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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銷車協議(精選5篇)

代銷車協議(精選5篇)

代銷車協議 篇1

甲方:

代銷車協議(精選5篇)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誠實守信、互利共贏的原則,就北奔重卡代銷有關事宜,達成一下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北奔重卡車輛,乙方利用自己的場地和人員銷售北奔重卡,且場地和人員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二、 甲方負責將車輛調送至乙方場地,乙方檢查完好後簽收;車輛在乙方場地存放期間,乙方確保車輛不丟失、不破損;否則,乙方將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調動車輛,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將車輛調回,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車輛基礎價格由甲方確定,乙方可根據甲方確定的基礎價格自行確定銷售價格,但不能低於甲方確定的基礎價格;如遇特殊情況,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四、 乙方銷售車輛,需第一時間告知甲方,且車款需交至甲方指定賬户,甲方核定車款到賬後,負責開具發票。

五、 乙方需向甲方交納20xx元/台的押金,車輛銷售或退還後,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車輛備用鑰匙及整車合格證由甲方保管,隨車工具及備件由乙方保管。

六、 車輛銷售價格高出甲方基礎價部分,為甲方付給乙方代銷酬金。支付方式:甲方為乙方開具基礎車價增值發票,乙方將基礎車價車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户;乙方根據實際銷售價格自行為客户開具發票;如有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七、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廣宣和資源支持。

八、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出現不合理經營,導致工商、税務等部門的處罰時,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銷車協議 篇2

甲方(總代理商):

乙方(地區代理商):

萊祿福葡萄酒是德國原裝進口一種低糖、低酒度、低熱量的100%優良葡萄釀製而成的綠色天然飲品。是德國葡萄酒進入中國市場的品牌。經雙方協商,乙方接受有關代理條件,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地區(省會市級、省級)代理商,專權經銷德國萊祿福葡萄酒。地域為範圍內。

一:地區代理商資格及代理期限

1:地區代理商必須具備有工商及酒類經營執照。

2:地區代理商必須支付代理保證金人民幣:萬元。代理期滿後十五天內總代理商將退回有關保證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銷售定額數量

首次訂貨不少於箱共支。以後每月訂貨量不低於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訂貨)。每年為箱共支。

每兩箱(24支)贈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應量的大瓶裝葡萄酒作為促銷用酒。

三:價格

1:總代理商對地區代理商的代理價為:元/支(750ml裝,不包括運費及保險費);地區代理商對區域內分銷(或經銷商)的價格由各代理商確定。

2:建議全國市場銷售價為人民幣:元/支。750ml裝(本價格不包括娛樂場所、酒樓、賓館的銷售價,該價格由各地代理商確定)。

四:訂貨及結算方式

1:代理商訂貨必須提前一個月預訂並支付50%預付款,餘款提貨前付清提貨。運費及保險費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由於萊祿福葡萄酒對中國屬於限量計劃銷售模式,所以代理商應將每年度訂貨或下一批訂貨計劃提前一個月預先通知總代理商,總代理商根據各代理商先後訂貨供應。

五: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總代理商)

1:統一全國策劃宣傳、廣告,統一制訂有關市場定價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關進口手續、商檢資料和有關產品介紹。

3:確保地區代理商訂貨的供應和合同的執行。對各地區代理商應一視同仁,先後順序發貨。

4:及時協調各地區代理商區域銷售關係,統一組織各地區代理商的銷售業務培訓和德國廠家交流活動。

乙方(地區代理商)

1:在甲方授權區域內建立銷售網絡,選擇和確定分銷或經銷商,保證完成年度銷售計劃和額度。

2:自行確定區域內的銷售批發價和特定場點(娛樂場所、酒樓、賓館等)的市場價格。

3:及時向總代理商反映有關銷售情況、庫存情況和市場定向。協助總代理商處理與周邊區域代理商的關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本協議或不能按合同供應貨源。乙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並要求返還代理保證金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2:乙方若違反協議或未能完成協議規定的訂貨量,甲方有權提出中止代理合同並處罰代理保證金和直至要求有關賠償損失的權力。

