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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物業服務協議(精選12篇)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精選12篇)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1

廠區物業服務合同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精選12篇)

甲方(被委託方):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搞好廠區的物業管理,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進駐企業 (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負責進駐企業大樓的供水、供電和電梯服務,以及提供治安保衞、環衞清掃、綠化管理等服務。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乙方應積極協助,提供便利條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電要求

1、用電類別: ;用水容量: ;用電容量: ;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電房 直供。

2、每月水費、排污費按 市規定工業用水、排污費的收費標準計取;電費按供電部門費用標準另分攤配電費及維修費 元/度(大寫: );每月初 日抄表, 日收費。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停水、停電外,凡(檢)修等原因,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做準備。

4、乙方要嚴格按申報的電容量用電,若一經發現超負荷用電,除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凡由甲方配電、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樓外鄰近的用户提供水、電,也不得在內部擅自接用水、電,如若超負荷造成的配電設備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影響他人生產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修復。

三、計量辦法

1、乙方專線始端應配置電度表,每月按表計費,並分攤部分公用電費用;如中小企業合用一個電錶、水錶時,則按電錶、水錶的實用數進行各户分攤,分攤比例按各户使用情況,水管直徑等情況議定。

2、根據 市供電局有關規定,實行基本電價 元/度,基本水價以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底價為準。

3、乙方接到甲方《繳費通知》後,如對耗電量或費用有疑問時,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諮詢、核對,逾期被視為認可。

4、甲方向乙方發出《繳費通知》(含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租房合同所規定的項目)後 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應繳納費用,如電話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滯納金 %,每月 日前仍不結清欠款的,則停止水、電供給。

四、物件設施管理

1、甲方有償提供給乙方的物件、設備、設施(如門窗、配電櫃、廁所、空調、電梯)應完好無損。

2、乙方要加強員工管理教育,愛護公物和公共設施,自覺遵守衞生條例,不亂扔廢棄物,不亂堆垃圾,不亂停放車輛,違法亂紀者將處以 元(大寫: )罰款。

3、甲、乙雙方都要加強治安保衞工作,甲方負責門衞治安,乙方負責內部保安工作。甲、乙雙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電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運行的客貨梯,其維修、大修、保養費用和電費,由乙方或使用電梯單位共同承擔。

2、原則上由甲方指派專業人員操作電梯,也可由乙方指派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梯,並且負責保養電梯、打掃電梯內衞生。

3、若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物業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檢修,其維(檢)修費或更換零件費等開支,由乙方支付。

4、電梯為客貨兩用,不能超重,嚴格按照電梯使用的有關制度進行管理。

六、收費項目及金額

1、電梯使用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

2、物業管理費用: 元/平方米/月(大寫: )(含市政設施、公用維修、環衞、公共衞生、綠化及治安等費用)。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以下第 種措施(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系甲、乙雙方所籤 租賃合同之附件,與該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3、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年內達到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元(全國)、__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元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年,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11. 12. 13.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1.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④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③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④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③ .第八條 獎懲措施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①②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 6.第十條 其他事項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 9.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20__年 __月 __日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4

1、本示範文本僅供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參考使用。

2、經協商確定,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其他條款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買受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2、;

3、。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

2、。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

2、。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

2、;

3、。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

2、;

3、。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採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於(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位於;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

用房平方米,位於。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 業務大樓項目物業服務採購招標結果及相關招投標文件,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實施本次採購。為明確各自的權益和責任,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下稱“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業務大樓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共 層,有 部電梯,大樓分主樓和副樓,大樓周邊區域的綠化、消防設施、號大門設門崗,大樓內設消防系統、監控系統、供配電系統、電梯機房等設備。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管理規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管理區域內設備、設施維修、養護、運行管理。包括:供水、供電、照明、消防、電梯及其他設備設施。

第四條 共用設施的日常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化糞池、溝渠。

第五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消殺等日常工作。

第六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對業務大樓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對業務大樓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安全巡視、門崗執勤。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業務大樓的安全防範工作。

第七條 配合、協助甲方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第八條 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按《業主管理規約》有關規定處理等措施。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九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採取固定費用,物業服務期間每月為: (附件一:《物業服務成本預算》)。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第十二條 各項代收代繳費用,凡國家和南寧市有關規定的,按國家相關規定的價格由_____方進行代收代繳。沒有規定的,按以下約定承擔:

1、城市垃圾清運處理費、自用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建築裝修垃圾的清運費由甲方承擔;

3、專項、共用設備設施運行的產生的能耗(電損、變損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4、共用供水的水量損耗的甲方與一起共用的其他單位按比例分攤

5、物業管理服務單位即乙方自用水電費自付。

6、水電一户一表不需要代收代繳的,可以由受益人自行繳付。

第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依以下約定承擔:

1、公共區域的公共照明設施,共用配備的配電設施設備(包括地下室、配電室等)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年檢、監控系統、消防系統(消防水帶、滅火器、消防疏散系統等)給排水系統等及其配套附屬設施的維護、保養,除按國家規定特種設備應具有相關資質證書的單位來維護外,其他的均由物業服務企業維護與保養,而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保養髮生的一切費用、化糞池清掏等,均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2、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由甲方籌集與列支。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每年對上述賬目進行查驗審核一次,審計費用由乙方物業管理服務費支出。

第十五條 業務大樓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每半年送交甲方審核備存。

第五部分: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管理規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負責收集、整理並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圖紙、檔案、資料。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及建設工程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合同期滿,甲方重新選聘新的物業服務公司後,應在新舊物業服務公司擬定交接前十天內主持新舊物業服務公司商洽並使之達成三方協議,以妥善解決因物業服務公司更替而涉及的相關經濟問題;

1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1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3、不承擔乙方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管理規約的規定,有權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理;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等措施;

3、根據需要制定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方案及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向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

5、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6.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報告工作;

7、對物業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8、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服務全部檔案資料;

10、遵守各項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約定要求,並根據甲方授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和甲方檢查監督;

11、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2、自行承擔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13、按附件二所示的質量要求,實行目標管理,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第六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也可委託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的各類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甲方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特殊情況以及特定區域如:室內辦公室內及其他場所需要清潔、保潔服務、維護秩序及水電維修等服務工作的,應給予甲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甲方如根據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對業務大樓物業服務管理項目進行政府招標採購的,要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乙方可按相關條件參與競標。否則視為本合同自然順延,順延期每次為三個月,以此類推。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違法取得管理權的除外。

第七部分: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並應向對方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一方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條 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於雙方達成合意之日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部分:附則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賬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郵 編: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郵 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住宅小區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所賦予的定義是:

1、專有部分-----指在建築物中依法取得獨立使用並具有排他性的獨立空間或區域,包括上述空間或區域內專用的計量設施和管線接駁端以內的相關設施設備。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抗震結構、部位、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公共通道等。

3、共用設備-----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內,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共用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共用智能化設備、其它機電設備和共用設備使用的房屋。

4、共用設備-----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公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 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公共設施使用的房屋等。

5、交付使用-----指業主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辦理完結開發商指定的相應手續;業主在約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視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總佔地面積: ;

物業服務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臨: ;

西至: ;

北至: 。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停車場秩序管理服務;

6、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説明:業主門户以內的部位和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户門以內的管線和自用陽台、空調位等不在本合同的服務範圍之內。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服務質量標準詳見附件)。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四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採用包乾制方式。

第五條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

2、朝外商鋪物業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

3、朝內商鋪物業服務費: 元/平方米/月

4、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經營利潤構成。

第六條 其他服務收費標準

1、地面車位服務費: 元/月;

2、地下車位服務費: 元/月

3、電梯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中間層 元/平方米/月,上下逐層增減0.01元/平方米/月。首層可直接入户業主不收取電梯費。

4、水費:住宅: 噸;商業: 噸

5、電費:住宅: 度;商業: 度

6、生活垃圾處理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 元/月/户

7、裝修服務費: 元/平方米

8、裝修垃圾清運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收取,即:

(1)200元/户一室一廳以下

(2)260元/户二室及二室一廳

(3)320元/户二室二廳及三室一廳

(4)380元/户三室二廳及四室以上。

第七條 物業服務資金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 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 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 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 辦公費用;

7、 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法定税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其他費用。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會隨着項目規劃變更、政府政策變化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採取銀行託收或業主自行交納的方式。

第十條 業主自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及提供其他特約服務,服務報酬由乙方與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業主應於本物業交付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1、 納入物業服務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70%交納。

