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精選24篇)
- 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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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________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________元)整,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________元),乙方以人力資源和團隊資源方式投入。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私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組織經營期限為一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五條 組織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單:如有違反,追究相關責任。
第六條 組織任何一方對組織債務後,另一方無需清償債務負擔。
第七條 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按月結算。乙方應按口頭協議遵守上班時間,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 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企業名稱:
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經營期限: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夥人名稱住 所身份證號碼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萬元
出資者名稱貨幣實物其它合計出資比例%繳付日期
五、税後利潤和虧損分擔方法
企業税後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 彌補虧損;
2、 提取公積金 10%;
3、 提取公益金 5%;
4、 支付股利。
利潤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對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通過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_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 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2、 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 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 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 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 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 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 合夥企業歇業。
七、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夥;
(1)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債務時,退夥人應按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發生下列情況,本企業解散;
1、 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 合夥人不具備法定人數;
4、 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
企業解散後要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也可以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結束後,負責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手續,將營業執照交回登記機關。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 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 所欠税款;
3、 企業債務;
4、 返還合夥人出資;
5、 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造成企業損失的,由違約人賠償,具體賠償數額由合夥人協商決定。
十、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簽訂的有效協議,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字:
簽定日期: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______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的字號______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項目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夥人在合夥項目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
④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⑥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項目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份,____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企業名稱:
經營場所及其地點:
經營期限: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夥人名稱住 所身份證號碼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萬元
出資者名稱貨幣實物其它合計出資比例%繳付日期
五、税後利潤和虧損分擔方法
企業税後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 彌補虧損;
2、 提取公積金 10%;
3、 提取公益金 5%;
4、 支付股利。
利潤或虧損按出資比例分配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對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通過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_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 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2、 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 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 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5、 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 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 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8、 合夥企業歇業。
七、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2)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然退夥;
(1)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債務時,退夥人應按本協議第5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發生下列情況,本企業解散;
1、 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 合夥人不具備法定人數;
4、 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6、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原因。
企業解散後要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也可以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結束後,負責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手續,將營業執照交回登記機關。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 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 所欠税款;
3、 企業債務;
4、 返還合夥人出資;
5、 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造成企業損失的,由違約人賠償,具體賠償數額由合夥人協商決定。
十、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簽訂的有效協議,為本協議的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字:
簽定日期: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市(縣)____街道(鄉、村)____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主要經營保温飯盒、保温杯、________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髮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髮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專業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為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工資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業績百分之五為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7
訂立合夥經營協議的各合夥人(以下簡稱合夥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1.合夥經營項目:
2.合夥經營名稱 、主要經營地:
3.合夥經營範圍:
4.合夥經營期限:自至年月日止,共
5.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5.1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5.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5.3本合夥經營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經營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經營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6.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經營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6.1盈餘分配:以
6.2債務承擔:合夥經營期間債務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時,以
7.引入合夥人、退出合夥經營:
7.1引入合夥人。
7.1.1合夥各方一致同意,不再引入新的合夥人。
7.2退出合夥經營
7.2.1自願退出。合夥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經營的事由。
合夥經營合同生效期間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8.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8.1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解決合夥期間的企業事務。
8.2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9.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合夥人的權利:
9.1.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9.1.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9.1.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9.1.4合夥人有退出的權利。
9.2合夥人的義務:
9.2.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9.2.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2.3為合夥債務承擔共同連帶責任。
10:禁止行為
10.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10.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競爭對手進行交易。
10.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11.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1.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1.1.1合夥期限屆滿;
11.1.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11.1.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11.1.4被依法撤銷;
11.1.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11.2合夥的清算:
11.2.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11.2.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11.2.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獎金;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11.2.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11.2.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12.違約責任
12.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2.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12.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12.4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13.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大多數合夥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4.其他
14.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4.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14.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8
第一條 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
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 企業的名稱:
第四條 合夥人姓名:
第五條 合夥人共出資
第六條 本企業依法開展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不經營;需要前置許可的項目,報審批機關批准,並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註冊後,方開展經營活動;不屬於前置許可項目,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專項審批的,經工商管理機關登記註冊,並經審 批機關批准後,方開展經營活動;其它經營項目,本企業領醛營業執照》後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七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八條 企業經營場所: 郵政編碼:
第九條 合夥目的:
第十條 經營範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經審批機關批准並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後方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未規定許可的,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注:企業經營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規定應在《營業執照》明示的經營項目,則除將上述內容表述在經營範圍中,還應將有關項目在經營範圍中明確標明。例如:餐飲;零售藥品。)
第十一條 合夥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名 住 所
第十二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出資方式 出資數額(萬元) 出資權屬 證明 繳付出資期限 佔出資總額比例
第十三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四條 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委託合夥人 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並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2、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五條 入夥、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税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夥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夥協議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全體合夥人簽字:
年 月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9
