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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抵押保證借款合同(精選3篇)

車輛抵押保證借款合同(精選3篇)

車輛抵押保證借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車輛抵押保證借款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

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

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二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

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

保險項目如下:

1 、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

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

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 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 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 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抵押權的實現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六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

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七條 通知

1 、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按照乙方地址或短信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聯繫方式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聯繫方式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短信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車輛抵押保證借款合同 篇2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抵押人及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為確保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願意以其所有的財產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併為債務人 提供連帶保證,連帶保證期限至 年 月 日止,無論主債務是否有效,乙方均同意提供抵押物並提供連帶保證。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房屋坐落於 (房產證號 )。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簽字): ,身份證號:

2、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着物、附合物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出租等情況。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1、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年日向借款幣(大寫金額 ),月利率為 %,借款期限至 於 年 月 日止。

2、乙方擔保的範圍為: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户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由 承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

抵押登記手續,並在登記手續辦妥後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債務人清償債務後,甲方應在債務人清償之日起10日內解除抵押權。

第四條 抵押物的出租收益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2、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前(包括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抵押物產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出租等)均由甲方收取並抵償相應金額的債務,乙方應出具授權委託書,委託甲方代為收取相關收益。

第五條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宣佈借款提前到期;

(2)乙方未按第四條第2項約定,將抵押物產生的所有收益交收甲方。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抵押人對抵押物的情況作不實陳述與保證的;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抵押物經處置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乙方為債務人提供連帶保證。

第七條爭議解決及違約責任

1、本合同項下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均需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違約致甲方起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並承擔法院訴訟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條款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抵押保證借款合同 篇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自願為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抵押物

抵押人自願提供自有的_____________(抵押物名稱)為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具體包括: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後,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抵押物的佔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並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為續保,並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為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後,應將有關登記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_________________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權人: 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 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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