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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16篇)

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16篇)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為落實省指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質量、進度之間的關係,有效地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安全、優質、高效的施工目標,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01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張拉班組(以下簡稱乙方)特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16篇)

一、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生產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堅決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正確處理好與當地羣眾的關係,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1、 乙方必須由班長親自擔任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 乙方必須加強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 乙方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每週至少一次),且要有書面記錄。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作業人員必須正確系掛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符合GB6096-85的要求,並做到高低用及繫牢固。

2、 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 倒鏈葫蘆使用前應仔細檢查吊鈎、鏈條及輪軸是否有損傷,傳動部分是否靈活,鏈條自鎖裝置是否起作用,確認各部分情況良好後,方可繼續工作;用手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和,不得猛拉,不得在與鏈輪不同平面內進行拽動,以免造成跳鏈、卡環現象,如一人拉不動,應檢查原因,不宜幾人猛拉,以免發生事故,齒輪部分應經常加油潤滑,棘爪、棘輪和彈簧應經常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予更換,防止制動失靈使重物自墜。

4、張拉前應檢查錨具、夾片等是否牢靠,張拉時兩端應有防護裝置,防止鋼絞線彈出傷人,張拉結束後立即進行灌漿。

5、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電源電壓,必須經過二級漏電保護,電源線不得有破皮,電動工具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鋭利物體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發生觸電事故。

四、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 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 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火滅。

3、 本班組所用設備、材料等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五、安全生產考評辦法

1、 本責任書實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生安全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落實。

2、 乙方應繳納風險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時的將一票否決,甲方將沒收全部風險金並取消其它考核獎勵;考評基本合格不獎不罰;考評良好返還風險金,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3、 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內出現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人員死亡事故,甲方將按所交風險金的200%予以罰款,並給予通報批評。

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 張拉班組

01標項目部(甲方)  (乙方)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樣本一

甲方: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樣本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 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第379號《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企業化的物業安全管理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面積約: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性物業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由裝飾公司裝修完畢並已通過聚富房地產地產公司驗收的樓蓋、屋頂、外牆面、樓梯間、走廊和逃生通道、門廳、電梯、強弱電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電梯及電扶梯、消防設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護管理服務,由乙方看管。

3.地庫已安裝完成的電纜、上下水管道、排風管道、消防管道設備房的各種設備由乙方看管。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月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重慶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質量進行監督,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改善,直到達到甲乙標準。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員工的工作。甲方不認可的乙方員工,可以要求乙方隨時更換。由此產生的責任甲方可要求進行賠償。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築機密的有關資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據實際情況向乙方無償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電資源。

7.甲方有義務教育甲方員工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要求,服從有關管理,共同安全環境。

8.甲方允許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證件在甲方施工現場配戴使用。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制訂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制度條文嚴格實施。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2.負責編制重慶國際貿易中心範圍內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

4.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5.甲方管理代表對乙方工作提出異議而乙方認為不合理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的上級管理提出書面申訴。

6.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書約定的工作範圍和執行標準,遵照甲方規定時限,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7.乙方保證有________人編制的安全管理隊伍負責承攬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包含管理人員、輪換休假人員),在必須保證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務前提下,乙方可以適當增減崗位人員數量。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編制表》、《主管通訊錄》、《崗位責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8.乙方有責任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裝備。

9.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檢查。乙方所有員工禁止在甲方公司範圍內吸煙、打牌及賭博。

10.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乙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甲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2.乙方員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務的同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維護好重慶勾結貿易中心的整體形象。

13.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乙方需按照國家和重慶市地方的有關勞動法規,為員工辦理有關勞動僱傭手續和勞動保障手續及相關勞動_____。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目標管理分項考核標準”(各項勞動安全事故防護和清潔衞生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達到的管理標準。

乙方按照目標管理要求,每週向甲方呈報書面工作彙報;每月、每季度呈報書面工作總結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安全管理費用按月計取,每月甲方應付費用為RMB: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 ),另在本協議書生效的第一個月將安全管理人員的服裝及裝備費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到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帳户上。

2.物業的清潔服務費由甲方按統一在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費用。第一筆費用於簽訂本合同____日內將RMB: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劃撥在乙方公司帳户上,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賠償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若雙方之一方宣佈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對方任何經濟糾紛,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額費用且超過___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第九條 工作聯繫和保密制度

1.甲、乙雙方應建立工作聯繫制度,相互通報管理組織架構。每月定期召開工作聯繫會議,洽商和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雙方派駐管理人員變更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並確認相關派駐管理人員緊急聯絡方式。

3.甲、乙雙方工作銜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全權派駐代表簽署意見。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重慶市_____委員會或者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下學期,我校住宿生將住進學生公寓,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家長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使全體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現由學校與住宿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增強防火意識。任何同學不得將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給予停宿處理。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學,不得留宿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員,如有違反,作停宿處理。

3.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私自存放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4.宿舍內禁止使用手機及電器(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手機充電、電蚊香、熱得快等),一經發現,除停宿外並按《官蔡學校違紀處理條例》處理。

5.嚴禁無故接觸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裝宿舍內照明設施和其他宿舍設施。

6.嚴禁坐窗台、跨越窗户,破壞門鎖及宿舍內的一切生活設施,違者將收到停宿處理並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7.對不辦理請假手續、夜不歸宿或夜裏遛出宿舍翻越圍牆出校園,作停宿處理,並按《官蔡學校違紀處理條例》處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兩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處理。

