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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購房合同十篇

正規購房合同十篇

正規購房合同 篇1

甲方:

正規購房合同十篇

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位於__市__區___,(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平方米,產權人:__。

第二條: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此房價為淨價,税費由乙方承擔,房屋內保留設施設備清單如下: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萬元的購房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條: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續.

第六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時間:

正規購房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_____________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_____號的《____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合同第十八條之規定,於該合同訂立的同時,就該合同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該合同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

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 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合同之規定終止該合同,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合同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餘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於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合同簽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或________市政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政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須經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户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 乙方同意於房屋交付使用時或於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 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章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上述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 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後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並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並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並實際交付)後,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佔有或使用,如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____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户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税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合同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他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徵及/或收取新的税費而發生的税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並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後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並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後,乙方在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  約責任,轉讓後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後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户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後,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 對於該合同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户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託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合同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 該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作參考;其他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 該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互籤。

第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繫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後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於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 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簽署):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正規購房合同 篇3

X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__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地址:_______編碼: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__編碼:_____聯繫電話: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地址:_______編碼: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X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X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X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X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X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X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購房合同 篇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是備案號為___《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協議。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乙方已看到並理解上述文本,且無異議。

三、對合同第五條補充協議:

1、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視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單價基礎上引起的房屋總價款的變化。

2、雙方選擇按套計價的,對出現的面積差異互不找補。

四、對合同第六條補充協議:

(一)乙方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

1、乙方須於﹍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須於﹍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3、乙方須於﹍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4、乙方須於﹍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二)1、乙方選擇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元(大寫:人民幣__拾__萬__仟__佰__拾元),乙方須於﹍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幣元(含定金)並簽署購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餘房價款,計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由乙方在購房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成年按揭貸款。乙方委託按揭銀行將取得的按揭貸款全部一次性轉付甲方指定的帳户。乙方已明確知道按揭銀行規定的申請按前述金額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應當提交的資料,並保證自己符合該條件和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資料;否則,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銀行的按揭貸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年限及成數以銀行最後批覆為準。

3、應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銀行的借款提供保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保證期內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①、合同簽訂後,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簽訂《個人住房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合同)時,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價款的10%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當日內按貸款銀行的規定備齊按揭的(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關資料,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因按揭貸款而產生的公證費、保險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則按乙方申請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③、甲方保證期內,乙方未能按按揭貸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償還每期貸款本息,導致銀行從甲方在其開立的帳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週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並從甲方代還之日起至乙方還款日止,近代還金額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同時甲方還有權向乙方收取代還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應當在30內歸還甲方被扣劃的保證金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向乙方收取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④、在甲方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銀行從甲方開立的帳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週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並向甲方支付代還金額10%的違約金;若銀行解除與乙方的抵押貸款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加帶清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直接或會同銀行依法處置乙方所抵押房產,所得款項除支付處理抵押房產的費用、甲方代還的所有款項及向甲方支付代還款項10%的違約金外,若有盈餘歸還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直至清償為止。乙方採用公積金抵押貸款方式或公積金與銀行組合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參照上述約定執行。

五、對合同第九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第九條中累計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納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對合同第十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所指的規劃、設計變更不包括甲方根據合同訂立後國家或四川省成都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進行的規劃、設計變更。

七、對合同第十一條補充約定:

1、在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除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價款外,甲方應以合同記載的聯絡方式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後一天主動到甲方銷售中心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乙方委託其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交將公證書留存於甲方。乙方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甲方領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據的聯絡方式如有錯誤由乙方負責)

2、乙方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商品房即交付於乙方;乙方未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的,視為甲方已經按期交付。

3、房屋一經現場交付,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質保期內出現瑕疵或為質保範圍內的問題,乙方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甲方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提供保修服務。

4、本條所稱房屋交接單是指《房屋驗收表》,本條所稱拒絕交接是指拒絕收付使用。

5、對乙方提出超出質保範圍內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具體、詳細的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爭議,由乙方委託成都市相關質檢部門進行檢測,該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注:房屋交接驗收按合同約定交接驗收標準進行。

6、附件二配置標準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統,在房屋產付後陸續開通。

八、對合同第十四條補充約定:

甲方承諾交房之日水、電達到正常使用標準,天然氣、電話、光纖、網絡等必備使用的居住條件由乙方自行申請開通。

九、對合同第十五條的補充約定:

1、辦理房所有權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後的180日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所發生的相關税費,依照國家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2、辦理房所有權證的時間,從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完畢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税費,提交所需資料並辦理完相關手續之日起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甲方支付上述費用並提交相關資料,使產權登記手續超過本條第一款約定期限延遲辦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為乙方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的,乙方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同時,繳齊辦理產權證所需資料及費用,並且按規定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否則,甲方有權推遲為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時間,推遲交接期間,乙方須按按揭貸款合同約定支付銀行月供款,因推遲交接房屋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4、他項權證的辦理:甲方為乙方辦理完畢房屋產權證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確定的期限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四擔保他項權利登記。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總價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5、甲方已繳清合同第一條所述地塊的土地出讓金,並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務院〔1998〕第248號令《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對合同第十八條補充約定: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3號令《成都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乙方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户登記前,將所購商品房(包括車位、商業)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在交房時由甲方代收並繳存至專户管理銀行。

