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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通用23篇)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通用23篇)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通用23篇)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_________元/月,合同簽訂後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

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 貨運公司

承租方: 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 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基本情況:(明確車輛名稱。型號。車牌號)

二、租賃期限和用途:

租賃期限:租期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用途:

三、車輛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車每天__元,每月為__元,共計__元,從車輛交付之日起計算,租用期滿結算。

五、車輛的維修:

租賃期間,車輛由出租人負責維修,因維修車輛而影響承租人對車輛使用的,應減少相應的租金。車輛的維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時安排維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車行維修,費用仍由出租人承擔。

六、車輛保險:

租賃期間,出租方負責辦理車輛保險,並將保險合同交付承租方作為出險後的索賠依據,出租方辦理保險類種應至少包括:車身險。按最高額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如車輛出險,出租方應及時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

七、車輛的保管:

租賃期間,車輛由承租人負責保管,但維修期間除外,車輛停放於出租人處或出租人指定場所也除外。

八、租賃期間車輛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出租人轉讓出租車輛,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本合同對受讓方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承租人將出租車輛轉租,應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輛調回,否則將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額賠償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保險,因交通事故產生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不支付該期間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損失,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車輛自身原因造成車輛毀損,承租方不承擔責任,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減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車輛因被盜搶滅失,由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約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車輛的行駛證。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待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4

甲方:地址:身份證號:

乙方:地址:身份證號:

為避免糾紛,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甲方將一輛出租車租賃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責任特制定以下內容:

一、租車時,乙方提供本人身份證、户口本、從業資格證、駕駛證及其租賃押金。

二、租賃期限年。租金每月元整,押金元整,甲方在乙方付押金與租金後,交付乙方車輛,租金自簽訂之日起每3個月一交。

三、車輛在簽定合同之日起日內車輛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簽定合同日後車輛所有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不得退車,如要求退車,甲方扣除乙方所交違約押金50%做賠償費,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車交還甲方時,車輛完好無損,原樣送回。保持乙方接車時的原狀,一個月後支隊查無違章,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五、租賃期限內車輛所有權歸甲方,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不得轉包他人或轉讓,乙方不得利用承租車輛非法營運、中途違約或抵押,如有不規行為所產生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扣除全部租賃押金,終止合同,並可依據協議和有關條文在當地法院對乙方進行起訴,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六、租賃期限內,租賃車輛發生被盜、被劫、被扣、交通事故、闖紅燈、人員傷亡、車輛維修、車輛手續丟失、一切意外事故等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拖延和少交納租賃費用。

七、此車只許在本市內營運,手續費用齊全,公司開例會,衞生檢查等其它事由乙方負責,如不服從公司管理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擔。

八、國家發放的油補貼、車輛的所有補貼都與乙方無關。

九、在合同期限內,車輛的正常保養及維修、換機油、大修等都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十、每年的車輛年檢、計價器、營運證、公司管理費及經營權使用費等一切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為,車牌號為,必須使用93號以上汽油。出租時行車裏程為公里。該車現車況良好,運行正常,各種證件及保險齊全。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收回,按每日80元計算,每三個月繳納一次租金。租金交納形式為現金。租賃期滿後,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權利。

4、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補足,扣除後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實有效身份證件、户口本及駕駛證複印件。乙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租用期內,該車保險費,燃油費、維修費、路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如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乙方在租用期內,必須愛護使用車輛,定期維修養護,確保車況處於最佳狀態。車輛行駛滿5000公里,乙方必須在甲方、丙方共同監督下換髮動機油、三濾。每滿10000公里時必須更換齒輪油。

4.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在租賃期間,乙方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將車輛開至丙方或甲方指定的維修點。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並經甲方驗收。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8..乙方在簽署本租賃協議後,需繳納風險抵押金壹萬元,交於丙方。

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風險抵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將新駕駛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複印件交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第五條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間,丙方擔負見證人和擔保人的責任。丙方應替甲方保管風險抵押金壹萬元,簽署收條。

2.丙方可按照本協議收益風險抵押金的利息部分,另外甲方從租金中按每月100元支付風險抵押金保管費。

3.丙方必須優先幫助甲、乙方進行該租賃車輛的必要維修檢測。

4.如發生交通事故,丙方幫助甲方積極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六條車輛保險

1.甲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甲方負責投保車輛保險及年檢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屆時應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第八條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他有損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三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6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車輛品牌 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 ____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 _________________ 車身顏色 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登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有效日期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 。