合夥人:甲,年月日出生,現住址:
合夥人:乙,年月日出生,現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就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0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丶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市場營運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三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網店(集市店即C店),主營:____________飾品項目。投資形式:____________第一個月甲三方每方投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作首月網店運營費用,以後看經營情況,按月投入。
第二條:甲乙兩方原有童裝實體店批發店,甲乙兩方共同負責向網店及平台提供貨源,並保證貨源品質與貨源充足。貨源資金由甲乙兩方承擔,丙方不承擔貨源資金,丙方負責網店運營與管理。如果甲乙兩方無法正常供貨情況下,丙方努力幫助解決,最後還是無法解決貨源供應,丙方有權暫時聯繫第三方貨源,以備網店正常運營,直至甲乙兩方把貨源解決好為止。因網店經營造成的斷碼庫存由甲三方共同承擔。
第三條:共同經營的網店項目中,合夥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共同經營的項目中甲三方利潤(淨利潤)分配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三方任何一方不得在互聯網上經營與合夥事業相競爭與相關利益衝突的一切事業,甲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把網店資源移作私用或者其它與網店無關的業務。
第五條:本合夥網店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到期滿前,三方合夥人商量決定。
第六條:在合夥期限內,合夥人在不給合夥網店項目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網店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所有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總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丶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丶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全體合夥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丶清償債務丶返還出資丶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字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1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____________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夥人不能成為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税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2
一、合作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委會
乙方:___________(特邀的冠名贊助商)
二、合作項目
1.共同承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協助承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動。
三、甲方承諾 :甲方將在榮譽和廣告宣傳以及產品促銷等方面對乙方進行超值的回報。
1.冠名權:
贊助商獲晚會獨家冠名權。全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領導權:
1)贊助商為主要協辦單位。
2)邀請贊助商委派代表出任組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參與組委會領導工作,出席相關重大活動。
3)邀請贊助商委派代表擔任_______________活動顧問,共同進行宣傳。
3.標識權:
在宣傳_______________活動時,所有的宣傳資料(廣播、電視、報紙、網站、光盤製作、畫冊、宣傳手冊、證書、信紙、信封、宣傳單、海報等)均出現贊助商企業或產品名稱。
4.特別策劃回報(企業文化→社會認可的策劃):
(1)安排一流的編劇、導演、技術人員和先進的設備,為贊助企業攝製一部是宣傳企業的影視專題片,由企業具體提出影視片內容和要求(5分鐘之內)。
(2)_______________活動中,安排30場電影給贊助企業放映企業提供的片頭廣告(每場________秒左右)。並安排3所院校給贊助企業放映3場影視專題片(每場________分鐘以內)。
(3)_______________活動中,擁有其中十場放映場外的空飄廣告________個(________場總計________個次,白天進行),產品專賣亭或展示亭________個(________場共________個次)。
(4)安排贊助企業的5位代表參加“著名導演、著名演員重遊廣西外景地電視跟蹤採訪”活動,與著名導演、演員一起吃住,遊覽當年電影拍攝地。
(5)安排________人/天的演出隊,在廣西的2個福利院、身穿體現贊助商的名稱或產品標識的體恤衫,進行公益演出活動。媒體單位相應跟蹤報道。活動時間為總共2天。
(6)贊助企業可召開以_______________活動名義舉辦的商業活動,如商品推廣的新聞發佈會等相關活動。
(7)冠名企業提出的、雙方商定的其它特別策劃。
5.宣傳回報
(1)在_______________活動的主會場,以及_______________活動的頒獎現場,其背景板的位置,均出現_______________的標識。贊助企業領導於_______________活動上發表講話,並由主持人特別介紹贊助商。
(2)在_______________活動中,有特別鳴謝贊助商的標識,並有1/4個頁面的贊助企業的圖文宣傳。
(3)在_______________活動上,電視屏幕上出現8次:“協助贊助商:___________企業”的稱呼;贊助企業可提供一個________人的現場方塊隊。
(4)整個活動期間,________、________有對本次活動的宣傳不少於________次,並有附帶鳴謝贊助商的播音不少於________次。
(5)整個活動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各頻道欄目,有對本次活動的宣傳不少於________分鐘,貫穿於此時間段,有附帶鳴謝贊助商的播映。
(6)整個活動期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少刊登________次本次活動的宣傳,並附帶鳴謝贊助商________次。
(7)整個活動期間,________________電台等主要電台媒體做________次專題採訪報道贊助企業。
(8)整個活動期間,可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刊登贊助商共1次1/4版面的彩色形象廣告。
(9)贊助商的企業領導將獲廣西內1家權威報紙獨家新聞採訪和報道1次。
(10)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視紀錄片中,有鳴謝贊助商的標識。片中出現導演、演員與企業領導會晤、對話的鏡頭。
(11)印製精美活動《畫冊》________冊。於封底位置安排1/4板面的位置為贊助企業做廣告宣傳。分送________各大廳局、市縣重要部門和相關部門及所有參加活動的著名人士。另由贊助企業指定投放各大中院校、賓館、文化交、流場所、名牌社區等地。
(12)贊助企業有權在產品包裝和促銷宣傳中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或等特殊標誌。
(13)全部播映電影的門票票面均有贊助商的廣告。全部演出節目單均有贊助商的廣告。贊助商擁有任意選擇全部播映電影的其中五場內的門票共________張。
(14)贊助企業可根據組委會設立的獎項,定製帶有企業標識的獎品、紀念品發放“激情歲月——大型電視綜藝晚會”參加晚會的領導、導演、演員、著名人士和演出人員。
(15)舉行隆重的________________活動後新聞發佈會,邀請省、市領導出席並向贊助商頒發“優秀貢獻獎”的榮譽獎牌、榮譽證書及錦旗。
(16)發佈晚會新聞,晚會的新聞通稿標題突出贊助企業名稱,公佈相關情況。
(17)與晚會的領導、導演、演員及嘉賓合影留念。
6.網頁宣傳回報:
(1)於________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網、________________網首頁設立浮動條廣告,可鏈接至贊助商產品頁面。
(2)“________________網的網站上設立專門網頁為贊助企業進行宣傳,週期為3個月。
7.零距離接觸終端市場的回報:
(1)提供現場廣告宣傳展版2塊,(規格:2m×3m),宣傳贊助企業產品。廣告宣傳牌安放地點貫穿於________________活動,每個活動場所的具體安放地點由雙方擬定。
(2)學校、企業、部隊電影播放場地內的顯著位置均設有企業名稱、產品名稱等內容的宣傳條幅、祝語廣告。
(3)學校、企業、部隊電影播放場地外均有標有贊助企業名稱或產品名稱的橫幅或空飄汽球、豎幅、彩旗、串旗等祝語廣告。全部活動過程,為企業準備空飄3個、橫幅10條、豎幅10條、彩旗50幅、串旗廣告50串。
(4)學校、企業、部隊電影播放時,提供相應場地供贊助企業展銷自身產品。
(5)安排導演、演員及嘉賓在印有贊助企業標識的背景板前接受傳媒訪問1次。
8.橫幅廣告回報:
活動期間,組委會將在南寧市主要街道、重點景區及學校、部隊、其他企業安排不少於20條的活動宣傳橫幅,體現贊助企業品牌字樣標誌。
9.紀念文化衫回報:
組委會將設計製作活動紀念文化衫________種,數量不少於________件,背部印有贊助企業宣傳標識。部分贈送該企業。
10.彩旗廣告回報:
組委會另安排宣傳彩旗________面,為贊助企業宣傳。
11.專用禮品袋回報:
組委會將設計製作活動專用禮品袋,數量為________個。袋身一面印有贊助企業標識。部分贈送該企業。
12、頒獎典禮、電影巡迴展、大型電視晚會的回報(社會效應的回報):
