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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書範本(通用21篇)

購銷合同書範本(通用21篇)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

合同編號:

購銷合同書範本(通用21篇)

需方(甲方) :

供方(乙方) :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和金額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備註合計總金額 人民幣: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本合同項下的瀝青產品為 瀝青,其品質應符合交通部頒發的標準 jtgf40-《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執行,具體的技術指標詳見附件。

三、交貨地點、方式和期限 交貨地點及方式:交貨地點為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送貨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交貨期限及數量: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供應 (型號)瀝青材料 噸;甲方視施工需要將每批次需要的數量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按照技術規範組織生產和供應瀝青材料。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乙方採用汽車運輸的方式送貨至甲方的指定地點,乙方採用的汽車運輸應為瀝青專用罐車裝運,運輸過程中應採取有效的保温措施。乙方承擔瀝青中轉及運輸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其他運輸方式的約定: 。

五、合理損耗及計量方式 瀝青交貨數量的確定原則以 乙方(或甲方)地磅所提供的過磅數量為準,該地磅須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測週期內檢驗合格的地磅。甲方有權在交貨工地進行復驗,若數量誤差低於 ,以甲方稱重數量為準;若數量誤差超過 ,雙方可共同委託第三方進行重新過磅,並以該計量數據為準,重新過磅費用由差錯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異議期限

1.乙方每批次供貨時應提供 瀝青產品的生產廠家證明和出廠檢測報告給甲方,並説明裝運數量、裝運日期、訂貨數量等,運到指定地點的每車瀝青保證廠家的鉛封完好,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2.卸車前,甲方可隨時每車取樣進行檢測,乙方派人現場監督,檢驗結果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卸車。如雙方對質量有爭議,可由各方共同取樣密封后送省級以上權威檢測機構檢驗,此檢驗結果為最終結果,檢測費用由差錯方承擔。

3.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和質量等不符合約定,有權拒絕接收;甲方產品接收後發現品種、型號、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妥為保管,並在交貨後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如甲方未在該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交貨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天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認可甲方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七、結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的預付款,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質量及時供應瀝青材料,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元;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 年月 日之前提供全額發票;餘額在乙方全部貨物供應完後 天內,甲方將貨款以轉賬的方式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採取合適的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 天內向對方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書面證明文件。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雙方可友好協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免除相應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後任何一方非因法定或約定的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供應貨物的,逾期在 天以內的,每逾期一天,按日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 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付款的,逾期在 天以內的,按逾期天數承擔未付款額 /天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甲方有權退貨,給甲方造成工期延誤或其他施工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交付的貨物有 批次以上的質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共同選擇以下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合同談判紀要等均是本合同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2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品名 規格、型號、牌號、商標 產 地或廠家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備註 執行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4

訂立合同雙方: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1、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欲購買乙方生產的型數量台,購買價格元。

運輸方式。

2、甲方確認產品無誤後,方能將購貨款匯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或太平洋卡上,乙方開户行:

帳號:

交通銀行太平洋卡號:持卡人:

農行卡號:持卡人:

3、乙方應該將檢驗合格的產品及時、準確地提交給甲方,並遵守對用户的售後服務承諾(該條款詳見《質量保證書》),甲方應及時將所需貨款匯至乙方指定的帳號上。

4、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承諾不將該產品用於非法的盜版活動。

5、本合同需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6、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順利實施,如出現問題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門或法院提起訴訟,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7、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國家相關法律為準。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簽字: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6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7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更方便、快捷的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室內觀賞花卉、苗木,本着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苗木採購清單(附件)。

二、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 。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驗收後結算支付_________ ,合同結束後支付剩餘的__________。

四、質量要求:乙方保證所供苗木質量,並負責養護 ,在此期間內如有任何質量問題(人為因素除外),乙方保證立即退換,養護費用共計 。

六、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合同或補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9

供方: 需方: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適用《合同法》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1. 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2. 質量標準及交貨檢驗:質量符合國際(GB1353-20xx)二等玉米標準。容重≥680g∕1,水分≤15%,雜質≤1%,焦糊粒≤1%,不完善粒≤8%,無發熱、蟲蛀現象,色澤氣味正常。

