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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通用14篇)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通用14篇)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通用14篇)

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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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繫電話:

本合同由 (北京)有限公司(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與 於 年 月 日在中國北京市訂立。在本合同中,甲方與乙方合稱為“雙方”,單稱為“一方”。

1.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1.1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條件是,在開始日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令其滿意的推薦材料,並且,在本合同項下的試用期結束之前,甲方完成了有關乙方的安全性檢查和/或背景檢查且結果令甲方滿意。

1.2 本合同的期限包括自開始日起 個月的試用期(續簽勞動合同時此條款不適用)。試用期工資按月基本工資80%發放。

1.3 選擇性續展條款:如雙方同意續約,在合同到期日之前三十(30)天開始協商並簽署新的勞動合同後,本合同可予續展。如雙方未正式簽署新的勞動合同,除8.10條情況之外,本合同將於到期日自動終止。

1.4 甲方不承認乙方在其原僱主處的任何服務年限。雙方亦特此同意,對於乙方針對其原僱主而可能享有的任何主張或權利,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乙方無權針對甲方提出由於其與原僱主之間的關係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主張或要求。

1.5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説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户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説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説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甲方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甲方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衞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甲方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甲方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甲方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2. 崗位和職責

2.1 根據生產和業務情況,甲方將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根據生產或業務需求以及乙方的專業、技術能力或身體條件和工作表現,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和相應報酬進行調整。

2.2 乙方將本着誠信原則遵守甲方紀律、乙方守則、業務流程、財務規則等規章制度,盡其最大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職責和工作。乙方同意將其工作時間、注意力與精力傾注於甲方業務,並可在一切合理時間履行甲方可能要求的工作。

2.3 乙方同意在甲方位於中國境內的任何辦事處工作,和/或在甲方可能指定的、位於中國境內的任何其他地點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同意被派往海外培訓或短期工作。

3. 聲明、保證和承諾

3.1 乙方特此作出下述聲明、保證和承諾:

(1)於本合同生效日,其未同時受僱於任何其他實體,其根據本合同受甲方僱用不違反其任何合同或法定義務,並且其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於本合同開始日,其擁有必要的工作許可、户籍登記和/或在甲方目前所在地受甲方僱用所必需的任何其他政府許可/登記;

(3)於本合同開始日,其擁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職責所必需的職業資格、證照和/或許可,並應在本合同期限內維持上述資格、證照和/或許可;

(4)其在應聘過程中提供給甲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為安全性檢查和/或背景檢查而提供的信息及其履歷上所述或其在面試期間提供的任何信息)均為真實、準確的;

(5)在開始日後三十(30)天內,其應將人事檔案轉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

(6)在開始日後三十(30)天內,其將向甲方提供一份經原僱主簽字的放行函,以證明其原勞動關係已解除;

(7)於本合同開始日,其健康狀況良好,如甲方要求,其將在開始日後30天內在甲方指定的醫院/診所完成體檢,且體檢結果與乙方自述的良好健康狀況相一致;

(8)本勞動合同所附甲方的規章制度以及甲方其它紀律要求,乙方已經仔細閲讀,且乙方對甲方制度的理解與甲方的解釋相一致;

(9)工作過程中利用甲方資源形成的專利技術的申請權、所有權均為甲方所有;

(10)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11)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3.2 甲方特此作出下述聲明和承諾:

(1)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將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平等協商確定;

(2)甲方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甲方將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按照有關規定通知工會,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將在乙方與甲方辦理完成交接工作之後支付。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將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4.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4.1 甲方應在必要的基礎知識(如工作紀律、業務技能以及勞動安全和衞生等)方面對乙方進行教育和培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工作條件。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另行訂立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4.2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4.3 甲方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之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予相關乙方、員工切實有效的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保護措施、設施、裝備、工具或相關之保險。

5.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5.1 乙方應實行 項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乙方特此同意應甲方的合理要求加班工作。只有在甲方相關部門經理事先批准乙方加班的情況下,乙方方可獲得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應依本合同第6.1條所列基本月工資計算。

(2)乙方特此認可並同意,由於其職責的特殊性,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如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須經政府批准,則乙方應在所有方面配合甲方以協助該項申請獲得批准。如無需政府批准或已經取得政府批准,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將自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工時制。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5.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5.3 甲方將根據相關中國法律法規及甲方政策執行有關工作時間、休息日、帶薪年假和節假日的規定。

