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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帶車租賃合同(精選18篇)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精選18篇)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精選18篇)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公司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將汽車壹輛及司機租給甲方使用,甲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司機負責。

第二條,車輛狀況

車 型: 車牌號:

車況:

提交車輛資料(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購車證明、□購買車險保單

乙方承諾自己是車輛的所有人和實際控制人,自已有合法的駕駛資格.乙方必須為車輛投保交強險和第三者商業險等.

第三條,租車期限

自 年 月 日開始租用,如因車況、交通事故或勞務關係發生變化,租車合同終止。

第四條,租車用途

乙方服從甲方的日常車輛調度安排和司機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五條,租金及結算形式

1、租用形式:乙方帶車租賃,以月為單位租用,按月結算租賃及勞務費。

2、租金:車輛租金 元/月,乙方病事假、修車等未出車時間的租金,按天計算扣除;

司機勞務費 元/月加效益勞務費等共計 元/月。

甲、乙雙方只是帶車租賃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3、油費:由甲方以油卡充值形式承擔。

4、結算形式:租車費用和乙方勞務費,參照在每月甲方發放工資之日一起支付。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甲方要求安全運營,提供的車輛手續齊全,合法安全,型號和質量與本合同要求一致,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換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

2、 租用車輛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失貨等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所產生的維修費用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 租賃車輛的保險、保養、車輛維修等日常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業務產生的路橋費用則由甲方據實報銷。

4、 乙方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交通規則,租賃期間發生的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處於禁止停車路段,且泊車等待時間較長,建議選擇正常泊車位。

5、 甲方承擔租賃車輛的日常油費、合理的停車費和路橋費,並有權對車輛油費的使用情況、日常停車過橋等費用進行審核,乙方應積極配合。在工作中合理規劃行車路線,節能省油,嚴格遵守甲方合理制定的油耗標準。嚴重超出油耗標準,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追究相關責任。

6、 乙方應保證車況良好、車內乾淨舒適,注意個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語。

7、 乙方應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不耽誤甲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等原因,車輛需停用達10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停租車輛,終止合同。

8、 甲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乙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合理用車要求,乙方不聽從甲方調配或消極怠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9、 除車輛故障,交通事故,人事變化等原因,乙方或甲方都不得無故停止合作關係;解除合作關係,雙方均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

10、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協議同具法律效力。

2、 雙方發生合同爭議,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2

承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制定協議如下:

一、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長安之星牌微型貨車,車號:遼A194K2汽車壹輛及司機租給甲方使用。

二、甲方租用的乙方車輛限用於食色桶飯的配送和生產所用。甲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一年,自20xx年04月26日起至20xx年04月25日止,甲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15日前向乙方提出通知。

四、甲方要求乙方每天9:00點前從步雲山路拉貨到三好南街,途徑站前店、三好街1、2、3店,往返路程25公里左右。(準時準點送貨並帶回各個店的垃圾,自己裝卸貨物。)

五、甲方按每月30天;每天兩趟;每趟25公里的計算標準為乙方結算,甲方放假乙方不計租賃費用。結算方式:每月10日結算上月1日至30日租賃費,每月租賃費為人民幣兩千五百元。

六、乙方負責車輛的相關費用;燃料;保養;保險;交通處罰及交通肇事等各費用。

七、乙方不得無故缺勤或遲到早退,不送貨、晚送貨。貨物一旦裝車損毀或丟失有乙方負責按價賠償。乙方確實有特殊原因不能送貨或晚送貨,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每次最多兩天。甲方扣除當天的租賃費,如果沒有甲方的同意,乙方私自停運或晚運扣除乙方當日三倍的租賃費。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需向甲方賠償五千元。

八、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運輸時發生的高速公路費、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由甲方承擔。

九、為了實現互惠互利的原則,燃料有大幅的漲價或降價,甲方按照漲、降比例給乙方調整租賃費用。

十、因甲方的工作需要,要求乙方額外運輸或做其他的事情,甲方根據所加派的工作量增加乙方的當次費用。

十一、甲方不得無故解除乙方的租賃關係,如果無故解除乙方的租賃關係需向乙方補償五千元。

十二、甲方為乙方提供一人份的三餐伙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三個月後,乙方享受甲方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

十三、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3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噸加油油罐車1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油罐車租賃事項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5噸加油油罐車1台,車號為:租給甲方使用。

