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採辦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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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採辦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產品,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產品具體參數如下:
二、質保期限:_____年。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保期為自產品交貨驗收之日起________年。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交貨時間及方式:合同簽訂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由乙方發貨到甲方指定地點。
四、本合同付款方式為:在甲方收貨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貨款的100%(甲方付款前須收到乙方開具的全額增值税專用發票及雙方簽字蓋章的送貨單)。
五、乙方保證其產品的各項指標需滿足國家規定標準,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由此造成一切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生效,自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此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及雙方交易習慣進行解釋、説明、履行。
八、雙方對於合同的履行、解釋等發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以下部分為簽署內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
產品採辦協議書 篇2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的罰金。
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鑑證機關備案。
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並報鑑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的罰金。
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_______需方單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產品採辦協議書 篇3
產品試銷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就乙方試銷甲方_________產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試銷地區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地區對_________產品進行試銷推廣,試銷期限為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試銷價格:
試銷期內甲方以_________元/套的價格供貨給乙方,此價格不含安裝費及税率,如需開普通税票另加_________%的税金。
第三條 試銷的基礎條件:
a)乙方注重產品質量,認同甲方產品賣點及經營理念;
b)乙方提供不少於_________面積的貨櫃用於甲方產品的集中展示;
c)乙方組織不少於_________人的專職人員(含營業員、業務員、技術員)負責甲方產品的推廣工作,首批進貨不低於_________套。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c)根據乙方的進貨量,合理安排產品顏色;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
a)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規定集中展示產品;
b)規定乙方所售甲方產品的市場最低限價權;
c)要求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最低進貨量訂購產品;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a)按甲方規定的最低進貨量訂購產品;
b)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按協議的價格支付貨款;
c)按甲方的規定面積集中展示甲方產品;
d)不在甲方產品集中展示區展示與甲方產品相類似的非甲方產品及宣傳物品;
e)指定專職人員負責甲方產品的推廣;
f)配合甲方開展各項促銷活動;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
a)試銷期後優先獲得甲方代理權;
b)在不違反最低銷售價的前提下自主定價;
c)獲得甲方對其業務員、施工技術員的各項培訓;
d)試銷期後如乙方經過積極推廣後產品仍出現嚴重滯銷情況,且經甲方調查屬實,在乙方沒違反甲方所定價格政策及貨物完好的情況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退貨,甲方收到產品後兩個月內將貨款返還乙方;
第八條 本協議附件:
a)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b)產品專利報告;
c)支持用品表;
d)代理申請書;
e)代理商價格體系;
第九條 陳述和保證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災害、地震和國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非對標題所屬條款進行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條款_____性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六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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