(1)在電影巡迴展的________個現場,安排一定的橫幅、豎幅、彩旗、串旗等標有贊助企業名稱或產品名稱的祝語廣告。
(3)大型電視晚會的現場,全場八個觀眾方隊,贊助企業可提供一個________人的現場方塊隊,身着印有贊助企業標識的文化衫。每個方隊可 舉廣告牌及橫幅,鏡頭將被保留,並在“電視晚會”播出過程中得以體現。
(4)邀請企業主要領導出席電視綜藝晚會,並於主席台就座,現場高端採訪企業領導人。並與相關領導一起慰問演員、與演員合影。安排於節目前、中、後由主持人介紹贊助企業2次。
(5)大型電視晚會主持人的主持台前的小標牌、片尾字幕均有贊助企業名稱。
(6)大型電視晚會上,由組委會創編2個體現贊助企業文化的節目匯於晚會的表演節目之中,參加晚會演出。
13.聯誼酒會回報(社會效應的回報):
(1)邀請贊助企業________名代表參加組委會組織的聯誼酒會和聯歡活動。
(2)相關部門領導將應邀出席活動。
(3)邀請著名書畫家為企業題字作畫。
14.媒體全程支持的回報:
在以上的系列活動中,廣西日報、南國早報、南寧日報、南國今報等廣西權威報紙媒體、廣西地方報紙媒體;桂龍網、廣西政府網、廣西在線、廣西花山神韻網等廣西網絡媒體;廣西廣播電台、地方電台等廣播媒體將全程跟蹤和報道。並邀請其他媒體單位30家;以及新浪網、搜狐網等前來採訪和報道。
四、乙方承諾
1.本次系列大型活動總經費________________多萬元,乙方願意提供部份經費,贊助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2.乙方願意為本次大型活動提供產品________,廠價單價:元 / 個,數量 個(件),該產品實物可做為優秀選手的獎品或主席台領導嘉賓與評委的紀念品或禮品。
3.本協議簽字後________日內,乙方將________萬元贊助款轉至甲方賬號;於新聞發佈會的當天將其餘款項全部轉至甲方賬號。贊助的產品實物於本協議簽字後的________日內送達甲方。
4.乙方領導出席本次大型活動的有關重大活動(新聞發佈、決賽、頒獎、接受採訪等),向甲方提供有關企業和產品的真實的宣傳圖文和廣告語等;安排專人實施本合作協議中有關乙方的工作,以及共同搞好本次大型活動。
五、雙方議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未盡事宜,雙方及時溝通妥善處理。
七、本協議書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活動組委會指定帳户:
帳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3
第一條: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企業經營場所: 。
第五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六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到期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進行協議續簽。
第七條:合夥人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第八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期限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第九條:企業法人
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方為企業法人代表, 負責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經營手續。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利潤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 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一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七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税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4
乙方:甲方是一從事研發lq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環保節水技術開發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並獲得政府認可的合法手續,資信完備,時機成熟,平台穩固。該工藝技術為職能部門,實屬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市、區縣經營lq污水再生裏頭用利用設備,開發該地區污水處理市場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自願參與甲方研發的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並作為甲方下屬的分支機構,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雙方議定,(?)分佈在該轄區進入市場的初級階段,由於對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四、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知識產權和品牌形象,外阜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10萬元整;北京區縣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通過媒體聲明,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五、為了把市場做得更具完美,依據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在轄區內的區縣設分支,從事該項高新技術工作,本着“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與下屬另立合作協議。
六、污水再生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是甲方研發的利國利民的高科技產品,因此,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獎勵提成1、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成交,獎勵對方按總價20%(税前)提成。2、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歸乙方所有。3、正常報價20%獎勵提成中下浮部分,計算到乙方。
八、兑現方式項目合同簽署後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應得報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後,將提供信息方50%的餘款付清。
九、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本合同可再延續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十、雙方在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夥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 未履行出資義務;
(3)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 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 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 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 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 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 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合夥負責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行政經理、財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 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 合夥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 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 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 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 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 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火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讓的,其行為無效,由 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 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訴諸法律。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丁方: 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定代表人: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範圍包括 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 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人民幣大寫 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 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丁: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的規定,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萬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萬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萬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_年1月,__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夥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 未履行出資義務;
