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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主播合作協議(精選4篇)

網絡主播合作協議(精選4篇)

網絡主播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

網絡主播合作協議(精選4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甲方系依法註冊登記併合法存續的以網絡直播為主要經營項目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歌舞、説唱、脱口秀等形式的才藝和表演經驗。

雙方為各展其長,互利共贏,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接受甲方工作安排,並承諾將甲方指定的網絡直播平台作為乙方從事互聯網演藝工作的獨家平台(包括固定客户端和手機移動客户端等)。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參與各項活動的機會(網絡或線下),乙方應服從甲方提出的活動安排,並投入精力完成各項活動以達到預期效果。

3、甲方將乙方加入“實名簽約主播”名錄,享受“實名簽約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非“實名簽約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源、人氣提升資源等。

4、在甲方未來開拓的新型業務模式中,優先啟用“實名簽約主播”。

5、乙方保證每月有效直播時間不少於120小時,每月開播天數不少於28天(如遇特殊事由無法開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若當月直播時間少於以上約定,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並解約。

5、在合作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解約,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

6、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為乙方尋找直播表演機會,並將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對於直播賬户享有所有權、管理權,但應為乙方表演及時設立進入視頻直播的賬户及後台權限,乙方只能通過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台進行表演,不得自行註冊賬户。

8、甲方應視乙方的個人才藝及表演獲利能力根據市場的需要對乙方進行包裝和推廣宣傳。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叁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協議屆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外,本協議屆滿後自動續約三年。

三、收入管理、分配和支付

1、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台進行直播獲贈的虛擬禮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結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當月收益,甲乙雙方對於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約定:

簽約之日起12個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個月至合同期滿:甲方50%,乙方50%

本協議期滿後雙方續約的,收益分配按雙方五五分成繼續執行。

四、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開展表演分享,有權申請使用甲方提供給“實名簽約主播”的各項資源。

2、除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聯網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動端)從事表演分享,不論有償或無償的。

3、在合作期間,乙方累計三月獲贈的禮物收益小於甲方宣傳、運營成本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約。

4、乙方授權甲方在甲方指定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中為宣傳推廣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實姓名及網絡用名、藝名等)、肖像、視聽影像資料等。

6、合作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演藝行為進行監督和審查,一旦發現一方不符合視頻主播條件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解除本協議。

五、違約責任

1、合作期間,乙方視甲方為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經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台以外的任何互聯網平台以任何形式進行演出的,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或已履行合約期內乙方月收入的10倍(擇高支付)。

2、乙方單方面提前解約的,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或已履行合約期內乙方月收入的10倍(擇高支付)。

4、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六、保密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對方透露本協議及相關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所需進行的正當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協議涉及的商業活動計劃、策劃方案以及其他商業信息均為保密信息。

3、本協議下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兩年內仍有效。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規定履行,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網絡主播合作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持續經營的公司,有推廣藝人直播、組織宣傳等活動的能力和資源,並致力於打造國內領先的泛娛樂直播平台。

2、乙方擁有豐富的主持經驗和直播特長,有志於拓寬自身職業的廣度和深度,已經對甲方直播平台進行了充分的考察和了解,願意長期在甲方旗下互聯網直播平台發展,並與甲方簽訂獨家主播合作合同。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1 乙方同意就 直播相關事宜與甲方獨家進行合作,將甲方直播平台作為其全世界範圍內互聯網直播及視頻分享的獨家合作和簽約平台。

甲方直播平台包括 及將來在本合同期限內開發上線的新的直播、直播銷售、解説、錄播、轉播等平台。

直播相關事宜是指_________________ 。

1.2 乙方在甲方直播平台每月進行直播天數不少於_________________ 日,每日直播小時數不少於 _________________小時,每月平均在線人數不少於_________________ 人。

每月平均在線人數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1.3 甲方運用自身專業知識和經驗對乙方進行藝術包裝、直播內容孵化、IP打造等,甲方同意將旗下資源優先提供給乙方,優先通過直播平台幫助乙方提升知名度和個人收益,並在未來新的業務中優先與乙方進行合作。

第二條 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期限為 _________年,即從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合作期限屆滿,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與乙方的優先簽約權。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方提出續簽的,乙方除提出明顯更優條件的合作方外,不得拒絕甲方的續簽要求,同時甲方有權提高續約條件與乙方續約,乙方不得拒絕。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權利義務