3. 交貨地點:大連北良港平倉交貨。

4. 交貨時間:20xx年11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時間順延。

5. 計重、包裝:以雙方實際交貨數量為合同結算數量,散裝。

6. 付款及期限:雙方根據合同執行進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預付800萬貨款並於交貨時間前把貨裝完後三日內結清餘款。

7. 供貨方供貨分三批次,第一批次應於20xx年12月31日前,供貨不低於總數量的50%,第二批次應於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0月1日間,供貨不低於餘量的15%,第三批次應於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間,提供餘量貨品。

8. 合同有效期:至貨款兩清為止。

9. 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適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10.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0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物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4、種子質量嚴格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

三、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四、交貨時間: 地點:

發運方式: 運費負擔:

五、結算方式:

六、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種子款,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違約責任:

九、《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此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1. 質量要求:國標二級以上,即容重在770k/l以上、水分12.5%以下、雜質1%以下,不完善粒小於或等於8%,容重低於770k/l,按標準價格2500元噸,大於750k/l時扣價40元/噸,低於

2.供方負責鐵路整車運輸到需方地。

3. 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貨到需方按國家糧食質量檢測標準驗收為準,數量為600噸以需方電子磅檢斤為準,包裝為編織袋,並用機械縫口,且按0.1kg/條扣皮。需方按照0.2%承擔損耗,超出部分由供方承 擔。

4. 結算方式:先款後貨,供方提供全額增值税發票。

5. 違約責任及解決方法按《經濟合同法》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6.貨款兩清時合同自行終止。

7. 此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更方便、快捷地從乙方採購苗木,本着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特訂立本合作書,具體合作內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採購苗木_______株,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甲方與乙方按實際採購苗木數量,按實結算。

二、苗木採購清單

桃:

梨:

蘋果:

櫻桃:

藍莓:

葡萄: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苗木質量:乙方保證所供苗木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貨並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六、雙方責任:

1、乙方所供苗木必須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

2、甲方若未按時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額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合作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八、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有效期從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合同或補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3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1)SC6350水箱換向器 22*16*8 ;

(2)20W換向器20.3*16*10 ;

(3)搖機換向器15.2*13*8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 按國家標準執行;

② 按部頒標準執行;

③ 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

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 銷 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採購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台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台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2019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5

購貨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在合約期內為甲方供應原材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名稱、單價、數量、總價:

第二條、質量標準

乙方向甲方供應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95%~100%之間。每批成交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簽訂購銷合同後抽籤隨機確認。不合格原材料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提供不合格原材料而造成甲方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付與驗收

1、 合同貨物的交付地點為: 。

2、 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為簽定合同起 日,即 年 月 日前。

3、 因合同貨物交付產生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合同貨物的付款方式採用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

2、 甲方必須於簽定合同起 日,即 年 月 日前付清貨款。

3、 如果甲方採取分期付款,分期付清以 日為一期,首期應付全部貨款的 %,每期應付全部貨款的 %。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45%。

2、 乙方遲於交貨期 7 天以上,每延長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當於貨款1% 的損失費(最高不超出合同總金額的100%)。甲方遲於付款期 7 天以上,每延長一天甲方需向乙方賠償相當於貨款1% 的損失費(最高不超出合同總金額的100%)

3、 乙方遲於交貨期 32 天以上,甲方有權退貨並向乙方索賠相當於貨款30%的損失費。甲方遲於付款期 32 天以上,乙方有權將合同貨物從甲方處取回並向甲方索賠相當於貨款30%的損失費。

第六條、爭議解決

1、 因本合同產生之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並對雙方當事人均有強制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 在爭議解決期間,除了必須在訴訟中解決的那部分問題外,合同其餘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第七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全部履行完各自相應的責任後終止。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對雙方均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6

購銷合同是買賣合同的變化形式,它同買賣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賣方)同需方(買方)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由供方將一產品交付給需方,需方接受產品並按規定支付價款的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 銷 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__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採購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 (見附表),甲方通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發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平台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 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台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 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20__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20__年8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7