2、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規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 物業服務費用按季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於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納當期物業服務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3‰作為滯納金。

4、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乙方對於施欠物業服務費的行為可以通過將欠繳費用的業主名單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予以公佈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繳。乙方也可以採用寄送掛號信得方式對拖欠物業費得業主進行催收、催繳,郵寄地址為業主辦理入住登記時登記地址為送達地址。未交納物業服務費超過3個月的,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明示物業服務費用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特約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車位所有權屬,依照法定或業主與甲方簽訂的合同約定。

第十四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 共有產權停車場使用,車位使用人應按 元/次·位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車位服務費(含車位使用費)。

2、 按月、季或年進行預先交納,未交費車輛不得進入園區及使用停車位。

3、 獨體車庫由業主購置的,業主或車庫使用人按 元/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服務費,服務費用按季交納,業主或車庫使用人應於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納當期車庫服務費,拖欠及逾期的處理方式同第十一條第3、4款。

第十五條 乙方應與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車位使用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乙方可以在此物業服務區域內進行宣傳、場地租賃等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 裝修服務費與裝修垃圾清運費納入物業服務收入資金,專項專用。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八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存在問題,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服務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二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 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它資料。

第二十二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三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

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物業交付後,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服務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四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發出書面整改通知、上報政府相關部門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小區《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開展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年度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整改。

第二十七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八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就雙方的權力、義務與裝飾裝修服務內容、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於物業交付使用前30天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少於法律規定面積的物業服務用房。

第三十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 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包含本合同的主要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承諾在本物業具備入住條件後承繼本合同的相關權利、義務。 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服務區域內物業服務

3、 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並在物業買賣合同中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

4、 不得擅自改變本物業的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應取得本物業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實施。

5、 當項目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後,甲方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申請。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權利、義務。

2、 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自主開展各項物業服務經營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3、 建立物業服務檔案,及時記載變更情況。

4、 可以將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一併委託給他人。

5、 應當協助做好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6、 監督《

7、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必須予以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或有關業主拒絕給予配合的,乙方將事件通知相關業主或社區後,可以自行維修養護,所發生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8、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可自主決定採取相應緊急避險措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實施,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X市政府相關文件由業主在入住前一次性交納並存入政府指定專用賬户。

第三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分攤,按照國家和當地法規和政策規定。

第三十六條 相關業主不批准乙方所編制的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或資金不夠所引致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相關業主承擔。

第三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業主專維修資金賬面餘額不足首次繳集專項維修資金總額的30%時,依據《X市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補建續籌及使用規定》的相關條款,按房屋所有權人所擁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向房屋所有權人續籌。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標準,由業主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市房產局和區房產局。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

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標準,應按國家或地方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欠交總額的0.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付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 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 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即園區內信息公示張貼),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 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在本物業內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傷害、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等事由所致之損害。

6、 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託乙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之任何損害。

7、 甲方或業主在已有標識提示或告之的前提下,不遵守《何損害。

8、 業主門户內部位、設施、自用陽台、空調位及附屬構件的損失以及由於該部位、設施、自用陽台、空調位及附屬構件的損壞及其他原因給第三人所造成的損失。

9、 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委託乙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之任何損害。

10、 其他業主與使用人另有約定的情形。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業主臨時管理規約》或其他法律法規所引致之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五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 陸 份,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執叁份、乙方、物價局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積極推行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根據即墨市教體局相關文件規定,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委託乙方對龍泉中學的部分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工作,並就物業服務工作的有關事宜,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員:保潔人員四人,保安人員一人,水電工一人,其具體工作及職責見以下條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18100.00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定。乙方應提供合法發票。

二、物業保潔服務範圍、標準及要求(乙方):

1. 學校樓內衞生間、接待室的衞生保潔。

2.牆壁、樓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確保時時潔淨(無污跡,無垃圾,地面無水漬垃圾,牆面無蜘蛛網),滅蚊,蠅,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對校內公共區域殺菌一次。

4.遇到衞生大掃除、會議或上級檢查要按學校安排及時完成衞生清掃任務。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潔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和清潔次數進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員職責及要求(乙方)

