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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轉讓合同(精選13篇)

車位轉讓合同(精選13篇)

車位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車位轉讓合同(精選13篇)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其在南昌市 小區地下停車位(停車位編號和具體位置:_)。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約時一次性付清購買費用。

四、甲方有義務結清本合同簽訂之日前的所有物業管理費用。

五、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六、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業管理公司一份備案,效力等同。

七、本協議塗改無效。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三、原購車位合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年_月_ _年_月_日

車位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住址:

(注:雙方有效身份證均複印在背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自願將自己合法擁有的停車位以及該車位的相關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現雙方就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位於_x地下停車場第號,該車位為劃線分割,無隔斷牆無封閉,車位具體位置和相關參數以甲方與小區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買合同上的數據為準。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該車位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大寫,初次取得產權證明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產權由甲方轉讓給乙方之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該車位全額轉讓價款。

甲方收款人簽字:,收款日期:。

第四條所有款項付清後本協議自動生效,車位轉讓即成事實。在雙方均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車位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車位情況符合本協議約定,甲方完成車位交付,上述車位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甲方及繼承人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係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車位的所有權,即視為甲方違約。

第五條甲方應於合同簽字生效當日,將上述車位的原購買合同及房地產開發商開具的收款收據一併交予乙方保管,並有開發商或第三方為見證。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該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辦理移交手續。

合同編號:

發票編號:

日期: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車位擁有權,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並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轉讓該車位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也不涉及其他第三方的權利。如有上述情形,視為甲方違約。

2、在該小區房地產開發商能夠辦理車位產權證書時,乙方要求

甲方過户,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償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手續。產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3、本協議簽訂前該車位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應當繳納的費用已經全部交清,如有尚未繳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有責任按照協議條款自覺履行。如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額償還該車位轉讓價款及違約金,違約金商定為人民幣¥元整,大寫。

第八條甲方丈夫(妻子),身份證號:也同意將該車位轉讓給乙方,簽名:。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車位轉讓合同 篇3

轉讓人: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受讓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任人和受讓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位的基本情況

該車位位於奎屯市康樂園5幢6幢樓負 層 號。規格為 。

二、 計價方式、價款及付款方式

轉讓人和受讓人約定車位以“個”計價;該車位總價人民幣元整 (大寫: );受讓人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

三、 轉讓人保證該車位沒有使用權糾紛。因轉讓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轉讓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 交付時間

受讓人付清地下車位全額價款後 個工作日內,轉讓人交付該地下車位。

五、 使用承諾

1、地下車位的使用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物業管理規定,服從小區物業的管理,繳納相應的費用。受讓人使用該車位期間,該車位僅作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隨意改變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發生事故,受讓人除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承擔後果。

2、受讓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公用部位和設施。

3、受讓人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4、轉讓人檢修維、護管道等基礎設施需借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5、如遇戰事等緊急事態,政府需徵用該車位時,受讓人無條件服從。

六、 權益約定

1、本合同轉讓人只進行車位使用權轉讓,無需產權登記。受讓人購買該車位使用權的年限,與其在康樂園小區 幢所購買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該車位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2、在受讓人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內,受讓人轉讓房產的,車位使用權相應一併轉讓。受讓人不得向非本小區業主轉讓車位使用權。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轉讓人和受讓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人(簽字或蓋章) 受讓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位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合同雙方方茲同意轉讓條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 的人防車

位(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位置詳見車位附圖。甲方與開發商佛山市鴻翔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停車場租賃合同》所規定的使用年限內甲方的一切權利義務也一併轉讓給本合同乙方,甲方須將該合同及其附件一併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該車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與開發商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停車場租賃合同》所規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日止。本合同項下使用年限為上述車位使用年限的剩餘期限。

