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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精選14篇)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精選14篇)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精選14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2

我公司是火災重點防護單位,為保障工程施工、動火的安全,確定雙方安全防火的權利與責任,特規定以下要求,乙方必須遵章守法,如乙方違反以下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違反相關作業,並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動火前“八不準”

(1)未辦理《動火證》,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準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準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準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未經排除殘存的易燃液體並洗涮乾淨不準動火;

(5)凡內存易燃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不準動火;

(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準動火;

(7)動火監護人未到位或人員配備不夠不準動火;

(8)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準動火;

動火中“四要”

(1)動火中要有保安作現場安全總指揮,動火和監火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總指揮的統一調配;

(2)現場安全責任人和動火人員要隨時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動火後“一清”

動火人員完成動火作業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經安全總指揮人員和動火監護人檢查合格以後才能離開現場。

當班值班保安作為現場監護的總指揮,有權對動火現場的監護人員進行合理的調度安排,有權對違反動火“八不準”、“四要”、“一清”的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對制止不理者上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進入生產區域:手機一律不能開機,手機一律放在保安崗亭處保管。我公司安排保安現場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按我公司規定處罰。

嚴禁攜帶煙火;車輛必須佩戴防火罩,車輛限速5km/小時;

外來人員只允許從2#崗亭進入生產廠區,嚴禁從其他區域出入;

進入2#崗亭的,必須按照我司規定佩戴“綠牌”,違者每次處罰20次;

未經批准,嚴禁在廠區各區域內拍照;

工程施工人身安全由承建單位自行管理,如發生安全事故,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承包單位名稱:

代表(或委託人):

簽訂日期: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僱傭乙方(非全日制用工)完成工程期間,根據國家及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安全職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之日終止。

二、甲方的職責:

1、甲方應遵守國家的勞動安全法規和規範,搞好勞動安全保護工作,並對乙方遵守勞動安全規範的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2、甲方對於檢查當中發現安全隱患和乙方不貼合安全規範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採取措施予以消除和糾正。

三、乙方的職責:

1、乙方在作業期間務必服從甲方的管理,務必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施工安全規範和技術規範,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在作業前,應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戴安全帽、系安全繩等;

3、乙方在任何狀況下都不得酒後上崗、疲勞作業、違規作業;

4、乙方不得在該項目工作時間裏進行其它作業,不得隨意進入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以外的其他施工區域,不得隨意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

5、乙方應對自己使用的工具經常保養、檢查,確保其安全性能。

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7、: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一崗雙責,既是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四、其它事宜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

甲方:乙方:

蓋章或簽字: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 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武廣線DK1265+540處跨武廣客專特大橋施工

2、施工作業內容:懸掛樑及其防護工程施工

影響範圍及計劃施工時間:

武廣線DK1265+500~DK1265+600跨武廣正線;

計劃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前後50米範圍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

3、《武漢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武鐵總[20__]331號)

4、《鐵路路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4-20__);

5、《鐵路軌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3-20__);

6、《鐵路混凝土與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24-20__);

7、《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0__);

8、《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運【20__】177號令);

9、《鐵路線路維修規則》(鐵運【20__】146號令);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甲方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

1)、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核查管內既有設備情況;

2)、甲方要建立施工安全監督體系,指派已培訓合格且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施工安全監督相關規定,並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乙方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

1)乙方要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保障體系,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加強作業區的安全管理和督導,指派已培訓合格的防護員進行作業防護,有效的防止車輛、機具、器材等侵入未封鎖的線路限界,制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確保施工中的線路設備及行車安全。

2)乙方臨近營業線施工時,應經常檢查線路邊坡的穩定,每天收工前應對坡面、坡頂、路肩附近進行檢查,如發現裂縫和坍塌的跡象或有土質危害時,須立即向甲方報告並進行處理,凡施工對行走人員有威脅時應制定隔離帶,並作醒目標示,派人24小時監護,防止人員進入,造成傷害。

3)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設置“三位一體”施工防護,並每五分鐘進行互通一次,保證通訊不斷。

4)乙方在施工地段旁裝卸和搬運機具設備、材料時,應組織足夠的勞力,選用適當的工具,由專人統一指揮進行,並設好防護,且必須在天窗點內進行,封閉網內嚴禁存放機具設備及材料,保證行車設備及行車安全;

5)區間裝卸路料作業必須認真執行《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卸車作業安全補充規定的通知》和其他安全措施,區間裝卸作業的路用列車啟動前,乙方必須派 防護員檢查確認區間線路情況,路料是否侵限,車輛未卸盡餘料時是否偏載,未達到開行條件,不準動車。

