用勞動法律指導意見》[3]的十八條及北京《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紀要》[4]第十五條之規定,均確立:“外國人、港澳台居民未依法辦理《外國人就業證》、《台港澳人員就業證》的,應認定有關勞動合同為無效勞動合同。外國人、港澳台地區居民已經付出勞動的,由用人單位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則可以確定被答辯人無法與答辯人形成勞動關係,至多就是勞務關係。

被答辯人與答辯人之間的爭議只能適用合同法或民法通則等民事法律規定,而不能適用勞動合同法。我國目前合同法等民事法律並沒有規定僱主與僱工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也未規定僱用單位需要為僱員辦理社會保險之規定。

2、被答辯人並非勞動爭議仲裁主體。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5]第二條之規定,在我國提請勞動爭議仲裁只是能是我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發生的勞動爭議,也就是説勞動仲裁爭議委員會受理的案件範圍只能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而被答辯人並非我國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更非我國勞動爭議仲裁委所受理非範圍。根據《勞動人事仲裁規則》的第二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之規定[6],仲裁委員會應當以被答辯人未辦理《就業證》,非勞動法律關係,非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範圍為由不予以受理,撤銷案件。

3、從責任分配的層面看,被答辯人本身對未辦理就業證有過錯,且積極參與該行為的實施。

作為答辯人所聘請的高層管理人員被答辯人有使用公章的權限,對於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為外籍人員辦理《就業證》等事宜,有充分的決定權。同時,其本人也是積極地代表了答辯人實施了該侵權行為,不可能不知道其權利被侵害。

二、被答辯人已在台灣地區提起勞動爭議訴訟,與貴委受理的勞動爭議仲裁糾紛是衝突矛盾的。

被答辯人的重複訴訟違背了大陸法系的“一事不再理”訴訟原則。被答辯人已經在台灣地區提起了對模得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基於確認勞動關係的給付薪資等勞動訴訟主張。這與貴委所受理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訴求基礎是一致的,但訴求事由卻是相矛盾的,訴請事項是一致的。被答辯人在就同一時間的同一事項同時向兩個用人單位主張勞動關係要求給付薪金及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賠償是不符合常理及法理的。

三、答辯人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1、 被答辯人申請答辯人支付x年2月1日至x年3月31日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人民幣240000元事項不成立。

(1)被答辯人的情形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7]第7條規定的情形。按被答辯人提交的《勞動合同》(被答辯人提交的證據2)證實了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曾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該情形並不屬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的情形,不能適用該規定。

(2)“時間段計算”與法律不合。根據《勞動合同法》[8]第82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根據《勞動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法律的規定,自首次用工之日起的一月“寬限期”內該籤未籤書面勞動合同的,超一個月滿一年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11月的雙倍的工資,過一年後視同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而並非如被答辯人所主張的無限期的24個月底支付雙倍工資。

(3)從責任分配角度來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在於被答辯人。根據被答辯人提交給貴委的由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簽訂於x年9月15日的《勞動合同》(被答辯人提交的證據2)中的第一條“乙方的工種崗位為:廠務部經理”,及答辯人提交的通知及呈籤(答辯人提交的證據4)證實被答辯人屬於“台幹”身份的事實,確認被答辯人是答辯人的管理層成員,公章由其管理,其享有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其提交的這份書面勞動合同就是證明其有權決定書面勞動合同的力證。從這個層面來講,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在於作為主管人事主管的公司管理層被答辯人的責任,是其處心積地慮“釣魚式”地將答辯人陷於違法境地。

(4)程序上,答辯人申請事項已超一年的仲裁時效。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第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結合本案的事實,被答辯人在其申請事實與理由中陳述其入職時間為x年8月1日,而並非x年2月1日。自此,答辯人因未與被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超過一年而應支付懲罰性經濟補償金的請求,已經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退一步説,按答辯人的邏輯及提供的證據,被答辯人與答辯人自未籤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點x年2月1日的一年內,即至x年1月31日止,不管距離其申請立案受理的時點“x年1月4日”還是貴委所受理的時點“x年3月9日”,都已經遠超過1年得仲裁時效。且如前述,作為答辯人所僱請的管理人員積極地參與了該行為的實施,是不可能不知道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權利被侵害的事實的。