七:代理期滿的中止和延續

按本協議執行代理期滿,甲方(總代理商)應將代理保證金在期滿後十五天內返還給地區代理商。同等條件下,地區代理商有優先延續地區代理的權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上述的各項事宜執行,雙方互不承擔相應責任。

2:在本協議執行中若出現有關違約行為。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共識,可訴訟仲裁。並按有關仲裁承擔相應的責任。3:協議在雙方簽署並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生效。乙方交納保證金和本協議簽署後五天內,甲方應將授權書送交乙方,確保地區代理商的經營合法性。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人代表(簽名):法人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納税號:納税號:

時間:年月日

地點:

代銷車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______年度甲方產品_________在_________地區的授權經銷商。

2、甲方授權期限為本協議簽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經銷商”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未經允許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宣傳。

4、乙方須在所授權的市場區域內從事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不得越區從事銷售活動。對於跨地區銷售或不按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對於連續兩次違反者,取消當年獲得獎勵的資格;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和本協議給予的一切權益。

5、甲方將進行全國性的廣告宣傳並提供市場支持。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場宣傳資源配以適當投入,積極開展市場推廣活動。甲方全資投入包括:主要專業媒體的合作專欄和硬性廣告、網上廣告等。

6、甲方擁有_________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佈權和解釋權。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進行銷售。

7、代理價格:

一次進貨量不低於_________;一次進貨_________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一次進貨_________以上_________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一次進貨_________以上,代理價格_________。

8、市場零售價:每升_________元。

9、結算方式:所有產品現款現貨,款到發貨。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將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11、退貨: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後__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

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後退回貨款。

12、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14、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戰爭、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5、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前如雙方同意續約,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簽署書面續約協議。

17、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銷車協議 篇4

甲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一、原則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

二、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合同約定的產品具體是指:

第三條本合同約定的產品進入甲方位於

城市客廳展區進行銷售。乙方負責提供陳列產品,甲方負責銷售。

三、名詞解釋

第四條產品:是指由乙方生產或經銷的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的並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和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

第五條銷售支持:指甲方在銷售乙方產品過程中乙方無條件給予甲方的優惠條件、資金、物質支持。

第六條殘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後過程中,本身固有的或發生的外觀、性能、質量等任何一項不符合中國國家質量標準、行業標準、廠家標準、售後服務三包標準及合同約定標準等任一標準的產品。

第七條滯銷產品:指甲方從乙方購進的,自進入甲方庫房之日起超過__天未能形成銷售的剩餘產品。

第八條返利:指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後,乙方以甲方在乙方的進貨額(或回款額)為根據,依照雙方約定的條款給予甲方的進貨折扣。

第九條回款額: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款加上甲方扣抵的乙方在甲方處欠款的金額(降價款、退貨款除外)。

第十條利潤補償款:指按合同約定,在甲方銷售的乙方產品的零售價格降低,使甲方銷售乙方產品的帳面毛利率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水平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於補足甲方利潤損失部分的款項。

第十一條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二條貨款結算週期:指甲方銷售乙方提供的產品,每隔一定期間,甲方向乙方就該期間內甲方所售出的產品進行結算,該期間即為結算週期。

第十三條名譽損失:本合同中所稱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的情況是指給甲方或甲方相關公司造成名譽、商號、商標、商譽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1、因乙方產品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質量、假冒偽劣、虛假宣傳、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問題,)或乙方提供的售後服務問題被媒體(媒體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網絡等)曝光的;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體曝光的;3、因乙方產品問題或乙方提供的售後服務問題被有關部門、機構消協、質量監督部門等公告的;4、雖未被曝光,但因乙方產品問題或售後服務問題造成相當多人員認為或知悉甲方的產品或服務存在問題的;5、乙方產品不合格、退貨、返修率合計超過2%,致使甲方名譽或商譽受到負面影響的;6、其他乙方給甲方或甲方相關公司造成名譽、商號、商標、商譽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

四、進場

第十四條乙方產品進入甲方銷售,必須提供下列有效證件:

1、最新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

2、税務登記證明;

3、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等市場準入證明;

4、相關產品的各類有效證件;

5、商標註冊證和質量認證標準;

6、專利產品應提供專利證書、專利號或專利使用授權書;並承諾提供的產品均未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以及其他專有技術等商業祕密。

7、進口產品需提供產品的商檢、報關等一切合法手續;

8、乙方如為產品代理商,應提供代理商資格證明。

9、甲方指定的其他證件。

乙方提供的上述各類證件必須真實完整,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上述證件如需年檢、更換或變更的,乙方必須及時變更,並在甲方備案。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證件中,存在虛偽、偽造、變造、不真實、不完整情形的,乙方需支付相應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需賠償,且甲方有權視情況決定對乙方產品作清場處理。

第十五條乙方應保證產品應付的一切關税、税款、徵税和費用已經繳納,產品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等),未違反國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規,未被用作抵押等一切擔保形式,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賠,並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銷售的情況。如乙方違反本條款而導致甲方遭受經濟、商譽等一切損失。由甲方向乙方賠償。乙方提供捆綁銷售的贈品/附件以及説明書、宣傳資料、POP等也受本條款約束。

五、產品價格

第十六條乙方有制定產品零售價的權利,但零售價不得超出同等銷售規模商場的零售價。乙方制定的零售價需在甲方備案,並採用甲方統一標籤標價後,方可陳列。

第十七條甲方所發行的各類禮券及貴賓卡,乙方產品也享受同等優惠,乙方並承擔貴賓卡優惠金額的%的費用。

六、產品訂購

第十八條甲方從乙方處進貨時須提前日向乙方傳真送交進貨計劃,乙方在接到進貨計劃後日內書面答覆甲方(書面答覆上應加蓋乙方的公章),並於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按進貨計劃送達甲方指定地點。非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在書面答覆中所進行的任何特別註明無效。

第十九條甲方在要求的送貨時間前日有權撤消或變更進貨計劃,而無需承擔任何的賠償責任。

七、產品運輸

第二十條乙方負責所有產品到甲方指定地點的運輸,其間的一切費用(含裝卸費)由乙方負擔。

第二十一條乙方貨物在交付甲方並經驗收(驗收以乙方入庫單為準)前,一切風險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八、貨款結算

第二十二條乙方產品的銷售貨款,統一繳甲方收銀台,不得漏繳少繳。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下列方式提取收益:

甲方按乙方產品每月銷售額的提取收益。

第二十四條貨款結算週期為,在次月5號雙方對帳簽字確認,次月10號前甲方支付乙方銷售貨款。甲方與乙方帳目未對清,甲方有權暫不結算。

第二十五條貨款結算方式為(在以下幾種方式中任選一種)

1、支票或電/信匯

2、個月無息銀行承兑匯票

第二十六條貨款結算採取“錢票兩清”的原則,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增值税票可按以下辦理:

(一)甲方向乙方按扣除返利後的差額付款,乙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額,不得在價格中直接低開,甲方不再向乙方開具發票。

(二)乙方向甲方全額開具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甲方向乙方開具零售發票或辦理折讓證明,然後向乙方全額支付貨款。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按上述規定按時向甲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訖之前甲方可拒絕支付貨款。

九、銷售支持

第二十八條門店營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甲方同意乙方派出具備該項商品專長、具有良好素質的人員對甲方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及考核,並將此列入該員工的考評、升遷依據。

第三十條甲方銷售人員工資、餐費、制服費、物品等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甲方舉辦的各項促銷活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參加,如乙方參加,應全力配合,合作細則由雙方共同協商。乙方單獨推出的各項促銷活動,須事先書面徵得甲方同意。

乙方如需作任何折扣促銷或調整商品原售價格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許可後方可實施。

乙方產品設置任何廣告時需經甲方審定同意後進行。如在任何媒體作廣告時,涉及使用甲方名稱,均須事先書面徵得甲方的同意,否則以違約論。

第三十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產品樣品,產品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需確保產品安全,乙方如需調換產品,應經甲方商場主管同意,並開具放行單由保安人員檢查後,依規定出入口進出,違者按甲方管理規定予以處分。

