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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精選17篇)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精選17篇)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1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託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精選17篇)

一、反擔保範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託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5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行政機關執行重大的行政處罰;

4、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登記事宜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至4項情形應在事後三日內通知甲方。

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保證責任,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就其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數額為借款方應付甲方款項的5%,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仍應支付賠償金。

五、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解決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2

甲方(質權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質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XX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______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自願以自己所持有的有限公司______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擁有的 ______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 主債權和反擔保範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為12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範圍:甲方代償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税金等)。

第三條 質權的存續期間

3.1質權的存續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質人聲明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為已經過XX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

第三方或被查封,並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

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託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

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XX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認可後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後,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通過協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複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 其 他

7.1乙方已認真閲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並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 (出質人)(簽字和指模):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3

編號: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及甲方與銀行分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現在,乙方以其共同擁有或個人擁有的、現在擁有和將來擁有的全部財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的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擔保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擔保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的相關規定,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全額支付:丙方未還清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支付的、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等。).

第2條:反擔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獨立擔保人。

2.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獨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的債務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果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擔保,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對該財產擔保範圍以外的餘額承擔擔保責任,然後在該財產擔保實現後無法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3條:反擔保期

反擔保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付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4條:反擔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證合同》的從屬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證合同》效力的影響。即使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無效,反擔保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是持續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財產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5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瞭解丙方的業務範圍、信用狀況、財務和財產狀況以及該筆貸款的實際用途。

2.乙方已完全理解、明白並接受本合同和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

3.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反擔保債務全部清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經濟情況的監督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內,如發生下列情況,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違反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簽訂的信用合同;

2.與乙方或乙方主要負責人有關的重大違紀、違法或索賠;

3.乙方有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的;

4.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或有債務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質押擔保;

5.乙方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的情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在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經甲方審核並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證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證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時全權代表乙方辦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由此獲得的款項將優先用於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7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構成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規定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

二、默認處理

違約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改正默認;

2.有權從任何賬户中扣除乙方擔保的所有債務;若賬户內貨幣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同,甲方有權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兑換成借款幣種,用於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如丙方違反擔保合同所列的任何合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多項措施..

第8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遲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給予的`任何寬容或寬限,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甲方根據本合同及相關法律享有的所有權利,也不視為甲方對任何違約行為的許可或默許,也不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當前或未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9條:通知

乙方如變更地址、電話號碼和傳真號碼,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發出通知,則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根據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語、相關條款、交易習慣和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

第11條:適用法律和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或糾紛,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12條:合同生效

如果乙方由一個以上的人簽署,並且只有一部分人,合同仍然立即生效。

第13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條: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

簽字日期: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4

反擔保人(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二交通銀行_______分行:

年月日(以下簡稱甲方)與年月日(以下簡稱乙方)簽訂第號合同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合同和擔保的所有條款;我們保證甲方將如期履行本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所有義務;對於擔保合同項下甲方的所有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根據擔保條款向擔保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所有款項以及由此產生的預付款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應付款項”),我方保證承擔償還或/和賠償的連帶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貴行有權直接向該擔保人索賠,無需先向甲方收回或/和處分抵押物,該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行第一份書面索賠通知後十日內,以擔保合同規定的貨幣無條件支付甲方欠貴行的款項,預付款利息金額計算至該擔保人實際付款之日。上述付款通知作為付款證明,對該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的,給貴行造成的延期支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由保證人承擔;同時,貴行有權從該擔保人的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欠款及延期利息,該擔保人承諾不提出任何異議或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貴行以貸款的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方保證無條件按貴行規定的格式為貸款單獨出具擔保。

5.出現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無論是否提前通知保證人,本保函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完全不受影響,本保函繼續有效。

(1)本保函項下各方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和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貴行延遲行使擔保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支付給予任何寬限;

(3)擔保項下的權利轉讓;

(4)應雙方要求,延長保函有效期;

(5)擔保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擔保金額發生變化的,本擔保的擔保責任不變,按照原擔保的最高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前,保證人不能行使因履行本保函義務而獲得的請求權。如甲方向保證人提供抵押物,未經貴行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行使抵押物項下的權利;如果貴行同意處分抵押物,則保證所有收益首先用於償還貴行上述“應付款項”。

8.擔保人將按貴行要求定期提供相關財務報表,並及時通知貴行第五條第(一)項中擔保人的變更情況。

9.本保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合同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後終止。

10.本保函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將向你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保函一式四份,貴行執兩份,甲方和本擔保人各持一份。

擔保人姓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簽發日期:_______

開户銀行和賬號:_______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5

根據借款方(丙方) 與貸款方 銀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託保證合同》(合同編號: ),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願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 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後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範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並自願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併、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併、分立、變更後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註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後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6

抵押權人:

鄭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鑑於甲方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現自願以自有房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乙方與C女士於x年x月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據其與乙方之約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載金額借款及後續可能發生的其他借款之擔保。為減少甲方擔保風險,現乙方以位於西安市高新區號的自有房產,為甲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 用於反擔保的房產狀況

乙方用於向甲方抵押的房產坐落於西安市高新區號,房號6B,建築面積xx平方米,用途為廠房。房產證號為:西安市房權證高新區字第號。該房產為甲方自有房產。

第三條 反擔保所擔保的債權及擔保方式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係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為乙方向C女士連續提供擔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擔保債權。

2、本合同所擔保債權範圍包括:

A、甲方保證人義務範圍內應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應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B、實現借款合同債權和本合同抵押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拍賣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評估費、差旅費、執行費等)。

3、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抵押。

第四條 反擔保最高數額

甲乙雙方約定,反擔保的最高數額為人民幣xx萬元整(大寫人民幣xx萬元)。

第五條 反擔保期間

自乙方與C女士簽訂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與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簽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債務清結之日止。

第六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效力獨立存在,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間保證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乙方以抵押物對C女士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並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甲方履行了保證合同中的代償義務後未受乙方清償的;

2、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期滿,乙方未及時還款導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況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開始實現抵押權;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4、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額外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方式

1、當出現第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A、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B、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第九條 抵押手續辦理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西安市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本合同項下反擔保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乙方權利機關對於本合同的簽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經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內部手續,且授權簽署本協議的人員確實具有簽署本協議之權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協商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合同任一方均可就爭議事項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關本合同的所有磋商、變更、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於經有權人簽署的紙質介質、傳真、電子郵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備案機關留存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並履行了法定登記備案手續後生效。

甲方:鄭州A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7

擔保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為有利於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範風險,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醖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共同承擔借款責任擔保,並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履行各自責任。

三、甲方同意為乙方融資擔保的資金金額為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收取費用按照一年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來收取擔保費,經協商年擔保費率按6%收取。

四、融資款項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甲方根據乙方的經營現狀,應進一步加強借款的後期管理,及時進行跟蹤調查,重點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協議預定使用借款金額,防止資金被挪用,對其資金分配、生產經營及產品行情進行調查瞭解,隨時掌握乙方經濟狀況以及項目經營情況,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為乙方融資擔保時,乙方應如實為甲方提供各項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覆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受)將受本協議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資產項目:土地________畝,價值________元,辦公樓________平方米,價值________元,職工宿舍樓________平方米,價值________元,生產車間________平方米,價值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元,倉庫庫存車輛等其他相關機械設備、倉庫庫存機械設備成品一批,抵押資產總值為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整,甲方按乙方資產總值的____%進行抵押,總抵押價位為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

八、防範措施:

1、甲方不參與經營,但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狀況,通過對其生產經營的發展狀況,隨時掌握企業動態,不斷研究防範措施。

2、乙方通過融資,有利於企業的穩定及增量生產,乙方應做好企業內部管理及市場發展動態。積極對生產工藝流程作進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業務技能,提高辦公效率,減少工作失誤,降低管理成本,優化資源配置,整合產業結構,努力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

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變更本協議,確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________元,並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由乙、乙雙方協商或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8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_______________號《委託》以及甲方與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保證反擔保範圍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_________________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_________________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保證期間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聲明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1、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3、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4、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_________________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5、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6、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及違約處理

1、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2、違約處理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賬户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賬户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3、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權利的保留在本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通知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瞭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祕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並告知受讓人後,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於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變更名稱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並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10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第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____銀行____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範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11

借款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最新反擔保合同範本最新反擔保合同範本。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12

反擔保合同(樣式一)

____銀行: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及賬號: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13

____銀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  (法人公章)

簽發人:

職務:

簽發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及賬號: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年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山西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____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願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年號)約定的並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兑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間________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範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範圍:為乙方根據《委託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

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2抵押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後,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後的____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佔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立即採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於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註明,出險時乙方為

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於乙方指定賬户,或經乙方同意用於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户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本合同標準樣書.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

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徵得同意後並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的範圍內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徵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徵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爭議或出現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財產保險、鑑定、估價、登記、過户、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後,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貸款人要求代償後,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

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

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税費;  

10.