(1)不整理自己牀鋪的。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齊的。

(3)不按時做好值日工作的。

(4)將零食帶入宿舍的(水果除外,因晚自習後學校本着非營利原則提供副餐)。

(5)在宿舍亂塗、亂畫,將腳印蹬在宿舍牆上的。

(6)下晚自習後三十分鐘,無故不進宿舍、影響他人休息的。

9.嚴禁在宿舍樓隨地大、小便,亂倒水,破壞、偷盜其他同學生活用品及搞惡作劇,一經發現將作停宿處理。

10.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區,女生不得進入男生宿舍區。

11.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突發事件處理人:

宿舍值班老師學校行政值班領導此協議在每學年初簽訂,一式兩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住宿生、家長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現代教育發展中心(_______教育網)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教育網是_________省教育廳直接領導的全省公共教育計算機網絡,其目的是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信技術,實現校園網間計算機連網、信息資源共享,促進教育與社會雙向交互服務,其服務對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機構和全社會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接入、使用單位必須簽署本項協議,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一條 總則

(一)_______教育網接入、使用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户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

(二)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户必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户、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包括(但並不侷限於某網絡上發佈不真實的信息、散佈計算機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四)_______教育網的單位用户應設立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網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户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網責成各接入、使用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於某信息進行審查。凡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七)_______教育網的所有用户有義務向網絡安全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網的有關工作人員和用户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二條 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網的連網、使用單位和用户必須遵守_______教育網制定的規定和制度,按時繳納有關費用。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户不允許在網頁上刊載與己無關的廣告資訊。

(三)與_______教育網中止連網接入、使用的單位和

用户必須把相應的ip地址、專用電子郵箱和互聯網址退還。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_______教育網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允許發展授權範圍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設立管理人員對網絡進行嚴格管理;必須設立網絡安全員,負責相應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網絡運行的有關記錄。網絡安全員要指導系統管理員和用户對於某負責的網絡系統、計算機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第三條 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必須定期對相應的網絡用户進行有關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的檢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户必須對於某的上網信息負責。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三)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户有義務向_______教育網和有關部門報告網絡上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户必須遵守知識產權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五)_______教育網有權對所有上網資訊決定是否刊載和登錄,有權決定是否延長和終止網上所刊資訊。

第四條 懲罰條例

_______教育網對違反本條例的接入、使用單位和用户進行警告、停止網絡連接、使用,直至訴諸法律。本單位作為_______教育網的接入、使用單位同意遵守上述條款,如違反本協議,願意接受處罰並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日期: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確保過往車輛,施工人員、設備的安全以及道路的暢通,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業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區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提供技術指導;為乙方提供確保安全生產的環境條件。

第三條 對甲方等監督單位提出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執行。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辦理《施工許可證》,按照經甲方審核通過的《安全施工技術保障措施》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作業前,乙方應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 )和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 )和《廣西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設置、擺放安全標誌;經甲方路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第六條 乙方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施工期間隨意拆除、改變安全標誌位置,擴大或縮小作業安全區布控範圍的按 元/次進行處罰。

二、施工作業區未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揮交通,或人員不在現場的的按 元/人次進行處罰。

三、施工作業期間,人員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施工車輛、機械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應設置規範、明顯的安全標誌。如施工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車輛或機械未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安全標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四、施工作業人員、車輛、機械設備及施工材料必須控制在施工作業區域內,擅自離開作業區的,一經發現按 元/次進行處罰。

五、乙方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防護欄、隔離柵的使用規定,施工期間如需開啟,必須事先報甲方審批,嚴禁未經批准擅自開啟,一經發現按 元/次進行處罰。

六、乙方車輛不得在非安全區布控範圍隨意調頭、逆行,一經發現將移交高速交警部門進行處理並從風險抵押金中按 元/次進行扣除。

七、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時清除施工灑落物的按 元/次進行處罰;對於無法用人力搬運的墜落物,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應急措施,協助乙方處理。

第七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應按照《高速公路路產賠償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施工完成後要及時清理現場,經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區域。

第九條 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於乙方疏於管理導致車輛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費的情況,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 遇有堵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及時疏導,同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措施保障車輛正常通行。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確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間內完成在 至 高速公路 公里至 公里處(左、右側路段)的施工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作為履行本協議及施工安全質量的保證。甲方將採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對施工路段安全質量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反饋給乙方。根據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對乙方下達《違約扣款通知書》進行處罰,罰金從乙方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後,無施工安全質量責任事故,退還乙方剩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

第十三條 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 ),剩餘部分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7

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在陝西關中建築有限公司所屬的工程項目中承包勞務時,必須簽訂“勞務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並與“勞務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GJG59-20__)陝西關中建築公司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

2、在施工現場和工程施工中,加強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工程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需符合內蒙古自治區勞務用工規定,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務註冊和相關保險等。

4、進入施工現場上崗作業前,要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訓與考核,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工程開工前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含專家論證方案),要按規定履行審核、審批手續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並由甲乙雙方的專職安全員進行現場監督。

6、工程開工前要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書面簽字手續。

7、必須堅持“驗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則。對各類腳手架、模板製作與安裝、模板支撐體系、基坑與溝槽支撐及支護、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網和立網、暫設電氣設備設施、各種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要按照“安全生產驗收制度”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並履行簽字手續後才能使用。

