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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精選24篇)

律師函(精選24篇)

律師函 篇1

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律師函(精選24篇)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受上海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之委託,指派黃建剛律師、袁麗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就您與委託人服裝出口供貨合同一案致函如下:

一、特別事項説明:

1.在發表本意見之前本所律師已聽取了委託人的陳述,並要求其作出了真實性承諾;

2.本函目的在於告知您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函所載內容並不代表受指派律師在具體案件中的代理意見,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在本案件中的觀點;

4.本函不表明委託人對您的誠信狀況發生任何懷疑;

5、本函不代表委託方放棄了諸如訴訟等其它追索方式。

二、經閲讀委託人所提供資料及聽取其陳述,我們瞭解到:

1、20__年9月21日貴司與委託人簽訂了一份《出口供貨合同》,合同約定貴司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量、品質和方式向委託人履行供貨義務,並承擔相關費用及開具增值税發票。

2、合同約定貨物的加工單價為11.8元/條,由於貴司加工的貨物質量不合格,故雙方經協商將部分貨物轉移到第三方整理及包裝,後貴司與委託人在結賬時將單價調整為11.5元/條,並收付了貨款人民幣575,000元,但貴司至今未開具該筆款項的增值税發票,致使委託人不得不繳納17%的税費。

3、因貴司未按時按質交貨,致使委託人有15箱貨物未能出運,產生了相應損失,且因貨物品質不合格致使委託人在外包裝產生了整理費損失,且整理後出運費和進倉費皆由委託人支付,依據合同約定,該費用應由貴司承擔。

三、函告內容

鑑於上述,本所律師代表委託人鄭重書面函告如下:

1、望貴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3日內開具575,000元的增值税發票並交付給委託人,並支付委託人92,737.18元的税費損失;

2、貴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3日內支付委託人未能出運貨物損失人民幣25,627.5元;

3、貴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3日內支付委託人整理費用和雜費人民幣100,493元,及進倉費人民幣17,260元。

4、貴司在收悉本函後如有任何意見的,可採取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聯繫委託人或本所律師。

以上內容,敬請斟酌,以免訟累。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寄至貴司,一份委託人留存。

特此函告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

黃建剛 律師

袁 麗 律師

20__年6月29日

律師函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______先生的委託(以下簡稱“委託人”),指派____________律師(以下稱“代理律師”)就委託人與您們民間借貸糾紛一事向您們致函。

根據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及陳述,代理律師瞭解到: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委託人向____________出借資金____________元整,約定借款月息為2%,借款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______在借款人處簽名並捺手印,____________在擔保人處簽名並捺手印。同時,您們將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共同共有的位於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抵押給委託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出具抵押權登記憑證,委託人為抵押權人。以上有《借條》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為證。另,______和______在借款時系夫妻關係。

借款後,您們按約定支付了______個月利息,至今尚有約______個月利息無理由止付。至發函之日借款已屆期,您們未歸還本金。

據此,代理律師鄭重致函如下:

一、鑑於______和______的特殊身份關係,本次借款應屬夫妻共同債務,您們皆負有還款義務。望您們在收到本函之日起立即歸還委託人借款本金____________元整,並支付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的借款利息。

二、若您們未能及時履行前述“一”,委託人有權按照抵押協議拍賣抵押房產以實現債權。委託人不排除通過報案、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若委託人訴訟的,您們還需承擔相關訴訟費用,法院判決後仍未支付的,還將影響您們的徵信。

特此致函!望慎思且妥善對待,以免訟累!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師函 篇3

*銀行: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受樑女士(以下簡稱“委託人”)之委託,指派袁麗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就貴行與委託人信用卡逾期違約一事致函如下:

一、特別事項説明:

1.在發表本意見之前本所律師已聽取了委託人的陳述,並要求其作出了真實性承諾;

2.本函目的在於告知貴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函所載內容並不代表受指派律師在具體案件中的代理意見,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在本案中的觀點;

4.本函不表明委託人對貴行的誠信狀況發生任何懷疑;

5、本函不代表委託人放棄了諸如訴訟等其它追索方式。

二、經閲讀委託人所提供資料及聽取其陳述,我們瞭解到:

1、20__年1月9日,委託人將其身份證和暫住證借於鄧(出借時鄧未告知委託人擬辦理信用卡),嗣後鄧在未經委託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兩證轉借給了嶽,次日鄧歸還了兩證。

2、20__年6月16日委託人與建設有限公司簽訂一份《蘇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委託人向該公司購買預售商品房一套,首付為總價款的30%,其餘房款申請貸款。