二、租賃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價格:每月價格為元,(大寫:)甲方每月按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乙方當月租賃費。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賃費用,乙方有權將機械設備提前退場,甲方並賠償乙方損失費用。車輛報價:人民幣:130000元。

四、甲方負責車輛燃油費用及運行中存在的其他費用。

五、租賃期間車輛及貨物出現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使用車輛任何違法作業。

六、甲方必須每月按規定支付乙方租賃費,如不能及時支付乙方租賃費用,雙方可以協調解決,如不能協調解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複印件一張加入合同之內。

八、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上協議,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汽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生產的需要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

租賃使用車型 、行駛證號 。隨車工具及備用輪胎。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1、 價格:租賃期內按每月價,超過半個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計價,超過租賃期的,應按實際使用時間支付租金。

2、 付款方式: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四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五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 -------------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復建工程IV標項目經理部 簽訂地點:

為了進一步促進雙方合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物名稱及數量:乙方租用甲方容積75噸散裝水泥儲存罐兩 個。

乙方租賃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時,每個散裝水泥儲存罐水泥年用量不得低於8000噸。

第一條 租賃物押金:乙方在租用甲方散裝水泥儲存罐時,每個罐乙方向甲方交2萬元押金,交納押金共計4萬元。乙方工程竣工應及時將散裝水泥儲存罐無任何破損還回時,甲方將乙方押金全額退還。若有破損,乙方應按破損程度照價予以賠償。

第二條 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散裝水泥儲存罐,並有義務協助乙方調運,吊罐費、運費由乙 方承擔。

2、 散裝水泥儲存罐從乙方工程地調回時,乙方負責吊裝上車,吊裝、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散裝水泥儲存罐轉借第三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 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散裝水泥儲存罐的保管和維修,因乙方不合理使用造成散裝水泥儲存罐的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不可抗力: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洪水、地震、戰爭、政策法規等致使雙方無法履行此協議或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乙方在取得有關部門證明後,可以免予承擔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的違約責任,但甲方、乙方應盡力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漢中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現租賃乙方的罐車台,m。滿足現場施工。為保證該項內容的順利實施,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內容,特立此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免費負責乙方食宿和車輛燃油費用(柴油)及車輛停放場地,並確保車輛行走路面暢通。

2、由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或混凝土損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職責

1、乙方罐車司機必須聽從本站的調度和現場工地的管理。

2、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正常營運。

三、租賃費

每月每台車輛按大寫:元整(¥:元),乙方不承擔發票費用。

四、付款方式:

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按100%結清上月的租賃款,剩餘部分在車輛撤場日結清。

五、其它

1、起租日期為進場時間(簽字日期),不足月部分按實際天數計,標準為天,每月給天修車即車輛保養時間。超出部分扣款,扣款標準:

2、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和現場的管理,對不能達到甲方要求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乙方應及時調整和更換,否則,甲方有權調整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由於甲方的工作需要和指派而離開現場,因證照不全被交管部門查扣,甲方協調解決。

4、因罐車故障原因,造成砼時間過長而不能使用,其責任由乙方負責,按成本價賠償給甲方,在當月結算中扣除。

5、甲方包括服務方所有的物品乙方不得擅自帶出現場,如發現一次除按物品價值索賠外另處罰元。

6、到月不按時結款,乙方有權停車(停車期間一切(直接、間接)損失由甲方承擔)。

7、乙方車輛如出現重大事故,合同自動終止。

8、乙方工作時間(單班司機)

9、如單方違反約定,對方有權在身份證所在地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該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汽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生產的需要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租賃使用車型 、行駛證號 、道路運輸許可證號 。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1、 價格:租賃期內按每月價,超過半個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計價,超過租賃期的,應按實際使用時間支付租金。

2、 付款方式:甲方提供税票、集體帳户,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5.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6.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7.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8.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9.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4.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5.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7.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8.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9.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10.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11.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12.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3.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四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五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現租賃乙方的罐車台, m³。滿足現場施工。為保證該項內容的順利實施,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內容,特立此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免費負責乙方食宿和車輛燃油費用(柴油)及車輛停放場地,並確保車輛行走路面暢通。

2、由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或混凝土損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職責