3.1.1 向乙方提供直播平台的用户資源及軟、硬件支持。

3.1.2 對乙方進行藝術包裝、內容孵化、IP打造、直播培訓。

3.1.3 在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充分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甲方直播平台規則時,書面通知乙方糾正後 日內,乙方仍未糾正的,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各種支持、關閉乙方直播間、解除合同。

3.1.4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已有社交平台賬户交由甲方運營、管理,在本合同終止後返還給乙方;同時,甲方可以甲方或甲方關聯方名義為乙方開設社交平台賬户用於本合同的履行,該等賬户的所有權歸屬甲方,乙方僅有合同期限內的使用權。

3.1.5 甲方有權以授權、許可、合作經營等方式與甲方關聯方或其他第三方合作,包括但不限於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甲方保證該等轉讓和/或合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減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

3.2 乙方權利義務

3.2.1 乙方同意將甲方直播平台作為 事宜的獨家互聯網簽約合作平台。

3.2.2 乙方直播內容和直播間的所有背景、畫面、口播內容等不得出現與甲方無關的信息、畫面、聲音,事先經甲方許可或同意的除外。

3.2.3 乙方應積極宣傳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可補充要求的內容】。

3.2.4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的商業安排,參加相關宣傳、比賽、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策劃、組織或參與的特定的直播、視頻發佈等推廣活動。乙方參加前述活動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粧化服、食宿等)由甲方承擔。

3.2.5 乙方進行直播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遵守甲方直播平台規則,不得發佈涉黃、涉毒、反動、政治敏感、違反公序良俗等內容。

3.2.6 乙方可自行進行招商,並對乙方自行招商的項目全部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全權負責,如因乙方自行招商項目導致甲方遭受行政處罰、經濟賠償等責任的,乙方應全部承擔。

3.2.7 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甲方直播平台的推廣用名、真實姓名、別名、網名、曾用名等任何名義)承接任何甲方競爭方或同行業的商業活動,也不得將合同期內上傳至甲方直播平台的任何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畫面、聲音及其片段)直接或間接上傳到其他任何平台。

3.2.8 為保持甲方直播平台的良好聲譽和形象,乙方應樹立良好個人形象,不得出現吸毒、賭博、鬥毆、酗酒、嫖娼、酒駕、出軌等負面信息。

3.2.9 乙方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發表有損甲方聲譽和/或商譽的言論。

第四條 收益分配

4.1 乙方在甲方直播平台所獲收益(包括但不限於 )扣除應付税款及【其他成本】後,按照如下方式進行分配:

4.1.1 簽約後第 _________年至第 _________年,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為_________ :_________ 。

4.1.2 簽約後第_________ 年至第_________ 年,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為_________ :_________ 。

4.1.3 乙方銷售業績達人民幣達 _________萬元時,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為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知識產權

5.1 乙方在直播過程中所使用的可能涉及第三方權利的作品,乙方保證擁有使用權,不會導致甲方對該作品的傳播和使用侵犯任何第三方權益;如使用作品由甲方提供,則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畫面、聲音、視頻、動畫、動圖等)的著作權、著作權鄰接權、申請商標權、申請專利權等全部知識產權及其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知識產權均歸屬甲方所有。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5.3 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個人肖像、姓名等個人信息和資料進行直播宣傳和推廣。

第六條 保密

6.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接觸、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經營管理信息、產品信息、客户名單及其聯繫方式等)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或認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前述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6.2 本條保密約定獨立存在,不因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而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違反本條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行業政策、自然災害、公共衞生事件、戰爭等事件。

7.2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知對方,並積極採取措施減少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合同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應在收到另一方書面通知後 日內糾正其違約行為,超過 _________日未糾正的,守約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8.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乙方的肖像、名字或其他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個人信息和資料,對乙方造成經濟、名譽上的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8.3 乙方在合作期限內與本合同約定外的直播平台簽訂直播合同,或在任何其他互聯網平台上開展任何與 事宜的宣傳活動的,構成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收回乙方在甲方直播平台已獲收益的_________ %作為違約金。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收益的超過 日的,構成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繼續向乙方支付應付收益外,還應當向乙方承擔應付收益_________ %作為違約金。

