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製品加工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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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製品加工合同書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元計算,共計——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元計算,共計——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地址: 電話:
帳號: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年月日
木製品加工合同書 篇2
承攬方:____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____縣百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名│ 規格(長,寬,高)│單位│數量│備註│
├──────────┼───────────┼───┼───┼───┤
│玻璃櫃台│130__40__90│ 件 │ 120│ │
├──────────┼───────────┼───┼───┼───┤
│塑料枱面櫃枱│180__100__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帶抽屜│
├──────────┼───────────┼───┼───┼───┤
│玻璃枱面櫃枱│180__100__95 │ 件 │ 20 │ │
├──────────┼───────────┼───┼───┼───┤
│棉布貨架│180__40__200 │ 件 │ 10 │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__80__200 │ 件 │ 5│ │
├──────────┼───────────┼───┼───┼───┤
│小百貨貨架 │180__50__200 │ 件 │ 80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户銀行:____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賬户:
乙方:____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户銀行:____縣支行
賬户:
加工合同範文
木製品加工合同書 篇3
日期:20xx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甲方: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基翔飛貿易有限公司 (購貨方)
乙方:台州黃巖新浪潮工藝禮品有限公司 (供貨方)
一、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1、乙方的貨物質量、技術要求除無特殊約定外,應由甲方或者外商指定的檢驗機構出具驗貨報告或外商派員檢驗的驗貨報告為準。
2、乙方的產品如屬於國家法定出口商檢範圍內的,乙方應辦理檢驗檢疫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乙方應根據約定安排生產並保證能按時、按質、按量交貨。
2、乙方根據指令應按時負責將貨物送至甲方或者外商直接指定的地點,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包裝標準要求以及其他
1、符合出口包裝的標準要求。
2、乙方對出口貨物以及包裝如涉及商標、專利等其他知識產權糾紛,乙方自行向權利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收到外商貨款後,根據乙方開具的真實、合法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外商的驗貨報告以及雙方簽署的其他結算協議書在扣除甲方應收取的費用後 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延期交貨等原因導致外商索賠或不付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如甲方在收匯後不付款或者付款不及時,應當承擔付款責任並承擔乙方造成的利息損失。
3、乙方在此確認,因乙方產品質量、延期交貨等原因,導致甲方部分或者全部未收匯,乙方放棄要求甲方支付未收匯部分貨款的權利,自願承擔該風險責任。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的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如有其他約定的則按其他約定辦理。
甲方(蓋章):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基翔飛貿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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