8、甲乙雙方須另行簽訂“防火安全協議”與“治安保衞協議”。

9、施工現場一旦發生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照本協議規定報告。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

二、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及時宣傳貫徹國家、建設部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與行業部門的法律、法規、規範、規程、規定、標準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規章制度等。

2、監督、指導和協助乙方對管理與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規定與準備上崗前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方面的學習資料、試卷和發放安全生產教育片等。

3、按鄂爾多斯市的有關規定辦理職工意外傷害保險。

4、對施工現場實施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監督、檢查、指導,發現有隱患或重大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對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5、對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不嚴、未按本協議相關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違反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規程、使用無任何手續的零散工、未按經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及違反安全技術交底、未經甲方書面批准擅自拆改安全防護設施等,如發生傷亡事故或連續發生四級以上(含四級)傷亡事故的乙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仟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根據所發生的事故等級及所造成的後果,有權終止“勞務分包合同”,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負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與審批。

7、負責按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由甲方項目部有關人員書面交到乙方所屬施工隊的管理人員(含班組長),並履行簽字手續。

8、負責組織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臨電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檢查驗收工作,經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

三、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具有相應的勞務“資質證書”與“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50人以下的至少設1名專職安全員;50人~200人的至少設2名專職安全員;超過200人的至少設3名專職安全員。

2、乙方的勞務作業人員必須符合內蒙古自治區勞務用工規定與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及簽訂“勞動合同”,所報人員花名冊應與實際相符,不得擅自更換。作業人員調換時,應提前報甲方,經同意辦理有關手續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嚴禁私招亂僱無任何手續的零散工上崗作業,否則有違規行為與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負主要責任及承擔一切損失。

3、落實甲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相關人員一式二份各自簽名後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一份,相關人員自留一份。

4、落實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員(含班組長),按甲方項目部有關人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到同一工種的所有作業人員,並將所有作業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的書面簽字手續(安全技術交底簽到表)報給甲方項目部專職安全員。

5、負責對所有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與考核的具體工作及時間安排,將考核後的人員按甲方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登記表”(同項目部安全員或資料員領取)列表報甲方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對未進行教育培訓或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作業人員不能安排上崗作業。

6、對特殊工種(架子工、電工、電氣焊工、信號工等)的勞務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7、落實甲方“班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班組班前安全活動由乙方的各班組長(是兼職安全員)負責實施。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管理人員與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9、服從甲方項目部或甲方安全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指導,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進行整改並根據隱患程度接受相關的經濟處罰。

10、對甲方項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權拒絕。在危及人身安全與設備或建築設施時,有權採取停工措施,並有權書面要求甲方項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和安全防護設施。

四、安全事故處理及報告

1、施工現場一旦發生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調查組的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屬乙方責任或工人違章操作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由乙方對其傷者和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經濟賠償;屬雙方責任,依據責任大小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經濟賠償採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發生傷亡事故後,不分責任屬哪一方,其傷亡者的具體善後工作均由乙方負責安排和處理。

3、施工現場一旦發生傷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慌報、漏報。甲方項目經理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系統進行救援,並由甲方的項目經理立即向分公司經理如實報告。

4、乙方如違反上述第3條規定,對所發生的事故遲報、瞞報、慌報、漏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仟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承擔一切相關責任與經濟責任。

五、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中有關條款與國家和當地政府及行業部門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範、規程、規定、標準等不符時,以其相關規定為準。

六、本“安全管理協議書”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蓋章簽字生效,至乙方勞務分包項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撤出本施工現場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蓋公司章) (蓋法人單位章)

項目經理(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8

主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約定,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築和設備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範圍:承包方承建的安裝工程中所有勞務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號(以批准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號

第二條 安全目標:消滅重大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承擔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進行審核,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區域設施、設備等情況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報甲方備案。對乙方在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所制訂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應審查並督促實施。

3.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繫、檢查與協調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施工中發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承擔由於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員過失,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一切人為責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為此增加甲方費用或延遲施工進度。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勞務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臨時用電規範》、《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登高﹑動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關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同時乙方指派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監護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件時,必須指定專門監護人,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核、許可後監督實施。

6.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7.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經過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8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並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並反饋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同時,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調查處理,並由乙方歸口統計上報。

13.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對由於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事故,由所牽涉到的一方自行解決。

對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於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採取防範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8 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七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後,開工前應當交付給甲方5000元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未發生人身傷害、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扣除相應比例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輕傷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規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

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但尚未造成後果,乙方按1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5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登高必須系安全帶,下罐必須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現場有易燃物動火必須開動火票,違章每次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2.同一人二次違章,逐次加倍處罰。

3.實行定置化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安全責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滿之日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一條 以下1-7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術人員、工作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

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吉林省吉林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為一經充分理解並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對施工(作業)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危險場所、危險作業、危險設備)、制定防範措施(包括應遵守的規範、作業人員的資質、保護用具、相關設備、周圍環境、電源開關等)、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報後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進行現場搶救工作。

第二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對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負主要責任,施工前應指派專人負責訪項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顯的安全標誌,接受甲方的統一協調和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操作堆積,根據工作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代工作,保證進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經過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件上崗。

2、開工前,將施工(作業)人員的情況如實向甲方報告。有人員調整時,要及時通報甲方,施工(作業)現場不得錄用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

3、施工(作業)前,應如實將工程計劃、工程概要、緊急聯絡圖、重點危險源和防範措施向甲方申報備案。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險作業一覽表。

