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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4年法院實習報告範文模板(通用5篇)

最新2024年法院實習報告範文模板(通用5篇)

最新2024年法院實習報告範文模板 篇1

20xx年5月26日到20xx年6月13日我在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三週的實習,除去週六週末,實際待在法院的日子只有十五天,時間雖然很短,但在這期間的收穫卻是很大的,也有很深的感觸。

最新2024年法院實習報告範文模板(通用5篇)

一、實習單位及崗位簡介

唐山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48年12月27日。1955年3月,唐山人民法院改稱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958年4月28日,唐山市改屬唐山地區領導,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併入地區中院,改稱唐山市人民法院。1978年5月,改稱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並將市轄區各法庭改建為區人民法院。

它的性質為我國的審判機關,其只要職能主要是對第四級法院進行監督和指導,審理應受理的初審案件,審理上訴及申訴案件,有終審權。我所在的實習崗位在審判監督庭,它的主要職能是行使法院內部的審判監督權,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訴進行審查並組織聽證,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認為確有錯誤的,提請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並辦理再審案件。我的實習工作也就是協助審監庭的人員行使他們的職能、完成他們的工作。

二、實習過程概述

20xx年12月26日來到法院實習的第一天,就被分配到了審判監督庭去工作,這也確定了在今後的三週內我所在的固定場所為審監庭。在審監庭實習的三週中,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協助他們進行工作,整理文件以及卷宗。

審監庭的一個重要職能是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認為確有錯誤的,提請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並辦理再審案件。所以在審監庭實習的這段期間我接觸了大量的判決書和裁定書。以前總是想有些案件只給判決標準要求法官發揮自由裁量權,那麼法官既可以給幅度內的最高判決也可以給最低判決,到底是什麼決定最後的判決呢?通過大量閲讀這些判決書我才感覺到自由裁量權並不是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它總是有一定的規律可尋,這就是法官接觸大量案件後形成的標準。我發現很多相似案件的判決也很相似,我想這也許就是所有法官根據經驗所達成的標準。

在審監庭的一個重要工作就是整理卷宗,這項工作讓我對案件自受理到結案的工作流程有了較為全面的認識。整理卷宗的時候我並不是簡單的裝訂好就完事了,我總是看看裏面的內容,當發現自己感興趣的總是會仔細的研究一番,通過這些工作豐富了我的實踐知識,我想這對我以後從事法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三、實習主要情況和體會

在審監庭實習期間,我認真完成庭長和各個同事安排給我的各項工作,並協助庭長完成了20xx年下半年度各審判人員辦理案件的效率表。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的充分肯定和較高評價。

都説審監庭是個很閒的地方,剛開始的兩天我也這麼感覺,總覺得沒有事情可做,覺得無聊。可後來我覺得閒着也是閒着就找來了那些大量的判決書和裁定書來看,看着看着我就發現這一天過的很快,並且感覺自己收穫很大。這讓我明白,原來閒是相對於懶人來説的,只要我們勤奮努力是不可能感覺到閒的。這也讓我聯想到生活和學習上,只有做一個勤奮的人,才會有更大的收穫與成就。

也正是通過閲讀這些判決書和裁定書,讓我認識到審監庭存在的問題。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經過一審、二審訴訟程序作出的,二審程序結束後,裁判即發生法律效力,訴訟程序已經結束。但有些裁判又確有錯誤,這些錯誤的裁判如何糾正,應由哪個部門糾正?對此訴訟法特設了審判監督程序,並規定:人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這就是目前審判監督庭行使再審案件審判權的法律依據。這一不適當的職能定位隨着法院審判管理機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其顯露出的侷限性和由此引發的負面作用已越來越明顯。

