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 >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精選18篇)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精選18篇)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__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精選18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_;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計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計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2、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處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份,發包人__份,設計人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子郵件、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項目經理(簽字):______

住所:____住所:______

郵政編碼:____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開户銀行:____開户銀行:______

銀行帳號:____銀行帳號:______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2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鑑於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範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由乙方為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訂立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開工日期:接到甲方通知後二十日內開工

五、工程工期:總工期25天,施工進度應與裝修等專業施工進度相協調

六、質量等級:達到優良標準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三條工程方案設計及變更

一、本工程由乙方設計,甲方審核,乙方嚴格按照審核後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二、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提出設計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提出設計變更,亦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需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工程可根據施工條件具備情況分期實施、分期驗收、分期決算。

二、如遇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協調方可安排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不能按時提供施工條件影響工程正常進行。

2.不屬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大設計變更,導致修改方案等原因而影響進度。

3.受在現場施工的其它施工工程影響,本工程施工不能進行。

4.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時間

一、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價定為人民幣______元,即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時間: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付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本工程合同額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工程驗收

一、在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不得提前啟用或擅自運用系統。否則,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及其它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應組織有關人員按上述標準進行驗收。

三、工程在通過驗收一週內,乙方應將工程的全套齊全的施工文檔及相關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代表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洽商、變更、驗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2、提前兩天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時間。

3、協調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設計相撞或施工交叉等相關事宜。

4、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用水用電。乙方自備用水用電設備。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統一安排,按統一規定辦事。

2、認真聽取甲方施工圖會審意見,並於三天內修改完後送甲方認可。

3、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4、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並負責施工範圍內的安全保衞。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5、工程竣工未移交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甲方已完成工程提供成品保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乙方應按成品進行賠償。

6、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或質檢部門的檢查,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

7、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修、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

8、按有關規範、施工圖及説明精心施工,保證質理,按期完工和交付使用,不得推遲工期。

9、負責做好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保管,在甲方驗收系統前,材料及成品安全由乙方負責,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或更換。

10、嚴格執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施工人員、工具及其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否則,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則每延遲一日,應按工程總價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二、如甲方延期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按應付款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三、施工方必須對工程質量負責,若工程一次驗收通不過,複驗測試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工程二次驗收不合格,該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乙方應承擔工程所發生的所有費用,並按工程總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應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內容或其它相關技術信息泄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泄密,違約方應一次性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並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之損失。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其它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之工程總價5%的違約金,並賠償非違約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其它事項

一、對於合同履行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在爭議解決過程中,合同中非爭議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二、由於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由雙方商定終止或繼續執行合同。

三、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除人為挖掘等具有破壞性的施工導致綜合佈線不能正常使用外,其餘均由乙方在1-2日內免費維修,維修時間依照現場破壞程度與甲方商議完成。

四、有關合同的其它未及事項,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同意,可就商定內容簽訂補充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4

建設公司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公司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設工程名稱

作為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作為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作為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作為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建設工程乙方義務

1、作為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

2、作為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並註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作為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建設工程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範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建設工程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建設工程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5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户銀行: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6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2國家、江蘇省及行業主管部門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及標準。

2.3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覆文件。

2.4發包人提出的設計任務書(發包人發出的補充設計任務書)及其它有關設計工作的書面要求。

第三條 工程概況及設計範圍、設計週期

3.1工程名稱:(以下簡稱本工程)設計內容: 本學校校園景觀規劃

3.2設計範圍:

3.3設計週期: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資料及文件名稱: 設計文本、總平面、分析圖、立面圖、局部節點大樣以及部分效果圖。份數: 壹份提交日期:景觀方案初步設計文件提交時間:景觀方案深化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語言採用中文書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基礎資料的內容及時間

(1)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地現狀CAD圖、市政管線基地設施資料。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2)合同簽定同時需要電子文件(圖形文件應為DWG文件格式)及書面文件,並有簽字。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內容、份數及時間要求

