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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協議書(精選15篇)

免責協議書(精選15篇)

免責協議書 篇1

宗旨、性質:..............

免責協議書(精選15篇)

本活動是以“安全、環保、自助、自律、平等、節約”為宗旨的自發性户外活動和驢友聚會,以非商業自助性質的旅遊為目的。

加入聚會的資格:

1、參加人須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完整獨立的行為能力(年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須有監護人帶領或監護人同意且簽署此協議)。

2、認同並擁護活動的宗旨及“户外結伴騎行免責協議”和“免責協議書”。

3、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財務管理:

1、支出奉行AA制的原則。

2、集體活動(交通、住宿、就餐等)統一支出(AA制分攤)小朋友半費或全費(視大小而定)。

4、財務人員由召集者、或其他大家認可的成員擔任。

5、財務人員有責任在活動結束後公佈明細。

6、個人所帶物品請個人好好保管,遺失自負與財務人員無關。

召集者的權利:

1、安排聚會地點和時間; 2、根據安排限制參加活動的最多人數; 3、出於安全原因控制參加活動的男女性別比例; 4、出於安全原因勸阻不適合的人員參加該次活動; 5、要求參加活動的人員自己準備裝備;

6、在活動中根據天氣、隊員狀態修改活動計劃;

7、要求隊員在活動過程中聽從安排。

召集者的義務:

1、根據報名先後接納參加活動的人員(不適合活動的除外) ;

2、在活動過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環保;

3、對於因活動所需要而蒐集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的保密,所有信息僅用於該次活動;

4、依據費用AA制的原則舉辦活動。

參加者的權利:

1、選擇活動;

2、在活動之後對活動情況進行評論;

3、瞭解活動的費用情況。

4、在活動中可提出活動建議。

參加者的義務:

1、在活動中聽從召集者的安排;

2、在活動中注意環保;

3、在需要的時候協助召集者做好輔助工作(帳務、收尾等);

4、在活動中相互協助,保證活動的安全和順利開展;

5、準時到達集合地開始活動;

6、在活動後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員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

免責條款

1、本活動屬於非贏利性質自助出行活動,當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着:“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2、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

3、代他人報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組織者、領隊同樣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由於現在沒有與户外活動相應的保險,活動組織者也沒有義務代為購買保險;我們不是旅行社,所以也不能購買旅行保險,所以建議大家自行購買商業的人身旅行意外保險;

5、我們參加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聲明。參加人簽名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否則後果由參加者自負;

6、自駕車活動期間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同車搭乘者認可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

7、在參加涉水的活動時,參加者必須事先明確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讓組織者和同行人知道;不會游泳者必須自行攜帶救生工具並不得單獨在水邊遊玩,如無申明者視作能游泳責任自負;

8、該免責聲明必須參加者自己認真閲讀認可,代為報名者視作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代報名者承擔後果;

9、如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則不在此免責範圍內,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所有參加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11、自駕遊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安全風險及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搭車人自願放棄向本車輛所有權人或者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考慮到自駕遊有一定的危險性,強烈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12、該免責聲明目的是為活動發起人組織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確自駕遊活動的風險,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後果,讓自駕遊活動更安全更快樂。

注:謝絕團隊精神缺乏的人蔘加我們組織的騎友活動!!!

簽訂人:.....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從事垃圾清運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 乙方使用駕駛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輛,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開出與工作範圍以外的場地,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 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乙方負責保養維護和清洗,如出現人為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使用車輛的權利。

三、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的違規行為,做出具體處理措施。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四、 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且血壓較高和心臟疾病。如突發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據。

甲方: X年X 月X 日 乙方:X 年 X月X 日

免責協議書 篇3

一、倡導自助户外活動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貼近自然,感受社會,交友聯誼,熱心參與公益活動,在活動中學習各種知識和技術,培養團隊精神,共同提高個人素質。

二、車友會的各項活動,由車友會成員自由、自願參與進行,發起者將盡力協助所有參與者活動的順利完成,但不對活動參與者人身及財產安全負責,活動的'參與人應瞭解全部活動中可能的風險,這些風險需要參與者自行承擔、責任自負。