1. 文明執勤。上崗時必須身穿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依法文明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堅守崗位。在學生上、放學及就餐時段,保安要在學校規定的位置站崗執勤,嚴格堅守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交通,確保校門口及周邊暢通無阻。

執勤時間早6:40分——7:30(學生上學時間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學時間)必須佩帶警械在校門口執勤,以保證校內師生安全。

3. 嚴格作息。保安人員要嚴格做到上班時段不空崗、不離崗、電話聯繫暢通,及時填寫交接班記錄。

4. 講好衞生。保安人員要保持值班室內乾淨整潔,做到節約用水用電,避免各類安全隱患的發生;同時要搞好大門口的衞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氣,及時清雪揚沙,確保師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員要聽從學校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要與傳達人員團結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為是、鬧不團結。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員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動,此保安也應上崗。

四、水電工職責(乙方):

1.由乙方安排水電工一名,在甲方有此類活時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電工時,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電工;水電工應按甲方要求按時到校工作。

3.水電工應服從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出工或不積極工作。.

五、甲方職責:

1.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導。

3.應按雙方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學校要求配齊保安,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統一着裝,衣着整潔,文明服務。

2.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因態度惡劣引起師生不滿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校內領導在調查真相後有權責令物業公司換人。

3.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校內物品設施損壞的按情節給予補償,有故意行為的按物品價格1.5-2倍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在簽訂合同期間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確需要依法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主動終止合同要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對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約定的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執行時間為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__ 年12月 19 日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8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及配套設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區永泰莊北路甲19號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一條根據《怡清園業主公約》、《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及有關法律、法規,怡清園業主委員會委託________公司為怡清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受託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

第二條 委託服務的事項

受託方應提供以下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2、共用設施、設備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運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門禁、電梯等;

3、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處理等;

5、小區內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維護;

6、用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手段維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進入本小區,將在本小區內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辦;

7、保管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關規定代收、代繳水電等費用;

9、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根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限於緊急狀態且不得使用器械)、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向法院起訴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應當由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小區公共服務,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受託方可以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或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嫁給第三方。

受託方不履行上述某項義務或提前終止合同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條 服務收費標準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向受託方交納以下費用:

1、保潔費(含化糞池清掏費和垃圾清運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

2、保安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元收取;

3、小區綠化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元收取;

4、門禁、監控、消防系統運行費公共照明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

5、水泵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無水泵的二、三號樓不收;

6、電梯費(含電梯檢驗費與電梯用電費),由受託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元收取,無電梯的二、三號樓不收;

7、公共設施維修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_元收取;

8、管理費(含營業税與物業服務公司的利潤),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費,由受託方按套內面積每平方米每個供暖年度 _ 元收取;

10、停車管理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 _元、地下每車每季 _元收取;停車場地使用費,由受託方按地上每車每季_元、地下每車每季X_收取;臨時停車,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來客免收,超過2小時的按地上每車每小時 1 元、地下每車半小時1元收取管理費,超過半小時算一小時,不足半小時不算,大型車輛加倍。

商鋪的管理費、暖氣費按套內面積收取。第1-6項收費按每100平米套內面積折算為一户,電梯費暫不收取。如商鋪需要經常性地使用電梯,須事先與業主委員會商定電梯費價格。

第四條 交費辦法

上述第1-7項收費及第9項供暖費、第10項車輛管理費應與受託方完成相關任務的支出(含提供相關勞務的工人工資)相符,多餘部分受託方應交給業主委員會,歸全體業主共有。停車場地使用費應於收費後按季交給產權人或共同產權人(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受託方的利潤與受託方管理層的工資只能從管理費中提取。

管理費於提供服務後按季交納,暖氣費按供暖年度預交,其他費用均按季預交。相關服務開始提供滿一月後尚未交納的,受託方可以在公告欄公示催交。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或由物業代收、代交的費用逾期的,從享受服務滿一月之日起受託方可以加收滯納金:逾期的第一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的第二個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從逾期的第三個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五條 家庭服務

受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週內製定各種家庭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維修輔助材料如螺絲、釘子、凝結劑等包括在維修服務費內)與保證修理質量的時間,報業主委員會備案後公佈。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出委託時,受託方必須接受委託並按公佈的標準收費;在保質時間內出現修理質量問題的,受託方應當免費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購買,如需受託方提供則應先跟用户就材料價格達成一致意見。