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託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

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佔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

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抵押權,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

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託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

1.3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

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

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執行。  1

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託擔保合同》充分了解並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於完全自願的真實意思表示。  1

3.6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1

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後,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

4.1《抵押物清單》  1

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山西XX公司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15

特別提示: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閲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擔保債權人及專業人士諮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並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擔保債權人(甲方): 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債務人(乙方):

通訊地: 聯繫電話:

反擔保人(丙方)(共 方):

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擔保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託擔保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 銀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 □《借款合同》□ 銀行承兑匯票承兑合同(協議)(編號: )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票承兑合同(協議)項下的借款或銀行承兑匯票提供保證擔保,為保障擔保債權人的權益及保證合同的履行,現丙方自願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得全部財產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擔保金額為債務人借款本金或銀行承兑匯票的 %,即金額為人民幣 ¥ 元整(大寫: )。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為準;銀行承兑匯票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

債務人先行向擔保債權人繳存風險保證金為借款金額的 %,擔保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直接扣收該保證金,不足部分繼續向擔保人和反擔保人追償。擔保費率為 ,在銀行貸款資金或銀行承兑匯票簽發到位後,由擔保債權人一次性向債務人收取。

反擔保人為多人反擔保的,擔保債權人有權向反擔保人同時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償權。

為減少擔保債權人的擔保風險,債務人願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選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擔保債權人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抵押 □質押);

□ 提供反擔保人為保證人,反擔保形式為共同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於物權法、擔保法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債務人或反擔保人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債務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債務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2、反擔保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反擔保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反擔保人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票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債務人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擔保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擔保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擔保債權人凡因履行保證擔保及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擔保債權人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的佔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佔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擔保債權人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擔保債權人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債務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並處於正常適用狀態。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擔保債權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包、贈予、再擔保、重複擔保、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債權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負責儘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並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5、擔保的效力及於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擔保債權人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債務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擔保債權人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反擔保人自接到擔保債權人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

擔保債權人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擔保債權人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户、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擔保債權人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並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擔保債權人收執。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註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税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並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擔保債權人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擔保債權人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合同(協議)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合同(協議)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兑匯合同(協議)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擔保債權人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擔保債權人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擔保債權人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擔保債權人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聲明:

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擔保債權人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權人;

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保證:

擔保債權人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擔保債權人書面通知後7日內即時支付擔保債權人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債務人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擔保債權人追償時,應優先償付擔保債權人追償金額;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擔保債權人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擔保債權人報備;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擔保財產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後出現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擔保財產不存在未為擔保債權人所明確瞭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擔保債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擔保債權人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擔保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聲明:擔保人已提請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説明,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各方已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和內容逐一協商,達成一致。

擔保債權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債 務 人(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反擔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3、(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自然人(籤): 自然人(籤):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配偶(籤): 配偶(籤):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自然人(籤): 自然人(籤):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配偶(籤): 配偶(籤):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16

擔保方(甲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地址:北京

營業執照號碼:

為有利於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保證此項業務順利進行,防範風險,甲方特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醖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共同承擔借款責任擔保,並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各自責任。

三、甲方同意為乙方融資擔保的資金金額為肆仟貳佰萬元(¥:420xx000.00元),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收取費用按照一年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來收取擔保費,經協商年擔保費率按6%收取。

四、融資款項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甲方根據乙方的經營現狀,應進一步加強借款的後期管理,及時進行跟蹤調查,重點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協議預定使用借款金額,防止資金被挪用,對其資金分配、生產經營及產品行情進行調查瞭解,隨時掌握乙方經濟狀況以及項目經營情況,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五、甲方為乙方融資擔保時,乙方應如實為甲方提供各項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覆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並而繼受)將受本協議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乙方抵押所抵押資產項目:土地250畝,價值2845萬元,辦公樓2600平方米,價值455萬元,職工宿舍樓3300平方米,價值480萬元,生產車間20xx0平方米,價值1300萬元,機械設備500萬元,倉庫庫存車輛等其他相關機械設備、倉庫庫存機械設備成品一批,抵押資產總值為70000000.00元大寫人民幣七千萬元整,甲方按乙方資產總值的60%進行抵押,總抵押價位為肆仟貳佰萬元(¥:420xx000.00元)。

八、防範措施:

1、甲方不參與經營,但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狀況,通過對其生產經營的發展狀況,隨時掌握企業動態,不斷研究防範措施。

2、乙方通過融資,有利於企業的穩定及增量生產,乙方應做好企業內部管理及市場發展動態。積極對生產工藝流程作進一步的分析研究,提高業務技能,提高辦公效率,減少工作失誤,降低管理成本,優化資源配置,整合產業結構,努力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

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或變更本協議,確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壹佰萬元,並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由乙、乙雙方協商或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擔保方(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借款方(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範文彙總 篇17

(抵押)反擔保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 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 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 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 銀行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 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 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後____ 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具體情況如下: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質押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在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後 日之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並承擔登記費用,甲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若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章後,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辦理登記;若因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使本合同無法生效或者無法發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該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同時有權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並自該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但未將該轉讓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將該物已經抵押的事實告知受讓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7)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8)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為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擔將該扣押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義務,如甲方不為此通知義務,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法定孳息清償義務人向乙方所為之清償;

(5)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瞭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祕密;

(6)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但應該同時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第(3)項規定的義務。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所禁止作為抵押物財產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財產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抵押期間,乙方轉讓已經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為而致價值減少的,甲方亦有權請求乙方另外提供與其所得賠償金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於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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