嗣後,委託人被告知貸款無法辦理,因委託人信用卡還款存在不良記錄(俗稱上了“黑名單”)。

3、經委託人查詢獲悉,20__年1月貴行簽發了一張以委託人名義辦理的信用卡,業務號為:001A03F70*062B。經委託人本人核實,該信用卡開卡申請表、信用卡申請人聲明、收入證明中的全部內容並非其本人填寫(含簽名),且該內容中除姓名、身份證號和住址外,其餘信息嚴重不實。

三、函告內容

鑑於上述,本所律師代表委託人鄭重書面函告如下:

1、貴行在簽發涉案信用卡時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致使委託人被拒貸,產生了不良的社會評價,且即將產生購房合同的違約損失。

為避免造成擴大損失,望貴行在收到本函後立即刪除委託人的不良信用記錄;

2、如因貴行原因致使委託人產生實際損失的,委託人將依法提起訴訟,追究貴行及其他侵權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3、貴行在收悉本函後如有任何意見的,可採取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聯繫委託人或本所律師。

以上內容,敬請斟酌,以免訟累。

特此函告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

袁 麗 律師

20__年7月13日

律師函 篇4

上海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受王先生(以下簡稱“委託人”)之委託,指派袁麗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就貴司拖欠運輸費一事致函如下:

一、特別事項説明:

1.在發表本意見之前本所律師已聽取了委託人的陳述,並要求其作出了真實性承諾;

2.本函目的在於告知貴司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函所載內容並不代表受指派律師在具體案件中的代理意見,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在本案中的觀點;

4.本函不表明委託人對貴司的誠信狀況發生任何懷疑;

5、本函不代表委託人放棄了諸如訴訟等其它追索方式。

二、經閲讀委託人所提供資料及聽取其陳述,我們瞭解到:

貴司與委託人存在運輸關係,委託人承運貴司貨物。至20__年5月18日,貴司累計結欠委託人運輸款115,800元(大寫:拾壹萬伍仟捌佰元整),後支付了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至今尚欠貨款105,800元(大寫:拾萬零伍仟捌佰元整)。以上有《欠運輸費》為證。

三、函告內容

本所律師認為,雙方存在運輸關係,《欠運輸費》真實有效。鑑於此,本所律師鄭重致函如下:

1、請貴司在收到本函後3個工作日內支付委託人貨款105,800元(大寫:拾萬零伍仟捌佰元整);

2、貴司在收悉本函後如有任何意見的,可採取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聯繫委託人或本所律師。

以上內容,敬請斟酌,以免訟累。

特此函告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

袁 麗律師

年6月17日

律師函 篇5

____________先生:

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______先生的委託(以下簡稱“委託人”),指派____________律師(以下稱“代理律師”)就委託人與您債務糾紛一事向您致函。

根據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及陳述,代理律師瞭解到:________月,委託人委託您代為收取一筆款項,在收到該筆款項後您私自截留並使用,委託多次催款您未歸還。

據此,代理律師鄭重致函如下:

一、現代理律師代表委託人正式向您催款,望您們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內歸還委託人____________元整。

二、望您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諒的原則按時歸還款項。如您拒不履行函告義務,代理律師將接受委託人之委託,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訴訟並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等方式維權。委託人訴訟的,您還需承擔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甚至可能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屆時,您的信用和日常生活等將遭受嚴重影響。

特此致函,請慎對之,以免訟累!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師函 篇6

_______________(先生):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____女士(以下簡稱“委託人”)之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就您與委託人民間借貸一事致函如下:

一、特別事項説明:

1.在發表本意見之前本所律師已聽取了委託人的陳述,並要求其作出了真實性承諾;

2.本函目的在於告知您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函所載內容並不代表受指派律師在具體案件中的代理意見,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在本案中的觀點;

4.本函不表明委託人對您的誠信狀況發生任何懷疑;

5、本函不代表委託人放棄了諸如訴訟等其它追索方式。

二、經閲讀委託人提供的資料及聽取其陳述,我們瞭解到:

1、_____年____月____日您向委託人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委託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過支付寶轉賬方式向您的支付寶賬號支付了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您以要註冊公司為由再次向委託人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委託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您的________銀行賬户支付了________元。

以上內容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條》和《收條》、支付寶轉賬記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條》和《收條》,以及銀行轉賬記錄為證。

2、現前述兩筆借款皆已到期,但您並未歸還。

三、函告內容:

鑑於上述,本所律師代表委託人鄭重書面函告如下:

1、望您在收到本函之日起_____個自然日內歸還委託人借款本金共計貳拾萬元;

2、若您在函告期內未履行還款義務的,委託人將依法提起訴訟,要求您返本付息,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您在收悉本函後如有任何意見的,可採取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聯繫委託人或本所律師。

以上內容,敬請斟酌,以免訟累。

特此函告!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律師

_____年_____月_____3日

律師函 篇7

吳: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受楊(以下簡稱“委託人”)之委託,指派袁麗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就您與委託人舞廳入股一事致函如下:

一、特別事項説明:

1.在發表本意見之前本所律師已聽取了委託人的陳述,並要求其作出了真實性承諾;

2.本函目的在於告知您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函所載內容並不代表受指派律師在具體案件中的代理意見,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在本案件中的觀點;

4.本函不表明委託人對您的誠信狀況發生任何懷疑;

5、本函不代表委託方放棄了諸如訴訟等其它追索方式。

二、經閲讀委託人所提供資料及聽取其陳述,我們瞭解到:

1、委託人在上海市松江區九新公路*弄*號*層開設了一家舞廳,20__年3月您與委託人取得聯繫,稱想要入股該舞廳,適逢委託人經營時資金緊張,故同意您入股,經磋商,雙方於20__年3月9日達成口頭協議,由您出資55萬元獲得該舞廳50%的股份,雙方共負盈虧。入股後您需對舞廳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租、物業費、網費、水電費、裝修裝潢費、消防設施費、日常開支等)按50%的比例履行支付義務,同時您有權參與經營,並按50%的比例對舞廳經營淨利潤進行分紅。

2、雙方達成口頭協議後您陸續支付了委託人578,800元,已成功入股(其中10萬元由您朋友朱代為支付至委託人)。

3、20__年10月30日您與委託人經友好磋商,就20__年3月9日至20__年10月30日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房租、物業費、網費、裝修裝潢費及招待費,消防設施費不包含在內)進行對賬,簽字認可了一份入股清單,經結算在該時間段內您應負擔763,566.9元。

4、20__年10月31日之後所產生的各項成本您拒絕按比例承擔責任。在此期間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應由您承擔的部分已由委託人墊付。

5、您與委託人合作近一年,但以各種理由遲遲不與委託人簽訂正式的書面入股協議,在參與經營的過程當中屢屢生疑,拒不履行義務,此已影響到雙方合作及舞廳的日常經營。

三、函告內容

為定紛止爭,促進雙方友好合作,本所律師代表委託人書面函告如下內容:

1、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發生的各項經營費用應由您承擔的部分共計131,270.694元,清單如下:

房租:39198+39198+39767+41755.3=159918.3,按50%比例計取:159918.3*50%=79959.15元;

物業費:2783.272*4=11133.088,按50%比例計取:11133.088*50%=5566.544元;

網費:205*4=820元,按50%比例計取:820*50%=410元;

裝潢費(五金):1470元,按50%比例計取:1470*50%=735元;

消防設施費:89200元,按50%比例計取:89200*50%=44600元

以上總計為131,270.694元,水電費等另行結算。

2、望您仔細斟酌,在收到本函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支付委託20__年3月9日至20__年2月28日尚未支付的費用共計316,037.594元,計算方式為:

763566.9+131270.694-578800=316037.594元

3、您在收悉本函後如有任何意見的,可採取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聯繫委託人或本所律師。

以上內容,敬請斟酌,以免訟累。本函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寄至您處,一份委託人留存。

特此函告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

袁 麗 律師

20__年2月27日

律師函 篇8

金*: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受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之委託,指派袁麗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就您辭職與事務交接一事致函如下:

一、特別事項説明:

1.在發表本意見之前本所律師已聽取了委託人的陳述,並要求其作出了真實性承諾;

2.本函目的在於告知您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函所載內容並不代表受指派律師在具體案件中的代理意見,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在本案中的觀點;

4.本函不表明委託人對您的誠信狀況發生任何懷疑;

5、本函不代表委託人放棄了諸如訴訟等其它追索方式。

二、經閲讀委託人所提供資料及聽取其陳述,我們瞭解到:

20__年12月7日您與委託人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您的工作崗位為行政專員。

年5月7日您在微信發佈要求委託人為您辦理離職手續等信息,年5月14日委託人主管(微信名稱:AMY王)回覆您,要求您在年5月17日前至辦公地址辦理交接手續,並結算相應薪資,但您至今未來委託人處辦理交接事宜。

三、函告內容

本所律師認為,您於年5月7日發佈的微信信息具有辭職性質,經催告至今未辦理工作交接,已對委託人的生產、經營工作產生重大影響。鑑於此,本所律師鄭重致函如下:

1、請您在收到本函後3個工作日內與委託人聯繫,交出公司物品,並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如因您遲延辦理交接或拒不辦理交接而導致委託人產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向您主張賠償;

2、您在收悉本函後如有任何意見的,可採取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聯繫委託人或本所律師。

以上內容,敬請斟酌,以免訟累。

特此函告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

袁 麗 律師

年5月30日

律師函 篇9

致:

題: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的委託,根據中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審閲了相關文件資料的基礎上,現就題述事項向貴司正式函告如下:鑑於:

1、20__年11月2日,貴司與____________公司就__________________石板材的採購事宜達成了《石材採購合同》。

20__年6月,雙方已經完成了貨物驗收及結算,最終結算款為人民幣466036元。

2、時至今日(20__年1月6日),經過多次溝通,貴司尚有人民幣166036元(人民幣壹拾陸萬陸仟零叁拾陸元整)未支付,已超過了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間個月。

3、《石材採購合同》第六條“違約責任”約定:“甲乙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以上鑑於事項,本所律師代表公司向貴司鄭重聲明並通知如下:

1、請貴司務必於本律師函發出之日起7日內,向______公司支付石材餘款166036元,同時,貴司還應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賠償(暫計算為人民幣元)。

2、如貴司在前述期限內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則本所律師將代理______公司按照有關協議約定和法律規定對貴司提起民事訴訟,要求:

(1)貴司應立即向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賠償金。

(2)貴司賠償因逾期付款而給公司的其他全部損失,包括律師費用等等。

(3)貴司承擔案件的全部訴訟費用。

如貴司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將被強制執行,貴司還將承擔執行費用。

3、如貴司於本律師函發出之日起7日內,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賠償金,則公司將部分免除貴司的逾期賠償金。

為此,我們真誠希望貴司能繼續與公司保持合作關係,並請在收到本律師函後,積極與公司或本律師協商,歸還相關欠款。

我們在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將切實保障貴司自身權益。

律師:

電話:

律師函 篇10

*有限公司: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受上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之委託,指派袁麗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就貴司與委託人影視製作合同糾紛一案致函如下:

一、特別事項説明:

1.在發表本意見之前本所律師已聽取了委託人的陳述,並要求其作出了真實性承諾;

2.本函目的在於告知貴司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函所載內容並不代表受指派律師在具體案件中的代理意見,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在本案件中的觀點;

4.本函不表明委託人對貴司的誠信狀況發生任何懷疑;

5、本函不代表委託方放棄了諸如訴訟等其它追索方式。

二、經閲讀委託人提供的資料及聽取其陳述,我們瞭解到:

20__年4月貴司與委託人簽訂了一份《影視製作合同書》,委託人接受貴司委託拍攝製作《20__創業新生態高峯論壇暨第二屆創業盛典》開場視頻以及大紅鷹品牌宣傳視頻,合同金額為52,000元,普通發票税點為3%,税後共計53,560元,委託人應在20__年4月20日前交付正片。

嗣後,委託人按貴司要求完成正片製作,並於20__年4月19日完成交付。迄今為止貴司只支付26,000元(含税),尚有27,560元(含税)未支付。

另查明,20__年4月20日,在水立方舉辦的20__創業新生態高峯論壇暨第二屆創業盛典中貴司已使用委託人製作的視頻。

三、函告內容

鑑於上述,本所律師代表委託人鄭重書面函告如下:

1、經合意簽訂的合同書對雙方皆具有法律約束力,貴司與委託人應共同信守,望貴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3個自然日內支付委託人27,560元(含税);

2、貴司在未足額給付款項即使用視頻之行為已涉嫌侵權,委託人有權向貴司主張權利;

3、貴司在收悉本函後如有任何意見,可採取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聯繫委託人或本所律師。

以上內容,敬請斟酌,以免訟累。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寄至貴司,一份由委託人留存。

特此函告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

袁 麗 律師

20__年3月21日

律師函 篇11

杭*: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受馮先生(以下簡稱“委託人”)之委託,指派袁麗律師(以下簡稱本所律師),就您與我委託人購銷車輛一事致函如下:

一、特別事項説明:

1、在發表本意見之前本所律師已聽取了委託人的陳述,並要求其作出了真實性承諾;

2、本函目的在於告知您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函所載內容並不代表受指派律師在具體案件中的代理意見,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在本案件中的觀點;

4、本函不表明委託人對您的誠信狀況發生任何懷疑;

5、本函不代表委託方放棄了諸如訴訟等其它追索方式。

二、經閲讀委託人所提供資料及聽取其陳述,我們瞭解到:

1、20__年8月3日您與委託人簽訂了一份《機動車交易合同》,合同約定委託人將牌照為滬CA黑色桑塔納轎車有償轉讓給您,雙方已完成交付。

2、您以辦理車輛過户為由拿走了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並至今未辦理車輛過户。

3、您駕駛的涉案車輛產生的寧波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告知單已寄至委託人處。

三、函告內容

鑑於上述,本所律師代表委託人鄭重書面函告如下:

1、望您在收到本函之日起5個自然日內將涉案車輛過户至您名下;

2、請在完成車輛過户後立即歸還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3、您在收悉本函後如有任何意見的,可採取電話、郵寄信件等方式聯繫我委託人或本所律師。

