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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精選21篇)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精選21篇)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精選21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收取:(雙方應約定租金計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 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 租賃合同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附件(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甲方):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設備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乙方租賃甲方的設備僅限於河間市城區內的工程中使用,不得轉移到其它地點。

二、租賃設備概況

三、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或轉移,否則造成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四、甲方的基本責任:

1、 提供良好的設備。

2、 負責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

五、乙方的基本職責:

1、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並保證設備的安全,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在交貨地點由乙方指定驗收人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收據交給甲方指定驗收人。

3、租賃期滿後負責設備進入甲方倉庫。

六、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設備進入乙方場地時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暫未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後,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不再重新鑑定合同。

2、結算方式:設備租賃費按合同雙方指定驗收人出具的單據為標準計算,乙方應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

如到期未付租金加收月租金0.5%的滯納金,並且甲方有權將設備撤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本設備按月結算,超出部分按天計算( 元/天)。

3、運費的承擔:設備的進場費用由甲方承擔,退場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設備進場或退場前三日內通知甲方。

4、設備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移工地施工使用,必須徵得甲方得同意,並保證甲方設備在該協議結束後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時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送貨單退貨單、租賃費收據、及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電話:

甲方指定驗收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指定驗收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甲方的需求,並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的醫院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_______系統)的應用軟件工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適用法律  

1.1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  

1.2 上述文件時間有不一致時,以日期在後的文件為準。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乙方負責完成甲方的_______軟件系統。涵蓋的範圍_______系統軟件安裝、調試和對整個_______系統的技術支持、服務與培訓等工作。  

2.2 產品內容(價格見附頁)  

第三條 責任和義務  

3.1 雙方共同責任  嚴格根據本協議實施本項目的內容,並協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  

3.2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

2.1 按本合同的付款條款支付所需款項。  

3.

2.2 負責項目中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  

3.

2.3 提供場地、人員、相關設備、必要的文檔資料和數據,協助乙方做好_______系統的實施工作,並且甲方運行用友醫院管理信息系統的設備環境,應滿足軟件對運行環境的基本要求。  

3.

2.4 試運行結束後______天內,組織人員和乙方人員一起組成驗收小組,並安排場地和設備,進行_______軟件試運行的驗收工作。  

3.

2.5  a.甲方定期做好系統數據備份,並對備份數據進行妥善保管。  b.甲方在應用過程中發現軟件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並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於乙方作出診斷。  c.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後,配合檢查軟件系統運行是否正常,並在現場服務請求單上簽字確認。  

3.3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3.

3.1 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完成甲方相關人員的培訓和_______系統軟件安裝、調試及數據初始化,並與甲方一起組成驗收小組進行驗收。  

3.

3.2 對甲方_______進行________年內的軟件升級、服務、培訓、技術支持。  

3.

3.3 無償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軟件使用文檔,包括《操作手冊》,並保證上述文檔的清晰、完整和正確。  

3.

3.4 乙方對甲方在使用用友軟件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造成的數據丟失、利潤或營業額損失或費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規範使用軟件或軟件被盜、損失、損毀、誤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四條 版權  

4.1 乙方擁有本_______系統軟件的版權(即著作權)。  

4.2 甲方擁有本_______系統軟件在本醫院(______________醫院)內部的使用權。  

4.3 甲方應尊重從乙方購置的應用軟件的註冊版權,遵守國家《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轉讓、租賃該軟件,並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該軟件。  

第五條 技術指標  

5.1 ___________信息管理軟件______________。  

5.2 本系統基於___________結構。  

5.3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檔應齊全、正確和可讀性強。  

5.4 應用軟件的聯機幫助應清晰可讀,系統錯誤信息應清晰明瞭,界面應友好,並易於操作和維護。  

5.5 本系統應充分考慮到今後的擴充和升級,應具有良好的開放性和可擴充性。  

5.6 本系統應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機制,以確保數據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錄。  

第六條 交付計劃  

6.1 軟件培訓___________天  

6.2 系統安裝____________天  

6.3 軟件調試_____________天  

6.4 系統初始化__________天  

第七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7.1 費用  

7.

1.1 本合同所述價格均為人民幣含税價。  

7.

1.2 本合同所述用友醫院信息管理系統(_______)金額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7.

1.3 乙方培訓用户方人員,培訓地點:甲方所在地。  

7.

