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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精選19篇)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精選19篇)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精選19篇)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基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展及管理需要,與乙方協商一致,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為了釐清雙方權利義務,特於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承包事項:公司所有與經營管理相關的事宜。

第二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全部經營權發包給承包方。承包經營期間,由承包方獨立核算、依法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費用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承包費為______________元/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每年),五年共計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承包費用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完畢。

第六條承包期間包括但不限於人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工傷事故、房屋租金、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寬帶費、電話費等與公司經營管理相關的全部費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承包事項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承包方在承包期間享有以下權利:

6.1有權組建公司的管理團隊、聘任公司經理和各部門負責人,組建公司領導機構。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部分人員的安置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6.2有權決定公司的管理機構設置,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6.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合同終止後,由承包方出資購買的設備和資產歸承包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在承包經營期間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的義務

9.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合法用工、按期如數繳納承包事項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等。若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發包方承擔對公司的處罰,發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償,並可解除承包合同。

9.2承包方需維護公司形象、保護公司資產,不得作出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若承包方作出損害公司權益的行為,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9.3承包方必須按期足額支付合同中應由承包方支付的費用,延期支付的,經發包方催告後仍不履行,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9.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應及時通知發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履行。否則視為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所繳納的承包費不再退還。

9.5承包經營期間因承包經營事項的經營行為造成的後果均由承包方承擔。由發包方或公司承擔的可向承包方追償。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條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間享有的權利

10.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10.2有權監督公司的實施情況。

10.3對公司的財務狀況享有監督權。

10.4有權在本合同屆滿前30日組織審計機構對承包情況進行審核,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十一條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應盡的義務

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項的經營管理,但損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11.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為承包方開展承包事項提供協助和便利,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1.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內容,對方有權合同解除。發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繳納的承包費用作為違約金不再退還;承包方解除合同的,發包方除退剩餘的承包費用外,還應按承包費的6%向承包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每章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設置,標題不作為合同內容使用,具體內容以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簽訂、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字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合同附件:1、發包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2、承包方身份證複印件

3、移交時公司財務及資產負債表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2

第一條?約因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_____”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_____為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_____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_____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_____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_____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_____或技術。

第十條?_____

10.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_____程序暫行規定予以_____。

10.3?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_____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_____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_____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_____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_____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_____、_____、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中外合作經營是一種靈活的經濟合作方式,雙方提供合作條件、權利和義務並共同約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為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採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後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籤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託一方經營或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實用型專利權係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並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説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准後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Model)專利。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經營管理承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就共同經營一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經營項目名稱、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月______日。?本協議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如有變更,甲方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場地,甲方保證房屋及配套設施處於良好、安全的適用狀態,採購及時,外圍關係的協調與處理;乙方全面負責洗浴中心的日常相關管理和經營所需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人員編制、工資標準、技師提成比例和日期雙方協商認可財務執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三、管理和利潤分配

1、該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和人員的工資分配技師提成由乙方根據甲方的現行模式制定,甲乙雙方協商認可後執行,財務部門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2、與經營有關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和費用由甲方解決。

3、利潤分配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時間為當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賬户:

4、利潤分成按每月營業額,營業額的%提成,每10萬元為一個百分點。

5、技師分成,技師按,五天結算一次工資,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資。

四、本協議項下的場地在本協議簽訂前所涉及的一切債款、債務、人事糾紛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五、本協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簽署之日內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4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三年,自_年 10 月 1 日起,至 年 9 月 30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丙方)為履行經營管理義務,願出資現金人民幣伍拾萬元,並以出資為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208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簽字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 乙方佔50%,丙方佔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並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後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餘分配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註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託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餘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退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三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退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為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户給丙方作為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税,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原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 簽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准。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其權限為: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為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退出,並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東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協議人違反本協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合同責任,並賠償守約方損失。包括訴訟所支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作人:____________

合作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各 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着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儘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 國____ 地____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採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公司和XX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XX街號;法定代表:姓名__職務__國籍__。  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國__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法定代表:姓名__職務__國籍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XX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名稱為XX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省__市__路__號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對合營企業超過認繳部分的債務,無論系分別債務或連帶債務,均不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生產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產品。(注:要根據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____外幣。)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元,作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其中:甲方____元,佔____%;乙方____元,佔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投資:  甲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廠房____元  土地使用費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乙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注: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應低於25%,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對以上所列的各項目,除現金和土地使用費外,其價格應由甲、乙雙方按下述方法進行評議商定:(注:可以採用帳面淨值法或重估價值法等)  