(5)結合本案的事實和相關法律,被答辯人所要求的“x年2月1日至x年3月31日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人民幣240000元”不應得到支持。

2、 被答辯人申請答辯人支付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工資240000元不應當得到支持。

(1)被答辯人的應享有的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僅為6個月,而非24個月。根據《醫療期規定》[9]第3條之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根據《貫徹通知》[10]的第2條規定,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醫療期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具體延長的幅度,可由各省、直轄市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確定。

根據上述法規之規定,並結合事實,被答辯人實際在答辯人的工作年限為6年6個月;且其並沒有取得有效的延長醫療期的合法手續。所以,被答辯人可以享受的醫療期為6個月。

(2)被答辯人可得的醫療期的月工資為560元,而非10000元。根據《貫徹意見》[11]第59條之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照x區x年至x年3月份的最低工資標準700元,則被答辯人所能主張的醫療工資為560元/月(700*80%),而非10000元/月。

(3)事實上,答辯人已經及時支付了病假工資。因顧念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已工作多年,答辯人已實際按月支付了不低於7000元的基本工資,被答辯人提交的證據4“聯絡單”中“按相關規定已支付6個月醫療期的病假工資……”證實答辯人已經認可了答辯人支付六個月病假工資的事實。且答辯人也多次派人慰問,且組織了公司裏的員工為其募捐了善款。以上事實在證據6“銀行賬户明細”、證據7支付憑證及支付憑單均有體現。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主張240000元的醫療期工資是毫無法律依據,不應當得到仲裁委的支持。

3、答辯人不應當存在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及補償金的義務。

(1)如前所述,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不存在勞動關係,沒有解除對象;僅有勞務關係,並不存在基於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及補償金請求權基礎。

(2)如果存在勞動關係,事實上不存在解除的情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8條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由此可知,主張賠償金的前提是單位違法地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但事實上,被答辯人並未舉證證明解除勞動關係。從證據的證明力看,被答辯人提供證據4“聯絡單”試圖證明答辯人慾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但從其內容看,答辯人僅是諮詢其是否如期復職,“若您無法如期復職……是否同意解除勞動關係”,而並非作為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而事實上,則是被答辯人未能如期復職,而其依法能享有的醫療期已屆滿,已不能享有醫療期間的病假工資,被答辯人並未能如期回單位復職嚴重影響到了單位的運營。

(3)退一步講,若存在勞動關係,僅為事實勞動關係。答辯人解除的是事實勞動關係,被答辯人也不能因此享有賠償金或補償金。

第一,依據文意可知“解除”,是指勞動合同關係的一方當事人提出提前結束合同,故其中勢必存在約定的期限,但是由於被答辯人的原因,導致了其未與答辯人並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實際上是事實勞動關係,並沒有約定明確期限(如前所述,事實上並未形成勞動關係,僅為勞務關係),因此,不適用有關賠償金的規定。第二,《勞動合同法》第48條對於賠償金適用條件説得很清楚,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非“違法解除事實勞動關係”,因此,解除事實勞動關係不適用有關賠償金的規定。第三,對於無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被答辯人已主張二倍工資,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會使被答辯人獲得過多非勞動性收入。第四,被答辯人至多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之規定“……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要求單位在終止事實勞動關係時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是賠償金。而不論用人單位是否違法解除。因此被答辯人的請求不當,不應得到支持。

(4)終止事實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解除事實勞動關係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問題的覆函》[12]之規定,“該規定中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勞動者和原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是一種事實上的勞動關係,而不等於雙方按照原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續簽了一個新的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認定為終止事實上的勞動關係。”該覆函一則明確“終止事實勞動關係”屬於合法終止,不存在“違法解除”的説法;二則明確區分了“終止事實勞動關係”與“新勞動合同期滿”的界限。從而否決了被答辯人依據《勞動合同法》46條第5款“勞動合同期滿的”要求經濟補償金的權利基礎。

