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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行政庭實習總結

法院行政庭實習總結

法院行政庭實習工作是什麼樣的?是否可以對我們自身的能力提升有幫助?今天,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法院行政庭實習總結,希望大家喜歡!

法院行政庭實習總結
法院行政庭實習總結篇1

首先是學會了整理、裝訂歸檔卷宗。卷宗應當按照規定的順序裝訂,卷宗應材料成頁。裝訂順序如下:(一)目錄 目錄在裝訂時製作,按卷宗材料裝訂順序的排列製作序號、文件名稱、頁次;(二)管理信息表;(三)提請減刑建議書;(四)審理報告;(五)調查材料;(六)合議庭筆錄;(七)減刑裁定書;(八)送達回證。卷內材料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逐頁編碼,頁碼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檔案裝訂前要進一步整理:對破損的材料要修補或複製,複製件放在原件後面。裝訂部位過窄或有字跡的材料,要用紙張加襯邊。紙面過大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摺疊整齊。對字跡難以辨認的材料,應當附上抄件。需附卷的信封要打開平放,郵票不要揭掉。材料上的金屬物要全部剔除乾淨。卷宗封面所列項目要用鋼筆或毛筆逐項填寫清楚,案卷題名要簡明、確切地反映卷內文書材料內容,其中辦結日期為出具公證書的日期。卷宗一律使用棉線繩,三眼或五眼訂牢。線繩要打成活結,在活結處貼上公證處封籤,並在騎縫線上加蓋立卷人的名章。

其次,在這段日子裏,我逐漸瞭解和掌握了民事審判的具體工作,真正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不僅鞏固了我所學的知識,還做到了學以制用,更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新知識。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能夠遵守工作紀律,端正工作態度,保守審判祕密,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他們的一致好評,在思想上、業務上都有收穫,同時也發現了自身的不足。我深刻的體會到,這次的社會實踐學習使我受益非淺,使我對自己以後將要事的法律工作充滿了信心。

法院行政庭實習總結篇2

在將近兩個月實習的日子裏,我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法官求教,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在學校所學到的知識,始終保持謙虛謹慎、落落大方,始終以學習的態度做人做事,始終代表華中農業大學學生的形象和素質。

審監庭的案子大部分都是民事案件,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查閲整理卷宗。查閲整理卷宗30餘份,裏面不乏大量複雜的案件(幾乎都是上訴再審案件),邊整理邊思索,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或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2、旁聽案件。武昌區人民法院管轄範圍廣大,人口較多,幾乎每天都有3,5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我觀看過的模擬法庭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裏的民事審判後覺得庭審挺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緩和當事人雙方的衝突關係,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羣眾的距離。

法院行政庭實習總結篇3

一些疑難案件必須採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後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語速較快,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後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

寫審理報告。在實習的日子裏,曾幫法官寫過五件案子的審理報告。第一個報告寫完之後,案件承辦人李老師肯定並吸收了我的看法和意見(後來的判決書也説明合議庭的老師們同意我的觀點),但也指出了不足之處(格式上的)。後來我就認真看了法律文書寫作的格式,後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徵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跟隨法官們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還有兩次去了監獄審案。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蠻可怕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像古代的按手印),有的當事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法官們給他耐心的解釋很久,給他説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向法治社會邁進的艱難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着法官們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

標籤: 實習 法院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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