買受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出賣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原材料,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原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質量標準

第二條 包裝要求

1、乙方負責包裝,無破損,保護原材料質量。

2、包裝物由乙方提供,不回收,不計費。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運輸方式、風險負擔;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採取 運輸方式,運輸費用由乙方負擔。

4、風險承擔:交貨前原材料所有權及毀損、滅失的等風險由乙方負擔,交貨後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過磅及化驗

1、過磅:原材料重量以甲方的磅秤過磅單為基準。

2、化驗:原材料化驗以甲方化驗出具的質檢報告單為基準。

第五條 驗收

1、初驗收:原材料到達甲方指定地後三日內由甲方進行初步驗收,初驗收包括檢查原材料的外包裝、形狀、外觀、色澤以及過磅等,初步驗收後甲方在收貨單簽字確認,但此行為並不表示驗收合格。

2、複驗收:初步驗收後3日內甲方對原材料進行化驗,化驗後出具質檢報告單,複驗收合格後或讓步接收後視為交貨。如果原材料存在不易被檢驗出來的隱蔽(內在)質量瑕疵問題,甲方應在發現該質量瑕疵之時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乙方須在三日內予以更換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總價款:(人民幣) (¥ 元)。

2、付款方式:貨到票到付款,銀行承兑匯票或現匯結算。

若乙方未依照約定的期間出具全額增值税完税發票,則甲方有先履行抗辯權,不支付下餘貨款。

乙方開户信息如下:

乙方向甲方進行廉潔、保密承諾,承諾誠信經營、禁止商業賄賂,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保證本合同的全面、適當履行,具體見附件二廉潔、保密承諾書。

若甲方員工或委託人向乙方索取附件三廉潔、保密承諾書中的財產性或非財產性利益等,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進行檢舉、揭發。甲方對檢舉屬實和嚴格恪守廉潔、保密承諾書的乙方予以保守祕密,並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要約邀請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交貨,則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且每遲延一日,則應向甲方支付總價款7‰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超過30日仍未交貨的,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

2、若乙方逾期交貨,則逾期後,乙方應優先保證本合同的繼續履行並不得向第三人供應貨物。否則,應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3、若乙方哄抬價格或乙方人員與甲方人員串通,或與第三方串標等手段致使原材料價格高於市場價格3%(含3%)的,乙方除應退還高出部分的價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5%的違約金;若原材料價格高於市場價但未超出3%的,則應當退還高出部分價款。

4、乙方承諾所交付的原材料與第三人無產權瑕疵,未被國家有權機關或仲裁機構進行裁決、查封、扣押等,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價款3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

5、若乙方違反附件三廉潔、保密承諾書的廉潔承諾,則應向甲方支付總價款3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獲悉甲方的技術、經營等保密信息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具體見附件三廉潔、保密承諾書)。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價款3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

7、若因乙方違約致甲方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則甲方在實現債權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簽訂及通知方式

1、本合同採取傳真方式簽訂:先由雙方電話進行磋商,然後甲方撰寫合同簽章後(傳真號碼: )向乙方(傳真號碼: )要約,乙方接收合同傳真件簽章後再回復傳真進行承諾;

2、本合同在履行中,甲方委託業務人員 (公民身份號碼: )與乙方委託業務人員 (公民身份號碼: )採取電子郵件或者書面方式進行溝通交流,甲方的電子郵箱賬號為 ;乙方的電子郵箱賬號為 。他人或者採取他種方式均不作為對雙方具有拘束力的意思表示。

十一 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包含一個附件:分別為附件一:甲、乙雙方的營業執照複製件(簽章)、組織機構代碼證複製件(簽章)、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製件(簽名)及授權委託書(原件)。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訂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及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雙方往來的特快專遞、傳真件、電子郵件雙方確認其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8

銷方: (下稱甲方)

購方: (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開拓市場。為使雙方在合作期間購、銷通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 經營區域:乙方購進甲方生產的 品牌, 等產品,作為乙方在所在地區 的經銷商。