綜上所述,不論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結合事實和法律,被答辯人都沒有權利向答辯人請求賠償金及補償金。

4、答辯人不存在支付醫療補助金義務。

(1)誠如上述,被答辯人已在台灣地區提出的基於患職業病的賠償訴訟請求與其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補助金的申請事項與是自相矛盾,此處被答辯人是不能自圓其説。

(2)醫療補助金是指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後,醫療期滿後因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或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用於繼續治療的醫療補助金。可見,這個醫療補助金的前提:一、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終止或解除;二、勞動者確有需要繼續治療。

(2)誠如上述,並不存在答辯人並未與被答辯人解除勞動關係的事實。而是被答辯人未能如期復職,影響答辯人的公司的運營。退一步説,如前述,終止事實勞動關係並不存在解除勞動關係的説法。

(3)被答辯人並未舉證説明其存在繼續治療的需要。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情形並不符合適用《經濟補償辦法》[13]的第6條及《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4]第22條規定的支付醫療補助費的條件。

5、答辯人並不存在為被答辯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1)誠如上述,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僅存在勞務關係,並不存在基於勞動關係的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2)退一步講,若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存在勞動關係,但由於基於社會保險的唯一性,答辯人不存在為其繳社會保險費用的義務。而被答辯人在x年10月1日至x年10月1日期間一直由台灣地區公司為其投台灣地區當地的社會保險;而於x年10月後,被答辯人自行加保於台灣地區台北縣推拿與民俗傳統療法職業工會。意味着在被答辯人所主張的補繳社會保險的時段x年10月1日至x年12月31日及x年1月1日至x年3月31日的內,被答辯人都有在台灣地區參與保險,答辯人不存在為其繳社會保險的義務,否則存在被答辯人獲得額外過多的非勞動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一、根據《就業規定》之規定,被答辯人因為未辦理有效的就業證,直接導致其在大陸非法就業,與答辯人無法形成有效的勞動合同關係,不存在請求未訂書面勞動合同可得雙倍工資,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工資,醫療補助金,補繳社會保險的訴求基礎。二、因被答辯人已在台灣提起基於其與在大陸提起的訴請同樣時段內其與台灣地區的模得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勞動關係糾紛的訴訟,有重複訴訟之嫌,妄圖獲取多重利益。三、其所主張的各項申請事項都不得事實和法律支持。因此,被答辯人的申請事項不應當得到仲裁庭的支持,應當由仲裁庭撤銷案件,不予受理。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張三公司

二零 年 月 日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2

尊敬的家長朋友:

溺水是造成孩子意外死亡的第一殺手。天氣逐漸變熱,進入溺水高發季,希望爸爸媽媽務必增強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切實承擔起監護責任,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別是加強放學後、週末、節假日期間和孩子結伴外出遊玩時的管理,經常進行預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給孩子傳授相關知識和技能,不斷加強孩子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孩子們的避險防災和自救能力,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請家長重點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

3、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4、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時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尋求成人幫助。

幼兒園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盡心盡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保障幼兒平安健康成長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樂!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3

創建國家衞生城市是關係到西寧長遠發展的一件大事,是全市人民羣眾的共同願望,它對於改善投資環境、美化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為搞好我市創衞工作,我們特向廣大市民發出如下號召:

一、愛我西寧,以主人翁姿態積極投身創衞活動。創建國家衞生城市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是每一個市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這就需要大家共同關心創衞、支持創衞、參與創衞,為我市的長遠發展主動獻計獻策,用我們的雙手共同創造和維護潔淨優美的宜居環境,在西寧向着繁榮昌盛的和諧社會邁進的過程中留下我們為之奮鬥而烙下的深深印跡。