3、甲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後立即負責將該車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車位之雜費(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費等),並配合乙方到小區管理處備案及取得相關物業管理部門的使用權證明手續。如果以後開發商 ---房地產開發公司 或管理處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辦理該車位的相關產權確認手續及其它合法權益,甲方有義務通知並配合乙方辦理。

4、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為人民幣元整(小寫:¥00。00 )。乙方須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雙方完成使用權移交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全部車位使用權

轉讓費人民幣 元整(小寫:¥00。00 )轉入甲方指定賬户如下:

開户行: ;户名: ;帳號: 甲方在收到轉讓款後應向乙方開具等額收據。

5、甲方不能按上條規定交付車位予乙方使用時,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該車位售價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期超過三十天,乙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餘款,則甲方有權沒收定金。

6、該車位是以簽約時之現狀售予乙方,甲方須保證對上述該車位享有完整使用權和處分權,有關該車位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使用權糾紛、債務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乙方無須負責,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保證沒有並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按本次轉讓價雙倍賠償給乙方。

7。甲乙雙方均清楚該車位在只有發展商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狀態下籤署本合同,若因前述產權原因發生任何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

8、該車位移交後,由 公司負責車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並承擔相應車位管理費。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可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其他第三方使用,併到管理處辦理相關手續。

10、自本合同簽訂時起,甲乙雙方就該車位之使用權轉讓關係確立。

11、本合同附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年--月--

車位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青島仟和置業有限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隆海.東方華庭小區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乙方受讓的停車位位於地下負一層號,具體車位位置以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不小於2.5米_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東方華庭小區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使用權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1)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並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全部轉讓金(定金自動轉為車位轉讓款)。

2、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延遲付款,自乙方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仍未支付完畢全部車位轉讓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且有權將乙方所定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定金後,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不得將該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否則雙倍返還定金。

3、使用期間,乙方須與本小區物業公司簽訂《停車服務協議》並承擔使用該車位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法律法規對此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讓的車位系自用小客車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將該車位使用權出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的,須將出租或轉讓範圍限定在本小區內並書面告知物業公司,乙方對第三方履行本協議約定之乙方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4、如遇戰爭、抗擊自然災害等國家人防緊急狀態,乙方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阻撓國家行為實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使用權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須注意使用並維護該停車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停車設施損壞或致其他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並交納相應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約收存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島仟和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車位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地下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下車位的位臵、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將____車位C區地下層編號為的個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元(人民幣,下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支付轉讓費。(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二、地下車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在乙方所購商品房交付給乙方的同時,將地下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地下車位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相應款項後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為交付逾期。地下車位今後若需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為繳納。

2、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確認單》上簽字,即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完成。若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前來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或逾期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的,視為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已完成。

三、地下車位質量的處理

1、地下車位的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觀狀況為標準。

2、地下車位交付時,乙方對地下車位質量(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除外)有異議的,乙方應書面提出,並給予甲方合理的修復期間,該期間不視為甲方交付遲延。甲方修復完成後書面通知乙方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為乙方已驗收並完成地下車位的接收。若乙方對修復後的地下車位質量仍有異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對交付時或交付後發生的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則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將此車位另行轉讓。

2、甲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則應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車位。

五、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1、地下車位僅作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車位上搭建任何臨時建築物,日常使用時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且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2、乙方擁有地下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購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政府對之另有規定的,按政府規定執行;國家或政府對人防工程範圍內的車位使用和權屬有特別規定的,使用期間應從其規定。

3、甲方轉讓的地下車位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部分車位,乙方對此情況已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4、根據工程施工圖的標識,車位區域內(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為停放車輛的區域)可能預設了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設施、設備會對乙方正常使用車位產生一定的影響,乙方已對該情況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5、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於施工方案優化的需要,調整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設備的安裝位臵,對地下車位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的,甲方應在該施工方案調整後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天內,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不計息),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不解除協議的,則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如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或設計調整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並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交付地下車位遲延的或無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內,乙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地下車位使用權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地下車位轉讓的,本協議效力及於受讓方,乙方的權利義務由受讓方承受。