第十二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數向本合營企業繳付其出資額,則該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合營企業)按下述之方法進行賠償(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

第十一條和

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

第十一條和

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辦理合營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以及技術人員和工人及其他人員。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  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協助合營企業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辦理進入外國合營者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簽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乙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營公司提供的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________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章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內銷部分佔__%。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  由合營公司與中國訂立的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  由合營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甲乙兩方協商確立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甲乙雙方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人,由甲方推薦人,乙方推薦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年。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議決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購買。  

第三十四條合營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外。籌建處由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人,乙方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生產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每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合營企業的全部利潤,在繳納所得税、提取

第四十四條所列基金後,應按合營各方出資比例,由董事會確定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另外,對分配形式應加以規定。)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四十八條本合營企業在下述情況下解散:  1.合營期滿;  2.合營期滿之前,出現下述任何一種情況或事件,經董事會決議,本合營企業也可解散;  a.合營遭受重大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b.任何一方違反經營合同規定,使本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c.合營企業達不到經營目的,投資無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組織清算委員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03條到108條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一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險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三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他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  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收取違約方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七條由於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八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一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二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於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簽字。  中國__公司代表__國__公司代表  (簽字)(簽字)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6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條款內容:_________

1、 合夥宗旨:_________以上三人共同經營同一間酒吧____________,每人擁有三分之一股份。

2、 ______音樂酒吧位於______路____________號,入股人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參與____________酒吧股份的三分之一,現已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餘____________元於______年______月底之前交齊。

3、 合夥終止後, 的入股資金____________元整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或______酒吧轉讓的入股資金____________元整為____________所有,合夥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需撤股可提前一月通知。

4、 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人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簽字: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7

第一條總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並在法律上獲准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註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並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範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並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註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

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後1個月內完成,其餘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後,應由一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註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註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佔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於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董事長鬚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後,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採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  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並由董事會批准。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並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範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範圍內的税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户;  協助公司聯繫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並承擔其技術責任;  為公司制定並提供有關製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後,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並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准。  7.2.新廠房的建築,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繫建築設計的批准,監督設備及材料採購,制訂建築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築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並在新廠房建築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築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並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築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築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範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築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税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後應儘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後餘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税後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____省經濟特區條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税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於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税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税。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僱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僱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採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  解僱;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並造成不良後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採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僱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税後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税後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並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並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後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並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並由董事會委託的經政府註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並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後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後,公司收到批准書後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註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准之機構批准。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後三十(30)天內作出答覆,否則轉讓方有權向

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

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於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准轉讓後,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願或非自願宣佈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説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後,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後,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並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並經有關當局批准,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並籤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願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於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准,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  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

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税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佈的____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  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於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

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於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

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並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隨後於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後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餘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於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准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註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於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税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8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遵守民法典相關規定,就合作經營髮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經營項目

合作範圍為美髮美容,雙方共同申請營業執照辦理健康許可證件。

第二條合作分工

二人共同擁有對美髮店的經營權和使用權,甲方主要負責店內管理,產品和技術乙方負責招聘廣告宣傳,設備採購。

第三條合作方式

已存在店鋪內設備和美髮用品材料共計______萬元。店內年租金為______萬元。共計店總價值為______萬元,合夥期限出資額,甲方以無債務店鋪出讓股權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經營方式。要求乙方出資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前將______元現金融資與甲方,方式為現金交付。

第四條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人甲方佔______%的股份,合夥人乙方佔______%的股份。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製營業額表和進貨成本表,店內開銷須會知乙方知曉,雙方信息一致。

1、工資分配:按合夥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來計算,經雙方商議按個人所做營業額的______%來提成。

2、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按照股份額來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擔保責任承擔。

第六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1、退夥必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按照正常經營損失風險進行賠償。