4、下達施工(作業)任務時,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指導,給予施工(作業)人員配置正確的安全防護用具,並安排監護人員,並將特種作業資格證書複印件交給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自帶的設備、工具、勞防防護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設備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應取得安全使用證,並應設置安全標誌。

6、乙方人員不得動用任何規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設備及安全防護裝置。

7、高空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設立監護人員,標準施工(作業)。按規範接臨時線,並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8、施工(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特別是危險品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不在通道、升降口、滅火設備、救急設備等處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及時組織搶救工作,並自行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同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由於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頓,並向甲方通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在經過甲方認可後方可重新施工(作業)。

11、施工(作業)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12、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甲方對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13、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無條件的整改。

14、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現場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5、對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三條 施工(作業)的安全檢查與評審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過程中對協議條款進行檢查,對條款遵守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審。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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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0

為了加強機械安全暨生產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保障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保證安全生產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北京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住六西三旗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簽定安全協議,雙方信守執行。

一、安全管理:

1. 目標:(1)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發生;(2)無機械設備及事故發生;(3)無火災事故發生;(4)無食物中毒事件發生;(5)一般事故發生頻率15‰以下;(6)無刑事、治安案件發生;(7)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標準並參加驗收。認真貫徹執行住六公司OHSAS28001職業安全衞生管理體系標準和要求,參加貫標和驗收工作。

2.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 雙方均無權指派未經培訓,且未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無證人員上崗作業。如因強行指派無證人員上崗作業時,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指派人員和直接責任者負全部責任。

二、甲方責任:

1. 負責對上級及施工現場的各項法規、規章制度的宣傳工作。

2. 協助乙方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入場教育和現場安全教育工作。

3. 下達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計劃和指標,指導和監督乙方執行和實施(計劃指標)工作。監督檢查乙方對施工現場和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隱患整改工作。

4. 負責對現場中小型機械、電氣和高、大、特殊架子驗收及其它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驗收、檢查工作。有權對乙方在施工現場的一切違規、違紀和違章、違法等現象及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罰款和清理出場。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後果者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乙方責任:

1、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嚴格遵守《北京市建築施工現場工程施工環境保護工作基本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衞工作基本標準》及上級和施工現場的各項法規規定和規章制度。消防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

2、及時申報本機組及有關人員花名冊,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本機組人員入場教育、認真做本機組人員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技術培訓、班組班前安全活動。參加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入場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並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塔吊司機、信號工、電工、電氣焊工、機工等)必須持證上崗。

3、認真落實完成甲方下達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工作任務計劃和目標。積極配合甲方參加住總集團和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達標驗收工作。落實三個體系標準,參加貫標工作。

4、負責對乙方機械設備安裝驗收及維護保養工作。同時負責乙方機械設備安裝、運輸、拆除全過程安全工作。

5、乙方租賃給甲方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和要求。保證資質齊全有效和機械設備完好,並報甲方備案。凡因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和偽劣機械設備等,所產生一切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6、負責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及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防護和隱患整改工作,並做好詳細記錄存檔,必須作好機械運行交接班記錄和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同時乙方需每月一次將乙方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及安全裝置設備設施檢查、隱患整改情況、重點問題及安全生產動態和安全管理情況等以及人員配備情況向甲方安全部門以書面形式作詳細彙報,對乙方人員安全負全部責任。

7、乙方每週一應根據施工部位和安全生產情況對機組人員進行不少於一小時的安全教育,由乙方記錄存檔。在施工生產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嚴格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範。同時根據施工部位、項目向機組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針對當天工作任務、作業環境作好班前安全講話,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及時糾正、解決,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8、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合理配備機械操作人員和安排機組人員工作,禁止使用50(含)歲以上和18歲以下未成年工。一切不適宜進行生產的家屬、來訪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住宿,一切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光腳,不得疲勞作戰。維護現場一切安全設備設施和宣傳標語、標牌。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嚴禁隨地大小便。

9、乙方採購租賃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臨時用電器具、鋼管、扣件等必須使用經住總集團考察認定和住六公司指定廠家產品。大型機械、安全防護用品、臨時用電產品等要保證資質、合格證件等齊全有效並報甲方圖案。機械操作室內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10、執行安全用電規範和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得快等取暖做飯和燒水。

11、無條件接受並服從上級及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要求和違章處罰。凡由於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機械設備安全設施不完善,設備本身有缺陷,機械設備未及時維護保養和維修等,以及違章指揮、違章不糾和違章作業及違反有關安全用電、機械安全管理規定等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直接責任者和乙方負責。

12、吊籃在使用過程中,由於吊籃機械故障、鋼絲繩、配重、所用型鋼、電纜漏電等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經濟損失等其他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吊籃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培訓考核,在吊籃使用期間,乙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定期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跟蹤服務。

四、其它:

施工人員的意外人身傷害保險由用人單位(乙方)負責。

五、獎懲條款:。

凡違反以上條款和有關規定,將根據情節對肇事者進行100—500元罰款處理,同時對肇事者單位進行500—5000元罰款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給予10000—100000元罰款處理,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甲方上級和有關部門對甲方的罰款,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同時甲方還將根據情節給予加倍處罰。甲方下發《隱患通知書》及隱患問題乙方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將視情節對乙方進行1000—10000元罰款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皆由乙方負責,並加倍處罰。