1.4 自應用軟件通過驗收之日起,________年內乙方負責應用軟件的升級、系統維護和技術支持。  

7.2 支付方式  

7.

2.1 甲方將以轉帳支票或信匯、等銀行託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7.

2.2 合同生效後,由乙方開始_______軟件的實施工作,當乙方軟件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軟件款, (人民幣)______元。  

第八條 服務與技術支持  

8.1 操作人員培訓  

8.

1.1 培訓時間為______天。  

8.

1.2 培訓地點:甲方所在地  

8.

1.3 培訓內容:_______系統軟件的使用。  

8.2 系統實施  

8.

2.1 _______系統軟件安裝:指_______系統軟件交付甲方後,軟件的安裝、調試及系統環境的設置等,包括:服務器操作系統設置、網絡環境設置、數據庫系統環境設置、客户機操作系統設置、網絡協議設置、應用程序的安裝、調試及參數設置。  

8.

2.2 _______系統設置:包括應用項目、基礎數據的設置(指導)。  

8.

2.3 初始數據錄入:協助並規範甲方人員進行初始數據的錄入和轉入。  

8.3 系統維護  

8.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為保證本系統正常運行的現場系統維護項目包括:  --應用軟件在運行中的故障帶來的排錯工作。  --應用軟件與系統軟件及數據庫系統適配帶來的調整工作。  --甲方非正常操作帶來的系統及數據的修復工作。  

8.4 系統升級  

8.

4.1 系統升級指由乙方開發技術更新、應用系統升級或原有模塊新功能的增加、補充帶來的軟件版本升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8.

4.2 系統如有重大變更由雙方具體協商後另行簽署協議。  

8.5 技術支持及服務  

8.

5.1 ________年服務期滿後,乙方將向甲方收取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每年收取軟件合同價的______%,或每次上門服務收取服務費______元人民幣,又或甲方向乙方購買服務卡(金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時響應、銀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時響應、銅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時響應)。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服務方式。  

8.

5.2 乙方通過以下方式為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及服務:  --熱線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8.

5.3 乙方的服務承諾:  a.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於用友_______軟件的服務請求後,在24小時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  b.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進行。  

8.

5.4 如因乙方原因,單方解除上述條款,使甲方用友_______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應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8.

5.5 系統升級及費用:若醫院需要進行不同版本的系統升級,升級費用按軟件合同價的20%收。  

第九條 保密原則  項目中所涉及的雙方的內部資料、數據和其他商業信息,未經有關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於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權追究泄密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轉讓  乙方不得將合同轉讓。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相互信賴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協商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約糾紛和違約責任。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配合乙方進行_______系統驗收,視同驗收通過。  

3)以上應付合同款逾期一個月未付,乙方有權將軟件收回。  

4) 違約處理:  甲方沒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甲方應該承擔由此帶來的相關結果。  

5)乙方免責條款:  

1.乙方對甲方在使用用友軟件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造成的數據丟失、利潤或營業額損失或費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規範使用軟件或軟件被盜、損失、損毀、誤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2.乙方不承擔因甲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現故障導致的數據混亂、丟失責任。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第十二條 爭議與仲裁  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規定的理解有歧義,或者對與合同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可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

3.1 不可抗力的內容按我國有關規定條款執行  1

3.2 不可抗力對合同雙方均適用。在合同生效後,如果發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則由事故發生一方,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證明,甲乙雙方可憑此證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補充及終止  1

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果雙方均未發出書面終止通知,則合同自動延續。  1

4.2 本合同為雙方的最終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代表的職務變換、工作變更、工作調動等情況而受到任何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法人的變更而受到任何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單位名稱的改變而受任何影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辦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辦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頁:(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4

弘景園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負責人: (以下簡稱乙方)  XX大御城—弘景園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此工程的外牆飾面磚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確保該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擬定此責任狀。  

一、工程安全目標  

1. 工傷死亡事故為0  

2. 重傷事故為0  

3. 工傷率必須保證在3‰以內。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應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細則》規定有權對乙方在本項目施工範圍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能,相關主管部門也可以監督、檢查和管理。  

2、甲方應按照建設部《G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公司《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和工地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執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工作。  

3、甲方要定期對乙方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向他們宣傳、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度。  

4、甲方負責給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負責搞好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防護。  

