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料供應合同(精選7篇)
- 買賣合同
- 關注:2.54W次
碎石料供應合同 篇1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產品供應:
需方在孝感市萬錦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使用供方的碎石,供方保證分批按需按時按規格向需方供應碎石。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由需方電話通知,按工程進度需要進場,但必須提前通知所需數量。
2、交貨地點:孝感市萬錦城市政道路。
3、交貨方式:供方負責汽車運輸到需方指定工地,運費、材料費 及卸車費均包含在單價內。
三、價格、結算和付款方式:
1、沙子每立方85元整,(單價一次性包死)。
1、結算以實際供貨數量現場簽證單據為準計算。
2、付款方式:水土治理工程完成50%時,付乙方實際供貨量的80%,水土治理工程完工後付到實際用量80%,餘款二個月內全部付清。
四、技術要求:供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產品標準供應,不符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須清除現場,結算時不予計量。
五、驗收標準:按照GB/T14684-20xx,石料嚴格按GB/T14685-20xx標準驗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甲方驗收質量及方量時,供方必須配和,如遇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結清,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碎石料供應合同 篇2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甲方建設施工所需原材料供應一事,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原材料名稱、規格、計量單位、單價:
二、質量要求:
1、碎石符合公路建築材料質量標準要求:
2、按照甲方約定的石料廠運料,如有變化應事先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技術人員檢定符合標準認可後方可進料。進場數量最終根據實際進場為準。
3、必保項目:
(1)質檢員外觀檢查不得有泥塊等其它雜質。
(2)進場材料不得含有風化巖,風化巖含量不得超過0.5%。 (3)進場材料含水量不得超過1%(雨天除外)。 三、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為 ,由乙方負責運輸。
四、交貨期限:甲方以電話形式或傳真形式通知乙方數量及到場時間,交貨數量以實際發生數量結算。
五、價格:單價包括出廠價、運費及税金。 六、結算方式:
1、銀行轉賬或銀行匯款。
2、結算時乙方出具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 七、甲方責任:
乙方所供應的材料,經甲方質檢員、收料員驗收合格計量,並聯合簽字。不符合協議中規定的材料一律不準進場。入場後一經發現,甲方追究上述人員的責任,同時乙方必須負責將不合格的材料清除出廠。
1、甲方採取打方進行計量。
2、對於乙方不能按時保質、保量供應甲方所需原材料,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權利,並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處以全部貨款的5%罰款。
八、乙方責任:
a)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乙方必須按甲方的通知,按時、保質、保量、進行供應。
b)如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c)如乙方亂開供料單或私自變更山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經對方的同意均不得隨意變更和中止。否則,應承擔其變更和中止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本協議履行中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訴訟解決時,雙方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乙方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代表: 單位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碎石料供應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因建設X市政工程需要,工程有限公司(下稱甲方),將工程所需的砂石材料及標準磚材料供應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職責,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信守執行。
一、供貨地點:X市政工程施工現場。
二、供貨內容:上述工程所需的碎石、石渣等。
三、質量要求:
1、碎石規格為20-40mm,要求碎石清潔、符合砼配合比要求。
2、碎石含泥量不得大於2%,含屑量不得大於2%。
3、石渣規格為50-150mm。
四、供貨要求:
1、數量:碎石約81650m3,石渣約4554m3,結算按乙方送至現場後甲方施工員簽字單據為準。
2、按甲方需要量供應(提前1-3天通知),不得因原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工程進度。
五、供貨單價:碎石 元/立方,石渣 元/立方。(以上價格包含税金等一切費用,其他未列材料,由雙方以補充合同進行增補。)
六、結算辦法:工程結束後一次結清。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聯繫電話: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碎石料供應合同 篇4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本着平等、公正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二、供貨地點:_____________
三、供貨名稱及數量:碎石約 (以實際數量為結算依據) 石屑約 (以實際數量為結算依據)
四、單價及結算方式:
1、碎石單價:_____________元/立方米,石屑單價:_________元/立方米
2、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發貨預付款80%,餘款待工程完工後15個工作日結算。
五、雙方責任:
1、甲方安排乙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的供應,不能影響甲方施工。
2、乙方根據甲方的材料需要,並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和統籌安排。
3、當甲、乙雙方正常履行合同時,不得再有第三方出現。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 (蓋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碎石料供應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現因 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向甲方供應砼用碎石、石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第一條 材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和總價
備註:1、上述表中數量為參考數量,不作結算依據,結算時按雙方現場簽證的數量計量。
第二條 材料單價
材料單價為綜合單價,包括乙方為完成材料供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人工費、資源費、運卸費、利潤、税金以及按國家規定或雙方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材料供應過程若若發生材料價格上下浮動超過5元/m3,則根據實際上下浮情況從浮動價公佈的下月起調整材料供應單價。浮動價格的確定以江門市工程造價信息部門公佈的價格為準。基準價格為20xx年1月份材料價格。
第三條 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必須符合《水運工程混凝土施工規範》(JTJ268-96),並經質量檢測中心檢驗合格,若有新規範則按新規範要求。
第四條 材料檢查、驗收方法
1.檢驗:按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業主及監理單位要求,每批材料抽樣送到指定質量檢測機構檢驗。
2.收貨:經甲方指定人員驗收材料,產品的質量應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並要求乙方負責清退已進場材料且拒絕支付材料款,若材料經檢驗合格,則按合同約定計量。
第五條 供料地點:發電廠有限公司5000噸級碼頭擴建工程施工現場,由甲方指定位臵。
第六條 供料時間:甲方需乙方供貨時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的材料規格及數量準時供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七條 計量與結算