六、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以補充協議(或責任狀)的形式進行補充。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項目工程竣工乙方退場後本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1

立協單位:

發包單位: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一、 本協議適應範圍: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檢修安裝電力工程項目均應執行本協議。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承接項目有關的、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三、甲方將本項目發包給乙方,為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雙方在簽訂項目承包合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項目:

1. 發包項目名稱: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2. 承包範圍: 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五、項目期限:自 20__年 月 日開工,至 20__年 月 日結束。

六、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政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華能國際電力股份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 甲乙雙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並有明確的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乙方參與承包項目的人員超過10人(含1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10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經考核,有相應上崗資格證書,並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並同時向甲方提供承包項目現場管理有效的組織機構與人員名單。

3. 乙方應有針對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施工現場,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瞭解施工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施工環境、施工特點與要求、停電範圍。

5. 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要求制定項目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後組織落實。對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等危險或引起人身、設備事故的施工,乙方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施工組織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應監督乙方實施情況。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規定組織施工。乙方應在施工現場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應當向施工人員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施工要求。

6.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職工在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的同時,監督其自覺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和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7. 工程開工前,甲方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根據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由乙方向甲方預交)。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違反有關規定時,甲方應予以教育,必要時予以考核。並通報乙方,同時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保證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墜落、防中毒等要求,並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名單,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進場作業。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須勸其退出施工場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進、增加施工人員必須向甲方提出申報,並經教育培訓後方可進場作業。

10. 在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指定 張萬里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賈海東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有關的安全管理事務,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安全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佩戴相應袖標。並根據鍋爐班檢修期間“安全及文明生產注意事項”表格(另附,開工前交乙方)每日進行佈置,檢查,整改,落實。乙方項目工作負責人檢修期間參加鍋爐班早會,工作負責人彙報昨日主要工作進度、安全、文明衞生情況、需要班組協調的問題等,將鍋爐班早會與本項目安全相關的問題傳達給工作班成員、並佈置落實。乙方每日開工前進行站班會,佈置每日工作,對當日工作進行危險點,,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進行鍼對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治安保衞方面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甲方應認真整改。

12. 乙方作業人員應對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並經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作業。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經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於作業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後果負全部責任。

13. 乙方在作業時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及工器具,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或工器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設備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説明書應書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須檢驗,並做好檢驗記錄。借入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器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中,由於設備、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全部責任。

14. 乙方每日開工時工作負責人要和工作組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乙方使用人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驗收簽名,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高空作業1.5米以上作業均應繫好安全帶,並保證上方懸掛點牢固可靠、對高出作業臨空面採取掛安全網。安全帶無懸掛的地方,需架設安全繩。

15. 現場交叉作業設專職協調指揮員,外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到不違章指揮,杜絕野蠻作業,堅持按照工藝標準組織生產。經常在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糾正違章現象,保障本單位安全有序生產。作業期間現場安全負責人因事離開現場必須臨時指定一位負責安全監管,若長時間離開必須主動向發包班組聯繫人説明情況,同時到檢修部安全員處備案。二個及以上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均應指定工作負責人、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6. 進入煙風道內作業,須採取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措施,辦理特殊作業措施票,履行特殊作業許可手續。作業時,孔洞外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孔洞邊,如需離開,必須先派人替換。

17. 行車操作必需有相應操作資質的人員擔任,起重作業時專人指揮,起吊作業現場區域設置必要的圍欄。專用吊車進入現場必需報安監部備案,起吊大件需有專門起吊方案並甲方審核後方可進行,並甲方相關人員現場全過程監護。

18. 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合適的防護服、手套、防護眼鏡、耳塞等,防止作業現場粉塵、噪音等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傷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在現場備置文件包備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產區域工作聯繫單,動火作業需要辦理動火申請的應有動火措施票,特殊作業工作時需要有特殊作業措施票;現場安全巡查表;作業指導書(內含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作業指導書需由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簽字確認);特殊工種證(原件或複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監督檢查記錄表;節假日加班申請(遇節假日和夜間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員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1.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市、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 乙方必須按照規定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3.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門人員值班。

24. 承發包工程必須貫徹先訂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

2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項目承接企業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本企業職責和工作範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地方政府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上報。乙方施工人員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其它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對其資質證明、安全技術措施等已審核認可,或已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實施,而免除其相應責任。

27.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8. 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9.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華能南京電廠 福建龍淨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責任班組負責人:(簽字)

項目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立協日期:               立協日期: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工程內容:乙方在現場人員總數: 人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須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安全生產總則:

1、服務地點為廠區。

2、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管理、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甲、乙雙方都必須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責任”,確保“零違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損壞”。

3、 雙方應設定負責人和安全管理員。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州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

2、有權利嚴格審查乙方安全保障體系。

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4、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相關規定,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工作。

5、協助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為的進行制止和糾正。發現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利要求對乙方進行相應經濟處罰;對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責令暫停服務,並加大經濟處罰,同時追究其它責任,直至清退出場。

6、配合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開展事故救援服務,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州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全面的合同約定的安全管理。

2、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接受甲方的合理檢查建議,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

4、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護和文明服務制度,①乙方必須做好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

②應派出足夠的管理人員;

③負責現場保衞工作,並有責任阻止非本工種相關人員進入現場;

④制定專項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請批准制度。

6、應對服務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7、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乙方使用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從具有政府有關勞動安全產品檢驗部門檢驗合格,

