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共有協議書(精選3篇)
- 合同樣本
- 關注:2.33K次
產權共有協議書 篇1
甲方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民法典》,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鑑於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
人民幣__元(大寫______元整)(出資比例甲佔、乙佔__),購買座落於__市__縣街__小區__房__樓單元室(__室__廳平米,車庫__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二人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在共有產權房屋沒有對外出租或者產權人一方在此經營、居住,由經營方或居住方,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物業費等經營或居住所產生的費用。
產權人一方在共有產權房屋單獨經營,應給付另一方產權人相關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具體給付金額、給付時間、
給付方式,應單獨訂立協議。
二、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在此處房產居住的權利,產生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居住房間由雙方協商。
如一方產權人在此處居住,應承擔房屋居住時的維修、裝修費用,如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
三、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
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產權人一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
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出租中,共有房屋產權人一方對外簽訂的出租合同,應視為有效,對外簽訂合同一方,有義務將房屋出租時間、價格收益等情況,通報另一房屋共有產權人,並將房屋出租費用的50%,給付另一共有房屋產權人。
如共有產權房屋在經營、出租過程中,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在外地、國外或需共同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及時趕回,為避免利益損失,雙方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委託第三人代為辦理,委託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書,簽訂的協議,應視為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產權人的法定繼承人,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繼承權,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如發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有義務協助另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辦理共有房屋的產權過户、繼承等相關手續,此訂立的協議繼續發生法律效率,不影響此協議的繼續有效執。
七、共有房屋產權人如一方在此經營、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經營、居住,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須經共有房屋產權人雙方協商同意方可。
七、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居住、出租、轉讓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辦理房產證姓名登記手續,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記,故立此協議。
房屋及配套設施全部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該協議一式兩份,共兩頁,七條。
雙方產權人簽字有效,協議自雙方共有產權房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訂,終身有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產權共有協議書 篇2
甲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
甲、乙雙方系情侶關係,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大寫) (¥ ________元)(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各佔百分之五十),購買坐落於____市____縣____街____小區____房____樓____單元____室( ____室____廳________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由於乙方徵信原因,現將房屋單獨登記於甲方名下,但該房屋所有權實際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雙方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權歸屬
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
1.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
3.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
4.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三、税費承擔
1.全部税費由 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税費、產權登記税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税費等。
2.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 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權益分配
1.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
2.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3.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
4.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 )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5.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
6.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五、違約責任
1.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損害本協議所稱共有房屋產權人合法權益的,除應當賠償損失外,還應當向守約一方承擔給付 ________萬元的違約責任。
六、其他
1.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2.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簽名捺印):__________
乙方(簽名捺印):__________
產權共有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相關事宜,依據《民法典》,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產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產權,雙方對於該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處分權。
二、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並簽字,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簽字也無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三、全部税費由___________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税費、產權登記税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税費等。雙方如在共有產權房屋居住,由________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維修、裝修費、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對外轉讓房產份額的,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佔50%.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雙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雙方共擔,所得補償有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mo/hetong/yangben/oz9lz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