5、甲方應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文明施工順利有序。  

三、乙方安全注意事項  

1、所有進場人員必須接受三級教育,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乙方在施工出現任何工傷事故,在20元以內,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工傷事故,除扣20元以外後,乙方承擔10%的經濟責任。  

2、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人可以拒絕施工。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發現一人一次不戴罰30元,班長連帶罰50元。  

4、工人進場必須具備三證:身份證、健康證和婚育證明。  

5、工人嚴禁打架鬥毆、嚴禁偷盜行為,違者一人一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6、禁止隨意生火取暖。嚴禁酒後上崗,嚴禁赤腳以及穿拖鞋上班作業。嚴禁擅自拆安電線。  

7、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8、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即時搶救,並同時報告管理人員。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自行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圖紙設計事項: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總工期: 若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誤,則工期順延。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05-20。  工程質量應達到質量等級:  

五、合同價款確定方法  

六、工程價款及組成  工程總價款(人民幣):  

七、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八、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甲方派駐監理工程師或工地負責人: 乙方派駐的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 甲方工作:  

1、在乙方進場施工前,做好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施工現場並提供。  

2、協調辦理工程施工手續,並承擔各種規費;  

3、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向乙方提供一定的施工臨時用房,約2;  

5、協調處理乙方施工過程與土建施工方、當地羣眾的關係。  乙方的工作:  

1、按照國家規範和設計施工圖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對施工過程由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施工質量事故、工傷事故負責。  

4、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九、違約事項  合同生效後,如果一方單方面違約,則按合同總價的5%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已經給另一方造成了損失,則按雙倍損失價支付違約金。工程糾紛協商未果,可請工程所在地的仲裁部門調解,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工程技術要求和參數  

1.工程規模:  

2.結構形式:  

3.材料要求:  

4.其他要求:  十

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十

二、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現委託乙方採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乾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站、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________%為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税、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繫並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誌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並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並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餘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該工程完工並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於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託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10)工程完工後,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後,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户後三天內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費後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_ ______%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________年後,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____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____%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範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籤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責任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施工責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人):  法人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行業准入證號碼:  工程設計師:  身份證號:  施工負責人: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團登記證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三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施工地點:。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記備案為準):。  

1.4 施工內容及做法(見附件1:《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項目確認表》、附件2:《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及附件3:《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圖紙》)。  

1.5 工程承包方式,經商定採取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4:《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設備明細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發包人)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件4及附件5:《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明細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見附件

5)。  

1.6 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元,金額大寫:____(見附件6:《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報價單》)。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第二條 工程質量標準  

2.1 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50096-1999《住宅設計規範》、GB50327-20《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210-2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50325-20《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2.3 其它約定標準(在;是;或;否;對應的;□;中打;√;或填寫其它標準):  

(1)GB18883-20《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是□否執行;  

(2)。  

第三條 丙方的責任  

3.1 根據甲方的需要,負責組織不少於傢俱備資質的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單位為甲方進行工程方案的設計與工程報價,供甲方擇優選擇;若甲方對以上丙方組織的設計和施工單位均不滿意時,丙方有義務再次組織新的設計和施工單位與甲方接洽。在甲方與設計施工單位接洽過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諮詢服務,以協助甲方挑選實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設計和施工方案,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爭取設計施工單位的設計。甲方亦可另尋設計單位或自帶設計方案。由甲方與設計單位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設計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3.2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材料供應商為甲方配售建築裝飾材料,同時組織具備資質的檢測實驗室對以上材料進行驗收,確保達到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選購材料,並選擇丙方組織的檢測實驗室進行有償驗收。  材料驗收單位為,具體可參見《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材料委託驗收合同》(合同編號:)。  

3.3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具備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有償為甲方作工程投資、質量、進度等方面的監理和驗收服務。由監理單位與甲方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工程監理單位為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於望川樓舊房改建工程四層樓房交給乙方承建,經雙方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一、建築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具體實施修建。

二、工程造價:四層建築面積大約700平方米,每平方米430元,工程預算總造價30萬元(工程決算時按實際面積計算)。拆舊房的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能用的材料全用上房。

三、建設工期:建築時間以20xx年3月 日起至20xx年7月 日,共計四個月,下雨天等特殊情況除外。

四、施工要求:修建樓房為四層,上面 大紅瓦,由甲方提供修建樣式(圖紙),乙方具體施工,施工具體如下:

1、地基按甲方要求打地樑,地樑鋼筋外牆,主筋下面3根φ16螺紋,上面3根φ14螺紋(每根鋼筋補差價20元),外牆 37cm厚牆,內牆為24cm厚牆,上面2根φ14螺紋,下面2根φ16螺紋,地樑高度為30cm。兩道圈樑,圈樑鋼筋為φ12螺紋,高度為24cm。如果每增加一道圈樑,補差價一萬元(按米算,每米130元計算)。

2、院內前牆貼瓷磚(每磚瓷磚為0.6元),外牆水泥砂漿勾縫,室內牆石灰抹牆,白灰膏抹光。鋪地板磚(每磚為5元),如果用好的,另外補差價。

3、不包括水、暖、電,上、下水道,室內防瓷塗料等建築工程

4、窗户用塑鋼窗(五羊料),門為木門。

5、檁條為φ14大,脊檁為φ16大,柵板3cm下線,24cm厚,7路檁條。

五、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分期付款。即工人進入工地後,先拆除舊房,甲方付款一萬元,打地樑買鋼筋,付總造價的15%,上一層板付15%,二層15%,三層15%,四層15%,瓦好瓦後,主體完成付總造價的75%,裝飾時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結束後付總造價的95%,剩餘5%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結算其餘的全部價款。

六、乙方進入工地後,由甲方保證水、電、路三通,並負責協助乙方。

七、乙方在施工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作憑證,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工程完工後,驗收合格,款項結清,此合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由乙方負責設備製作、安裝、調試等工作。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設備安裝責任制,切實做好安裝期間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現甲方與乙方特簽訂設備安裝安全合同:  

一、乙方在安裝期間,必須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不得在甲方生產區域及儲罐區地段吸煙。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動火、進罐、登高等作業程序,辦好手續。  

三、乙方在甲方安裝時,必須落實安全措施,如發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向甲方彙報。  

四、乙方在安裝期間必須全帽及其它防護用品,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五、乙方在安裝作業過程中,必須派專門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  

六、施工的安全責任:  

①、乙方必須認真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定,服從業主監管,確保設備安裝時期安全。  

②、乙方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關安全規定的,發現一次按甲方規定進行處罰,如乙方違章發生人身安全、財產的損失事故,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至安裝結束止。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9

建築工程投標書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2.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3.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4.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户行地址:

電 話: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0

客户: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客户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籤於工程諮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籤於 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1

=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訂立合同如下,雙方將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規格型號、數量、價款

1.1乙方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下列表格所填內容向甲方購買水泥(貨物):貨物規格型號總數量(噸)單價(元/噸)總價款(元)購買計劃(填寫格式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______噸)合計

1.2貨物數量以(甲方站台交貨時單據上記載的數量為準)甲方過磅單(交貨時雙方簽字的提貨單上)記載的數量為準。乙方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複驗。

1.3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散裝按_________計算合理損耗;

第二條交貨方式、交貨地點

2.1交貨方式採取以下方式:甲方負責水泥的裝車和運輸,並承擔費用。

2.2乙方應至少提前48小時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取貨物的時間及具體數量,以使甲方合理安排供貨事宜(如一次提貨物的數量過大,應在合理的時間提前書面通知甲方)。

2.3甲方提供散裝水泥罐供乙方使用,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交納押金。

2.4交貨地點:若乙方自行負責運輸,交貨地點為甲方廠區;若乙方委託甲方運輸,交貨地點為乙方指定到達地點。

第三條質量檢驗標準、方法、期限

3.1甲方交付水泥的質量標準按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

3.2水泥質量驗收方式以甲方對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品質檢驗報告為質量合格依據。水泥出廠時雙方應共同取樣封存樣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若乙方不要求進行共同取樣封存,則以甲方留存的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為準。如乙方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從乙方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建議為40日內,不要超過國家標準對水泥質量異議提出的期限)內書面提出,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有資質的省級以上的質量檢驗機構對水泥出廠時雙方共同取樣封存樣品或甲方留存同規格型號同批次水泥的樣品進行檢驗。

第四條結算價款結算方式

4.1結算價款採取以下AB兩種方式其中的_____:A:實際結算時按合同第1.1條款表中所列總價款結算,結算價款不因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B:結算價款隨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甲方可對水泥價格進行上調或下浮,實際結算時價格隨行就市。