(3)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 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 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 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 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合夥負責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行政經理、財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 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 合夥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 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火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讓的,其行為無效,由 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 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訴諸法律。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 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範本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
第二條 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夥人於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出資額中以實物出資的;合夥企業應當於成立後半年內辦理實物過户手續,並報登記機關備案。
出資額中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合夥企業應於成立後半年內辦理知識產權轉讓登記手續,並報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税義務。
第九條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 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後,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自合夥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丁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
戊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戊方)
一、合夥宗旨 甲、乙、丙、丁、戊五方經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實現雙贏的原則,共同經營好茶樓。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項目名稱:雅禾居茶樓,地址:________城________路________號,經營範圍:棋牌 飲茶。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_____年零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期限
1、雅禾居茶樓五方共同出資叁拾玖萬叁仟叁佰元(¥________元,包括第一年房屋租金¥________元)。合夥人五方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各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元),各佔________投資的20%。
2、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期滿後,雅禾居茶樓的經營權自動終止;合夥人可拆走或自行處理室內空調、桌子、椅子、窗簾、沙發及麻將機,其它室內一切裝修、裝飾不得損壞或拆走;合夥期間茶樓房屋主體結構合夥人不得改變;否則對茶樓房屋出租人造成的損失由合夥人共同承擔。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盈餘及債務五方均按茶樓總投資20%的比例進行分配和承擔。
六、入夥及退夥
1、五方必須承認本合同,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2、任何一方中途退夥的,必須徵得其他四方同意後方可退夥,且退夥方不得要求未退夥方支付退夥方的出資額,同時對未退夥方造成的損失由退夥方負責賠償。
3、經其他所有股東同意退夥的退夥方,退夥方退夥時的退夥金按(退夥方出資額)每年遞減30%進行計算;同時經其他所有股東同意退夥的退夥方,退夥方的股份必須由未退夥股東接手,作為未退夥方的共同股份。不得轉讓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未退夥股東不得承擔退夥方的任何經濟損失,視為退夥方自動放棄在茶樓的任何股份及經營權。
4、內部轉讓權,若因經營不善需要對外轉讓,在同等條件下,內部股東有優先權。
七、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人的權利 乙方負責茶樓的財務收支,丙方負責茶樓日常事務的管理和協調,其他三方不得參與茶樓的經營和管理,但如果乙、丙方(包括合夥中的股東服務員)任意一方在管理中出現經濟問題,在事實證據確切的證明情況下(若收到假幣由收款人賠償,若貪污以貪污金額的20倍賠償給其它股東)。沒有參與管理的另三位股東中的兩位股東應有權選擇新的負責人。
八、禁止行為
1、合夥人及其親朋好友茶樓消費必須按茶樓價目進行收費禁止不收費等現象發生。
2、合夥人必須團結,遇事多交流溝通,遇到重大決策問題必須統一意見後才能進行實施。禁止我行我素,不顧合夥人的利益,否則對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必須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本協議與房租承諾書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五方各執一份,本協議五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五方共同協商解決,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夥人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戊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其所有的的位於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 路的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原賓館名字為: ;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 經營項目:住宿。
二、甲方以原來賓館的裝修、設備、人員作為甲方的出資額,乙方向一次性投放現金叁佰萬元(¥3,000,000元)對賓館進行重新裝修。該資金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轉賬到雙方共同指定的賬號。
三、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合夥經營期間,本賓館經營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能插手;賓館的出納由甲方負責。
五、合夥經營期間,甲方必須提供相關生效手續履行協議,包括房地證、特種營業許可證、税務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共同營業。
六、合夥經營期間,涉及風險承擔,盈利分享,按甲方35%:乙方65%進行分配。
七、如一方要求散夥,必須經另一方同意,並清算認可後簽字生效。
八、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任何一條款視為違約,違約金的賠償對方損失。