2、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經營運轉資金每月盈餘以______號為節點存儲。甲乙雙方如有動用盈餘運轉資金,須徵得對方同意。動用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比例,年終分紅結算當扣除動用金額。

3、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甲乙兩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違約責任

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9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為(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  中國(以下簡稱甲)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  

第三條 XX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XX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XX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XX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XX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XX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XX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雙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以此為XX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_________元,佔_________%;乙_________元,佔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將以下列作為出資:(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XX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責任:  

1.辦理為設立XX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XX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_________;  

5.協助辦理乙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XX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XX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XX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責任: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XX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XX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同時又是技術轉讓,則應負責XX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同意,由XX公司與_________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法、材料配、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負責向XX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保證為XX公司提供的_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XX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XX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XX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XX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應負責賠償XX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XX公司與乙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XX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________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XX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XX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委託乙銷售的佔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XX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XX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XX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XX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XX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XX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委派_________名,乙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委派,副董事長由乙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XX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XX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XX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XX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推薦_________人,乙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XX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XX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XX公司委託乙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XX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_________人,乙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XX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案,由XX公司和XX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XX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 XX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 XX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XX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XX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XX公司的成立日期為XX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XX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XX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XX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XX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XX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片面終止合同,對除有權向違約一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應賠償XX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被訴人國名),由_________(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 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XX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________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發送通知的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國(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3)出資  

(4)合資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

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

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如下:  甲: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甲2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乙2、乙3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2: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3: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

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任何一,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任何一向

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為甲1、甲2、乙1、乙2、乙3。  

3.在甲、乙雙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派出_________名,乙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________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面的規定。  (1

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

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

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

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

(1)-

(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可作出。關於

(10)-(1

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一任總經理由乙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

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____月____日起到____月3____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年。如任何一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法。清算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保存,其副本由甲2以外的合資各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未按本合同

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應向守約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有權按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

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資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蓋章):_________

乙(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0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號。

第四條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_。

(二)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築物不計入註冊資本)

第十一條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銀行開立的帳户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准。

第八章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____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____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____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分配。

第九章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__________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內銷______________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董事會

第十九條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共2頁,當前第1頁12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________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人。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____人,另一方推薦__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個,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納税與保險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繳納各種税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本合同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省____市簽字。

甲方:____公司乙方:____公司

(加蓋公章)(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____(簽字)法定代表____(簽字)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1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經營儲煤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位臵、大小、性質:現甲方有場地一塊,場地性質為煤炭儲存、集站所用,位於五寨縣孫家坪鄉陽坡村西南角(陽坡村加油站西側),長約 米,寬 米,佔地面積約60畝,用於煤炭堆存、集站,自願乙方合作經營。

二、場地使用期及權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五年時間。場地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場地管理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在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均無權擅自改變場地性質。

三、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場地的整修、碾壓、鋪墊及場地所需設施設備的配臵、購買和安裝。

2、甲方雙方共同負責場內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

3、所有場地鋪墊、人員工資、設備維修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認可後方可支出,費用共同承擔(各50%)。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確保場地性質。

2、甲方負責縣政府、環保、煤管站、經貿委、鄉政府和村委會等有關部門及相關管理人員的關係,確保場地的正常使用,出現一切干擾煤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均由甲方負責,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派遣四名場地管理人員,協助乙方做好煤場巡查工作。主要任務:一是負責場內煤炭安全,確保客户無煤炭丟失、被盜情況。二是負責保障場地內供電、供水正常。三是負責協調當地村民關係,杜絕一切不利於場地的行為。四是自覺服從乙方管理和任務分配。

4、甲方負責協調進站煤的短倒,確保場內存放煤炭的短倒費用與萬通內部一致

5、自覺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場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煤場全部管理、人員安排。確保場地秩序正規和人員安排合理。

2、乙方負責協調客户、各種收費及帳物管理。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帳目由乙方管理,雙方共同監督,定時公開。

3、乙方負責場內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場地的劃分。

五、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本着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原則,在排除場地所需費用開支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共同分享利潤,各按50%的利潤分成。

六、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場地內進行任何非法活動,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七、甲乙雙方只涉及場地使用事宜,其它場地所有權問題及有關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問題與乙方無關。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協議。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共同經營市;商行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雙方決定合作經營____區;商行,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