5.4 如由於非因公患病或負傷,乙方需請假 天以上,必須向甲方提供由甲方指定醫院/診所的醫生出具的書面通知、信函、證明或其他形式的書面文件,以證明該等非因公患病或負傷。如未提供該等書面證據,則此等請假將被視為無故曠工,導致甲方從乙方的月基本工資中按比例扣除與無故曠工時間相應的薪金。

5.5 在法定的醫療期內,乙方應當享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保障金。

6. 薪酬、社會保險和勞動保護

6.1 乙方的年薪在扣繳適用的税款以及乙方所需繳納的社會保險(或其他)費用之前為¥ ,大寫人民幣 元整。該金額包括乙方12個月月薪,每月月薪為¥ ,大寫人民幣 元整和相當於月薪金額的年底額外獎勵。只有當乙方全面履行了本合同且履行期滿12個月,才有權領取年底額外獎勵。如甲方實施新的工資制度或調整工資水平,甲方可對乙方的月基本工資進行調整。

6.2 甲方應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之規定並可根據甲方薪酬政策,如員工工作表現或年度銷售業績等,向乙方支付可變的而且是非經常性的額外獎金和獎勵和/或其他款項。甲方應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之規定與乙方協商變更或終止支付任何獎金和獎勵和/或其他款項。

6.3 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個人賬户或以其他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支付。

6.4 甲方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從薪酬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6.5 經甲方管理人員批准的公務出差將由甲方報銷費用。

7. 個人行為和勞動紀律

7.1 甲方承諾在一切活動中均保持最高標準的誠信度。這一承諾將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其中之一為確保要求所有乙方均以最高的正直誠實標準行事。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應力爭成為誠實、公正和可信的甲方形象代表,對待同事、客户和業務夥伴應不卑不亢。

所有乙方(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應當以這些價值觀為行為準則,遵守並簽署甲方《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一切商業決策和行動均須從最有利於甲方的角度出發,並以符合甲方最佳利益的方式執行。任何干擾或可能干擾乙方就甲方事務作出獨立和良好判斷的投資、權益或關係均應避免。

7.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照上述規章制度對乙方實施獎懲。

7.3 乙方須忠實、全面地執行甲方管理層和/或甲方董事會決議作出的指令。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將被視為對甲方紀律的嚴重違反。

7.4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為個人或第三方利益從事任何其他業務,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亦不得在任何私人或官方組織中任職。乙方同意在正常工作時間或甲方業務需要的其他合理時間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未經甲方事先許可,乙方不得在任何董事會任職或擔任任何上市甲方的董事。乙方不得持有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或者降低或影響其工作表現的外部利益。

7.5 擔任經理職務或其它公司高級管理職務的乙方還需遵守《公司法》的第六章有關甲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的規定。

7.6 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閲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7.7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閲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7.8 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8. 合同解除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關係,或以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或者,在乙方不符合有關該行業或該崗位的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的資格的情況下,乙方不能從事甲方給其分派的其他工作。雙方同意,甲方有權決定現有的其他空缺崗位是否合適。視乙方醫療期的長度以及乙方工作的性質,並根據甲方業務或生產需要(由董事會確定),甲方有權聘用他人履行乙方的工作職責。在這種情況下,乙方醫療期期滿後,甲方將根據本第8.1(1)款努力為乙方安排其他合適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指乙方①不能嚴格按照甲方管理層的指示履行本合同、雙方之間的其他協議或相關甲方政策中所規定的職責,和/或②履行職責無法達到人們對擔任類似職務或從事類似工作的乙方所普遍期望的水準,並且對其進行正常的崗位培訓或被重新分派至甲方另一現有崗位(此崗位的職責和工資不必與原崗位相當)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甲方遷址、吸收合併、資產轉讓、重組、甲方的工廠、分支機構或部門關閉、與乙方相關的業務被出售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在協商開始後十五(15)天內就本合同修訂事宜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甲方董事會確定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為避免環境污染而遷址,董事會認為確需裁員的。如甲方董事會確定甲方確需裁員,甲方應向乙方説明情況,允許乙方(或工會)在一(1)周內對甲方的裁員計劃提出意見,並將裁員計劃和乙方(或工會)的意見提交當地勞動部門;