8、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服務人員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在管理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甲方及時報告,並組織整改,清除隱患。

9、遵守甲方管理規定,接受甲方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和按相關規定進行的安全考核。

10、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部安全責任並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事故。

1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小時內如實向甲方報告,並按照相關規定如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12、乙方應提供安全檢查、培訓、學習實施方案給甲方備案,乙方在執行中必須有痕跡記錄。

四、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 、建設方及總包方有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廠區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入廠安全教育,才能進入廠區施工。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編寫出詳細的施工方案,並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廠、用電、用火、動土等手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

4、乙方承擔施工作業活動中的安全、衞生、環保等責任。

5、乙方應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並保證設備良好,乙方為施工人員提供並督促使用合乎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和有關費用。

8、乙方對所有施工項目要進行工作危險性分析,確保所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地進行。

9、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違反管理制度、規定的不良行為,經安全管理部門查實後,將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視嚴重程度給予停止資格複審、中止合同直至清退處理。如乙方未遵守相關約定的安全協議、規範和制度,甲方、監理有權依照現場實際情況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並責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實實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處罰費用可採用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工程進度款內扣取,也可採用現金及支票方式繳納。

10、乙方應建立執行本合同的施工現場管理體系並確保體系正常運行。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生產設施,設備造成的損壞等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按規定追究乙方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五、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甲方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4、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

5、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情節嚴重,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六、補充條款:無

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合同》時效相同。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合同》約定服務時間結束,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3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一、協議目的

因乙方承接甲方的施工升降機(或塔式起重機)安裝、拆除、維修施工任務,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設備安全,根據合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經甲乙方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

二、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2、 工 程 地 址:

3、 承 包 範 圍:

4、 承 包 方 式: 施工升降機(或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維修等分項工程

5、 施 工 期 限:

三、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必須保證以下責任目標:

1、安全目標:

1)杜絕發生死亡事故。

2)避免發生重傷,輕傷頻率控制在年3‰以下。

2、管理目標:

1)分包方與相關人員的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和三級教育率100%。

2)分包方的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合格率達到100%。

3)每月由分包方相關負責人對設備安全檢查和反饋率達到100%。

4)及時消除重大事故隱患,一般隱患整改率達到100%。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嚴重違章的有權要求乙方停工限期整改,對不能按要求整改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施工隊伍,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充分體現“安全一票否決制”的嚴肅性。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各種工器具、設備和器材, 對不符合施工(安裝、拆除、維修)安全使用規定的設備和工器具有權禁止其使用。

甲方對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且未進行安全教育的人員,有權對其停工。

甲方有權對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停止其作業。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人員的勞動保護着裝及特殊防護用品進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停止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人員的“三違行為”進行處罰,處罰辦法:(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及不正確佩戴的處罰50元/人次,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處罰100元/人次。(2)違章使用嚴禁使用的工器具、設備處罰500元。(3)禁止偷盜塔吊、電梯安裝相關設備及配件,如發生此類事件調查核實後,按照所投到設備、配件價格雙倍賠償,造成誤工及數額較大情節嚴重者,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二) 甲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省、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向乙方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建築起重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施工現場有多台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甲方應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建築起重機械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甲方應制定建築起重機械使用應急救援預案,並做交底。

在建築起重機械活動範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三)甲方的責任

甲方負責審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裝、拆除、維修)安全方案,指定專人負責對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作業環境、危險程度、應急方式的安全交底,並監督檢查執行。

甲方為乙方提供和創造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所必須具備的安全環境與勞動條件。若施工現場需動火時,甲乙雙方派專人監護。動土作業時,由甲方負責聯繫相關辦理手續,並監督標明的地下管道、電纜等隱蔽工程的標高及走向,同時進行現場確認標識。

甲方負責施工(安裝、拆除、維修)過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

甲方負責對乙方在施工(安裝、拆除、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乙方的權利

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在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聯繫作業所在單位提供符合施工(安裝、拆除、維修)的安全條件和環境。

(二) 乙方的義務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省、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乙方應當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乙方進行安裝時,應組織相關人員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並加蓋安裝單位公章。

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乙方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説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甲方進行安全使用説明。

(三)乙方的責任

乙方必須履行安全職責,嚴格執行安全法規、標準,認真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安裝、拆除、維修)現場安全督察體系和網絡,明確安全第一責任人,現場作業要有專人負責安全。

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人員未接受入廠安全教育,以及進入現場未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的,嚴禁進入現場作業。

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施工電梯、塔吊以及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所在單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和管理制度、相關規定,自覺接受作業所在單位、甲方安全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乙方應根據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項目的內容編制《施工組織方案》與《安全措施》,經作業所在單位和甲方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

乙方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使用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工器具。

乙方進入現場作業的各種勞動保護、安全防護及消防器材應自備。

乙方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人員應在規定的區域內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超區域作業。節假日、夜間和作業所在單位休息時間施工(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經甲方和作業所在單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作業所在單位的各種設備,否則後果自負。

乙方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施工休息期間不得亂竄。

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在廳門外必須設紅色警示燈。

乙方在必須服從作業所在單位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管理。

乙方在易燃易爆生產區域使用的臨時電纜中間不得有斷頭線,並要懸空以防破損漏電打火花。

乙方在生產區域施工(安裝、拆除、維修)作業嚴禁用鐵器敲擊現場設備和管線。

乙方在生產區域施工(安裝、拆除、維修)清理時,嚴禁亂堆亂放清理的廢棄物和可燃物,保證作業現場的文明施工。

六、 違約責任及處理

除了以上甲方“責任”中所明確的,甲方原因所導致的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以外。在本次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甲乙雙方的人、財、物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具體涵蓋以下方面:

乙方承擔未受有關安全教育,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具,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超指定區域、超時限作業而造成的各種事故責任。

乙方承擔違反甲方或作業所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違反安全規程、不按施工方案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種事故責任。

乙方承擔由於自身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擅自動用作業所在單位設備而造成的各種事故責任。

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作業所在單位人員受到傷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 不可抗力責任劃分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戰爭、動亂)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所造成的甲乙雙方人、財、物的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身的人、財、物的經濟損失。

八、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時,並簽訂本協議,與合同同時生效,未盡事宜可另行補充簽訂。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或委託人: 或委託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積極應對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切實加強冬季交通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針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尤其是冬季特殊路面,應向乙方告知雨雪天氣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有監督檢查的權利,並有權辭退冬季車輛行駛不能達到合同規定服務標準的運輸車輛。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不符合安全行車管理規定的乙方車輛駕駛人員有權提出批評、警告,責令其改正。對拒不聽從勸阻者,視情節嚴重有權進行經濟處罰,罰金從工資或租賃費中予以扣除。

(二)甲方的義務

1、應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乙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並告知乙方檢查和落實。

2、對乙方應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冬季雨雪冰凍路面可能產生的危險、危害有義務告知乙方。

3、合理指揮調派車輛,避免駕駛員疲勞駕駛,杜絕由此發生的傷亡事故。

4、對乙方在冰凍雨雪天氣行車中遇到的困難需要搶險、救援的,有義務立即組織人員和機具進行解救,防止事態擴大,把危險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有權瞭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並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嚴格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與調度,並具備從事車輛運輸的有效證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上崗證等)及車輛證件,嚴禁酒後駕車及無證上崗。

2、在冬季起動前要特別注意起動前的預熱及起動時的操作。設備所使用的油品(柴油、機油、潤滑油等),其使用性能必須符合冬季氣温的要求。乙方必須對車輛定期保養,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3、在冬季行車要嚴格按照安全行車速度行駛,雨雪天氣或路面結冰時,車輛應及時安裝輪胎防滑鏈或換用雪地輪胎。在冰雪道路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施工道路有凹凸不平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轉彎要提前換擋減速,儘量不要猛踩剎車,猛鬆油門,保持行車間距,謹慎駕駛車輛。

4、出車時要帶足保暖衣物及食物,以防冬季嚴寒造成的突發性傷害。

5、裝卸管時應事先檢查吊具防滑性能,防止滑管、竄管。其它物資裝卸時,必須對所運物資進行安全檢查,並對其捆紮牢固。

6、雨雪天氣上下車抄管號時需注意防滑,如果出現碰傷或跌傷等事故, 責任自負。

7、依法按照有關規定入車輛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8、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品。停車時,必須切斷電源、油路,拉好手剎,防止溜車;鎖好車門、車窗,注意防盜。對以上原因造成後果乙方自行負責。

四、違章及事故處理

1、乙方單位和個人不服從安全協議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務中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如實報告甲方,並進行現場處理,由乙方單位和個人負責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造成後果,即甲方停工或誤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費用從工資或租賃費中扣除。

3、乙方單位在施工中因違反各項制度及規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損失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單位在施工區域內造成甲方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的,要承擔相應責任和賠償損失。

5、對違反《冬季安全施工管理協議》規定的,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和處理。

6、無視本協議規定釀成事故者,責任自負。

第四條 附則

1、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本協議。

2、本協議一式兩份,本單位及施工單位各留存一份。

3、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補充解決。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5

業 主:

承包商:

業主將 工程發包給承包商施工。為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權利及責任,堅持 “安全第一 , 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國家、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經雙方協商,於 年 月 日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責任,達成如下協議 , 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安全目標

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不發生設備損壞事故;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損壞事故;不發生火災事故;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不發生惡性誤操作事故;不發生垮(坍)塌事故;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不發生職業衞生傷害事故。

創建衡水市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條 業主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一)負責對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資質進行審核。

(二)開工前,業主負責對承包商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包商技術負責人,承包商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進行全面交底,並保留交底記錄備案。

(三)如果承包商需要業主提供工程必備的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費用由承包商支付。

(四)業主有權制止和處罰承包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違章現象,不服從管理的,業主有權終止合同。

(五)業主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應儘量向承包商提供工作方便。

(六)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未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及業主的要求進行安全管理及隱患整改,業主將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費用來進行整改。

(七)業主管理的同時委託本工程選定的監理單位對工程安全實施監理工作、並代表業主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第三條 承包商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一)承包商項目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二)承包商應按工程規模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人員資質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三)承包商工程項目負責人應保證本單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資金,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四)承包商應當對其施工人員進行不少於40個課時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保證施工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承包商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報業主和監理方備案。

(五)承包商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六)承包商應辨識本單位施工區域危險因素和環境因素,形成重要環境及重要危險因素控制清單報業主備案,並向本單位施工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七)承包商必須為從業人員統一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八)承包商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九)承包商的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國家法定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使用。