二、考慮經營的方便,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出面申辦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場地為杭州____。

三、經營工藝品商行的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各方比例為______%。追加投入資金的,也按上述比例執行。

四、經營過程中產生的盈虧,按各方______%享有和承擔。經營期滿後產生的債務,也按上述比例承擔。

五、經營過程中需聘用的員工,由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並共同決定報酬等事項。

六、經營期暫定為________年,期滿後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終止或續營事宜。

七、經營過程中諸如進貨、批發等重大事項,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並相互通報經營進展情況。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從有利於商場經營的角度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下列物業售/租中介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同意合作將下列物業售/租予客户:

1、物業名稱:(該物業由______方提供)。

地址:____________。

2、方同意負責協助租賃/買賣雙方辦理有關該物業租賃/買賣之全部手續。

第二條中介費分配及支付:

(一)如上述交易成功,甲乙雙方按下列______方法收取、分配中介費。

1、甲方收取相當於成交房價的______%作為中介費。

乙方收取相當於成交房價的______%作為中介費。

(本項適用於物業買賣中介合作事項,上述中介費以雙方出具之有關發票為準)

2、甲方收取相當於______月房租的______%作為中介費。

乙方收取相當於______月房租的______%作為中介費。

(本項適用於物業租賃中介合作事項,上述中介費以雙方出具之有關發票為準)

3、甲乙雙方各自收取的中介費之和即為該交易的總佣金,甲乙雙方以總佣金為基礎分配各自在合作事項中應得的報酬份額,甲方應得總佣金的______%,乙方應得總佣金的______%。

(二)如成交後,無論由於業主或客户違約所造成交易終止,按租/售合同規定中介應得賠償的,對賠償款甲乙雙方按本條第(一)款第______項約定的比例分配。

(三)合作一方收取的中介費如超出合同規定其應得的份額,應將超出的款項在取得中介費後______天內退還給另一方,否則負相應違約責任。

(四)甲乙雙方每______月/季/年度進行中介費的結算,並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分配方法進行結算。

第三條雙方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在沒有通過對方的情況下與對方提供的客户、業主聯繫或成交,否則負相應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不得將上述客户、業主之資料轉透露給他人或與第三方合作成交該物業,否則負相應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均應出示有效、真實的發票,不得在發票等相關單據上弄虛作假,否則負相應違約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第三條1款約定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______個月租金或相當於樓價______%的金額作為違約金。上述款項須於實際實施違約行為(無須實際成交)之日起______天內支付,否則按每日______%計算滯納金。

2、任何一方違反第三條2款約定的,違約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3、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的規定在發票等相應單據上弄虛作假的,按單據金額的______%由違約方自另一方提出相應證據之日起______天內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按本條第1款計算滯納金。

4、任何一方如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本協議第二條第4款的規定交出相應款項,滯納金的支付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計取。

第五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而終止;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如出現本條第一款第三項情況而終止本合同的: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守約方依據本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不影響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權利。

4、甲方依據本款第1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式尋求救濟(例如尋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

第七條保密條款

1、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泄密方應按的______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八條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縣級以上政府機關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應附件從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應附件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其他約定: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授權簽約人):______(或授權簽約人):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作方式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位於___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________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二條、合作時間

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

1、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_______%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_______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_______%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2、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_______%虧損。若超過_______%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退出合作經營

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______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十七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書》共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作組建:有限公司,乙方投資1萬元,佔有限公司10%的優先股股權,其餘投資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有限公司)預計在3個月內,建立和完善各地城鄉的加盟人事務所,組建成:聯所經紀集團;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三、乙方作為股東會員,有權督導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四、各地經紀人事務所獨家代理乙方同類業務、事務在本地區的經紀工作。

五、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的具體內容,由乙方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隨時簽發《授權委託書》確定。

六、甲方將乙方的具體業務、事務上傳到甲方的《網》網站,並在甲方的《經紀人連鎖經營簡報》週刊上刊發,以便各地經紀人事務所執行。

七、乙方根據委託的業務、事務的具體情況,確定支付佣金的具體標準,並與乙方所在地的經紀人事務所和甲方達成具體業務、事務的《委託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納的股金既作為乙方加盟甲方《網》的會費,又作為乙方委託甲方業務、事務的保證金和預付佣金,乙方不擁有甲方實際股權。