(5)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經提前通知也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該等嚴重違反包括但不限於違反保密義務、違反排他性受僱於甲方的義務、違反保持職業資格的義務、違反勞動安全和衞生規定、未經部門主管事先書面批准連續缺勤 個工作日、拒絕執行董事會或甲方管理層指令、在為甲方工作時有過激行為、在履行工作職責時酗酒或吸毒、嚴重違反本合同(包括本合同第3條項下的聲明、保證和承諾)以及嚴重違反甲方政策和程序;

(2)乙方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例如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之便詐騙、違法或謀取私利、違反有關職務賄賂或商業賄賂的中國法律法規、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違反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際商業交易活動反對行賄外國公職人員公約》(OECD Convention on Combating Bribery of Foreign Public Officials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經甲方董事會認定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乙方和甲方約定或中國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3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且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二)項之規定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8.4 一般而言,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三十(30)天的事先書面通知後辭職。但是,鑑於乙方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發出三十(30)天以上但不超過六(6)個月的事先書面辭職通知。如果乙方在服務期(定義見下文)內辭職,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第8條賠償甲方。

8.5 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將自動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

(3)雙方未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各自的義務達三個月;

(4)甲方經營期限屆滿;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要法律禁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即不得根據本合同第8.1條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除非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另有規定;

(2)乙方非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乙方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7 乙方受到任何紀律調查時,甲方可暫停乙方的職責。如調查顯示乙方有違紀或違法行為的,則甲方有權根據第8.2條解除本合同。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甲方在乙方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乙方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乙方的損失,可由乙方本人依據《國家賠償法》要求向有關部門賠償。

8.8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之規定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況,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裁減人員,依據該條款第一款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9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之規定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定經濟補償金: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乙方固定期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

(2)因《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0 勞動合同期滿,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1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全部經濟補償金應在乙方與甲方辦理完成交接工作之後支付。

9. 違約責任和賠償

9.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該違約方將就該等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下述兩種情況例外:

(1)雙方特此同意,如果甲方被視為在違反本合同或違反中國法律和地方法規的情況下非法解除本合同,則可能支付的損害賠償金的最高限額為法律明文規定的數額。乙方特此同意,在此等情況下,繼續受僱於甲方無益於任何一方,因此不會要求復職,並且同意,本條規定的損害賠償金將是其可獲得的唯一救濟;

(2)作為培訓乙方所花費的時間和費用的對價,乙方特此承諾,其在雙方另行簽署的培訓合同中所述的期限(“服務期”)內不會從甲方辭職。如果乙方在服務期內辭職,其同意按照雙方簽署的培訓合同的條款和規定對甲方進行賠償。乙方亦同意向甲方償還甲方因招聘乙方所花費的全部費用。

10. 勞動爭議的處理

10.1 在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適用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爭議解決程序。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爭議。

10.2 如協商開始後三十(30)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的,爭議一方或雙方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1. 乙方專有信息協議

11.1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付由乙方控制的、載有保密信息(定義見僱員專有信息協議)或者(定義見第11.3條)或屬保密性質的所有副本、手冊、信函、筆記、清單、報告、文檔、打印件、文件以及所有其他資料或物品。乙方將進一步向甲方歸還交由乙方保管的所有屬於甲方的設備、工具和裝置(如:手提電腦、傳呼機、手機等)。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會就與甲方相關的任何事宜向報刊、電視、電台或其他媒體的任何代表作出或發表(或促使或安排作出或發表)任何口頭或書面聲明。

11.3 在乙方受僱期間,乙方可以接觸保密信息,包括關於甲方的以下各類信息(合稱“保密信息”):

(1)財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收益、資產、債務、價格、定價結構、購買量或銷售量或其他財務數據的信息,無論是與甲方總體相關,還是與特定產品、服務、地理區域或時間期限相關;

(2)供應和服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貨物和服務、供應商名稱或地址、供應合同或特定交易條款的信息或有關潛在供應商的信息,該等信息應不為公眾普遍知悉,或者,雖然已為公眾普遍知悉或普遍可得,但不同供應商的組合或對某一家特定供應商的使用能為甲方帶來優勢,而其詳情不為公眾普遍知悉;