6.1設計文件提交具體時間的確定:如果發包人在收到設計文件後5日內未提出任何修改、完善文件的要求,則視為設計人交付文件符合要求。如果發包人在收到設計文件後5日內提出了修改、完善文件的要求,則設計人應及時對設計文件進行修改、完善。

6.2設計人所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當一律採用簡體中文書寫,並保證其中所使用的術語、符號為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規定的專用外文術語、符號。

第七條 設計費

7.1經發包人與設計人協商,本合同發包人支付的總費用為人民幣(¥: )。

7.2總費用為固定費用,除非合同另有規定,不再給予增加,該費用不包括如下費用:

7.2.1設計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作內容,向發包人提交本合同規定的的文件所需的費用;

7.2.2設計人按照中國政府主管部門意見及發包人要求修改、完善圖紙,提供設計技術交底及解決施工中設計技術問題、參加竣工驗收等服務的費用;

7.2.3 設計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其他內容所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發包人付至設計費總額的作為預付款。

8.2初步設計文件提交後,發包人付至設計費總額的。

8.3深化設計文件提交後,發包人付至設計費總額的。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發包人義務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9.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五天(含五天)以內,設計人有權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五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與發包人重新商定提交設計文件的合理時間。

9.1.3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導致設計有重大變更,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如造成設計人出現重大設計返工,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9.1.4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預付款不予退還;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按逾期付款的每日2%標準支付違約金。如發包人逾期未支付上階段設計費用,設計人有權停止下一階段工作。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時間,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對於設計人提出的需要發包人做出答覆或指令的事項發包人應在合理時間內及時做出。

9.2設計人義務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2條規定的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必須負責及時進行修改或補充。

9.2.3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階段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4設計人負責向發包人進行設計交底。

9.2.5設計人應該與承擔本項目設計任務的相關設計單位相互協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本工程的設計工作。

10、本合同一式 4 份,自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其中正本 2 份,雙方各執 1份,副本2 份,雙方各執 1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約定為準。

11、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7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萬元)費率%估算設計費(元)層數建築面積(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佔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第一次付費20%定金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第二次付費第三次付費第四次付費第五次付費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8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號: 資質證號:

地址: 法人代表: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裝飾設計,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設計工作概況

1.1設計工作流程

1.2 設計收費標準及工作範圍表

第二條 設計內容 本設計分為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方案設計

2.1.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託思想(功能要求、個人喜好、投資計劃等),乙方進行方案設計,並提供設計方案,此部分設計內容包括:

①效果圖 壹張

②平面結構圖 壹張

③天花平面圖 壹張

④平面佈置圖 壹張

⑤地面材質圖 壹張

⑥主要材料的確認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圖紙必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後乙方才能進行下階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變了建築原有的結構、設備,則需經甲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變建築原有的結構、設備,則需經乙方和相關部門的簽字認可;

2.1.5設計週期: 天(日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階段:施工圖繪製

2.2.1 在甲方簽訂施工合同後,乙方進行施工圖繪製,並向甲方提供全套圖紙;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圖所需時間不計入設計週期;

2.2.3 施工圖繪製週期,簽訂施工合同後 天。

第三條 設計費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內面積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設計費,總設計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雙方簽訂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總設計費的60%作為訂金,即:

元;(注:若總設計費的60%總金額少於XX元的,則該訂金為XX元,且則須一次性付清)

3.2.2 簽定施工合同時即結清設計費尾款。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4.1 甲方:

4.1.1 確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個設計、施工過程中作為對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及材料給予確認;

4.1.2 若甲方在已簽字確定設計方案的情況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費用。若甲方對方案不滿意,有權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滿意,甲方有權終止設計合同,並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訂金的一半,但不得帶走任何形式的圖文資料紙;(注:乙方不予返還的訂金數額最少為XX元)

4.1.3 配合施工圖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確定;

4.1.5 參與竣工驗收。

4.2 乙方:

4.2.1 根據甲方提供的主要委託思想(功能要求、投資計劃、個人喜好等)進行方案設計;

4.2.2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設計所需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資料;