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另議。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章程》及《網》公佈的39;內容執行。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6

甲 方:**公司

法人代表: 身份證:

註冊地址: 組織機構代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 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公司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經營的項目位於甲方內,並使用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各類生產經營許可證,資質證等證件。

第二條:合作本項目內容

1、甲方提供生產的場地、生產設施及公用設施。

2、生產經營權全部由乙方全權管理。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三條:甲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雙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出資完畢。

雙方所有出資額須匯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户。

第四條:合作經營的年利潤按照雙方出資的比例進行計算。

合作經營的虧損按照雙方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五條:生產經營權全部有乙方全權管理。

第六條:甲方可委派出任董事長、財務總監各一名,其他管理人員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負責在崗員工按國家政策及時發放工資。

第八條:項目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九條:甲、乙雙方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不得非法經營,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甲、乙雙方若有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對方同意,轉讓時,對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一條:若有第三方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

第十二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一致同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的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經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五條: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1、合作經營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六條:合作經營結束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七條: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甲方須積極做好安全、環保、税務等工作,及時辦理相關公司證件,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十九條: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也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地址

1.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英文名稱為:_________,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2.外商投資企業除中文名稱外,也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外文名稱。合營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有字號或商號;

(2)標明所屬行業或經營特點;

(3)組織形式;

(4)不得與國內同行業的另一企業名稱混同。

第三條 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成立,並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四條 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五條 合資企業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合資企業滿意的利潤為指標。合資企業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合資企業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六條 合資企業的生產經營範圍是:

1.生產_________產品;

2.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3.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資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1.合資企業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者雙方商定的外幣_________)。

第九條 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十條 合資各方的出資方式:

1.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築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乙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築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2.合營企業各方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以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為出資的,其作價由合營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或者聘請合營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評定。

3.外方出資的外幣,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或者套算成約定的外幣。中方出資的人民幣現金,需要折算成外幣的,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

4.外方作為投資的技術和設備,必須確實是適合我國需要的先進技術和設備。如果有意以落後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欺騙,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5.中方的投資可包括為合營企業經營期間提供的場地使用權。如果場地使用權未作為中方投資的一部分,合營企業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

6.外方以工業產權或者專有技術出資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能顯著改進現有產品的性能、質量、提高生產效率的;

(2)能顯著節約原材料、燃料、動力的。

7.外方以工業產權或者專有技術作為出資,應當提交該工業產權或者專有技術的有關資料,包括專利證書或者商標註冊證書的複製件、有效狀況及其技術特性、實用價值、作價的計算根據、與中方簽訂的作價協議等有關文件,作為合營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 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二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資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合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資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一方向非合資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資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三條 合資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1.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注、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出資;

(3)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組織合資企業廠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

(5)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設施等;

(7)協助合資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企業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9)協助外方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暫住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10)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2.乙方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如期出資,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運至_________目的地;

(2)協助合資企業辦理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培訓合資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4)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資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5)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企業與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

第十五條 技術保證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1.乙方保證為合資企業提供的_________(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企業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企業,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企業,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企業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六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企業的直接損失。

第十七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準。

第十八條 合資企業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企業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20xx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審批。)

第十九條 合資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能滿足合資企業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企業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由合資企業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_%。由合資企業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合資企業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資企業直接銷售。

第二十二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資企業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三條 合資企業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合資企業註冊登記之日,為合資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是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企業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下列事項應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董事會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

1.合資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資企業的中止、解散。

3.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的增減和轉讓。

4.合資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5._________

對於其他事宜,可採取_________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藥明確約定)

第二十七條 董事長是合資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九條 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三十二條 合資企業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企業委託_________方在國際市場先購設備、材料等物資,其他方有權參與選購。

第三十四條 合資企業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五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三十九條 合資企業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企業和合資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合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資企業應按規定為企業工會提供經費和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四十一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二條 合資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四條 合資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的會計制度、財務管理規定,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本企業的會計制度須報_________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四十五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用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四十八條 合資企業按規定向當地税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如實報送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並向原審批機關抄報年度會計報表。