(3)營銷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關於由或代表甲方正在進行的或擬開展的營銷方案或協議的具體情況、銷售預測或結果或有關即將發生的交易信息;

(4)人事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員工的個人或醫療記錄、薪酬或其他僱用條款、實際的或擬議的晉升、僱用、辭職、懲罰、解聘或相關原因、培訓方法、業績或其他人事信息;

(5)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過去、現有或潛在客户的資料、客户的建議書或與客户達成的協議、客户帳户或信用狀況,或有關實際或潛在客户的其他信息;

(6)技術、訣竅、數據、專有信息和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在生產過程中取得的或僅為甲方而存在的任何技術資料,技術文件、軟件、圖紙、樣品、成份、視覺演示、口頭披露的專有信息;

(7)甲方內部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甲方內部文件、程序、操作方法、董事會或管理會議的紀要、僅供內部使用的口頭或書面通訊;

(8)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

11.4 由於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乙方將有機會知悉並使用保密信息。就保密信息而言,甲方和乙方視他們之間的關係為保密的關係。因此,在受甲方僱用期間和之後,無論乙方的勞動關係因何種原因解除也無論以何種方式解除,乙方同意:

(1)對保密信息永遠保密,且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直接或間接向任何實體(甲方、企業、個人或經濟組織等)或個人討論、交流、傳播或以其他方式披露保密信息,並且不得基於任何與甲方無關的身份、職務或業務對上述信息進行任何未經授權的複製或使用;

(2)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僅為與甲方相關的正當理由而使用保密信息(該等信息因該等理由而被披露或發現),並且之後不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理由使用該保密信息;

(3)採取一切為阻止擅自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或為保護甲方在保密信息中的權益而被甲方視為必要或正當的行動。

11.5 乙方認可並同意:

(1)對本第11條的任何違反將為甲方帶來即時的、不可彌補的損害;

(2)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害可能很難或無法衡量;

(3)任何補救都不會是充分的。

因此,如對本第11條有任何實際或即將發生的違反,甲方將有權向法院申請採取一切依據中國法律規定之相關途徑以獲得救濟以及/或可以獲得的任何其他適當的補救措施。上述措施系甲方根據本合同或法律可另行獲得的其他救濟以外的救濟,且不會限制任何該等其他救濟。

11.6 除中國法律和法規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職責或責任之外,乙方認可並同意,根據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2和第102條,20__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3條第一款,如果由於乙方違反本第11條項下的保密義務而使甲方遭受任何經濟損失,乙方將依法對該等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1.7 乙方同意,在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係解除或期滿後兩(2)年內,乙方不會招攬甲方任何員工或向其提供工作機會,並且乙方不會招攬甲方的任何客户。

11.8 乙方承認並同意,在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及之後,甲方可以為中國境內外的業務目的而收集、保管和轉移乙方的個人信息。個人資料的收集僅限用於合法和相關目的,為確保甲方所持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可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甲方將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避免他人未經授權或意外獲得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該等個人資料。

11.9 本第11條的規定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12. 其他規定

12.1 本合同簽署中、英文正本各一式兩(2)份。每一方各執每種文本的一(1)份簽署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英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中文文本為準。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2.2 除非本合同中另行規定,否則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訂均須經雙方協商後達成書面協議。

12.3 如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與甲方的規章制度牴觸,將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將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處理。

12.4 本合同未規定事宜將根據國家和地方法規處理(如存在此等法規);如國家沒有相關規定,該事宜將由雙方協商決定。

12.5 本合同受中國法律和相關地方法規管轄。如果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由於本合同日期之後任何中國新法律、法規或規定的頒佈或任何中國現有法律、法規或規定的修訂或解釋而受到重大不利影響,則雙方應立即相互協商,並盡最大努力實施任何必要的調整,以使每一方從本合同中獲得的經濟利益不低於在上述法律、法規或規定未經頒佈、修訂或解釋的情況下其本應獲得的經濟利益。

12.6 乙方簽署本合同即確認收到和理解甲方規章制度,以證明其同意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此外,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以後對規章制度所作的任何變更或修訂。