6)在既有線20m以內及路塹頂施工使用大型機械時,要有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使用安全護欄和防護繩進行防護,並指派防護員“一機一人,人隨機走”進行防護,來車時停止作業,防護人員要同大型機械司機一起上下班,下班停機時要檢查停靠位置是否在鐵路限界以外,施工機械車門是否加鎖,是否安全穩固。施工機械要進行編號,印在醒目位置,便於管理;

7)乙方在施工中儘量不拆除封閉網,如確需拆除事先和甲方聯繫,遵循“先立後拆”的原則,拆除封閉網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到現場制定封閉網拆除防護及改移方案,施工影響範圍,依據施工計劃,乙方在武廣線施工影響該責任地段封閉網,責任期限至移交前,施工期間乙方因加大力度對施工地段進行巡視,在責任期限內責任地段所發生的一切行車安全及人身及路外安全由乙方負責。

8)施工單位移栽、拆開封閉網必須在徵求所在車間、工區同意後經段安調科審核後方可開工,嚴禁擅自開工。開工前施工單位同時必須與公安部門下達局面配合通知書,要求到現場配合。改移、拆開封閉網必須聯繫所在工務車間、工區安排專職人員指導,指導人員堅持每天簽到制度。

9)封閉網移栽後,施工地段及前後50m路外安全由乙方負責,因施工需拆除地段及施工進出作業網口由乙方負責拉繩防護並24小時派人看守。施工完後乙方在24小時內將封閉網恢復到原始狀態。緊鄰既有線並行施工,在既有線路及新修建線路之間安設警示繩隔離防

護。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委託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工程全過程變形觀測監控,觀測數據每日進行統計並進行檢算並提供給甲方所在車間。

11)甲方定期對協議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未執行上述規定,甲方可隨時責令停工整改。

3、甲乙雙方安全防護卡控制度

1)乙方嚴格履行施工配合通知書制度,臨近既有線施工的作業內容,必須在開工72小時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發出施工配合通知書。

2)乙方堅持甲方工地簽到制度,將設備管理等配合單位簽到薄放在施工現場,專人負責落實配合人員的簽到和離崗時間,並在甲方派駐安全檢查員《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本》上籤認。

3)乙方嚴格實行施工作業書面調度命令制度,在線路路基兩側20m範圍內施工必須下達書面調度命令,必須在調度命令的範圍和時間內作業,嚴禁超範圍、超時間工作,不能隨意聽從其他任何人的指揮作業,參加施工的各類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在臨線作業的各類車輛(如挖掘機、裝載機),在臨線來車時要聽從防護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作業。

4)機械施工和車輛運輸物資嚴格實行“一機一人”監護制度,由乙方派防護員,甲方安全監督員上崗,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護員、安全監督員必須同時到崗,否則不得進行任何內容的機械施工作業和禁止物資運輸車輛進入施工作業區和臨近既有線路。對可能影響既有線列車運行安全的機械設備施工,施工單位必須在車站運轉室、施工地點來車方向前方不少於1000米處和施工地點派專人防護,密切掌握列車運行情況,在列車接近施工地點1000米前必須停止作業。

5)營業線施工工地的路料,每日必須做到工完料淨,嚴禁在道心內、道牀路肩和邊坡處存放任何路料、機具,所有路料、機具下線後,必須堆碼擺放整齊,不侵限,易於搬動的路料、機具施工單位必須派專人24小時不間斷看守。

6)施工地段防護、施工要點、慢行看守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作業時必須在天窗點內施工。

7)施工期間線路限速由乙方嚴格按武漢鐵路局文件及相關規範辦理。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有權隨時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狀況,發現施工中有危及行車安全和不安全隱患時,有權下發整改和停工通知單,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意見並簽字確認,乙方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整改或停止施工整改,待乙方整改後,經甲乙雙方共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時,方可恢復施工。

2)與乙方建立定期安全通報制度,把安全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使乙方能及時進行整改,若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發生損壞,乙方請求甲方幫助時,甲方應積極予以支持、配合,確保行車安全,儘快恢復正常使用,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按照乙方下發的施工安全配合通知單,根據需要派出經過培訓合格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到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配合乙方共同確保設備和行車安全。

2、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每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與甲方設備管理車間取得聯繫,雙方共同確認作業內容、影響範圍,安全檢查監控重點和開工時間,並向甲方安全檢查監控人員、乙方施工人員交底。