二、雙方約定,甲方每月無償租賃乙方車輛。

三、協議期限為 _________________ 年:從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乙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四)車輛租賃期間的保險費,維修費,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企業開展業務肯定需要購置許多的汽車作為運輸的工具和經營的資產的,而員工在企業中工作肯定是需要汽車作為完成任務的輔助的,而企業如果想要更好的得到利潤就應該將汽車租給員工使用,且應當在合同中註明是無償,但是員工也應該保護好企業的汽車財產。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牌汽車壹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還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續租車輛,以實際還車日期為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納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支票現金,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車輛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支票現金。

3、乙方租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簽訂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滯納金200元;如長期拖欠,以每10日為計算單位,加倍收取滯納金。乙方應按合同簽訂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如提前還車,預付租金餘款不予退還。

4、乙方所租車輛,每天行駛不得超過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規定加收超駛費,超駛費的收取根據車型而定。租賃時間超出合同所簽定時間,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4小時以上按全天計算。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車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2、負責辦理乙方租賃車輛的車損險、車輛的第三者責任險、車輛盜搶險。

3、負責乙方所租賃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應協助乙方處理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5、車輛發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內免費救援。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督。

7、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享有其它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車輛,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每天負責對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發現問題請及時與甲方聯繫。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規檢查造成車輛嚴重損壞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確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許可。

3、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改裝,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不得將車輛交付與本合同不符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交通管理部門並通知甲方報保險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於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人員傷亡醫療和相關費用以及車輛的維修費用,後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裁決證明及種種有關的證明票據交於甲方,甲方據此向保險機關辦理定損事宜,如果保險公司不能包賠所有損失,乙方必須承擔之間差額。由於交通違章事故造成租賃車輛扣押及維修期間,乙方除租金外必須按照租賃車輛累計租賃總金額60%支付甲方停駛租金。因乙方使用車輛發生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擔保人承擔。乙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損失,乙方應負擔車輛損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6、在租賃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車輛停止計算租賃費用後,如租期未滿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廠交付了定額的20%車損金後,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與原租車輛為同種車輛,如遇法定節假日,甲方不能保證及時提供替換車。

7、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8、在租賃期間,車輛發生碰撞事故,乙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9、在租賃期間,乙方車輛如需駕離_________,甲方提供必要證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賃期間,如發生牌照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之前向甲方交納補領牌照期間的租金和驗車費換牌費350元。在租賃期間,如發生行駛證丟失或損毀造成車輛不能繼續使用,乙方除及時協助甲方辦理補領手續外,還應在合同終止前向甲方交納補領行駛證所用費用及罰金共計人民幣1000元整。

11、在租賃期間,車輛正常行駛中發生異常情況有可能造成車輛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將車送回本公司檢查,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租車期間不能隨意拆除、更換汽車配件,一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所使用車輛按4店修理金額全額賠付,與保險無關。

12、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人為碰撞,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或保險不理賠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還需對甲方的車輛加速折舊進行補償。

13、乙方在租車期滿後把所租車輛還回公司,辦理還車事宜。在十五個工作日後,如查詢無違章後退還押金總額。如有違章甲方通知乙方處理違章事宜,乙方出據交通違章罰款單據到甲方處退還押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失,還應承擔自身損失部分。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租賃車輛價格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贛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2、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3、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4、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5、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6、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7、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9、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10、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方(甲方):___

身份證號:__

地址:__

承租方(乙方):__

地址: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_牌汽車(牌照號碼:)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元,共_元。_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

聯繫人:__

聯繫電話:__

聯繫地址:__

乙方:_

聯繫電話:__

聯繫地址:__

20_年_月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時間

車型

日租(元/天)

協議價

押金(元/天)

接送機

接送機

備註

5天內

5天以上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_____市至_____機場

協議價

租車:1)6小時以內按半天收費2)日租24小時,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數3)燃油費自理

接機:費用已含燃油費及司機費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審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1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終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駛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______________

付款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租車前要審查汽車租賃公司的資質情況。汽車租賃公司必須有法人營業執照和道路運輸許可證,很多汽車租賃公司沒有這兩個證書,租車人在租車前首先要檢查汽車租賃公司的資質情況,否則常常會出現汽車租賃公司欺詐消費者的情況。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_____%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_______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二、 車輛數量:_______輛。

三、 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四、 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六、 運費的支付:每週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週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七、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八、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況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 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______人民幣,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______ 元,每月______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______年:甲方從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將車型為______ ,車牌號為______ 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______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衞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______ %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______ ‰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______ 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______ ‰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日期: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蘇E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__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年租金_____元年,不含駕駛員。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

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30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30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30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30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____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3 頁,一式 2 份,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1 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萬元,共計--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糾紛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 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承租方全額承擔:

1、 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車損,如輪胎單獨損壞,玻璃單獨破損;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

2、 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3、 承租方將車輛交與無駕駛證者駕駛。

4、 承租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5、 出險後不報案、隱藏真實情況24小時內部通知出租方的。

6、 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7、 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 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承租方沒有按約定的時間歸還出租方的車輛,承租方應按所超時間交付雙倍租金。

三、 車輛交付承租方以後,我公司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承租方取得聯繫的,不論承租合同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租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 承租方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所發生的扣分、罰款,由承租方承擔,租賃方可協助辦理。

五、 以上條款為租賃合同的有效副本,與《汽車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_個月,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一天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若租期滿________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職責,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持續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一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職責。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到達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8

甲方: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汽車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對外出租,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承租汽車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縣汽車站候車廳內的超市等整體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超市等業務,租用期______年,即______年 ______月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租金____________元, 一次性交清當年租金,方能進場經營。

三、出租期內,超市內的電視收視費,設施設備維修費,易損耗品以及各類雜支,體檢費和其他管理部門向其收取的各種管理費等一切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四、在租期內乙方虧盈與甲方無關,乙方不能因經營虧損要求甲方少租金或增加租期______年限。

五、乙方如經營管理需要,需對其進行改造,改建方案應報甲方審查同意後實施。改建結束後,乙方應將其改建投入報甲方備案。乙方應保護或妥善使用承租部位的所有設施設備。期滿時應保證完好齊全,並全部無償歸甲方,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六、乙方必須按月按時向甲方財務科交付水電等費用。

七、乙方應該加強安全防範和優質服務工作,如發生安全和服務質量問題,造成責任事故和一切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自行解決和賠償,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由乙方自行配備。

八、乙方需將超市寄存等轉包給他人,必須報甲方審查備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重新簽訂轉包合同。違者將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無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合同簽訂之日起交納安全抵押金______________元(如違反清潔衞生管理,安全管理),違者甲方有權視其情節給予處罰,並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

十、乙方如因經營需要,確需對承租場地進行改造,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場地內的結構。

十一、甲方超市庫房內的三個鐵貨架,鐵樓梯,乙方只有使用權,無處置權,承租期滿後完好無損交還甲方。

十二、在租期內,如遇政府徵用、改制,人為不可抗拒事件,則按徵用、改制政策辦理,不可抗拒事件按國家相關辦法辦理。除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如收回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並賠償違約金。租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十三、乙方只能經營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業務,依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並獨立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相同的業務,如違反甲方有權給予警告、經濟處罰,和終止承租合同。

十五、乙方在承租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權利,享有候車室獨家經營權。

十六、______年後合同自然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雙方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明確。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1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型號車一輛出租給乙方,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該車交由乙方使用。租車費用___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年,合同為年籤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及交付期限

1.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年付制。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_______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歸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__________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後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税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_________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及其指定駕駛人員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保持車輛原狀,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________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甲方要保護好乙方車輛上的特徵標誌,不得塗改遺失,嚴禁私自拆、換車輛上的任何部件及設備,嚴禁拆動里程錶

12.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為____公里,超里程加付________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並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同期滿後,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並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______%的費用。

3.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於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並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__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0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將[品牌、車型]型,色,生產年份,發動機號,車架號,車牌號[*]的車輛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同意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出租方提供的車輛,租期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體發車日為準。每月車輛租金為人民幣元

如出租方未能按時將上述車輛交承租方使用,則出租方有義務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級別的車輛用於承租方於新車採購期間的替代用車,否則承租方可按[*]元/天相應免於承擔延誤期間的租金。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全新、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車船使用税等有效證件和繳費、完税證明,確保所有與本合同履行相關之税費已繳清,證件齊全有效,在相關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通知出租方並負責辦理更換並承擔所有費用。

2.免費提供或負責每行駛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和非人為造成故障的維修或保修,承擔[*]市行政區域內全年每天24小時租賃車輛拋錨救助和搶修的責任及費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沒有按規定保養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將不提供免費服務。

3.協助承租方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除前述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車輛在修理期間,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車,出租方將按[*]元/天的標準提供。若是由於非人為因素或承租方無責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將免費提供同等級別的替代用車。

5.出租方對車輛本身質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損失不承擔責任。

6.出租方按雙方約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為方便承租方用車,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償上門服務[*],具體項目和收費標準包括[*].8.出租方提供1套車輛鑰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額外鑰匙,需簽訂鑰匙借用/加配承諾書,並支付相應費用[*].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交車驗車時須仔細檢查各種隨車證件,在證件有效期到期前須及時要求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規定,在出[*]市境時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應定期檢查車輛的機油、制動液、冷卻水、電瓶液和輪胎氣壓,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3.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過路、過橋、停車和油費等費用。