二、從我做起,爭當創衞先鋒。創建國家衞生城市使命崇高、責任重大,需要全體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熱情參與。需要大家從自身做起,從家庭做起,從點滴小事做起,從今天做起,切實做到不粗言穢語,不聚眾鬧事;不隨地吐痰,不大小便;不亂扔雜物,不亂倒垃圾,不亂潑污水;不亂搭亂建,不亂貼亂畫;不破壞公共設施;不在禁煙場所吸煙;不亂穿馬路;不踩踏草坪,不攀折花木。倡導健康文明新風尚、革除陳規陋習,爭當文明好市民,用實際行動為創衞活動增光添彩。

三、協力同心,塑造夏都美好形象。讓西寧靚麗整潔,是大家的共同心願。要實現創建國家衞生城市的目標,大家責無旁貸,廣大職工、婦女姐妹和青少年朋友們更要立足本職為創衞多做貢獻。每一位市民都是創衞的一粒火種,是愛的使者,是義務宣傳員,是糾正違規行為的監督員,我們期待您以飽滿的熱情奉獻一片愛心、盡一份義務。

創建衞生城,您我同參與。

您對創衞工作有什麼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市創衞辦(電話:)聯繫。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4

以前,我是一個不愛護環境的孩子,自從學習了《國小生守則》後,就改掉了這個壞毛病。

原來,我買了幾樣零食,就狼吞虎嚥地吃起來,等我吃完了就看看旁邊有沒有人。沒有人了我就啪地一聲把東西丟在了路邊。有一次,我吃了一個香蕉後,還像往常一樣隨手把垃圾丟在地上。一個大人過來了,正好踩在香蕉皮上,我被那個大人訓訴了一番。過了幾天,我又忘記了這個教訓,又亂扔垃圾了。並且比原來更加嚴重。

有一天,我在學校的牆壁上看到了幾張紙,湊上前仔細一看,原來是《國小生守則》。我看了一看,只見上面的第十條是這樣寫的:熱愛大自然,愛護生活環境。我很有感觸。我想:作為一名國小生,應該愛護環境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5

XX級同學們

你們好!

在這裏我公開的給你們寫上一封信,我很無奈,也很心痛。期末考試幾天,就有好幾位同學觸犯考試的高壓線,將要受到校紀校規的處分,我痛心,也很無奈。

去年的九月,我將你們迎進學校,多麼陽光、多麼青春,朝氣蓬勃的你們,在軍訓場上用汗水闡釋着你們的剛強和毅力。在軍訓閲兵式上用你們整齊的步伐、宏亮的嗓子、穩健的步伐,獲得領導們的認可,讓我們獲得多項榮譽,獎牌有些還在同學那裏珍藏着。有一排因為你們的優秀,在院運動會上指定你們為紅旗方陣成員。

完美的開始,也預示象徵着我們XX級同學會在以後的大學生活中也很完美。我對你們也很充滿着希望。你們是那麼的優秀,500多位同學,用自己的努力和實力,在第一個學期在學院十佳團日活動評比、院優良學風班級評比、在各種知識競賽中都留下你們的身影,而且取得很不錯的成績。會計專業以她們學習成績優秀、學風優良、活動積極更為突出。經濟學、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都很優秀。

帶着榮譽走過20xx,進入20xx年,大一的第二學期,我們的同學還是那麼積極的在爭取,在努力,也獲得很多成績,你們沒有放鬆,大學的路上,在不斷的樹立新的里程碑。成績讓人炫目,但是一個新年之後,問題也增多,特別是學風問題。不少同學開始曠課,遲到、早退,而且現在十分嚴重。可能是進入大學的蜜月期過去了,學習壓力、人際交往壓力、生活壓力,加上大學生活並沒有高中老師描述的那樣美好,在壓力和落差下,你們出現問題了。最後導致在學期期末考試中,有近300人次補考,100人次的重修,真是慘不忍睹啊,親愛的同學們!