2)必須嚴格按照營運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確保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乙方負有確保施工影響範圍內行車和設備安全的責任,甲方負有施工安全監督的責任,造成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3)乙方要認真貫徹落實鐵道部、鐵路局關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落實施工安全責任,按有關規定明確施工負責人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到現場組織指揮施工,嚴禁違章盲目施工。

4) 在甲方管區內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不得違反鐵路營業線施工有關安全規定。

5)雨水較多時應制定防洪措施,在施工前準備好防洪備品,並擬訂汛期防洪預案,防止堵塞既有排水設施做好疏通工作,確保鐵路營業線運輸安全。

6)乙方在開挖基坑時,邊坡的坡度必須按照設計和規範要求,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既有線路基坡腳(路塹坡頂)施工的防護方案》,按放好的邊坡線從上往下開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禁止掏底挖土。遇到滑層、裂紋、浸水等情況,基坑壁必須用撐木支撐或改緩邊坡。

7)乙方如施工需要,須移動和改變甲方設備狀態時,應提前72小時報告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動工前甲方應指派安全監護人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督並確認雙方安全責任區段(在現場辦理籤認記錄)。

8)因修建橋墩基礎施工而破壞甲方線路路塹兩側的邊坡,乙方必須在樑部施工完畢後,採用立即修建擋牆或漿砌片石護坡進行修復,同時清理疏通線路兩側水溝。

9)樑體吊裝、安裝施工時,不得將散亂的泥碴、碎塊、砂漿等廢

棄物墜落在線路上,必須採取相應防護措施,否則造成線路污染所發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不能砍伐線路兩側樹木,對影響施工的樹木,要辦理相關手續,造成綠化損壞賠償全部損失。

1、乙方在甲方管區施工中,應愛護行車設備,凡因施工作業不當造成設備故障影響行車安全由乙方負責。造成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進行維修,不能維修的按造價賠償。由於架空施工可能影響線路、路基穩定,為確保行車安全,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組建維修班組隊施工地段進行檢查、維修、養護作業。在施工結束後,乙方將負責對施工地段內的線路進行恢復並對道牀有污染的地段進行清理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能移交給甲方,如達不到甲方標準可委託甲方代維,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違約引起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以致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

七、附則

1、根據武鐵建函【20__】162號文件精神,乙方支付配合費合計 元(大寫: 元整)。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現行鐵路規章辦理。

3、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按現行鐵路規章及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4、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分,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到期限自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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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5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員工傷亡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公司《外協施工隊伍管理辦法》《泥漿固化作業管理辦法》《泥漿固化標準規範》等制度的有關規定,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內容:

四、協議條款:

1、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當依法為員工參加工傷社會保險,也可委託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工傷保險。若乙方未能及時給施工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甲方有權不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乙方必須按照勞動保護的要求,為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並定期安排體檢,確保工作人員身體條件滿足作業要求,同時在作業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裝備設施和應急藥物。

[3]乙方獲得採油廠泥漿固化准入資質之後,必須按照工作程序,及時開展泥漿固化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的,甲方有權向上級報告更換施工單位。

[4]乙方施工時,須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雙方指定施工負責人,同時設立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便於甲乙雙方及時聯繫、協調問題。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5]乙方施工前,必須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掌握現場作業風險及安全防範措施,不得攜帶手機、火機等違禁物品,嚴格按照甲方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施工。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裝備設施應滿足現場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停止任何不具備施工作業條件的工程內容。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統一穿戴防靜電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職監護人員到位。

[8]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無條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如乙方未整改存在問題冒險作業導致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污染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10]乙方施工車輛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前不得飲酒,遵守交通守則,由違章駕駛導致的油泥泄漏污染、車輛傷害等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在泥漿固化作業過程中如產生需要甲方配合協助解決的問題,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2]乙方違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環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費用從作業費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對於這類傷害或賠償,乙方應保證並持續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5]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6

由於施工中存在交叉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傷事故的認定》有關規定,就工程項目的交叉作業安全防護等相關事宜,按照安全第一、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特別註明:施工現場閒人免進,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

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

若施工人員因沒有佩戴安全帽或安全帶造成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交叉作業的管理原則:

1、施工各方在同一區域內施工,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繫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並儘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施工條件、作業環境。干擾方應向被幹擾方提供施工計劃,被幹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如雙方無法協調一致,或被幹擾方必須停工時,則應報請管理公司幫助協商解決。

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儘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3、因施工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向對方現場負責人當面申請;説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設備、作業區域範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土石方開挖、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施工用電、材料運輸、其他作業等。

4、雙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三不傷害”,各工種交叉作業有衝突時必須報公司現場工長協調,嚴禁發生爭執或打架鬥毆現象,如有發現任何後果自己承擔,並且我公司將處以重罰。