4.租賃期內按時參加每行駛[*]公里的保養和每年年檢,承擔因延遲參加年檢或保養而引起的一切罰金和法律責任。汽車供應商制定的保養公里數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內可以作為正常範圍予以執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規定公里數參加保養,並超過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數,承租方每超過1000公里需支付[*]元額外費用。

5.在租賃期內遺失車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證件,由出租方負責補辦,承租方將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和停駛期間的租金。6.租賃車輛時,應如實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承租方變更相關信息,應在3個工作日以內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7.車輛租賃期滿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輛的車況、工具、隨車證件、附件和設施應處於正常狀態,車況的確認以本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為準;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8.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承擔車輛還回以前因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罰款或費用等全部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9.車輛僅限於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國有效駕證一年以上的人員駕駛,否則出租方不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10.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11.不得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12.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零件、內飾、外觀。承租方違反本條,應賠償出租方損失。

四、押金及費用支付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生效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幣[*]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結束,若承租方無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不計息一次性退還押金。承租方若確已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出租方有權從押金中抵扣承租方應支付給出租方的款項,並不計息一次性退還餘款

1.月租車費用已包括: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租費、保險費;

定期保養、年檢的材料及人工費及年間機構可能收取的相關其他費用;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有關税費。

2.本合同按每個自然月為1個付款週期,先付租車費用後用車輛,月租車費用在每個自然月的1日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支付,每月10日前由出租方開出相應租金髮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逾期金額的1‰作為滯納金。出租方逾期提供當期租金髮票的,承租方得相應順延下期租金支付。

3.若由於承租方發生車輛違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險費用上升的,出租方將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險費上漲部分的費用。

4.若由於國家政策調整,造成租車成本變化,出租方將就成本變動部分與承租方協商租金調整。

五、行駛里程約定

租賃期限內行使里程限額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計費,超公里費在合同結束時結算。

六、車輛保險約定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約定車輛已投保了以承租方為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交通事故強制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前述保險所有相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月租金中。

2.發生交通事故後,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並在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出租方指定的地點修理;承租方應一次性付清修理費、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和其他與事故相關的處理費用,並承擔由此引起的車輛停駛期間的全額租金。

3.出租方將協助承租方處理交通事故並向保險公司索賠。承租方須在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交通事故結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如實提供事故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判決書、損失清單、修理發票和修理清單等單據。涉及人員傷亡的,在保險公司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相應單據。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規定時間內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單證,則視作為承租方自願放棄索賠權益。

4.若涉及第三方責任,承租方須協助出租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由第三方承擔的費用。

5.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損壞,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支付保險理賠以外的維修或重置和其他相應的費用。

6.在承租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被搶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承擔保險理賠以外的重置車輛的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費用結清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7.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免賠及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8.本合同所購買保險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險等險種。若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需追加保險險種,由承租方承擔相關費用,出租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七、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2.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條項下的付款義務超過十日並在收到出租方書面催告後超過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違約金。

4.合同終止時,承租方應返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合同即將到期時,如承租方有需要續簽合同,請提前1個月用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直到新合同簽署完畢,除非雙方屆時另有書面約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車輛交接單》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

乙方:

日期: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車輛及使用範圍

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台車牌號為 的車輛出租給乙方在株洲市範圍內使用,甲方自備一名司機,司機的工資、聘用、保險等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二 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共 月。每月租金(含用車、司機工資、每月20xx元以內的油費、車輛保養、各種保險及維修等全部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除本合同約定外,乙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費用。

三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每天使用車輛不超過8 小時。

四 上班時間

具體以乙方上班時間而定。

五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及車險齊全的車輛和有駕照的司機,出租車輛期間如發生事故,相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2、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他型號車輛替代,如不能替代,雙方同意按天數減免租金。

3、甲方出租期間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保證服務於乙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應保證乙方人員的乘車安全,如造成意外,由甲方負責。

5、車輛如服務於株洲市區外,司機的食宿及產生的路橋費均由乙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出租服務期間每月超出20xx元以外的油費由乙方補足。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租車服務。

2、正常提供車輛出租服務期間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租賃車輛從事商業活動和自用。

七 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如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須提前15天向對方提出要求,否則,視為違約,並按月租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連續五天未提供出租車輛服務,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汽車租賃合同書 篇2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出租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税;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______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______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______;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説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______#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説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尤其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繫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______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______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繫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______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

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複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絡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八、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九、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並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後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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