4.2.3 根據甲方籤認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圖繪製;

4.2.4 現場指導施工及疑難問題的解決;

4.2.5 參與施工交底;

4.2.6 根據甲方需要可提供1個工作日內的配飾物品的選擇指導。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設計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乙方未按時提交設計方案或施工圖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4合同生效後,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將支付給對方總設計費的10%作為違約金。同時,訂金不予返還。5.5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人員錯誤造成工程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該免收的部分設計費作為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6由於乙方設計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設計費千分之三的賠償金。

第七條 附則

7.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7.4 雙方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約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9

甲方(發包人):

乙方(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園林綠化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着綠化工程設計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1.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批覆文件。

3.工程設計招標文件及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以及中標通知書。

4.發包人提出的設計任務書及其它有關設計工作的書面要求。

第三條 工程概況及設計範圍

1. 工程項目名稱:

2. 工程項目規模:

3. 工程項目設計:

4. 工程項目內容:

第四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1. 提交資料,文件

2. 建設單位提出的設計要求。

3. 提供現場現狀圖或地形圖。

4. 提供現場市政排水渠的位置圖等。

5. 提交資料,文件的時間。

第五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及時間

1. 方案設計

設計人在收到發包人確定設計意向文件後,十個工作日完成(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週期);

2. 施工圖設計

按國家制定的行業標準進行設計,能完整提供環境景觀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圖紙及所應達到可供施工的設計深度。

3. 交付時間

經發包人對初步設計同意後,十五個工作日完成(根據項目情況議定設計週期);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藍圖12份,可供報批的電子文件一份。

第六條 費用

1.經雙方協商,本合同支付的總費用為 萬元人民(¥ ) 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計委,建設部計價格【20xx】號文《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既¥ 萬元(大寫 )作為預付款。

2.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並經發包人確認後十個工作日內,發包人一次性支付剩餘的設計費用總額的90%給設計人,即¥ 萬元(大寫 )

3. 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十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剩餘10%的費用,即¥ 萬元(大寫 )

4.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 雙方的責任

1. 甲方(發包人)責任

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和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十五天(含十五天)以內,設計人有權要求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十五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與發包人重新商定提交設計文件的合理時間。

3.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導致設計有變更,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如造成設計人出現重大設計返工,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4.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 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預付款不予退還;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

4.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尚未支付的金額的10%以內的逾期違約金,如發包人逾期未支付上階段設計費用,設計人有權停止下一階段工作。

5.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2. 乙方(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 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 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3.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必須負責及時進行修改 或補充,如因設計人的原因造成項目出現工期延誤、成本增加、 質量下降或發生質量事故等情況之一時,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 措施外,免收該部分的設計費,並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 額不超設計費總額的30%的違約金。

4. 設計人支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項目交底、現場技術指導、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竣工驗收。

第九條 保密

1.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仲裁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業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商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要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5.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6.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及生效,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7.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設計人(蓋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0

發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計劃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天。

5.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計價方式與簽約合同價格

本合同採用計價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

________ (小寫)

7.組成合同的文件

7.1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及合同附件;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雙方有關工程的變更等書面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1

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基本信息

甲方: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裝飾設計,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設計工作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內容本設計分為兩個階段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階段方案設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階段施工圖繪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設計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與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6.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6.4雙方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城鄉規劃委員會 制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於合同後,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項目;

五、本合同由XX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本合同由XX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XX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XX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

序號 文件內容或名稱 文件提交日期 備註

(二)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設計文件名稱份數交付日期備註

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三)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XX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二)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五)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XX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XX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並按核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XX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三)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四)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五)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XX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合同簽訂地點:XX市_____________區(縣)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户帳號:______________ 開户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3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論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發包人責任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問,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復螢辦公等費用)。

9.2設計人責任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年。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日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買際損失的%。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仲裁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磚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蓋章)

備案號:

備案日期: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磚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鑑證意見:

(蓋章)

經辦人:

鑑證日期: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4

發包方:故縣村(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丁三明(以下簡稱乙方)

