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服務合同提綱
- 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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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
諮詢服務主要指可行性研究、監理、工程設計、建築施工、財務及管理等方面的服務。由於多數國際金融機構的借款者都是發展中國家,缺乏技術、經營管理方面的經驗,所以,需要聘請國際諮詢公司提供諮詢服務。因此借款者經常採用有限國際投標方式選擇諮詢公司,以便對項目實施進行監督管理。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有時也直接聘用諮詢者,用於提供其資助的技術援助項目的諮詢服務。注意,借款者所擬定的任務大綱,諮詢公司的短名單及邀請書的內容、形式等都必須徵得貸款方、國際金融機構的同意。
有限國際投標方式選擇諮詢公司的主要步驟如下:
*擬定任務大綱
*作出成本估算
*從長名單後選公司中選出5至7名合格的後選諮詢公司短名單
*向短名單上的後選公司發出邀請,並要求其對“任務大綱”遞交建議書
*選出一家合格公司進行合同談判
*簽署合同
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合同號:__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委託諮詢方名稱,以下簡稱為委託方)為一方,××國際諮詢公司(以下簡稱諮詢者)為另一方,於19__年__月__日在中國××簽訂。
鑑於委託方意圖從諮詢者處得到完成××項目的諮詢服務,且諮詢者已向僱主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雙方特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説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委託方”指×××(委託方名稱);
b)“諮詢者”指×××(諮詢者名稱);
c)“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d)“合同”指委託方和諮詢者之間簽訂的合同;
e)“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f)“服務”指諮詢者根據合同條款為完成本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g)“分包諮詢者”指按合同條款規定分包部分服務的實體。
2.合同的適用法律及使用語言
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
本合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但有關本合同的含義及解釋以英語合同為準。
3.執行合同的地址
諮詢服務將在中國××進行。
4.通知的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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