4.2結算方式採取ABC三種方式其中的______:A:採取一次性支付,在提取貨物之前,乙方將結算總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B:採取分批支付,根據每批實際需要提取的貨物數量,進行分批支付,在提取該批貨物之前將給皮價款支付給甲方;C: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5.1合同期內,如甲方、乙方的主體發生變更,應由變更後的主體承接本合同內的全部權利、義務。

5.2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有嚴重違約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相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6.2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或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應按合同價款的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7.1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簽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合同生效

8.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電話:電話:

年月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本項目的_____工程的勞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工程名稱與地點

該工程為長沙某學校教學實驗樓工程,地點在長沙市體育新城。

第二、承包方式與要求

該工程甲方採取分工種,單價組合成總價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給乙方。要求承包隊伍具備勞務承包資質,主要工種要有上崗證書,並且編制人員花名冊交甲方存檔備查。

第三、工程承包單價與內容

經雙方協商,該_______工程按 _______元/(m2、m3、t)的承包單價由乙方進行承包,其承包單價包括以下內容:完成建設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圖紙、交底紀要、變更的有關施工的全部內容;現場規整與清理;200米範圍內地面水平運輸;製作設備的維護、保養;材料的節約;與其他隊伍配合等內容。

第四、工程質量與安全

根據業主要求,該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優良,因此單項承包必須確保優良,如本工程質量被評定為優良工程,甲方適當給予獎勵,如承包單項評定為不合格,由乙方進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從乙方勞務結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使工人增強安全意識,帶隊及班組負責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進行安全交底教育,強調安全操作,帶好安全帽,裝好安全網繫好安全帶,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第五、文明施工與獎罰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文明施工手冊,在自己承包的範圍內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嚴格把好材料節約關,不準亂鋸、亂丟、浪費材料,如發現在分清責任後給予罰款。同時,乙方負責人必須管好自己的隊伍,長沙市以外的人員,進入現場前,辦好“暫住證”,嚴禁有“非典”疑似病人進入施工現場,嚴格遵守治安管理條例,違者予以罰款,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遵守工地一切規章制度。將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報甲方。未滿法定年齡,不得來工地做工。如所有違反規定者,參照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第六、付款方式與工期:

該工程乙方隊伍進場後,其先期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借給乙方一定數量的生活費,主體封頂付至勞務費的50%。工程竣工付至勞務費的 70%。辦完工程結算付至勞務費的90%。留10%待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由於該工程工期緊,而且業主獎罰嚴勵,為確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進場須交納工期保證金_______萬元。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工期控制點,認真組織,精心施工,保證工期目標的實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除扣工期保證金外,將根據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給予處罰。

第七、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資格審查,對乙方違反合同條款內容實施處罰,經濟賠償及辭退的權力。

2、甲方根據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實施工程承包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執行。

3、甲方提供給乙方儘可能方便的施工條件,並按勞務合同約定和業主付款情況支付勞務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來的施工作業人員實行實名制,建立健康狀況檔案,對有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一律清退,不得入場施工。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資質並有權對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動承擔合同內容的全部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2、乙主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乙方不得擅自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對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出現的人身傷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並提出自己的見解,供甲方參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不得瞞報,私自使用。同時乙方應提供人員名單、身份證。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隊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賭博、賣淫、嫖娼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6、為確保工期,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證工程足夠的勞動力,不得消極怠工。

第八、違約責任與其他

1、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須追究違約方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損害公司信譽、現場設備及對工程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並從承包勞務費中扣除。

3、屬於乙方自備設備,自帶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須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對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藉口影響開程質量和進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蘇州XX公司  依照《民法典》及國家建設部、____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況: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工程裝修內容  廠房辦公樓車間以及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 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 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四、 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___年,終身維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 %  

4、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在________年內付清。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 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如本工程報價外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 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 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 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蘇州XX公司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裝修合同的注意事項  

1、工期約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間,簡單裝修的話,工期在35天左右,裝飾公司為了保險,一般會把工期約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話,可以在簽訂時和設計商榷此條款。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裝修合同,約定首付60%,木工驗收合格後交納35%,完工後交納5%。如果按照這樣的付款形式的話,在工期過了一半左右後,您就已經向裝飾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後期出了什麼問題的話,就很難在錢上面制約裝飾公司了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4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其他

1、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2、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4、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電力安裝工程承包 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保質、保量、保工期、安全順利完成工程任務,甲、乙雙方經相互協商,特簽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範圍: 設計以甲方圖紙為準,甲方配電工程線路架設施工( 米)。  