今因甲方興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託乙方承建,經雙方協議後,根據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合同,作為今後施工工程依據,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點:故縣三公里處

三、施工範圍: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質量標準:乙方嚴格按照設計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標準,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應及時提出,乙方應及時處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價:貳萬陸仟壹佰陸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額墊款。

八、施工期限:兩個月

九、本工程不能轉讓,否則沒收押金,終止合同。

十、勞保安全:在施工中發生的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派馬金龍同志為現場施工代表,隱蔽工程必須由施工代表現場鑑後,憑通知才能施工,並做為工程決算的依據。

十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凡車輛通行及補償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結束後,所有道路、農田、必須恢復,恢復費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後,需經過第二年洪水考驗方才進行組織有關人員驗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一份,鎮水利工作站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x月x日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5

工程名稱:xx鎮大秀至岱山避洪溝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xx人民政府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巢湖市興建築裝飾有限責任公司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11月1日

發包方(簡稱甲方):xx鎮人民政府

承包方(簡稱乙方):巢湖市興建築裝飾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更好地完成xx鎮大秀至岱山避洪溝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設任務,本着團結協作、緊密配合、分工負責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合同承包條例》的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稱:xx鎮大秀至岱山避洪溝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

二、工程地點:呂婆大秀至岱山銀山橋(一標段)

三、承包項目及主要工程量:避洪溝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詳細的工程量工程內容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四、開工時間:20xx年11月2日竣工時間:20xx年11月27日

五、工程價款:281397.9元(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六、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

七、工程款結算方式:

(1)工程結算總價為合同價加(或減)變更價款。

(2)變更工程量的計價方式:工程項目發生變更時,變更項目合同中有類似價格的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無類似價格的項目按相應20xx年安徽省定額進行綜合計價和相應取費及政策性調整,材料價格執行當期《巢湖市工程建設》信息價,如信息價沒有的材料價格執行雙方簽證價。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6

Desig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I)

(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Design Contract for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 程 名 稱: 10KV變電所新建工程

Project Name:10KV Substation New Construction

工 程 地 點:

Project Site:

合 同 編號:Contract No.:

(由設計人編填) (Filled in by Designer)

設計證書等級: 設證甲級A121001826

Design Certification Rank: Design Certificate Class A 121001826

發 包 人:Employer:

設 計 人: 電力勘察設計院

Designer: Electric Power Survey Design Institute

籤 訂 日 期:Date: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Supervised and Manufactured by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發包人:Employer:

設計人:電力勘察設計院 Designer: Electric Power Survey Design Institute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10KV變電所新建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The Employer entrusts the Designer to undertake 10KV Star Mall Plaza 1 # Substation New Construction; the project site is No.6, Bei’Er Zhong Road, Tiexi District, Shenyang City. Upon agreement by both parties through consultation, the two parties shall sign and implement the Contract jointly.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Article 1: This Contract i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1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onstru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Market regulations of Construction Survey and Design.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2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related state and local construction survey and design management.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1.3 Documents of Approval for Construction.

第二條 設計依據Article 2 Design Basis

2.1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1 The Trust Deed or Design Documents of the tender accepted provided to the designer by the employer;

2.2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2.2 Fundamental materials submitted by the employer;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2.3 The major technical standards adopted by the designer are:

B-01R5-SJ-02-20xx標準、規程、規範

B-01R5-SJ-02-20xx Standards, Procedures, Norms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Article 3 Priority of Contract Document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The documents consisting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deemed as demonstrating mutually; if there is any ambiguity or discordance in the contract document, the following priority shall be followed to judgment,

3.1合同書 3.1 The Contract;

3.2中標函(文件) 3.2 Letter of Acceptance (Document);

3.3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3 Requirements of the employer and Letter of Authority;

3.4投標書 3.4 The Tender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Article 4 Name, Scale, Phase, Investment and design Content for the Contract Items (fill in based on industry characteristics)

10KV星摩爾購物廣場1#變電所新建工程

10KV Star Mall Plaza 1 # Substation New Construction

變電所電氣及10KV進線

Electric and 10KV inlet wire of the substation

變電所設在地下,內設6台1600KVA變壓器及2台1250KVA變壓器。

The substation is underground, with six 1,600KVA transformers and two 1,250KVA transformers inside.