(十)承包商應有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驗記錄。應確保在用施工設備的安全可靠。承包商每次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進行檢查 , 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十一)承包商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職業禁忌症人員,承包商應對施工人員的身體素質、精神狀況、技能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

(十二)承包商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業主、監理批准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十三)承包商應當在本單位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孔洞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十四)承包商在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五)承包商應當建立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本單位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十六)承包商應當服從業主和監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承包商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商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十七)承包商應為本單位全體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單報業主備案。

(十八)承包商應識別施工現場的環境因素,如:揚塵污染、粉塵污染、生活污水、固體廢棄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環境危害。制定針對現場環境因素的環境管理制度和環境保護措施。及時糾正和整改業主以及周邊居民提出的投訴和意見。繳納地方政府環保部門開具的因承包商責任造成環境污染的相關罰款。

(十九)應急準備(可以和業主聯合準備)

承包商應根據可能發生的危急情況、事故隱患和突發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設備異常狀態、防食物中毒、傳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應急預案。承包商應就應急預案進行物資和措施準備。承包商應就應急預案進行培訓,所有應急情況可能涉及的人員,包括指揮者、現場員工均應進行培訓,並適時組織演習,並保留培訓和演習記錄。

(二十)承包商應對承擔的工程項目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第四條 安全管理費用

為保證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和足夠的安全投入,工程實行安全保證金、安全考核基金、安全施工措施費等制度。

(一)履約保證金中包含安全保證金,承包商法人代表或經法人代表授權的代理人在簽訂協議前必須向業主交納安全保證金,在項目結束時依據項目執行過程中承包商安全施工情況予以支付。安全保證金標準為合同總價的5%。

(二)安全施工措施費:

雙方簽訂的合同價格中,已經包含有承包商應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投入的安全施工措施費用(合同價款的1.5%),承包商應在工程開工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要求及施工進度計劃編制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業主備案,業主在每次支付進度款時,按承包商提供的措施計劃核對其執行落實情況,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投入的,在本次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五條 安全事故的處理

承包商在發生安全事故後,應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應積極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護有關物證,並立即通知業主,然後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書面報告。如果不瞭解詳細情況,可先報簡要情況,隨後再報詳細情況和進展情況。甲乙雙方共同組織事故調查,承包商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處理原始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由業主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負責事故的上報工作。

第六條 遵守國家、行業關於工程建設項目的相關法律法規。

第七條 遵守建設單位關於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規定。

第八條 安全管理考核辦法

(一)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安全保證金的50% ;發生人身輕傷事故,扣除安全保證金的20%。其他安全生產異常情況時,按企業有關規定進行扣罰。

注:上述事故按照1人次標準考核,發生超過1人次的人身傷亡事故,累加考核。

(二)當承包商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且造成業主損失時,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相關國家、行業及業主行業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肆份 , 業主、承包商各執貳份。

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同時簽訂,無本附件合同無效。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 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隨合同生效而生效 , 隨合同終止而終止。

業主蓋章: 承包商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6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簽訂此協議。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分包範圍;基礎、結構、裝飾工程:

為進一步明確總包方、分包方、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總包方、分包方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一、分包方;安全管理目標:

1、 因工傷亡控制指標:為零。

2、文明施工、安全創優指標:爭創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3、施工現場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4、無火險隱患,杜絕火災發生,無重大傷亡事故、加強安全教育,確保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二、分包承包類型;

1、分包屬於大勞務分包;

2、分包方從進入施工現場工作之日起,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時間之內,發生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規及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分包方承擔主要責任。

三、總包方權利和義務分包方承擔主要責任

1、總包方有權利要求分包方關於安全生產方面的各種事項。

2、施工前分包方應根據所承攬的分包項目工程確定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並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報甲方備案。確保安全施工及環境保護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3、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的所在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

4、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自負。

5、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規定的安全法律法規。

6、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法律、法規和總包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管理人員有權提出及時整改或停工整改,確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7、總包方有義務對分包方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8、 總包方有義務對分包方展開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9、 施工期間分包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50人一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按施工人員的3---7‰配置)對本標段本單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必須持證上崗並按要求配備相應數量的羣眾安全監督員。

10、總包方按規定要求;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施工前必須進行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後才能進場施工作業。要有記錄,並上報項目部存檔。

11、乙方;所有進場的各種機械、設備、小型工具、用電設施、箱、閘、電器、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經檢驗合格後報項目部備案存檔,方可投入使用。

12、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甲、乙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嚴禁在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擔。

13、由於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14、分包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管理人員報項目部)

四、 1、總包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序號職 位姓 名手機號碼備註

2、 分包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現場管理人員)

序號姓 名職 務聯繫電話備 注

1項目經理

2現場負責人

3安 全 員

4技 術 員

5鋼筋工長

6水、電工長

7現場協調

8質檢員

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管理、文明施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項目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六、分包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分包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分包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活動進行落實,檢查和管理。

2、執行總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總包方安全生產管理,對分包方承擔施工區域或工作活動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總包違反法律法規的不安全指令,對造成後果的違章指揮有權檢舉和控告。

4、 對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措施(包括洞口、臨邊等)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負責。

5、對所管轄範圍內的施工用電和用電安全,全面負責。

6、自帶機械設備的設施應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自帶機械設備及總包方提供的機械設備的安全性和使用、維護安全、全面負責。

7、負責編制本責任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並監督實施。

8、 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班前教育,書面告知本崗位作業危險性和操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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