以上內容,敬請斟酌,以免訟累。本函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寄至您處,一份委託人留存。

特此函告

上海市志君律師事務所

袁 麗 律師

20__年6月6日

律師函 篇12

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市_________師事務所接受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就貴公司拖欠合同款項事宜,出具本律師函。

律師函更多承擔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後面還有一系列組合動作,不宜詳述,言多必失。

根據我委託人提供的相關資料,查明如下事實:___年___月___日貴方與委託人購銷合同,約定向委託人購買______,總價款____________元,約定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貴公司在收到等額發票及付款通知書後向委託人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作為預付款,貨到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內付清全部貨款總額;

合同還約定由委託人完成______系統的安裝和調試,並簽訂了承攬合同,合同約定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由貴公司分四次付清,在調試驗收合格十日內須支付完____%的工程款。

後委託人按時交付太陽能設備,並完成安裝和調試,經貴公司相關負責人驗收合格,貴公司本應按時支付全部約定款項,但至今仍拖欠_________元不予支付,且多次催要未果。

上述事實表明:我委託人與貴公司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購銷合同和承攬合同,雙方應當依據合同約定及時履行義務;

而貴公司拖欠合同款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據此,貴單位應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立即支付合同款項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按照合同約定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總額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據我委託人陳述,仍然願意與貴單位友好解決此事,敬請貴單位接收此函告後,及時支付欠款,避免雙方訴訟之累。

特此致函!

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函 篇13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於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於律師的身份,來自於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______公司委託,指派本律師現就貴公司侵犯其商標權一案,結合相關事實和法律規定,致函如下:

“_______”品牌作為我委託人成功向國家商標局註冊申請的商標,我委託人系“_______”商標的合法所有人。近期,經相關用户舉報和我方律師調查取證,貴公司在企業名稱和宣傳材料中大規模使用“_______”字樣。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向近似文字作為企業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於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貴公司突出使用“_______”字眼不但嚴重侵犯權利人的商標權,也是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制止與制裁!

鑑於上述事實,貴公司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委託人合法的商標權益,應按照民法及商標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請貴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停止一切使用“_______”宣傳的行為,如果貴公司在見函後______日內仍不予更正,且無正當理由,我方將在_______等媒體上發表維權聲明,公佈貴公司的不法行為;屆時,你公司不僅要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承擔所有侵權法律責任,對你公司聲譽和日後經營都會有很大影響。

特此函告,望貴公司慎思,以免訴累!

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師函 篇14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於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於律師的身份,來自於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__委託,指派________律師作為其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處理________與貴司的勞動爭議事宜,就貴司拒不與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且拒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等相關事項向貴司鄭重致函如下: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貴公司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貴司,主要從事通訊產品及配件批發兼零售,通訊器材維修服務。______為貴司普通員工,在_______市_______手機店從事手機銷售工作。_______多次提出貴司亦應與其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貴司均置之不理。後雖經_______多次催促,貴司迄今仍未辦理。______多次提出補籤書面勞動合同、為其補繳社會保險的要求,並指出貴司應向其依法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貴司依舊置之不理。無奈之下,______只好從公司辭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八十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同時,相關法律法規亦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

因此,本律師認為,貴司未與_______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拒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應向_______支付雙倍工資、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併為_______補繳社會保險。有鑑於此,本所律師根據_______授權特向貴司鄭重提出如下要求:

1、請貴司依法就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向任濛濛支付雙倍工資。______在貴司工作期間的平均月工資約為______元。故此,貴司應向任濛濛支付雙倍工資計______元。

2、請貴司依法為______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或向______支付補償金。根據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______市用人單位應為員工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為員工基本工資的______%。故此,貴司應為______補繳社會保險金或支付補償金______元

3、請貴司依法向______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即貴司應向______支付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______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本所______律師聯繫(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專此函達,望貴司慎思並妥善對待,以免仲裁、訴訟之累。

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師函 篇15

商標侵權律師函

本律師接受生物有限公司(下稱輝瑞公司)委託,就貴行來函聲稱**公司侵犯控股有限公司商標專用權事宜進行處理,現就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商標侵權不能成立

貴行來函中,聲稱有關行為人使用了來函附件2中的等商標,已經侵犯了等註冊商標專用權。本律師認為,判斷商標侵權行為是否成立,關鍵視乎於行為人使用的商標與他人的註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近似。

1、關於、“D”註冊商標

與註冊商標 、“D”均系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或外文構成,但與有一個漢字不同,商標中文與外文同時使用,二者在形式上明顯不同,且在整體上含義有顯著區別,不會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故商標與 、“D”註冊商標不構成相同或近似。