10KV電源分別由勸工變、歷工變電所各新出電纜新路徑電纜敷設至用户

變電所。

The 10KV power line is laid along the new cable roads of Quangong Substation and Ligong Substation respectively, toward the customer substation with cables.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Article 5 Relevant materials, documents and time submitted to the designer

本工程供電方案 1份 20xx-2-25

Power supply scheme of this project 1 25 February, 20xx

用電負荷資料 1份 20xx-2-25

by the employer

Electricity load data 1 25 February, 20xx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Article 6 Documents, number of copies, location and time submitted to the employer by the designer

設計圖紙 8份 20xx-04-15

Design drawing 8 copies 15 April, 20xx

概算書 6份 20xx-04-15

Book of estimates 6 copies 15 April, 20xx

注:待發包人結清全部設計費後,由設計人將設計文件交付瀋陽供電公司客户工程部

Note: After the party issuing contract settles up the total design fee, the above design documents 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Project Division of Shenyang Power Supply Company by the designer.

第七條  費用Article 7 Expenditure

7.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設計費按設計價格(20xx)10號文計取 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1 It is agreed between both parties that the design fee under this contract is calculated and charged according to the document No.10 (20xx) Design Prices. The charging basis and method are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national and local provisions, and will be determined by both parties through negotiation, if there is no relevant national or local provision.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7.2 If the above expense is estimated design fee, both parties shall check the design fee as per the approved budgetary estimate of the preliminary design, after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preliminary design.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is project, if there is any adjustment in budgetary estimate, the design fee will also be adjusted correspondingly.

第八條  支付方式Article 8 Form of Payment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計 16 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1 The party issuing contract shall pay the total design fee, within three days after the execution of this contract, that is, 160000 RMB as a deposit (the deposit will be seen as a part of design fee, at the time of contract settlement).

8.2設計人提交  全部  設計文件之前,發包人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2 Before the designer submits all design documents. the design charge is all squared by the employer, and no final payment left.

8.3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8.3 Both parties commission bank to pay and collect related fees.

第九條  雙方責任Article 9 Responsibility of Two Parties

9.1 發包人責任9.1 Responsibility of the Employer

9.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1 The Employer shall deliver basic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to the designer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in accordance requirements stipulated in Article 5,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ir completeness, correctness and time limit. The employer shall not request the designer to design by violating the concerned national standards.

If it exceeds the prescribed time limit within fifteen (15) days when the employer delivers above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the designer can postpone accordingly the time of delivering the design docu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6 in the Contract; if it exceeds the prescribed time limit over fifteen (15) days when the employer delivers above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the designer is entitled to decide again the time of delivery of design documents.

9.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9.1.2 When the employer alters entrusted design items, scale and conditions, or delivers the wrong materials, or delivers mostly revised materials so that the designer rework for the design, the employer shall pay for rework cost for the designer based on the amount of the work performed by the designer except the supplemental agreement (or contract ) signed separately, and the relevant articles specified again by both parties through the consultation.

Prior to signing the contract, if the employer has satisfied to design work which is done by the designer, the employer shall pay the corresponding design charge.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3 During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when the employer requests to terminate and cancel the contract, the down payment paid by the employer shall not be returned if the designer doesn’t begin the design work; if the designer starts the design, the employer shall pay half of design charge in the phase if it is less than half of the actual amount of work performed by the designer; if it exceeds the half, the full design charge in the phase shall be paid in all.

9.1.4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4 The employer shall pay the down payment in accordance with stipulations of the Contract. Reception of the down payment is the mark of commencement of design work for the designer. If the down payment is not received, the designer is entitled to put off the time of commencement of design work, and postpone accordingly the time of delivery of documents.

