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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井下行業勞動合同書模板(通用3篇)

礦山井下行業勞動合同書模板(通用3篇)

礦山井下行業勞動合同書模板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礦山井下行業勞動合同書模板(通用3篇)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

2、

3、

第十條 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 元。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一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礦山井下行業勞動合同書模板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身年月: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甲方如遇特殊情況需及時處理安全隱患時乙方必須服從安排,甲方按乙方加班時間補發加班工資。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可以自行安排,但必須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休息或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等各項安全衞生管理制度。

第六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七條 甲方應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相關作業規程,並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作業規程,進入作業地點時先檢查作業地點範圍內的安全狀況是否符合安全作業要求,做到不安全不生產、以安全保生產的工作原則。

2、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搞好作業面的灑水降塵工作。

第八條 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九條 乙方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要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對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 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一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相關作業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二)固定工資。①特種作業人員工資為 元/月,②管理人員基本工資 元/月,崗位職責考核工資 元/月。

第十四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十號,甲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保險費用;社保費個人繳納部份,甲方可從乙方的月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生產作業過程中不按操作規程、作業規程進行生產活動,違章作業,甲方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者提出嚴重警告和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① 年齡55歲以下、身體健康,從事煤礦井下作業時間一年以上。② 思想進步、工作踏實、安全意識強。③ 遵紀守法,服從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管理制度,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或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繼續從事煤礦井下工作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如特殊情況需要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補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其他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請假批准,連續曠工5天以上(含5天),造成甲方工作任務不能按時完成或其他損失的,甲方對乙方將作出500—1000元罰款,同時解除勞動合同。甲方除發放給乙方應得正常工資外,不承擔乙方其他任何經濟責。

2、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有設備、工具應加以愛護和否善保管,如人為造成損壞或丟失應承賠責。

3、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如不聽從安排違章作業,造成本人或他人受傷的,應承擔醫療費所付金額20%。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爭議,當事人可向當地司法部門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説明

第三十三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只適應於本單位固定工資勞動用工人員。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按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礦山井下行業勞動合同書模板 篇3

甲方: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微信公眾號(訂閲號)的研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微信公眾號(訂閲號)有關的策劃,設計與研發。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應根據本合同 微信公眾號(訂閲號) 研發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相關的材料及圖片等。甲方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圖片清晰、文字材料應為電子文檔格式。

2-1-2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料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標的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簽署意味着甲方授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標誌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在使用研發完成的微信公眾號(訂閲號)時,應當注意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特別地,應當嚴格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不得利用網站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的,甲方應獲得該有關的認可或批准。甲方應對違反本條規定所引起的問題及產生的影響、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2-1-5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乙方服務研發費用;

2-1-6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甲方指派的聯繫人為: ,聯繫方式為: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微信公眾號(訂閲號)研發工作,具體工作詳見合同附件;

2-2-2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諮詢,具體的操作方式及費用等內容,雙方將另行協商並簽署協議確認。

2-2-3乙方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絡、協調。

乙方指派的聯繫人為: ,聯繫方式為: 2-2-4微信公眾號(訂閲號)的工作完成並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後,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三條 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合同金額為人民幣 五萬(伍萬元整)

付款方式分兩期 至合同簽訂日起,五個工作日內 付首期人民幣 三萬(叁萬元整),至系統交付使用運行一個季度(三個月)五個工作日內 另付人民幣 二萬(貳萬元整)。乙方開具上海市普通諮詢 發票

第四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一致。

第五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5-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欲對合同期限、項目內容、工作進度、費用等合同內容或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的,應與對方協商一致並簽定補充協議進行確定。否則,視為未作變更或補充,雙方仍應按照原合同的約定履行。

5-2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7 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如屆時甲方有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未支付的,甲方還應於合同解除後的 3 日內將應付費用支付給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乙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據實賠償。

5-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7 日通知甲方,並返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5-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5無論因何原因導致的合同解除或終止,對於甲方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乙方均不予退還(如甲方未支付的,還應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六條 爭議解決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8-2 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併接受其仲裁規則。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7-2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合同關於合同的解釋、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規定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5 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本合同內的標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0-7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10-8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10-9 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乙方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0本合同項目建設完成並且甲方支付完畢全部款項後,甲方享有委託乙方創作的全部微信公眾號(訂閲號)(包含文字、圖畫及其組合)的版權;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祕密。本合同的終止、撤消、無效不應影響本條款約定的效力。

第十一條 附則

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研發實施圖見附件

甲方(蓋章或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日期: 日期 簽訂地點: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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