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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公司之間融資協議書(精選3篇)

互聯網公司之間融資協議書(精選3篇)

互聯網公司之間融資協議書 篇1

可以參考下面的格式來寫互聯網公司融資協議書

互聯網公司之間融資協議書(精選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某某互聯網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某某資產管理公司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佔該公司%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即%,注資期限共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後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互聯網公司之間融資協議書 篇2

甲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項目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至誠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則,針對乙方所提交的" " 項目材料,就項目市場前景、規模產能、經濟價值、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的溝通、交流以及綜合評審。根據項目開發價值,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改委等相關部門頒佈的法令法規,現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造福社會"的合作精神,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節 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

2、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

3、項目批文號:________________

4、投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萬元(人民幣,下同)

5、融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萬元(人民幣,下同)

6、建設週期:________________ 個月

7、規模產能:________________

8、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節 合作程序

9、本協議簽訂後,乙方需儘快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________________

1)發改委立項批文或政府開發授權書;

2)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項目概況、項目籌建情況、團隊構建、市場營銷、經營模式、投資估算、投資回收期等);

3)融資申請書(建設進度安排、用款計劃、還款計劃等);

4)企業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碼證、銀行開户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等證件複印件;

5)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6)商業計劃書等;

乙方需將以上資料複印件以書面形式郵寄給甲方公司,由甲方作為評審依據,並作檔案保存。

10、根據國際投融資慣例,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派出專門人員或同時邀請相關投資商一同到乙方項目建設地核實項目真實性。乙方應儘快安排核實事宜,並以商務函形式書面通知甲方進行實地核實。

11、如經實地核實證明項目真實有效,且當地投資環境、政治環境、交通環境、税收扶持政策等各方面資源環境與項目可行性報告之分析闡述一致,甲方應立即進入融資談判程序。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一經啟動融資,於 天內首筆融資款 ________% 共計 ________萬元進入乙方賬户。

第三節 合作內容

12、甲方以融資款或者委託第三方投資商以資金 ________萬元投入,乙方以土地、廠房、項目未來收益、市場、技術、專利等有形(或無形)資產向甲方或第三方投資商進行抵押,由甲乙雙方或者乙方與甲方委託的第三方投資商共同進行項目開發。

13、甲方融資款或者甲方委託的第三方投資商投資款共計 ________萬元按比例分批進入乙方公司賬户,首筆資金 ________%共計 ________萬元於本協議簽訂之後的 ________日內進入乙方公司賬户。餘下 ________%款項,根據乙方提交、甲方和第三方投資商審核通過的用款計劃分一次或兩次到位,以不影響乙方工程建設進度為前提,每批次前後間隔不超過3個月。

14、甲乙雙方或者乙方與第三方投資商共同成立項目合作公司,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一切重大問題。公司董事長由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擔任。

15、合作公司董事會及其組織機構的組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實施細則》為依據,並參照甲乙雙方或乙方和第三方投資商的共同意願來完成。

16、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不享有合作公司股份,也不參與合作公司經營管理,不承擔合作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風險。合作公司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委託開户銀行或委派財務總監對投資款流向進行日常監督,乙方必須做到資金專款專用,並定期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彙報資金使用情況。

17、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享受固定年利率回報,每年按投資款總額 ________%計算,每年結算一次,每年度12月30日前結清當年利息。到每年度12月底如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未收到乙方展期付息申請書,而乙方又未及時交納,則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有權按投資款總額每天萬分之二向乙方徵收滯納金。

18、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與乙方的合作期為三年,乙方自第一年起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支付利息。合作期滿年後乙方需一次性付清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資金利息,並還清全部本金。如乙方需要繼續使用資金,可於三個月前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提交申請,經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審核認可後,可展期。如合作期滿結束,乙方尚不能全額歸還本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資商有權享有合作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並根據所佔股份大小有權對企業進行改組、兼併、拍賣、對外租賃、承包經營等。

19、甲方應保證資金來源合法清潔,並能滿足項目建設需要。在合作期內,如乙方無違約及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隨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費用,並不得提前收回資金。如項目由甲方委託第三方投資商投資,甲方應履行監督責任,盡努力協助乙方規避投資商任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費用。