三、車友會發起的活動的性質是自由結合、自願參加、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發起人僅起到倡議作用。發起人或組織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法律及連帶責任。

四、活動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符合積極向上的社會道德風尚。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自承擔。

五、活動中自備的車輛設備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六、因為車輛駕駛和户外活動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在參加時請注意安全,並對由此產生的後果、責任和義務充分考慮。參與者的安全責任由參與者個人自負,自駕遊活動發起人強烈建議您參加相關保險。活動發起人發佈的活動計劃和召集,屬個人倡議行為,活動的發起人、其他參與人不承擔參與人個人安全問題的連帶責任。

七、有車輛參與的各種活動中,搭乘人不論是免費搭乘,還是分攤費用搭乘,發生意外事故時,搭車人除了從車輛保險或事故對方得到的相關賠償外不得向車主索賠,車主不承擔因事故造成搭車人人身財產損失的賠償連帶責任。同樣,搭車人也不承擔車主的車輛損失。如果車主把車輛交給搭乘人駕駛時發生的事故,由駕駛員和車主共同協商,因此,車主請謹慎選擇駕駛員。

八、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的團隊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的損失或責任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九、申請人簽字後即表示申請人已經完全閲讀完畢並完全無條件同意本協議。

免責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茲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團結村2棟7號户型:門面房,自願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期暫定__年,即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先付後住。

二、租期內房租每月人民幣__元整,由乙方按付給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轉租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如不同意,乙方無權轉租。租期內,如乙方拖欠房租過期__天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後果乙方自負。

三、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並將__年__月__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租期內水、電等一切費用有乙方自付,按時交納。如按時不交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發生房屋糾紛事件,由甲方解決,乙方概不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的複印件。

五、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六、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如須裝璜,需經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__ 元。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 元。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人民幣__元。乙方到期不租,費用結清,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九、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有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十一、租期內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房租費和押金以收據為準。

甲方:

乙方:

日期:

免責協議書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明確學生安全行為規範,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明確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證學生的在校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學校(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本協議。

一、學校責任

第一條 學校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做好學生的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

第二條 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和校內學生生活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三條 學校必須定期對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況進行分析,輔導員必須經常深入學生中瞭解學生的情況。

第四條 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以及學生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第五條 學生人身和財產發生一般傷害後,學校要及時調查處理,根據當事人和他人的過錯,責令其賠償損失,並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第六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習用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七)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八)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九)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責任

第七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 學生應向家長告知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九條 學生遇到困難及發現安全隱患,應向有關部門或老師報告。

第十條 學生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的以下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1、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的;

2、到衞生狀況不良的私人飯館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3、因酗酒、吸毒、販毒、參與打架鬥毆、敲詐勒索、聚眾鬧事、非法傳銷等活動,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4、到社會營業性娛樂場所(舞廳、茶座、酒吧、夜總會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5、違反規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庫中去洗澡、游泳的;

6、違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場所管理中消防、用電的規定,使用蠟燭、酒精爐等明火工具;使用“熱得快”等不安全電器或私接亂拉電線;在寢室吸煙,無人寢室電源沒關等引發火災或觸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7、在無人野外或夜間單獨出行,盲目聽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

8、外出活動租用私營車輛或乘坐無牌無證、資質不合格和超載的車船,不遵守當地交通法規的;

9、觀看、下載、傳播反動、淫穢書籍和音像圖片,利用計算機網絡、手機移動電話等通訊工具進行各種違法違紀活動的;

10、學生參與邪教、迷信等活動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學生及家長已被學校告知,但學生本人或家長未採取相應措施的;

(五)違反學校嚴禁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規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受到損害的;

(六)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學生因不遵守紀律和有關規定或不按要求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人身、財產損害損失的;

(七)學生個人及學生團體擅自組織集體外出活動,未按程序進行審批,未按學校規定進行的;

(八)學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學生攀爬校內建築、圍牆、樹木或安全設施,造成人身傷害的;

(十)學生在校外參加實習、實訓,違反操作或安全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他責任

第十一條 學校安排學生參加活動,因提供場地、設備、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費與服務的經營者,或者學校以外的活動組織者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有過錯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學生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人身、財產和安全事故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第十四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 學生因自己的過錯,遭受損害和損失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學生因自己的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損失的,由過錯學生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根據本協議應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學生及家長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凡是事故責任由學校以外的其他單位、個人承擔的,學校不再給予學生經濟補償。