第三十三條對於甲方售出的乙方產品,如遇顧客投訴,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先行負責制”,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尊重甲方的處理意見。若乙方不當拖延,應視為認可甲方處理意見。

第三十四條因乙方產品的質量問題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傷害或甲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因上述原因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十、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本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賠償,無約定的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或參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

第三十六條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對貨款結算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乙方應以(任選一種)(1、自合同簽字之日起5日內以現款;2、第一次結算時扣除)方式向甲方交納萬元的售後質量保證金,在雙方合作期間內,售後質量保證金髮生扣除的,乙方應於扣除之日起三日內補足質量保證金,逾期應承擔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從產品清場之日起至甲方已經銷售的乙方所有產品保修期滿止發生的一切退貨、維修及賠償責任等費用,由甲方直接用乙方交納的質量保證金抵補。剩餘的質量保證金在產品清場後12個月後且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保修期均已屆滿後10日內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該質量保證金不足抵補上述費用則甲方享有追償權。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期滿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需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九條乙方產品進入甲方營業場所銷售,試銷期為兩個月。試銷期內,如乙方產品連續兩個月在甲方的銷售額在元/月以下,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而無須向乙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本合同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自動解除。試銷期內乙方的所需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第四十條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況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1、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貨的,或乙方收到甲方訂單,逾期5日未向甲方按訂單約定數量供貨的;

2、合同約定甲方應交納的各種款項逾期一個月未交納的;

3、乙方可能出現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之一的: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

出現重大負面新聞形成經營風險的;

轉移資產抽逃資金的;

喪失商業信譽的;

喪失履行合約能力的;

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

重要管理層發生重大變化的;

企業產生重大訴訟的等等。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經甲方書面催告7日內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一條雙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後,乙方的保修義務和售後服務義務均不免除。

十二、不可抗力條款

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能抗拒,也無法預見,即使預見也無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造成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時內及時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的個工作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能夠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影響範圍和影響程度的證明,否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責任;任何一方延遲履行義務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造成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能履行時,其應採取一切可以減少對方損失的措施進行挽救,否則其應就因其沒有采取措施或者採取的措施不當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不能全部履行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關條款或者約定可以中止、暫停或者延遲履行,而對於其他沒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條款或者約定仍應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六條當不可抗力事件已經結束,不再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者約定的履行產生任何影響時,本合同雙方應盡一切可能恢復本合同的履行。

十三、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合同有效期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十九條合同期滿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在期滿前一個月雙方開始協商簽訂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簽訂,為確保雙方合作的延續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順延至新合同簽訂之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在新的合同簽署後乙方有權選擇在該順延的期限內適用新合同或原合同,如最終沒有簽訂新協議按本協議執行。

第五十條合同期限屆滿未再續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之日起一週內(含雙方約定的撤櫃日期),負責將所列銷售商品撤離,如拖延未履行時,甲方有權自行騰空,乙方物品因此而有遺失或損毀,概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要求賠償。

十五、其他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甲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為準)生效。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於/甲方註冊地)簽訂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代銷車協議 篇5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本銷售代理協議,共同遵守。

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簡稱產品)的代理權授予代理方(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產品:________國________市(區)。

第二條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地拒絕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進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代理人的財務責任

5。1。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5。2。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用户意見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條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正當競爭

8。1。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理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任何產品。

8。2。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的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定的任何協議均應告之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九條保密

9。1。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9。2。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十條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工業產權的保護

代理人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努力並按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費用。

第十二條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利。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培訓僱員,使其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用及工資,製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條佣金數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傭。

第十五條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六條商業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佣金計算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回收的關税等應另開支票。

第十八條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十九條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付佣金的有關情況,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條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一條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八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一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三條提前終止

根據第二十二條規定,任何一方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四條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五條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15條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六條賠償

協議除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七條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二十八條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二十九條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均適用________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一條仲裁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未果時,提交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法令規定的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製造商: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代銷 精選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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