我感覺最主要的問題有兩點:一是,未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審、監分離;二是,監督不力且明顯滯後,並且監督的事後性、被動性帶來了工作效率偏低的不足。為此,我查閲了大量的資料和閲讀了大量的判決書和裁定書並提出了自己的一點拙見。第一,建立完整的、真正意義上的審、監分離制度。“三個分離”制度的制定是現代司法審判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審判公平和公正的重要舉措。審判監督庭既是行使審判監督權的專門機構,則其職責範圍就應以審判監督為限。本院已生效的裁判如經審判監督庭再審聽證後發現確有錯誤的,依法應由其它審判庭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審判監督庭不宜再直接審理再審案件;審判監督庭原部分擁有的“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雙重角色,是與審判的科學化管理不相容的,應當加以糾正。第二,為有效地提高辦案效率,應把審限的管理與控制作為審判監督庭的一項經常性的主要的監督職能之一。辦案效率問題歷來是羣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出現這一問題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數量不少的超審限案件的存在是其重要的因素之一。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下大力氣鏟除超審限這一頑症。為實現這一目的,應把監督作為先行的切入點,將所有案件的排期工作交由審判監督庭全權負責,公告、司法鑑定、審計、管轄權異議的上訴等不計審限的事項也由審判監督庭統一辦理;對有可能超審限的案件,審判監督庭對承辦人擁有督辦權;確有特殊原因需延長審限的案件,也由審判監督庭負責審查報批。通過以上監督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超審限案件的數量。案件超審限的問題解決了,辦案效率不高的問題的解決也必能實現新的突破。

這次實習給我體會非常深刻的一點是:理論要與實踐相結合。其實很多東西在學校的時候我都學習過,但知道的都是理論,知道操作步驟,卻沒有多少實踐,甚至都沒有考慮到按照這些步驟去做的時候,也會出現很多的問題以及要如何去解決這些問題。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四、自我評價

轉眼間三個星期的實習就過去了,回想起來真是感受頗多。這些天裏經歷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記,因為這些印記見證我這樣一個新生的成長。在過去實習的這半個月內,我收穫了很多很多。我在憧憬中懂得了來之不易的珍惜;在思索中瞭解了醖釀已久的真理;在收穫後才知道努力的甜美。在實習中我做到了謙虛謹慎,勤奮好學。注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將所學的課堂知識能有效地運用於實際工作中,認真聽取其他人員的指導,對於別人提出的工作建議,可以虛心聽取。表現出較強的求知慾,並能夠仔細觀察、切身體驗、獨立思考、綜合分析,靈活運用自己的知識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在工作中我做到了踏實肯幹,吃苦耐勞。能夠做到服從指揮,認真敬業,工作責任心強,工作效率高。

在生活上,養成了良好的生活習慣,生活充實而有條理,有嚴謹的生活態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風,為人熱情大方,誠實守信,樂於助人,擁有自己的良好的處事原則,能與同事們和睦相處;積極參加各項活動,從而不斷的豐富自己的閲歷。

我相信只有通過自身的不斷努力,拿出百尺竿頭的幹勁,胸懷會當凌絕頂的壯志,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在與社會的接觸過程中,減少磨合期的碰撞,加快融入社會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穩腳跟,才能揚起理想的風帆,駛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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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工作

(一)整理案卷

自20xx年6月29號至20xx年7月24號在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法院實習,實習之初我們一行四人進入執行局,執行局正在進行積案的清理工作,我負責填寫封面正、副卷,卷宗目錄正、副卷,恢復執行審批表及備考表,忙完一個星期,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由於下一步工作方案還未制定出,故繁忙的工作暫告一段落,因此執行局實習人員過多,在筆者自願的條件下獨自一人留在執行局繼續執行局的實習歷程。從第二星期開始工作明顯減少,甚至沒有,在刑庭的請求下,筆者暫時性地參加了刑庭繁忙的工作,但是仍然屬於執行局,在刑庭通過填寫刑事一審案件正卷目錄瞭解到了很多辦案程序,見識了很多法律文書。

(二)法庭旁聽

執行局清理積案初步工作基本完成之後,閒暇時間比較多,除了在刑庭做了兩天事其他的時間就自由安排,這就方便的到法庭旁聽,通過法庭旁聽及之後閲讀庭審筆錄初步掌握了庭審程序。