四、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協議適用於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本人及所在系各一份。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_____工程學院_____系(蓋章) 乙方:__________學生或家長(簽字)

系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免責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共同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所租房屋位於本市 區(縣)

第二條甲方作為聯繫人,負責和房東聯繫並交納房租,(如因甲方未交納房租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則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間一卧室的完全獨立使用權,以及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數,必須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訂立協議,方可進行。

第三條 租金支付形式為按季度支付,租金為 元/月。在協議訂立時,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押金會在合租協議正常中止時退還)。每期租金需提前7個工作日支付給甲方。租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四條 共同使用區域為客廳、廚房、衞生間及這些區域裏面的相關設施。

第五條 合租期間,水、電、煤氣、衞生清理費按所實際所居住人數平攤。物業費按房間平攤。 附:電錶底數水錶底數天然氣底數以上數據由乙方自行核對,自行填寫。

第六條 合租期間,本着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衞生、安全。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對方的合理建議,應予以採納。

第七條 如有訪客來訪,應儘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如因生活需要,維修設備、添置設施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協議,收回房屋使用權。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產生噪音,影響辦公及樓上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超過半個月的。

第九條 在租住期間,雙方應本着“節約、愛惜”的原則,不得浪費水、電、煤氣等。應共同維護設施 的安全。

第十條 乙方如需退房,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對其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二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或甲方和房東租賃關係中止時,本合租協議自然終止,甲方不負違約責任。甲方也必須在與房東解除合約前一個月,告知乙方。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或協議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5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免責協議書 篇7

一、聲明:

1、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活動發起人或組織者或領隊(以下協議中簡稱: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户外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動的發起人和同行成員在活動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户外活動更加安全、健康、快樂。

2、活動中,對於違犯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此協議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閲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以下《户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要在參加本次活動前(集合時)均應該在本協議上“成員簽名”外簽定網名+真實姓名。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4、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免賠的協議。你如果在此協議上簽字,你就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和同意接受《户外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你就放棄了向活動發起者和其他參加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一、風險的承擔:

我參加此次活動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依簽署此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要件的。我知曉活動的發起者只是活動的聯繫人,並非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曉他和同行的成員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户外領隊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曉他們並不能對我安全負責。

二、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內容:

1、本次活動非商業活動,非旅行社組團旅遊,也非贏利性質自助遊活動;是屬於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及路線,活動性質僅限共同愛好者自願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全程遵循“自助,互助,AA,環保”的原則;發起者和其它參加活動人員一樣,同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對於活動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項尚需參加者共同商定;活動中發起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參加者也有義務服從活動的整體安排。

2、凡報名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員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閲讀、完全理解責任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的全部條款內容!代他人報名和帶外掛,需告知被代報人和被外掛人《户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參加活動的被代報人和被外掛人也視同接受了本協議全部條款。同時,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知曉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

3、户外運動不同於常規的旅遊活動,採取的線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規旅遊線路,有時氣象條件也非常規,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險性質;該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在於其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活動安排的時間是估算時間,實際活動時間可能出現較大的差異;報名前,我已閲讀活動內容和《户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經過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本活動計劃和《户外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的風險和後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賠償連帶責任。

4、參加本次活動,包括徒步、登山、騎馬、徒步、攀巖、攀冰、滑雪、滑冰、涉水、游泳、郊遊、途中乘車、住宿(露營)、就餐、球類以及身體活動和裝備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潛在危險,可能會受到身體損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閒等活動也存在突發病、心臟病等和甚至死亡的風險;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如果因為在參加本活動中受到傷害,我同意自行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5、本次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驗,可能遇到包括在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也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地點,短時間(或24小時)內無法得到救援,也有可能遇到包括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温、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等襲擊及各種意外傷害,甚至死亡;我清楚的知曉活動發起者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當我成萬一遇到上述等傷害後,所有救援和醫療等全部費用我同意全部承擔,活動的發起者和其它參加者不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6、如果此活動往返是自駕或包車出行,同樣存在較大危險,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我同意乘座和自駕;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額度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如我是車主(或司機)受到傷害,甚至死亡,我也同意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額度內接受賠償;發起者和其它成員不承擔任何賠償和法律責任;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7、我清楚知道此次活動發起者不是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我購買意外保險等險種,我知道自己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萬一;我知道發起者已在活動內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活動開始前自己瞭解保險類別和購買保險;對於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