12.7 任一方依本合同的規定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或書面通訊(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本合同發出的任何要約、文件或通知)必需通過掛號郵件、甲方電子郵箱系統發出或由專人送遞。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如以掛號郵件發出,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通訊視為在郵戳日的二(2)天后收到。所有通過掛號郵件發出的通知和通訊均應發往文首載明的相應地址,若一方或雙方(視情況而定)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上述地址,則採用更改後的地址。若一方或雙方(視情況而定)更改地址未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更改上述地址,則視上述聯繫方式為有效聯繫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郵政編碼

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 元,試用期間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 元,試用期間工資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 。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製造業簡易勞動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12.8 如果本合同的一條或多條條款依法被判定為無效,其餘條款應保持充分有效。

12.9 甲方放棄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行為追究責任,並不構成也不得理解為放棄對此後違反該條款或本合同任何其他條款的行為追究責任。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名)家庭住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餐飲娛樂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

一、協議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實行此協議書。

二、工作內容及紀律:

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部門,工種為,乙方培訓期為________天,試用期為________月,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此協議,但必須提前通知對方。試用期滿簽訂協議。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及乙方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合作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程序與保密制度等,乙方如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三、勞動報酬:

本公司遵循按勞取酬的原則,甲方按現行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法,按月發放;甲方也可相應調整乙方工資,並嚴格執行國家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乙方入職前含一週或_________月培訓工資,按每日______元補助,入職後第________月屬於試用期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簽訂此協議,並在協議合作期內每月扣發基本工資的________%,協議期滿後,除補發所扣工資外,另在原級工資里加____________元工資。________年以上在原級工資加____________元工資。

四、離職:

協議前:乙方在培訓期及試用期未滿_月自動離職,甲方將拒發乙方工資,乙方試用期滿後自動離職,需提前填寫離職申請單,並於後領取離職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後,當月工資於次月發放。簽定協議後乙方在協議未滿前離職,視情節大小而定:

2、如屬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公司人事規章制度者,甲方給予此類勸退,當月工資次月發放,但會在協議款里扣除________%,以作懲戒。

3、如屬公司部門每月末尾淘汰制人員或工作表現不求上進者,甲方給予勸退者,當月工資次月發放,同時協議款也將扣除________%,以作懲戒。

4、如屬甲方開除人員違反公司免職條款者,所扣工資及未發所有剩餘工資將不予發放。

五、勞動協議終止的條件:

甲方有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1、如甲方不按照協議書內規定的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勞動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者,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違反勞動合作協議的責任:

本協議書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協議內容,如有未盡事項或與有關規定相牴觸時,將根據具體事項進行商討做出相對處理。協議期滿,甲方應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協議期滿七天至十五天內,不履行續定手續並在公司繼續任職者,視為自動降級,為公司臨時員工領取基本工資。勞動合作協議期滿前,甲方應提前七天終止或者續訂協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或續訂協議手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承擔一定違約金,本協議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勞動管理部門保留存檔。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3月23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6月23日止。試用期內,如乙方未達到甲方的聘用條件則甲方有權予以辭退,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需取得原僱主徹底終止僱用的證明,否則工廠有權重新考慮有關聘用的乙方開始上班的日期。工廠沒有責任為乙方原來的工作支付任何賠償。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從事 網絡維護與辦公文員崗位,並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表現或專長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或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調整並盡其最大努力勤奮地履行其職責。

3.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應不斷學習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2.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合理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假日期間加班工作,但不得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3.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不含吃飯和休息時間。

4. 乙方有權享有我國法定節假日、年假等假期,具體參見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在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將勞動報酬發放給乙方。

2.試用期內乙方每月税前工資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結束時如已滿足工廠對其崗位的要求,則試用期後乙方每月税前工資為人民幣 元。

3.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所得薪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個人承擔部分及對乙方報酬所徵收的任何其他收費或税金。甲方將從乙方薪資中扣除其個人承擔的各項費用後代為繳交給有關部門。

4.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的手續和相關資料,依法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並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社會保險及福利費的繳納情況。

5.如果發生本合同第2條第2款的情況,則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税前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有關勞動人事的勞動法規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

2. 乙方必須遵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工廠規章制度。

3. 如果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程序、未達到工作崗位要求或對工廠(或他人)造成傷害,則甲方可對乙方進行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時,甲方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本合同有關條款解除本合同。