1、乙方罐車司機必須聽從本站的調度和現場工地的管理。

2、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正常營運。

三、租賃費

每月每台車輛按大寫: 元整(¥: 元),乙方不承擔發票費用。

四、付款方式:

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按100%結清上月的租賃款,剩餘部分在車輛撤場日結清。

五、其它

1、起租日期為進場時間(簽字日期),不足月部分按實際天數計,標準為天,每月給天修車即車輛保養時間。超出部分扣款,扣款標準:

2、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和現場的管理,對不能達到甲方要求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人員,乙方應及時調整和更換,否則,甲方有權調整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由於甲方的工作需要和指派而離開現場,因證照不全被交管部門查扣,甲方協調解決。

4、因罐車故障原因,造成砼時間過長而不能使用,其責任由乙方負責,按成本價賠償給甲方,在當月結算中扣除。

5、甲方包括服務方所有的物品乙方不得擅自帶出現場,如發現一次除按物品價值索賠外另處罰 元。

6、到月不按時結款,乙方有權停車(停車期間一切(直接、間接)損失由甲方承擔)。

7、乙方車輛如出現重大事故,合同自動終止。

8、乙方工作時間(單班司機)

9、如單方違反約定,對方有權在身份證所在地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該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 __天,總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並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後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餘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並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後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訂酒店則由甲方承擔師傅住宿費用,大假期間除外;)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為其服務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根據乙方需要,同意將需用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並配備司機。

二、乙方租用的車輛限於用於接送客户用途。乙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等由甲方負責。

三、本協議有效期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用時間不定,租金按次(包括往返程)計費;

四、結算方式:經乙方指定人員簽字確認車輛使用,確定租金費用後,由甲、乙方每週對單後雙方簽字確認,每週二雙方簽證確認,租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提供發票,乙方收到等額發票後三個工作日內以轉賬形式付款給甲方,最遲每月五日前結清(反之)甲方有權停車。

五、行車路線:

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所規定的路線行駛,如果甲方沒有按照乙方所規定的路線行駛的乙方有權不支付甲方當次車費。

甲方指定銀行賬號:

户名: 開户行: 帳號: 甲方對接人:

五、租車費用

1、深圳—大亞灣長途用車(往返) (單位:元)

以上報價含税、油費、路橋費、司機工資及加班費、車輛維修費及保險費等,除按上述標準支付外,乙方無需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短途價格(往返)如項目需要周邊接送客户,淡水50/車次;大亞灣30/車次;霞湧50車次;

3、深圳接客車輛若放空每輛車按放空費用80元給予甲方。 4、巡鋪價格深圳各區巡鋪宣講項目統一(5座車型)每台車 650 元/天、(7—11座商務)每台車 680 元/天;

備註:5座車型包括(豐田花冠、馬自達六、北京現代);商務車車型包括(瑞豐、風行、別克、蒙派克)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持有合法車輛出租資格及手續,甲方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服務車輛,持有合法有效的行車必備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甲方自行配備車輛司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自行配備的司機應持有合法有效的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駕駛證、甲方保證服務的車輛狀況良好,車內整潔衞生。

2、甲方司機必須準時到達乙方指定地點接載乙方客户,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則甲方應承擔每車次50%的違約金,遲到超過50分鐘以上,則甲方應承擔每車次70%的違約金,甲方司機應精通業務,服務態度良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乙方客户合理要求。若甲方收到客户投訴,經過核實確實是甲方或甲方司機的責任,則甲方承擔應支付乙方1000元/次的違約賠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司機。

3、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行駛,乙方無指定的,必須按常規就近高速路線行駛。

4、甲方應保證能夠提供足夠的車輛供應乙方使用,如果不能及時提供,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雙休日.節假日.須提前3小時告知甲方)。按實際需求車輛及相應天數計罰,每天每車違約金標準100元∕次。上述違約金,乙方有權在向甲方支付租金時扣除(若因交通堵塞等除外)。

5、甲方承擔服務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交警查處、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車上人員傷害的風險。如發生交通違章、乘客交通事故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行政處罰並承擔一切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以上責任與乙方無關。

6、甲方負責車輛保服務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服務車輛救援。如發生中途拋錨、故障,應及時妥善搶修或換車,以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逾期該次行程1小時上、2小時內,應免收該趟車費的50%作為對乙方的賠償,逾期2小時以上應免收該趟車費的100%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7、甲方對乙方的所有相關商業資料均負有保密責任。同時,未經許可,甲方不得擅自將乙方客户轉介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不予支付本次車費,甲方須支付乙方10000元/每次的違約罰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約。