8.4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5條、第3.2.8條和第3.2.9條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從甲方直播平台獲得的全部收益,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人民幣。

第九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9.1 乙方因個人違法或犯罪導致無法直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全額賠償。

9.2 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未進行直播達 ,或連續 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月均在線人數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0.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11.1 本合同所需採取的書面通知按照本條款約定的通訊地址按照下列日期(或時間)視為已送達:

a. 如果是專人遞交,則在遞交當天視為已送達;

b. 如果是郵寄發送,則在郵寄出後第三個工作日視為已送達;

c. 如果是通過傳真發送,則在收到傳輸確認書的當天視為已送達;

d. 如果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則在到達收件方的郵件接收系統後即視為已送達。

11.2 甲、乙雙方指定的聯繫人及聯繫地址分別為: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確定。

(以下無正文,為各方簽字蓋章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網絡主播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依法註冊登記併合法存續的以網絡直播為主要經營項目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歌舞、説唱、脱口秀等形式的才藝和表演經驗。

雙方為各展其長,互利共贏,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接受甲方工作安排,並承諾將甲方指定的網絡直播平台作為乙方從事互聯網演藝工作的獨家平台(包括固定客户端和手機移動客户端等)。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參與各項活動的機會(網絡或線下),乙方應服從甲方提出的活動安排,並投入精力完成各項活動以達到預期效果。

3、甲方將乙方加入“實名簽約主播”名錄,享受“實名簽約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非“實名簽約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源、人氣提升資源等。

4、在甲方未來開拓的新型業務模式中,優先啟用“實名簽約主播”。

5、乙方保證每月有效直播時間不少於120小時,每月開播天數不少於28天(如遇特殊事由無法開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若當月直播時間少於以上約定,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並解約。

5、在合作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解約,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

6、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為乙方尋找直播表演機會,並將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對於直播賬户享有所有權、管理權,但應為乙方表演及時設立進入視頻直播的賬户及後台權限,乙方只能通過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台進行表演,不得自行註冊賬户。

8、甲方應視乙方的個人才藝及表演獲利能力根據市場的需要對乙方進行包裝和推廣宣傳。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叁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協議屆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外,本協議屆滿後自動續約三年。

(三)收入管理、分配和支付

1、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台進行直播獲贈的虛擬禮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結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當月收益,甲乙雙方對於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約定:

簽約之日起12個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個月至合同期滿:甲方50%,乙方50%

本協議期滿後雙方續約的,收益分配按雙方五五分成繼續執行。

(四)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開展表演分享,有權申請使用甲方提供給“實名簽約主播”的各項資源。

2、除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聯網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動端)從事表演分享,不論有償或無償的。

3、在合作期間,乙方累計三月獲贈的禮物收益小於甲方宣傳、運營成本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約。

4、乙方授權甲方在甲方指定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中為宣傳推廣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實姓名及網絡用名、藝名等)、肖像、視聽影像資料等。

6、合作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演藝行為進行監督和審查,一旦發現一方不符合視頻主播條件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解除本協議。

(五)違約責任

1、合作期間,乙方視甲方為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經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台以外的任何互聯網平台以任何形式進行演出的,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或已履行合約期內乙方月收入的10倍(擇高支付)。

2、乙方單方面提前解約的,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或已履行合約期內乙方月收入的10倍(擇高支付)。

4、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六)保密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對方透露本協議及相關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所需進行的正當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協議涉及的商業活動計劃、策劃方案以及其他商業信息均為保密信息。

3、本協議下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兩年內仍有效。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規定履行,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網絡主播合作協議 篇4

遊戲網絡主播合作合同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聯繫方式:

鑑於: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持續經營的公司,旗下互聯網直播平台是國內知名的視頻直播分享平台,致力於打造國內領先的泛娛樂直播平台。

2.乙方擁有良好的主持素養和才能,為拓寬主持領域及自身知名度,有志於長期在甲方旗下互聯網直播平台上發展。

3.甲方決定邀請乙方成為甲方的獨家簽約互聯網直播平台的主播藝人,同時乙方自願將其在甲方的互聯網直播平台的直播內容獨家授權甲方使用、傳播和運營。

現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本着精誠合作、互利共贏的原則,就乙方互聯播內容的獨佔使用等合作事宜自願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1 乙方同意就遊戲直播相關事宜與甲方獨家進行合作,將甲方直播平台作為全世界範圍內互聯網直播及視頻分享的獨家合作和簽約平台。甲方直播平台具體是指        。