痛則思痛,本學期你們吸取上學期的教訓,各方面特別是學習上有非常大的改觀,我看在眼裏,喜在心裏,看到你們的改變,我多次的在別的老師面前誇耀,説XX級同學現在好學、認真了,在為你們驕傲。

在最後的時刻,在20xx年即將過去的時刻,你們給我帶來如此的新年禮物,前幾天兩個同學利用手機傳答案,今天下午宏觀經濟學考試中,一個班級都有不良的想法,讓我震驚、驚訝、無奈和反思。

自下午以來,我在想你們怎麼啦?為什麼會這樣。這關乎到一個人的誠信,是做人的問題。誠信,即是誠實守信。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個詞的結構特點:“誠”字為“訁”旁,“信”字右半部為“言”字。那麼“誠信”這個詞留下了什麼“言”?我們只取“誠”的扁旁“成”,撇開“信”的右半部分留下“人”,加在一起便是———“成人”!是的,誠信乃立身之本,誠實守信是做人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誠信”,方可“立身”;做到“誠信”,才能“成人”。

誠信是我們做人的基本,故我們同學要誠實做人,誠信做事。

我雖然也是剛剛進入學校,但是我曾經做過四年的中學老師,第一屆學生也如你們一樣,同一年進入大學,有時候想,你們就如我帶的第一屆國中生,同你們有着某種親切感。我平時不苟言笑,有點嚴肅,平時也不愛開玩笑,你們在想和我之間還是有段距離,也不愛將事情和我説,就好像我們之間有着某種隔閡一樣。

作為老師,我一直在堅守着我的準則,為學生服務,幫助學生成才。我爺爺是老師,我叔叔是老師,他們在很小的時候就我説,做老師一定要對得起學生,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能糊弄學生,這是關係到他們一輩子的事情,在學校裏嚴格點,以後在社會上會少走點彎路。我一直相信他們這些話,也一直在這麼做,所以平時對你們是嚴格要求,甚至發火,批評你們。

希望在以後兩年半的時間裏能同大家共同相處的很愉快,能將我作為一個大哥哥那樣對待,有什麼事情能幫助你們解決。也希望在以後你們的大學生活更加精彩燦爛,以後的人生更加輝煌!

最後送大家一句話:誠信做事,誠信做人!

祝大家新年快樂,考試順利。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6

親愛的朋友們:

你好!

我叫羅,今年11歲,是深圳市**國小五級的一名學生。在班級裏,我聰明、活潑,事事不甘落後。但是,我粗心大意,我一定會改正過來的。

你們生活的地方貧困,所以你們是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我們城裏的孩子都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你們在危房裏讀書,學習環境這麼差,你們都能夠這麼努力地讀書,而我們城裏的孩子,學習的環境這麼好,卻在一幢幢漂亮的教學樓裏混時間,比起你們來,我們真是太慚愧了,你們的條件雖然差,但是頑強拼搏的精神使得你們的心靈能夠衝破貧困的束縛,向着理想飛去;而我們雖然條件好,但是我們沒有吃過苦頭,不知道不好好學習的後果,只能在狹窄的一片藍天裏飛。

朋友們,我會在遠方時刻關心着你們,我會盡我所能幫助你們。讓我們手牽手,做真誠的朋友吧!讓我們過上同樣幸福、美好的生活,讓我們攜手,快樂地徜徉在知識的海洋裏!讓我們手拉手,心連心,快樂地成長在同一片藍天下。

祝你:

學習進步身體健康!

遠方的朋友:羅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7

全市出租車司機同志們:

近年來,我市廣大出租汽車司機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號召,以建設更加繁榮、更加美麗、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區域性現代化中心城市為己任,積極投身西寧建設和發展,為傳播文明、宣傳夏都、方便市民出行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贏得了廣大人民羣眾的理解和尊重。市政府和全市各族人民對你們的辛勤勞動表示衷心的感謝!