2、關於註冊商標

根據我國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審查判斷標準與實踐,在商標僅由二個漢字構成的情況下,如果僅有一個漢字相同,則一般不判定為近似商標。善維商標與註冊商標均由二個漢字構成,但有一個漢字不同,且二者字音、形、義均有顯著區別,故善維商標與註冊商標不相同或近似。

3、關於“彩色柱條圖案”註冊商標

本律師留意到,“彩色柱條圖案”的商標專用權期限為20__年1月14日至20__年1月13日,故在20__年1月14日之前,該商標專用權不受法律保護。而現今時間是20__年12月,“彩色柱條圖案”商標尚未開始受法律保護,故無須再作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審查判斷。

綜上所述,本律師認為,由於、善維等商標與 、“D”、等註冊商標不構成相同或近似,有關行為人使用、善維等商標不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二、公司並未實施商標侵權行為

公司所提供的情況是,該公司是在中國註冊成立的合法營業機構,在經營過程中,一直注重遵守《商標法》及有關法律之規定,從未有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貴行來函附件中所提及的文件,均系傳真件或複製件,文件中並無輝瑞公司工作人員的簽名或公司印章,無法辨別這些文件的真實性,故根據中國大陸法律,這些文件不能證明輝瑞公司有宣傳、銷售附有、善維等商標的鈣片或維他命保健商品的行為。如有其他公司或個人冒用輝瑞公司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一經查實,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但公司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營業機構,深明侵犯知識產權的危害性及後果的嚴重性,公司之前沒有實施商標侵權行為,也保證將來不會有宣傳、銷售附有、善維這些爭議性商標的保健商品的行為。輝瑞公司認同貴行及貴行委託人的舉動,但建議貴行向真正的商標侵權行為人主張權利,如貴行願意,公司願就貴行打擊商標侵權行為的行動提供線索。

某某律師

某某律師事務所

律師函 篇16

催款律師函樣本

致:_______________

本律師受__________委託,就您(先生、閣下)拖欠委託人欠款一事,專門致函如下:

根據委託人提供的資料證實:(事實情況簡介……)。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最後還款期限,但截止目前您(先生、閣下)尚未償還欠款本息及違約金,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及__________合同的相應約定,您的拖欠還款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嚴重危害了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據此,委託人授權本律師鄭重函告您(先生、閣下):限您從收到律師函之日起_____日內,向委託人付清(交納)拖欠款__________元整(其中物業費__________元、__________費_____元、__________費_____元…),利息__________元整,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否則,本律師將依授權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屆時,閣下將要承擔因此而付出的法律負面代價及個人信譽損失。

望慎重考慮此事,儘快履行還款義務,以免訟累。

特此函告

附件:欠款總額計算方式、還款方式及律師聯繫方式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函 篇17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擔保方):

乙方因暫時資金週轉困難,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萬元整,應乙方的申請和委託,丙方對該借款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各方平等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供各方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__萬元整,(小寫金額)¥: __萬元;

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期限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乙方向甲方出具借據之日起為起算點。

三、借款利率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月利率為 %,乙方在借款期限內應向甲方支付的利息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__萬元整。

四、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用途為 ,乙方必須保證專款專款用,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要求乙方還款。

五、保證和陳述

乙方和丙方保證其向甲方所作之一切陳述、説明或保證、承諾及向甲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提供借款,或有權提前要求乙方還款。

六、借款擔保

丙方願意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為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兩年,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花費的所有費用。

七、財務監督檢查

為確保甲方的資金安全,在乙方未歸還甲方借款前,乙方保證甲方隨時有權對乙方的財務和資金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如甲方發現乙方的財務狀況惡化或存在違法違規經營情形,甲方有權提前要求乙方還款。

八、保密條款

各方承諾對本協議內容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但在法律要求或甲方為實現債權的情況下,協議方可以披露上述信息。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按欠款金額日千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則乙方應承但甲方為實現債權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各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清償完畢之日止。

十二、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合同簽訂地: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律師函 篇18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於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於律師的身份,來自於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人__________先生/女士的委託,就__________先生/女士所購買的貴公司所開發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的陽台天花板長期發黴、脱落的問題鄭重致函貴公司。

根據__________先生/女士提供的資料及其陳述表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於____年___月____日購買的房屋,於____年___月____日入住,裝修之後發現,陽台天花板開始發黴變黑,並經常脱落,遂於貴公司和物業管理處進行交涉。物業管理處於_________年對該陽台進行檢查,但查不出問題出在何處,隨後進行了簡單維修,沒有維持多久,天花板又開始發黴變黑,並經常脱落;物業管理處於_________年對該陽台再次進行維修,沒有維持多久,天花板又開始發黴變黑,並經常脱落,特別是大風時,大片脱落的石灰粉塊很危險,容易致人傷害。如此反覆情形,持續幾年,對__________先生/女士的居住、生活帶來很壞影響,嚴重影響其心情並造成精神上的困擾。