20、乙方保證在合作期內做到資金專款專用,如出現非法擠佔、挪用等行為,甲方或第三方投資商有權對乙方進行干涉和制止,直至終止合作。

2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共同建立相互監督和配合機制,保證合作順利進行,積極配合對方進行相關信息的反饋與跟蹤,及時向對方提供所需要的數據、報告等信息。

第四節 特別約定

為保證合作順利進行並取得圓滿成功,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

22、本協議一經簽訂,乙方應儘快安排甲方或甲方同時邀請第三方投資商進行實地核實事宜,甲方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標準為實報實銷,以後各方費用各自承擔。

23、本協議一經簽訂,乙方須儘快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證金 ________萬元。

24、如果甲方以融資款對項目進行直接投資,每年享受 ________%的固定年利率回報;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利息和歸還本金的方式按本協議第三節《合作內容》中第17款、第18款之約定執行。如果甲方以融資款對項目直接投資,則在首筆融資款進入乙方賬户時,甲方將乙方交納的合作保證金退還乙方。

25、如果甲方委託第三方投資機構對本項目進行投資,在投資款進入乙方賬户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合作保證金,乙方在甲方應得佣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再行補給甲方。

26、如果甲方委託第三方投資機構對本項目進行投資,則甲方有權收取融資服務費(佣金),佣金的收取按投資款到賬總額的 2 ________%計算。在投資款進入乙方賬户、乙方可自由支配後,乙方須在一週付清甲方應得佣金。佣金的支付,實行批到批結。

27、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甲方融資款或第三方投資商投資款的首筆 ________%投資款於 天內進入乙方公司賬户。餘下 款項,根據乙方提交、甲方或第三方投資商認可的用款計劃分一次或兩次到位,以不影響乙方工程建設進度為宜。如果是由第三方投資商進行投資,甲方將協助乙方做好與投資商的談判工作,落實資金到賬計劃,促進項目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26、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可對項目真實性進行核實,如經核實及終審無誤,無不正當理由甲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作,應全力保證資金按時足額到位,以滿足項目建設的要求。如超過 60 天首筆資金尚未到位,甲方應該及時退還乙方 保證金。

27、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合作,否則前期向甲方支付的 ________萬元保證金作為對甲方的經濟賠償,甲方不再退給乙方。

第五節 補充條款

28、保密條款

為確保合作順利進行並取得圓滿成功,甲乙雙方自願遵守並切實履行關於項目保密方面的責任和義務。

1)合作過程中彼此因信息交流而提供的所有以文字、圖像、音像、光碟等為載體的文件、資料、數據、情況説明等,以及雙方在洽談、合作過程中的言行,均在保密範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雙方所有涉及本項目合作的人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書內容,以及其他合作洽談、項目公證合同內容等涉及本項目合作的任何信息。

3)保密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始,合作期滿止。保密期內如發生違反本協議保密條款規定的行為,導致有關資料披露、資源流失,造成項目合作無法進行,後果由泄X一方負責。

29、信息交流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信息交流應遵循如下原則:________________

1)一切通知、請求、商務函件、數據材料等,均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對方發出,未經加蓋印章予以確認的文件資料、以及以口頭方式表達的意見,均不能視為正式依據。

2)快遞、傳真、信函等,一經發出即視為已經傳達對方。電子郵件需以電話方式再予確認,方為已經傳達對方。

30、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經簽訂,則具有法律效力,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證金的情形除外。有效期自簽訂之日生效,至合作期滿終止。合同一經簽訂,甲乙各方均不得單方面毀約,否則,由違約一方負責賠償另一方全部經濟損失。

但出現下列情形的除外:________________

1)發生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作無法進行;

2)國家產業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作無法進行;

3)因政府、政策等關係,導致經營機制發生重大變化,如一方實行承包、租憑、聯營、合營(兼併重組)、分立等;

4)一方發生重大經濟、法律糾紛,以及嚴重虧損等情況,被執法部門強令破產、解散、吊銷執照等;