5、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單位施工作業的內容、安全注意事項。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各方要先停止作業,保護相關方財產、周邊建築物及水、電、氣、管道等設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負責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施工作業中各方應加強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可預見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具體落實事項:

1、雙方單位在同一區域內進行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時;應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區域採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所有料具、建築垃圾等任何東西必須集中後由塔吊運吊,嚴禁高空拋物。

2、在同一區域內進行土石方開挖時;必須按設計規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現場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做好現場排水措施,並及時清理邊坡浮碴,不準堵塞作業通道,確保暢通,棄碴堆放應安全可靠(必須有防石頭滾落措施,如防護網、擋碴牆、滾石溝等)。

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充分考慮對各方工作的安全影響,制定起重吊裝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專業人員負責統一指揮,檢查現場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起重吊裝作業。與起重作業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作業現場,吊物運行路線下方所有人員應無條件撤離;指揮人員站位應便於指揮和了望,不得與起吊路線交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體必須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索具與吊物應捆綁牢固、採取防滑措施,吊鈎應有安全裝置;吊裝作業前,起重指揮人通知有關人員撤離,確認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線範圍無人員及障礙物,方可起吊。

5、在同一區域內進行焊接(動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並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品時,應與焊接(動火)作業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並採取隔離和防護措施。上方動火作業(焊接、切割)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並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生火災。焊接(動火)作業結束後,作業單位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焊接(動火)現場,不留安全隱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6、各方應自覺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暢通,不得隨意佔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項目部審批,且一般應在30分鐘內恢復交通。運輸超寬、超長物資時必須確定運行路線,確認影響區域和範圍,採取防範措施(警示標識、引導人員監護),防止碰撞其他物件與人員。車輛進入施工區域,須減速慢行,確認安全後通行,不得與其他車輛、行人爭搶道。

7、同一區域內的施工用電:應各自安裝用電線路。施工用電必須做好接地(零)和漏電保護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各方必須做好用電線路隔離和絕緣工作,互不干擾。敷設的線路必須通過對方工作面,應事先徵得對方得同意;同時,應經常對用電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施工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衞、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須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確保設備運行、維修、停放安全;設備維修時,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誌,必要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9、由於一方施工不當對另一方造成損失時,所有損失均由施工不當方承擔。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由於乙方工程施工位於甲方風機周圍、集電線路下方,為明確乙方安全責任,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法》和國家、地方電力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項目內容:

二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2.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甲方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採取經濟處罰,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

4.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5.乙方工程施工結束後應恢復甲方相關風機平台,道路的原貌,不得增加甲方的佔地面積;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甲方佔地面積增加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施工不得破壞集電線路杆塔、拉線的牢固與穩定,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施工將會影響草原積水與水流向,導致箱變積水,影響箱變、風機安全穩定運行,乙方與甲方協商負責解決此類問題。

8.乙方負責協商解決堤壩與集電線路安全距離降低的事宜。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甲方電力設施損壞由乙方維修更換。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施工不得影響甲方道路暢通。

11.乙方對乙方新建工程影響發生的衍生事件負責。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8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於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覆》( 文號)(審查批覆文件)審查批覆,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3.地 點:

4.影響範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設備的影響)

5.施工安全等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至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繫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繫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彙報,並立即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並相互籤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項目,杜絕無計劃、超範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停”。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⑴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⑵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⑶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⑷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設備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並進行檢查籤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範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㈢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並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範》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採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准;對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置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置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並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設備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為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設備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範圍,設置安全警戒標誌、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築,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採取“防溜、防坍塌”措施,並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信、信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範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並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設備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設備進行遷改、過渡後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範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設備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緻使甲方設備不滿足規範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範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範》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設備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設備應採取措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設備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範,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設備正常運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並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範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繫,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運行信息。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並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並採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為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並採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置警示標誌。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並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並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設備改變或施工範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設備,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採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設備運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並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並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設備的影響,最後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持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杆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後,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並確認,然後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後的接觸網參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項目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項目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設備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調度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於發佈〈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㈠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㈢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於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補充,與本協議一併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後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後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9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委託乙方為首發大廈帶給夜景照明維修業務服務,為確保在維修過程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

二、本協議有效期:維修全過程的期間甲乙雙方安全職責

1.乙雙方務必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高空作業管理制度》等制度、規定。

2.作業期間,乙方指派專人負責高空作業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甲方協助監督檢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內,都務必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操作安全。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職責

1.甲方要求乙方對高空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貼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