第四十九條 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依照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統一標準,如實提供統計資料,報審批機關、統計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備案。

第五十條 合資企業的期限為_________年。合資企業的成立日期為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五十一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企業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二條 保險

合資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五十三條 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規定辦理。

第五十四條 合資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五十五條 保密

1.合資企業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合資企業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資企業的業務範圍內使用。合資企業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合資企業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甲方應對合資企業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應對合資企業或甲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其他技術保守祕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2.合資企業、其任何僱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漏非合資企業,其任何僱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漏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資企業、其僱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漏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4)_________

第五十六條 合資企業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散:

1.合資期滿,不再延長。

2.合資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合資企業於雙方有利。

3.合資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4.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5.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6.合資企業未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的。

7.合資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8.合資的任何一方或合資企業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財產被國家沒收或徵用。

9.合資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終止合資合同。

10._________

第五十七條 合資企業宣告解散時,合資企業依法進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組織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並監督執行。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產業政策要求,合資企業的經營範圍變更、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減、轉讓或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資各方同意並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十九條 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依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十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企業的經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六十二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二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四條 合資企業使用的場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

第六十五條 合資企業租用場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租用費繳納方法,期限要根據____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合資企業租用_________方廠房、倉庫暫定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定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按使用面積計取,水、電、汽設施租用費每年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上述三項費用列入產品成本。

第六十六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_________方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六十八條 對本合同或合資企業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企業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第六十九條 協商不能解決時,應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七十條 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企業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第七十一條 仲裁時使用語言為_________。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六條 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資各方各執_________份,合資企業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8

甲方:

乙方: 

為共同提高市場的份額,互惠雙贏,甲方乙方就合作經營事項,經充分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經營期限:一年,以簽訂合同日期為準,需要延期在期滿一個月前辦理有關手續。

二、經營項目與範圍:甲方以自身資質為資源,由乙方僅限於在乙方所在地接洽通信工程。

三、經營方式: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協力項目部,由乙方實施完成施工與管理。

四、經營管理:

1、甲方在乙方的處所設立項目部,全稱為:南京維兆數碼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項目部的開辦費用、日常運行費用以及甲方派駐人員費用(如果有)由乙方承擔。

項目部的行政印章由乙方根據甲方書面授權鑑用,未經同意,乙方不得使用項目印章對外簽訂合同,乙方不得使用項目部印章與其內部員工簽訂商務合同。乙方不得用項目部名義辦理銀行貸款,更不得以項目部名義擔保。

2、甲方聘用乙方為項目部負責人,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蒐集本地通信工程招標信息,以便甲方及時參與項目的投標活動;開展與業主等相關方的溝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以項目部的名義從事的通信工程,乙方應按章納税,並承擔税賦和地方性收費。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不可抗力,由乙方承擔風險,風險與甲方無關。

3、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使用甲方資質證書參與項目部所在地投標。工程中標後,由乙方具體實施完成。乙方向甲方交納5%的管理費。

五、其他:乙方遵守甲方工程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保護甲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經濟合同,以及施工中的勞動安全,甲方均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合同終止:經營期滿或雙方滿意。經營事項無法完成或法律規定。

七、本合同糾紛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協商未果,提請南京市經濟合用仲裁機構仲裁或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樣本書 篇19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公司和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省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同意在______省____市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築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並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

(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

(二)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或資源開發權和建築物不計入註冊資本)

第十一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元,其中:現金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元(詳見附表);工業產權_____元;其他_____元。

第十二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公司在特區內銀行開立的帳户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胡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特區內的運輸;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合作經營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提出申請批准。

第八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餘部分按甲方__%,乙方__%分配。

第九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

(二)經向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內銷__%。

(注:銷售辦法可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代銷;對內銷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訂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併、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董事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四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決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經理部,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經理部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人。總經理由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方推薦__人,另一方推薦__人,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財務會計和審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

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甲、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審計師一人,由甲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章 納税與保險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繳納各種税款。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特區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甲、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仍應賠償履約一方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三條的規定提供合作條件時,以逾期的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______元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注:或按出資額的百分比計算)如逾期___個月仍未提供,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後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對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方各__份,合作公司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五十條 本合同於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省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公司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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