受不抗力及上述其他因素嚴重影響的一方,在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將情況向另一方通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補救措施,盡最大努力維護對方合法利益不受損失。在全力減輕或消除對方損失的前提下,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延長、縮短或終止合同履約期。

31、爭議解決

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未及預知的爭議,應本着"求同存異,友好協商"的原則磋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第六節 其他

32、本項目投資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在辦理項目公證時予以補充。補充條款應以本協議約定條款為依據,一經簽訂則具有與本協議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協議同籤於 ,以下無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互聯網公司之間融資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融資企業、融資人的合法權益,順利開展融資事務,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融資協議: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融資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

類型: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融資期限【 】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 各融資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

姓名 出資額(單位:________________萬元 ) 比例 出資方式

姓名 出資額(單位:________________萬元 ) 比例 出資方式

姓名 出資額(單位:________________萬元 ) 比例 出資方式

各融資人的出資,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

融資人經全體融資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融資企業的出資,並於全體融資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條 融資企業應當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融資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融資人依照出資比例對融資企業利潤進行分配;

(二)融資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後,融資企業的利潤由各融資人平均分配,即各融資人各自享有的利潤分配額。

第五條 融資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融資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融資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融資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融資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融資人平均分擔,即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融資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融資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融資人追償。各融資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融資人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委託融資人 對外代表融資企業執行融資事務,其執行融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融資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融資企業承擔,其他融資人不再執行融資事務。執行事務融資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融資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融資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融資企業事務的融資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融資人執行融資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閲融資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融資事務的融資人不按照融資協議或者全體融資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融資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七條 融資人對融資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融資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融資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融資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融資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融資人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

(一)改變融資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融資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融資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融資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融資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融資人以外的人擔任融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九條 融資人不得從事損害本融資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融資人同意外,融資人不得同本融資企業進行交易。融資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融資企業相競爭的業務。融資人以其在融資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融資人的出資、以融資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融資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融資人在融資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融資企業的財產。

融資人向融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融資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融資人有優先購買權;融資人之間轉讓在融資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融資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融資人在融資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融資事務的融資人應當通知全體融資人,其他融資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融資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融資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融資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 新融資人入夥,應當經全體融資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融資人與原融資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融資人對入夥前融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融資人應當向新融資人如實告知原融資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 在融資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資人可以退夥:________________

(一)經全體融資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融資人難以繼續參加融資的事由;

(三)其他融資人嚴重違反融資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融資人在不給融資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融資人。

第十四條 融資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融資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融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融資人在融資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融資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融資人。其他融資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融資人退夥。

第十六條 融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融資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融資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融資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融資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融資人在融資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融資企業的融資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融資企業應當向融資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融資人的財產份額:________________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融資人;

(二)融資協議約定不能成為融資人的其他情形。

融資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融資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融資人。其他融資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融資企業應當將被繼承融資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 融資人退夥,其他融資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融資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融資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融資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融資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融資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融資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融資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融資人退夥時,融資企業財產少於融資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 融資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徵地、軍隊國防建設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融資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融資企業解散。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融資企業收入。

第二十一條 融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期限屆滿,融資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融資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融資人決定解散;

(四)融資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融資協議約定的融資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條 融資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融資人擔任;經全體融資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融資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融資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融資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________________

(一)清理融資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融資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税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融資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融資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融資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融資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融資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融資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融資企業註銷登記。融資企業註銷後,融資人對融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 融資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________________

(一)融資企業清算時,融資人尚未收回投資成本的,各融資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融資企業清算資產。

(二)融資企業清算時,融資人已經收回投資成本的,各融資人平均分配融資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四條 融資人對融資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融資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融資企業或者其他融資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融資人執行融資事務,或者融資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融資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融資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融資企業;給融資企業或者其他融資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融資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融資事務的融資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融資企業、其他融資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融資人擅自執行融資事務,給融資企業或者其他融資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融資人違反融資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融資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融資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融資企業所有;給融資企業或者其他融資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融資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融資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三十條 其他

(一)經全體融資人協商一致,融資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書一式 份,各執一份,其餘用於融資企業登記備案之用。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融資人簽字後生效。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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