4. 乙方必須簽署並遵守甲方的“行為準則“。

第六條 培訓、相應要求和服務期

1. 內部培訓

應屆畢業生或無相應工作經歷的員工,其在工廠的服務期限至少兩年。如果此類員工在合同期未滿時要解除勞動合同,則須向工廠支付賠償費,一年為人民幣壹仟元。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甲方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____月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其中試用期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____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 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 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制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

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

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________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因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

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 7、8、9款、

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____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

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

第二十二條第3, 4, 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作期限在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償還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義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____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鑑證時間:________年____月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擔任___________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不包括吃飯時間),每週40小時。

第四條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未經有關領導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點。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八條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總計______元人民幣,(包括①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②崗位工資______元;③職務工資_______元)。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和代繳。

第十條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自主解決給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殊貢獻獎。

此部分獎勵的應納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

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所應交納的税額由乙方自行負擔。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部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

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

乙方: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員工):員工姓名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保密協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2、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3、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乙方對與此相關的商業祕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二、保密範圍

本協議所稱甲方之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無論甲方是否採取保密措施):

1、經營管理資料(包括公司發展戰略、尚在執行的重大投資決策、尚未執行的重大經營決策、尚未執行的重大人事調整決策等);

2、財務資料(包括財務報表、審計報表、帳務資金、經營盈虧情況等);

3、員工薪酬(包括乙方及甲方其他員工的工資、獎金及個人薪資明細等);

4、招標採購資料(包括貨源情報、供貨商明細、採購價格等);

5、營銷資料(包括價格和價格策略、銷售報表、客户名單等);

6、規劃設計資料(包括規劃設計方案、文本、圖紙等);

7、其他技術祕密(包括產品成分構成、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等);

8、對違規、違法行為的檢舉報告、專案稽查報告等;9、其他應保守祕密的資料及信息。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六個月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工資為標誌,並以該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2、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3、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4、乙方確認,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甲方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任何一項或數項保密協定而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並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八、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乙方亦已仔細審閲了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附件附後),並同意遵守。

甲方:

乙方: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7

一、理論基礎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為了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所簽訂的協議。其中,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勞動合同的目的產生於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從合同依法成立之時起,相應的有約束力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立即建立起來了;勞動合同雙方都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一旦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的情形時,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雙方在工作層面是一種從屬關係,這也是勞動合同區別於其他合同的一個重要特點。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係主體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因勞動權利和義務引起的爭論和糾紛,即勞資關係糾紛,它涉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切身利益。改善勞資關係,可以避免勞資衝突,改進工作條件等,充分實現勞動者的潛能和價值。

二、企業案例

HZ 房地產公司成立於 20 世紀 90 年代,是一家國有企業。公司註冊資金 500 萬元,擁有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為廣東省重點企業。但在企業實施新《勞動合同法》的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以下是有代表性的兩個案例。

( 一) 員工投訴

HZ 公司領導一直關注《勞動合同法》,並根據企業自身狀況進行調整。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員工在完成勞動合同任務時,卻遭到公司老員工投訴。公司老員工多為工齡滿十年以上員工。新《勞動合同法》第 14 條規定: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解釋道,“可以”不等於 “應當”,更不等於“必須”.因此,拒絕和老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二) 農民工拒籤勞動合同

HZ 公司屬於房地產企業,農民工佔據很大比重。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 《勞動合同法》決定與農民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因為新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所以,如果公司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就會面臨巨大損失。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人力資源部門與農民工產生矛盾,農民工普遍表示反對,並且出現了農民工罷工事件,嚴重影響了公司施工進度和企業形象。

三、勞動合同規範分析

( 一) 勞動合同管理水平低下。HZ 公司沒有依法建立勞資糾紛調解組織,因此,一旦發生薪資、福利、工作條件等爭議時,往往由人力資源部門簡單處理,留下巨大“隱患”; 在處理糾紛的方式和程序上,也沒有做到規範化和制度化; 此外,人力資源管理形式單一,採取傳統經驗管理,對員工潛能開發和自主性調動作用低下。

( 二) 員工法律意識淡薄,勞動合同需要規範。企業員工多為農民工,其法律意識較為淡薄; 當他們的工資被拖欠時,企業往往實施 “胡蘿蔔加大棒”的管理方式;企業處理勞資糾紛的方法也過於死板,態度過於強硬,往往懲罰多於激勵,壓制多於溝通。[1]