在此之後,__________先生/女士又多次與貴公司或物業管理處聯繫,希望得到妥善的、徹底的解決,但貴公司及物業管理一直予以拖延,不肯正面迴應幫助解決問題,其態度令人遺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誠實信用原則是民事主體參與社會經濟活動應當遵守基本原則,同時,遵守合同亦是企業樹立自己社會形象一個重要前提,對簿公堂無論從哪方面講均將對企業的聲譽和信譽造成負面影響。

我們以積極、謹慎、誠懇的態度致函貴公司,目的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訟累和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同時也是為了顧及貴公司市場聲譽,避免不愉快的事情發生,請貴公司認真對待此事,並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儘快予以解決。請貴公司在接到此函的10天內予以慎重考慮並及時將處理意見回覆本人。

順頌商祺!

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律師函 篇19

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公司(委託人)的委託,指派本律師,就貴司與我委託人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一事,鄭重致函如下:

貴司因買賣合同尚欠我委託人貨款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付款期限已過。但至今,我委託人仍然沒有收到貴司的這筆貨款。

本律師認為:貴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已經構成對我委託人的違約,依法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我委託人的全部損失。

鑑此,本律師鄭重向貴司催告:希望貴司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積極履行合同付款義務。如果貴司再不付款,我委託人將訴至法院。屆時貴司須向我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我委託人的全部損失;並且須承擔案件的全部訴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

另外,友情提醒貴司:江蘇省企業信用徵信中心已經開始從司法機關征集企業及個人信用信息,並且這些信息是向金融機構和其他社會公眾開放的。我們相信貴司肯定和我們一樣,也不希望這種有損貴司信用的事情發生。

因此,望貴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給予書面答覆,並切實履行合同付款義務。請思之慎之,以免訟累!

順頌商祺!

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律師函 篇20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於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於律師的身份,來自於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函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開發公司: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工程有限公司的委託,特指派本所律師就貴公司拖欠外牆裝飾工程款的相關事宜致函貴公司:風險提示:

律師函在對事實部分進行敍述時不需要向法律意見書那樣詳備,只需要根據委託人提供的材料,簡明扼要的將事實與雙方爭議的焦點總結出來即可。

律師函更多承擔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後面還有一系列組合動作,不宜詳述,言多必失。貴公司於________年將外牆裝飾工程承包給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施工。工程順利完工後,雙方對工程款進行了結算,後貴公司陸續給付了部分工程款。但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貴公司尚欠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程款________元。該部分欠款,雖經多次催收,貴公司至今仍未支付。基於上述事實,本律師認為,貴公司在合同履行中誠信缺失,拖欠工程款經多次催要仍拒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反誠實信用。現律師事務所接受工程有限公司的委託,再次向貴公司正式致函催告,XX公司務必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欠付工程款_________元及相應的違約金。風險提示:

出具律師函一方的好處就是可以組織對你的委託人有利的事實。如果事實對你的委託人有利,那就強調事實;如果法律對你的委託人有利,那就強調法律;如果情理對你的委託人有利,那就強調情理,總之不管優勢是什麼,都要在你的律師函中對它們予以強調和渲染。在強調有利事實的同時,要最小化不利事實。你的目的就是要儘可能讓對方相信你的委託人是沒有弱點的。若貴公司未在本函指定的期限內付清上述欠付租金及違約金,我方將根據依據法律賦予的權利,依法啟動司法程序,屆時,你公司不但要全額付清拖欠的工程款和相關費用,而且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金及訴諸法律所發生的任何與此有關的費用!XX公司接函後權衡利弊,儘快支付工程款及違約金,以免發生不必要的訟爭。風險提示:

律師意見由需要送達對象做什麼及不這樣做的後果兩部分組成。這部分就是合法恐嚇部分。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事項,否則承擔不利後果。注意在用詞的時候一定要為雙方和解留下空間。本函一式三份,貴公司一份,工程有限公司一份,本所留存一份。特此函告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函 篇21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於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於律師的身份,來自於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__

致________:

本律師受______委託,就您(先生、閣下)拖欠委託人欠款一事,專門致函如下:

根據委託人提供的資料證實: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最後還款期限,但截止目前您(先生、閣下)尚未償還欠款本息及違約金,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及____________合同的相應約定,您的拖欠還款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嚴重危害了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據此,委託人授權本律師鄭重函告您(先生、閣下):限您從收到律師函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委託人付清(交納)拖欠款______元整(其中_____費______元、______費______元、______費______元),利息______元整,違約金______元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否則,本律師將依授權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屆時,閣下將要承擔因此而付出的法律負面代價及個人信譽損失。

望慎重考慮此事,儘快履行還款義務,以免訴訟。

特此函告!

