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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合同十篇

保修合同十篇

保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保修合同十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設備保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修設備附表:

代碼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機身號碼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設備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範圍及服務方式:

1.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諮詢;

2.修復其有修復價值的毀損設備,或排除設備故障;

3.機器出現故障的應急維修;

4.定期對保修期內的機器進行上門保養,每年不少於次,保證設備運作正常。

三、服務期限: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保修合同期滿甲方需乙方繼續保修時,應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

四、質量保證:乙方對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證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五、以下情況不屬乙方保修範圍:

因電壓不穩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因不按正常規則使用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機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帶,感光鼓,載體,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裝保修產品或更換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託非乙方授權人員對機器進行保修。

六、收費標準: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同時向乙方支付保修費用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區以外地區上門檢修,甲方應支付乙方工時費、旅差費_______________元。

七、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項的,須每日向乙方交納逾期部分_______________%的滯納金。

八、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保修合同 篇2

南京佳之傑數碼辦公設*有限公司保修合同

一、經雙方友好協商              (以下簡稱甲方)與南京佳之傑數碼辦公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的    (①複印機、②一體機、③傳真機、④其他:            )保修事宜特簽訂本合同。

二、請完整填寫複印機狀況:

機器型號機器序號 

主控板號計數器讀數 

保修期銷售單位

三、保修內容:

甲方機器出現問題時,請儘早和乙方聯繫,並詳細通報機器使用狀況及故

障現象,以便及時解決。

在甲方的複印機出現問題,乙方接到報修後,4小時(城內)上門為甲方

服務(節假日除外)。

在保修期內,乙方根據甲方的機況,定期上門對機器進行維護保養。

在保修期內,如果機器需要更換配件,乙方只收取材料費,不再收維修費。

在保修期內,甲方須使用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如由此而發生質量問題導致機器出現故障,由乙方負責;否則由甲方負責。

在保修期內,乙方按優惠價供應甲方機器所需使用的複印紙,消耗材料及

零配件,並免費送貨上門和安裝。

7、保修期內的差旅費,保修機器在乙方所在城市的市區,由乙方承擔,在城

區以外,由甲方承擔。

四、根據複印機的狀況,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收取甲方複印機年保修費

為人民幣(大寫)         元(一次性付清)。

五、本合同自交費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行一份。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南京佳之傑數碼辦公設*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南京市龍蟠中路88-2號

電話:               電話: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保修合同 篇3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設備簽訂保修協議如下:

一、保修範圍

保修人和設備製造商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各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二、保修期

保修期自安裝後試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定期對設備運行狀況回訪,定期清洗,如有特殊情況,立即派技術人員上門檢測,以確保機器正常運行,提高使用壽命。

三、保修裝備及人員

保修裝備精良齊全,所有服務人員持證上崗,配套服務物品齊全,檢測手段先進,體現專業化素質。

四、保修責任

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保修人應當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_________天內派人修理。保修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的,買受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承保修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保修人施工質量或設備製造商設備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五、保脩金

本合同約定的設備質量保脩金為設備費的______%,買受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________天內,將設備質量保證金返還保修人。

六、其他

保修人和設備製造商對本設備承擔連帶質量保修責任,設備製造商對設備質量負責。 

保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的__________(①複印機、②一體機、③傳真機、④其他:___________)保修事宜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複印機狀況:

1.機器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

2.機器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

3.主控板號___________________

4.計數器讀數_________________

5.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6.銷售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修內容:

1.甲方機器出現問題時,請儘早和乙方聯繫,並詳細通報機器使用狀況及故 障現象,以便及時解決。 在甲方的複印機出現問題,乙方接到報修後,_____小時(城內)上門為甲方服務(節假日除外)。

2.在保修期內,乙方根據甲方的機況,定期上門對機器進行維護保養。

3.在保修期內,如果機器需要更換配件,乙方只收取材料費,不再收維修費。

4.在保修期內,甲方須使用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如由此而發生質量問題導致機器出現故障,由乙方負責;否則由甲方負責。在保修期內,乙方按優惠價供應甲方機器所需使用的複印紙,消耗材料及 零配件,並免費送貨上門和安裝。

5.保修期內的差旅費,保修機器在乙方所在城市的市區,由乙方承擔,在城區以外,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根據複印機的狀況,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收取甲方複印機年保修費 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自交費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行_______份。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章):__________ 乙方(章): 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合同 篇5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安裝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合同及施工圖紙所包括的工程。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在承包人承包範圍內,屬承包人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

二、質量保修期

1.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 年;

裝修工程為 年;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供冷期;

景觀綠化工程管養期為 年;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工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期 年內電梯使用產生的電費、電梯檢測費、電梯維護保養費(除人為原因或自然災害損壞)。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簽發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工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期起計算。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3.其他約定: /

三、質量保修保質責任

1.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責任

2.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修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有關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2.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3.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由總承包合同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業主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桂林地址:

南寧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保修合同 篇6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合同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衞生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範圍的項目除外)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衞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衞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住宅小區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以雙方的交接記錄為依據);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內的有關方簽署的驗收合格書面文件為依據);若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整改、維修並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託並代為整改、維修後,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並在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

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採購的,或由甲方採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於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採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鑑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採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脩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脩金餘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後將預留的保脩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後甲方才將保脩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脩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脩金餘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補償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脩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脩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脩金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聯繫電話: )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繫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繫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託其他施工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3、乙方必須從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起24小時內(經發包人書面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與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約定現場核查時間,並按時到場核查、完成維修(在本保修書第六條規定的保修是限內完成);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立即到達現場搶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可按所發生費用額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辦費。

如乙方拒不承擔上述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保脩金中直接抵扣。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後應妥善保管,並在完成保修經住户簽名確認後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並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户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蓋章確認後,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託的施工單位按市場行情價進行結算,按本條第3條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六、保修時限(自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之日算起)

1、樓地面、屋面、牆體滲漏水為5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5天;

3、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的為3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2天;

5、廁所、廚房陽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5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2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餘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為住(用)户配合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業管理部”負責協調保修具體事宜。

2、本保修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進行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保修合同 篇7

為保證___×工程在合理使用年限內正常使用, ___×建築公司向工程業主____有限公司 ,在工程質量保修期內作以下:

一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外牆面的防滲漏,以及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

二 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如下:

1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體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外牆有防滲漏,為5年。

3 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4 裝修工程為2年。

三 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 發生須警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險費用有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生和財產損壞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壞賠償責任。

4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外,承包人對質量保修範圍的項目和內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還應支付保脩金。工程質量保脩金為支付保脩金項目工程價款的3%。

5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14天內,將剩餘保脩金和利息返還承包人。

四 其它

因用户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危害功能結構造成的質量事故 承包人不承擔保修責任,由用户自行負責。

___×有限公司

(蓋章)

200×年×月×日

保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_項目户內精裝修總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原則,簽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裝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免費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乙方責任(例如業主使用過程中自身人為損壞、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等),但是經由雙方協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維修,費用雙方協商由責任方承擔,但費用收取不能高於市場綜合水平標準。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給業主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貳年。

三.保脩金支付:

本工程將保留按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保修期滿後,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5天內即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手續;支付保脩金同時應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費用、違約金等相關款項。

四.保修要求條款:

1、交樓期間精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每一户安排專業人員陪同我司交樓人員進行驗收移交。要求參與交樓的人員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衝突,對業主提出的意見必須認真記錄,按交房記錄卡記錄的整改項目反饋精裝修總包項目管理層並以最快速度進行整改維修。

2、要求精裝修總包在業主入夥後的六個月,作為維修高峯期,期間必須派足夠的固定維修人員(具體數量根據現場實際需要另行確定)在現場組建專門的維修辦公室,並每天到物業公司報到登記,以便出現業主招修時快速反應、即時處理。

3、維修高峯期過後,總包單位必須指定維修負責人,維修負責人應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派人或親自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

4、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5、接到維修通知後,施工單位必須實行第一時間先檢查維修,後論責任的服務原則

6、乙方未能及時按規定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另請其它施工單位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由此發生的所有維修費用及賠償費用、並加收以上費用的15%作為甲方管理費,以上費用可以從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的任何應負的責任。以上費用發生後,乙方應在一週內按此發生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的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若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相關業主進行相關事宜的談判等工作,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甲方支付,否則甲方加15%的罰款從保脩金中直接扣除,並要求乙方在一週內按以上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9.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相關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施工。

10.在維修高峯期過後,施工單位建立回訪制度,即每2個月內派專人與物業管理處、甲方一起,進行一次對業主的上門回訪,及時瞭解業主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處理,從而提高客户滿意度。回訪時要制定填寫《工程回訪登記表》(表格參考下表),填寫完畢後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施工單位若沒有按以上要求進行回訪,則一次罰款¥1000元。

11、對每一次維修完畢後,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工程維修記錄表》(表格參考下表),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

工程回訪記錄表

工程名稱業主房號維修單位合同編號回訪日期交付時間質量等級回訪方式回訪情況及問題:

回訪人:年月日業主/用户意見:

簽章(或記錄)年月日問題的原因及責任:

質量部門:年月日處理意見:

施工單位、物業、甲方負責人:年月日

工程維修記錄表

維修單位業主房號維修部位維修日期維修內容:

簽發人:年月日維修記錄:

維修負責人:年月日業主/用户評價:

年月日物業、甲方簽字:

年月日

五.建立快速反應的聯絡保證措施:

1、在業主入夥交樓驗收及入夥後的維修高峯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並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驗收交樓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設立維修辦公室聯絡專線,維修聯絡專線必須保證24小時有專人接聽,對反饋的維修信息做好記錄,並及時反饋給維修負責人,確保快速安排維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換負責人,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及物業並徵得甲方、物業同意,在安排好相關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員之後方可更換。