2、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簽章):受讓方(簽章):

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車位轉讓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乙方已購物業:乙方聯繫方式如下:

聯繫電話:電子郵件:聯繫地址:郵編:

為了方便乙方在“”地下停車場停放車輛,甲方向作為業主的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場車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車位使用權簽訂本合同:

一、車位基本情況

乙方受讓使用的車位位於地下停車場層1、機械停車位;2、非機械停車位;3、非機械式子母停車位】;車位容車尺寸:、載重為:。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個計算該車位使用權總款為:(¥),此價格中不包含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維保期結束後的維修維護費用。

三、付款方式。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簽訂本合同時即一次性將款項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權利

該地下停車場由甲方開發建設並投入使用,所有權歸甲方。

五、乙方權利

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佔有、使用、轉讓(受讓人僅限業主)、繼承使用的權利,乙方可根據自身情況將此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業主使用。乙方將該車位轉讓給非業主的,甲方有權無條件通知收回該車位,且不承擔任何資金返還和賠償責任。

六、交付期限

1、甲方應於年月行予以通知,屆時,乙方須自行前往甲方或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物業服務中心辦理車位接收手續。乙方逾期未到場接收的,仍須在此交付時限屆滿之日開始承擔交納車位物業管理費和相應費用。

2、乙方本人或乙方委託人(持有效委託證明)憑本合同和繳費憑證到物業公司物業服務中心辦理車位移交手續,取得該車位的使用權。

七、車位使用約定

1、乙方所購使用權之車位僅作為乙方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車位的性質、外觀及堆放雜物等,乙方應妥善管理車輛停放。若損壞或由此產生的事故,乙方除應承擔恢復原狀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法律後果。

2、乙方日常使用車位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停車場管理制度,並向物業服務公司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具體收費以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為準。

3、乙方使用車位停放車輛時嚴禁佔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若乙方不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而由乙方引發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所使用車位僅用於停放7座及7座以下適合此停車位停放的車輛。

5、乙方自行考慮所選擇的機械停車位或非機械停車位的停車尺寸;無論乙方選擇機械停車位、還是非機械停車位,甲方均不對乙方所選擇停車位是否能停放乙方車輛而承擔任何責任。

以下為機械車位使用條款——

6、若乙方選擇的車位為機械停車位的,則乙方或該車位使用人必須閲讀作為附件的《機械停車位設備使用説明手冊》,自行進行車輛停放或駛出;若乙方或該車位使用人不明白如何操作使用,則可先行諮詢本小區物業管理物業服務中心後才可操作使用。

7、乙方或該車位使用人自行承擔因操作不當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8、為避免操作原因或機械故障造成的損害或損失,甲方或物業公司建議乙方購買相應的保險。

八、車位使用年限

甲方所出讓的地下停車場車位系使用權出讓,故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是乙方所受讓的車位享有與所購房屋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停車場使用權年限做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停車位使用年限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保修期限及保險責任

1.非機械停車位保修期限為算,保修期內的維保責任由甲方負責,但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不承擔責任;超過保修期的維護保養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下條款適用於機械停車位——

2、乙方接收車位或視為接收車位後2年內由機械車位設備生產廠家提供維保,該維保期屆滿後的3年內由甲方對該車位進行維保【此維保期不因進行任何維修而重新計算】,該期限屆滿後,由乙方自行對該機械車位承擔維保責任【乙方亦可承擔維保費用,委託本小區物業公司進行維保,具體按物業公司維保要求進行】。

3、甲方承諾的維保期結束後此機械停車位的機械設備若需要更換維修等,乙方認可均與甲方或物業公司無關。

十、其他約定

1、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要臨時使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2、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對地下停車場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視為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服務方式。

甲方:乙方:日期:

車位轉讓合同 篇8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鑑於:甲方和x有限公司於20x年12月13日共同簽署的《合作開發x花園補充協議書》(見附件一)約定:x有限公司將x花園地下車庫32個車位(見附件二)作價抵扣上交利潤,作價標準為每個車位7.2萬元,由甲方自行處理變現,x有限公司須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故甲方對上述車位享有轉讓和處分的權利。

一、甲方將位於x花園地下車庫的B5車位,(見附件二)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置。

二、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本協議之附件一、附件二的客觀真實,並符合法律有關規定。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三、甲、乙雙方約定車位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

四、乙方須在本協議簽定後三日內支付價款,按時劃款到甲方銀行賬户。經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收款銀行帳户為:。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將價款劃入甲方上述收款銀行帳户時即行生效。

六、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x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税費及規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各自承擔)。

七、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車位不能辦理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須按轉讓價款雙倍賠償。

八、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九、因解決本協議爭議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全費、訴訟費、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一、合作開發x花園補充協議書的有效複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車位轉讓合同 篇9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註冊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姓名/[企業名稱]: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住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小區編號為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小區編號為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該停車位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為¥元(大寫:人民幣元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為,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後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

三、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後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後視為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年限為20年,自甲方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之日起算。20年轉讓期限屆滿後,甲方同意將該停車位無償提供給乙方繼續使用,直到該小區所佔用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年月日)屆滿之日止。

五、甲方就該停車位使用權,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

六、該停車位只能用於停車,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車位使用權後,在本合同約定的剩餘使用年限內,可將該停車位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使用,但必須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轉讓或出租。乙方應將和他人訂立的轉讓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備案。如系轉讓,乙方應保證受讓方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

八、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交付停車位,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本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三十天後,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通知到達之日起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時間交付款項,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如逾期超過三十天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按應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一、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變動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停車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兩頁,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車位轉讓合同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紀代理方(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車位買賣、經紀代理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所有的車位坐落於武漢市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車位交易成交價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

第三條 付款方式約定:

一、 一次性付款:

二、 分期付款: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如因甲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需按全部款項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乙方需按全部款項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 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方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經紀代理費人民幣元。

甲方: 乙方:

丙方(經紀代理方):

年月日:

車位轉讓合同 篇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某小區 地下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某小區 幢與 幢之間的地下停車庫,編號為 號的停車位,具體車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位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不小於2.5米x5米。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 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 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 小區”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 小區”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即 元)(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 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 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約收存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三、該車庫原建設方向甲方轉讓車庫的協議書複印件。

車位轉讓協議範文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 _ _ 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 層 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第 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税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方: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車位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出讓方):乙方(受讓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新明半島雨荷軒地下車位轉讓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協議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明半島雨荷軒地下車位。

二、協議價款

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元。

三、雙方義務

1.甲乙雙方簽訂該協議後24小時內,乙方將轉讓款轉入甲方指定賬户如下:開户行:户名:帳號:甲方在收到轉讓款後應向乙方開具等額收據。

2.甲方在收到款項後轉讓甲乙雙方一同將該車位在物業就該車位的使用權手續辦理完畢。

3.乙方將該車位轉讓款項向甲方付清時,原向甲方轉讓該車位帶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原向甲方轉讓該車位的一切手續(發票、收據等)均應交付乙方。

四、該車位是以簽約時之現狀售予乙方,甲方須保證對上述該車位享有完整使用權和處分權,有關該車位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使用權糾紛、債務等事宜,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乙方無須負責,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損失。甲方保證沒有並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按本次轉讓價雙倍賠償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按指紋後有效,修改無效。

甲方(出讓方):乙方(受讓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位轉讓合同 篇1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紀代理方(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車位買賣、經紀代理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所有的車位坐落於武漢市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車位交易成交價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

第三條付款方式約定: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後如因甲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方需按全部款項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乙方需按全部款項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方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經紀代理費人民幣元。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丙方(經紀代理方):

經紀人: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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