1.材料運至指定地點,以甲方指定人員籤認乙方供應材料的實際數量為計量依據,工程量計量方法按雙方現場量車方確定,計量單據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和總結算的依據;
2.所用材料在檢驗合格後,在每月30日進行月結算一次。
第八條 付款條件和期限
1.在材料供應到甲方指定地點、材料檢驗合格的前提下,甲乙雙方進行月結算,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後,自甲方扣除有關費用(即施工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或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或甲方對乙方的罰款)後15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100%即付清全部材料價款;
2. 每筆付款,乙方必須提供當地税務機關有效等額的完税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甲方以銀行轉帳或票據結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每筆款項。
若乙方提供的發票不真實,無效而被税務機關處罰的,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和責任。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支付材料款;
(2)按合同約定的驗收和接受符合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之材料;
(3)每月30日前甲方制定本月計劃用量,向乙方進行交底,材料用量在超出計劃用量時,乙方將繼續供料;並安排足夠的場地堆放及調配值班人員。
2.乙方責任:
(1) 按合同約定或甲方指令的時間和數量供應合同約定之材料至甲方指定地點;
(2)保證所供應材料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3)保證足夠的人員和設備履行本合同,非經甲方同意,合同項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轉讓給第三人來完成;
(4)在材料供應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和調度;
(5)制定完善的供應保證措施,非甲方或業主原因造成材料供應的時間、數量和質量達不到有關規範驗收標準及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6) 在供料過程中,乙方必須積極主動地配合甲方及有關人員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乙方應認真做好自檢工作;
(7)乙方為完成合同義務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8)為完成合同項下的工作,應當由乙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9)乙方要保證材料供應量滿足甲方現場施工要求,否則甲方有權向第三方採購,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違約,乙方違約,甲方除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改正、賠償損失且工期不得順延外,有權解除合同:
(1)違反本合同的任何之條款的;
(2)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
(3)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數量供應材料的;
(4)違反文明施工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或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
(5)疏於安全管理,造成損失在1000元以上的;
(6)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和協調的;
(8)甲方認為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完成合同項下的全部工作,要求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以減少其工作量,乙方不能提供履約保證且拒不同意甲方減少工作量的;
(9)違反合同規定的其他行為。
(10)若乙方在材料供應過程中發生違約,5%的餘款作為賠償。
2.合同解除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其為履行本合同而應得剩餘材料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不主動退場並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內沒有向甲方提出書面結算和驗收報告的;
(2)拒不退場或以其他方式妨礙甲方自己供料或安排其他材料商進場供料的;
(3)妨礙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其他行為。
3.合同的解除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即為解除。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訴諸法律。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
2.本合同簽訂後,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3.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甲方有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乙方出買之產品主張權利的,甲方有權中止支付貨款,但乙方提供擔保的除外;
(2)自甲方驗收合格且接收貨物完畢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合同附件:
(1) 甲乙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2) 計量單據;
(3) 雙方為解決合同項下的問題所發信函等文件。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法人或法人合同專用印章後生效,至甲乙雙方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碎石料供應合同 篇6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本着平等、公正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供貨地點:
三、供貨名稱及數量:碎石約 (以實際數量為結算依據) 石屑約 (以實際數量為結算依據)
四、單價及結算方式:
1、碎石單價:95元/m3 石屑單價:60元/m3
2、結算方式:發貨預付款80%,餘款待工程完工後15個工作日結算。
五、雙方責任:
1、甲方安排乙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的供應,不能影響甲方施工。
2、乙方根據甲方的材料需要,並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和統籌安排。
3、當甲、乙雙方正常履行合同時,不得再有第三方出現。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碎石料供應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
第一條
材料名稱: 碎石和卵石 質量標準: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質量符合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負責乙方碎石和卵石到場後及時為乙方開具收料單。
2、 甲方負責為乙方指定場地堆放。
3、 甲方有權對乙方供應的碎石和卵石進行質量檢查,有權對不合
格的碎石和卵石進行清退。
第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送貨。
2、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數量按時送貨,因乙方延誤送貨給甲
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及時組織供應,甲方應提前一天提供需求計劃給乙方,如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10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另行採購。
第四條
1、結算方式:
2、先供貨後付款。每月8日供需雙方辦理當月結算,付貨款的80%,扣滿20萬做為質保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六條:未盡事宜,可籤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定蓋章之日起生效執行。合同履行完畢既失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mo/hetong/maimai/kzqxk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