(三)交流

實習後一段時間不僅我的閒暇時間比較多,我的指導老師們後段時間也基本上在閒暇中度過,自然而然地交流就相應多了起來,有時候法官們的一些爭論讓我們打開眼界,他們不僅關注時事問題,還更加註重法理的分析,他們評論時事問題的角度新穎非一般人所能及,他們分析法理的透徹非一般人所能理,他們對社會制度應然、實然的分析、爭論不禁會引發我們這些法學初學者深深地思考。有時候我只是靜靜地聽,但有時候他們的話語會以我為中心,以增進我的知識為目的,通過與他們的交流,我得到了很多啟示,下文將逐條分析。

二、法院困境

通過一個月的實習,筆者對法院困境有了初步的認識,下面主要從四個方面展開闡述:

(一)立案困境

我們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四款明確規定了起訴四個必備條件,同時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由此可見,我國民事訴訟法對起訴設置了最低限度的門檻,只要求原告身份合適,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及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及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為保障人民行使起訴權奠定了法律基礎。

但是在實踐中立案門檻顯著高於立法立案門檻,以江夏區人民法院一執行案例為例,因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而裁定中止執行的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因發現被執行人有執行財產而申請執行,立案庭不予直接立案,要求申請人到執行局簽字再予立案。

但是,民俗訴訟法的起訴四個必備條件的規定在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的同時也給法院帶來困境,由於立案門檻比較低,眾多的社會糾紛紛紛湧向法院,導致法院超負荷運載,法院在依法立案與社會現實之間難以抉擇。

(二)行政干預司法

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而制度建設在法制假設中處於重中之重的地位,搞好法制的制度建設,實行法治,拋棄人治是人之所向。實行法治要求一切在法律的統治之下,是法律的統治而不是用法律的統治。

法治建設要求法院依法辦案,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然而,在我國特殊的體制下,法院很難完全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在現實中政府文件、領導人的講話決定法院判決據我國的例子屢見不鮮。行政干預司法仍然極為嚴重,不是法律的統治,而是在用法律來統治。

行政干預司法加大了法院工作難度,依法理法院要嚴格依法辦案,法律就是法院的“聖經”,但是行政干預使法院工作有了兩個指導,法院到底是按照法律辦案還是依照政策辦案在考驗着法官們。依法辦案就會違背“聖旨”,依政策辦案將打亂正常的法律工作秩序,民眾缺乏預期,法律工作者也將失去往日的工作激情。

(三)法院嚴抓政治工作

法院工作者的職業素質普片低下在我國現階段是不爭的事實,退伍軍人進法院、法院幹部職工子弟留守法院等在前些年競相火熱登場,但是,從江夏區人民法院瞭解到,我國法院如今仍然重點抓政治工作,忽視了對法院法律工作者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這也為行政干預司法提供了“良好的思想氛圍”。

法院是法律的殿堂,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的法定場所,那麼法院法律工作者應該把學習重心放在法律相關知識的學習上,其他國家機關也應該積極引導,鼓勵,督促這一學習,而恰好相反,政治思想工作成了重點,而把極為重要的基礎法律教育以及法院法律部門職業能力教育晾在一旁。

(四)法官壓力大

如今,法官辦案不僅要依法,而且還要照顧廣大人民羣眾意見,(實習報告 )更為重要的是還要與政客的意見相差無幾,法官承擔着沉重的法律責任、社會責任及政治風

險,在辦案過程中承擔着本不應該承擔的多重社會責任、政治風險。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就要求,各級法院審理案件都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明顯違背“以法律為根據,以事實為準繩”的辦案基本原則。

房屋執行問題更加反應了法官辦案的難度,最高院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只擁有一套房屋的,此房屋不能成為執行標的物,儘管法官可以依此辦案,不執行此標的物,但是法官常常會感到良心不安。假如被執行人欠債權人幾十萬債款不還,其擁有一套幾百萬的房屋又不能被執行,法官依“法”辦案,但往往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五)心理落差