8、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本次活動,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本次活動或使用裝備的不適、損傷、病痛、心臟病、突發病歷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只參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認為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行。如我在活動中發生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9、當由於出現各種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將配合協助發起者及同行成員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發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聲明:我已經年滿18歲!我已閲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全部條款內容;我理解參加此次户外活動相關的風險;我同意承擔由於選擇和參加此次户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對於參加本次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連帶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出現任何形式和性質的害傷,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任何第三方户外運動網站、組織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11、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我知曉,一旦簽署,此協議將生效,也知曉本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代為簽名者視為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由代簽人承擔後果。

協議範圍:凡是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已經閲讀、理解,並完全接受該協議條款;該協議自集合報到簽字後開始生效,至活動結束時終止。(簽字前和活動結束後,已不屬於本次活動範圍內)

活動時間計劃: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 篇8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乙方從事在和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租車協議”一事,經充分協商達成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事由及責任

1、乙方自購符合運營條件的車輛,由甲方以公司的名義,代表乙方與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簽署“租車協議”,甲方與乙方及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無任何利益關係(包括租車協議款往來)。甲乙雙方不存在掛靠合同關係和勞動合同關係,甲方只是在乙方與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租車協議”上印章。

2、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投入運營的車輛在日常維護、維修保養、例保、季檢、年檢等,以及運營車輛所產生的駕駛員工資、保險、罰款、税費等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所聘請、僱傭的員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3、若乙方在使用甲方與蕪美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簽署的“租車協議”中損害甲方利益的,或乙方與電熱器具有限公司產生合同糾紛、仲裁、罰款等造成甲方損失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並終止以甲方名義簽署的協議,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全部款項。

4、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乙方應做好理賠及調解處理工作,協調未果或訴訟,造成受害方或協議單位起訴甲方,涉案所造成司法機關裁決由甲方承擔責任的,其事故賠償部分(包括訴訟費用和其它支出費用及賠償款)以及甲方遭受損失的實際費用都由乙方承擔全部款項。

二、其它約定

本協議書籤訂前,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願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日 期: 日期:

二〇__年十一月二十日

免責協議書 篇9

一、所有駕車旅行活動均為非盈利性質的自助遊,活動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預測的危險性,各個參與者必須有較強的自立能力及較強的集體團隊精神,並對自身個人的安危負責。參與者參加活動前必須要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告知並同意該免責聲明。參與者參加活動後視作參與者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如有意外後果由參與者本人自行負責。

二、參與者在參加活動前要認真瞭解、學習各項駕駛技術、安全規則與團隊約定,在此參與者必須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户外活動中(包括途中)因意外而受到傷害的話,放棄對其他參與者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永遠免除同隊其他人的法律責任。

三、旅遊過程中可能發生一切不可預知的危險,後果包括財產損失、人身損害,甚至死亡。各參與者應自行判斷和預估危險性並決定是否參加。各參與者對自身安全負責,不對其他參與人承擔任何安全提示、照顧、看管義務。各參與者對是否參與本次活動,在活動中是否中途退出、旅遊路線、交通方式等有完全的自由選擇權,參與者同意承擔由自己選擇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四、參與者要清楚理解並知道身體活動和車輛裝備的使用是有潛在危害的。也要理解駕車活動也包含有導致受傷,心臟病和甚至死亡的風險,要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險。因此,參與者一定要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永遠免除本次活動同行參與者的法律責任。

五、由於駕車旅遊屬高風險活動,亦不能保證不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考慮到駕車有一定的危險性,強烈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六、所有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視為已閲讀並清楚瞭解上述內容,同意上述約定。

參與人姓名: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 :___________;

駕照有效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 ___________;

參與者(簽名、簽章):