為進一步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維護廣大出租汽車經營者合法權益,確保廣大市民出行便捷,今年4月份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這與西寧市現行的《西寧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和市政府辦公廳20xx年第260號文件規定的政策完全一致,20xx年以來市政府沒有出台任何新的出租汽車經營權政策,現行的出租車經營權政策不變。請廣大出租汽車經營者消除疑慮,進行正常運營。

6月13日以來發生的部分出租汽車聚集,出租車經營者停運、上訪等行為是因對政策理解偏差所致,省市交管部門作了大量解釋宣傳工作,但部分出租車經營者不聽勸解,出現了圍堵黨政機關、阻攔交通等違法行為。

出租車司機同志們,正確地表達利益訴求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要合法合規和合理,要通過正當合法渠道來反映,不要聽信謠言,不要做出過激行為。對不聽勸導,一意孤行,做出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希望大家以西寧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重,以廣大人民羣眾的出行便捷為重,儘快恢復正常運營,促進出租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出租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市人民政府

20xx年6月15日

給環衞工人的一封信 篇18

飛飛:

我日思夜想的女兒,老爸好久沒有給你寫信了,一切還好嗎?

一眨眼這個學期就快過半了,這就是説你就將面臨會考了,你現在是一邊為會考緊張地學習,一邊又在為三年同窗的好友即將“各奔東西”而使你的情緒顯得不穩定,你為此內心裏很苦惱,怎麼辦呢?

會考是你人生的第一次“大考”,它的意義在於直接關係到你的未來學業前程的走向。這次的會考有別於你的歷次考試,會考實質上是給你一次“登高”的機會,而且只有這一次(大學聯考不中尚可復讀後來年再考),面臨這機會的只是你,不是爸爸媽媽,你不是為父母去學去考,是為你自己。當機會擺在你面前時,第一是要珍惜它,第二是要把握住它,第三也是最為重要的:大凡能抓住機會的都是那些為此做了充分準備的人。這就好比奧運會資格選拔,只有平日裏刻苦訓練、功底紮實、技術嫻熟 、參加選拔賽時能夠正常發揮出訓練水平的運動員才能取得參加奧運會的資格,來不得半點投機取巧,也幾乎不可能僥倖過關。參賽運動員在大賽前都要進行封閉式的強化訓練,其唯一目的就是為了在競技場上取得好成績,考試與比賽屬同理。

會考還給你提供了一個心想事成的機會,你渴望能考上重點高中,這個願望是好的,是人往高處走內趨力,但前提是你得具備“攀高”的實力,否則便會是空想了。

國中階段建立起來的同學友情抑或是萌發的朦朧的少男少女純真的情感是珍貴的,值得你銘記在心。記得去年你問爸爸的初戀是在什麼時侯,爸爸告訴你説是在初高中期間,你用半信半疑的口吻説“真的嗎”?爸爸回答你説:“是真的,不過那時侯只是暗暗地喜歡上班裏的某個女同學”。今天爸爸還要告訴你的是:大多數成年人的初戀都發生在初高中階段,這是很正常的事。也只有經歷了這個過程,才使得花季少男少女漸漸成熟、漸漸長大成人,並從中學習和學會懂得真情和真愛。你現在的情緒波動讓老爸感到很欣慰,因為,婷婷玉立的女兒的身心發育是正常的。

然而,有一點你需要明白,這就是:你國中畢業後,你和你的同學們將分佈在不同的高中繼續求學,這裏需要指出的是你將學習如何適應高中的新環境和如何建立新的人際關係,你要接受國中畢業後,國中期間的同學友情會逐漸淡化,會被高中階段的新的同學關係所替代這一事實。如果現在你無視你所面臨的會考有可能使你考進重點高中(那裏雲集着眾多的優秀學生)而想趁離國中畢業還有些時間便花大量的時間去和好友聚會、或是煲電話、或網上聊天、或是短信頻發,那麼,貽誤你會考的最後衝刺準備時間、導致失去更上層樓的機會將是必然的。孰重孰輕?

在此,老爸給你個建議:將所剩不多的時間全部用於備考,在自己的心裏設定一個會考倒計時,要學會婉拒他人的擠佔你寶貴時間的善意的約請。當實現你願望的機會轉瞬即逝前,抓住它,牢牢地抓住它!以你紮實的功底、穩定的心態投入到這次的會考!

老爸預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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