九、上述協議,雙方本着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的。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簽收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1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髮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髮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專業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為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工資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業績百分之五為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在合作期間,有任何一方未執行好本身職位工作以及合夥人的責任,拖累其他合夥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紅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資。如情況惡劣給公司帶來嚴重後果可甲方代表給予除名,退夥後按照入夥時的資金扣除一半為補償公司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方為代表,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甲方__合夥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2
第一條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
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
第四條合夥人姓名:
第五條合夥人共出資
第六條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企業經營場所:
第八條合夥目的:
第九條經營範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十條合夥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名住所
第十一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出資
方式出資數額
(萬元)出資權屬
證明繳付出資
期限佔出資總額比例
第十二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三條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委託合夥人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並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2、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暫停該事務的執行。
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十四條入夥、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税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夥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在合夥協議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全體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茲委任乙方為___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乙方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並轉告甲方;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製造廠徵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甲方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範圍
為了便於工作,甲方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供給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提議或修正,供甲方備查;
由於個別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甲方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景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佣金
甲方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2%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餘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當需要由甲方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佣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甲方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對甲方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景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説明書等);
(3)甲方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甲方的職責
(1)向代理商供給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供給重點客户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供給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祕密外泄。
7、職權範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甲方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甲方。
8、利害衝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甲方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甲方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於甲方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甲方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4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經過以上多方股東的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夥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項目名稱:
經營地: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項目業務範圍為。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條:出資額
一、出資總額為:
1、甲方以出資,佔合作項目股份的%。
2、乙方以出資,佔合作項目股份的%。
3、丙方以出資,佔合作項目股份的%。
4、丁方以出資,佔合作項目股份的%,
本協議簽訂後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合作人職責:
一、負責;
二、負責;
三、負責;
四、負責;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各方都有權參加該合夥項目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運營情況。日常支出以及採購需經合夥各方同意,擇取市場最優惠價格進行採購。一切合理收入與支出均由收據或發票進行結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各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賬目。如項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給予合理解釋的,項目合夥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做賬。
合夥項目每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經營狀況做到清結。
第七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股利)。出資各方以佔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資份額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每年月份彙總上一度公司盈虧狀況,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後進行股利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發展,公司後期會吸納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項目經營期間出現虧損的情況下不允許退夥,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且投資及所佔股比不予退還,由其他合夥人按比例稀釋。
2、當然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違約一方的股份不予退還,由其他合夥人按各比例擁有。
①未按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其他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相關只能管理部門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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