9.1.5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5 The Employer should pay charges for design to the Designer at the amount and date provided in this Contract. For each day of overdue payment, 2‰ of the overdue payment shall be paid as damages for overdue payment and the time for delivery by the Designer shall be extended accordingly. Where the delay of payment has exceeded 30 days, the Design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suspend the performance of the work at the next stage and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Employer. In case the higher authority or competent department of design approval would not approve the design documents or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this contract is suspended or stopped, the Employer should pay the payable charges for design.

9.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6 The employer requests the designer should deliver the design documents ahead of the time specified by the Contract, it shall need the approval of the designer, and shall not deviate gravely from the rational design period, and the employer shall pay for the crashing charge.

9.1.7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7 The Employer should offer conveniences in aspects of working, living and traffic and necessary labor-protection equipments.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8 The Employe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national standard drawing, ministerial standard drawing and local standard drawings.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1.9 The Employer shall bear the expenses for receiving foreign expert in charge of the engineering to the Designer's office (including expenses on fax, telephone, copy and office affairs).

9.2設計人責任9.2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Designer

9.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 (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1 The designer shall perform the design in accordance with provisions of the State and the technical codes and standard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deliver the design docu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contents, time and number of copies to the employer specified in Article 6 (exclusion of the case where the design documents shall be prolonged accordingly stipulated in Article 9.11, 9.12, 9.14 and 9.15), and be responsible for quality of the delivered design documents.

9.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25  年。

9.2.2 The design life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hall be 25 years.

9.2.3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3 Responsible for examining for design materials of foreign businessman, and responsible for design liaison of the Contract project.

9.2.4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9.2.4 The designe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revision or supplement to the mistakes or omission of the design documents. The designer shall be free of the design charge of loss part besides remedial measures taken for casualty los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caused by the designer due to the wrong design, and shall pay compensation money for the employer based on degree of loss. Amount of compensation which is decided by two parties through consultation is % of actual loss.

9.2.5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5 If the delivery of design documents is delayed for the Designer's reason, each day overdue will result in the reduction of 2‰ of the design charges for the project.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6 After the contract enters into force, the Designer may require termination or cancellation of the contract and the Designer should return the down payment in double.

9.2.7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9.2.7 Upon delivery of the design documents, the Designer shall participate in the inspection on the design by the relevant higher authority as provide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necessary adjustment and supplements to the content within the original scope of the design according to the inspection conclusion. The Designer shall start the construction within one year upon delivery of the design documen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limit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technological disclosure to the Employer and construction unit, handling with relevant matters on design and participation in the acceptance upon completion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 case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has not started within one year, the Designer shall sti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above work and may collect reasonable service charge for consultancy from the Employer according to the needed workload. The amount of the service charge shall be discussed and determined by the Parties.

第十條  保密Article 10 Confidentiality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Both Parties shall protect each other’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Without prior consent, neither party shall revise, copy or transfer to a third party or use for the project other than the project of this Contract any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of the other party.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disclosing party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all the any consequence it resulted and shall bear the relevant compensation.

第十一條  仲裁Article 11: Arbitration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與設計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瀋陽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當事人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If any dispute aris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Engineering Service Contract, it shall be settled by friendly consultation of the Parties, or be submitted to the competent local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for mediation. Where the dispute can not be settled by mediation, it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Shenyang Arbitration Committee for settlement. Where the Parties have not agreed on the arbitration organization in the Contract nor conclude arbitration agreement in written form, the dispute will be brought to the People’s Court.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Article 12: Contract effective and miscellaneous

12.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1 As per the request of the Employer for dispatch of personnel to stay 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so as to coordinate and solve relevant issues, the individual technical consultant service contract shall be signed by both parties.

12.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2 Service provided by the Designer for the Project in this Contract will be concluded until the comple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12.3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3 In the projects of the Contract, Designer shall not appoint manufacturers or Designers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 and equipments. Where there is a necessity that Designer shall cooperate with Employer in ordering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 and equipments, the relevant charge shall be paid by Employer.