免責協議書 篇10

甲方: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員工家屬(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員工家屬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紅螺寺一日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紅螺寺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家屬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繫電話),簽署《紅螺寺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免責協議書 篇11

本活動是以“安全、環保、自助、自律、平等、節約”為宗旨的自發性户外活動和驢友聚會,以非商業自助性質的旅遊為目的。

加入聚會的資格:

1、參加人須年滿十八週歲,具有完整獨立的行為能力(年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須有監護人帶領或監護人同意且簽署此協議)。

2、認同並擁護活動的宗旨及“户外結伴騎行免責協議”和“免責協議書”。

3、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財務管理:

1、支出奉行AA制的原則。

2、集體活動(交通、住宿、就餐等)統一支出(AA制分攤)小朋友半費或全費(視大小而定)。

4、財務人員由召集者、或其他大家認可的成員擔任。

5、財務人員有責任在活動結束後公佈明細。

6、個人所帶物品請個人好好保管,遺失自負與財務人員無關。

召集者的權利:

1、安排聚會地點和時間; 2、根據安排限制參加活動的最多人數; 3、出於安全原因控制參加活動的男女性別比例; 4、出於安全原因勸阻不適合的人員參加該次活動; 5、要求參加活動的人員自己準備裝備;

6、在活動中根據天氣、隊員狀態修改活動計劃;

7、要求隊員在活動過程中聽從安排。

召集者的義務:

1、根據報名先後接納參加活動的人員(不適合活動的除外) ;

2、在活動過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環保;

3、對於因活動所需要而蒐集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的保密,所有信息僅用於該次活動;

4、依據費用AA制的原則舉辦活動。

參加者的權利:

1、選擇活動;

2、在活動之後對活動情況進行評論;

3、瞭解活動的費用情況。

4、在活動中可提出活動建議。

參加者的義務:

1、在活動中聽從召集者的安排;

2、在活動中注意環保;

3、在需要的時候協助召集者做好輔助工作(帳務、收尾等);

4、在活動中相互協助,保證活動的安全和順利開展;

5、準時到達集合地開始活動;

6、在活動後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員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

免責條款

1、本活動屬於非贏利性質自助出行活動,當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着:“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2、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

3、代他人報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組織者、領隊同樣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由於現在沒有與户外活動相應的保險,活動組織者也沒有義務代為購買保險;我們不是旅行社,所以也不能購買旅行保險,所以建議大家自行購買商業的人身旅行意外保險;

5、我們參加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聲明。參加人簽名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否則後果由參加者自負;

6、自駕車活動期間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同車搭乘者認可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

7、在參加涉水的活動時,參加者必須事先明確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讓組織者和同行人知道;不會游泳者必須自行攜帶救生工具並不得單獨在水邊遊玩,如無申明者視作能游泳責任自負;

8、該免責聲明必須參加者自己認真閲讀認可,代為報名者視作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代報名者承擔後果;

9、如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則不在此免責範圍內,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所有參加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11、自駕遊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安全風險及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搭車人自願放棄向本車輛所有權人或者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考慮到自駕遊有一定的危險性,強烈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12、該免責聲明目的是為活動發起人組織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確自駕遊活動的風險,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後果,讓自駕遊活動更安全更快樂。

注:謝絕團隊精神缺乏的人蔘加我們組織的騎友活動!!!

簽訂人:.....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 篇12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 1 .搭車路程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2. 搭車費用: 元。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都承諾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故意影響和阻礙車輛的正常行駛和車內的正常秩序。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產生違章罰款以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2、甲方提供按國家規定繳納保險的車輛。雙方約定,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構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除與車輛有關的保險公司賠償外,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任何連帶責任和賠償。

3、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4、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由於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車內污染或車輛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在搭車期間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或者中斷協議的,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後解決。

6、雙方承諾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以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若發生上述情況,需終止或者中止本協議的,應第一時間中止或終止。

7、拼車是朋友結伴而行,非贏利行為,雙發不得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

8、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乙方自行領取。

三、其它條款

1、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免責協議書 篇13

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 旅行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商場組織顧客出遊的團體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由商場組織顧客出遊,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黃山一日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顧客本人承擔。