理想與現實的差異、失去的與擁有的差異使部門法院人事感到有很大的心裏落差,依法理,司法權力是幾大重要國家權力之一,應當有與其法理地位相一直的相對獨立性,但是,在我們法院系統,這種獨立性很少會體現出來。同樣,在我國過去法院對外享有極高的威望,法院要執行案件可以用很多強制手段,案件的執行率之高讓人望塵莫及,而如今案件執行難問題已越來越突出,很多以前用的強制手段如今只能成為執行員思想裏面的東西。

最新2024年法院實習報告範文模板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指導和幫助的法官和庭長表示感謝,謝謝你們在實習過程中無私的傳授和耐心的指導。

我本次在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指導老師是一位女法官,在實習過程中我可以感受到她真的是很用心的在指導我,也在這個過程中看到這些法官對工作的認真與熱忱。在之前我們普遍都覺得中國的法官專業素養是很不夠的,可是在實習的這段時間,跟着他們辦案子,我覺得其實他們的專業知識是很紮實的,而且他們都積極主動地給自己充電,認真學習新的法律法規,讀一些法學專著,讓他們自己的知識能跟得上時代的發展,也更好的為老百姓伸張正義。

在實習期間的工作可能每個人都是大同小異的。首先是整理裝訂卷宗,然後就是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再就是做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偶爾老師也會讓我寫一些判決書、裁定書。雖然工作都是很雜的,但是我覺得在這個過程中我還是學到了很多課堂中學不到的東西。

第一,裝訂卷宗。

以前我只知道卷宗是法官審理案子後法院留下的憑證,只要把相關的東西全放在一起就行,可是在這次實習之後我才發現卷宗的意義遠不止此。剛開始的時候我幫庭長整理卷宗,卷宗目錄寫得非常簡略。後來我們庭長很耐心的教我説,一本好的卷宗就是一個完整的訴訟程序,從立案受理到庭審現場再到審理終結,在卷宗目錄裏面都有清晰明瞭的過程。所以整理卷宗的時候,我總感覺自己又一次回到了當時庭審的現場,那麼清晰明瞭的再現了審判程序。於是我又把所有我整理的不好的那些卷宗找出來,重新再整理了一遍。熟悉了各個案子,也對訴訟程序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而且整理卷宗還是一個很訓練耐心的事情,剛開始就會覺得這是很枯燥的事情,可是慢慢地我在這個過程中也發現了樂趣,第一是我可以接觸到大量的案例然後進行分析,可以在這個過程中把理論與實際很好的結合起來;第二就是可以在這個過程中自己模仿進行庭審,也是一件比較有趣的事。另外法官也告訴我説,雖然現在電腦已經普及,但是寫得一手好字還是蠻重要的,回學校要記得多練練字。我想,漢字是中華文明的象徵,我們一定不能把漢字給丟棄了。

第二,庭審筆錄。

在我們法院,庭審筆錄還是使用的手寫形式,剛開始幾天法官只是讓我跟着去旁聽,在旁聽席上試着寫庭審筆錄。寫之前我一直都覺得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把大家説的話都記下來就行了,實在記不下來就摘要點,所以我完全沒做任何準備,也沒閲讀過之前的庭審筆錄。等真正到了開庭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完全跟不上那個節奏,然後寫到後來程序一片混亂,更重要的是我所謂的摘要點,在庭審時我竟然不知道什麼才算是庭審筆錄裏面的要點。開庭結束後我顯得有點沮喪,然後法官讓我把做的筆錄給她看。看完之後她還是説第一次做到這樣已經很不容易了,可是我心裏還是不服,然後我就一直纏着她讓她幫我修改,在她跟我講了要點之後我就對筆錄進行了完善,之後又試了幾次之後就開始正式上庭做筆錄,第一次在書記員處寫上自己的名字時,我覺得特別神聖。在之後幾次的嘗試中,我慢慢改善,也終於能把筆錄做得像模像樣了。總之我覺得在法院裏面工作就是要耐心細心有決心,然後再加上自己的專業知識,正義感,就能成為一個好的法院工作人員。