12.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4 The Employer entrusted the Designer to cooperate with the engineering work of imported project and design personnel undertaking relevant design assignment shall be included in all stages from enquiry, business negotiation, domestic and overseas technical inspection until the production period. The charge for overseas business trip and other relevant charge will be paid by Employer except the charge for purchasing dress.

12.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5 Additional agreement for any other service, which Employer entrusts Designer to provide, however, out of the scope of the Contract, shall be signed and the payment shall be paid correspondingly.

12.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6 For any failure to perform any term or condition of this Contract due to the force majeure, both parties shall, in good faith, attempt to settle amicably and by mutual agreement.

12.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 貳 份,發包人 壹 份,設計人 壹 份。

12.7 The Contract is effective once after both parties stamped and signed. There are totally __two_ copies of the Contract, Employer retains __one_ copies, and Designer retains __one__ copies.

12.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8 Once this Contract became effective, it should be registered in the Auditing Section stipulated by Provincial Administrativ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where the Project locates. Where is necessity mutually agreed by both parties, the Contract shall be certified by Local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This Contract is to be concluded once after both parties fulfilled their own responsibilities.

12.9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 Any correspondence, include faxes, telegram, meeting minutes agreed by both parties, are components of the Contract, which shall have the same validity with this Contract.

12.10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10 As for matters not covered in this Agreement,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may be concluded by the Parties separately and such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shall have the same legal validity with this Contract.

發包人名稱:Name of the Employer:        設計人名稱:Name of the Designer:

(蓋章)(Stamp) (蓋章)(Stamp)

法定代表人:(簽字)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法定代表人:(簽字)Legal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委託代理人:(簽字)Authorized proxy: (signature) 委託代理人:(簽字)Authorized proxy: (signature)

項目經理:(簽字)Project Manager: (signature) 項目經理:(簽字) Project Manager: (signature)

住 所: Address: 住 所:Address:

郵政編碼: Postcode: 郵政編碼: Postcode:

電  話: Tel.: 電  話:Tel.:

傳  真: Fax: 傳  真:Fax:

開户銀行: Bank: 開户銀行:  Bank:

銀行帳號: Bank account:           銀行帳號:Bank account: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Verification opinion:

Record at the competent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蓋章) (Stamp)        (蓋章)(Stamp)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Record No.: Agent: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7

為加強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預防、減少和及時解決合同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市水利局組建的項目法人或受項目法人委託與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或相互之間簽訂的水利工程合同、協議等。

一、合同管理職責

1、項目法人的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本局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局合同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有關工程合同。

4)、嚴格審查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應提交有關方面會審,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5)、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6)、做好合同統計、歸檔、保管工作。

7)、監督、檢查合同簽訂、履行情況。

8)、宣傳合同法和有關法規,培訓合同管理人員。

9)、依法處理合同糾紛。

10)、制止有關單位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2、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項目法人及現場管理機構等的聯繫,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妥善保管收、付憑證。

3)、配合項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審籤管理

1、本局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2、嚴禁將合同業務介紹信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介紹信的存根應當保存五年,以備核查。

3、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合同文本應當採用國家規定的合同示範文本;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須送交局有關部門審核。

4、所有合同都應按順序由項目法人統一編號。

5、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範,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6、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7、對於合同標的沒有國家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由合同雙方共同取樣封存,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交由指定責任人保管。

8、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相對方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相對方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相對方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

9、對外簽訂合同,要明確選擇糾紛審判管轄地,並優先選擇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在合同文本上簽名或蓋章。

11、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三、合同審籤程序

1、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對法人必須審查營業執照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複印專用章的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複印件(必須有最近年檢章)。

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範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經濟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註冊地。

2、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

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簽訂合同,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4、簽訂合同,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5、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名片; 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資料; 各類廣告、宣傳資料; 各類電話機等通訊工具號碼;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複製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複印資料。

6、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四、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1、合同履約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託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相對方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我方當事人收到對方當事人通過郵遞方式傳送的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應當連同信封一併收存。通過郵遞方式傳送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必須使用掛號信函,並保存郵局收據、回執備案。