三、黃山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顧客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釣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顧客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繫電話),簽署《黃山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顧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顧客必須簽署《黃山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後果自負。y,g9u)b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旅行社

乙方(簽字): (商場組織顧客出遊的團體

免責協議書 篇14

為了豐富業餘生活,我們自願、自發組織自駕遊活動。為使每一位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我們自願遵循以下約定:

總 則

一、本次自駕遊活動名稱、時間、路程

自駕遊拼(搭)車活動名稱:

活動時間(大概):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參考行車路線(以實際行進路線為準):

二、本次自駕遊活動是自願、自發的臨時組合,沒有任何人是專職的或專業的工作人員,活動的發起、聯繫或組織者都是熱心朋友的自願工作,是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參與者均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自駕遊活動存在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道路行駛、旅遊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己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由於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可以根據自身能力互相援助。即便從法律上認定活動的發起、聯繫、協調或組織者應承擔相應責任的話,均視為報名者及其近親屬完全自願放棄。

三、所有自駕遊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在法律上承擔或分擔損失或責任的根據。

四、凡報名參加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週歲的,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並承擔全部監護責任。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組織者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駕車及拼車(搭車)

五、“駕車人”是指在參加自發組織的活動中的擁有自有或對所駕車輛有合法使用權並具有合法駕駛資格的人。“拼(搭)車人”是指參加自發組織活動中為完成參加活動的目的,自願免費拼(搭)乘駕車人、委託駕車人幫助自己完成活動過程的人。

“免費拼(搭)車”,係指駕車人不收取拼(搭)車人勞務費用的行為。

六、駕車人陳述與保證 :

1、擁有合法駕駛資格;

2、所駕車輛具備合法上路條件;

3、未收取拼(搭)車人勞務費用;

4、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基本對自身及乘客人身安全已盡合理注意義務;

5、沒有身體不適或酒後不適合駕車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拼(搭)車人陳述與保證 :

1、自願參加自發組織的活動,自願拼(搭)乘駕車人車輛、委託駕車人幫助自己完成活動過程;

2、車輛行駛過程中,不得干擾駕車人駕駛車輛並有義務提醒駕車人不得酒後駕車或身體不適時駕車;

3、自願、主動分攤活動中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

4、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積極配合駕車人解除故障;

5、發生交通事故後,協助駕車人報警、維護現場,配合解決與第三方糾紛;

6、若在自駕遊過程中發生事故,導致身體受到傷害,除從第三方或保險公司取得的賠償外,拼(搭)車人放棄對駕車人的賠償請求,並配合駕車人向第三方或保險公司進行索償。

七、費用説明

各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拼(搭)車人分攤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計入自發組織的活動費用,並非駕車人收取的勞務費用,不得以該分攤的費用作為承擔任何責任的理由或依據。

駕車人應小心、謹慎、安全駕駛。駕車人在駕車過程中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所駕車輛及他人車輛損壞的,由駕車人依據相關責任自行負責相應的損失。拼(搭)車人不承擔該損失,但可根據自願原則自行決定給予駕車人一定的補償,但不是應盡的義務。

附 則

八、協議有效期

所有活動參與者,包括駕車人與拼(搭)車人在每次活動集結開始之時簽署該協議,至每次活動結束時該協議失效;如發生人身損害或其他爭議,該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至爭議處理完畢之日。

本協議文本可製作一式數份供活動參與者審閲,並在審閲無任何異議後共同到組織者跟前的該份協議書上簽名並共同委託組織者保管。

活動參與者在本協議簽名時,視為已經完全接受本協議的所有約定,並自願簽名。參與者自願填寫簽名後即對該參與者(及其未成年親屬)產生法律效力。參與者自願填寫簽名如下:

真實姓名

網名

身份證號

電話

20xx年X月XX日

免責協議書 篇15

1、高空作業免責協議

甲方:

乙方(負責人):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高空項目名稱:

現場施工人員簽名: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在乙方進行施工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於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罰、情況嚴重,責令停工。

2、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害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取證工作,但事故發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負責人是本次工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並應制定該項目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操作程序),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並佩戴安全帶和安全帽等安全設備。

5、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並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甲方: 乙方(負責人):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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