第三,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

這個過程其實是很辛苦很難做的。很多當事人不願意收取傳票或判決書,然後法院就得不斷的想辦法將這些東西送達當事人,訴訟程序才能正常進行,所以我覺得對於法院的送達程序,我們還需要想一些辦法來對其進行完善。

第四,訴訟文書的寫作。

實習期間寫了一些判決書裁定書,但都是很簡單的,而且多半都是套用以前的範本,即便如此,我也發現訴訟文書如果平常沒有進行訓練的話,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是不可能一開始就寫出一篇篇漂亮的訴訟文書的。特別是判決書中的經審理查明、本院認為部分,平常看寫好的判決書都覺得是非常簡單的,可是真正到自己寫的時候發現遣詞造句真的特別困難,既要簡明扼要,又要清晰易懂,更重要的是必須小心謹慎不能有任何出錯的地方。剛開始寫的幾份,法官總是不停地改動,然後不停地讓我校對,後來拿去打印時,那位老法官還會一直校對。當時我很不理解,可是那位老法官告訴我,法官工作就是一個細緻活,容不得有半點差錯。之後我就學會了細緻。

在實習過程中,也對法院實務操作做了一些思考。

第一,我們從課本上學到的程序中,有一個交換證據程序,即在庭審開始前,當事人雙方就要在法庭主持下對證據進行交換。但是在我們法院,歷來是沒有這一個程序的,我曾就這個問題跟法官進行過討論。由於沒有這一個程序,就大大增加了庭審現場的負擔,往往一次庭審舉證質證要佔去很多的時間,以至到了法庭辯論階段大家都沒有多少精力去進行辯論了。另外很多不太懂法的老百姓往往在庭審現場聽了對方當事人的舉證之後才發覺自己還有很多證據沒有收集或舉證,以至於他們不得不承擔敗訴的風險。如果在庭審之前就做好了證據交換,當事人雙方就可以更好的收集證據,更有利於瞭解案件的事實真相。同時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也會有更多的精力去進行法庭辯論,我覺得很多時候精彩的法庭辯論可以讓法官看到他們自己沒有想到的東西,也會大大節約庭審的司法成本。我深深記得有次開庭,被告是武漢某公司,在原告舉證時,他的質證意見就是原告方沒有在庭審前與他交換證據。法官也告訴我他們正在醖釀進行改革,將證據交換環節引入到他們的辦案程序裏面去。

第二,很多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或許他們的案子在情理上佔上風,但是於法卻是不容的。但他們就是不能接受敗訴的結果,對法官的判斷很不信任,不斷的上訴申訴,使得法官要不斷的做重複工作,工作強度加大。有些案件在我看來,已經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可是當事人卻是不停地上訴,使得法院作出的裁決失去了其公信力。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説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所以我認為培養人們的“法律信仰”是很有必要的,當然人們信仰法律的前提是每個人都要有必要的法律知識,法律從業人員也應秉着公正正義的理念去維護法律的權威,以此才能樹立起老百姓的法律信仰。

第三,案件調解難度大。在我所實習的法院民二庭,總的來説大部分案件的標的額都不是很大,但很多當事人卻為了那很少的錢鬧進法院,並且雙方的關係往往都已經鬧僵,有時彼此就為了爭一口氣,非得告到底。而且不願意法院進行調解,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訴訟成本,也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不利於訴訟效率和訴訟經濟的實現,也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實現。

第四,案件執行難。對於標的額較小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往往關係鬧得很僵,彼此都咽不下氣,即使法院判決,而且數額很小,但是因為雙方當事人的關係,所以都不願意執行。對於標的額較大的案件,有時是當事人沒有履行能力,或者説數額太大當事人不甘心,也就不願意執行。因此導致很多案件即使判了也沒有辦法執行,當事人的權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以上都是我在實習階段對法院實務工作的一些思考。另外在實習期間,我也學會了很多其他的東西。很多時候我們的東西都過於理論而且只停留在理論的階段,在實務中完全沒有辦法操作,這就需要我們多參加實踐活動,積累實踐經驗,將來從事實務工作的時候才不至於束手無策。很多司法中的操作也是我們在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需要我們深入實踐去學習,為將來的工作做準備。另外老百姓的法制觀念法律知識仍然是很薄弱的,我們仍要加大法制宣傳的力度,讓更多的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而這也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所要努力的方向。這次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將受益我的整個生涯。