1.2 乙方與甲方獨家合作的事務為:遊戲直播包括但不限於進行與遊戲直播視頻遊戲錄播視頻遊戲外音頻相關的事項。乙方在甲方平台每月進行的直播天數不少於    日,每日直播小時數不少於    小時,每月平均在線人數不少於    。

1.3 甲方同意將旗下直播平台的相關資源提供給乙方,幫助乙方在旗下直播平台以及全媒體範圍內提升人氣,進行藝人化包裝策劃、內容孵化扶持、IP打造等。

第二條 合作期限

雙方的合作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限屆滿,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權利義務

3.1.1 在合作期內,甲方提供乙方以下資源:

(1)甲方直播平台的知名度與眾多用户資源;

(2)甲方直播平台的技術及軟硬件支持;

(3)甲方直播平台的帶寬資源。

3.1.2 甲乙雙方可商議關於甲方平台資源的推廣,甲方可額外提供乙方以下推廣資源及藝人包裝扶持,進行對乙方的推廣:

(1)甲方直播平台客户端資源推廣(廣播、彈窗、官方活動等);

(2)甲方直播平台官網、甲方直播平台App推廣;

(3)其他合作媒體資源及活動推廣;

(4)對於乙方的藝人形象包裝定位、直播內容孵化、直播培訓等。

以上資源投入之前需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將按照甲方公開刊例價的價格以及使用次數,折算成對乙方投入的包裝推廣成本,該成本的確定須事先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每季度為甲方平台招商的額度以及人氣值為乙方匹配不同的推廣資源。

3.1.3 乙方未能履行其本合同項下之義務,或違反甲方直播平台相關規則, 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後    個工作日內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停止資源扶持、回收直播間、解除合同。

3.1.4 為提升雙方知名度和影響力,甲方有權以授權、許可合作經營等方式,轉讓給其他合作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及有權與任何本合同外的其他合作方共同享有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甲方保證其轉讓、授權之行為不得減損、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的收益權)。

3.2 乙方權利義務

3.2.1 乙方同意將甲方平台作為獨家互聯網直播簽約及合作平台,乙方承諾在合作期內不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互聯網平台(包括但不限於    等直播平台)簽訂任何形式的互聯網直播合約,或在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開展任何與遊戲相關的直播活動、從事發布遊戲視頻、遊戲音頻或類似行為。同時乙方在直播時的直播背景、直播畫面、攝像頭畫面以及口播內容均不得出現任何與上述競爭平台相關的信息。

3.2.2 乙方須積極宣傳個人直播間、甲方舉辦的比賽及推廣活動、甲方旗下的直播平台、甲方網站、甲方PC客户端和甲方手機App等(途徑包括甲方的視頻、        等),並應遵守甲方的規則和要求。

3.2.3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安排,配合參加相關宣傳、比賽、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策劃、組織或參與的特定的直播、視頻發佈、解説或相關產品的發佈推廣活動。乙方參加活動的相關費用/開銷(如有),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粧發、食宿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2.4 乙方進行互聯網直播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遵守甲方平台規則,不得發佈涉黃、涉毒反動政治敏感違反公序良俗等內容。

3.2.5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以個人名義(包括但不限於    使用乙方在平台的推廣用名、真實姓名、筆名、網名、曾用名以及任何代表乙方身份的文字承接任何與甲方存在競爭網絡平平台)的商業活動,也不得將合同期內上傳至甲方直播平台上的任何直播視頻直接或者通過第三方上傳到競爭平台。

3.2.6 為保持甲方直播平台的聲譽及形象,乙方應樹立個人良好形象,在公開場合注意自身的儀表、言行,維護本人的良好形象;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道德規範、公序良俗,不會出現吸毒、賭博、鬥毆、酗酒、嫖娼酒駕、出軌等不良行為,乙方如有違背,引起任何爭議、處罰,均由乙方獨立解決並承擔責任,乙方應償甲方遭受的全部損失,甲方有權自行刪除乙方直播視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合作費用