2、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方當事人作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變更接收人時,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收人發貨或付款。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並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採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法定代表人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不便掌握,應明確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説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覆的期限,儘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五、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管理

1)、為解決合同糾紛所採取的各項措施,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和期間內進行。

2)、發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3)、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配合好參加仲裁或訴訟。

4)、合同糾紛發生後,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5)、合同發生糾紛後,需要委託代理人蔘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應當及時委託有資格的代理人蔘與處理糾紛。

6)、解決合同糾紛的申請書、起訴狀、證據、答辯狀、協議書、調解書、仲裁書、裁定書、判決書等,在結案後十日內,由承辦人送交備案。

2、合同糾紛處理程序

1)、發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和本局領導,合同承辦部門、財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解決糾紛所需的相關材料。

2)、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於可能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3)、合同糾紛發生後,應當依法採取一切措施,積極收集、整理有關證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應當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4)、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時,必須先行復制,並請求法院的承辦人員出具證據收執。

六、合同資料管理

1、檔案資料內容

下列資料可以作為合同檔案: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准文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複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複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託書的原件或複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複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登記、見證、鑑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標的驗收記錄;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複印件。

2、合同資料歸檔、統計與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須統一編號,由辦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後十日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局辦公室所有。

最新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篇18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設計階段:方案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階段的配合

甲方:

建築工程設計合同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經方案比選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夜景亮化設計 ,經雙方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方法》。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1.4 甲方提供並經雙方認可的資料。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範圍及內容: 夜景亮化設計

第三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工作階段及成果

乙方按照本工程的工程進度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方案設計階段

2.1考察現有道路環境條件,包括地面條件、邊界以及道路內外的視覺效果。

2.2 收集及整理有關圖片及其它相關資料,設計階段與甲方相互協調及開會討論目前所有的圖紙和資料,使之與設計主旨一致。

2.3方案設計階段的工作成果如下:

(1)反映總體設計的效果圖;

(2)説明設計構思的有關分析圖、設計效果圖;

(3)表達主要設計構思及設計特色的方案一份。

第二階段:施工圖設計階段

2.4提供詳細的施工設計圖紙。

2.5協助甲方編制工程進度安排。

2.6製備及編制材料表有關的工程規範。協助甲方審理工程量清單,以便於甲方制訂招標及合約文件。

2.7與甲方一起,為投標單位提供招標答疑。

2.8出席有關的工程協調會議。

2.9其他;

第三階段:施工階段的配合

2.10乙方在施工圖完成後,需與甲方代表、工程承包商一同出席設計交底會議。

2.11協助甲方招標、定標,審核廠家提供的照明設備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在工程定標以後,施工前根據設計要求確認物料品種規格及質量;

2.12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間應根據現場需要前往工地現場監督,以確保所有工程按圖施工,製備初步驗收接受建議書,其上註明需待修改更正的項目;

2.13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間應根據現場需要前往工地現場監督,以確保所有工程按圖施工,最後的工程驗收;

2.14甲方或施工方在工程過程中要改動設計或物料,必須先書面通知乙方;

2.15對甲方解決工程施工中出現的技術性問題,乙方必須予以及時的技術支持,在保證工程質量及設計效果的前提下提出解決方案。

3、設計費用支付安排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確定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 ,(如甲方需

提供設計燈型樣品,樣品費用另行計算);

3.1設計費結算與支付方式:

本合同設計費用按照以下二個階段支付:

合同簽訂後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設計圖紙交付後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施工圖交付後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照明工程竣工驗收後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剩餘設計費。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 甲方責任

4.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

人轉讓或用與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應付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4.2 乙方責任

4.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設計圖紙的安全性負責。若因為設計缺陷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傷害及損失,乙方有相應的賠償義務。

4.2.2 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 國家和地方的現行政策、法規、技術規程和規範。

4.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10 年。

4.2.4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4.2.5 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和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最高額為全額設計費。

5.2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六條 其他

6.1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6.3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4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

6.5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6.6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6.7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mo/hetong/jianshe/y0y3x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