最新2024年法院實習報告範文模板 篇4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説,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XX年年12月24號——到20xx年1月5號的實習是在新浦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平時我們都是在課堂上學習理論知識,瞭解社會實踐,但説到真正的去辦案,去運用法律知識,同學們都還沒什麼經驗,所以本次實踐課——實習,成了同學們走進社會、瞭解社會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着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週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説,瞭解並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並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案之後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總結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瞭解並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並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後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於以後的實習以及工作。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後,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後,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為,在這兩個週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合庭裏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徵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裏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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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人:專業:法學實習地點: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7月28日~20xx年8月20日

年級:20xx、班級:法學1班、學號:20xx0301118

關鍵詞:實習、細心、嚴謹、準確聽庭、程序、理論聯繫實際

很高興能利用暑假時間到吳起縣人民法院實習,對於即將升入大二的我來説,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實踐活動。首先,要感謝為我提供實習平台的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我的老師和家長給我的支持

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實習,沒有實習經驗。因為是大一,物權法、債權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特別是民訴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層法院實習,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審結過程等層面上的東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筆錄、參與案件討論、起草判決書等實質上的內容。雖沒什麼實質的收穫,但還是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第一天因為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下午政治學習。第二天正式開始實習,基本無事可做,除了跑跑腿兒送送卷宗或文件。我的實習老師負責民一庭的內勤工作,所以我學會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拿送報紙和信件。書記員收發當事人出庭傳票、開庭權利義務通知書、送達回證、裁判書、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主要是通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件來完成的,所以信件一天分兩次及時拿送。拿送時要注意蓋章登記信件,這也是工作程序,避免出錯。別看這不起眼的小事,仔細研究起來還大有講究,疏忽不得,一旦出錯整個訴訟程序將受到影響。綜合部的一位法官是專門負責訴調對接簡報工作的,交給我們幾個實習生校對各中院交付打印成冊的簡報的工作,看看打印樣文是否有文字和標點上的錯誤,也就是找錯別字。這使我想起了大學聯考的一道語文題,也是找錯字。我不想頌揚可惡的大學聯考題型如何實用,只是想説在學校學的東西到了工作上説不定哪天就會用到,所以書到用時方嫌少,要利用上學時間多學點東西。校對工作需要兩種東西,細心和耐心。校對過程中,我們幾個討論了“制定”和“制訂”的區別,“裝潢”和“裝璜”的區別,還查閲了字典。老師告訴我們,曾經因為用詞的不同還引發過一場官司。法律的嚴謹準確又一次實際地印入我的腦海。

我的工作之一就是送拿卷宗到律師閲卷室,這樣我們便有足夠的機會來翻翻看似神祕的卷宗裏都包含些什麼東西,人告訴我們,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閲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我在想內卷為何不能公開呢?法官們的高見為何不能與公眾見面呢?為什麼裁判書、判決書上只是裁判判決的結果而無相關的理由支持呢?這又如何體現法律的透明公正呢?這些問題確實值得我好好思考。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繫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説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從我們到法院實習的第一天起,袁老師就告訴我們凡是在法院聽到的、看到的一切屬於保密的東西都要爛在肚子裏,不能説出去。連席會議上各個法官的的意見理由都屬於保密的內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們辦公室桌邊的紙簍都是自己親自倒到保密紙桶裏的,然後統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銷燬,實習生一般不幫法官倒紙簍的。

在近二十多天的時間裏,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下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時候就去聽庭審,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着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説,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裏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短短的二十多天,儘管當時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穫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鍊。我在想,中國的法學教育如若真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出多少人才!

在報告的結尾,我要再一次感謝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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