四、開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年____月____日。  

五、配電工程線路架設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元),經甲、乙方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乾制,乙方負責本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前期施工材料款: 元,乙方收到款後,日內組織施工,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全部工程款。  

七、技術資料:  凡是乙方施工承擔工程,必須做到資料齊全,手續完備。  

八、損失責任:工程開工後,乙方嚴格按圖施工,工程項目變更影響結構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凡擅自變更項目或質量事故不合格項目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九、安全生產: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並做好隊、組二級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交底工作,乙方必須嚴格實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安全帽、安全標牌、警牌、安全施工日記等不許齊。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包含國家強制規範要求、人身傷害保險費用,甲方不負責。  

十、違約責任:  按《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

一、保修條款:  以國家電力部門出台的保修週期________年為準,因施工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十

二、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決算完畢________年後失效。  合同簽訂日期:年____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6

甲方:三原縣博康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博康機械有限公司辦公樓工程承包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三原縣博康機械有限公司辦公樓;

2、工程地點:三原縣渠岸鎮東100米處;

3、工程內容:本工程設為地上五層,前部六層,現實際地上四層,局部五層,框架結構,建築面積約3323㎡,內容包括有土建、給排水、用氣等。

二、承包內容:

1、施工圖中除甩項部分外的土建,給排水、電氣等工程。

2、對於弱電部分只做埋管、按圖紙設預埋到位。

3、對於所有門窗、二次裝修瓷磚,大理石洗漱台,衞生瓷片均未切 ,不在承包範圍內,不含所有塗料工程。

4、埋設標準説明

⑴給水災本工程內全部接通;

⑵室內為毛地牆(牆體為拋光)衞生間愛你做志貼瓷,梯間地面壓光,天棚水泥 頂,電梯間外不作裝修。

⑶樓梯欄木扶手用 按依據圖紙;

⑷户內燈具為圖紙設計要求;

⑸外購土方未入,如需要外購則由甲方

⑹鋼材主要以龍鋼為主,按圖紙設計尺寸使用(禹龍牌)

三、工期

1、計劃開工:

計劃竣工:

工程總天數 天。

2、工期每退後一天,按1000元對等獎罰。

四、工程質量: 合格

五、合同價款:

1、工程承包範圍內的工程按建築面積1084元㎡,承包施工。

2、發生圖紙變更,以及其他因素要變更,變更部分按雙方協商的市場價增減後結算。

六、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七、雙方工作及責任:

1、甲方工作:

⑴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甲方負責辦理場地平整等工作,確保施工現場達到“三通一平”提供地下各種管道、帥線、通用線路,在開工協助解決協調施工周圍工作。

⑵開工前甲方應以規劃部門確定的水準點及紅線為準,向乙方現場交驗。

⑶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藍圖六套。

⑷工程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及時準確地發出施工指令,如期組織工程中間驗收,若因甲方指令不及時、失誤、工程進度不能按期如數支付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等一切損失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延誤的工期相對順延。

⑸甲方有權對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隱患,質量問題,隨時發出停工指令、整頓,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2、乙方工作

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給的施工圖,國家現行驗收標準,施工規範及相應圖集,甲方指令組織施工,完成雙方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內容。

⑵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計劃,進度報表等。

⑶乙方遵守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保等管理規定,按相關規定內有關手續,應由發包人員以書面通知發包人,認可後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⑷乙方交工前將現場建築垃圾全部清理進場,達到現場垃圾建築均無污染。

⑸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施工,並積極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本工程所有安全在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⑹已設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工程保護,甲方不及時驗收工程應承擔費用,因乙方過錯造成工程損失由乙方負責在規定期限內予以修復,若甲方提前使用造成工程損害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八、材料預購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預購,乙方確保預購材料的質量符合國家質量規定標準,工程主要材料雙方共同認可。

九、付款方法

本合同按形象進度支付工程款,分別為:基礎、主體2層、肢體完、內外粉刷完、安裝完、工程竣工。在雙方確認工程量後5日內,甲方將進度跨匯入乙方指定賬户,每次支付工程量價款的80%,剩餘價款在工程驗收完畢至工程造價的90%,其餘款項在決算認可後付至97%(除扣留3%為保脩金)保脩金兩年內支付。