( 三)勞動合同關係複雜。公司大部分員工是露天作業,工作環境十分惡劣。由於房地產行業的特殊性,公司在用工方面存在隊伍龐大、構成複雜、勞務外包嚴重、不易管理等問題,導致用工不規範,影響工期和質量等。

四、建議

( 一) 制定勞動規章制度,提高勞動合同管理水平。企業應及時修改與新 《勞動合同法》不一致的內容,依法制定企業內部勞動規章制度;成立職工代表大會,發揮工會的作用; 嚴格執行新 《勞動合同法》,按照規定實施管理。

( 二) 建立員工素質培訓體系。企業要加強員工基礎法律知識培訓; 開展企業文化教育培訓,增強員工主人翁意識,調動其工作積極性;開展文體娛樂比賽或活動,活躍企業氛圍,促進員工交流溝通。

( 三) 建立激勵性的薪酬管理體系。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要發揮作用,實現 “人崗匹配”,採取適當的激勵原則來激發員工潛能;將員工薪酬和公司績效掛鈎,不斷完善企業整體薪資結構,給優秀員工提供良好的發展空間。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8

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並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五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與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人民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基本薪酬為:____________元/月(學歷、績效、職稱、社保另計)。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税前收入,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由於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按照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制定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條件,並不斷改善。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等方面基本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七、保密及競業限制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

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兩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第十七條 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需簽訂涉密人員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協議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八、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能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並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遵守有關服務期的規定,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按照法律規定,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在乙方辦清工作交接手續後依法支付。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1天應支付甲方1天的工資作為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2、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的有關協議書,可以約定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技術培訓協議、服務志願書等。

第二十六條 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碼: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_ __月_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日止,共_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 _ _年_ __月__ _日起至__ ___年_ __月__ _日止,共 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1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10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簽訂日期: _____ 年 _ 月日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

注 冊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 營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試用期限內,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或表現,甲方可縮短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試用期限。

第四條 錄用乙方的具體錄用及考核條件由甲方事先告知乙方,其包括但不限於《崗位工作職責》、專門的試用期考核標準、或簽訂的《勞動合同》上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試用期內經考核乙方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即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可以依法解除本合同。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4。1乙方體檢未達到崗位身體健康要求的;

4。2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

4。3乙方未能達到甲方事先告知的錄用或試用期考核條件等。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標準工時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

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一般由乙方個人或工作任務所決定,不計加班加點時間。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十條 甲方每月 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____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養殖場): 法人代表:  乙方(聘用獸醫):姓名: 職 稱:  

一、聘用崗位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獸醫技術員的工作。聘用期限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要在學習和工作上關心乙方,並負責乙方參加省、市業務部門組織相關技術培訓的費用。  

2、工作補貼:聘用期內甲方給予每月100元的工作補貼,每年發放一次。  

三、乙方職責和義務  

1、負責研究和指導責任規模場的畜牧業產業發展、動物重大疫病防控、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養殖場畜牧獸醫服務等工作,並督促落實相關政策措施。  

2、宣傳《動物防疫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加強動物疫病防控等相關方針、政策、措施。並做好場內畜牧獸醫技術員的培訓工作。  

4、指導規模場建立健全畜禽養殖檔案和防疫制度,完善動物重大疫病防治、飼料獸藥使用情況等記錄記載。重點是圍繞動物疫病的免疫、消毒工作,摸清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解決。  

5、責任規模場內一旦發生動物重大疫情或畜產品質量安全等突發事件,應立即趕赴現場,督促和指導養殖場按應急預案規定進行及時處置,並查明原因。  

四、落實好安全保障措施:乙方在工作期間,做好自我保障措施,確保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本養殖場執兩份,聘用人員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公正機關(代表)簽名:  協議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乙方人員出入國國境的和在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國之日起到離開×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公司賬户,並按×國×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國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銀行賬户。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到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賬户。乙方人員從返回,由甲方通過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工作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國官方規定的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旅費和替換者來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項措施。

2.在××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現行法律和,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年,從乙方人員到達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人員,不享受從到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至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後,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國×市簽字。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職務:職務:

製造類公司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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