4.1 乙方在甲方平台進行獨家互聯網直播,獲取用户贈送的虛擬道具,以人民幣實際價值為準,按照甲方平台的兑換規則,甲乙雙方按如下分成比例獲得收益:

4.1.1 簽約後第    年至第    年,甲方和乙方分成比例為:    ;

4.1.2 簽約後第    年至第    年或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條款後業績達人民幣    元時,甲方和乙方分成比例為    。本條情形下,乙方有權選擇前述計算的任一方式。具體分成比例及兑換規則將作為本合同附件。

4.2 乙方在甲方平台進行獨家互聯網直播,廣告招商分成按如下比例進行:

4.2.1乙方在自己直播間自主招商的收入,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為    。乙方為自己直播間招商客户的合作形式及價格需提前不少於    日通報甲方。合作客户的直播內容由甲方安排資源推廣位。

4.2.2 甲方為乙方直播間招商的收入,甲方和乙方的分成比例為    。

4.2.3 甲乙雙方的客户招商均由甲方賬户統一收款後按本合同約定發放乙方。

4.3 招商分成及禮物分成的收益發放時間及方式:

4.3.1 甲方實際收到款項後首先扣除甲方為乙方支出的相關成本及相關税費後,剩餘部分按照雙方分成比例進行分配。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遞送上月費用報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得收益數額、甲方為乙方投入的相關成本及應繳税之數額等信息)。甲方應於乙方確認無誤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

4.3.2 乙方當月收入由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繳增值税附加税和個人所得税後發放。甲方提供相應税票。

4.3.3 乙方收款銀行信息如下: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五條 知識產權與相關權利

5.1 乙方在直播過程中所使用的可能涉及第三方權利的作品,乙方保證擁有其使用權利,甲方對該作品的傳播和使用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權益。如使用作品由甲方提供,則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視頻、音頻)的知識產權以及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甲方在合作期內使用的乙方作品,有權在合作期終止後保留在甲方相關平台上。合同期內,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肖像、姓名等乙方相關資料進行直播宣傳推廣。

第六條 保密義務

6.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及對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經營和管理策略、客户名單及其聯繫方式等不為公眾所知悉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體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形中商業祕密的披露不視為違反本合同:

6.1.1 該信息在披露時已為公眾知悉;

6.1.2 該信息根據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而披露;

6.1.3 一方在對其有管轄權的行政/司法機構要求下披露,前提為該一方事先以書面形式將披露商業祕密的內容和形式通知另一方。

6.2 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解除後始終有效。若甲乙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泄露對方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應予以全額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後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7.2 不可抗力的後果:

7.2.1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7.2.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7.2.3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7.2.4 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7.2.5 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按照另一方的要求予以糾正或採取補救措施,以盡力減少、消除因其違約造成的不利影響。如違約方不按照守約方的指示糾正違約行為超過    日,守約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8.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要求使用乙方的肖像、名字(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乙方在甲方平台的推廣用名、真實姓名、筆名、網名、曾用名以及任何代表乙方身份的文字符號),對乙方造成經濟、名譽上的損失,則甲方要承擔一切責任。

8.3 合作期內,乙方與甲方以外的其他互聯網直播平台簽訂與互聯網直播合同,或在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開展任何與遊戲相關的直播活動,從事發布遊戲視頻、遊戲音頻或類似行為的,乙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在甲方平台已經獲取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於道具分成、廣告收入等)的50%。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合作費用,則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支付相應款項外,按照未付金額的50%承擔違約金。

8.4 如甲方收到他人舉報或投訴乙方的信息,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不經通知刪除乙方的直播內容,並視行為情節對乙方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停插凍結或註銷賬號、沒收乙方收益配合主管部門調查等措施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其在甲方平台已獲得的全部收益,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9.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則須向甲方一次性賠償違約金人民幣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不在此列。

9.2 乙方因個人違法犯罪導致無法直播,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予全額賠償。

9.3 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未進行直播達二個月連續二個月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月均人氣數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自解約通知函送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

9.4 雙方確認本合同所載通訊方式(地址、聯繫電話、電子信箱等)系合法有效的通訊方式,一方如需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0.1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10.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0.2.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0.2.2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附則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標籤: 主播 精選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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