律師事務所:________

律師: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律師函 篇22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於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於律師的身份,來自於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律師接受______委託,就貴公司向買受人______逾期交房事宜,委託本律師向貴司鄭重致函如下:

___年__月__日,貴公司與我委託人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依照合同約定,我委託人向貴公司購買____期____棟____室,貴公司應在___年__月__日交房。

但是貴司至今仍未履行向我委託人交房的義務,逾期交房6個月之久,已違反合同約定。

根據買賣合同第____條逾期交房責任中約定:超過了____日交房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現我委託人多次與貴司交涉解除合同並提出退房要求,貴公司均未答覆。

貴公司逾期履行合同約定的交房義務,已嚴重侵害我委託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依照合同約定與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退還我委託人已付購房款____萬元,並按照已付房款的1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風險提示: 律師意見由需要送達對象做什麼及不這樣做的後果兩部分組成。

這部分就是“合法恐嚇部分”。

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事項,否則承擔不利後果。

注意在用詞的時候一定要為雙方和解留下空間。

本律師建議貴公司慎重從事,依法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全面承擔逾期交房責任,在收到本律師函10日內辦理我委託人提出的退房事宜。

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聲譽損失及訴累。

否則,本律師將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專此函告,望貴司慎思並妥善對待。

順祝商祺!

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師函 篇23

特別注意:律師函只能由律所和律師發出!!其威懾力,很多時候不是來自於律師函內容,而是來自於律師的身份,來自於這是律師發出的,是一種強勢的意思表示,俗稱“合法的恐嚇信“。

函號: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先生

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_______先生的委託,特指派本所_______律師,就你對於我當事人名譽侵權的相關事宜,鄭重致函如下:

風險提示: 律師函在對事實部分進行敍述時不需要像法律意見書那樣詳備,只需要根據委託人提供的材料,簡明扼要地將事實與雙方爭議的焦點總結出來即可。

律師函更多承擔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後面還有一系列組合動作,不宜詳述,言多必失。

據查證,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你先後多次跑到_______先生的公司進行謾罵吵鬧,捏造事實、誇大影響,企圖破壞我當事人的婚姻家庭,引起公司其他員工圍觀議論,不僅影響到_______先生在公司的名譽,還致使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在此期間,你持續用打電話、發短信等方式騷擾我的當事人及其家人,影響其正常生活,給我當事人及其親屬的精神造成嚴重困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侵權人侵害被侵權人的名譽權,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本律師認為,由於你的侵權行為,導致我當事人受到嚴重侵害,也給我當事人的工作、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基於你的侵權行為給我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心理、名譽都造成了極大損害的事實,結合我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為了妥善的解決相關事宜,現本律師慎重函告如下:

你應當及時停止騷擾行為,向我方當事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否則我的當事人有權採取一切合法途徑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望你在收到本律師函後積極與我當事人聯繫並協商處理相關事宜,如若繼續實施名譽侵權行為,我方將就本案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你侵權責任!特此函告!

請慎對之,以免訟累。

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律師函 篇24

函號: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__委託,指派________律師作為其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處理________與貴司的勞動爭議事宜,就貴司拒不與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且拒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等相關事項向貴司鄭重致函如下:

風險提示: 律師函在對事實部分進行敍述時不需要像法律意見書那樣詳備,只需要根據委託人提供的材料,簡明扼要地將事實與雙方爭議的焦點總結出來即可。

律師函更多承擔的是宣示功能而非分析功能,只是打前站用的,後面還有一系列組合動作,不宜詳述,言多必失。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貴公司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貴司,主要從事通訊產品及配件批發兼零售,通訊器材維修服務。

______為貴司普通員工,在_______市_______手機店從事手機銷售工作。

_______多次提出貴司亦應與其簽署書面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貴司均置之不理。

後雖經_______多次催促,貴司迄今仍未辦理。

______多次提出補籤書面勞動合同、為其補繳社會保險的要求,並指出貴司應向其依法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貴司依舊置之不理。

無奈之下,______只好從公司辭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同時,相關法律法規亦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

因此,本律師認為,貴司未與_______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拒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應向_______支付雙倍工資、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併為_______補繳社會保險。

有鑑於此,本所律師根據_______授權特向貴司鄭重提出如下要求:

1、請貴司依法就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向任濛濛支付雙倍工資。______在貴司工作期間的平均月工資約為______元。故此,貴司應向任濛濛支付雙倍工資計______元。

2、請貴司依法為______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或向______支付補償金。

根據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______市用人單位應為員工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為員工基本工資的______%。故此,貴司應為______補繳社會保險金或支付補償金______元

3、請貴司依法向______支付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即貴司應向______支付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______元。以上,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本所______律師聯繫(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專此函達,望貴司慎思並妥善對待,以免仲裁、訴訟之累。

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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