8、甲方應優先發放司機工資並處理好與甲方司機的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本合同履行,不得給乙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調車安排後,甲方應及時安排好車輛,並把安排的車輛信息反饋給乙方車輛對接人,反饋信息包括(當次車型、司機電話、當次車牌)。

七、乙方權利義務

1、在服務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服務車輛的調度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服務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車費,合理使用服務車輛。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服務車輛。

5、乙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在不影響甲方車輛正常行駛前提下,在甲方車輛外部做必要的項目車身廣告須經工商及交通部門批准方可使用。甲方同意將車輛車身內外可能產生的商品信息及廣告發布權歸屬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

6、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7、乙方應提前1-3小時預約車輛,以短信形式提供發車時間、發車地點、到達地點、用車數量、行駛路線、乘坐的人數。如不按此規定執行,所產生的不能及時派車及時間延誤、車輛放空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接到乙方預約後,須按時按要求提供車輛使用服務。

8、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終止合同,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後,乙方在七天內結清甲方所有租車費用。

八、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需要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及損失。

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交通堵車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一、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簽定地點為 市 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2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據《民法典》,甲乙雙方在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一、租賃事項

1、甲方租用乙方客車一輛,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員工上下班接送任務。

2、車輛要求:

3、租用客車行駛路線:

4、原則上甲方用用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甲方節假日休息。具體時間及線路見附件。

5、甲方節假日如需用車,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安排。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為________年。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確定是否繼續租賃。若雙方確認繼續租賃,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賃費用

1、甲乙雙方同意,每單班租費為 元,每天每班計 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則按上述運價結算。

2、每月按實際發生班次結算租車費用,先租後付,乙方於次月____日前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發票給甲方,甲方於____日內付款。

四、特別約定

1、乙方承諾:如客車駕駛員存在超速行駛、闖紅燈、服務態度惡劣、因乙方駕駛員原因導致漏載甲方員工等情況,甲方隨時要求乙方更換駕駛員。

2、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若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被視為單方違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3、乙方車輛不能按時接送甲方員工的,每次扣款元;如____月累計發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換客車駕駛員,乙方則必須更換駕駛員,如因天氣等不可抗力而影響正點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約定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內出現上述合同終止或解除情況的,任何一方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以便雙方能通過協商給予以解決。

2、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汝陽金鉬運輸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養、維修等約定條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貨物運輸車輛一批。租車地點為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礦山貨運,行駛範圍___3㎞_____________。

2.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為__0.5______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為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後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交通税費等費用繳納約定如下:

差路費、車船税、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6.租賃車輛保養、維護責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後,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項目為: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後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性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設備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並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准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後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於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性能良好、車輛整潔、設備齊全,並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於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於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户、扣分的所有損失,

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

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為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錶的,按總租金的___5___%加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並支付剩餘合同期內總租金___5___%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於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6.由於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於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於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於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於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偽造證件、隱瞞事實、製造假案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並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浙江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有效):

承租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20__年 10月 6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着互利互惠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循執行。

第一條 承租機動車的牌號:

第二條 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15天,期間出現的一切機械故障所花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試用期過後,在租賃期間由於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故障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保證合同期滿時,甲方保證乙方的車容及能夠正常行駛。

第三條承租費用

甲方每月付給乙方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承租費用,不足滿月的以實際使用天數計息。甲方於每月的10日下午按時支付乙方租賃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在承租期內對車輛具有完整自主的使用權限。 甲方負責使用期間的加油費、日常保養費。 甲方承擔在車輛租賃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違章的各項罰款。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愛護車輛,適時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設備的車容完好,能夠正常運行。

2、 乙方自行承擔車輛每年的車檢費、保險費等。 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保證行車安全,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行車。乙方承擔在車輛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違章的各項罰款。

3、 合同期滿,乙方有權利自行處理車輛,如雙方需要續約,在重新商定後簽定合同。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 承租期滿,甲方應完整的把車輛退還給乙方,如有損壞,應承擔一切維修費用,如因司機駕駛問題造成車輛損毀的,由司機承擔費用。