(2)相關負責人,高空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貼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備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附後)。

2.不定期檢查乙方操作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用表;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負責地面施工,巡視檢查。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職責:

1.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務必經甲方審核合格後,方能昨開工前的準備。

2.現場操作中,務必嚴格執行《高空作業管理制度》,工作前務必徵得甲方的許可。

3.工作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貼合安全規定。

4.乙方操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工作。

5.在工作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貼合工作要求。對工作現場腳手架每一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7.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認真落實安全設備、安全用品的安裝和使用,保證施工安全。

8.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職責者)對甲方安全檢查中提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務必及時整改。

9.乙方理解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狀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10.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職責。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北XX集團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地址:辦公地址:

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郵編:郵編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0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項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未遂事故在1起以下。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出現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4)不發生人為責任重要設備損壞事故和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停電事故。

5)不發生信息安全事件。

6)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國家*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DL5009.3)

5)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國*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國*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國*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11)國華*北分公司《外委工程和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辦法》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工程項目按照“先訂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施工期間,甲方指定_____同志作為本方安全員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乙方指定_____同志作為乙方工作負責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指定_____同志作為乙方安全監督人員。

5)按照國家、國*電網公司、甲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乙方為其施工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正確使用。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複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3)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施工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並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安全措施和專人監護。

5)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6)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並向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7)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

8)在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

9)進入變電站施工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

10)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

11)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2)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3)甲方人員有配合乙方開展施工的義務,同時也有監督乙方施工作業安全的權力,甲方人員不參與施工現場實質性工作,不得故意妨礙和阻撓乙方施工作業。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乙方進入現場的施工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經醫師鑑定無妨礙工作病症的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員工具備與本工程施工作業相適應的專業技術技能和安全施工基礎知識。

4)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在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開工。

7)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凡參與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報甲方備案。

8)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9)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範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並採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0)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範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1)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2)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並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3)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4)落實本施工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範措施。

15)制定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

16)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並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7)按約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並監督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登高工具、防墜裝置和個人保安接地線。

18)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台、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並採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19)制定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採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全措施。

20)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1)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採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22)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開展工作。

23)在電纜層、電纜隧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後,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採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4)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並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置。

25)嚴格執行安全作業票、工作票、“十不準”落實卡、標準化施工作業指導書、施工作業卡、動火工作票、班前會等制度和措施。

26)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身體檢查,並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7)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28)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29)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火災等事故發生,特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

一、安全目標:

杜絕一切安全、火災等事故發生,確保石材幕牆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二、甲方責任: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及防火領導小組。

4.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乙方違章作業,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須認真接受,並儘快採取措施。

7.甲方負責協調各班組間的配合作業。

8.甲方提供施工場地,施工用電,宿舍,水源。

三、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嚴格遵守本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見附件一)

3.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_______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複印件。乙方自帶的施工器械必須有當地安全部門出示的安全檢測證明。

4.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設備、生活設施、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作業前,應先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點,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作業條件,排除安全隱患後,方可進行作業。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他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必須建立防火領導小組,並指派專人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防火工作;進場後先向甲方提供防火施工方案,並嚴格按方案施工。

8.施工現場嚴禁隨意動用明火,若因生產需要動用明火,必須到甲方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並做好防火措施。若違章作業,引發火災事故,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並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10.乙方必須保證保證宿舍的衞生,防火,用電安全。(見附表二)

四、協議書效益、有效期:

1.乙方違反此協議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勒令停工等管理措施。

2.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後失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2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或行車組織單位)

乙方:(路外、局外單位及哈鐵工建集團)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2.地點和時間

3.影響範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範圍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七、安全監督檢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項目配合費用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業務處 工程項目管理機構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監察室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線路加固、吊軌束樑、開挖路基澆築混凝土支墩、架設拆除D樑、工作坑土方開挖工程、鋼筋混凝土防護涵預製,防護涵頂進工程。

3.地點和時間:

(1)湯林線(湯旺河-烏伊嶺站)間線路。

(2)施工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內湯林線(湯旺河-烏伊嶺站)間線路。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5份,返還甲方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裝鍋爐施工安全合同書 篇14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範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並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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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後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並派專員監督。採取適宜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後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後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後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並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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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乙方簽訂合約後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於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餘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户信息:

賬户名稱:

人民幣帳號:

開户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於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後,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後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範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並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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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後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並派專員監督。採取適宜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後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後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後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並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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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環安衞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16.乙方簽訂合約後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於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餘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户信息:

賬户名稱:

人民幣帳號:

開户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於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後,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後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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