以上規定內容中,施工單位違反任何一點規定,甲方每次將處以¥500-XX元的罰款。

維修期間若維修負責人對該項工作不稱職,維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業、業主滿意,甲方有權要求在一週內無條件更換更合適的負責人,以確保維修工作的質量與進度。若施工單位採取拖延、不配合的態度與方式,甲方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並必須在一週內更換合適負責人。

維修總負責人:聯繫方式:

2、在維修高峯期過後,施工單位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維修服務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否則將每次處以¥500元的罰款。

維修總負責人:聯繫方式:

3.維修總負責人必須在維修工作開始前2個月確定。

六.維修人員作業管理制度要求及處罰措施

1、乙方人員維修時出入小區時需佩戴管理處簽發的出入證或經管理處確認。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2、乙方人員入户維修前,應事先徵得業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內。違反一次處罰¥500元。

3、乙方人員入户維修時,須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過程中,必須作好施工作業點周邊的成品保護,必要時使用地墊,若因作業不善造成設施、裝修、傢俱的損壞須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處每次每項¥500元的處罰。

4、乙方人員在業主家中不得隨意在非施工作業區域內走動;不得大聲喧譁、翻看報刊雜誌、電視;不允許亂扔垃圾、吐痰;不允許在業主家中吃拿東西、抽煙或無故逗留等。違反其中一項一次處罰¥500元。

5、乙方從甲方或管理處領用鑰匙,必須按甲方或管理處規定及時歸還。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6、乙方在離開維修現場或在空置房返修完畢後,須及時將返修現場清理乾淨,關好門窗、水電開關等,嚴禁將空置房作為倉庫使用。出現任何不良事件,而導致業主索賠,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並處一項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7、甲方對乙方現場人員有違規或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場並將另外委託其他專業公司完成修繕工作,同時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參加的會議,乙方相關人員在接到通知後應準時參加。未能準時出席或未徵得甲方同意缺席的,遲到一次罰款¥500元;無故缺席一次罰款¥1000元。

七.其他獎懲制度:

1、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根據施工單位的維修服務質量情況(從維修質量、速度、服務配合、客户評價等方面體現),結合《工程回訪登記表》及《工程維修記錄表》體現的綜合維修質量、業主評價等方面情況,返修工作滿意度總體在90%以上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獎金;對於綜合評價差,業主對維修工作出現過2次以上合理投訴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罰款。

2、交付期間由業主提出的有效質量問題相關責任單位每條扣款¥50元,出現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條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進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施工單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負責人,必須組織足夠數量的返修工人,報甲方返修辦備案,並保證返修辦對返修人員的優先使用權。各單位須按照甲方要求人數派駐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罰款¥200元,累計超過10個工日通報批評。各單位如需將派駐的返修管理人員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減少人數,必須先徵得返修辦同意後方可進行。

4、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返修人員的管理,因返修人員不服從返修辦及物業的管理造成業主及甲方的損失由各施工單位承擔。返修辦將視違規行為產生的後果嚴重程度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並現場開具《施工單位人員行為過失處罰通知單》,如乙方採取迴避、推諉、拒絕簽收的行為,甲方有權直接處理,產生一切費用直接從責任單位的款項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由甲方、物業維修部每2星期評出5佳返修人員,5佳人員先由各施工單位維修辦推薦,甲方、物業維修部依據該工人維修記錄、客户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質量,對滿意度較高的人員進行獎勵。每人每次¥100元現金獎勵,並建議各單位將該員工作為後續保修人員留用,同時滿意度較差的人員不得從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除維修總負責人外,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各班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由處辦理管理人員證件,可以穿便裝,返修辦依據管理人員所管轄人員的總體返修滿意度對管理人員進行獎勵。1個月評定一次,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次獎勵¥500元;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1000元,並必須更換該管理人員。

7、日常保修期間每月評出返修5佳人員,5佳人員評定依據客户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分。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間各單位必須指定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評定,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注:所有罰款與獎勵均由甲方或物業發出《罰款通知單》、《獎勵通知單》

八.本維修協議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與裝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保修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以單位工程為準):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竣工工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監製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發包方(用户)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2.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六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及供冷為一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鬆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脱落,牆面漿活起鹼脱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牆板漏水,陽台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範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式樣附後)之日起,必須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週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設備、成品價後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不含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的,按1.0%計算。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為_______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屬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施工保修單位):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公章)

保修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用户):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

工程名稱(以單位工程為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使用單位(用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生質量問題,按照編號:__________《北京市建設工程保修合同》有關內容,請你單位派人檢查修理。

質量問題及部位

施工單位名稱:

使用單位(用户)對修理結果的意見(由使用單位(用户)填寫):

使用單位(用户)公章

年  月  日

使用單位(用户):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聯繫人姓名:                 (公章)

通知書發出日期: 年 月 日

(郵政投遞以郵戳日期為準)

填表方法

1.本表由發包方(使用單位)填寫,一式三份,送承包方二份;

2.承包方(施工單位)對保修項目,進行維修後,經雙方蓋章,退發包方一份,自存一份。

保修合同 篇10

發包人:承包人: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⒊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_________個採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⒈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⒉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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