第六條 服務標準

受託方的服務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建立維修服務回訪制度,每年進行年檢並保存大、中、小修的相關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2、保潔服務:居住區域的道路、樓梯每天清掃一次,垃圾每天清運一次,及時清理居住區內公共場所的廢棄物,及時清掃積水和積雪,及時組織清理亂堆放的物品、亂張貼的宣傳品。

3、保安服務:24小時專人值守,進行日常巡查,對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緊急情況有處理預案並於事發時及時處理,配合派出所處理區內的違法現象,不得對業主及其家屬使用暴力,對來犯外人使用暴力時不得超出正當防衞限度。

4、綠化管理:綠地無雜物,基本無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及病蟲害現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責任制,定期進行消防訓練,定期巡查、檢修消防設備,保證消防設備完好並有明顯標誌。

6、車輛管理:車輛停放有序,設有專人負責看管,對區內停放車輛的人為損傷與區內停放車輛的失竊負補充責任(就侵權人或保險公司賠償後剩餘的損失負責)。

7、裝修管理:監督業主和施工單位遵照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並對裝修過程進行監控。

8、檔案資料管理:設專人管理,建立檔案資料管理辦法,並對物業基礎資料和業主入住後的相關資料統一管理。

9、急修:1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95%以上;小修:72小時內完成,及時率達80%以上。

10、供暖:保證門窗長時間關閉的情況下頂樓北向房間氣温不低於15度。

第七條 保障措施

為保證以上約定達到目的,委託方享有下列權利:

1、審定受託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及需要業主與物業使用人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

2、檢查受託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執行情況;

3、審查受託方的費用支出情況(管理費除外)並在小區內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羣眾意見的強烈程度而定)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工作的滿意程度進行民意測驗,民意測驗的樣本數不得低於100人。

委託方在享有上述權利的同時應履行如下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託方無償提供套內面積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這些材料已由開發商交給受託方);

3、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受託方催交;

4、協助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與收費遺留問題。

第八條 獎懲

受託方提供服務或進行管理應儘量做到服務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使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受託方的服務與管理滿意。民意測驗將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分別按及時、高效(質量)、節約、和善四個指標打分後取平均值。民意測驗對受託方的平均滿意率達到60%為受託方取得全部管理費的條件。平均滿意率每降低5個百分點,應扣減測驗前一季度和測驗後一季度的管理費各5%。平均滿意率不足40%,委託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免除負違約責任。平均滿意率超過80%,或平均滿意率超過70%且有明顯的通貨膨脹(10%以上),委託方應建議業主大會適當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費標準。

第九條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時,任何一方不願續約的,應當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否則視為同意本合同自動順延一年。但因服務質量太差導致業主與物業使用人抽樣調查平均滿意率低於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條款限制。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受託方必須於10日內向委託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委託方應當採用公告催交、出具證明材料、出庭作證等方式協助受託方追收欠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交納的費用。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草簽後需依《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公示,公示15天后無異議或異議者不足規定人數的,加蓋業主委員會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補充協議實質性地修改了合同條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園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方簽章: 受託方簽章: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9

甲方:_市_局

乙方:_市新禹物業

依照《物業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保潔項目委託乙方提供服務事宜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潔範圍

1、室內保潔:會議室(定期),樓梯台階、扶手、衞生間、走廊、樓內走廊牆裙、局長室(工作日),

2、室外保潔:前後院、硬化路面、停車棚。

3、室內保潔不含一層。

第二條 服務標準:

總體要求:乾淨、整潔。

1、樓道、樓梯地面無雜物、無亂堆亂放、無浮塵、無污漬,扶手、門框無浮塵、無污跡。

2、廁所地面無雜物、煙頭、浮水,便池無污漬、室內無異味(液封有效為前提)。

3、立牆無浮塵、污跡,天花無蛛網;

4、垃圾日產日清,每日將服務範圍內的垃圾歸集到垃圾站。

5、雪後清掃道路,大雪天氣甲方增援。

6、對突發性污染物(酗酒者嘔吐物、摔破罐等)及時清理、打掃、擦拭。

第三條 人員配置:

內外保潔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對保潔員做二次分工。

第四條 服務費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務費共計3.888萬元,大寫:叁萬陸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後,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元0.972萬元。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力和義務。甲方對乙方的服務有權監督並提出整改意見,同時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約束自己方人員可能出現的隨意丟棄垃圾的不文明行為。

2、乙方的權力和義務。乙方應嚴格按照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對甲方部分人員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可向甲方主管反應,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滿意的服務。

3、甲方負責提供所有保潔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衞生紙、芳香球等);乙方自備所有保潔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潔廁靈、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1月23日起至20_年11月22 日止,共計1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雙方都應該嚴格遵守,若有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違約方應向對方進行賠償。

2、任何一方無正常理由不得終止合同。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一方有意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3、乙方應嚴格按照勞動安全法及有關規定組織生產和作業,因違章導致乙方服務人員人身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第八條 附則

1、其他未盡事宜可臨時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蓋章簽字之昌起生效。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衞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11

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説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為業主大會,乙方為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

業主委員會主任: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二)。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每月、車庫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每月、車庫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每月、車庫車位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户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向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

(四)。

第十八條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未經甲方批准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五)

第二十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二十一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六)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等設備;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

甲方:

業主委員會主任: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於年月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於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説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廠區物業服務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計劃財務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做好商鋪的物業管理,物業服務工作,需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立此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務的範圍

負責除業主生活服務中心轄區以外區域,空間的各項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一)商鋪的供電供水服務管理。

(二)綠化,美化,保潔服務管理。

(三)交納管理費用。

(四)水電,校產維修服務管理。

(五)原物業下屬實體的服務管理。

二、服務管理項目應達到的要求及服務管理費用

(一)服務區內應經常保持衞生,清潔,院內垃圾及時清運,下水管道及時疏通,達到業主滿意。此項總費用為_________萬元(包括勞務費及衞生工具費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萬元管道疏通費及化糞池窨井清污)。

甲方進行經常檢查,用户經常性監督。滿意率為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如乙方達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視具體情況,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內予以獎懲。

(二)院內現有綠地,草坪,樹木等的日常維護,花木的調整移栽,節日及要求時,院內集中擺放盆景等,現有綠化面積約_______萬平方米,種植樹木約_________株,管護費用_________萬元(包括全部勞務費,工具費等)。院內花草樹木成活率達_________%以上,及時澆水滅蟲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現死亡,按面積大小、樹木棵數,除重新載植外,另給予成本費用_________倍以內罰款。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

(三)倉庫保管。應按《倉庫管理辦法》執行,按照商鋪下達購置計劃,做到物美價廉。損耗乙方負擔,勞務等相關費用_________萬元。

(四)供電服務管理,供水服務管理,應做到供電供水及時,保證商鋪員工的正常學習、工作、生活用水用電。

具體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條件下,外電停半小時後,應立即啟動自備電源,院內早上_______點半至晚_______點之間,一般情況連續停電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原則上全天24小時供水。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若達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減費用_______元以內。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商鋪內:電價為_________元/度,水價為_________元/噸(承包單位除外)。電費:_________萬元(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變化,由甲乙雙方作相應調整;對於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裝表計量,由甲方核定用電計劃,計劃內部分由商鋪另行撥付,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用電單位收取電費;對於在承擔正常任務之外,開展有償服務的,由商鋪下達用電計劃,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單位收取)。水費:_________萬元(含綠化用水)。高壓檢修及水電運行,勞務及小件工具等費用:_________萬元。

(五)做好員工宿舍管理服務工作(住宿人數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實習不住宿舍而留有牀位的員工,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為乙方開展服務管理提供必要的設施,條件。

(二)固定性的勞務費,每月按時撥付。

(三)對於大宗購置,甲方應監督乙方的招標工作。

(四)對於物資採購等事宜,甲方應及時督查。

(五)甲方有權從撥付的勞務費中扣繳應繳的費用。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對於雙方認定的目標要求,乙方應全力組織實施。

(二)乙方有責任更新員工食堂的餐廚具,以改善衞生狀況。

(三)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參加商鋪內維修等項目的競標。

(四)上級有關部門到乙方檢查工作等事宜,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則應追究違約責任。

六、其它

(一)甲方對乙方各項管理服務工作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嚴格兑現獎懲。年終綜合考評,結果優秀者,再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的獎勵。

(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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