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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裝飾公司工程合同書(精選3篇)

建築裝飾公司工程合同書(精選3篇)

建築裝飾公司工程合同書 篇1

發包方(甲方):

建築裝飾公司工程合同書(精選3篇)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裝飾裝修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_____天。(按甲方通知進場施工當天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

1.6、工程質量:按圖紙保質保量施工、符合環保要求、並達到合格等級。

1.7、合同工程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向乙方進行作法説明和現場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現場。

2.2、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內水、電源。

2.3、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辦理內部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事宜。

2.4、協調辦理有關的手續,解決與乙方施工的牽涉其他有關問題。

2.5、如需要拆改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辦理相應手續,協調物業管理公司與裝修之間的具體問題。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作法説明的現場交接,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按甲方要求如期開工。對各班組施工人員作好技術和安全交底。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施工,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7、進場前辦妥施工人員的工地出入證,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進場人員必須備齊證件,隨時接受甲方及有關人員檢查。

3.9、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督促。若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4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因一方責任,影響工期,一切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能順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場地,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甲方如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三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6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本工程項目的增減約定

6.1、工程所發生的在預算項目之外的工程項目,均需雙方商定並辦理籤認確定手續,才能進行結算。

甲方確定不做的項目不能結算。

第7條有關材料供應的約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採購供應至施工現場,如商定需由甲方採購的材料由甲方供應至施工現場。

7.2、甲、乙雙方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可進行檢驗。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2、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9條違約責任、爭議或糾紛處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3、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10條附則

10.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接受甲方監督外還應服從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10.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兩份,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從雙方簽訂之日起執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建築裝飾公司工程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為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民幣____萬元共同經營_____公司,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裝飾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並在法律上獲准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濟南市;。

1﹒2﹒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同意以資金和實物摺合入股方式加入成立公司,成為公司股東之一。

甲方和乙方和丙方(以下簡稱三方)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公司名稱和地址

2﹒1﹒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2﹒2﹒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2﹒3﹒總公司註冊地點設在

分公司地點為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進行環境設計和提供裝飾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計劃和改進工作方法,使公司在品牌形象、設計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質量及發展速度等方面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提供裝修服務,主要面向山東市場開展和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公司以旗艦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山東省內各主要城市設立分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服務業務。

第四條註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對公司的責任以投資額為限。

三方出資金額為萬元。

4﹒2﹒公司的資本為萬元。

甲方固定資產(包括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原值萬元,明細甲方出資金額為萬元

乙方固定資產(包括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萬元,;明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資金額為_____萬元。

丙方固定資產(包括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原值_____萬元,明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出資金額為_____萬元。

流動資產(指可以在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等)總額_____萬元;

無形資產(指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企業長期努力建立的品牌形象、商譽等)價值總額為_____萬元

遞延資產(指攤銷期在一年以上,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或大修理工程、租入或典入一年以上房屋使用權和其他資產使用權)總額為_____萬元;

其他資產:人力資源價值_____萬元;

綜合以上各項,公司總資產合計_____萬元。

(詳情參見附件《財務報告單》)

三方將按上述資金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3﹒三方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金額投入。

全部投資一次性打入公司。

4﹒4﹒公司不發行股票。

4﹒5﹒除註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貸款辦法,通過銀行以合適的方式籌集,

第五條公司組織機構

5﹒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5﹒2﹒董事會由__名董事組成,董事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5﹒3﹒定期舉行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全體董事一致通過。

全體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於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董事長鬚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

必要時,經超過半數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後,可召開特別會議。

會議記錄採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

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

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

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並由董事會批准。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進行商業競爭。

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管理

6﹒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經營管理。

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具體到財務方面,採取(1000)元以下支出由總負責人簽字審批。

(1000)元以上款項各股東商議決定審批。

6﹒2﹒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副經理____人,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6﹒3﹒公司的主管會計是______,____名協助之。

6﹒4﹒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董事會監督檢查,日常管理由財務經理負責。

第七條三方的責任和義務

7﹒1﹒三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具有公司董事會成員同等的地位,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投資比例參與分紅,同時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如三方參與公司管理或在公司擔任一定的職務,按公司勞動工資標準按月發放工資,年底參與股東分紅。

7﹒2﹒甲方應監督公司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

甲方有責任為公司制定並提供有關管理、市場開拓等工作細則及規定;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7﹒3﹒其它方應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董事會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4﹒公司財產為公司全體股東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雙方和董事會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7﹒5﹒三方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公司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7﹒6﹒三方在公司經營期限內不得退股。

(簽定合同時三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三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當然退股的日期,為法定事由實際發生之日起。

7﹒7﹒三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公司董事會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

(3)執行公司事務中有不正當行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

被除名人對除名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税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後應儘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三方對公司註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

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後餘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税後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公司利潤,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其它方: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制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8.2.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税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税。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公司有權利:

(1)由董事會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也可以僱用外來人員擔任公司管理工作;

(2)僱用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

經採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僱;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並造成不良後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採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税後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以現金形式發放或打入員工個人帳户。

公司與其他公司或企業的大額經濟來往需在銀行辦理轉帳手續,避免現金支付。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並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

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並以中英文編制。

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説明是否是真實正確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後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並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方及各董事。

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

10﹒4﹒甲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後一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轉讓

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

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後三十(30)天內作出答覆,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雙方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於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在轉讓期間公司正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准轉讓後,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三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____(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

如逾期____(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

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決定是否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本協議。

12﹒3﹒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2﹒4﹒各股東不經董事會同意不得中途抽出股份,如中途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乙方自願或非自願宣佈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説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後,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後,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

在清算時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經營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並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

清算委員會可聘請註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有關法律並經有關當局批准,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並簽署認購協議書。

13﹒5﹒若沒有買主願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被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保險

在履行合同期內,董事會可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

第十五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5﹒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5﹒2﹒由於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

若於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5﹒3﹒若調解於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5﹒4﹒法院的裁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其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六條協議的生效

16﹒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共同協商並作出補充規定。

16.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一方條款除對適用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餘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行受到影響和消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築裝飾公司工程合同書 篇3

供方:需方:

一、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及單價

二、產品質量

供方應保證必須符合或優於國家規定的“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的環境保護標準以及國家和行業規定的其他質量要求,技術指標與出廠標準,做到外觀整潔,標識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產品在質保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供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所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包修期滿後需方享有終身成本價維修服務。

四、交貨時間與地點

1、供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約定地點,承擔相應運輸、保管、裝卸的費用。需方在交貨地點對數量、外觀檢查後驗收,對產品質量不符合或規格不符的,有違合同原則的產品有權拒收,並由供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費用和一切損失。

五、付款方式

先款後貨。

六、服務承諾: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供方應在24小時內負責包修、包退、包換並承擔因此給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部分,需方如需要,應照數補齊,需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行承擔,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貨,則供方應該給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20%的違約金,需方另行採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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