二、為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乙方購進甲方產品銷售,應嚴格把好進貨關。如因滯銷需要調換貨,必須提前將庫存的滯銷產品數量,傳真給甲方,退貨所發生的運費由乙方承擔;如因質量問題而發生退貨,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為出廠價,運費由乙方承擔。

四、產品價格為不含税價,如需甲方提供税票應加收税點,雙方另協商確定。

五、貨款結算方式:款到付貨

六、乙方匯款給甲方時,必須匯入甲方公司指定的帳户。

七、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及公司蓋章後即產生法律效力。合作期間如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俱法律效力。

九、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19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應方):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根據以下各項條款達成一致而簽訂。

一、 貨物情況二、 供貨時間與地點

1.供貨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曆日內。

2.供貨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三、 包裝要求

1.乙方提供的所有單獨包裝的貨物均應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標準包裝。如遇交付貨物有質量問題,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更換。

2.每個包裝箱內的清單、使用説明書、質量證書、保修卡等所有資料應齊全。

四、 付款

1.合同付款貨幣為人民幣,總額為xx元整。

2.乙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交貨後乙方應把下列單據提交給甲方,甲方於收貨後10日內付清上述貨款:

(1)發票;

(2)質量證書;

(3)詳細配置、數量清單;

(4)驗收證書。

五、 伴隨服務

1.乙方隨同貨物交付提交所供貨物的技術資料。應包括每套設備的中文技術文件,例如:產品目錄、操作手冊、使用説明、維護手冊/或服務指南。

2.乙方在交貨時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維護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

3.伴隨服務的費用含在合同價中,不單獨進行支付。

4.乙方提供24個月的保修服務。

六、 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的、投標文件所述同一產品,並完全符合投標文件關於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

2.在質保期內,如果貨物數量、質量或規格與投標不符,或證實貨物有缺陷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3.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五天內應免費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4.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五天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七、 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應按規定的時間付款。 2.如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而拖延交貨、付款,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或解除合同。

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任一方遇到可能妨礙按時付款、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在情況發生後 2 天內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對方。對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通過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付款時間。

4.除合同條件第八條規定外,無責方可要求違約方賠償,賠償費按貨物總價以每天的千分之三計收,直至交貨或付款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誤期貨物或服務合同價的百分之五。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無責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 不可抗力

1.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在 7 天內以書面形式將情況通知甲方。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九、 爭端的解決

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從協商開始二十八天內仍不能解決,雙方應將爭端提請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除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3.合同特殊條款是合同一般條款的補充和修改;如二者相牴觸,以特殊條款為準。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20

需方單位:___________(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產品供應:

甲方長期收購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證每月向甲方供應 立方砂石料。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時間、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和付款方式:

具體結算價格以甲方財務在供貨時公佈的市場價格為準,甲方有權調整砂石料價格。

乙方向甲方供應價值10萬元的材料作為供貨保證金 ,超過保證金部分甲方當即現款付清,在甲方資金週轉困難時,可以延期支付貨款,但最長不超過30天。

合同到期後,甲方在3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四、技術要求: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產品標準供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

五、驗收標準:以甲方現場驗收為準,甲方以驗收結果確定乙方材料等級及價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 天內仍未履行:

5、一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以上3、4、5項權利由守約方行使。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分中心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必須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同期限內提供證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____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簽定:本合同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書範本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二條、 果品質量:按照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執行。

第三條、 運輸方法和包裝:由甲方負責以紙箱包裝。

第四條、 運費和包裝箱費承擔:運輸費由乙方承擔,包裝箱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期限:要求水果在八成熟採摘,10天內分三批交貨。

第六條、 驗收方式:由乙方抽箱驗收。

第七條、 結算方式:貨款在每批水果交貨當日通過銀行託付。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交貨量不足,應向乙方償付少交部分總價值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逾期10天,應向乙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20%的違約金。

(3).甲方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應當返工,所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負。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收貨,否則,應向甲方償付少收部分總價值20%的違約金。

(2).乙方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壓級壓價收購,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壓價部分總價值10%的違約金。

(3).乙方在甲方交貨後,應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未付款部分總價值10%的違約金。

第十條、 甲乙雙方由於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確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互相協商修訂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1月5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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