十一、底層私家花園、二、三層露台、頂層屋頂花園,全體乙方均同意由購買該底層、二、三層或頂層房屋的業主享有其使用權。使用花園或露台(頂層屋面)的業主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並遵守物管的相關管理規定,並不得改變花園或露台(頂層屋面)的隔離方式和損壞花園或露台(頂層屋面)內設置的公共設施,使用頂層屋面不得侵佔消防通道並保持其暢通,更不得侵佔小區內的公用綠地。同時,乙方同意地面停車位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對乙方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乙方協助時,乙方應無條件提供便利,如其維修對乙方造成了損害,應給予適當的補償。乙方不能無理拒絕或提出過分的要求,否則對因延誤維修而擴大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三、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合同、本協議及附件為準。甲方的售樓書、售樓廣告、沙盤、模型等宣傳資料上所記載的內容和甲方的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均不作為雙方的約定和驗收房屋的依據,如有變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樣板房,僅為空間佈局嚮導,裝修裝飾和傢俱擺放指引,不能作為房屋交付的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十四、本商品房銷售價格沒有包括下列費用,乙方另行交納:

1、天然氣包乾費為元。

2、電話開户費、寬帶網接入開通費以及有線(或光纖)電視入網等。

十五、關於前期物業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區業主大會聘任物業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過相關合法程序招標的物管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乙方接受並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見附件)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

十六、對合同第二十二條補充約定:

甲方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產權登記機關一份用於備案;乙方採用抵押貸款方式付款的,應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應通過平等友好協商、解決或提請政府主管部門消費者委員會調解、直至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協議所載明的乙方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情況和資料的真實性,若甲方按上述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不能與乙方聯絡,其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乙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乙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甲方未能將有關通知送達乙方的,甲方通知發出之日視為已通知乙方。

十九、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均無權要求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除雙方另行約定並簽訂協議外,任何單方解除或終止或拒不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合同房款總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十、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從解除之日起三日內一起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並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千分之零點一支付違約金。買賣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按約定到相關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的,守約方有權方面到成都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十一、本協議及附件均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補充協議與合同內容如有衝突,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二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後本協議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電話:身份證號碼:

註冊地址: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正規購房合同 篇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就所認購的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開發位於孝感市火車站勝利街的陽光美苑物業,現房出售。

2、甲方同意乙方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甲方開發的棟單元號,建築面積平方米,單價為元/平方米,總價為元整。

3、分期付款方式

4、乙方應在本協議書籤訂後至20xx年x月x日前,帶齊相關資料到物管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交清購房款,乙方交付的購房首付款無息轉為購房款的一部分。

5、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第3條約定期限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則甲方有權將該物業另行出售,乙方購房首付款不予退還;甲方在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時間內,若將乙方所認購物業另行出售,則甲方雙倍退還乙方所付購房款。

6、乙方保證本合同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準確、有效。否則,因此造成的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7、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即生效。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本協議自動作廢。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正規購房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或法人代表、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或法人代表、公司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購房等事宜基於客觀真實的情況共同作出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為甲方購買如下商品房:_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第二條 乙方所代理購買的以上商品房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該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乙方不得對此房屋進行侵佔、破壞、轉賣及贈與等。

第三條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對此房屋進行抵押、出租。

第四條 購房首付款、按揭還款、抵押費、保險費等所有購房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支付,所有交款憑據由甲方保管。

第五條 該房屋產權證暫辦至乙方名下,產權證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將產權變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乙方有義務將本協議代理購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關係人,保證其不得主張該房屋所有權利。

第七條 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四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正規購房合同 篇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座落: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築結構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__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採取撲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説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規購房合同 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___層 户,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

第十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税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正規購房合同 篇9

出賣方:_____

買受方: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經約定由賣受方無償為買受方提供____棟____單元___樓存放電動車等交通工具,(此處為公用空間),期限和房屋等同.

第三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

第四條 擔保人的責任

如遇房屋拆遷而造成買方損失或賣方不賠付的,擔保人承擔連帶保證賠款責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 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方。

第七條

自簽訂本合同起,買受方即擁有對本合同所指房屋的所有權{永久性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

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八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經出賣方和買方協商電費均按國家收費標準收取,不得加價.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一條

若遇房子因拆遷等發生產權變更等,買方全部享受國家或集體的有關賠償;買方隨時可自主出售自己所購房子,賣方不得干預;若遇房屋拆遷,如果國家或集體等對於該房屋的拆遷賠償高於當初買房款及逐年累計利息的總和,則由國家或集體對於該房屋的拆遷賠償直接賠付給買方;如遇低於買方買房時的房款及房款的利息逐年遞增的總和則有賣方按當時購房款的百分之十每年遞增賠付給買方;(例買時房款十萬每年百分之十計。一年之後拆遷就是十一萬。兩年後拆就是十二萬,以此遞增……);如遇房屋拆遷國家或集體對於該房屋的拆遷賠償為買方相同面積的房屋則與賣方無關,賣方不得私自從中獲利或私自變賣房屋。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買受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正規購房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房地產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部位: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

(二)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_____(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___________(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_(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房屋平面佈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______________。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__;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買受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_______幣)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____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的房地產為以______________(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按下列第_________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協議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_______(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_____(甲方乙方)按規定_______(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佔有)乙方。交付標誌: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户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佔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税、費。在上述房地產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協議附件四約定支付。自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佔有)後該房地產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協議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八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根據原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屬_________(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業主公約見附件六。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39;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上述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户變更登記後,甲、乙雙方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後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户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協議,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

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協議,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協議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協議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定)(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協議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本協議使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旅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執一份,_________(____區縣)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本協議經公證的公證部門留存一份)。

賣方(簽章):_________買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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