2、 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租金,如有拖欠,每日按租金的1%支付乙方滯納金。

3、 如因甲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意外造成車損人傷(亡),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 甲方承租期間如有車輛丟失,甲方照價賠償乙方損失。 承租期間甲方如改變車輛的使用性質,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如不按時對車輛進行年檢、繳納保險等,造成對車輛進行罰款的,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 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想解除合同,需賠償乙方現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2、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想解除合同,需賠償甲方現金5000元整 (伍仟元整)。

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後自動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當地法院解決。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租賃物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及相關配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個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賃物的用途或性質:_______________

租賃物的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租賃物的維修

1.出租人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維修範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因租賃物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______天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其計算方法是: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壞租賃物。

租賃合同期滿時,對租賃物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____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物。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租賃期屆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返還時間為: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為 ,車牌號為 ,必須使用93號以上汽油。出租時行車裏程為 公里。該車現車況良好,運行正常,各種證件及保險齊全。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20xx年 月 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20 年 月 日時收回,按每日80元計算,每三個月繳納一次租金。租金交納形式為現金。租賃期滿後,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權利。

4、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 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補足,扣除後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件、户口本(暫住證件)及駕駛證複印件。乙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租用期內,該車保險費,燃油費、維修費、路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如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乙方在租用期內,必須愛護使用車輛,定期維修養護,確保車況處於最佳狀態。車輛行駛滿5000公里,乙方必須在甲方、丙方共同監督下換髮動機油、三濾。每滿10000公里時必須更換齒輪油。

4.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在租賃期間,乙方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將車輛開至丙方或甲方指定的維修點。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並經甲方驗收。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8..乙方在簽署本租賃協議後,需繳納風險抵押金壹萬元,交於丙方。

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風險抵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將新駕駛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複印件交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第五條 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間,丙方擔負見證人和擔保人的責任。丙方應替甲方保管風險抵押金壹萬元,簽署收條。

2.丙方可按照本協議收益風險抵押金的利息部分,另外甲方從租金中按每月100元支付風險抵押金保管費。

3.丙方必須優先幫助甲、乙方進行該租賃車輛的必要維修檢測。

4.如發生交通事故,丙方幫助甲方積極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六條 車輛保險

1.甲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甲方負責投保車輛保險及年檢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屆時應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第八條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他有損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三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 證件號

乙方: 證件號

丙方:

證件號 年 月 日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7

承租人(甲方):陝西峯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出租人(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 配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對象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出租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出租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複印件;

7、 出租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每車每月租金 元/(每日租金 元)。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甲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

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税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承租方(甲方):陝西峯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專用章)

授權代表(簽字):

出租人(乙方):

聯繫電話:

個人帶車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承租方):中鐵一局太中銀鐵路工程指揮部第一項目部

乙方(出租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機械名稱及規格型號:

乙方向甲方提供自卸農用車1輛,型號:時代金剛618,用於甲方承建的太中銀鐵路橫山隧道施工。

二、租賃期限:

乙方車輛進場後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暫定2個月,即20_年9月11日到20_年11月10日。

三、設備施工內容、地點:甲方承擔橫山隧道工程,由甲方統一安排。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1、租金10000元/月(壹萬元/月),燃油由甲方提供並承擔費用,車輛其它一切費用(維修、保養、證件費、配件等)均由乙方承擔。

2、結算:每月底依據甲方工區籤認的設備使用統計表,經工區隊長簽字交計合部審核,對本月辦理計價事項,各部門依據合同約定核扣相關費用、領導審批、財務結算。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堅守工作崗位,積極主動與甲方搞好配合。服從現場領工員調配指揮。

2、乙方必須持證上崗,遵守行車安全法規和項目部的規章制度,因操作不當、機械故障、私自工區內出車或開到工區以外區域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要加強車輛維修與保養工作,即設備月完好天數按27天考核,否則每缺勤1天按1000元/天.台核扣租賃費用。

4、乙方配備司機2名,24小時待命,並負責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並自行採購配件,乙方車輛的一切證件及費用由乙方負責。司機吃、住由甲方承擔。

5、設備在工作中若出現問題需修理時,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現場領工員及乙方現場負責人並及時處理,不得隨意停機。

六、 其它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本着誠實守信、有利於合同履行為目的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申請寶雞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一方確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時,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

4、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份數:本合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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