十、工程驗收、結算

1、工程驗收

⑴工程完工具備驗收條件後,乙方按照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交認可的驗收報告,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相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意見,否則就認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即可辦理工程結算手續。

⑵加甲方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2、工程結算

⑴依據合同確定的平方米造價指標,在施工圖紙設定的建築面積的基礎上依據設計變更,現場實際發生的進行可觀調息作為工程量終結決算依據。

⑵工程驗收後28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結算報告及完工的結算資料。甲方在接到報告14天內,進行核實並確認,結算報告經雙方確認後除甲方留2%的工程保脩金,其餘款項一次付清。

十一、其他事項

1、此協議作為甲、乙最終決算的依據,其他儀標文件,、往來文件、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單均為附件有效。

2、後有經來工作均以書面形式出現,有甲乙雙方帶白哦簽字生效,其它均無效。

3、其他事宜,執行GF-20_-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出現不可預見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約定內容完成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7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價值為人民幣¥元。

第二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貨款在合同有效期內結清。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第四條:驗收方法:嚴格按照國家建材標準執行。

第五條:交貨規定建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2.交貨日期:

3.交貨地點:

4.運輸費用: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

由於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付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

應提前3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甲方如中途退貨。

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的罰金。

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3.屬甲方自提材料,甲方應在提貨前3日內告知乙方。

4.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説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

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三作為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天與甲方協商解決。

否則作為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

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

在取得對方同意後,並按照本合同《附加條款》實施。

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

並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規定及本工程的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承包工程的內容:  按甲方大合同、同步。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  完工第一次付款,付款比例為已完工工程量的70%,每月按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體封頂後付到工程量的95%,其餘5%為保脩金,保脩金期滿________年內付清。

五、結算方式:  同甲方大合同同步。

六、工程進度結算:

6.1、乙方辦理工程結算,以甲方質監部門出具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憑證才准予辦理,按面積計算。

6.2、甲乙雙方預決算由審計部門共審為準。

6.3、如按期付不清工程進度款,甲方應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諾:按合同工程進度工期10天內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4、保證金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打如萬元,基礎完工後,退保證金。甲方向乙方返還50%的保證金,工程完成本項目封頂,返還全部保證金。

七、工程質量:  按照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達不到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安全:

8.1、本工程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買保險一份。

8.2、乙方不遵守甲方要求指令,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和法律刑事責任。

九、文明施工:

9.1、現場材料應按照甲方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的位置整齊堆放,乙方應隨時將施工垃圾從施工作業面清運至施工現場內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和衞生。

9.2、如乙方不聽從甲方指定,甲方有權罰款。

9.3、如甲方按時不能開工,以及施工證件不全,造成停工由甲方負責一切責任,註明一切施工手續由甲方辦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雙方各執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公司  甲乙雙方因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設計內容  乙方為甲方設計_________工程並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主要內容包括:  

a.甲方廠區總平面佈置;  

b.甲方第

1、

2、3期_________工程生產規模、產品、技術方案分析與規劃;  

c.甲方技術經濟效益分析與預測。  

第二條 設計期限  乙方於收到甲方提供的設計資料後_________天內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  

第三條 設計報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報酬人民幣_________元,分兩期支付,具體如下:  

a.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b.乙方提交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並經甲方審核通過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條 各方義務  

a.甲方義務  

(1)及時向乙方提供編制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所需基礎資料;  

(2)如期向乙方支付報酬。  

b.乙方義務  

(1)按期交付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及其相關的圖紙和技術文件資料;  

(2)及時解決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中涉及有關的技術問題。  

第五條 工程驗收  

a.乙方編制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需經甲方專家委員會審核。  

b.甲方專家委員會須於收到乙方提交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提出意見,甲方專家委員會未於前述期限內提出意見,視為甲方接受乙方編制的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  

c.甲方專家委員會對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提出異議或意見的,乙方須於接到甲方或其專家委員會異議或意見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進行修改後提交甲方專家委員會審核;經甲方專家委員會次審核,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未獲通過,甲方有權拒絕接受_________工程總體規劃文件,不向乙方支付

第二期報酬。  

第六條 其它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20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

(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建築工程租賃合同書 篇21

僱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3.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2)“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2)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3)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4)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僱主應就有關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説明。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_________。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説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_________。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___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説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説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説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①已放棄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67.爭端的解決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72.納税_________。

73.其他約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據_____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僱主(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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